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广告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预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强化预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知识点七、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多样。
包括:①欺骗性标示行为;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③诋毁商誉行为;④商业贿赂行为;⑤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二)欺骗性标示行为
(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传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以破坏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商业贿赂行为
(六)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1.附奖赠促销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有:
(1)附巨额奖赠促销。
经营者采用抽奖式的附奖销售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 000元。
(2)欺骗性附奖赠促销。
经营者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所附奖赠品伪劣。
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章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练习题及答案(七)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练习题及答案第八章药品信息、广告、价格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A型题(最佳选择题)执业药师赵某想了解新冠肺炎疫苗广告情况。
他可以查询的网站及查询项目是()。
A.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药品广告B.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药品广告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医疗器械广告D.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医疗器械广告答案:A解析: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数据。
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确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的主要标准是“是否有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那么,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构成犯罪的,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应该认定为()。
A. 守信等级B. 警示等级C. 失信等级D. 严重失信等级答案:D解析:1、守信等级正常运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2、警示等级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的;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受到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处罚的。
3、失信等级①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2次以上的;②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被撤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
4、严重失信等级:①连续被撤销2个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②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生产(经营)许可证、暂扣营业执照的;③药品企事业单位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和索取有关资料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④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
药品品种档案是关于每个药品审评、审批、上市后监管等全生命周期的完整信息档案,主要内容不包括()。
A. 受理、审评记录、变更申请和审批B. 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C. 药品不良反应、召回记录D. GMP认证记录答案:D解析:GMP认证已取消。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法》制 定的起因、背景和对社会经 济的作用。
不正当竞争行为
1 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 2 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 3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为
行为
行为
明确说明哪些行为属于谋 求不正当利益,以及这些 行为对商业环境的影响。
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市场秩序 和公平竞争
阐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性,以及该法在促 进公平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
加强法律宣传和维权意识的提高
强调加强法律宣传和提高公众对维权意识的重 要性,鼓励大家拥护该法并积极参与维护自身 权益。
司法惩罚和罚款
概述侵权行为所面临的司法惩罚和相应的罚款 责任。
注意事项
1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强调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引导大家遵守商业道德规范。
2 防和维护自身商业权益
提供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维护自身商业权益的建议和方法。
3 如何维权
提供维权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帮助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人们。
结论
垃圾电话、短信等骚扰行为
介绍垃圾电话、短信等骚扰行为的影响,以及 法律对这些行为的规范。
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赔偿损失
详细解释侵权行为可能引发的损失赔偿,以及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恢复商业信誉
阐述商业信誉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 恢复受损的商业信誉。
停止侵权行为
说明侵权行为后续处理措施,包括停止和阻止 进一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提及对他人商业信誉造成 的潜在伤害,并解释其对 商业关系的影响。
分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行为,详细说明对商业活 动的不良影响。
(完整版)《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规定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本法的直接目的是反对不正当竞争,与此相对应的是鼓励与支持正当的竞争,因此,本法的立法目的具体说来是:(一)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我国实行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实践和世界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各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的,必须对原来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的最终选择。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以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是有重大区别的,两种经济体制的不同主要是:第一,市场和计划所起的调节作用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发挥的是对经济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市场作用来自行平衡供求,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但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它有种种局限性,因此政府计划的调节是必要的,政府是起着高层次的调节作用。
也就是说凡是市场能解决的由市场来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政府来解决。
计划经济体制则是政府通过计划支配一切,对资源进行直接配置。
但由于政府力量还不够,计划也不可能做到完全无漏。
所以还需要市场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第二,经济运行方式不同。
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遵循价值规律,在竞争的环境中进行的,市场机制的核心是竞争。
计划经济的运行是靠行政命令,通过国家下达的计划或配额进行的,因此基本不存在竞争。
第三,微观经济基础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微观经济基础是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经济法与不正当竞争法打击不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定
经济法与不正当竞争法打击不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用以打击不公平竞争行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关于不正当竞争的主要法律。
该法于1993年发布实施,2017年又进行了修订,对于打击和防范不正当竞争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该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恶意诋毁他人商品、商业贿赂、侵害商业秘密、强行捆绑销售等。
对于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以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此外,该法还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明确了商业秘密的界定和保护范围,并规定了如何处理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法律规定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有其他一系列相关法律对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重要的法规之一。
该法主要针对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公平竞争行为作出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机构和行政处罚措施。
其目的在于维护市场价格的公平、透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法律规定广告作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不正当竞争的重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广告行为进行了规范,以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
根据该法的规定,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并明确了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该法还强调了对特定商品的广告监管,如医疗广告、食品药品广告等,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加强了对不公平竞争行为的打击。
四、《反垄断法》的法律规定垄断行为是不正当竞争的一种重要表现,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合理有着重要意义。
《反垄断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反垄断领域的法律空白,进一步加强了对垄断行为的打击。
