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12 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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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4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2 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管理系统验收9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 campus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北京目次总则环境检查器材检验设备安装检验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缆线终接工程电气测试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0.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 eeri ng accepta nee of gen eric cabli 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campus 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北京目次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检验4. 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 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 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 . 0. 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 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验3.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0.2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要求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要求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4 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2 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管理系统验收9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1 一般规定1.1 本章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子系统的工程安装、检测验收和竣工验收。

1.2 综合布线系统检测验收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评定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

1.3 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中的有关规定。

1.4 采用专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的综合布线工程应按专项进行验收。

1.5 建筑群主干光纤在网络中支持的应用距离大于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中第3.0.5条所规定的传输距离时,应按光纤传输系统的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

1.6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执行GB/T50312中的规定。

2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Ⅰ主控项目2.1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2.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3.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4.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2.2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GB/T50312中的规定检测。

2.3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符合GB/T50312中的规定。

2.4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2. 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3. 卡入跳线架连接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4.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T568A或T568B)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3.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的屏蔽罩必须以可靠的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综合布线工程通常又称为网络工程,从工程实施角度,可划分为网络布线工程、集团电话工程、光缆施工、有线电视施工。

综合布线系统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当代建筑技术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在信息化时代,一座现代化的大楼内,除了具备电话、传真、空调、消防、动力电线、照明电线外,还少不了计算机网络线路,而综合布线系统是计算机网络工程的基础,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因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对现代建筑来说相当重要,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和工作要求实施,切不可有丝毫的草率和形式主义。

一、综合布线工程验收依据的原则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规范已经颁布,验收依据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描述的项目和测试过程进行,但具体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还应严格按下列原则和验收项目内容办理:(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按照《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一部分:总规范》(YD/T926.1—1997)中规定的链路性能要求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内容和方法,应按照《建筑和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的规定执行。

(3)综合布线系统线缆链路的电气性能验收测试,应按照《综合布线系统电气特性通用测试方法》(YD/T1013—1999)中的规定办理。

(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了应该符合上述规范外,还应该符合我国现行的《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1997)和《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1997)中相关的规定。

(5)在综合布线系统的施工和验收中,如果遇到上述各种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为了保证验收,可以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办理。

(6)由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还有很多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有些标准内容尚未完善,随着综合布线系统技术的发展将会进一步被修订或补充。

机房线缆标识国家相关标准

机房线缆标识国家相关标准

机房线缆标识国家相关标准国家规范《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规范》和《GB/T50312-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中,涉及到对综合布线标识要求的条款有以下内容: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规范》第9.0.1条管理应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规模较大的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简单的综合布线系统宜按图纸资料进行管理,并应做到记录准确、及时更新、便于查阅;2、综合布线的每条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安装通道和安装空间均应给定唯一的标志。

标志中可包括名称、颜色、编号、字符串或其他组合;3、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硬件均应设置不易脱落和磨损的标识,并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和图纸资料;4、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标明相同的编号;5、设备间、交换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二、《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第4.0.3条第六款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业务类型。

第5.1.1条第四款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第8.0.2条1、标识符应包括安装场地、缆线终端位置、缆线管道、水平链路、主干缆线、连接器件、接地等类型的专用标识,系统中每一组件应指定一个唯一标识符。

2、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所设置配线设备及信息点处均应设置标签。

3、每根缆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在缆线的护套上或在距每一端护套300mm内设置标签,缆线的终接点应设置标签标记指定的专用标识符。

4、接地体和接地导线应指定专用标识符,标签应设置在靠近导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处的明显部位。

5、根据设置的部位不同,可使用粘贴型、插入型或其他类型标签。

标签表示内容应清晰,材质应符合工程应用环境要求,具有耐磨、抗恶劣环境、附着力强等性能。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GBTT503122000综合布线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 campus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北京目次总则环境检查器材检验设备安装检验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缆线终接工程电气测试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0.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 A 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验。

检测结论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及工程验收的依据之一。

1. 系统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则被检项目检查结果为合格;被检项目的合格率为100%,则工程安装质量判为合格。

2. 系统性能检测中,对绞电缆布线链路、光纤信道应全部检测,竣工验收需要抽验时,抽样比例不低于10%,抽样点应包括最远布线点。

3. 系统性能检测单项合格判定:1)如果一个被测项目的技术参数测试结果不合格,则该项目判为不合格。

如果某一被测项目的检测结果与相应规定的差值在仪表准确度范围内,则该被测项目应判为合格。

2)按本规范附录B 的指标要求,采用4 对对绞电缆作为水平电缆或主干电缆,所组成的链路或信道有一项指标测试结果不合格,则该水平链路、信道或主干链路判为不合格。

3)主干布线大对数电缆中按 4 对对绞线对测试,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4)如果光纤信道测试结果不满足本规范附录 C 的指标要求,则该光纤信道判为不合格。

