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锁定期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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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 工作总结

企业上市  工作总结

企业上市工作总结
《企业上市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公司一直在积极筹备上市工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今年成功实
现了上市。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企业上市工作的复杂性和艰辛,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在此,我对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希望能够为其他企业的上市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首先,企业上市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在上市的过程中,每个部门都
需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别是财务、法务、市场、人力资源等部门,需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同时,领导层也需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指导,为上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其次,企业上市工作需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在上市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充
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从财务报表的整理到法律文件的审查,从市场宣传到投资者关系的维护,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风险。

最后,企业上市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及时调整。

在上市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
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挑战,但是我们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学习,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总的来说,企业上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辛的工作,需要全员参与,精心策划,不断学习。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和长期稳定。

希望我们的总结能够为其他企业的上市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共同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品上市工作总结怎么写

新品上市工作总结怎么写

新品上市工作总结怎么写新品上市工作总结。

近期,我们公司成功推出了一款新产品,经过了长时间的筹备和努力,终于在市场上取得了成功。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了许多挑战和困难,但也取得了许多收获和成就。

在新品上市工作结束之际,我想对这段经历进行一个总结,分享我们的成功经验和教训。

首先,我们在新品上市之前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竞品分析。

通过对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进行深入了解,我们确定了产品的定位和特色,为后续的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们也对竞品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找出了我们的产品与竞品的差异化优势,为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次,我们在产品设计和研发阶段严格把控质量和工艺。

我们注重细节,追求完美,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外观都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我们还与供应商进行了深入的合作,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为产品的生产和上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产品上市之后,我们进行了全方位的推广和营销工作。

我们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了广告投放和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

我们还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开展了促销活动和限时抢购,提高了产品的曝光度和销售量。

最后,我们也在产品上市之后进行了及时的市场反馈和调整。

通过对消费者的反馈和销售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我们还不断优化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用户体验,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总的来说,我们在新品上市的工作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也遇到了许多挑战和困难。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的发展和产品的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我们的经验和总结能够对其他同行和同行业有所启发和帮助。

关于上市前入股锁定期问题的小结

关于上市前入股锁定期问题的小结

关于上市前入股锁定期问题的小结(一)全体股东所有股东(不区分大股东和小股东,也不区分增资进入的股东和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上市之后均应锁定12个月。

该12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该等股东在上市之后应锁定36个月。

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同时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该等股东在上市之后应锁定36个月,还应遵守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的规定。

(四)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即使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

(五)上市前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的股东1.创业板规定(1)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标准:对于发行人在向证监会提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日(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之前6个月新增发的股份,新增股份持有人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年之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新增股份的50%。

(2)2009年第一期及2010年第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讲义的标准:发行人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刊登招股书之日)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股份,新增份持有人承诺:持有人应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工商登记为准)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自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3)2010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会议纪要》:申报前6个月内新增的股东,比照实际控制人锁定3年;申报前6个月之外取得的股份,自愿延长锁定期。

2.中小板、主板规定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

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根据目前中小板通常7~9个月的审核节奏来看,上述“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基本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

IPO及定向增发相关锁定期总结

IPO及定向增发相关锁定期总结

IPO及定向增发相关锁定期总结一、IPO锁定期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是指公司首次将股票向公众发行并在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在IPO过程中,股东往往要面临一段时间的锁定期,以限制其股票变现能力。

1.锁定期的定义:IPO锁定期是指公司上市后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股票的一段时间,锁定期的长短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来决定。

2.锁定期的目的:IPO锁定期的主要目的是保护IPO投资者的利益,避免上市公司股价短期内被大量减持而产生市场混乱。

3.锁定期的执行:锁定期通常由发行人和相关市场监管机构制定,并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进行规定。

股东在IPO后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股票的持有,等待锁定期结束后才能进行转让。

4.锁定期的时长:根据不同的发行人、发行方式和相关政策,锁定期的时长会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IPO的锁定期为6个月至1年,但对于公司IPO规模较大或涉及特定行业的情况,锁定期可能会更长。

5.锁定期的影响:IPO锁定期对于股东来说意味着一段时间内不能自由转让股票,限制了其进行短期交易和变现的能力。

而对于市场来说,IPO锁定期的结束可能会引发一波股票减持潮,导致股价的短期波动。

6.解除锁定期的条件:一般情况下,解除锁定期后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票。

但有些情况下,为了保护公司股价稳定,可能会对解除锁定期设定一些条件,如市值达到一定水平、利润稳定等。

二、定向增发锁定期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优先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一定范围或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在定向增发过程中,参与认购的股东也要面临一段时间的锁定期。

1.锁定期的定义:定向增发锁定期是指定向增发股东在认购完成后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其获得的股票,以保持公司股价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2.锁定期的目的:定向增发锁定期的目的和IPO锁定期类似,主要是为了保护定向增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股价被大幅波动。

