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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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

矿业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

矿业开采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
项目背景
矿业开采是一项职业危害高发的行业,矿工长期处于粉尘、噪音、化学等有害环境中工作,容易导致职业病发生。

为了保障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一份科学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至关重要。

防治措施
1. 职业病监测
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调查研究,建立职业病防治动态监测网络,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

2. 粉尘防护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如封闭生产、湿法作业等,同时加强通风设施、防护设备的配置,对粉尘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

3. 噪音控制
采取隔音、隔振、降噪等技术措施来减少噪音的产生和传播,增加职工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器材,保护职工听力健康。

4. 化学品防护
加强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和处置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建立明确的标识标志,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

5. 健康教育
加强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人的防护意识,推广生产安全技术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健康意识。

结论
通过实施上述防治措施,可以有效控制矿业开采项目的职业病危害,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作业和保障井下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及其他井下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井下职工。

第三条井下作业过程中应做到保护井下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生产事故,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第四条井下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职业危害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第五条国家对井下作业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与健康。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提高井下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危害防控能力。

第二章井下作业环境的危害防治第八条井下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瓦斯、粉尘、高温、高湿、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井下作业单位应采取措施予以防控。

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根据井下作业环境的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井下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职工安全作业。

第十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定期进行瓦斯、粉尘等有害因素的检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灭火、防爆等安全设施,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培训井下作业职工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应急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配备相应的抢救设备和人员,确保井下作业职工在危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援。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危害防治第十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确保井下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排除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对井下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井下作业的高效进行。

第十六条井下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在井下作业环境中能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井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合格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井下机械设备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机械碰撞、滑动、倾覆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范和控制井下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井下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井下作业单位和从事井下作业的劳动者。

第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职业卫生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制定控制措施,做到规范管理。

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井下工作人员投保工伤保险。

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进行井下职业危害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复验。

第二章井下职业危害的分类与防护第六条井下职业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物理危害:如高温、低温、高湿度、低湿度、噪声、振动等;2. 化学危害:如煤矿瓦斯、煤尘、有毒气体等;3. 生物危害:如矿井内细菌、霉菌等;4. 机械危害:如设备故障、滑坡、坍塌等;5. 心理危害:如闭塞感、孤独、恐惧等;6. 其他危害:如井下交通事故、火灾等。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根据井下职业危害的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具体措施如下:1. 物理危害防护:(1)高温环境: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应性工作服、适当设备通风降温等措施;(2)低温环境: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应性防寒工作服、适当加热设备等措施;(3)高湿度环境:采取适当通风、湿度调节措施;(4)低湿度环境:采取适当加湿措施;(5)噪声:隔音措施、佩戴耳塞或耳罩等;(6)振动:使用降低振动的工具或设备。

2. 化学危害防护:(1)煤矿瓦斯:设置通风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建立瓦斯检测预警机制;(2)煤尘:进行有效的防尘措施,如湿喷、湿式抑尘、喷雾降尘等;(3)有毒气体:建立相应的检测、警报和排放措施。

3. 生物危害防护:(1)矿井内细菌和霉菌:加强通风设备的维护,保持井下干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4. 机械危害防护:(1)设备故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2)滑坡、坍塌:设置安全支护和照明设备,严禁超载作业。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本(二篇)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范本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井绿色清洁发展,依法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___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千人职业病发生率0.8以下);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___%以上;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___%;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___%;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___%;6、职业病查体率___%;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___%;8、职业病___疗、疗养率___%,妥善安置率___%;9、工伤保险覆盖率___%,劳动合同签订率___%。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经营、后勤、工会、宣传、___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___、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___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防疫站职防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毒、噪音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1~___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工卫生档案。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一、粉尘危害的预防措施1、凿岩必须采取湿式作业。

2、加强通风,保证矿井有足够的风量。

3、采取综合防尘措施,进、回风巷道设置水幕;每季清洗一次巷道壁,防止二次扬尘;转载点、装矿漏斗口处,设置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洒水降尘;凿岩出渣前清洗工作面10米内的巷壁;爆破后和装卸矿石前必须进行喷雾洒水一次(10分钟);防尘水池容量不少于一个班的耗水量,且其PH值在6.5—8.5之间。

