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2015年1月15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黔教职成发[2013]386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3〕38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落实。
附件: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9月5日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载体,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需求,构建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教育系统,具有适应需求、与时俱进、相互衔接、多元立交的现代特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适应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各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2013-2020年,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扩大。
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熟练操作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就业再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黔府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1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0年9月11日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支持职业教育建设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设贵州特色职业教育强省(一)目标要求。
把职业教育摆在贵州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到2022年,职业教育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中高职占比一半以上,职业教育实现中高本有序贯通、规模质量协调发展,建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全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到2027年,职业教育初步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教育类型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全省职业教育的职普比、生师比和设备值等量化指标居西部省份前列,建成贵州特色职业教育强省。
(二)具体指标。
建设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3—5所、贵州高水平高职院校15所左右、贵州中职强基工程学校100所左右,高水平省级公共实习实训平台1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0个,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产业发展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0个左右,紧密结合贵州重点产业布局建成高水平的特色骨干专业(群)200个,培育一大批职教名师名徒、形成“黔匠”品牌。
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024年修正)
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5•【字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2005年11月25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4年9月2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办教育事业的领导,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举办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第五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办教育工作。
第七条立民办学校应当经有关行政机关审批:(一)普通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由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三)幼儿园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五)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技工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2015贵州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奖获奖名单
贵州普定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黔西南州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安顺市机械工业学校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
安顺城市服务职业技术学校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安顺市关岭职业技术学校
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
道真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
贵州省财政学校
兴仁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贵州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湄潭县中等职业学校
瓮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黔西南州英才职业技术学校
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
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
普定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剑河职校
贵定职校
贵州省经济学校
贵州财政学校
贵州省罗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铜仁市交通学校
金沙县职业技术学校
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
贵州省瓮安县中等职业学校
织金县中等职业学校
遵义市职业技术学校
遵义县中等职业学校
遵义航天工业学校
水城县职业技术学校
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省水矿控股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黔东南州工业学校
都匀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长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松桃苗族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省罗甸中等职业学校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
从江县职业技术学校
玉屏县中等职业学校
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
思南县中等职业学校
2024年贵州省遵义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单选、多选、判断)
2024年贵州省遵义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单选、多选、判断)1、单选题(共300题)1. 统一组织考试由于考生具有一定的规模,是比较( A )的考试组织形式。
A 、经济B 、不经济C 、高质量D 、高效果2.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 A )、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的活动。
A 、客观公正B 、灵活多变C 、提高标准D 、降低标准3. 鉴定比重是依据( B )来确定的。
A 、职业活动内容B 、国家职业标准C 、鉴定工种的内容D 、职业工作流程4.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 D )。
A 、实行全国统一的证书编码方案B 、核定鉴定成绩,办理证书程序C 、建立证书查询系统D 、实行全国统一的证书编码方案;地区、行业证书编号的编制办法;核定鉴定成绩,办理证书程序;建立证书查询系统5. 试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不能疏漏,都应建立以( D )为基础的质量控制制度。
委托制 B. 法律制 C. 岗位制 D. 责任制6. 我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建立于 50 年代初期,是从( A )移植过来的。
A 、原苏联B 、美国C 、英国D 、日本7. 1998 年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 B )作为职能部门对鉴定工作进行管理。
A 、培训管理司B 、培训就业司C 、培训教育司D 、管理培训司8.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特点是它与( B )紧密结合。
A 、工人技术等级制度B 、工人工资等级制度C 、工人技能等级制度D 、工人岗位等级制度9. 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包括:①编制试题;②制定鉴定要素细目表;③分析职业标准;④编制试卷;⑤编制组卷模型;⑥确定考核内容。
基本步骤应该是( B )。
A 、②③⑥①⑤④B 、③⑥②①⑤④C 、③⑥①②⑤④D 、②③①⑥⑤④10. 成立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专家组时,( D )一般应占专家小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2)
贵州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一、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及附属用房50平方米以上,理论教室应有4间标准教室(60人/间),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地并达到2.5平方米/人标准。
教学、实习、办公等场地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专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实验设施和设备,有相应的实训工位。
四、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3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相关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六、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
配备与培训专业(工种)级别相适应的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持有与批准培训专业(工种)相一致、与培训层次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高于培训层次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八、具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制度。
九、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十、本标准为贵州省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5.24•【字号】黔府发[1999]27号•【施行日期】1999.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黔府发〔1999〕2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加快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各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作出如下决定: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实现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整体效益的根本措施,是促进劳动就业、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在努力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各个领域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劳动技术大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调整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摆到突出位置,努力开创我省职业教育的新局面。
二、面向21世纪,努力实现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面向21世纪和我省经济建设的需要,必须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分类指导,依法治教的方针,努力实现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任务。
