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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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服务需求
一、物业管理项目内容:
我局全称是“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全局现有在职职工303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保安、保洁、水电维保。
(一)物业服务要求:
1、保证办公楼和服务楼除办公室、库房、档案室、机房、餐厅等以外的公
共区域保洁服务。
2、老干部活动室、休息室、瑜伽房、图书室、健身房、会议室每星期至少
打扫1次。
3、保证县局机关和9个税务分局办公场所安保服务。
4、保证县局机关各类会务服务。
5、保证县城城区内县局机关和3处办公场所水电维保服务(具体地址如下)
机关大楼:地址:濉溪县虎山北路1号
第一分局:地址: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濉溪分局;地址:濉溪县淮海路实小东门北200米
开发区分局和第二分局:地址:濉溪县沱河路130号。
(二)服务期限:
1、县局机关及所属9个分局保安服务期限:叁年,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濉溪分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及开发区分局保洁服务期限:叁年,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2、县局机关保洁服务、机关及城区分局水电维保服务期限:贰年零七个月,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 日。
以上合同期限分为3个周期,其中:第1个周期县局机关及所属9个分局保安服务及第一分局、濉溪分局、第二分局开发区分局保洁服务期限12个月(2019
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县局机关保洁、机关及城区分局水电维保服务期限7个月(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第2个周期物业服务期限12个月(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
第3个周期物业服务期限12个月(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合同一个周期一签,合同期满后如中标方服务达到我局要求的,我局可以与其继续签定合同,续签下一个周期;如服务质量达不到我局要求的,我局在一个周期到期时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前重新招标。
(三)物业管理服务机构设备和人员配备及要求:
1、物业公司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内部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
2、濉溪县税务局各单位办公场所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保洁人员8人、保安人员14人、水电管理工1人;合计物业服务人员23名(具体内容见下表,不含项目经理负责人),物业公司应指定专人作为税务局物业管理的项目经理负责人;
濉溪县税务局物业管理需求情况一览表
3、中标公司确定1人为项目经理负责人,应具物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50岁以下,熟悉物业管理服务方面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沟通协调管理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负责人的上岗证书和资质证书,其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核实。
4、安保人员:投标单位应承诺保安人员,男性,18至50周岁,身高16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上岗前经过安保方面的专业培训,能熟练使用安保、消防设施,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并有较强的处置能力。
5、水电维修人员:22至55岁。
6、卫生保洁人员:投标单位应承诺保洁人员,以女性为主,25至50岁,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7、以上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保安人员要接受我局工作监督和指导,遵守濉溪县税务局制订的《濉溪县税务局保安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对我局指定的区域负责安保警卫。
2、保安人员上岗前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能及时处理和应对突发事件;
3、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上岗执勤,熟悉辖区环境,掌握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并和辖区派出所、消防大队保持良好沟通联系;
4、保安人员上岗时精神饱满,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姿态良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吸烟、不吃零食、不袖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严禁睡岗脱岗;
5、安全护卫工具配备齐全,交接班制度完善;
6、做好来来访人员的登记引导工作,态度要温和,语言要文明;对上访人员在办公区内聚会闹事,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及时安抚、制止和报告;
7、保安人员要定岗定责,做好流动巡逻,白天两小时巡逻一次,晚间上下半夜应至少各巡逻一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不定时加大巡逻次数;在巡逻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盗、防火、防破坏、浸水等重点防范措施的落实,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加强门岗管理,严禁物资回收人员、推销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9、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和甲方报告,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救援,协助做好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10、加强对进出办公区域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单位内部车辆实行定位停放,道路两侧及外停车场要引导驾车人员按指定位置停放,做到停放有序、通行方便。
11、农村税务分局保安人员需兼顾分局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12、做好县局机关院内立体车库车辆运行安全工作、疏导车辆进出。
三、保洁工作要求:
1、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上午7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30分(不含节假日)。
2、我局各单位办公区域内的道路、空地、绿化带每天全面清扫两次并随时保洁,做到目视范围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浮尘污渍、积水积雪、纸屑烟头等;
3、发现垃圾杂物要随时清理,保持景观照明、路灯灯杆、灯柱清洁;
4、及时清理落水口、排水沟及水池内的泥沙、杂物、杂草等,保持排水畅通;
5、雨雪天气:
(1)雨后清洁。
雨后对办公区域内积水及时进行清扫。
(2)扫雪铲冰。
降雪时,及时清扫积雪,铲除结冰。
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在次日上班前清扫干净;
6、每天至少两次清扫大厅、楼梯道、走廊和通道等,保持玻璃、座椅、消防栓箱、扶手、公示牌等公共设施清洁;
7、开水间、卫生间每日上下午至少打扫一次,每周消毒一次,做到地面、墙壁无灰尘、污渍,洁具无尿渍、污物、异味;
8、机动车、自行车库随时保洁。
9、各单位会议室每天打扫干净,及时供应开水及其他服务工作。
四、水电维保工作要求:
(一)供配电系统
1、室内设施、用具、灯饰的维护:包括办公照明灯光、灯管、启动器、镇流器(普通)、开关、插头、插座(固定)等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2、做好电路系统的日常检测工作,保证各种供配电设施设备完好,线路安全畅通,系统运行良好;
2、设备设施定期检修,实行日巡、月查、年检、定期检查变压器、高低压设备等重要设施,其中高低压变配电柜每月检修一次,保证正常运转;
3、建立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档案,做好记录,完善台帐;
