保荐人税法辅导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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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税法培训资料精选

2024年税法培训资料精选

纳税人的基本义务
基本义务
纳税人应主动履 行申报义务
缴纳义务
纳税人应按时足 额缴纳税款
申报义务
纳税人应按规定 向税务机关提交
申报表
税收征管体制
税收征管包括税务机 关的征管方式、职责 和权利,纳税服务的 内容和方式等。税务 机关负责税收的征管 和监督管理,纳税服 务包括在线申报、纳 税指导等。
税务违法行为与处罚
展望未来税法培训的发展
如何进一步推动税法培训的深入发 01 展?
探讨培训的持续性和深化
未来税法培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机 02 遇
分析可能出现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提升税法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 03 性?
优化培训效果和目标针对性
未来税法培训的创新方向
引入新技术 提升培训效

结合AI、VR等 新技术
个性化定制 培训内容
税法培训的未来发展方向
01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效果
如虚拟现实、人工智能
02 多方合作,共同推动发展
政府、企业、学术机构合作
03 强调实践操作,提高应用能力
实操培训、案例分析
● 02
第2章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的概念及分 类
税法是规定税收制度 和税收征收管理的法 律规范,分为财政税 法、税收管理法等。 税法适用范围涉及国 家税收政策范围,基 本原则包括法定征税、 公平征税等。
税法培训的重要性
提高纳税人 的税法意识
增加纳税合规意 识
规范纳税人 的税务行为
减少税收风险
加强税务机 关的执法水

提升税收管理水 平
税法培训的潜在挑战
内容繁杂,难度较 大
需要深入理解 包含复杂法规
传统方式可能存在 局限性

最新第1-4期保荐代表人培训笔记

最新第1-4期保荐代表人培训笔记

2010年第一、二、三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主要内容(本版本在第一、二期的版本上继续记录,顺序有调整,补充的地方以楷体加粗标识)一、主板IPO审核有关问题1、募投项目(1)不可以在审核过程中增加募投项目;(2)在审核期间先行投入的,可用于替换先期投入资金;(3)在审核期间变更募投项目的,须履行内外部相关程序、重新征求发改委意见;(4)招股书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应具有“包容性”,披露要求:募投项目后增加“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元”。

[披露中不要出现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法]。

募投项目可不做表格披露,留有一定余地,不要一目了然,通过这种披露,淡化所谓“超募”问题。

2、在审期间股权变动事宜(1)审核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发生股权变动,除非有正当理由,如继承、判决等;(2)增资扩股需增加一期审计;(3)引进新股东原则上应撤回申请文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及内部决策流程后重新申报。

3、在审期间提出向老股东做利润分配(1)要在上会前利润分配实施完毕;(2)如涉及股本变化,需增加一期审计;(3)要体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4)保荐机构应对利润分配的必要性、合理性出意见;(5)对滚存利润分配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相关信息披露前后应保持一致。

4、董事、高管的重大变化(1)看变化的人员是否核心人员,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2)可考虑把董事和高管合在一起进行分析,不一定要分开独立分析;(3)只要核心人员没有发生变化,逐步增加董事、高管没有太大问题;(4)一人公司因完善、优化公司治理而增加董事、高管,通常不认定为重大变化。

5、突击入股(1)要强调合理性;(2)重点关注,核查入股人的身份和资金来源;(3)锁定期更长,信息披露更多。

6、董事、高管的诚信问题(1)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亲属不能与上市公司共同办企业;(2)注意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特殊部门的按其规章制度办理;(3)目前公司法对竞业禁止行为没有以前严格,但上市公司的要求应更高,不允许存在竞业禁止情形。