4、井下接尘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5、每周进行一次防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凿岩工作面每月测尘两次,其它产尘点每月测尘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7、井上接触粉尘作业的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二、有毒、有害气体窒息中毒危害的预防1、矿井安装主扇,采用机械通风。

2、独头作业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硐室采用局扇通风。

3、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得采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风量进行串连通风。

4、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扩散通风作业。

5、矿井有害气体浓度,每月测定一次,井下空气成份的取样分析半年进行一次,进行大爆破和更换炸药时应在爆破前后进行空气成份测定。

三、高温的危害和控制1、作业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在高气温或同时存在高湿度或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通称为高温作业。

施工现场的高温作业主要是夏季露天作业,高温和热辐射主要来源是太阳辐射。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作业场所,包括采矿、运输、矸石处理等相关作业。

第三条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四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可操作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第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掌握职业危害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九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监测方案,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职业危害问题。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档案,记录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发病情况等信息,为后续防治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下做出迅速、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场所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奖惩制度,鼓励优秀单位和个人在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贡献。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装备第十五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作业区域的空气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适用的个体防护用具,包括呼吸器、耳塞、防护面罩等,用于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防尘、防毒等专业设备,用于处理和控制作业中产生的有害物质。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场所应配备专业的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和职业危害情况。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该瑞土公司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劳动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该矿山各级负责人应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____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矿山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职业病防治(1)该矿山各级负责人负责对该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矿山安全科____该矿山所有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矿山各负责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____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矿山负责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5)该矿山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6)该矿山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____复查和治疗。

4、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3)该矿山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5、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劳动管理部门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

12051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2051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二1-12051综采面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综采准备队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措施编制:编制日期:2015年9月22日二1-12051综采面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为保证二1-12051综采面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队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一、煤矿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一)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不良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下工作时,由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的诸因素。

煤矿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1)化学因素、如粉尘、各种毒物;(2)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震动、高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激光、放射线等;(3)生物性致病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长期不良劳动体位、能量代谢率的增高、连续作业时间过长、劳动强度指数在25以上、精神或视力的长时间过度紧张、甚至超出了生理机能临界值。

3、作业环境不良或防护设施不到位。

在煤矿生产中,这三类职业危害同时存在,但主要是粉尘、毒物、噪声、震动、高温、高压、高气湿、体力劳动强度过大、作业空间狭小、气流中含氧量低及暗视应等。

4、职业病,本队职业病是指施工作业人员在接触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高温高湿、长时间的体力劳动等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防治措施1、粉尘防治预防措施煤矿的矿尘主要是岩尘和煤尘,其危害极大,不仅污染工作场所,危害人体健康,引起尘肺病和皮肤病,而且能加速机器磨损,缩短精密仪表的使用时间,降低工作场所的可见度,使工伤增多;煤尘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发生爆炸,酿成严重的灾害。

长时间的吸入煤尘和岩尘易引起尘肺病,尘肺病分为三类:一是由于吸入含游离二氧化硅较高的岩尘而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硅肺病;二是同时吸入煤尘和含游离二氧化硅的岩尘而引起的尘肺病称为煤硅肺病;三是长期在煤层中从事采掘工作、由于大量吸入煤尘所引起的尘肺病为煤肺病。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煤矿工作场所主要是井下,职业危害的因素是受工作环境所致,即:温度、湿度、空气、噪声、粉尘所致,特别是采掘工作面粉尘对人造成的职业危害最为严重,也极为普遍,为此,特编制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一、一般职业危害防治1、对每次招收入矿的新职工,都要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2、每新招的员工入矿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且必须经矿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培训,无职业病史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3、完善通风设备设施,加强对通风设备设施检查,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井下工作场所有适宜的温度、湿度和新鲜空气,减少避免风寒、风湿和精神疾病发生。

4、井下所使用的局扇、风钻必须安设有消声设施和使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对人体造成伤害。