5)未通过检测的链路、信道的电缆线对或光纤信道可在修复后复检。

4. 竣工检测综合合格判定:1) 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无法修复的链路、信道或不合格线对数量有一项超过被测总数的1%,则判为不合格。

光缆布线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纤信道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

2) 对绞电缆布线抽样检测时,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被测总数的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不合格点(线对)应予以修复并复检。

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如果大于1%,则视为一次抽样检测未通过,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

若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要求进行判定。

3)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则竣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合格;全部检测的结论为不合格,则竣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不合格。

综合布线测试方案

综合布线测试方案

综合布线系统测试方案一、根据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的要求,综合布线线缆进场后,应对相应线缆进行检验。

具体缆线的检验要求如下:工程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电缆外护线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测试记录。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采用光缆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时,测时要求如下: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果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缆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存在。

光纤接插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光纤接插软线,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有合适的保护盖帽。

2)每根光纤接插软线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硬件施工完毕后,对工程安装质量进行检测。

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应符合GB/T 50312中第5.1.1、6.0.2、6.0.3条的规定,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测:1缆线的弯曲半径;2预埋线槽和暗管的敷设;3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4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5对绞电缆芯线终接;6光纤连接损耗值。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电、光缆的检测要求应按照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的检测,除应符合GB/T 50312第4节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卡入配线架连接模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端接于RJ45 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T568A或T568B)之一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GB_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_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第1章总则第2章环境检查第3章器材检验第4章设备安装检验第5章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2 保护措施第6章缆线终接第7章工程电气测试第8章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附录F 本规范用词说明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第1.0.3条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1.0.4条在施工过施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第1.0.5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环境检查第2.0.1条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3章器材检验第3.0.1条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方案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4 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2 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管理系统验收9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同时废止。

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4 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5.1 缆线的敷设5.2 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管理系统验收9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

1.0.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装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安装规范

GB-T50312-2000_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第1.0.3条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第1.0.4条在施工过施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第1.0.5条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检查第2.0.1条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器材检查第3.0.1条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第3.0.2条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整理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整理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目录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目录第1卷编制说明 (2)第2卷工程概况 (5)第3卷施工部署 (9)第4卷施工准备 (27)第5卷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 (31)第6卷各项管理及保证措施 (72)第7卷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81)第8卷文明施工管理 (84)第9卷环境保护措施 (87)第10卷工程交付、服务及保修 (89)第11卷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92)编制说明1.1 编制目的我们在仔细阅读施工合同、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的基础上,组织了本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

本工程合同质量目标是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优质工程标准,对安装工程施工有严格要求。

本施工组织设计为×××安装工程施工提供指导性施工方案,用于工程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协调,以确保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达到机电安装工程各项目标指标。

1.2 编制依据1.2.1×××安装工程施工图。

1.2.2×××工程施工合同。

1.2.3 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当地有关法令、法规。

1.2.4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公司《技术管理手册》。

1.2.5×××工程总包施工组织总设计。

1.2.6×××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3 采用标准主要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规范性文件1.4 工程范围1.4.1×××安装工程给水干管及立管、排水系统、热水系统凝结排水管及消防、空调系统预埋。