3.锁定期的执行:定向增发中的锁定期由发行人和相关部门制定,规定了股东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自由转让其认购的股票。

有关IPO股权锁定期的总结_New

有关IPO股权锁定期的总结_New

有关IPO股权锁定期的总结目前,相关规章对于锁定期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具体如下:一、首发中的锁定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4条款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如方正科技配股,采用网上定价发行,发行对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说明书中提到“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正科技配股说明书2006年12月19日)。

又如G人福配股,发行对象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和无限售条件股东,但均无锁定期的安排,发行完成后即可上市流通。

(二)根据发行对象的性质,规定锁定期如益民百货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东网上定价发行,对有限售条件股东网下定价发行。

说明书中提到“本次配股完成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配售的股票仍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其与原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流通时点相同。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配售得到的股票在配股完成后即可上市流通。

”又如厦门国贸,区分A类和B 类投资者,A类有优先认购权,但须锁定一个月,B类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无锁定期安排。

个人小结:全流通环境下,在配股和公开增发中,没有锁定期的强制性规定,但各家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可以结合优先认购权对锁定期作出安排,这样有利于吸引大的机构投资者,增加发行成功的概率。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以及限制买卖股票小结 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以及限制买卖股票小结 1

外资对上市公司的战 略投资
36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协议转让、上市公 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重组办法规定)
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 转让;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2)特定对 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权;(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 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 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 上市公司股份,不属于上述规定限制转让的 范围
对象
国有股转持后社保基 金会持有的境内上市 公司国有股
社保基金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境内证券市场 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实施办 法》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 有限公司转持的股份,社保基金会在继承原 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的基础 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包 括投资者持股比例低于30%,但成为上市
上市公司收购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情形),在收购行为完 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 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
5、限制买卖股票小结(重点掌握)
适用范围
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控 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 人处受让的股份,自 上市日起锁定36个 月; 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送 股、转增形成的股 份,锁定期同原股 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在4亿股以上的上 市公司,获得配售股 票的战略投资者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个 月,持有期自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锁定期小结

锁定期小结

有关锁定期的小结有关锁定期的小结目前,相关规章对于锁定期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具体如下:一、首发中的锁定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n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n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n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4条款规定:n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n 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投行实务中,参考有关案例,可以对首发中的锁定期规则总结如下:(一)一般性规则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2、IPO前十二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要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算起)(二)特殊性规则3、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4、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

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

IPO锁定期小结教学教材

IPO锁定期小结教学教材

锁定对象锁定期限政策规定/窗口指导备注IPO前所有股东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般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持有的股份,参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

2010年保代培训广田股份: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三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之日锁定三年。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没有或难认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直至不低于发行前股份总数的51%。

2010年保代培训董监高(一般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董监高(创业板离职后锁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2010年11月发布相比一般规定更加严格董监高(上市后新增股份锁定要求)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新产品上市计划工作总结

新产品上市计划工作总结

新产品上市计划工作总结近期,我所负责的新产品上市计划工作已经圆满完成。

经过长时间的策划和努力,我团队成功地将新产品推向市场,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

在这篇工作总结中,我将详细介绍我们在新产品上市计划方面所做的工作,总结我们的成就,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市场调研与竞争分析要确保新产品上市的顺利进行,我们首先进行了全面的市场调研与竞争分析。

通过细致的市场调查,我们了解了目标市场的需求和趋势,并对竞争对手进行了深入研究。

这为我们的新产品定位和市场推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二、产品规划与设计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新产品的规划与设计。

我们团队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设计师和工程师紧密合作,确保产品的功能和外观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

我们提出了多个设计方案,并通过市场调研的反馈进行了不断的改进和优化。

三、生产与供应链管理新产品的生产过程无疑是整个上市计划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环节之一。

为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交付时间,我们积极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调。

我们建立了高效的供应链管理机制,确保原材料的采购、生产的调度和产品的配送能够紧密配合,以保障产品能够按计划上市。

四、市场推广与销售新产品上市的成功与否,与市场推广和销售策略密不可分。

在市场推广方面,我们制定了全面的营销策略,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以及渠道拓展等。

我们积极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进行产品推广,与重要合作伙伴进行合作,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强了销售团队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准确地传递产品的价值和优势。

五、总结与反思回顾整个新产品上市计划,我们团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然而,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

首先,我们与供应商的合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灵活性。

其次,我们在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方面的表现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需要更准确地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的趋势。

此外,对于市场推广和销售策略的选择和执行应更加精准和有针对性,以最大程度地提升产品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精品文档IPO锁定期总结