我省职业教育的主要奋斗目标是: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主,推进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培训网络。
贵州省职业民办学校管理办法
贵州省职业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职业民办学校的设立、管理和运营,保障教育质量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
第三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职业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管理。
第二章设立与审批第五条设立职业民办学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发展规划;(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资金;(三)有合格的师资队伍;(四)有符合职业教育要求的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职业民办学校的,应当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负责学校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教职工管理等。
第九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指导方针,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与企业、行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学校资产应当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六章学生权益保护第十五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当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
贵州省中等职业教育全面免除学费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9+3”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省教育“9+3”计划的实施,落实我省全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界定本方案所称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上述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二、全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面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
(一)免学费对象。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免学费对象分为两类,一是按国家政策免除学费的学生;二是按我省全面免除学费政策,属于扩大免学费范围的学生。
1. 国家免学费政策对象为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2. 我省实行全免学费,扩大免学费范围的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我省户籍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学专业为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以及民办学校三年级的学生。
2024年度贵州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题库及答案
2024年度贵州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下列选项中,关于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的联系,描述不正确的是()。
A.科技成果是多个知识产权组合,不能单独成为一个知识产权B.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都源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重视对经济价值的评估C.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2.《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意在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
A.评价内容的设定B.评价方式的设定C.评价指标的使用D.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3.()认为人才聚集有五大推动力:即创造性工作的丰富性;企业家能力生产的可能性;容易识别知识的消费者;容易识别知识的供应者;未来提升空间。
A.佩鲁的增长极理论B.泰勒的人才聚集动因理论C.戈特利布的舒适度人才界集理论D.凯恩斯的就业与经济增长理论4.作品完毕()年内,未经单位批准,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A.1.0B.2.0C.3.0D.4.05.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各类人才。
A.用好用活B.用对用活C.用好用准D.用足用活6.我国人才工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上。
A.起点B.转折点C.顶点D.阶段7.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A.独占性B.非独占性C.共享性D.非共享性8.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
A.“一村一规”B.“多规合一”C.“一规多区”D.“多规多用”9.统筹推进强基固边、()、生态护边、团结稳边六大工程建设,大力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全国兴边富民典范和强边固边示范区。
A.开放兴边B.民生安边C.产业兴边D.以上都是10.要大力培养使用()科学家,坚持实践标准,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第一线,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科学家。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字号】黔教职成发〔2014〕74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4〕74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优化我省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我厅制定了《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地在指导和服务辖区内中职学校专业建设的过程中,要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提升传统专业,拓展新兴专业”的思路,大力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坚持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原则,科学配置教学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和同质竞争,提高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紧扣产业、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
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当地各职业院校专业基础、办学条件、特色优势及区域经济发展等综合因素,科学规划辖区内各职业院校主要专业建设和今后发展方向;省属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及地方经济发展等科学规划主要专业建设和今后发展方向。
原则上每校规划主干和特色专业不多于五个,并不超过三种专业类别。
今后,不在规划布局内的专业,省级项目不予支持。
各市(州)教育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设置规划表要求,以公文形式于4月30日前将专业规划报送我厅;省属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设置规划表要求以公文形式于4月30日前将专业规划直接报送我厅。
附件:1.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规划表。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1.12•【字号】黔教职成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管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努力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我厅组织制订了《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贵州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切实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等综合素质融合培养,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8•【字号】州府办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1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黔西南州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8日黔西南州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化全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5号)要求,结合全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一)总体要求用3-5年时间,在全州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3年学前教育、9年义务教育、3年高中阶段教育),到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85%以上。
(二)具体目标学前教育:到2017年,以县市(试验区)为单位,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义务教育:到2017年,以县市(试验区)为单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5%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6%和1.8%以内。
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其余各县、义龙试验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义务教育内涵提升、质量提高。
高中阶段教育:到2017年,以县市(试验区)为单位,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15•【字号】黔府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有关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我省签署的《共同推进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打造“技能贵州”要求,健全适应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人力资源开发不断取得新成效,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围绕“主战略”“主定位”,聚焦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能人才需求,采取政府引导,协会、企业、院校积极参与,市场化运营、项目化推进、东西部协作等方式,实施一批培训重点工程,建设一批培训优质平台,树立一批培训特色品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基本健全,技能人才培育机制基本完善。
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50万人,推动我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逐步提高。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三)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特别是工业、制造业企业建立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规范开展岗前、转岗、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
贵州省职业民办学校管理办法
贵州省职业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职业民办学校的管理,保障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以职业培训为主的民办教育机构。
第三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学校设立第四条设立职业民办学校应符合国家和省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具备相应的师资、设施、资金等条件。
