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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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工作,提高整体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服务于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政策,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科技处负责学院科研项目的评审推荐、开题、中期检查、结题及组织成果鉴定、登记、资料归档等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科研项目是指以职业学院为第一承担及完成单位、由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负责的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

按项目申报途径或经费来源可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及院级科研计划项目。

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及使用按《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评审推荐第五条科技处根据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的申报通知和要求,统一组织项目的评审申报。

各申报人按照科技处通知的规定要求,填写好立项申请书送交科技处。

纵向项目评审推荐程序:1、科技处组织至少由3名专家构成的专家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

专家对申请书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结合当年的指标限额数最终确定初评入围项目。

2、科技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3、项目申请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并按时送交科技处,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提交所需材料的,科技处有权依照初评的顺序报送其排名之后的申请项目。

第六条学院设立院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院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立项数。

科技处负责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管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认定条件:项目负责人为学院在职在岗职工,一般项目以中青年教学人员为主,院级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具有所从事本专业硕士学位或讲师职称的教学科研一线青年教师,学院确定的青年科研骨干人员优先资助。

2、项目的评审程序:(1) 一般采用会议评审或通讯匿名评审形式,组织同行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项目进行定性评议和定量打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初步入围项目。

xx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XX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学院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和组织(一)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全面考查、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第一副组长,院级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三)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岗责办。

(四)部门考核分两组进行,教学部门考核组由院领导、机关职能部门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教学部门进行全面考核;非教学部门考核组由院领导、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非教学部门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对象和类别考核对象为院所属部门。

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为教学部门和非教学部门两大类,分别采用不同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核。

(一)教学部门类:信息工程系、经贸系、艺术系、机电工程系、土木系、基础部、中专中技部。

(二)非教学部门类: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评建办)、督导室、总务处(基建办)、后勤公司、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职研所、成教院、实训中心、保卫处、图书馆、信息中心。

三、考核内容和办法考核采取日常专项检查和学期综合检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部门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群众评议和领导评价相结合。

教学部门的考核指标见附表一《XX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部门综合考核指标表》,其中自评、组织考核和领导评价三者所占权重分别为10%、70%和20%。

非教学部门的考核指标见附表二《XX职业技术学院非教学部门综合考核指标表》,其中自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和领导评价四者所占权重分别为10%、10%、60%和20%。

具体办法如下:(一)自评。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考核计分表的内容,写出自评报告。

各部门自评报告要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发往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供领导及评委审阅。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中专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提高中专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一节教学工作量指标1.每位中专教师每学年要完成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学时。

2.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授课总学时、学科竞赛指导、课程研究和出版教材等构成。

第二节科研工作量指标1.科研工作量分为自主科研和科研指导两部分,每学年总工作量不少于30课时。

2.完成自主科研的教师需要提交科研项目申请书,并经学校教科研部门审批。

3.完成科研指导的教师需要选择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评估。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一节教学工作量考核方法1.授课总学时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进行统计。

2.学科竞赛指导按照学科竞赛的组织、指导和成绩进行考核。

3.课程研究和出版教材的情况由学校教科研部门进行评估。

第二节科研工作量考核方法1.自主科研的考核根据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成果进行评估。

2.科研指导的考核根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科研成果和论文发表进行评估。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一节奖励措施1.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表彰、加薪等方式予以表彰。

2.对于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予以特殊奖励。

第二节惩罚措施1.未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教师,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降低绩效考评分数、停发奖金等。

2.故意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绩效工资、停职等。

第五章审核与监督第一节考核审核1.学校教科研部门负责对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核,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教师可以对审核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

第二节监督机制1.学校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教师之间可以互相监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结语《2024年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旨在规范中专教师的教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及考核方案

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及考核方案

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及考核方案一、项目目标和任务1.明确项目目标:明确科研项目的目标,包括研究领域、研究内容、技术指标等。

2.明确项目任务:明确科研项目需要完成的任务,包括实验设计、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等。

二、项目组织与团队建设1.项目组织架构:设立项目组织委员会,由项目组长、各参与者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项目相关事宜。

2.团队建设:组建合适的团队,包括研究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管理人员等,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三、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管理1.项目计划制定: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人员分配等。

2.进度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四、项目经费管理1.经费预算:根据项目需要,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包括各项支出的金额和用途等。