精品文档IPO锁定期总结

有关锁定期的小结目前,相关规章对于锁定期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具体如下:一、首发中的锁定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4条款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投行实务中,参考有关案例,可以对首发中的锁定期规则总结如下:(一)一般性规则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2.IPO前十二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要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算起)(二)特殊性规则3.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公积金转换为股东股份)、送红股(未分配利润转为股份),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4.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

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

新品上市工作总结怎么写

新品上市工作总结怎么写

新品上市工作总结怎么写
新品上市工作总结。

近期,我们公司成功推出了一款备受瞩目的新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
了无数次的努力和挑战,但最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新品上市工作结束之际,我想对整个团队的努力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我们的成功进行一次总结。

首先,我要感谢团队中每一位成员的辛勤付出。

在新品上市的过程中,每个人
都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无论是产品开发、市场推广、销售渠道拓展还是客户服务,每个人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正是因为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顺利地将新产品推向市场。

其次,我要对团队在面对挑战时所展现出的坚韧和毅力表示钦佩。

在新品上市
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市场竞争激烈、供应链问题、宣传推广不力等等。

但是,团队没有被这些困难击倒,而是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计划,最终取得了成功。

最后,我要对我们的合作伙伴和客户表示感谢。

他们的支持和信任是我们能够
成功的重要保障。

在新品上市的过程中,我们与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同时,我们也倾听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总的来说,新品上市工作虽然充满了挑战和困难,但我们团队顶住了压力,克
服了困难,最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我相信,这次成功不仅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也会让我们更加坚定地走在成功的道路上。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继续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不断创新和进步,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谢谢大家!。

完成上市工作总结

完成上市工作总结

完成上市工作总结
在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筹备后,我们公司终于成功完成了上市工作。

这是一项重大的里程碑,也是我们团队共同努力的成果。

在此,我想对整个团队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对这次上市工作进行一下总结。

首先,我们要感谢所有参与上市工作的同事们,他们在这个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无论是财务部门的财务报表准备,还是市场部门的宣传推广,每个人都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上市工作贡献了力量。

其次,我们要感谢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坚定支持。

在整个上市过程中,公司领导对我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指导,帮助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使得上市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在这次上市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

但是通过团队的合作和努力,我们成功克服了这些困难,最终实现了公司的上市目标。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这将成为我们未来工作的改进方向。

最后,我想对这次上市工作进行一下总结。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这将对我们未来的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同时,我们也要继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总之,完成上市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成就,也是我们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公司今年上市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今年上市工作总结报告

公司今年上市工作总结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在这个值得回顾的时刻,我代表公司管理团队向大家呈上。

今年是我们公司发展的重要一年,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地完成了上市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上市准备工作为了确保公司顺利上市,我们从年初开始积极筹备,制定了详细的上市计划和时间表。

我们组建了专业的上市团队,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我们加强了内部管理,完善了公司的各项制度,提高了内部运营效率。

二、财务准备公司上市的重要一环是财务准备。

我们加强了财务管控,提高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我们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财务报表审计,并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同时,我们注重财务风险管理,建立了健全的财务风险防控机制,保障了公司健康发展。

三、市场宣传为了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们加大了市场宣传力度。

我们利用各类媒体渠道进行广告宣传,积极参加行业展览和论坛,加强了与各界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还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了公司上市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

四、投资者关系公司上市后,我们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

我们建立了健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问题,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满意度。

我们还积极参与各类投资者活动,加强了与投资者的互动,提升了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五、经营业绩公司上市后,我们更加注重经营业绩的提升。

我们加强了市场调研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我们优化了供应链管理,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取得了明显的增长,得到了投资者和市场的一致认可。

六、员工培训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公司加大了员工培训力度。

我们组织了各类培训班和研讨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

我们还注重员工的激励和关怀,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七、展望未来尽管公司已经成功上市,但我们深知这只是一个新的起点。

上市申报工作总结

上市申报工作总结

上市申报工作总结
近期,我参与了以上市申报工作,并在此次工作中收获颇丰。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就以上市申报工作进行总结,分享我在这次工作中的收获和体会。

首先,以上市申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企业的发展和未来规划。

在这次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每个人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共同为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着力量。

团队合作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努力。

其次,以上市申报工作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在这次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和积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只有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我们才能在申报工作中游刃有余,做出更为准确和合理的决策。

最后,以上市申报工作也需要我们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在这次工作中,我不断与各个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努力。

综上所述,以上市申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我们具备团队合作、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在这次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和积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也不断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市申报工作总结,也是我在工作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见证。

股票锁定期总结

股票锁定期总结

股票锁定期总结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锁定1.证监会规定,若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进行激励,则自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则自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国资委规定,若国有控股A股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式股权激励,在整个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每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不低于2年。

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独享可解锁期的股票数量。

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上市公司董监高锁定3.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年后,每年可转比例为25%。

此外,离职后半年内亦不得转让。

4.深交所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董监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此外,深交所还声明,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离任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也将被锁定。

