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校对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措施
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措施学院特别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在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了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精品人才”的三精工程,提出要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标杆,加大优质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建设力度。
2006年,学院制定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细则》,此后,学校又在一系列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1.建立精品课程有效管理机制,保证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学院建立了精品课建设规划,对各级精品课程做了明确的规划。
为保证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学院成立了精品课程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同时建立了由教务处负责的精品课程建设监管部门,系室主任将工作重点放在精品课程的建设上,有力的推动的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2.加大师资队伍培训投入学院加强了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每年定期的组织相关老师参加各类精品课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保证每年有足够资金用于老师的培训。
3.保证对精品课程的嘉奖建设经费学院出台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细则》和《关于对精品课程经费支持的若干规定》明确对精品课程的建设经费支持额度为:校级精品课程嘉奖建设经费3-5万元,省级精品课程嘉奖建设经费5-8万元,国家精品课程除教化部划拨的嘉奖经费外,学院将按1:1配套建设经费。
4.支持精品课程的试验室建设和试验教学平台建设学院投入了300多万元建立了于本课程相应的教学平台和试验室,为该精品课程供应了真实的教学实践平台。
5.在老师的聘任和晋级提薪上对精品课程负责人予以嘉奖和对待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者一样,学校在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对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嘉奖和老师的聘任和晋级提薪等挂钩,这一规定已经在2007年的老师聘任和工资升级调整中实施。
黑旅院发[2008]29号————————————————————★——————————————————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实行学院教改精神,进一步搞好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学院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依据教化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省教化厅《关于黑龙江省一般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看法》(黑教高[2003]169号)精神,适应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期间发展建设规划要求,特提出以下建设实施看法。
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大学关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及学校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教学工程”以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推进改革和建设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为手段,按照“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整体实力。
第三条“本科教学工程”包括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综合改革及认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建设与优质资源共享、实践教学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团队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建设内容。
本办法所称“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为以上规划建设项目,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新增的项目。
第四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项目建设资金由学校统筹安排。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全面领导“本科教学工程”工作。
下设“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工程”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统筹指导项目建设计划及相关工作;(二)发布“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通知及项目建设意见;(三)组织项目评审,提出立项方案及省级国家级项目申报推荐方案;(四)组织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和评价;(五)负责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管理;(六)编制“本科教学工程”年度进展报告,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
第六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学校及本办法的要求,编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统筹规划,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三)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接受学校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五)每年11月底前,向“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规范我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力争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是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为主体进行的有关教育思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及教学管理等进行改革研究的项目。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经费划拨与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四条根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学校教学发展目标,学校每年组织1 次教研项目立项工作。
第五条学校教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开展专项或委托教研项目的立项工作。
第六条学校优先支持能产生实质性成果、有利于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并产生较大影响的改革项目;鼓励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的系统研究;鼓励对学科、专业或专业群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整体优化的改革研究;鼓励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研究;鼓励开展教学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研究等。
第七条教研项目申请立项的基本条件:1. 凡高等院校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请教研项目。
2. 在同等条件下,对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及其培育者)或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申请的项目优先立项。
3. 主持在研的校级教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主持申报新的教研项目。
4. 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 个教研项目;无论主持或参与项目研究,每位申请人同年度最多只能参加2 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无论主持或参与项目研究,每位申请人在研的教研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 项。
第八条教研项目立项申报程序:1. 项目申请人填写并按时提交《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1 式3 份及电子文档。
教研科研课题项目申报立项、审核、中期评估、结题报告制度
教研科研课题项目申报立项、审核、中期评估、结题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素质教育和区、校关于科研兴校、科研立校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学校教导处应遵循“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团结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学校教导处由1—2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
第五条学校教导处的工作职责: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组织并管理本校科技教育活动。
7、管理本校图书室。
8、与事务处协调,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
组织教师学习课改理论,提高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深化课程改革。
9、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市、区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第六条制定本校一年一度的科研工作规划。
学校教导处应根据市、区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
学校科研室参照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
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高等院校教改项目管理办法