《保代培训资料精品》word版

《保代培训资料精品》word版

《IPO审核的相关问题》四、信息披露(从讲义的第四点讲起)(一)发行审核制度建设●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弱化行政审批,监管机构的判断●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法律部出台诚信档案相关文件)●充分发挥自律机构作用,发挥监管合力●推动发行人(第一责任人)和参与各方归位尽责(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发行人的责任很大程度体现在董监高、实际控制人●透明度、效率(二)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要及时更新招股文件,比如新发生的诉讼、专利时间或新签订的重要合同等,招股书披露的为截止签署日的信息)●事实性描述(去广告化、重要信息的位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最核心的三个部分:基本情况、风险因素、投资价值方面的信息)(三)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发行人,应建立一个很好的机制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保荐机构:审慎核查,在核查发行人提供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独立的核查验证,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的机制●发行人律师:核查和验证发行人合法存续(基本前提)与合规经营(合规性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不能有重大风险,如果历史上的税收很不规范,未来是否会被处罚,公司的董监高等是否会被处罚)、撰写招股说明书(正在探讨)(四)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公司治理各项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与效果(目前普遍披露较少)●公司治理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与效果(最近审核反馈要求补充)●公司治理的评估(五)风险因素——是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免责的重要依据,正在着手修改披露准则●结合实际,具体描述:不要写成八股文●充分、准确:不要避重就轻,要提示到位,比说季节性波动明显,某个季度可能会亏损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尽量定量分析●重要性原则排序●重大事项提示:重大风险(六)诉讼与仲裁——发行人如实报告,中介机构通过网络检索、法院检察院走访等方式调查,披露要求如下,但要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判断,尽可能详细披露,若报告期外的诉讼结果对现在依然有影响●发行人:较大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重大影响、刑事诉讼(七)商标与专利——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包括自有的和被许可使用的,到知识产权局核查●重要性原则(核心的、防御性的、基本不用的)●实际使用的商标与专利●商标与专利的状态:到知识产权局核查●有无纠纷或潜在纠纷:要把风险揭示到位(八)数据引用●充分、客观:唯一、第一、最大等词语要少用●权威、公开●数据来源:独立,若没有客观的行业统计数据、行业地位等,只要在招股书中充分揭示即可。

2009年保荐代表人第一期培训资料

2009年保荐代表人第一期培训资料

2009年保荐代表人第一期培训资料2009年保荐代表人第一次培训记录 5月8日上午部领导开班致辞——主讲人:王林王林指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深的大背景下,投资银行业务既有挑战,又有机遇。

当前证券市场发展的重点在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服务,近期目标是提振市场信心,远期目标是建立市场稳定运行的良性机制。

一、保荐制度完善问题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和询价制度是现阶段发行监管的基础制度,更是发行审核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强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

保荐人是第一道把关者,尤为重要。

2008年12月1日,《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此次保荐制度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保荐机构的内控制度,通过严格的内控实现对保荐业务的质量控制。

强化保荐机构要建立保荐工作底稿制度,强化保荐机构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控负责人的责任。

强化保荐机构取得保荐资格的条件,将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2人增加为4人,同时,要求保荐业务部门具有健全的业务规程、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销售能力等后台支持。

2、强化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规范保荐代表人的行为,落实保荐代表人的责任。

市场反映少数保荐代表人利用其在发行上市环节具有的特定角色和独特作用,放松了勤勉尽责的要求,甚至有极少数保荐代表人沦为签字机器,不实际参与项目。

还有少数保荐代表人放弃职业操守,借发行上市的机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为此,本次修订强化了保荐代表人的责任和处罚。

保荐代表人必须参与尽职调查工作,强化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工作日志的管理。

一旦发现签字保荐人没有参加尽职调查工作或尽职调查工作不彻底、不充分的,将采取措施,严重的要市场禁入。

对保荐代表人职业操守提出更明确的要求,保荐代表人必须服从保荐机构的管理,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进行年度考核,并报告证监会。

3、强化保荐机构的管理职能。

保荐代表人(年5月)培训记录

保荐代表人(年5月)培训记录

保荐代表人(年5月)培训记录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保荐代表人在进行股票发行或上市重组工作中的职责与要求
展开。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的知识。