第五条申请设立职业民办学校,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办学章程、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经审查批准。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六条职业民办学校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
第七条学校应实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四章教学活动第九条职业民办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
第十条学校应注重实践教学,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第十一条学校应保证教学质量,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第五章学生权益第十二条学校应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三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学生资助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资助。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职业民办学校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办学质量评估。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贵州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教师条例
贵州省教师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7.11.21•【字号】•【施行日期】1998.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师条例(1997年11月2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教师,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全社会都要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尊重教师。
教师应当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五条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教师工作。
地、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的教师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实施规划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执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教师享有《教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保障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采取措施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贵州中职单招试题及答案2024
贵州中职单招试题及答案2024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下列哪项不是中职教育的特点?A. 职业技能培训B. 理论学习为主C. 校企合作D. 就业导向答案:B2. 中职单招是指:A. 中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B.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C. 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D. 高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答案:A3. 根据贵州中职教育政策,以下哪项不是学生享有的权利?A. 接受职业技能教育B. 选择专业方向C. 强制实习D. 获得就业指导答案:C4. 中职学生在学习期间,以下哪项不是学校应提供的服务?A. 实践操作机会C. 职业规划咨询D. 强制购买教材答案:D5. 下列哪项不是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A. 培养高素质劳动者B. 培养学术型人才C. 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D. 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答案:B6. 中职单招考试通常包括哪些部分?A. 笔试和面试B. 只有笔试C. 只有面试D. 笔试、面试和实操答案:A7. 中职学生在实习期间,以下哪项不是他们应遵守的规定?A.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B. 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C. 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劳动D.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答案:C8. 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相比,更注重:B. 职业技能的培养C. 文化课程的学习D. 学术研究的深入答案:B9. 下列哪项不是中职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A. 考试成绩B. 实操能力C. 课堂表现D. 家庭背景答案:D10. 中职单招录取过程中,以下哪项不是录取依据?A. 考试成绩B. 面试表现C. 学生的特长和兴趣D. 学生的籍贯答案:D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11. 中职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________和________。
答案:职业技能;综合素质12. 中职单招的录取原则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公平;公正;公开13. 中职学生在实习期间,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贵州省贵阳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
2024年贵州省贵阳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1、判断题(共280题)1. 培训是基础,鉴定是手段,就业是方向,提高劳动者素质是最终目的。
答案:(√)2. 认识层次是题目要求鉴定对象对相应鉴定点所达到的认知水平。
答案:(×)3. 操作技能命题组卷结果分为考核准备通知单、考核试卷和考核评分记录表三部分。
答案:(√)4.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实行三级负责制,由考生单位或培训机构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答案:(×)5. 职业技能鉴定现场负责人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担任。
答案:(×)6. 职业技能鉴定现场负责人由巡视督导员担任。
答案:(×)7.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立了职业技能鉴定行政管理采取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答案:(√)8. 操作技能考核试卷是根据本职业本等级《操作技能考核内容目录表》和《操作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组合形成。
答案:(×)9.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符合所鉴定职业(工种)标准要求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基础设施等。
答案:(×)10. 职业产生于劳动分工。
答案:(√)11. 对于长期不参加考评工作的,应取消其资格,收回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答案:(√)12. 公平正直是考评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答案:(√)13. 制订考评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大纲、培训教材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的重要内容。
答案:(√)14.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进入就业的重要凭证。
答案:(√)15. 为了提高我国职业技能标准水平,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在一些重要的职业(工种)实现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双边、多边互认。
答案:(√)16. 试卷的组成是按照以考核整体水平为基础的组卷模型来确定的。
答案:(×)17.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是一个指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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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
(年月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等职业教育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业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提高受教育者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就业和创业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职业教育应当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和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第五条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教育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和改革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面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向贫困人口提供免费职业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妇女、复员军人、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失地农民、返乡务工人员等的职业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职业教育。
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服刑人员的职业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行政部门应当支持、配合。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职业教育资助制度。
第九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的宣传,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
第十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将督导情况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展职业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培训并举,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相互沟通,适应劳动者发展需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创办示范、骨干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扶持。
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等学校转型,鼓励、支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开设应用技术类型专业。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为一体的服务机制。
行业组织应当参与制订职业资格标准,参与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对职业学校的评价工作。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建立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运行机制,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和创新。
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与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办学;鼓励行业、企业吸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便利,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行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
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
支持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职业教育。
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