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应用推广,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教育部和省相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整体转型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改项目管理办法适用范围:1.学校立项建设的级教改项目;2.学校承担的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3.学校整体转型发展中的各项教改项目。
第三条凡是涉及学校转型发展改革的教改项目,均由学校转型办会同教务处计划统筹、监督评估、项目结题。
教务处作为主管部门需制定项目建设的技术标准并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管理,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转型办、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第四条学校教改项目管理包括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管理、项目孵化等环节。
第五条教改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
第二章立项原则及范围第六条教改项目立项原则,以学校转型发展与特色建设为指引,深究其内涵,以崇工重商、理实兼优,校企合作、服务地方,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创业、教赛一体等为重点,开展项目研究,注重实效。
第七条教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须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立足现有的办学基础和办学特色,努力培育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有影响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条教改项目立项的范围: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念与管理体制机制、质量监控、专业综合改革类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教学案例资源建设项目、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与建设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实训教学体系与方案、虚拟仿真实验类项目、学生素质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等。
第九条立项建设的教改项目,既可以是一个体系研究与实践,也可是某个点的研究与实践。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十条学校根据总体改革与年度工作任务,每年上半年启动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三明学院2023年面向三明市基础教育联合教改项目立项名单及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三明学院2023年面向三明市基础教育联合教改项目立项名单及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明教人〔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三明学院2023年面向三明市基础教育联合教改项目立项名单及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明教人〔2024〕10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相关学校: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三明市基础教育联合教改项目立项申请的通知》(明教人〔2023〕177号)精神,三明市教育局与三明学院联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吴依娟等36位教师申报的项目为三明学院2023年面向三明市基础教育联合教改立项项目。
原则上,三明学院为每个项目聘请至少一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合作教师指导、协助项目研究。
现将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建设要求(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实现项目工作目标。
(二)项目以跟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进行结项,论文需在具有CN刊号的正规刊物上发表。
项目论文发表时应署名:三明学院面向三明市基础教育联合教改项目(项目编号)。
二、项目验收(一)项目到期并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申请结项验收。
申请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1.三明学院面向三明市基础教育联合教改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2)。
2.附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评,审核相关材料,并在结项申请书中认真填写“审核意见”(意见应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工作及应用效果作出评价,不少于300字)。
(三)三明学院根据各相关学校提交的项目结项申请书、论文等验收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并给出验收意见。
大连工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市人民政府科技成果奖励委员会评审专家;市人民政府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职;辽宁省委“新世纪中青年哲学社会科学百名人才培养工程”。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其它
博士
硕士
学士
其它
总人数
平均 年龄
示范中心教师基
本情况
人数
22
2
6
2
9 14 9
占总人 数比例
68.7
6.3
18.7 6.3 28.1 43.8 28.1
辽宁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申报评审材料
大连工业大学 二○一三年六月
目录
一、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申报书 二、支撑材料
1. 关于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干部任职的通知 2. 规章制度 2-1 大连工业大学教学督导制度 2-2 大连工业大学院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实施方案 2-3 大连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评价优秀奖评选办法 2-4 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2-5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制度 2-6 大连工业大学教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2-7 大连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及管理办法 2-8 大连工业大学教师进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管理办法(试行) 2-9 大连工业大学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到校兼职任教暂行规定
专职
12 杨 菲 31 硕士 初级 讲课大赛、教学名师评选、名师观摩 专职
13 刘发盛 41 硕士 中级 教师评价、学生评教
专职
14 游 春 31 硕士 初级 教学环节质量监控
专职
15 任文东 49 博士 教授 承担培训、评估、咨询工作
兼职
16 任 戬 57 硕士 教授 承担培训、评估、咨询工作
兼职
聘请大连理工大学著名管理学专家侯铁珊、渤海大学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 人单凤儒,省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辽宁师范大学郑艳、大连理工大学 王博来我校做示范观摩课,每次观摩课参加的校内教师均超过 200 人。参加观摩 后,教师需要撰写“教学观摩心得体会”,并提交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一: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省教改项目”)管理,确保立项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4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黑龙江省高教强省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教改项目立项是指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并批准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省教改项目主要面向全省高等院校教育工作者择优立项,旨在促进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投入,培养高素质人才,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第三条省教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以及教育教学中的新情况开展研究与改革,力求实效。
第四条省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与分类省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特色培育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根据研究的内容,省教改项目一般可分为七个类别。
1.综合性研究:是指对黑龙江省乃至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相对宏观的问题进行的战略性、全局性的研究与实践,主要包括区域高等教育的结构与布局、高校发展战略、院校比较研究、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产学研用合作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重大战略决策和重点工作推进措施等方面的探索。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针对某类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进行改革的项目,主要包括专业设置与调整、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理念、大类人才培养、卓越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创新.3.课程与教材建设:面向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材建设、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等方面的改革项目.4.实践教学改革: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与机制建设、创新性实验计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的研究与实践.5.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是指促进高校科学管理的改革与实践,主要包括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考试与评价制度的改革与实践等。
