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督查内容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督查内容一、背景介绍医院药品采购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药品采购费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质量监督,需要进行督查工作。
本文将介绍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督查内容。
二、督查内容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采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是药品采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督查内容包括: - 药品采购计划的编制是否符合医院实际需求和药品管理政策; - 药品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 是否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采购计划,避免过度或者欠缺采购。
2. 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医院药品采购需要与供应商合作,督查内容包括: - 采购人员是否按照医院相关规定选取合格的供应商; - 供应商的信誉、资质和经营状况评价是否及时进行;-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是否满足医院要求。
3. 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药品采购合同是药品采购工作的重要保障,督查内容包括: - 采购合同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管理规定签订; - 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 是否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4. 药品入库和质量管理药品入库和质量管理是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督查内容包括:- 药品入库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及时、准确记录入库信息; - 入库药品的质量验收是否按照医院要求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是否完整和准确; - 入库药品的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药品存放是否规范。
5. 药品使用和消耗管理药品使用和消耗管理直接关系到医院药品采购成本和药品使用安全,督查内容包括: - 药品使用和消耗是否符合医院规定,是否有过度使用或浪费现象; - 是否按照医院要求严格监控药品的库存和消耗情况; - 是否对药品使用和消耗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药品采购计划。
三、督查方式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督查方式多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现场检查:督查人员对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现场检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了解具体的执行情况; - 定期报告:由各科室、药房等部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上级管理机构对报告进行审核评估; - 随机抽查:督查人员随机抽取部分药品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评估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 定期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执行水平和意识。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4篇)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采购工作,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提高采购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药品采购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
第四条药品采购应按照需求计划和采购预算进行,确保药品的申报、采购、入库等环节的统一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相关法规,保证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章采购需求计划第六条各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提前进行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采购需求计划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并按照采购预算进行控制。
第八条采购需求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周期、采购方式和采购数量。
第九条采购需求计划应提交给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反馈结果。
第十条采购需求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评估和选择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库,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筛选。
第十二条供应商评估应包括供应商的信誉、资质、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考察。
第十三条供应商评估结果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权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应商的优劣等级。
第十四条供应商选择应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价格、品质、交货期等因素。
第十五条供应商选择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四章采购合同签订第十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采购合同的签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履行能力。
第十八条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踪供应商的交货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监督和检验。
第十九条采购合同的变更应经过采购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若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门,并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处理。
医院临时采购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我院临时采购用药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保障患者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科室在基本用药目录外,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临时采购药品的情况。
三、临时采购用药条件1. 临床科室因特殊诊疗需要,确需使用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2.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同意临时采购;3. 临时采购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具有明确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四、临时采购用药程序1. 临床科室提出临时采购申请,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目的等;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3. 经审查同意后,药剂科按照规定程序采购药品;4. 采购的药品应当经过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5. 临时采购的药品应及时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管理。
五、临时采购用药管理1. 临时采购的药品使用期间,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嘱进行用药;2.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药剂科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3. 药剂科应定期对临时采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有效;4. 临时采购药品使用完毕后,临床科室应将药品剩余量退回药剂科,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监督与责任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临时采购用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 药剂科负责临时采购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供应和管理;3. 临床科室负责临时采购药品的使用和监督管理;4.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临时采购用药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行为,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药品带量采购,是指医院按照一定的采购数量和质量要求,通过集中采购方式,向药品供应商采购药品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第四条医院药品带量采购活动由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
第二章采购对象和范围第五条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的对象为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药品供应商。
第六条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的范围包括临床必需、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
第七条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的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行业规范,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资格和资质。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第八条医院药品带量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药品需求量和供应商情况,制定药品带量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数量、质量要求、价格限制等条件。
第十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发布采购公告,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供应商的药品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药品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
第十二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药品供应商和采购数量,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医院药品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药品供应商的供应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第四章药品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根据药品带量采购合同约定,合理使用采购药品,不得擅自更换药品供应商。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储存、配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五章价格和支付第十七条医院药品带量采购的价格应当合理,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2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
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