二、培训时间
•日期:XX年5月XX日
•时间:XX:XX-XX:XX
三、培训地点
XX市XX区XX大厦XX楼XX会议室
四、培训人员
•XX部门:XX
•XX部门:XX
•XX部门:XX
五、培训内容与收获
•了解保荐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掌握信息披露的核心要点
•熟悉股票发行和上市流程
•学习实践案例,提高业务应对能力
六、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保荐代表人在股票发行或上市重组过程中的重要作
用和职责,为参与培训的人员提供了更加全面的知识体系,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工作挑战,增强工作能力。

希望大家能够不断学习,不断提升,为自己的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以上为保荐代表人(年5月)培训记录,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提升业务素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保荐代表人(XXXX年5月)培训记录

保荐代表人(XXXX年5月)培训记录

保代5月份培训开班讲话--思宁截止5月10日,保代1389人,准保1432名。

2009年主板融资4466亿元;IPO融资2000多亿元,处于历史高位。

一、保荐制度取得的积极成效1、保荐机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申报企业质量逐年提高;2、保荐机构在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核、工作底稿、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管理(如工作日志)等方面控制度逐步建立。

2009年主板市场有70家企业撤回,其中40多家是业绩或不符合发行条件,创业板受理材料以来撤回25家,从侧面反映出国保荐机构的部控制逐渐成熟;3、投资银行保荐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保代、准保代占投资银行人员比例大约是40%;4、行业集中不断提高;53家保荐机构包揽了236单;其中前20家,包揽了75%的项目,按融资金额计算,比例更高;行业的自律水平也不断提升;主板已对20人采取谈话提醒,对7名保代、1家机构处于一定期不受理;一家机构、8名保代监管谈话;责令一家机构更换保代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到位工作底稿缺少一些对发行条件的分析判断,缺少供应商、客户、债权银行访谈记录、及对相关部门走访记录,中介协调会议没有对重要问题和风险的讨论记录、子公司和收购对象的资料、解决问题的记录。

重大法律和政策风险没有关注、重大担保或诉讼事项没有核查、重要关联方没有发现,部分机构对企业财务方面的风险关注不够,没有对重大财务问题进行复核,主要是对发行人、审计机构资料的堆积,没有根据行业和业务模式进行分析性复合和判断的记录。

2、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效性不足,存在形备而神不至的问题,主要为了应付监管要求,流于形式;某些项目从立项到核时间很短,没有控部门监查记录和相关工作底稿,主要是对项目组的材料审查,没有深入现场;过会导向,而不是风险导向,关注点更集中于通过证监会的审核,而不是注重发现风险和如何防;3、申请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尚待提高关键问题惜墨如金;挤牙膏似的信息披露;披露信息前后矛盾;发行人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未能充分揭示;行业排名的依据缺乏权威性,引用数据权威性、依据不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4、发行条件把关不够严格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理解过于宽泛;2009年因独立性、专利技术等原因20家企业被否,其中创业板15家;5、优中选优的标准未能严格执行保荐人应该建立拟申报企业的质量评价体系,不是复合最低指标即可申报;创业板不是小小板,已出台了《创业板推荐工作指引》;6、持续尽职调查工作需要加强报送后要对企业进行持续追踪,发现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并修改申请文件;7、辅导工作不够扎实发行人高管对法律要求不了解,对自身法律义务缺乏认识;8、部分保代执业水平尚待提高对行业、财务、政策不够熟悉,对企业存在问题把握不准,不能充分揭示风险、展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同一家机构,不同保代项目的质量差异较大;个别保代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认真慎重;9、不重视对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相关引导三、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的措施1、完善保代注册制度:公布注册格式、实施公示制度;2、拟2010年推出保荐业务控指引:设立专门控机构、配备专职人员;3、深入推进现场检查工作:09年14家保荐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4、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加强与保荐机构的交流:培训;专业会议、业务研讨等多种渠道;保荐业务通讯;5、进一步强化保荐监管,发现保代持股现象,严肃处理。

