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深交所上市公司并购名单
深交所上市公司并购名单
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深圳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特力(集团)是一家以零售业为主的企业,通过并购深圳华联商厦,进一步扩大了其在零售业的市场份额。
2. 深圳市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深圳市创想人文科技有限公司,世纪星源是一家以环保产业为主的企业,通过并购创想人文科技,进一步完善了其环保产业链,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
3. 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深圳市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是一家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企业,通过并购新能源汽车公司,加强了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4. 深圳市中国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科技是一家以电子产品为主的企业,通过并购华星光电技术公司,增强了其在光电显示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份额。
这些只是深交所上市公司并购的一些例子,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并购案例。
并购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见的一种战略选择,通
过并购可以实现资源整合、市场扩张、技术升级等目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每个并购案例都有其独特的背景和目的,涉及的行业和规模也各不相同。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
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致歉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X月X日收到公司股东人民邮电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社”)出具的《关于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X社在减持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误操作买入X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X%,成交均价为X元/股,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短线交易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情况2023年X月X日,公司披露了《XX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XX),公司股东X社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X%),减持期间为2023年X月1日至2023年X月30日。
X社与X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受同一主体即XX 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非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X社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X股。
2023年X月X日,X社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由于误操作将一笔“卖出”交易操作成了“买入”,错误地买入公司股份X股,成交均价为X元/股,由此构成短线交易。
下:(卖出价均价一买入价)X买入股份数量二(X元/股一X元/股)×500股二X7⅛o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X社需将上述X股公司股票的买卖差价X元上缴我公司。
三、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及措施1、经与公司股东X社核实,上述短线交易行为系X社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收购股权合同模板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模板及披露函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收购股权合同模板及披露函甲方(收购方):乙方(被收购方):鉴于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甲方愿意收购乙方部分股权,并且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股权收购1.1 甲方同意收购乙方持有的 __% 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__ 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1.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
第二条 收购价款的支付2.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__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收购价款的 __%。
2.2 剩余的收购价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__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第三条 股权转让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__ 个工作日内,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将相关文件和资料交付给甲方。
3.2 乙方应保证其转让给甲方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负担。
第四条 披露与陈述4.1 乙方应对其股权及相关事项向甲方进行全面、真实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来源、权利状态、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
4.2 乙方应对其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5.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收购价款不予退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6.2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收购价款的 __%。
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周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减持明细
824.30 1,783.33
583.47 1,564.00
320.00 1,950.00
280.14 458.50 243.00 538.82 139.67 222.80 216.93 449.47 428.00 79.99 122.56 120.00 435.00
变动数量占流 交易价格 通股比(%) (元)
代码
300207 000938 603288 600337 000948 002314 002530 300459 300127 000861 002006 300933 300612 002563 300581 300393 603912 002642 603335 002878 300589 300012 002599
王明旺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陈军阳 中海信托-美克家居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Logistics Holding (12) Pte. Ltd.
徐正军 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戴炎 邵建明 孙建江 天津新远景优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宣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邱光和 北京航天星控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方威
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
钟德达 赵锦荣 玄元科新 26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蒋文光 吕建明 杨江涛 李力 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洪伟艺 许春栋 李玉霞 伊恩江 唐勇 张文凯 秦再明 于永乾 赵阳 于本杰
公司 个人 公司 公司 高管 高管 公司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公司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中设股份: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一、对外投资概述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219.40万元收购参股子公司浙江科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欣)部分股东合计持有的12.33%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浙江科欣37.33%股权,超过浙江科欣原控股股东陈云峰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浙江科欣单一第一大股东,同时对浙江科欣董事会形成控制,浙江科欣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1、陈楠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33**************27。
2、王光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3**************173、王建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3**************32本次交易对手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科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66号4幢7层法定代表人:陈云峰注册资本:102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建筑节能评估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水运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的设计,规划设计咨询,检测技术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工程技术开发,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04年7月2日营业期限:2004年7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浙江科欣主要从事勘察测量、设计和咨询业务,具体涵盖:1、交通行业(公路、桥隧、岩土工程);2、交通行业(航道、沿海、内河码头、物流园区、修造船厂、船坞等水运构筑物);3、市政道路、桥梁、城市高架快速路、轨道交通、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填埋、河道整治、景观绿化工程; 4、建筑、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设计等;5、EPC总承包及全过程咨询。
利安隆子公司并购韩国IPI公司100%股权——聚酰亚胺成熟技术将被引进国内
利安隆子公司并购韩国IPI公司100%股权——聚酰亚胺成
熟技术将被引进国内
赵晓飞;杨晓宇
【期刊名称】《中国石油和化工》
【年(卷),期】2024()1
【摘要】2024年1月2日,A股上市公司利安隆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2亿元向宜兴创聚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宜兴创聚51.18%股权,宜兴创聚将全资并购韩国IPI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宜兴创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创聚和韩国IPI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利安隆表示,此次收购旨在将韩国成熟PI 材料技术引进国内,打破国内自主研发技术进程缓慢的局面。
【总页数】2页(P68-69)
【作者】赵晓飞;杨晓宇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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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股权制衡与并购绩效——基于夏普利(Shapley)指数与粗糙集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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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近代经济史上一个引进技术的范例——试论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在旧中国引进技术发展技术