2.经费监控:对项目经费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高效,并及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五、科研成果产出和知识产权保护1.科研成果产出:制定科研成果产出计划,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或产品等。

2.知识产权保护:对科研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确保项目成果的独立性和权益。

六、项目质量管理1.质量标准:制定科研项目的质量标准,包括实验准确性、数据可靠性等。

2.质量控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标准。

七、项目交流与合作1.内部交流:组织项目组内部的定期讨论和交流,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共享。

2.外部合作:与其他科研机构、企业等进行交流与合作,拓展项目影响力和资源。

八、项目评估和验收1.中期评估:对项目中期进展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项目验收:根据项目计划,对项目结果进行验收,评估项目的成果和质量。

九、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1.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项目进度、成果产出、论文发表等。

2.激励机制:根据项目成果和个人绩效,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激励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上是科研项目实施管理及考核方案的一些建议和措施,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一、背景介绍职业技术学院在职业教育领域内起着重要作用,如何加强教学科研成果的考核奖励,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学质量,一直是学院重要议题。

为此,制定一套可执行、有效的教学科研成果考核奖励制度,成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科研水平提高的重要措施。

二、制度内容1.参与条件(1)本制度的奖励对象均为职业技术学院在职教师;(2)参评人员需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强烈的科研创新意识;(3)参评人员的教学成果需经过学院教务处审核并具备认可资格。

2.奖项设置本制度分别设立从贡献分层面和奖金激励层面两个方面,对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获得教学科研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

(1)贡献分层面对成功参与国家、省、市级教育项目的教师,根据参与项目大小,给予10至50个不等的贡献分;对发表在SCI、SSCI检索期刊及国家级核心期刊上的论文,给予10至50个不等的贡献分;对编写出版教材、教辅等教学资料,根据书籍质量确定相应的贡献分。

(2)奖金激励层面参评人员按照所获得的总分,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金:一等奖: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00元人民币3.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贡献,包括教学成果、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贡献程度;(2)成果数量和质量,包括论文、教材、教辅等方面的数量和质量;(3)国家和地方级教育项目的申报情况和获奖情况等方面的业绩。

4.申报流程(1)申报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2)申报材料:《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科研成果申请表》,同时附上与该申请表相对应的论文、教学成果、教材、教辅等相关证明材料;(3)申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报送给学院教务处。

三、制度建议1.加强规范性和制度化,使制度具有明确性和操作性;2.建立科研启动和申报指导机制,积极引导教师开展科研工作;3.加强对相关贡献分和奖项的宣传和普及,增强教师的积极性和参与度;4.合理制定奖金激励标准,以达到协调教师个人发展和学校整体发展的良好效果。

2023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课程考核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和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考核组织与责任第二条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专业课程考核工作。

第三条考核委员会由校领导任组长,各专业教务员组成。

第四条各专业课程由课程教师负责组织、实施和评价。

第五条课程教师要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课程考核方案,并在开课前向学生宣讲。

第三章考核方法与内容第六条课程考核方法主要包括考试、实习、实验、报告、作业等形式,根据课程特点灵活运用。

第七条考试为主要考核形式,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实习、实验课程要强化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学生必须完成实习报告和实验报告并评估。

第九条报告和作业要求学生独立思考、调查、分析能力,要体现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四章考核评价与结果第十条课程考核评价以成绩为主要依据,分为百分制和等级制,考虑学习成绩占比、平时表现、考试成绩等。

第十一条学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级,具体标准由课程教师制定。

第十二条学校对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和公示,学生可以申请复议。

第五章违规与处罚第十三条课程考核中,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一)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评判为不合格;(二)在考试中作弊,一经发现,评判为不合格;(三)缺考、违规报到或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评判为不合格。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缓考、重修或重考,具体规定由学校制定并公示。

第十五条学校对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学校将每学年学生考核成绩纳入学生档案,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可以对本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拥有。

以上为《2023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该规定主要明确了课程考核的组织与责任、考核方法与内容、考核评价与结果、违规与处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规范学校的课程考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

高职院校目标考核方案

高职院校目标考核方案

高职院校目标考核方案背景高职院校作为服务于国家和社会中小企业、农村和城乡基层建设的人才培养机构,其培养目标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因此,如何确立切实可行的目标和考核方案,是高职院校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