5、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井下作业场所必须定期搞好文明生产,避免井下杂物腐烂发臭对人体的伤害。

6、严格使用井下安全标志的设备和物资,特别是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炸药。

7、保证井下用水的质量,严禁向井下提供恶化变质的水源。

二、粉尘职业危害的防治1、对主要尘源(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必须加强管理和落实。

2、加强通风排尘,特别是保证放炮后有足够的风量将炮烟吹散。

3、打抽放孔、排放孔、炮眼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减少粉尘飞扬。

4、在各转载点安设喷雾设施和在回风流中安设净化水幕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5、打眼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手套、衣服、防尘口罩)。

6、定期清扫巷道粉尘,避免粉尘飞扬。

7、严格执行炮后炮烟吹散,方能进入工作面。

8、定期对巷道进行洒水冲尘,保持巷道干净卫生。

9、炮眼充填必须使用水炮泥和黄泥按要求充填。

10、经常对井下防尘管路和打钻水管路的检查、维护,保证井下用水管路的正常使用。

11、井下用水必须干净,严禁使用腐蚀变质水。

三、防治职业危害落实1、落实责任制人,执行健康监护,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督促工作人员使用好防护用品。

矿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三篇)

矿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三篇)

矿井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对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规定,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1、成立本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其他副矿长、安全、通风、生产、劳资、工会、矿办、医疗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本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综合防尘措施、粉尘检测制度,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检查,监督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监定、发放工作。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4、按如下规定进行粉尘浓度检查测定:(1)、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测定1次;(2)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3)采掘工作面职工个人呼吸粉尘程度,每3个月测定1次。

其它产生粉尘的地点,半年测定一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

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5、每次测定结果必须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相对照,发现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6、井下生产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我矿《综合防治管理制度》和防尘洒水的规定,健全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并保证整个系统管道畅通,阀门合理,水源充足,操作灵便。

7、掘进工作面还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刷煤壁、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等防尘措施,每部运输机头或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等灭尘措施。

8、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和吸入人体,在采取综合防尘灭尘措施的同时,还必须佩戴个人防尘口罩或面具。

9、后勤供应等部门必须准备充足的综合防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职工防尘保护用品。

财务部门负责从矿安全技措专项资金中支付综合防尘材料费用。

安全部门要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系统的使用和完好程度,个人防尘用品使用情况该使用的不使用,按“三违”严肃处理。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一、目的:为了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国家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和规定,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公司从事高温、有毒、粉尘、噪声、电气焊操作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措施。

三、防治方针:本措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指导思想,积极主动的引导公司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的展开。

四、职业危害种类:根据公司的生产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生产岗位有大量的粉尘产生,长期吸入直接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

2、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13、生产性噪声和局部振动危害:生产岗位的机械设备都可能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振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振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手臂振动病。

4、高温作业: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氮氧化物与水结合会转化成硝酸和硝酸盐,增加慢性咽炎、支气管哮喘、眼部发病率。

碳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会使人中毒,甚至造成死亡。

硫化氢中毒表现为畏光、流泪、眼刺痛、异物感、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等症状。

五、防护措施:1、各部门要以预防为主为方针,实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素质,普及预防知识,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2、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

注重职工上岗前和岗中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范本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范本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七条规定范本
一、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体系。

二、煤矿企业应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和操作规程,并按时修订完善。

三、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其行为规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煤矿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技术性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定期更换和更新。

六、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七、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以上七条规定是煤矿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实施措施,并持续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管理,确保煤矿作业场所的安全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员工的伤害。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矿山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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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三篇)

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三篇)

露天煤矿职业危害各项防治制度范本防治露天煤矿职业危害的制度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露天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露天煤矿。

第三条定义(一)职业危害:指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对职工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损害的因素。

(二)职业病: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工患病。

(三)职业伤害:由于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职工发生事故。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煤矿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督促各级管理人员、职工履行职责。

(二)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并负责实施和监督。

(三)员工: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二章职业危害预防第五条工作场所管理(一)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洁,防止堆放杂物,防止防爆设施被堵塞。

