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doc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12月30日以粤交运〔2009〕1438号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农业机械除外)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场地的规划布局,将行业发展规划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基地化、规模化经营,鼓励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通过兼并、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做优做强。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的作用,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行为,引导行业自律,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以及辖区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七条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机动车驾驶培训申请。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未设立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申请变更培训规模或者其他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的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粤交运[2012]1254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0月25日以粤交运〔2012〕1254号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员队伍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4〕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教练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教练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四条教练员应当具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的相关条件,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
第五条教练员分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驾驶操作教练员根据教学车型分为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九类教练员。
教练员资格申请条件和审核要求
附件2教练员资格申请条件和审核要求(一)申请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练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年龄不超过60岁;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3、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4、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申请机动车驾驶培训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岁;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3、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应满足下列要求:(1)大型客车,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5年以上的驾驶大型客车的经历;(2)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5年以上的驾驶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的经历;(3)城市公交车,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或城市公交车的经历;(4)中型客车,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5年以上驾驶中型客车的经历;(5)大型货车,具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6)小型汽车,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驾驶小型汽车的经历;(7)低速汽车,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低速汽车的经历;(8)摩托车,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3年以上驾驶摩托车的经历;(9)其他车型,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有4年以上的驾驶相应车辆的经历。
4、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5、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6、具备编写教案、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申请人不具备有关资格考试条件或不符合有关申请规定:1、非本地户籍且不能提供本地暂住证明的;2、申请人超过60周岁的;3、初次申请者不具备相应学历或职业资格条件的(表1);4、不具备申请教练类别或教练车型的相应驾驶资格的(表2);5、安全驾驶经历或相应车型驾驶经历不符合相应类别要求的(表3、表4);6、应提交资料不全的;7、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8、其它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广东省机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管理,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在广东省申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
二、执行主体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1.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分为理论、操作示范和教学法考试三个科目。
注:标注“*”部分为该类教练员对该考试科目不要求。
2.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采用电脑无纸化考试,试卷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等三种类型,每套试题为100题,考试试题从全国统一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操作示范考试采用按申请准教车型在考试专用车上操作考试;教学法考试采用必考题和现场随机抽提方式进行,由申请人进行现场讲解。
3.考试时间及考试分值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教学法考试时间为20分钟;理论、操作示范和教学法考试三个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4.合格标准理论、操作示范和教学法考试三个科目均达80分以上,方能取得相应的教练员证。
5.成绩确认及有效期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核员签名确认,科目考试从第一次成绩记录起一年内有效。
6.补考规定(1)理论考试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即时申请当天补考一次;当天补考也不合格者,下一次申请补考间隔时间为5天(指工作日,下同);若补考仍不合格,申请补考间隔时间为1天。
(2)操作示范考试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即时申请当天补考一次;当天补考也不合格者,下一次申请补考间隔时间为5天;若补考仍不合格,申请再次补考间隔时间为1天。
(3)教学法考试不合格的,第一次申请补考时间间隔不少于5天;若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申请再次补考间隔时间为1天。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一)理论考试1.驾驶操作教练员理论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见附件一。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
快报
广东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办证中心)编2007年9月30日
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换证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
2007年10月31日起,广东省将全面启用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目前,我省旧教练员换证考试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截至9月28日,我省共有13513名持旧证教练员报名参加换证考试,其中,资格审查合格12622人,已安排考试10324人,考试合格8448人,报交通厅审批8019人,已发证4933人,换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了又好又快完成换证工作,省交通厅、办证中心、考试中心近期都采取实质性措施加快资格审查、考试和制证工作的速度。
各市交通局应抓紧报名记录提交与纸质档案的移交工作,促使各环节顺利衔接,确保考试合格者能在最短时间内领取新版证件。
各地市工作进度统计
节日寄语
“十·一”国庆节来临之际,办证中心向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者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祝大家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送:陈自昌副厅长,李时锋调研员,黄建庭调研员,厅公运处。