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采购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医院药品采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药品采购政策。
2. 质量优先原则:医院药品采购应 prioritize药品的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价格合理原则: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控制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4. 公开透明原则:医院药品采购过程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采购部门1. 药剂科是医院药品采购的唯一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2. 药剂科应设立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员应具备药士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第四条采购程序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和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2. 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
3. 新品种药品的采购,应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4. 医院药品采购应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严格执行采购流程和规定。
第五条采购渠道1. 医院药品采购必须从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
2. 采购药品时,应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 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六条质量验收1. 医院药品采购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2.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应拒绝入库,并及时报告药事管理委员会处理。
3. 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应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第七条价格管理1. 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低价原则,合理控制药品价格。
2.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调查和分析,为药品采购提供参考。
医院药物购销管理制度
医院药物购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物的购销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物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购销管理工作,包括药物采购、入库管理、库存管理、配送管理、退库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各临床科室、药房、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落实。
第四条医院药物的采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药品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药品的电子化监管,提高医院药品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临床需求、患者用药需求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和种类。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当通过公开招标、谈判采购等方式进行,确保药品质量、价格等符合规定。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采购,不得参与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当做好采购文件的备案工作,包括招标文件、谈判记录、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对药品供应商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药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十一条药品的入库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确保药品数量、品质等信息无误。
第十二条药品的入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括验收、验收记录、入库登记等环节。
第十三条药品的入库应当将药品信息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实时监控库存信息。
第十四条药品入库人员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分堆、分区存放,确保药品管理的科学有序。
第十五条药品入库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库存药品,保证库存药品的品质和数量无误。
第四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六条药品库存管理应当按照医院的药品库存管理规定进行,包括库存量、保管条件等方面。
第十七条药品库存管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库存药品的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药品库存管理应当进行销毁期药品、过期药品的处理,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九条药品库存管理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进行定期巡查、盘点库存药品,保证库存药品的精确性。
医院采购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活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医院采购活动,确保医院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利益,制定医院采购活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医院采购活动管理,促进医院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医院设备和药品的供应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采购活动,包括设备、药品、耗材等品种。
3. 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科室负责全面执行并配合监督。
4. 本制度的内容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具体情况,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采购流程1. 单位申请:根据科室的实际需求,由科室负责人或医务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并注明具体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
2. 采购计划:医院行政部门根据各科室的采购申请单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采购计划,并报批领导审批。
3. 招标采购:根据采购计划,医院行政部门组织招标,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投标,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
4.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与医院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货物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及价格等,并注明违约责任。
5. 入库验收:医院接收货物后,由相关科室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存储,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采购管理1. 采购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绝对禁止收受供应商的回扣或礼品。
2. 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选择到合格的供应商。
3. 采购人员应当保密相关信息,不得泄露采购计划及价格等商业机密。
4. 采购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5. 采购人员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及时调整不合格供应商,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给医院行政部门。
四、设备维护及更新1. 医院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对于医疗服务质量至关重要,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及更新制度。
2. 医院设备的使用寿命到期前,应当提前做好设备的更新计划,并报批领导审批。
3. 医院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及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故障率。
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应由药库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其它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
2、药库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
采购人员任职依据规定要求应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为2年,最多不应超过3年。
3、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实际需要制定。
4、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
5、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
6、凡临床需要使用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处方集》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
7、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8、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按药品临时采购制度进行。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临床用药需求,规范药品临时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导致现有药品库存无法满足患者用药需求时,进行的药品临时采购活动。
三、临时采购条件1. 一般病情: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2. 特殊病情:因病情急需,医院当前库房内无法供应的药品。
四、临时采购程序1. 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递交至药学部。
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
紧急情况下临床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药学部,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
2. 药学部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学部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申购数量尽快采购。
3. 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及时下发至相应药房,并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
五、特殊管理规定1. 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能由申购科室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只得在该科室内使用。
其他临床科室如需要使用,必须另行申购。
2. 各科室主任在制定申购计划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客观地预算申购药品的使用量,严格控制申购数量。
并必须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
六、监督与考核1. 药学部负责对药品临时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医院审计部门定期对药品临时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临时用药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时用药采购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需采购临时用药的情况。