马兆瑞 中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 习题班 第8章 国有资产管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考点一】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例·多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地方人民政府【答案】CD【解析】“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例·多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人员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的有()。
A.董事长、副董事长B.总经理C.监事会主席D.财务负责人【答案】AC【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
【例题·多选题】下列企业类型属于国家出资企业的有()。
A.国有独资企业B.国有独资公司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D.接受国家财政补贴的集体企业【答案】ABC【解析】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接受财政补贴并不是出资。
【例·判断题】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答案】√【例·多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兼职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B.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C.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D.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答案】ACD【解析】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例·多选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有()。
反不正当竞争法简介
反不正当竞争法简介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
该法包括了一系列规定,禁止和打击各种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很广泛,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商业主体的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这包括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虚假质量标识等。
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不正当竞争法对此进行了规定,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禁止和惩罚。
其次,不正当竞争法还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禁止任何人非法获取、使用和泄露商业秘密,并对侵权行为给予了相应的惩罚。
再次,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禁止恶意垄断和不正当限制竞争的行为。
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自由竞争,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和健康发展。
不正当竞争法对垄断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了禁止,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制裁。
最后,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了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
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禁止任何人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并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处罚。
总的来说,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该法对虚假宣传、商业秘密侵权、恶意垄断、知识产权侵犯等行为进行了禁止和制裁。
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应用中,虽然不正当竞争法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法律漏洞,通过各种手段继续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一些小企业由于经济原因无法承担法律诉讼等成本,导致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抵制和维权不力。
此外,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难度也较大,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手段。
民法典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与处理
民法典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与处理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经济竞争中,企业或个人采用不公平、不合法、不道德的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竞争方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我国于2021年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明确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与处理办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虚假宣传:指企业或个人在商品广告、促销活动中发布虚假的宣传信息,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
2.侵害商业秘密:指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或者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损害他人的商业秘密权益。
3.恶意比价:指企业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价益的目的进行价格比较,并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4.侵害商标权: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商标,容易引起公众对商品的混淆,损害商标权人的权益的行为。
5.恶意诋毁:指企业或个人对他人的商品、服务、声誉进行虚假宣传、恶意诽谤、诋毁的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6.不正当竞争协议:指企业之间通过合谋、串通、分工等手段,违背公平竞争原则达成的协议,限制、排斥竞争和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以上仅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部分,根据具体情况和市场变化,不正当竞争的形式还可能不断涌现。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理主要包括:1.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强调了公平竞争的重要性,规定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和惩罚。
例如,对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可以采取停止虚假宣传、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受害方声誉等惩罚措施。
2.赔偿受害方损失。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规定了赔偿责任。
受害方可以依法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责任方提起赔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恢复市场秩序。
民法典规定,经营者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得的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方或者国家,恢复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反垄断法律制度(一)反垄断法律制度概述1.特征:(1)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
(2)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者利益代表者(例如各种行业协会)。
2.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和行政性垄断。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新增):(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对于多个经营者可能共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或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这些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注意1】对于多个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注意2】市场份额不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的和绝对的标准,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注意】第2~6条的关键词为“没有正当理由”,而第一条不需要正当理由。
3.法律责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P455)【例题·单选题】(2011年)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是()。
A.划分市场B.联合抵制C.固定价格D.掠夺性定价[答疑编号56770802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所实施的妨碍竞争的行为。
这是一种重要、常见的垄断行为之一。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主要有:(1)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2)掠夺性定价;(3)拒绝交易;(4)独家交。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正式版)
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程序,提高执法和司法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 高法律的威慑力。
执法实践创新
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制, 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提高执法的整体效果。
创新执法手段和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例如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
调查取证
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 有权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 当事人、查阅文件资料、现场
勘查等。
立案审查
行政执法机构对涉嫌违法行为 进行立案审查,确定是否符合 立案条件。
行政处罚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 机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 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 营业执照等。
执行与监督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行政执 法机构将依法执行,并对执行
等。
虚假宣传的认定需要考虑宣传内 容与实际情况的差异程度、宣传 手段的合法性、宣传行为的持续
性等因素。
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取交 易机会或其他利益,向交易相对 方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财物
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类型包括:给予回扣 、提供旅游、娱乐等好处。