发:各地市报名受理点,厅办证中心。
签发:贺亦军责任编辑:伍昊。
2024广州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考试
B、错误
答案:A
分析:本题详情查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根据学员掌握技能情况,在训练中教练员还要进行动作示范。动作示范包括分解动作、关键动作、错误动作和连惯动作示范。
16、车辆在场地划线公路掉头的进退过程中应连贯性操作。(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本题详情查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车辆在场地划线公路掉头的进退过程中应连贯性操作。
B、减少油耗
C、增加油耗
答案:C
分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注明:发动机温度过低会导致油耗增加。
7、汽车在夜间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当( ),以确保安全。
A、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B、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C、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D、在车后50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答案:ABCD
分析:《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培训教材》注明:汽车在夜间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当:1、选择安全区域停车;2、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3、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4、在车后50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以确保安全。
2024广州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考试
1、申请B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
A、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0年以上
B、年龄不超过60周岁
C、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D、高中以上学历
答案:ABCD
分析:本题详情查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一)初次申请理论教练员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岁;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3.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4.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厅•【公布日期】2007.04.20•【字号】粤交运[2007]323号•【施行日期】200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广东省交通厅2007年4月20日以粤交运〔2007〕323号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驾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二、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承诺拟购置的教学车辆和聘用的人员,应在许可申请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兑现承诺。
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该承诺期内已核实落实了拟投入的车辆和聘用的人员且车辆、人员符合许可条件要求后,应当为投入教学培训的车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驾培机构在承诺期内不得开展招生和培训业务。
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所在地即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注册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异地设点招生和培训。
(一)未设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区,该区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许可权为其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其培训区域为该市所有未设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区。
(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在培训区域内开设的报名点,由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规,按照明确标准、合理布局、统一管理的原则制定办法予以规范。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流程,提高资格审查工作效率,厅办证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规范》。《规范》对资格审查工作提出时限要求,并对申请者不同情况下的资格认定方式作了进一步明确。
4、制证工作压力大。我省教练员证发证工作启动以来,已经核发新版教练员资格证3900个,尚有13000多旧教练员的证件等待换发。目前平均制作一个证件需要约3分钟时间,余下两个月时间仅用一台制证机制作数量如此大的证件,存在不小压力。
二、对策: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提出以下要求:
1、加大报名组织力度。要求报名进度较慢的地市交通局(委)参照韶关、河源等市做法,通知驾校集体报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集中安排考试,有效提高各市报名与到场考试效率。
5、改进系统模块。目前,教练员证的发放与签收都用纸质签收表完成,不便于识别与管理。建议改进系统制证模块,通过流程件的签收,完成各地市及受理点证件签收及教练员个人签领工作。
? 各地风采
韶关市交通局通过与省厅协商,集中安排旧教练员参加考试,在我省率先完成旧教练员的换证工作。
河源市交通局在报名受理过程中积极主动与厅办证中心、厅考试中心联系工作,了解本市所提交报名记录的资格审查和考试通过情况,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做到对申请者负责,对省厅负责。
全省各地市以上交通局(委)、厅教练员考试中心、办证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据统计,目前我省持有旧教练员证的在岗教练员共有13000多人,截止8月21日,各地仍有至少2905人未报名、821人虽受理但尚未提交省厅;厅考试中心将有超过12000人次申请者待考试;办证中心将有超过4000人次待复核、13000人次待发证。所有这些工作都必须在余下不到50个工作日内完成,任务十分艰巨。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公通字[2016]209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公安厅【发布日期】2016.11.28【实施日期】2016.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公安厅2016年11月28日以粤公通字〔2016〕209号发布自2016年12月3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的管理,促进考试员队伍和考试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试员分为专职考试员、兼职考试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公安民警中选拔专职考试员。
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兼职考试员。
专职、兼职考试员数量应当满足考试工作需求。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社会志愿者等群体中聘用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并负责管理和支付薪酬。
不得聘用驾培机构教练员担任社会辅助考试人员,不得由驾培机构、考场等机构支付社会辅助考试人员薪酬。
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在专职考试员的监督管理下,可以承担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引导、考场巡查、远程监控等考试组织监督工作,以及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辅助评判工作。
第四条考试员实行资格培训和考核、资格复训考核、证书核发、资格暂停、资格恢复、资格取消等管理制度。