目标的确定高职院校的目标应当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确立,同时也要考虑到高职院校所处的区域和行业特点。

目标的确定应当遵循科学、可行、可衡量、可优化的原则。

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培养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这里面包括人才数量的目标和人才质量的目标。

2.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高职院校应当以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目标,积极参与到人才供需的匹配中来。

3.突出职业能力培养。

高职院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特别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加强校企合作,助推产教融合。

高职院校应当致力于构建校企合作新模式,探索实现人才培养和企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促进学生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5.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高职院校应当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和提高,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考核方案的制定高职院校的考核方案应当是基于以上目标的制定,同时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符合科学、公正、合理、可行的原则。

考核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目标考核:明确各项目标的具体指标,量化测评学校目标的实现情况。

2.学生考核:制定学生考核方案,既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又体现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情况。

3.教师考核:制定教师考核方案,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和成果,任教课程质量和学生成就表现等方面。

4.校企合作考核:制定校企合作考核方案,评价合作项目的实施效果,量化评估双方合作成果。

5.财务考核:切实评估学校财务运行状况,保障经费使用透明、公开。

结束语高职院校作为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机构,其目标和考核方案的制定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的管理, 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效益,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依托学院的科研平台进行, 涵盖教师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等内容。

第三条: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的目标是提升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推动学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

第四条: 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进展和结题必须符合学院有关政策和流程要求, 并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 科研项目的课题选择应与学院的学科发展和教学实践相结合, 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第六条: 科研项目的实施期限按照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确定, 项目组成员应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并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进展报告。

第七条: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和奖励应按照学院相关制度进行, 并注重成果的实际应用和转化。

第八条: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的经费管理应符合学院财务管理规定, 并建立科研经费使用和监督制度。

第九条: 职业技术学院可以与企业、行业和其他高校等建立合作关系, 开展联合科研项目和科技合作。

第十条:科研工作需要保护知识产权, 学院应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科研工作违反学院相关规定的, 将依据学院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科研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科研产出、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团队建设和科研能力提升等方面。

1.科研产出:主要评价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产生的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通过对论文被引用情况、专利技术转化、软件应用等进行评估,体现科研人员在学术界或实际应用中的影响力和实用性。

2.科研项目管理:评价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中的管理能力和执行力。

包括科研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经费使用情况、研究进展报告等方面的评估。

3.科研团队建设:评价科研人员在团队建设中的角色和贡献。

包括科研项目组织、团队氛围营造、师生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考核。

4.科研能力提升:评价科研人员在提高科研能力方面的努力。

包括进修学习、学术交流、科研竞赛参与等方面的评估。

三、考核方法:科研工作的考核方法应该合理、科学、公正、公平。

主要包括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两种方法。

1.定量评估:通过量化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采用学术论文被引用数、专利申请数量、软件著作权发表数等指标来评估。

此外,还可以通过成果转化效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等指标来评价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团队建设情况。

2.定性评估:通过对科研人员的考核材料、报告、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

包括对科研项目组织和团队建设的评估、科研能力提升的评估等方面。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根据科研人员的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奖惩和激励措施。

对于科研工作成果优秀的科研人员,可以给予奖励,例如特殊津贴、学术称号、科研经费等。

对于科研工作成果不达标的科研人员,可以进行督促、警告和培训等措施,督促其改进工作态度和科研能力。

综上所述,科研工作考核的实施细则应包括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等方面的规定,以便科研工作能够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

科研人员应根据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要求,全面提升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为科研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①未完成本年度本科生论文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1分计分。
1.完成本年度高质量论文(国内一级学会期刊论文/SCI/SSCI/CSSCI/Ei论文)指标的计7分,超
7
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1; ①未完成本年度高质量论文(国内一级学会期刊论文/SCI/SSCI/CSSCI/Ei论文)指标的,按完
附件3-3
学院(部)科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类别 序号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分值来源 得分
1
纵向科研经费 到账(分)
1.完成本年度纵向科研经费入帐指标的计15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万元数/指标万元 15 数*0.2;
①未完成本年度纵向科研经费入帐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15分计分。
纵向经费 及国家级
项目
2
国家级项目 申请数(项)
5
1.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申请指标的计5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1; ①未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申请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5分计分。
(30分)
3
国家基金项目 获批数(项)
10
1.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批指标的计10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2; ①未完成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批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10分计分。
奖加1分/项。
科研部 成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指标的计2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0.05;
8
发明专利申请 (件)
①未完成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指标的,按完成数/指标数*2分计分; 3 2.完成本年度本科生发明专利申请指标的计1分,超出部分计分公式为:超出数/指标数
7
获得省部级及 以上科技奖励
数(分)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2024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科研工作是提高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推动学术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平台。