商业贿赂的认定需要考虑贿赂行 为的隐蔽性、贿赂金额的大小、 贿赂行为与交易的关联度等因素
国际公约
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 为各国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框架。
国际合作机制
信息共享机制
各国通过定期交换信息,了解其他国家的竞争政策和执法动态,以便更好地协调 行动。
联合执法机制
针对跨国不正当竞争行为,各国可以联合开展执法,共同打击不法行为。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学名词解释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之间竞争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旨在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反不正当竞争法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我国于1993年颁布并实施了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我国在2017年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修订,以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包括: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恶意诋毁商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等。
这些行为都会对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经营者的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商品声誉、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企业形象等。
经营者有权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3.政府监管与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
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等措施。
4.企业诚信建设反不正当竞争法强调企业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树立诚信经营观念。
企业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我国的实施与成效自实施以来,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我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企业诚信意识逐步提高。
但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如执法力度不足、法律法规更新滞后等。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国际借鉴与启示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定和实施,提升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趋势与挑战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
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竞争法”)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环境而制定的法律。
它是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之一,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定义和目的竞争法是指国家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限制和规范的法律法规。
其目的是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竞争法的主要功能包括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范围竞争法所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假冒他人的商业标识:包括商标、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企业形象等。
这种行为容易误导消费者,造成市场混乱和不公平竞争。
2. 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这种行为通过虚假宣传手段,夸大产品或服务的优点,欺骗消费者,对竞争企业形成不正当竞争。
3. 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买办受贿赂行为,包括行贿、受贿等。
商业贿赂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4. 不正当比较广告:比较广告是指通过与其他商品进行比较来宣传自己商品的广告。
不正当比较广告是指通过虚假或不准确的比较手法,对竞争对手的商品造成虚假或误导性的负面影响。
5. 不正当限制竞争条件:如操纵市场价格,拒绝交易,串通投标等行为,会限制市场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竞争法的作用和意义竞争法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1. 维护市场秩序:竞争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
2. 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竞争法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通过竞争提高自身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3. 保护消费者权益:竞争法明确规定了对虚假宣传、不正当比较广告等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竞争法倡导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鼓励企业进行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经济的道德水平。
四、竞争法的执行与监督竞争法的执行与监督主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经济法概论》第8章 广告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案例: 2006年8月3日,某市工商局在市场巡查 中,发现某单位生产并在该局辖区内销售的 “田七105 g特效中药牙膏”包装盒上标示: “田七又名‘金不换’,为历代名医所称颂 名贵中药。以现代科技提取出丰富的田七精 华--田七总皂甘,具有散血止痛,消炎抑菌 之功效,长期使用更能强化牙龈、牙质,使 之更健康。对虚火牙痛、牙龈出血、牙本质 过敏、口腔溃疡、牙菌斑,能有效改善及预 防„„”等宣传预防和治疗疾病内容的宣传 用语。经核查该牙膏属日化用品非药品,其 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宣传未经国家法定部门核 准。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 1993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 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二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1、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 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 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1)行为主体只能是从事竞争活动的经营者。 (2)经营者必须实施了违反自愿、平等、公 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行为。 (3)其行为必须发生在市场交易中。 (4)其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或 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3、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行为 • 该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 实行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的限制竞争行为。 – 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破坏了公 平竞争的机制,违背了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 同时人为地割裂市场,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 的形成,不利于人力、财力等资源的有效配 置。
–“以权经商”是指政府滥用行政权力, 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限 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地区封锁”是指为了保护本地区的经 济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统一规 定,采取行政、经济手段对本地区与其 他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活动加以限制, 限制外地商品进人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 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章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第八章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五、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法者因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 行政处罚后果。其责任形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 款、吊销营业执照。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违法者因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制裁后果。对于刑事责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只作了原则规定,因此,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需要援引《刑法》及相关 刑事法律补充规定的相应条款等。
第八章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节 反垄断法
二、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其规制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形式 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应予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 位的行为包括:(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 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 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 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 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 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 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第八章
引导案例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1996年春,北京市某区工商局根据该市甲酒厂的投诉,对 该市乙酒厂仿冒甲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 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华灯牌”北京醇酒 是北京市甲酒厂生产的优质产品,是北京市的著名产品。深受 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自1995年4月,市场上出现了北京乙酒 厂生产的“古德牌”北京醇酒,其生产的北京醇酒不仅商品名 称与北京市甲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的商品名称 相同,而且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严重 影响了甲酒厂产品的销售。北京市某区工商局认定北京乙酒厂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 (1)本案中乙酒厂的行为属于何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2)若本案甲酒厂的“华灯牌”北京醇酒不是知名商品,乙 酒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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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告法律制度