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参照考试员管理,由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专职考试员、兼职考试员以及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均应当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六条申请专职、兼职考试员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常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二)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行为记录;(三)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无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四)无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考试员资格的记录;(五)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等纪律处分;(六)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称职(含)以上;(七)无规定的其他情形。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专栏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专栏新闻通知公告教练员考试新闻开考通知准考通知考试成绩通知教练员证发放通知报名须知考试指南资料表格下载报名受理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教练员审核进度查询教练员证查询教练员证资料库培训参考资料模拟考试咨询电话教练员考试新闻关于补正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资料的通告(2010年第24号) (2011年1月11日)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遗失(毁损)作废通告(2010年第23号) (2011年1月11日)关于补正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资料的通告(2010年第22号) (2010年12月10日)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遗失(毁损)作废通告(2010年第21号) (2010年12月10日)关于补正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资料的通告(2010年第20号) (2010年11月8日)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遗失(毁损)作废通告(2010年第19号) (2010年11月8日)关于补正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资料的通告(2010年第18号) (2010年9月30日)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遗失(毁损)作废通告(2010年第17号) (2010年9月30日)关于补正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资料的通告(2010年第16号) (2010年9月3日)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遗失(毁损)作废通告(2010年第15号) (2010年9月3日)关于补正教练员从业资格申请资料的通告(2010年第14号) (2010年8月2日)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遗失(毁损)作废通告(2010年第13号) (2010年8月2日)更多...教练员证发放通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8号)(2011年1月14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7号)(2010年12月14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6号)(2010年11月30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5号)(2010年11月8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4号)(2010年10月26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3号)(2010年10月12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2号)(2010年9月21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1号)(2010年9月3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80号)(2010年8月17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79号)(2010年8月2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78号)(2010年7月1日)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发放公告(第77号)(2010年6月10日)更多...开考通知通告 (2011年1月10日)考试公告 (2009年8月10日)教练员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2009年8月10日)更多...准考通知更多...考试成绩通知更多...版权所有广东省交通厅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电话 83835328开发维护单位:深圳市丛文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广东省机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管理,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在广东省申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
二、执行主体广东省交通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1.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分为理论、操作示范和教学法考试三个科目。
注:标注“*”部分为该类教练员对该考试科目不要求。
2.考试方式理论考试采用电脑无纸化考试,试卷有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等三种类型,每套试题为100题,考试试题从全国统一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操作示范考试采用按申请准教车型在考试专用车上操作考试;教学法考试采用必考题和现场随机抽提方式进行,由申请人进行现场讲解。
3.考试时间及考试分值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教学法考试时间为20分钟;理论、操作示范和教学法考试三个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4.合格标准理论、操作示范和教学法考试三个科目均达80分以上,方能取得相应的教练员证。
5.成绩确认及有效期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核员签名确认,科目考试从第一次成绩记录起一年内有效。
6.补考规定(1)理论考试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即时申请当天补考一次;当天补考也不合格者,下一次申请补考间隔时间为5天(指工作日,下同);若补考仍不合格,申请补考间隔时间为1天。
(2)操作示范考试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即时申请当天补考一次;当天补考也不合格者,下一次申请补考间隔时间为5天;若补考仍不合格,申请再次补考间隔时间为1天。
(3)教学法考试不合格的,第一次申请补考时间间隔不少于5天;若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申请再次补考间隔时间为1天。
四、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一)理论考试1.驾驶操作教练员理论考试内容及分值分配见附件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
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信誉考核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水平,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质量信誉考评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核包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期内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资格条件、经营管理、安全责任、教学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对教练员的资质情况、职业道德、教学能力、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教练员应当提高教学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操守、以身作则,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服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改进教学,提高培训,服务质量。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制定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核准教练员和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核初核的具体实施和初核教练员和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分数。
第二章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分为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情况、教学服务质量情况,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制,总分设为1000分。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
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简报2009年第1期总第5期广东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厅办证中心)编 2009年3月26日◊ 2009寄语告别不平凡的2008年,迎来充满希望的2009年。
厅办证中心在此向全省各报名受理点的同仁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并就全省驾培工作者对教练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自2006年7月7日正式受理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以来,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全省共受理提交教练员申请资料28454人次,审查申请资料28332人次,对考试合格的21789人次制发了教练员证。