第三条:学院成立科研管理委员会,负责科研工作管理的决策和监督,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研骨干组成。

第四条:学院将科研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通过评价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使用等指标考核教师的科研工作水平,将科研工作成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院建立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制度,教师通过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等环节开展科研工作,学院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支持。

第六条:学院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供相应的出国(境)交流和科研差旅经费。

第七条:学院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鼓励教师在学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第八条:学院加强科研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科研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查询功能,方便科研管理的科学决策。

第九条:学院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教师科研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对科研项目和成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条:学院通过加强科研工作管理,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第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学院科研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科技创新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

科技创新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

科技创新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1. 背景和目标
- 说明科技创新工作对于组织的重要性和意义。

- 确定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例如提高创新产出、推动技术进步等。

2. 考核指标和权重分配
- 设定合适的考核指标,例如专利申请数量、科技成果转化率、研发投入占比等。

- 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权重分配,确保重要指标具有更高的权重。

3. 考核周期和频率
- 定义考核周期,例如每年、每季度或每月进行一次考核。

- 确定考核频率,例如持续跟踪、定期评估或定点观察等。

4. 数据收集和评估
- 设立数据收集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以确定科技创新工作的成效。

5. 奖励和激励机制
- 设计奖励和激励机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优秀科技创新工作的个人或团队相应奖励。

- 确定奖励形式,如奖金、晋升、荣誉称号等。

6. 反馈和改进
- 定期向科技创新工作者提供考核结果反馈,包括表现优秀和改进的地方。

- 基于反馈结果进行改进,例如提供培训、资源支持等,以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持续提升。

7. 监督和追踪
- 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实施的公平和公正。

- 追踪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分配,以适应组织发展的需要。

8. 评估与总结
- 定期对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和改进空间。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考核实施方案,提高科技创新工作的成效。

科技项目考核方案

科技项目考核方案

科技项目考核方案一、项目进度考核项目进度考核主要关注项目是否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考核的标准包括:1. 进度计划的制定:是否合理规划了项目的时间安排,是否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的因素。

2. 进度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是否在可控范围内,是否及时调整了进度计划。

3. 进度报告的提交:是否定期提交项目进度报告,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二、技术创新考核技术创新考核主要评估项目在技术上的创新程度和领先性。

考核的标准包括:1. 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采用了行业前沿的技术。

2. 技术难点的突破:项目是否解决了关键的技术难题,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技术目标。

3. 技术成果的转化:项目所形成的技术成果是否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否转化为生产力。

三、成果质量考核成果质量考核主要评估项目的最终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考核的标准包括:1. 成果的质量符合度:最终的成果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2. 质量的稳定性:成果在多次使用或长时间运行中是否表现出稳定的性能。

3. 用户反馈:用户对成果的评价和反馈,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

四、经济效益考核经济效益考核主要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率。

考核的标准包括:1. 成本效益分析:项目的成本和效益是否匹配,成本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2. 投资回报率: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否达到预期水平,是否有盈利预期。

3. 对企业发展的贡献:项目是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五、团队协作考核团队协作考核主要评估项目团队的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

考核的标准包括:1. 团队协作氛围:团队成员之间是否能够互相支持、协同工作,氛围是否和谐。

2. 分工与沟通:团队成员之间的分工是否明确,沟通是否顺畅,信息传递是否及时准确。

3. 团队成长:团队成员在项目过程中是否有成长和进步,团队整体素质是否得到提升。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说明: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系指党政管理机构、教育主管部门、省科协、市科协,不含其他各种协会和团体。

第三条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评审程序1、教科研成果获奖或发表后须在一月内,到学校科研处履行科研成果登记手续,进行备案。