(二)配备和使用必要的防护设备,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

(三)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职业危害检测(一)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测,包括空气质量、粉尘浓度、噪声等指标。

(二)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改善措施。

第七条预防措施(一)根据职业危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换气、防尘降噪、防爆措施等。

(二)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措施有效。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第八条健康管理(一)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对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并记录相关数据。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三)对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第九条监测和报告(一)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发现职业病的病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外包工作的管理(一)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有能力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模版

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模版

煤矿职业危害预防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控制煤矿职业危害,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从业人员。

三、制度内容:1.了解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2.岗位评估和职业危害识别:a.对煤矿各岗位进行评估和分级,确定工作岗位的职业危害,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b.在岗位工作前进行职业危害识别,明确岗位的职业危害情况,制定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等。

3.人员培训:a.对煤矿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培训,包括职业危害的预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b.定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

4.个人防护措施:a.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保鞋、防护眼镜等,确保个人安全。

b.从业人员应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和保养个人防护用品,避免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5.设备安全:a.煤矿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杜绝设备的运行故障给从业人员带来伤害。

b.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整改或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6.作业安全:a.从业人员在进行作业之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危险点,正确使用防护装备,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b.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作业安全。

7.职业健康检查:a.煤矿必须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辐射检测、尘肺病检测等,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

b.对检查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康复或转岗安置。

8.事故报告和调查:a.对发生的职业事故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记录,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b.对受伤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医疗费用、工伤赔偿等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一、引言井下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职业,工人们常常面临各种不可忽视的危险。

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井下的特殊环境、关键危害及防治措施等方面探讨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二、井下特殊环境1. 高温高湿井下温度高且湿度大,工人容易中暑和脱水,给工作带来危险。

2. 有毒气体井下存在各种有毒气体,如甲烷、硫化氢等,对人体呼吸道和神经系统有严重影响。

3. 高压井下存在高压气体和高压水,一旦泄漏或事故发生,会对工人造成严重伤害。

4. 地质灾害井下地质条件复杂,存在顶板坍落、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灾害,给人员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三、关键危害及防治措施1. 煤尘危害煤矿井下存在大量煤尘,对工人呼吸系统和眼睛造成伤害。

为防治煤尘危害,应制定以下措施:a) 定期进行煤尘监测,及时清除积尘,确保空气清新;b) 工人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目镜;c) 加强通风系统,保持井下空气流通。

2. 事故伤害井下存在各种事故隐患,如坠落、电击、机械伤害等。

为防治事故伤害,应制定以下措施:a) 对井下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b) 限制井下人员作业区域,设立安全防护装置;c) 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

3. 有毒气体危害井下存在多种有毒气体,易引起中毒。

为防治有毒气体危害,应制定以下措施:a) 定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及时检测有毒气体含量;b) 工人应佩戴防毒面具和防毒服,确保呼吸道和皮肤安全;c) 加强通风系统,排出有毒气体,保持空气清新。

4. 地质灾害危害井下存在各种地质灾害,如顶板坍落、煤与瓦斯突出等,容易导致人员伤亡。

为防治地质灾害危害,应制定以下措施:a) 定期进行地质灾害监测,及时解决隐患;b) 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的监控系统,监测瓦斯含量和瓦斯突出情况;c) 加强顶板支护,确保下井人员安全。

四、其他防治措施除了以上关键危害的防治措施外,还应注意以下方面:1. 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设置警报和求救装置;2.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体检和疾病筛查;3.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 加强管理和监督,推行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模版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模版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井下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井下作业,预防和减少井下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作业单位的井下职工,包括矿山、隧道、建筑施工等井下作业。

第三条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负有保证井下作业安全的责任,应当建立健全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管理体系。

第二章井下职业危害辨识评价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进行井下职业危害的辨识评价工作,确定井下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和防治措施,并将评价结果于作业人员知悉的地方进行公布。

第六条井下职业危害辨识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井下职业病危害辨识评价;(二)井下事故危害辨识评价;(三)井下环境危害辨识评价。