三、临时用药采购条件1. 一般病情:因各种原因导致现有药品无法满足临床需求,需临时采购的药品。
2. 特殊病情:因病情急需,医院当前库房内无法供应的药品。
四、临时用药采购程序1. 临床科室申请(1)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递交至药剂科。
(2)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请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
(3)紧急情况下,临床科室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药剂科,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
2. 药剂科审核(1)药剂科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剂科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
(2)药剂科主任对申购单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确保用药安全、合理。
(3)药剂科主任审核通过后,将申购单报送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购单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2)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
4.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讨论结果,联系相关药品供应商进行采购。
(2)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管理规范》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5. 药品入库与发放(1)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
(2)药库库管人员将药品及时下发至相应药房,并及时通知申购科室领用。
五、监督管理1. 药剂科定期对临时用药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 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规范使用临时用药。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药店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店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安全用药和经济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店的药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药店应当遵守国家河市级关于药品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采购合规合法。
第四条医院药店应当尊重医生的处方权,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与用药权益。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一)制定采购计划。
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二)询价比价。
根据需要进行询价比价,选择合适的药品供应商。
(三)编制采购合同。
与药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权利。
(四)验收入库。
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入库,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医院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档案,以备查验。
第七条医院药店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采购管理人员,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八条医院药店应当建立供应商名录,对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不定期进行评估。
第九条医院药店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文本应当合法、有效。
第十条医院药店负责人应当对供应商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要求。
第四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药店应当建立科学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合理的库存管理计划,根据月度或季度销售情况,进行库存补充或处理滞销药品。
(二)建立药品库存档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三)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真实有效。
(四)加强药品保管,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药店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药品过期处理工作。
第五章药品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药店应当依法向具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医院集采药品制度范本
医院集采药品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质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满足临床需求。
第四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药品集中采购组织第五条药品集中采购由国家和地方两级组织,采取批次进行、分类采购的方式。
第六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分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两种形式。
第七条地方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地区联盟组织等多种形式。
第八条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家和地方医疗保障部门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使用情况、市场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和调整。
三、药品集中采购流程第九条药品集中采购流程包括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发布、药品集中采购报名、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领取、药品集中采购报价、药品集中采购评审、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公示、药品集中采购合同签订、药品集中采购验收、药品集中采购付款等环节。
第十条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应当明确采购品种、采购数量、采购周期、采购方式、报价方式、评审标准等内容。
第十一条药品集中采购公告应当在采购前至少一个月发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品种、采购数量、采购时间、采购地点、报名方式等。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报名应当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报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领取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申请,领取采购文件。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报价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药品集中采购评审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过程应当公正、透明。
医院药品采购库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库存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 目的: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节约药品采购成本,制定本制度。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采购与验收1. 医院药品采购应符合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经过严格审核,严禁越级采购和违规采购,并尽量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
2. 药品采购应签订合同并规定交货时间,不得早交、晚交、缺交、错交。
3. 药品入库前,应经过验收人员核对采购合同、、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填写验收记录和药品库存台账。
三、库存管理1. 药品库房应符合相关规定,库存药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点、盘存,及时补足缺失。
2. 常规药品库存量应保持在上、下限之间,不得超过安全库存量,避免过多库存影响药品使用效率。
3. 库存药品应定期进行质量监测,将不合格品及时淘汰处理,并记录下来。
四、使用和消耗1. 应按照药品管理制度规定,掌握药品使用标准、注意事项等,遵守药品使用规范,杜绝浪费。
2. 药品使用应按照病区和临床科室开展,药品开药必须符合规定,药品领用要真实、准确,严禁伪造领药单。
3. 应定期清点和盘存药品库存量,并记录下来。
五、报废和处理1. 各临床科室应清点过期和失效药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库存过期和失效药品应统一收集、封存、分类,统一销毁,销毁记录应保留。
六、责任和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实相应的职责和监管措施,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内容的修改及补充,由医院制定部门研究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制定部门,修改权归本医院负责人或主管部门。
医院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工作,提高药品采购质量和效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采购活动,包括原料药、中间体、成品药等各类药品的采购。
三、采购程序1. 药品需求申请: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药品需求申请书,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采购计划编制:药品管理部门根据各科室的需求申请,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信息。
3. 询价比价:根据采购计划,药品管理部门向多家药品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比较价格、质量等指标,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药品管理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药品规格、数量、价格等重要条款。
5. 收货验收: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收到的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6. 记录备案:对成功采购的药品信息进行归档备案,确保采购过程可追溯,做到真实、透明。
四、采购管理1. 药品供应商评估:药品管理部门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货能力、药品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
2. 合同管理:对签订的药品采购合同进行管理,合同到期前提前启动续签或重新招标流程,确保供应链畅通。
3. 库存管理:药品管理部门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查,根据库存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避免药品过期滞销。
4. 药品质量管理:对采购的药品要进行质量监控,建立药品质量档案,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五、监督检查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采购程序合规、药品质量可控。
六、责任追究对违反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不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及时更新适用于实际情况的内容。
2. 遇紧急情况需要采购药品时,可适当简化采购程序,但必须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医院集采药品制度模板