1.4.2×××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照明、空调动力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1.4.3×××安装工程消防、暖通工程预埋套管,弱电及消防报警系统的电气工程预埋管及电缆桥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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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机 柜 、机架上的各种零 件不得脱落或碰坏 ,漆面如有脱落
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3 机 柜 、机架的安装应牢固 ,如有抗展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
抗展设计进行加固. 4.0.2 各类配线部件安装要求如下:
1 各 部 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2 安 装 螺丝必须拧紧 。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 上 4.0.3 8位棋块式通用插座安装要求如下 : 1 安 装 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 ,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 面板 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 。井应具有防水 、防尘、抗 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 2 8 位 模块式通用擂座、多用户信息播座或集合点配线模 块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8 位 模 块 式 通 用 播 座 雇座 食 的 固 V 方 法按 恤 工 现 场 条件
3 铺 设 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
设计 耍 求 。
通︐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 220V单相带地电源擂座.
咤 ~
文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
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
3器材检验
气泡等缺陷 3.03 缆线的检验要求如下:
7 光 纤 接擂软线(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 纤接 插 软 线 ,两端的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 有 合适 的 保 护 盖 帽 。 2) 每根 光 纤 接 插软线 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 ,选用
应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3.0.4 接插件的检验要求如下:
1 配 线 模块和信息播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检查塑 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 1 工 程 所用缆线器材型式 、规格、数量、质盈在施工前应进
行检查 ,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 中使
用。 2 经 检 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 ,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 ,
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 程 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
│煤气管 │300 │
│压 绷空气管 │
150 │
20 20
5.1.Z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 设 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5 吊 架 和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 ,整齐牢固 ,无歪斜现象 ; ‘ 金 属 桥架及线梢节与节间应接触 良好 ,安装牢固 。 4.0.5 安装机柜 、机 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钢管 、线槽使用的 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 ,就近接地 ,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3 管 道 采用水泥管块时,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中相 关规定进行检验 。
4 各 种 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 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 铁 件 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 ,无脱落、
4 设备安装检验
4.0.1 机柜 、机架安装要求如下: 1 机 柜 、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 3mm。机柜 、
本规 范 主 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 主编 单 位 :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 参编 单 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通信工程委
员 会
主 要 起 草 人 :张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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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查 ‘
.................·.… … ,.… … 4
1000 │
300
设备类型 . 4.0.4 电缆桥架及线槽安装要求 如下:
│保 护地线 │ │热 力管(不包封 )│
50 │ 之0 500 │ 500
1 桥 架 及线槽 的安装位置应符 合施工 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 超过 50mm;
பைடு நூலகம்
│热力管 (包 封) │
300 │
│给水管 │150 │
300 20
2 桥 架 及线槽水平度 每米偏 差不应超过 2mm; 3 垂 直 桥架及线棺 应与地面保持垂 直 ,并 无倾斜现象 ,垂直 度偏差不应超过 3mm ; 4 线 槽 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 处应平滑 、无毛刺 ;
2 敷 设 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姗 硬质 PVC管。布放多层屏蔽 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电缆或主干光缆时 ,直线管道的管径 利用率应 为 50%^-60%,弯管道应 为 40%-50%。暗管布放 4对 对纹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2环境检查
2.0.1 应对交接 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如下:
1 交 接 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 巳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
整、光沽,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
匙 齐全 。
2 房 屋 预埋地枪 、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 寸均应 符合设计要求。
格、型号、等级 上相符 4 备 品 、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2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 1 各 种 型材的材质、规格、酸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
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 、断裂。预埋金属线棺、过线盒、接线盒及桥 架表面涂筱或械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 、损坏。
2 管 材 采用钢管、硬质聚氛乙烯管时 ,其管身应光滑 无伤 痕,管孔无变形 ,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保 安 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3 光 纤 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式和数量、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3.0.5 配线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 、电 缆交接设备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2 光 、 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
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3.0.‘ 有关对绞电缆电气性能、机械特性 、光缆传输性能及接插 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 ,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国家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 工程 验 收 规 范
Codef ore ngineeringa cceptanceo fg enericc abling sys tem for b u ild in ga ndc ampus
GB/'r 50312- 200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建设 部 施行 日期 :2 0 0 0 年 8 月 1 日
内j
器 材 检验 二,..............·.··.......… … 4
4 设备安装检验 ················.....……4
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
5 1 缆线的敷设 ························…… 5
5.2 保护措施··························.…… 5
6 缆线终接·······················...……,…6
7 工程电气测试 ·····················…… 6

8 工程验收·············.................……7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 目
及 内容 ···· ···· ··。· ·... ...……,.… 7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
关 于发 布 国 家 标 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规范 》和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 系统 工 程 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 [2 00 01 4 8 号
根据 我 部 《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 1日起施行。
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 〔1999]3 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0年二月二十八 日
月U

国家 标 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 规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与建设部的决定 ,将原信息 产业部计划制订的通信行业标 准上升为国家标准的。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负责主编 ,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 设计院会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通信工程委员会 共同编制而成。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 ,建设部以建标 仁2000]4 8号文批准发布。
本 规 范在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了同类协会推荐性标准执行过程中的 经验和教训 ,去粗取精地加以提炼和修改 ,广泛吸取 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 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 范 由 信息产业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工作 由 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负责。在使用过程 中,各 单位应积极总结经验 ,并将意见寄往信息产业部北京 邮电设计院国家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 程验收规范》管理组 (地址 :北京市西直 门内大街 126号 ,邮编 :100035),以供修订时参考。
1 工 程 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和合同耍求。
2 电 缆 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 、清晰。 3 电 缆 外护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蚤检验合格 证。如用户要求 ,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4 电 缆 的 电气性 能抽验应从本批量 电缆中的任意三盘 中各 截出 loom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并作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管理 ,信息产业部北京
的要求 ,由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建 邮电设计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 《建筑与 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 出版发行。
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
审,批 准 为 推 荐 性 国家 标 准 ,编 号 分 别 为 GB/1' 50311-2000和 〔iB/I'5 0312-2000,自 2000年 8月
而定 ,宜采用预 里扩 张螺钉 固定等方式。
农 5.1-1-2 电、光组暗,盆设与其他苦线.小冷距
4 固 定 级丝需 拧萦,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 5 各 种 擂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颇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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