第三章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根据井下职业危害辨识评价的结果,制定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将其落实到作业实施中。

第八条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技术措施:采取合理技术措施,减少井下职业危害源的产生和扩散,改善井下工作环境。

(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

(三)个体防护措施: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

第四章井下职业危害监测与监控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井下职业危害监测与监控系统,及时了解井下作业区域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第十条井下职业危害监测与监控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病危害监测与监控: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检测。

(二)井下环境监测与监控:定期对井下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检测。

(三)井下气体监测与监控:定期对井下气体进行监测与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五章井下职业危害应急预案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井下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责任和处置流程。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二篇)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二篇)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井下作业的安全性,促进矿山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山等地下企业的井下作业单位。

第三条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科学管理,全面实施。

第四条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进行,科学施行,逐步完善。

第五条井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技术的引领,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章井下职业危害预评价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编制井下作业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并依法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井下作业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井下作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井下作业的具体内容和技术措施;(二)井下作业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三)针对井下作业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提出防治措施和保护措施;(四)井下作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责任分工。

第八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根据井下作业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制定相应的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井下作业职业危害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及时更新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有效。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井下作业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和监督,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制定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井下作业现场执行。

第十二条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包括:(一)矿井安全措施:包括井下通风、瓦斯抽放、水位调节等技术措施,保障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

(二)矿井设备安全措施:包括井下设备的安全保护、定期检修等措施,确保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转。

(三)职工个人防护:包括为职工提供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厂长负责井下涉及到特殊设备操作的人员的成帮监视全过程。

煤矿职业病危害计划及实施方案范本(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计划及实施方案范本(2篇)

煤矿职业病危害计划及实施方案范本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实施计划与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卫生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管理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地____府的规定,有效的歇制职业危害多发的防治,结合我公司的工作特点和作业场所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根据我公司的生产安全经营及作业场所的特点,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加强现场管理,有效的减少和消除作业场所对职工的危害,我公司定期的对职工进行体检,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完善体制,强化管理,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整治工作。

二、____机构和分工组长:卞平官副组长:何千稳成员。

罗建明、熊业晶、____忠、王中华、朱庆华、____良、朱静婉、毛治国、姚彪、____、尹飞、兰冒勇、王永国、罗金红、骆斌、张敬元、王笑旭、张锁成、王辉、鲍小丽、郭万喜、张楚昊。

为了保障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有序的执行,公司成立专职机构,各自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办公室主任:罗建明三、职责分工1、公司总经理职(1)认真____好公司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公司全面的工作(2)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的实施。

(3)____查处职业危害的违规行为。

2、公司副总经理职责(1)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2)协调解决公司职业病的防护措施和保护的变化。

四、公司工会职责1、公司根据《工会法》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好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2、根据公司的特殊作业场所的要求,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对于公司从业人员所反应的职业危害防治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3、公司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主管者要做到责任到人。

五、公司职业病的防治范围根据我公司的生产状况,我公司的重点是产生粉尘和噪音,公司加强设备和设施的改造,加强严格的管理,对公司员工进行职业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职业危害控制措施

职业危害控制措施

职业危害控制措施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危害控制措施如下:一、工程控制:1、合理通风:利用风门、风障、风帘等通风设施,控制作业地点的风量和风速,避免因风量过大激起粉尘和风量过小不能灭尘的现象发生。

2、湿式防尘:其主要措施有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后喷雾,装岩前洒水等。

3、降低噪声:为了降低风动装置和风动工具的噪声,可用消音器降低风动活塞的排气噪声。

4、减少震动:利用减震装置,来减少设备的震动力。

5、预防潮湿:在矿井下,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在巷道顶板滴水处应设置顶盖和防水挡板,工人应有防水服和靴鞋.二、管理控制:为加强职业危害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应成立职业危害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和任命专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成员应职责分明.1、职业卫生领导组组长职责;为矿山职业卫生负责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矿山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工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2、副组长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专业卫生管理员职责: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并建档。