于2008年11月5日核发的教练员证数累计突破2万张。
这凝聚着全省130个受理点、厅考试中心、厅公运处和厅办证中心等有关工作人员两年多的心血,为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输送了2万多名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导师,缓和了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短缺的局面,有力促进我省驾培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地发展。
2009年,我们将一如既往,谨记使命,本着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和“三服务一促进”原则,积极探索促进教练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效途径,推进教练员资格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简讯加强诚信建设,严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2008年10月13日发布的《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对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理办法,为加强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队伍诚信建设提供了有力手段。
《办法》第八条:“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的,按照不具备申请资格处理,并作不良记录存入档案;已参加考试并已通过资格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撤销相应证件。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是铸就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的倡导者,加强教练员队伍诚信建设,显得尤其重要。
为推进教练员队伍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提供虚假材料者的打击力度,教练员资格考试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_怎样报考汽车教练证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_怎样报考汽车教练证小伙伴们有没有考虑过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工作呢?想从事汽车教练工作是不是一定要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呢?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就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怎样报考汽车教练证。
关键词: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怎样报考汽车教练证想要报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根据从业方向的不同,相关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一)理论教练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报考者的年龄不能超过60周岁;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要符合相关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2、报名者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3、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3、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23•【字号】穗交[2009]537号•【施行日期】200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交〔2009〕537号)市运管局、市客管处、维管处,市道路运输协会、出租车协会、驾培协会,各区、县级市交通局,各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专家库管理办法》业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使用和考核等工作,结合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负责组建并管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交委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宏观管理处室(市交委科技管理处,以下简称委科技处)承担,并负责监督审验工作。
第三条市交委在制定和修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应启用专家库;区和县级市交通部门在审核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时应启用专家库,并以专家审核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入库专家按照“开放、流动、择优”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专家遴选和组库第五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二)熟悉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或企业经营经验;(三)了解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主要业务工作;(四)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行业法规文件的起草、技术标准的修订和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技术审验等工作;(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2023机动车教练员证要求
2023机动车教练员证要求(原创版)目录1.2023 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证的作用2.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工作内容3.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资格要求4.2023 年机动车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考试正文一、2023 年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证的作用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证是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书。
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可以在驾校或其他培训机构担任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为学员提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技能的培训。
在我国,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证是由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工作内容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汽车驾驶模拟器、互动教学磁板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向培训对象传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技能;2.根据学员的不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教学方案,确保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3.对学员进行实时指导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安全驾驶;4.参与驾校的教学管理和组织工作,为驾校提供教学质量改进和培训课程优化等方面的建议。
三、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资格要求想要成为一名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需要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年龄要求:一般要求在 25 岁以上,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2.驾驶证要求:持有相应类别的驾驶证,如 C1、B、A 等;3.驾驶经验要求:具备至少 3 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4.教育背景要求:一般要求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5.培训经历要求:需要接受过专业的教练员培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教练员资格证书。
四、2023 年机动车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考试2023 年机动车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主要测试教练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实际操作考试则主要检验教练员的驾驶技能和教学能力。
总的来说,持有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证的人员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传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驾驶技能、制定个性化培训计划、实时指导和评价学员等。
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与.