(一)广告及广告法
广告是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商品、 广告是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商品、 服务或者传播其他信息的一种宣传方式。 服务或者传播其他信息的一种宣传方式。 广告法是指调整广告主、 广告法是指调整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 者在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者在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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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规定 、 5、广告内容与明示担保 、 6、广告内容中有关证据的使用 、 7、广告识别性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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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几种特殊商品广告的法律规定 、
(1)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药品、 (2)农药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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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告活动及基本原则
广告活动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 广告活动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提高商 品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商业信誉,设计、 品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商业信誉,设计、制 代理、 作、代理、通过各种媒介和形式发布广告的 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1)从事广告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从事广告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2)从事广告活动必须遵守公平的原则 ) (3)从事广告活动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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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阐述了广告法律制度和反不正当竞 争法律制度。在广告法律制度中, 争法律制度。在广告法律制度中,主要介绍 了广告及广告法的概念、广告准则、 了广告及广告法的概念、广告准则、广告活 广告审查和违反《广告法》 动、广告审查和违反《广告法》的责任等制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中, 度。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中,主要介绍 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 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 征、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不正当竞 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 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制度。 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制度。
2、广告主广告活动的规定 、 3、广告活动内容的有关规定 、 4、广告经营条件 、 5、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审查责任及内部管 、广告经营者、 理义务 7、广告活动的禁止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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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广告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广告法》
1、广告审查 、
广告审查是指广告审查机关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 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所做的审查。 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所做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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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告活动的具体规定
1、广告合同 、
广告合同主要是指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之间、 广告合同主要是指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之间、广告经 营者与广告发布者之间以及广告主与广告发布者之间 所订立的,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广告设计、制作、 所订立的,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广告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关系的协议。 代理、发布关系的协议。
2、违反《广告法》的责任 、违反《广告法》
(1)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 (2)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承担行政、 (3)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行政复议、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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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不正当竞争及特征 1、不正当竞争的概念 、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 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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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 2、适用有关单行法的情形 、 3、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情形 、 4、追究行政责任的情形 、 5、受处罚的当事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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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及相关 的法律责任
1、监督捡查部门 、 2、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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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书目: 阅读书目:
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论》 孔祥俊《反不正当竞争法新论》,人民法院 出版社2001年版。 年版。 出版社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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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思考题:
1简述广告的基本准则。 简述广告的基本准则。 简述广告的基本准则 2筒述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筒述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筒述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3简述商业贿赂行为。 简述商业贿赂行为。 简述商业贿赂行为 4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第八章 广告与反不正当竞争 法律制度
陈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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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与要求: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广告法和反不 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内容。 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内容。 重点掌握的内容: 重点掌握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及 其界定。 其界定。 一般了解的内容:广告法的基本原理。 一般了解的内容:广告法的基本原理。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 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结合案例理解具体 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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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告的准则
1、广告的基本准则 、
(1)真实 ) (2)合法 ) (3)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
2、广告内容的一般准则及禁止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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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对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的 、关于对未成年人、 特别保护
(1)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 (2)广告不得损害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
2、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 3、不正当竞争与非法竞争、垄断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与非法竞争、 4、竞争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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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正当竞争的形式
1、商标侵权或相关的其他侵权行为 、 2、公用企业及相关经营者的垄断行为 、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滥用职权行为 、 4、商业贿赂行为 、 5、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虚假广告、 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7、不正当倾销行为 、 8、搭售行为 、 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 10、商誉侵权行为 、 11、串通竞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