4、安全科人员职责;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范文井下职业危害防治是指在矿山、隧道、地下工程等地下作业环境中,劳动者所面临的各种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由于地下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往往存在着气体中毒、火灾爆炸、坍塌、高温等一系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制订适用于井下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地下作业安全的重要举措。

井下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体通风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地下工作场所常常会出现有害气体积聚的问题,特别是瓦斯和尘埃的积聚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的发生。

因此,在井下工作中,必须建立和运行立体通风系统,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确保劳动者的呼吸安全。

2. 有害气体检测和监测设备的配备和使用井下工作环境中存在有害气体,必须配备相应的检测和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危险气体的存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危害的发生。

同时,劳动者必须接受有害气体检测和监测设备的培训,正确使用这些设备。

3. 防火防爆设备的配置和使用井下工作环境中,由于煤尘、瓦斯等易燃易爆物质的存在,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较高。

因此,必须配置和使用防火防爆设备,例如防爆电气设备、防炽热设备等,确保地下作业的安全。

4. 坍塌和支护措施的落实井下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坍塌和支护问题,这对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为此,需要落实坍塌和支护措施,例如安装支护结构、加固地下工作面等,保持地下工作环境的稳定性。

5. 高温环境防治措施的实施井下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有高温存在,劳动者可能会出现中暑和热应激等问题。

为此,必须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高温环境防治措施,例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供足够的饮水和空调设备等,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6. 救援和逃生设备的配备和使用面对地下工作环境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劳动者需要有相应的救援和逃生设备。

因此,必须配备并正确使用救援和逃生设备,例如呼吸器、逃生绳等,确保在危险情况下及时撤离和保护劳动者的安全。

7. 操作规程和培训为了确保井下工作的安全进行,必须制定和落实相关的操作规程,并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井下职业危害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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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编号:LX-FS-A17281 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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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成立本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其他副矿长、安全、通风、生产、劳资、工会、矿办、医疗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本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综合防尘措施、粉尘检测制度,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检查,监督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监定、发放工作。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
识。

4、按如下规定进行粉尘浓度检查测定:
(1)、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测定1次;(2)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3)采掘工作面职工个人呼吸粉尘程度,每3个月测定1次。

其它产生粉尘的地点,半年测定一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

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5、每次测定结果必须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相对照,发现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6、井下生产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我矿《综合防治管理制度》和防尘洒水的规定,健全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并保证整个系统管道畅通,阀门合理,水源充足,操作灵便。

7、掘进工作面还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刷煤壁、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等防尘措施,每部运输机头或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等灭尘措施。

8、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和吸入人体,在采取综合防尘灭尘措施的同时,还必须佩戴个人防尘口罩或面具。

9、后勤供应等部门必须准备充足的综合防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职工防尘保护用品。

财务部门负责从矿安全技措专项资金中支付综合防尘材料费用。

安全部门要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系统的使用和完好程度,个人防尘用品使用情况该使用的不使用,按“三违”严
肃处理。

10、井下综合防尘系统要列入矿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和日常检查的重点项目,严格按“四定”原则进行处理。

11、劳资部门对新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46条、第747条规定的不适合煤矿工作的人员,严禁招收入矿。

12、建立职业病复查制度,特别是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要进行健康复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复查身体健康状况的时间间隔是:
(1)、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巷掘进工种工人每2年拍片复查一次,混合工种每3年拍片复查一次,纯采煤工种每4年拍片复查一次;
(2)、对离岗工人必须进行离岗职业性健康复
查;
(3)、疑似尘肺患者:岩巷掘进工种每年拍片复查一次,混合工种每2年拍片一次,纯采煤工种每三年拍片复查一次;
(4)、1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一次。

13、尘肺病检查和职工健康检查工作由劳资科和工会组织实施。

职业性健康检查,尘肺病诊断和复查拍片都必须到县级以上职业病医院或到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

凡达到规定间隔年限的,必须及时组织检查、复查,并将检查、复查结果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职业病预防部门报告。

14、本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每年修订一次,并制定其它配套制度和措施。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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