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外购件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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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九特阀门有限公司

JT/WI-02-2015 外协外购件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编制

校审:

批准:

2014-12-31发布 2015-1-1实施

外协外购件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必须加强对外协外购的质量检验与控制管理,保证其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同时促进外协外购供方质量管理的稳步提高和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生产用原辅助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编制外协外购件的技术要求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

3.2质管部负责制定《外协外购件验收细则》,并负责对外协外购件质量的控制与管理。

3.3采购部负责对外协外购件的计划安排及申请等具体工作(包括对生产的质量、管理、能力、资质、价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满足所规定的要求。)

4工作程序

4.1信息传递

4.1.1采购员每日下午17:00前将当日发出的《采购订单》传递仓库库管员;2、要求客户《送货单》必须注明采购订单号,零件名称互相保持一致;

4.2货到清核

4.2.1送货人通知库管员,货物按要求放入相应仓库外待检区;

4.2.2库管员根据对应采购计划的批次、数量,结合发出的《采购订单》进行物资清核(品名、规格、数量),不符拒收;

4.2.3将待检标识板(黄色--待检)放置于待检物料上;

4.3报检/检验

4.3.1对相符物资,由库管员开具《来料检验单》,通知相关检验员检验;

4.3.2检验员依据图纸或《检验卡》检验,填写检验结果,对本批质量做判定;

4.3.3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换置标识版(合格--绿色、不合格--红色)

4.4检验结果分类及相关处理

4.4.1外协外购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4.4.2《来料检验单》作为入库依据,合格的,由库管员办理入库;

4.4.3不合格的,检验员将《来料检验单》传递采购联系退/换货;

4.5收货入库

4.5.1 仓库开《入库单》(4联)

4.5.2《入库单》自留1联记帐,其余分别给仓库、采购组、公司财务部

4.5.3物资整理上架(防锈处理、标识板悬挂、收拨卡记账);批次分开存放,定置管理;

5外协外购的验收和入库

5.1外协外购的产品必须经过检验人员验收,经检验合格后应在《来料报检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2外购件检验

5.2.1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品种、规格、数量等,填写《来料报检单》,通知原材料(或半成品)库。由原材料(或半成品)库库管员检查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和包装情况,并通知检验员到现场(待检区)抽检,同时对该批原材料作“待检”标识。

5.2.2进货检验员接到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外协外购件验收细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员将检验结

果填入《来料报检单》上并签字。确认合格的,通知库管员凭单办理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保管、发放和使用。

5.3.外协件检验

5.3.1外协厂家(或采购员)将运到的外协件放置在“待检区”,并及时填写《外协外购件报检单》,通知仓库外协收发员,由仓库外协收发员核查零件名称、规格和数量(重量),若是本厂加工委外表面处理的需附上《加工工艺流程单》通知检验员到现场检验,

5.3.2进货检验员接到通知后,到标识的待检区域按《外协外购件验收细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填入《来料报检单》和《加工工艺流程单》上并签字。确认合格的,通知外协收发员凭单办理入库

6.外协外购件不良品的处置

6.1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时,即将外协外购件加以“不合格”标识,填妥《来料报检单》上的检验情况,同时填写《质量异常反馈单》,并通知库管员或车间外协收发员由其办理退货手续。

6.2如生产急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申请“特采”。须按《紧急发行控制程序》执行办理;但必须进行质量追溯。

6.3在加工、装配过程中发现外协外购件不合格情况时应做好标识,按《装配线内不良品处理规定》执行办理。

7.进货检验和试验记录由质检部按规定期限和方法保存。

7.1每月汇总进货质量检验情况。将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意见记录在《供应商每月交货质量月报表》内,以作将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依据。

8.对外协外购件进行检验,需要时还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实。

8.1外协外购件的材料化学分析和机械性能检测报告。

8.2.按图纸、技术条件要求做的各项试验与检验报告。(包括:无损检测、热处理工艺记录、炉号、材料牌号、规格型号等,应具有可追溯性。)

品质部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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