保荐代表人考试参考书目

保荐代表人考试参考书目
1 、《证券知识读本》(2006年修订),周正庆主编;
2 、《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戴相龙主编;
3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手册》(2010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
4 、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统编教材(2012年):《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
5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审计》;
6、面向21世纪经济、管理类核心课程教材:《货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行学》,黄达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国际金融》,钱荣堃、陈平、马君潞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

2023年税法课程期末复习辅导材料供参考

2023年税法课程期末复习辅导材料供参考

《税法》课程期末复习辅导材料(供参照)一、期末复习根据二、税法原理课程旳期末复习根据文字教材《税法原理》第三版, 张守文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3年版、教学大纲(省电大文法系编写)和考试大纲(省电大文法系编写)。

其他一切辅助材料是用来协助学习、理解、加深记忆旳, 不能作为复习根据。

考试大纲每章节所列掌握和重点掌握旳内容都在考试范围之内。

(一)期末复习措施:认真阅读文字教材, 考试命题根据文字教材, 考试内容不超过考试大纲所列内容。

抓住每一编旳重点: 第一编是税收和税法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首先从学习税收存在旳必要性入手, 掌握税收旳概念、特性、职能和原则;另方面从学习课素要素这一税法理论至为重要旳问题, 理解税法旳基本原理——税法旳概念、特性、地位、宗旨和原则以及效力, 为深入弄清征纳法律制度打下税法理论基础。

第二编是税收征管法和税收详细法律制度, 它包括征纳程序制度, (规定征税主体怎样征税)、实体制度, (着重规定纳税主体怎样纳税), 和有关旳责任制度(规定各类主体违反税法, 怎样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编是争讼制度, 重要是简介处理各类争讼旳渠道——税收复议制度和税收诉讼制度。

为保障税法制度有效实行。

总之, 税收制度是整个税法制度旳基础和主导, 税收征纳制度是税法制度旳关键和主体,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一般所说旳税法制度, 也构成了税法旳体系。

上述税法制度旳有效实行离不开处理争端旳制度——税收复议制度和税收诉讼旳制度。

采用对比措施对税收各项详细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从中发现它们之间共同点和不一样点, 从而加深理解, 以便记忆。

首先, 按征税对象性质不一样, 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三大类进行比较。

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法律制度旳比较表1另一方面、商品税类中四种税种重点内容比较(表2及续)第三, 所得税类中四种税种重点内容比较(表3)第四, 财产税类中多种税种比较(表4)第五, 违反税款征收规定(表5)三、以点带面, 以面含点。

《保荐人培训材料》word版

《保荐人培训材料》word版

开班致辞:创业板发行监管部主任现在市场上总共有1398名保荐代表人,1400多名含准保荐代表人。

一、年保荐工作五个特点(1)保荐责任更加强化,要求保荐机构切实负起把关责任;(2)保荐制度已经建立并逐步完善;(3)以保代/准保为中心的保荐队伍逐步建立,全行业保代/准保占总人数40%;(4)保荐机构自律水平逐步提高,保荐业务集中性显现,前20家保荐机构包揽75%承销额;(5)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保荐水平不断提高二、发行保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九方面)(1)机制调查工作不到位;(2)保荐机构内控制度流于形式;(3)发行申请和信息披露上对问题叙述不到位,“挤牙膏”式披露,或前后矛盾;(4)对发行条件的把关不严;(5)优中选优的机制未能有效执行;(6)未能在申报材料后持续追踪信息披露;(7)辅导工作不扎实;(8)保代执业能力不足,态度有待端正;(9)不重视对新闻媒体和舆论的引导三、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的措施(1)完善保代注册制,切实执行公示制度和公众监督;(2)即将推出《保荐业务内控指引》,要求保荐机构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3)深入推进现场检查工作;(4)加强对保荐代表人处罚力度四、几点要求,保荐代表人要从四个方面完善工作(1)恪守独立履行责任原则;(2)遵守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保荐机构对全部申报材料具有责任;(3)提高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4)提高责任意识IPO审核法律要点与问题: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杨文辉●目前在审企业将近200家,审核周期较长,多数在审企业难以3-6个月完成●招股说明书验证稿。