的成就4.昭和电工、日本JX石油和能源公司购买利安德巴赛尔公司在聚丙烯合资企业中的股权5.后股权分置时代:应为上市公司并购创造更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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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
收购股权合同范本及披露函甲方(收购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出让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1.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2.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购买上述股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___)。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的转让款作为定金。
3. 余款应在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条股权交割1. 乙方应在收到定金后____个工作日内启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2. 双方应共同配合,确保股权转让手续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保证与承诺1. 乙方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为其合法持有,无任何权属争议。
2. 甲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款,应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应按转让款的每日万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披露函[公司名称][地址][日期]尊敬的[接收方名称]:本函旨在披露关于[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股权收购交易的相关信息。
根据双方签订的收购股权合同,甲方将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名称]的[股权比例]%股权。
本次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下:1. 交易价格: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金额]元(¥___)。
2. 支付方式:甲方将在合同签订后[时间期限]内支付[百分比]%的转让款作为定金,余款将在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时间期限]内支付。
传艺科技: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索通发展并购预案公告模板
关于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XX一、预案概述1. 预案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 交易对方:薛永、三顺投资(全称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3. 交易标的:欣源股份(全称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4.9777%的股份4. 交易价格:不高于12亿元5.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6. 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7. 交易目的: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旨在收购欣源股份,进一步拓展锂电负极材料业务,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
二、交易方案1.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本次交易价格不高于12亿元,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2. 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17.73元/股,共计发行约6780.61万股。
3. 支付现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现金部分。
4. 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支付交易现金部分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1. 欣源股份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品以及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2. 欣源股份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欣源股份净资产为2.1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32亿元,净利润为0.54亿元。
3. 欣源股份竞争优势:欣源股份采用全工序一体化生产,在负极材料业务上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生产成本可控,更具成本优势。
四、交易风险提示1. 行业风险:锂电负极材料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波动较大,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业绩波动。
2. 交易标的整合风险:交易完成后,公司需对交易标的进行整合,可能面临整合风险。
3. 市场风险:本次交易涉及的资金规模较大,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预案生效条件1. 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11418070_重要股东二级市场增、减持明细
股东类型 方向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个人 公司 公司 公司 个人 个人 公司 公司 高管 公司、个人 公司 公司 公司 高管 公司 公司 个人 公司 公司 高管 高管 公司 高管 公司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高管 公司 高管 公司 公司、高管 高管 公司 高管 高管 高管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300213 000610 300089 002582 300285 002278 300345 603128 002108 300162 002405 300287 002362 300357 002198 300016 600536 300002 300032 002390 002458 002521 601677 002587 002620 002716 002401 600060 300007 300336 300340 300358 002630 002499
0.92
40.63
111041.79
2636.30
6.76
6.38
16829.89
2447.42
6.97
10.34-10.48 25597.70
1788.23
1.35
23.65-28.09 45844.74
1450.00
0.72
14.86-14.94 22825.65
1426.60
1.09
8.91
12717.63
200.00 197.79 193.48 186.00 170.00 150.00 150.00 150.00 132.00 111.70 107.01 107.00 101.52 94.19 88.00 84.64 71.37 70.00 66.00 64.00 61.40 54.25 50.00 49.00 43.75 40.00 36.15 35.94 32.85 31.30 30.00 30.00 29.99 28.47
传艺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本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保护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传艺科技”)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一)主要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4,541,237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的费用。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均会有所增加,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出现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基本情况和假设条件如下: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5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在此,我们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您公告一项重要的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计划进行减持的主体为_____(以下简称“减持股东”)。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减持股东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决定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东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4、减持方式减持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相关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承诺、减持意向承诺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的数量和价格。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控股子公司 解散 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的公告尊敬的股东们:经过长时间的考虑和讨论,我公司决定对我们的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
我们深知这对于您来说是个令人失望的消息,并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了向股东们做出解释,并确保对此决策给予全面的说明,我公司特发此公告。
首先,我公司对解散控股子公司的决策经过了深入的研究和评估。
我们仔细地考虑了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
根据我们的分析,解散该子公司将更好地回应市场的变化和提高整体的企业效益。
我们坚信此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能够为股东们创造更多价值。
其次,控股子公司的解散并不意味着我们对其业务和所提供的服务不予重视。
相反,我们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子公司现有客户的需求,以确保他们能够平稳地完成交易并获得继续运营所需的支持。
同时,我们也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辅导,以应对这一变化,并帮助他们顺利转移到其他职位或公司。
尽管解散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引起一些不便,但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必要的战略性决策,对于我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会全力以赴,确保此次解散过程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股东们的不良影响。
我们会积极回应股东的关切,并随时提供详细的解散进展情况。
最后,我公司要再次向所有股东们表示真诚的歉意。
我们理解解散控股子公司对股东们和其他相关方来说可能是一个困惑和令人失望的决定。
然而,我们保证专注于我们的核心业务,并将利用我们的资源和专业知识,为股东们提供更好的回报。
感谢股东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理解。
我们相信通过这次解散,我们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并取得更大的成功。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谢谢!公司名称日期。
海思科: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0-047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控股公司的公告一、交易概述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赛拉诺”),转让价格为272,301.68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生物科技公司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