凡未备案者不受理奖励申报。

2、科研成果奖励申报,须由个人填写申报表,与申报材料一并交于所在系进行初步鉴定,再由教学系将通过鉴定的申报材料推荐到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长批准后,予以奖励。

3、凡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只能由一名负责人按一项成果予以申报,所获奖金由申报者进行分配。

4、本奖励每年受理一次,当年仅对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奖励。

5、凡有侵权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奖励,已发奖金的,一经发现全部追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四条教科研成果奖励标准1、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和学院规划出版的校本教材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1)独立完成的学术专著,每千字奖励50元。

(2)编写或参编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每千字奖励30元,主编奖励800元,副主编奖励400元(限前3名)。

(3)编写或参编的学院规划教材,每千字奖励20元。

主编奖励400元。

(4)已获过奖励的学院规划教材,在另一年度又正式出版的教材,按正式出版教材的差额进行奖励。

2、在国家正式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1)被国际四大检索系统《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评论索引》(ISR)、《科学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全文收录或摘引1000字以上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

(2)在中文版的全国一级学术期刊、权威期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的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体系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体系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对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调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扶持和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快速发展,促进优秀人人才的脱颖而出,同时也为了加强对学院自然科学科研基金和社会科学科研基金的管理,参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学院自然科学科研基金和人文科学科研基金(下称科研基金)由学院拨款、省市财政专项经费、国内外机构团体和个人的捐赠设立,面向全院科研、教学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性研究项目,扶持优秀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活动,促进我院科技工作发展。

第二条学院科研基金的申请者及申请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工作勤奋;2、已获得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我院在编教师或研究人员,参加过科学研究,已具备主持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3、研究方向明确,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必备的研究条件,人员组成合理;4、申报的研究项目新颖、创新性强,立题论据充分,内容先进,不雷同于已有成果或他人的研究,目标明确,方向及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可望在近期内取得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实事求是、合理;5、申请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第三条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范围和数额:1、院科研基金优先资助已获准立项(地市级及其以上)而无经费资助的项目。

获准国家级立项的资助5000—50000元,获准省部级立项的资助2000——20000元,获准地市级立项的资助1000—5000元。

其他民间团体、协会等组织所立的项目不在此列。

2、获准学院立项的科研项目,实行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有重大学术意义及实用价值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另定。

3、学院的科研成果奖励以及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配套奖励。

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

第四条申请者只能申请学院自然科学或人文科学科研项目一项,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研究的项目数不超过两项,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学院实行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赋予二级分院的权力和责任,理顺条块关系,转换运行机制,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能,突出考核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使二级分院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二级分院对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科研工作的整体管理水平、研究层次、服务效益。

二、考核办法
(一)二级分院对照《XX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XX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分院科研工作考核细则》首先进行自我考核。

(二)考核不分等级,按照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三)在二级分院自评基础上,学院科研处对二级分院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在135分及以上者为优秀,120分及以上者为良好,9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9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二)考核结果为优秀奖励8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考核结果为良好奖励5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取得优秀或良好的分院在科研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科研经费等方面将予以优先安排。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二级分院,年终扣考核分5分,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科研工作目标管理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150分)
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费。

(四)设备购置费:用于科技项目的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包装运输费;开展研究购置的仪器设备、元器件和工具等的费用。

(五)协作费:与外单位协作承担研究试验工作所需经费。

(六)出版费:教育科研项目鉴定必要的费用发表项目论文版面费及出版研究成果、专著的补贴费。

(七)办公费:项目开展研究必需的邮资、办公及劳保用品费用。

(八)津贴:用于科技项目研究所需的劳务、项目组成员的教育科研工作津贴。

(九)经批准的其它专项费用。

四、教育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一)严格财务制度的原则科研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学院的财务制度,按照科研经费使用范围的规定来使用。

项目负责人、科技部、财务处要严格把关,保证审批手续的严肃性。

对违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者,学院将采取责令纠正、停止拨款、撤销资助、通报批评、不再受理当事人或有关单位承担新的规划项目等措施予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厉行节约的原则项目组既要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反对浪费,认真执行学院关于教育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对由于失职或故意造成经费严重浪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教育科研经费的审批权限及额度(一)教育科研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项目开展所有需要报账的开支,按照由项目负责人→系(部、二级学院)→科技部→院领导的顺序,根据学院财务报销制度办理。