4、各种警示标识、安全工具齐全,张贴、摆放位置合理;
5、每年夏季之前对办公区内建筑物及各种设备的防雷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确保处于正常防护状态;
6、定期对电气设备做预防性试验,检测高压电缆,确保供配电安全;
7、制定停电应急方案,搞好电源切换工作。
8、维修和更换所产生的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二)给排水系统
1、熟悉掌握区域内给水管网的走向、管径、水表、阀门等的具体位置;
2、熟悉掌握排水、排污系统雨污管网的走向、深度、管径、检查井的位置等实际情况;
3、定期检查水箱,如水箱体出现损坏、渗漏等现象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冬季应对受冻水管采取保暖措施;
4、楼面落水口、落水管保持完好,出现开裂、破损等现象应及时更换和维修,冬季应对受冻水管采取保温措施;
5、制定突发性停水、爆管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6、制定急暴雨或持续性大雨造成楼面、地面积水应急处置预案。
7、维修和更换所产生的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
二、物业管理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最高预算及工资标准。
三个周期最高总预算为1890000元。
(二)中标人派遣到我局的劳务人员与中标人有劳动关系,与我局没有劳动关系,他们的工资、劳保、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派遣工作人员自身受到损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三)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
招标报价应考虑濉溪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并有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经历。
投标人应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濉溪县税务局保安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单位安保值班值勤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二)保安值勤的主要任务是:县局机关及各分局办公场所的警戒和巡逻;进出车辆的登记、检查和管理;外来人员的登记、
联络事宜;进出单位物品的查验;防盗防火、维持县局及院区的安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保安值勤时应做到:谨言慎行,态度和蔼;服从安排听从指导;严格规章公正严明;着装整洁,仪容端庄;严守岗位,提高警惕。
二、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
(一)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本单位,应问明来由,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来办理业务、访客会友的来宾,应电话联络相应单位或个人接待。
如果来宾所联系或会见的人员不在办公室或拒绝会见,要对来宾说明情况,并禁止其入内。
(三)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与本单位有经常业务往来的人员,对其简化登记手续。
(四)严禁外来人员或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违禁品进入本单位。
(五)单位人员带领外来人员,也要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三、物品进出管理
(一)物品出院,凭《物品出门单》放行。
值班人员应认真核对实物与《物品出门单》相符,并且《物品出门单》的要素要齐全,签字后放行。
(二)外来车辆进入时携带的物品应认真登记,出门时认真检查,经核对与带入物品的数量、品质等相符后放行。
并要填写到值勤日记中。
(三)查获有私带公物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姓名、车号、时间、携带物品。
2.携带者写明携带物品名称、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者离开,并及时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
四、院区巡视与防火管理
保安值班值勤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在院区内巡视,重点进行防盗、防火检查。
发现形迹可疑者,应进行盘查,发现盗窃时,应以追回失窃物品为主,并及时报告局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对院区内执明火或吸烟者,应进行制止,并记入值勤日记;发现重要部位有缺损,如护栏、门窗、水电等有破损、损坏的,应马上报告办公室,并记入值勤日记。
五、交接班与门岗值勤管理
一、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着装整齐,文明执勤,认真履行职责。
二、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环境卫生,门卫室不准存放与值班无关的他人物品。
三、认真检查进入单位的外来人员的有效证件,填写好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妥善处理,及时汇报。
四、对进出机关院内车辆和停放车辆要严格管理,统一指挥,严禁乱停乱放;外单位车辆未经登记允许不得进入院内。
五、凡携带财物出入的人员,需相关人员出具证明。
经门卫人员检验登记后方可带出,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进入办公楼须由来访者与被访者取得联系,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六、维护单位门前的秩序,及时清理门前的杂物或障碍物,保证单位门前交通畅通。
七、加强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出入单位,对夜间进出单位的人员经严格检查,无异常情况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开门放行。
夜间必须加强巡查,发现电、水、门窗、消防设施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办公室。
夜间巡查必须做好巡查记录。
八、不准在门卫值班室,做打扑克、下棋、喝酒等与值班无关的任何活动。
白天值班时不准在值班室看电视。
九、值班保安机关大楼需双人上岗,分局可一人上岗实行,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私自脱岗或让他人替岗,确保值班正常连续运转。
值班保安下班须接班保安完成交接事项,履行交接手续。
每次巡视时间、发现的可疑问题及处理结果,物品出门情况等记入值勤日记。
六、值勤考核
县局办公室负责对保安值勤工作的管理、监督与考核,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和查岗。
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认真履行职责,保卫单位财产有功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保安考核内容和处罚标准:
(一)着装不整洁,态度和语言不文明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加倍,第三次建议保安公司更换或辞退。
(二)擅离职守、脱岗,发现一次即建议保安公司更换或辞退。
(三)对外来人员或车辆不予登记放入院内,出租车放入院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加倍,第三次建议保安公司更换或辞退。
(四)外来人员或车辆携带违禁品进入本单位,没有发生事故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的,即建议保安公司更换或辞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其它相应责任。
(五)物品出院,不认真检查,不履行手续或手续要素不全,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建议保安公司更换或辞退。
(六)不定期巡视,重要部位发生缺损(如护栏、门窗、水电等发生损毁),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建议保安公司更换或辞退。
(七)单位财物发生丢失、被盗,经查实与保安履行职责不认真有关的,视丢失、被盗财物价值而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不认真进行防火检查,对院内执明火或吸烟者不予制止的,每发现一次,扣罚值日者10元。
(九)不认真填写值勤日记,每次罚款5元。
对门卫保安的考核罚款,从每月的保安费扣减。
国家税务总局濉溪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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