上市公司内幕人锁定5.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

6.诸多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下列情形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①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②业绩预告或快报公告前10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锁定7.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的,原非流通股在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12个月期满后,大非(持股超过5%的股东)需爬行解锁。

即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13~第24个月,累计解锁比例不超过5%;方案实施之日起的第13~第36个月内,累计解锁比例不超过10%。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锁定8.证监会规定,在非公开发行时,所有增发参与对象均需锁定12个月。

特殊对象在公司董事会召开时即已确定参与增发且不以询价方式来确定的,则其认购的增发股份需锁定36个月。

A股锁定期问题总结

A股锁定期问题总结

A股市场锁定期问题总结2019年1月21日股份类型板块类型锁定起算时点锁定时间法律依据发起人持有的股份通用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公司法》第141条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通用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的股份董监高通用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离职之日起半年人交所上市公司备注: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6条备注:深交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遵守上述承诺:(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二)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交所创业板:控股股东通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董事、高管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情况下通用持股比例由高到低依次锁定36个月(上市之日起);锁定股份总是51%窗口指导意见董监高通用上市之日起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3.1.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3.1.8条离职之日起0.5年董监高通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董监高中小板在申报离任后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3条董监高创业板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IPO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通用应持有36个月以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引入主板、中小板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指导意见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内进行转增、送红股主板、中小板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指导意见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前12个月内自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主板、中小板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指导意见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通创业板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指导意见过增资扩股引入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指导意见票申请前6个月内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指导意见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自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上市前一年(从刊登中小板和原股东的锁定期一致指导意见招股说明书之日起算)通过原股东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并购重组利润补偿和锁定期总结

并购重组利润补偿和锁定期总结

并购重组利润补偿和锁定期总结第一部分利润承诺与业绩补偿一、相关法律法规(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8月修订)第三十四条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二)证监会上市部常见问题解答(2010年08月02日)问: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答:实务中,在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的情况下,通常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当补偿股份的数量及期限:1、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1)基本公式a、以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认购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量采用现金流量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重组方计算出现金流量对应的税后净利润数,并据此计算补偿股份数量。

此外,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作价> 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重组方将另行补偿股份。

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b、以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2)其他事项按照前述第a、b项的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量时,遵照下列原则: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

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关于A股锁定期的总结_全

关于A股锁定期的总结_全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16.
(创业板)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持有的股份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
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17.
(创业板)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管持有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实践中证监会内部的审核原则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实践中证监会内部的审核原则
6.
(主板/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前12个月内(以刊登招股书为基准日)增资扩股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
自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上市规则》(深交所)于2008年修订时删除此规定,但实践中继续沿用此要求
锁定期要求
相关依据
一、首次发行前的锁定期
1.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
《公司法》
二、首次发行中的锁定期
2.
全体股东/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法》、《上市规则》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上市规则》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持有的股份
证监会内部的审核原则
12.
首次公开发行前12个月通过公积金转增或送红股取得的股份
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无明文要求,根据网络资料分析,视同为增资扩股;未区分上市板块
13.
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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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锁定期小结
一、当前关于持股锁定的具体规则
(一)全体股东
所有股东(不区分大股东和小股东,也不区分增资进入的股东和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上市之后均应锁定12个月。

该12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该等股东在上市之后应锁定36个月。

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董监高股东
对于非董监高范围的管理人员,需要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股份锁定要求;对于董监高范围内的管理人员,需要遵守以下锁定要求: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且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至多转让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但是上市后短期内离职的需要增加锁定时间,其中:上市后6个月内申请离职的,自申请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后第7至第12个月之间申请离职的,自申请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重要股东
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

(五)上市前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的股东
1.创业板规定
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

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前6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2.中小板规定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应锁定36个月。

该36个月期限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并非上市之日)起计算。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增资扩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根据目前中小板通常7~9个月的审核节奏来看,上述“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基本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

3.转增、送红股
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①并非所有审核人员都认可将“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换算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的作法。

部分审核人员认为,应将“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从严理解为“申报材料前12个月内”。

②关于如何界定“12月内”的审核标准,未来还可能会发生变化。

(六)上市前以受让老股方式进入的股东
1.创业板规定
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老股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应锁定36个月。

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申报材料前6个月之前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但不排除被监管机构要求自愿承诺增加锁定期。

2.中小板规定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老股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应锁定36个月。

该36个月期限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之前受让老股进入的股东,不受前述36个月锁定期的限制。

本段所述“刊登招股意向书之日前12个月内”的提法同样也可以换算表述为“申报材料前3~5个月内”。

(七)自愿延长承诺
此外,公司股东可以自愿作出超过法定要求的承诺。

股东还可以追加承诺内容,如“锁定期+减持比例”的双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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