(二)项目组特聘院外人员的费用限额项目级研究工作一般应由项目组成员完成,但由于项目任务的专业所限需要聘请院外专家参加时,必须在计划任务书中和协议合同书中有明确的预算专项,酬金按职称高低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标准:正高每天100元;副高每天80元;中级每天60元;助理级每天40元;劳工人员每天20元。

六、教育科研经费的审批(一)经费申请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由项目申报者所在的系(部、二级学院)负责申报,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科技部和学院领导负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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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强化科研责任意识,调动广大教职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目标体系。

一、考核原则
1、履行职责和鼓励科研相结合。

努力完成科研目标任务,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履行的岗位职责。

同时,学院鼓励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研,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岗位和职责相一致。

主要考核员工在本岗位上履行科研工作职责情况,根据不同的岗位,制订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要求。

3、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相结合。

既考核员工在聘任期内完成科研工作的总体目标,也规定每个年度必须完成的工作指标。

4、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主要考核完成科研工作的数量指标,同时鼓励获得高层次、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二、考核范围及主要内容
1、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教学、科研、行政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编的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职人员,为本院教职人员的考核、奖励与晋升提供科研工作量依据。

2、科研工作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获奖成果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等。

计入我院科研工作量的是上述人员从事科研和教研活动所产生的工作成果,非工作成果不予计入。

3、科研工作量以“分”为统计单位,根据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已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计分和统计。

三、科研工作量的标准
按照岗位和职责相一致原则,参照学院规定的教职工全年满工作量基本参考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科研考核。

科研考核以高校教师系列为主,根据职称高低确定年度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和津贴系数,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非教学人员按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执行,无专业技术职称的非教学人员参照高校教师系列执行。

为了简化计算方法,统一标准,科研满工作量的标准是将考核内容按类别分项折算为标准分,再累加计算,获总的科研工作量。

每个岗位相应的工作量标准如下表所示:
四、科研工作量、科研津贴的计算办法
1.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获奖成果等科研产出工
作量,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获奖成果标准分折算表》(附表)计算。

2.科研津贴的计算办法。

学院教职人员每年的科研津贴数额是在完成科研
工作量的基础上,以本人职称(职务)津贴系数乘学院当年科研津贴基数之积。

科研津贴基数由学院依据当年学院发展情况和科研经费所需研究决定。

五、科研工作量的考核程序
1.年终本人填写《科研工作量考核表》一式二份,按岗位编制报所在系(部)、学院各一份。

行政及工勤人员的科研考核由所在部门审核后报科研外事处。

2.院系、处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科研工作量的初步审核,院系、处室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以院系、处室为单位报科研外事处审查,最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六、有关规定
1、教育科学研究要结合本专业和本职工作以及本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论文、成果奖励、项目、著作和教材应属本专业、本职工作或教育理论之范围。

2、同一项目获多项奖者,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算;论文被其他报刊转载、引用的,每次增加20分。

3、内部刊物必须有新闻主管部门颁发的内部准印证号;本院院刊按照省级CN刊物计分。

4、各种期刊的等级按照国内公认机构的标准划分,国外期刊参照国内同类期刊执行;各种课题及成果的获奖(结项、鉴定)等级按落款盖章为准,各级社科联、学会等参照行政级别降一级执行。

5、非正规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及作品等一律不在计分范围。

6、凡系多人合作共同署名的成果,将成果总分按有效名次比例分配。

有效名次计分比例如下:2人6:4;3人5:3:2;4人4:3:2:1;5人4:3:1.5:1:0.5;有效名次6人以上者,前3名按3:2:1.5分配,其余35%由后几名均分。

7、评选评奖以年度为单位,成果的作者单位须注明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项目和未列入上述范围而确有科学价值的项目,奖励标准由学院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8、科研目标考核和津贴发放每年进行一次。

完成或超额完成职称标准分者,按完成科研工作任务发放科研津贴;未完成职称标准分者,按实际完成任务量的比例发放科研津贴;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而未能完成科研目标任务者,将按实际完成量扣除相应比例的10%年终岗位津贴。

9、本规定由科研外事处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12月15日
附件: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标准分折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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