每一处核查,验证每一句话●保荐人与律师和会计师责任边界划分,全面复核会计师、律师文件是保荐人的责任,出现问题时会计师或律师的意见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对于一些拿不准的问题,最好口头或书面同监管机构先行沟通,避免浪费宝贵的审核资源,要求及时沟通,主动报告,对发现不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要主动撤回●董事、高管的变化✓什么是重大变化?没有量化标准,要看变动的原因、具体岗位和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国有企业在任职期内由于组织安排导致的变化,不轻易认定为重大变化✓从1人公司发展来,董事、高管均有增加,只要核心人员未变,不认定为重大变化●董事、高管的诚信✓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履行忠实、诚信义务,一定不能从事竞争性业务✓董事、高管不得与发行人共同兴办企业✓民营企业,明确创业人在履行职责时是什么身份,代表股东、高管、董事。

保荐代表人培训班材料

保荐代表人培训班材料

保荐代表人培训班材料感谢您报名参加保荐代表人培训班。

我们深知您对自己职业的发展以及在保荐代表人领域的进步都有着极大的热情和决心,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培训服务。

本次培训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保荐代表人的角色和责任:我们将详细讲解保荐代表人在不同的场景下所承担的责任,以及如何有效执行这些责任,确保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 证券法律法规的理解:我们将深入解读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让您对相关法律条文有更加深入的理解,保证您在执行职责时不会犯法或者触犯相关条例。

3. 保荐代表人的实际操作技能:我们将分享一些实际操作中的技巧和经验,帮助您更好地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

4. 个性发展:我们也会呕心沥血地向您传授一些个性发展的心得,以助您在保荐代表人领域有更好的发展。

我们相信,本次培训将对您的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们期待在培训班上和您一起共同学习和进步,相信我们的课程内容会让您受益匪浅。

祝好,XXX培训机构敬上尊敬的参加者,在培训班上,我们将致力于提供最专业和系统的培训内容,确保您可以全面了解保荐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掌握实际操作的技能和经验,同时也可以在个性发展上有所提升。

首先,我们将深入探讨保荐代表人的角色和责任。

保荐代表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及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等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对公司、发行人和投资者负有法律责任。

我们将详细解读相关法规和规定,让您清晰了解自己在不同场景下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并提供相关案例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其次,我们将解读证券法律法规,这是保荐代表人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我们将对证券法、《证券法实施条例》、《发行上市监管办法》等法规进行逐条解读,并结合实际操作案例进行讲解,确保您对相关法律条文有深入的理解,能够在工作中遵循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第三,我们将重点关注保荐代表人的实际操作技能。