医院集采药品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集采药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集采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集采药品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集采药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集采药品工作。
二、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结合药品目录、药品规格、药品产量等因素,制定年度集采药品采购计划。
第六条医院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质量保证的药品供应商。
第七条医院与供应商签订集采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供应商名单。
三、储存与配送第九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仓库,保证集采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集采药品的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与具有资质的药品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确保集采药品及时、安全地送达。
四、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合理使用集采药品,不得无故限制患者使用集采药品。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集采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对集采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医生、药师等进行集采药品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集采药品的认识和合理使用能力。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集采药品监督考核制度,对集采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集采药品工作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及流程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及流程一、药品采购制度1.采购计划制度:医院每年根据临床需求、患者用药情况和医院预算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和数量。
采购计划需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执行。
2.供应商准入制度:医院设立采购供应商准入管理机构,负责供应商的准入审查和评估工作,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合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等条件。
3.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医院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品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内容,确保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
4.药品采购评估制度:医院设立采购评估委员会,负责对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日后采购供应商的参考依据。
5.药品采购风险管理制度:医院建立药品采购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对药品市场价格、供应风险、药品质量风险等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
6.药品货源采购制度:医院积极争取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供应商的支持,建立长期稳定的药品货源,确保药品的供应可靠性。
二、药品采购流程1.需求确认:医院各科室或临床部门根据患者用药需求,向药品采购部门提出药品采购申请,包括药品名称、数量、规格等。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供应商准入制度,在合法合规的供应商中进行招标、询价或比较分析,最终选择供应商。
3.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4.质量验收和入库:药品送达医院后,采购部门对药品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质量指标,合格后入库管理。
5.药品分发和使用:药房根据临床科室的药品需求,进行分发和配置,确保医院各科室的患者得到正常用药。
6.药品库存管理:药品库房管理人员进行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量、药品质量检查、陈旧药品处理等,确保药品库存符合合理需求。
7.采购报表和评估:采购部门根据药品采购情况,及时编制采购报表,提交给医院管理层,供其决策参考。
同时,定期进行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和药品质量评估。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药品采购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药品采购机构第五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部门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熟悉药品市场情况和相关政策。
第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的用药需求和药品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七条药品采购部门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建立采购关系,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采购来源、采购数量、采购价格等信息,以备查验。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和标准。
第十条药品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的用药需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药品的采购价格,防止药品价格虚高。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供应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供应和配送。
第四章药品采购监督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药品采购监督机构,对药品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药品采购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药品采购的程序、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药品采购监督机构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及流程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及流程在医疗服务体系中,药品是保障患者得到有效治疗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了确保医院能够及时、准确、合法地采购到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采购制度及流程至关重要。
一、医院药品采购制度(一)采购原则1、质量优先原则:始终将药品质量放在首位,采购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
2、安全有效原则:所采购的药品应经过充分的临床验证,具有确切的疗效和良好的安全性。
3、合理价格原则: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采购渠道和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
4、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药品供应商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环境。
(二)采购计划制定1、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的诊疗需求和用药情况,提出药品采购申请。
2、药剂科汇总各科室的申请,结合医院药品库存情况,制定初步的采购计划。
3、采购计划需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三)供应商选择与管理1、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2、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和稳定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时进行调整。
(四)药品验收与入库1、药品到货后,由药剂科验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有效期、批准文号等。
3、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合格的药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品储存与养护1、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分类存放药品,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
2、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药品。
(六)药品采购监督与管理1、医院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小组,对药品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2、定期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杜绝违规采购行为。
二、医院药品采购流程(一)需求提出临床科室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填写药品申请单,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信息,并提交给科室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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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九洲泌尿专科医院
医院药品采购制度
1、医院药剂科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工作,除特殊规定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
属集中招标的药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招标采购。
2、药品采购人员应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由采购人员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库管理人员每月根据医院医疗科研需求制定药品采购月计划,由药剂科主任审批后依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进行喜爱采购。
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申请,药剂科初审,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
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
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药品出入库复核制度
1、药品验收合格后入库,建立保管帐,双人签字。
2、药品出库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
对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的药品,及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不得出库使用。
3、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药品;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滲漏;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严;包装标识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药品;怀疑质量发生变化的药品不得出库。
4、对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应双人复核签字。
药品出库登记制度
1 •药品出库工作由药库管理员负责。
2 •药品出库凭“药品领用单”。
由领用单位填写“药品领用单”,药库管理员按照实际品种和数量发放药品,对库存暂不足的品种,均向请领单位说明情况,并尽快请购。
3 •严把质量关。
药品出库时,药库管理员和领用者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检查质量和有效期,核实品种,规格等,严防
变质失效的药品出库。
4 •药品领用单经领用者以及发药者(药库管理员)签字,作为存档,以备查。
5 •出库后,药品管理员须认真及时销帐,确保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