(项目管理)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图书馆教育职能及培养大学生信息素质研究与实践
王均林
非资助
134
教育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创新研究
吴敏
非资助
135
教育学院
《女性学》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张励仁
非资助
136
教育学院
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网络课程
谈新敏
非资助
137
教育学院
《犯罪与司法心理学》
郭新建
非资助
138
文学院
中文专业外国文学课程教学改革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级别
资助金额(元)
48
物理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程教学体系和方法的创新与教材建设
郭茂田
重点
10000
49
环境与水利学院
依托科研项目培养创新型人才
韩菊红
重点
10000
50
国际教育学院
高等医学院校留学生汉语教材——医用汉语教程(全四册)
马玉汴
一般
5000
51
学生处
大学校园文化研究
付润芳
一般
5000
88
护理学院
设置《护理应用解剖学》课程的研究
刘桂萍
一般
5000
89
护理学院
元认知策略培训对非英语专业大学生词汇学习的影响
陈勤
一般
5000
90
第一临床学院
新形势下改革临床实习教学管理的研究与探索
王建华
一般
5000
91
第二临床学院
全程跟进式临床实习带教方法研究
田晨光
一般
5000
92
药学院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质量工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质量工程是学院办学的重要支撑,应当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管理、重在建设、突出特色”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
第三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类项目(重点专业、重点培育专业、特色专业)、课程类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类项目、实践教学类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类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团队、教学改革、教学名师)、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创业类项目(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等。
第四条质量工程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受益面、资助经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按项目管理分为国家、省、院级。
1、重大项目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2、重点项目指对解决当前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3、一般项目指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第五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学院安排专项经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建设经费根据上级文件和有关规定安排。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六条为加强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和领导,学院成立“质量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确定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审核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制度;确定年度院级项目立项指标;指导推荐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xx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xx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有保证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教改成果的质量,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主要是指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第三条教改项目按来源分有如下几方面:
(一)国家教育部及国家级专业学会下达的项目;
(二)省教育厅及省一级的专业学会下达的项目;
(三)学校立项的项目及学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间合作的立项项目。
第四条教改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参与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各级各类教改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10•【字号】内教高函〔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7〕34号各高等学校:随着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的进程不断深入,国家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量大面广的英语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尤其是大学英语教学的改革持续深化,以提升学生英语应用能力为标志的新一轮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正在发生。
同时,为调动我区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英语、计算机类课程教学质量,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经研究,我厅决定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英语、计算机类课程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联合教改项目”)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一)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针对相关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和网络教学平台等方面的建设研究。
(二)数字化课程建设组织全区优秀师资力量,系统规范和设计包括网络课程、数字化资源和新形态教材等方面的建设。
二、立项范围及数量(一)立项范围英语类联合教改项目针对高等学校大学英语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和数字化资源建设等,其主要内容涵盖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和课程体系的探索与构建,课程资源的建设等方面。
计算机类联合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施对象是高等本科院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核心课程,主要指大学计算机基础、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技术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等课程。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确保“质量工程”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质量工程是学院办学的重要支撑,应当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管理、重在建设、突出特色”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
第三条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类项目(重点专业、重点培育专业、特色专业)、课程类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材类项目、实践教学类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类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团队、教学改革、教学名师)、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创业类项目(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等。
第四条质量工程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受益面、资助经费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按项目管理分为国家、省、院级。
1、重大项目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重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2、重点项目指对解决当前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3、一般项目指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而进行的周期短、受益面相对较小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第五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学院安排专项经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建设经费根据上级文件和有关规定安排。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六条为加强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和领导,学院成立“质量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确定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审核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制度;确定年度院级项目立项指标;指导推荐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西安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0]4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实施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14号)、《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是指由教务处组织评审并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校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实施及其管理,旨在鼓励我校高等教育工作者,围绕高等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或改革实践。