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应交验申请资料的说明各地市交通局(委)报名受理点: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应交验申请资料的说明》。
现将该说明发送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理论教练员(一)申请资格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不超过6O周岁。
3.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具有非汽车相关专业中专(含高中、职高、中技)以上学历,且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5)具有非汽车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6)具有三级(高级)汽车相关专业职业资格,且有8年以上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并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7)持有准教类别为驾驶操作教练员,准教车型为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B1/B2)以上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且有3年以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经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应交验的申请资料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贴好与“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相同的小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毕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1份或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及复印件1份。
如需证明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经历证明*1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应交验申请资料的说明各地市交通局(委)报名受理点: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申请资格条件及应交验申请资料的说明》。
现将该说明发送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理论教练员(一)申请资格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年龄不超过6O周岁。
3.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以上学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4)具有非汽车相关专业中专(含高中、职高、中技)以上学历,且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5)具有非汽车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6)具有三级(高级)汽车相关专业职业资格,且有8年以上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并持有汽车相关专业结业证书。
(7)持有准教类别为驾驶操作教练员,准教车型为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B1/B2)以上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且有3年以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经历。
4.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二)应交验的申请资料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贴好与“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相同的小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毕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1份或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及复印件1份。
如需证明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经历证明*1份。
如需证明经过汽车相关专业培训的,应提供相应培训结业证书及复印件1份。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截至申请之日止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1份。
6.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JPG格式,规格与身份证照片规格相同)。
注:1、带“*”的样式可从“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dlys)“资格考试专栏”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打印或到各报名受理点索取;2、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第一代身份证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二、驾驶操作教练员(一)申请资格条件1.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的要求,见附件2。
2.年龄不超过60岁。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
5.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
6.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二)应交验的申请资料——初次申请资格考试人员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贴好与“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相同的小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4.学历毕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1份。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截至申请之日止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1份。
6.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相应车型驾驶经历声明》*1份。
7.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JPG格式,规格与身份证照片规格相同)。
注:1、带“*”的样式可从“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dlys)“资格考试专栏”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打印或到各报名受理点索取;2、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第一代身份证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申请增教人员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贴好与“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相同的小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4. 《教练员证》及复印件1份。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截至申请之日止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机动车安全驾驶经历声明》*1份。
6.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JPG格式,规格与身份证照片规格相同)。
注:1、带“*”的样式可从“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dlys)“资格考试专栏”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打印或到各报名受理点索取;2、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第一代身份证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三、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一)申请资格条件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4.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二)应交验的申请资料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贴好与“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相同的小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4. 普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及复印件1份。
遗失的,应提交核发机关出具的证明。
5.学历毕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1份或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及复印件1份。
6.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教学经历证明*1份。
7.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JPG格式,规格与身份证照片规格相同)。
注:1、带“*”的样式可从“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dlys)“资格考试专栏”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打印或到各报名受理点索取;2、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第一代身份证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资格条件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掌握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
4.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二)应交验的申请资料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1份(贴好与“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相同的小一寸照片)。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如在非户籍地受理点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1份。
3.学历毕业证书/证明及复印件1份或职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及复印件1份。
4.从事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学所在单位出具的教学经历证明*1份。
5.近期免冠白底彩色数字照片文件(JPG格式,规格与身份证照片规格相同)。
注:1、带“*”的样式可从“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dlys)“资格考试专栏”中的“表格下载”处下载打印或到各报名受理点索取;2、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第一代身份证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
附件:附件1 《关于汽车、化工及相关专业的说明》附件2 《驾驶操作教练员申请准教车型与准驾车型、安全驾驶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要求对照表》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1关于汽车、化工相关专业的说明一、汽车及相关专业(一)学历专业指车辆工程、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设计与制造、汽车维修与检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电子与电器、汽车整形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服务工程、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评估与鉴定、汽车商务、热能与动力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安全工程、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交通运输、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环境与安全技术、交通新能源与节能工程、农用机械等专业。
(二)职业资格专业指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汽车配件销售员、摩托车维修工等职业资格。
二、化工及相关专业(一)学历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机械、化学工艺、、精细化工工艺、化工机械设备安装与维护、应用化工技术、材料化学工程、应用工业分析、轻化工程、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化学检验、工业分析与检验、工业分析与检验、有机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有机化工生产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过程机械、工业催化、硅酸盐工艺专业、能源化工和功能材料化学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化学、应用化工、精细化工、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聚物生产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与市场营销、高分子应用化工技术、炼油技术、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制药技术、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甘蔗制糖工业分析、工业分析、生物化工、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生物化工、林产化工、煤炭化工、煤质分析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等专业。
(二)职业资格专业指化学检验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燃料油生产工、润滑油(脂)生产工、石油产品精制工、丁苯橡胶生产工、顺丁橡胶生产工、催化剂制造工、催化剂试验工、化纤聚合工、环氧树脂生产工、聚氯乙烯生产工、聚丁二烯生产工、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生产工、合成氨生产工、脂肪烃生产工、尿素生产工、苦卤综合利用工、混纺原液制造工、纺丝凝固溶液配制工、聚苯乙烯生产工、环烃生产工、防腐蚀工等专业。
附件2驾驶操作教练员申请准教车型与准驾车型、安全驾驶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要求对照表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