通过分享一些实际操作中的技巧和经验,帮助您更好地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

第二期保荐人培训资料

第二期保荐人培训资料

第二期保荐人培训资料XX年保荐人第二次培训若干记录基本与第一次培训雷同,以下是个人记录的第一次培训有所增加的部分,仅供参考尤其涉及股份支付的问题,创业板的规则在会上并未十分明确,各位同仁可以再自行确认一、再*1)关注变相扩大流动资金,如提高铺底流动资金的比例、增资子公司、设立财务公司、BT建设项目等2)董事会决议日前已经投入的资金,不能作为募集资金额度;若因预案过期或调价导致重开会,不影响额度计算;若因募投项目变化而重新开会,募集资金额度计算从重开会之日起计算,之前投入的都不算二、股份支付主板:未上报的,若有股权激励,无论增资还是转让,一律按照股份支付处理同期有PE入股的,视作公允价值,没有,可能会要求专门机构作报告认定公允价值,相关成本一次性进入当期费用目前还在研究公允价值的认定、具体的股权激励方式的认定等细节,近期会推出创业板:杨郊红原话:创业板一直在执行股份支付准则,只不过目前为止还没有符合该条件的案例会保持一定程度的政策延续性最近有个案例,实施了管理层股份转让,但管理层年薪最高万元,会里认为过于离谱,是否将工资都计入了股份里,已经反馈,要求说明,不排除要求按照股份支付处理个人认为创业板短期内不会强制执行股份支付准则,但长期来看是个趋势,在设计股改方案时应当重点关注,防止实施股权激励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三、关于品牌连锁企业是一种经济转型,品牌有历史、有知名度,还是欢迎的但严重关注某些历史很短、快速扩张的品牌、门店淘汰率也很高的企业,认为涉嫌虚增业绩四、公司债券1、审核周期很短,1个月左右2、审核流程独立于股权*,建立公司债券专岗审核,指定专组发审委员负责债券审核取消见面会及反馈会,基本无书面反馈发审会不一定要求聆讯,集中快速审核,5分钟左右一家若属于9大限制类行业,募投不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无需征求发改委意见3、以下几种情况流程可以更便捷: 3A级亿以上净资产最近3年公司评级都在2A以上定向发行基础设施建设类公司 4、审核要点关注现金流及偿债能力关注债券信用评级高于企业信用评级的情况目前案例中债券信用级别普遍2A以上,最低的是A+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净利润,无需扣非少数股东权益可以计入净资产额短融不计入40%的额度;中期票据个案分析,比如剩余期限1年以内,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不是很大,可以不计入最近一期净资产额可以不审计可以同时受理股权及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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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 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的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 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2)运输费用。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 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 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征收增 值税也不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2012年上海率先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 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 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 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 全国范围试点。
进项税额的确定和计 算
当期进项税额
可抵扣
不可抵扣
凭票抵扣 计算抵扣 当期不可抵 进项税转出
(一)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分以下两种情况:
凭票抵扣税——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是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进项税。
计算抵扣税——特殊情况下,没有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 证,自行计算进项税的情况:
一、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 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 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服 务暂不实行增值税,一般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 “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一切不 动产之外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销售有形动产属于增值税的范围,而无形资产转 让或不动产销售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 管道运输服务
❖ 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 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等)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注意:试点的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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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征税规定
❖ 各地新旧税制转换的时间不同,北京市为 2012年9月1日,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 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 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 月1日。
❖ 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 业的纳税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 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试点行业:1+6
【例题】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增值税征 税范围的是( )。 A.供电局销售电力产品 B.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房屋 C.饭店提供餐饮服务 D.自产货物用于投资 E.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
【答案】AD
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
四、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
❖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 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 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小规 模纳税人不使用税率而使用征收率。
重点复习的税种
重点把握的内容
❖ 各种行为应纳的税种——增、消、营、 土增的征税范围划分
❖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调 整
❖ 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运用 ❖ 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各税种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
•。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取得收入
收益形成
纯收益
收益分配
个人所得税
税种一: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
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 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 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 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
税率和征收率
17%基本税率——应税劳务及一般货物 税率 13%低税率——列举的货物
零税率——出口货物
在现行增营值改税1增7%试和1点3%税两档率税率的基础上,
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 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 ❖ 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
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 服务适用6%税率 ❖ 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 税率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的计算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 × 适用税率
❖ 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与销售有因果连带关系的价外收 费都应看作是含税销售额,即向购买方收 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 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 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在计算 时,视同销售行为的销售额要按照如下规定 的顺序来确定,不能随意跨越次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 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 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关于税法内容的复习提 示
2013年考试大纲关于税法的内容没有变化。 以往考试与税法有关的内容的命题特点: 范围广——涉及诸多税种的政策; 重实际——各个税种范围划分、优惠运用。 复习的着眼点和方法: 要理解;有侧重;会运用。
❖ 增值税 ❖ 消费税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
购进扣税法 核定扣税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部分行业
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这种方式在实 际计算上体现出按照销售实耗核定扣除。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 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 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 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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