第三条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保障、教学特色培育,大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第四条校级教改项目按研究选题价值和质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创新性预期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部分内容进行的研究,能取得直接应用效果的研究项目。
第五条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旨在促进我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投入,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有关院系要按照培育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加强教学改革项目的指导和管理。
经过评审确定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将作为评选校级教学成果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六条校级教改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日常的管理工作。
各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七条校级教改项目按院系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重点支持的原则,每年组织申报一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8.09•【字号】教职成〔2016〕638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6〕63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362号),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组,通过群体评委、匿名评审等方式进行了评审,确定419项予以立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6项,规划项目281项,青年教师项目101项。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要将立项情况及时通知项目主持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研究与实践,并给予人力、经费的配套支持,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省教育厅对重大项目和部分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研究资助。
部分重点项目、规划项目由项目研究申报单位给予项目研究资助。
具体研究经费资助和指导性资助在河南省职成教网《公告》栏公布。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个别项目的名称进行了修改规范,请认真核对,按公布项目开展研究。
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
其中,省教育厅资助1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在3个月内举行开题报告会,并应邀请相关研究领域国家或省内前沿专家学者参加,须有在省职教教改结项中获得推优的项目主持人参加,以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其他项目由市县、学校提出开题要求。
开题报告会的有关情况作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项目结项要求请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29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改革【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6.05.24【实施日期】2006.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我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58号)精神,2006年继续在全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力度要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通过项目课题选定,评审立项、组织实施等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整合、深化已有的改革成果,使之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同时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改革研究与实践,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主要内容1、经济社会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关系研究。
分析全面建立小康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关系;办学体制、管理模式的改革,建立开放、灵活,能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2、教学改革。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加强德育工作,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3、教学管理改革。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设,考试考核方法改革,教学管理改革,实施学分制,师资队伍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普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4、编写符合教改要求的高质量的教材。
三、组织管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开展,采取委托研究和项目招标等形式选定立项项目,开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第十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十批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立项按照《河南大学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办法》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项目类别)
1、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类
(1)学科、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2)课程类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3)特色专业建设研究
(4)双语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探索与改革
(5)精品课程建设理论探讨研究和实践
2、现代化教学和管理手段改革类
(1)各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2)网络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3)各类教学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研制
(4)其他现代化教学和管理手段的改革
3、高素质教学队伍培养与建设类
(1)教学团队整合与建设研究
(2)教学名师培养理论研究
4、实验课程建设类
(1)实验示范中心建设研究
(2)实验课程的整合与创新研究
二、立项条件
1、能切实反映并服务我校教学改革需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基础;能完善管理制度,有助于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或完善;研究方案能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当代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趋势,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预期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
2、项目负责人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并在其研究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熟悉教学规律并在教学改革方面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富于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员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有较为充裕的研究时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教学和管理手段现代化改革项目具有一定软件和硬件基础。
4、我校业已研究过的领域不再重复立项,教学改革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次立项申请。
三、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根据选题范围要求,动员广大教师积极
参与项目的申报。
2、项目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表格,对项目的内容、研究进度、方法、手段及预期效果做出科学、周密的设计。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的教学改革项目的初评工作,未参加初评的项目不得申报本批教改项目。
四、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交教务处教研科。
(1)“河南大学第十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一份,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songxinxue@。
(2)“河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七份,每个项目一个档案袋。
档案袋封面要粘贴申请书第1页。
2、学校于2011年元月完成项目评审。
教务处
2010年11月29日
附件:
1、河南大学第十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2、河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1: 河南大学第十批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教学单位(盖章):
4
附件2:
河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主持人姓名:
项目主持人职称:
项目组成员: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类别:
河南大学教务处制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七、学校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