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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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XXXXXXX项目
周转材料租赁合同
承租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出租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签订时间:年月日
周转材料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三条租费的结算与付款
1、租期的计算:从租赁物实际入场次日起至通知退场之日止,按实际租赁日历天数计取。
2、结算时间:每月25号结算一次,乙方按月按实提供租金结算单,双方在次月5号前确认上月租金结算金额,并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在结算书上签字和项目部盖章确认。租赁物全部退场后乙方应根据月结算书、送料验收清单及归还清单及时同甲方办理最终结算手续。最终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验收单及月度结算书的原件给甲方,如提供的送料验收清单没有项目负责人签名和项目部盖章的,将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项目部印章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项目部公章、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章都无效。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结算单金额有异议,应在办理最终结算时提出。
3、付款时间及比例:每月25日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周转材料的运费按当月来料总量为一批次,进行财务结算支付。
4、甲方以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其他方式支付租赁费,乙方确认如下收款单位:,乙方收款人开户行:,收款账号:。(甲方禁止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对外借款,如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交付或返还给甲方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均与甲方无关,该行为视为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
权利。)乙方在收取租赁费时,须提供由乙方收款单位所开具的发票,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一致。若乙方未提供相应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取材料尾款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见合同附件1)。
5、当乙方收款单位或收款账号发生变动时,应以函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周转材料的质量要求
1、乙方租给甲方的周转材料中,钢管的材质应符合现行《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中Q235-A 级钢的规定,扣件材质应符合GB15831-2006 标准及检验标准,应符合JGJ130-200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周转材料的完好性:钢管无弯曲、压扁、脱焊、腐蚀;可调支座和扣件应清洗干净,无裂纹,能满足施工要求。
2、乙方出租给甲方的周转材料必须保证使用性能及质量良好。甲方对不符合要求的周转材料(如裂纹、裂缝、孔洞、不符合计划要求的规格、尺寸、壁厚等)有权拒收,乙方所有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同时承担甲方的延误工期损失。
3、扣件在使用过程中(7天内)发现破损属扣件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乙双方对周转材料质量有异议,甲方可委托质量检测部门对周转材料质量进行检测,若检测出属于乙方供应材料质量问题则检测费、停工期间的人工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第五条运输、验收及归还.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当日货物送达。送货地点为甲方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卸货地点;装车,卸车费用由乙方负担。
2、周转材料的进、出场由甲方指定专人在甲方收货现场点数、检尺验收。质量及数量的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单必须有甲方指定二人共同签字作为结算的唯一凭据,验收单上要注明合同编号,除此之外的甲方任何机构或个人在送货单或其它单据上签字盖章均属无效,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上述人员的签字确认仅表示对租赁物数量及表面质量状况进行确认。
3、扣件在进场使用后,乙方应按进场总量承担/ %的损耗。因甲方原因损坏租
赁物不能修复的,甲方将租赁物原件交回,并按同规格品种原值(乙方应提供发票,无发票的,按市场价的90%确定原值)的50 %赔偿;可修复由乙方予以修复。周转材料如有丢失的,甲方统一按丢失赔偿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赔偿,其它发生的维修费等一律不再计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加其它费用。或由甲方购买同规格租赁
4、因乙方送货不及时或满足不了甲方要求的尺寸、数量要求,乙方同意甲方可对已进场的钢管进行改锯,乙方不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同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租赁单位供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货款,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天未付,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未付款部分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违约金计算。甲方承诺支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乙方不能中断供货,否则视为放弃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2、乙方未按时提供租赁物,逾期超过3天的,每逾期一天支付2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的,乙方应赔偿停工期间的人工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一切延误工期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周转材料数量、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承担当月租赁总费5%以上的违约金。周转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除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外,还应承担当月租赁总费5%以上的违约金,若更换时间超过5日的,还应另承担停工期间的人工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一切延误工期损失。
4、虽甲方参与了对乙方周转材料的验收,但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周转材料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
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或提前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承担合同暂定总价的30%违约金。
6、上述违约金双方可在总结算中一并增加或者扣减。
第七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解除合同;
2、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同意并接受,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索赔要求。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工程项目停工缓建或春节假日等期间,甲方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报停,由甲方提出书面数据,乙方应同意甲方报停要求。在报停期间,乙方不再计取租赁费。若连续停工3个月以上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提前终止合同。
2、甲方不允许项目部人员擅自变更本合同以及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对账单、结算单、承诺书、确认单等均以甲方加盖公章确认,除此之外,加盖任何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财务章或项目部人员签名均对甲方不具有效力,乙方应谨慎审查相关文件的签署主体资格和权限,对于相关无权代理人签署的文件,乙方应及时提交甲方追认,甲方未盖章追认的,对甲方不产生效力。乙方与甲方项目部人员相互串通虚构发货单或结算单的,应向甲方支付虚构金额2倍的违约金。
3、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