该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7年4月6日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10栋5层4、法定代表人:吕守良5、注册资本:26,200万人民币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东情况: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65%、王俊民先生持股19.41%、范秀莲女士持股12.94%8、财务状况(合并):单位:万元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成立日期:2014年6月18日3、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藏珂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北207室4、法定代表人:黄迪5、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的转让、推广及服务;医疗器械Ⅱ、Ⅲ类的批发与销售。
7、股东情况: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8、财务状况:单位:万元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与成都赛拉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生物科技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成都赛拉诺,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成都赛拉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格1、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西藏海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转让方”)100%股权(占被转让方总股本的100%),下称协议股权。
传艺科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及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及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与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的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帆电子”)20%、1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胜帆电子65%股权,本次交易后胜帆电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3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二、交易进展及工商变更登记情况(一)完成股权价款支付截止到2020年3月25日,公司已分别向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元。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与《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不存在差异。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4月20日,胜帆电子完成股东和经营范围等信息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1、公司名称: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YTRYN6A4、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33号5、法定代表人:许小丽6、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7、成立日期:2019年7月31日8、营业期限:2019年7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本次胜帆电子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三、其他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至此履行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传艺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决议及意见于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5月19日刊载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述决议及意见,现将全资子公司传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东莞”)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二、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本理财产品风险提示理财产品发行单位揭示了理财产品具有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拟采取措施如下:(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传艺科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0512020年04月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文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6日、2019年11月27日、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37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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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拟以对价人民币1元,收购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持有的
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帆电子”)20%、15%股权;
2、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4、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胜帆电子100%股权。
一、交易概述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与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中国台湾籍自然人徐抗共同投资设立胜帆电子;2019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胜帆电子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5%;徐抗认缴出资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与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的胜帆电子20%、15%
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鉴于胜帆电子注册成立后,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均未实缴出资,经协商,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1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胜帆电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收购胜帆电子少数股东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徐抗
徐抗,男,中国台湾籍,证件号码:M1****8905,住所:中国台湾台北市大安区义村里9邻忠孝东路三段218号十一楼,台湾东海大学化工系学士,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电脑及资讯硕士,美国内布拉斯加州州立大学化学博士,曾任台湾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常务董事、董事长,江苏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湾国立高雄大学应用化学系客座副教授。
徐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YNGN053;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志强;
成立日期:2019年7 月8日;
主要经营场所: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南侧1-13;
经营范围:智能技术推广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及其各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凌波路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MA1YTRYN6A
法定代表人:许小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单层、双层及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高密度高细线路(线宽/线距≤0.05mm)柔性电路板]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胜帆电子为公司用于实施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而设立的子公司。
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上述项目的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上述项目所涉及的厂房装修、加固和各项工程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部分设备的购置已完成供应商的筛选和合同的签署,项目建设进度正常。
(二)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四)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未对胜帆电子进行评估。
鉴于胜帆电子注册成立后,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均未实缴出资。
因此,经协商,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1元。
(五)本次交易所涉标的公司股权的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胜帆电子20%、15%的股权。
该等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同意分别将其在胜帆电子合法持有的20%、15%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本次转让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益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二)鉴于胜帆电子注册成立后,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均未实缴出资,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同意以1元(大写:壹元整)将其在公司拥有的15%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三)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将积极配合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因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必要性、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鉴于胜帆电子为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项目“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通过收购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所持有的胜帆电子20%、15%的股权以进一步增强公司对胜帆电子的管控力度和优化胜帆电子股权架构。
本次收购完成后,胜帆电子原少数股东(包括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中在胜帆电子任职的人员仍将继续在胜帆电子任职。
本次收购胜帆电子少数股东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二)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胜帆电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胜帆电子少数股东股权。
鉴于胜帆电子注册成立后,少数股东均未实缴出资,经协商,本次股权转让对价分别为人民币1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确定的依据充分,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原则,履行了交易表决程序,审议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徐抗、高邮市琦想智能技术部(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