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治安案件的简易程序
第十章治安案件查处
2006年10月
3.2治安管理处罚的辅助措施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 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 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 赌具和赌资; (三) 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 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 票证、印章等; (五) 倒卖的有价票证;
2006年10月
2006年10月
HSE
3.2治安管理处罚的辅助措施
1、收缴、追缴
收缴,是指公安机关对在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 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 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依法收管的行政 强制措施。 追缴是指公安机关追回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属 于被侵害人合法拥有的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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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
HSE
10-1-3 治安管理处罚概述
3-1 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与种类 3-2 治安管理处罚的辅助措施 3-3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2006年10月
HSE
3.1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与种类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与特征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 其特征包括四个方面: 1、处罚的性质属于行政处罚。(见附图) 2、处罚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或受其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 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 3、处罚的对象只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4、处罚的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
2006年10月
HSE
3.2治安管理处罚的辅助措施
3、责令严加看管和治疗 4、责令停止活动 5、强行驱散 6、取缔 7、收容教育 8、强制治疗 9、强制戒毒 10、强制铲除等。
治安案件查处
让人最喜欢又最容易接受的都是那些朴实的话治安案件查处是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与依法做出处罚决定的简称,指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其他有关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理,调查取证后,对行为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有关对法律解释。
原则:一,治安案件调查取证原则:1迅速及时原则,2客观全面原则,3细致完备原则,4准确合理原则,保密原则,二,治安管理处罚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过罚相当原则,3公开,公正原则,4尊重保障人权原则,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数种违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典型的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治安管理处罚未决定前,一人实施两种以上行为,2治安管理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前,还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没有受到处罚且在法律追究期限内,3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处罚尚未执行前,被处罚人又实施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特征:1从行为主体数量上来看,数种违反(二)治安管理行为是基于一个行为人而言的。
2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数个过错。
3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非典型的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包括1连续行为,2继续行为,3想象竞合行为,4牵连行为,5吸收行为。
二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特征:1行为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观上行为人共同参与实施了同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3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的故意或者共同的过失。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区别:一,与犯罪行为的区别,联系:1形成的原因相同,2侵害客体基本相同,3行为的表现形式和作案方法基本相同,4二者都是遵循“国家公诉”原则行为定性处理的行为,区别:1触犯的法律不同,2社会危害性程度大小和情节轻重不同,3应当受到的处罚不同。
二,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共同点:1性质相同,都属于行政违法行为,2违反的法律依据相同,都违反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3最终的处罚性质相同都应依法给予行政管理处罚。
什么叫法院简易程序
什么叫法院简易程序在很多时候我们说法院简易程序就是说是最⾼⼈民法院关于适⽤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规定,这两个是相通的意思,那么到底具体是什么意思呢?下⾯就由店铺⼩编来为⼤家介绍⼀下相关知识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家!什么叫法院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的,是基层⼈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的⼀种独⽴的第⼀审诉讼程序。
相关知识:民事诉讼不适⽤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哪些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公告送达的⽅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次公告就需要六⼗天,⽽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
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或者双⽅当事⼈⼈数众多的。
该类诉讼因涉及到⼈数众多的⼀⽅或者双⽅当事⼈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审理。
4、法律规定应当适⽤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催告程序和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的。
应当适⽤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效调解协议违反⾃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度,不得再适⽤简易程序进⾏审理。
依法应当适⽤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催告程序和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诉讼案件,⽽适⽤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简易程序。
5、⼈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简易程序进⾏审理的。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公告送达的⽅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次公告就需要六⼗天,⽽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
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简易程序审理。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企业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为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一国的根本制度,它涉及生活的全面,而普通法律只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
(二)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三)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
(四)宪法的解释和监督比普通法律更为特殊。
我国宪法把解释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修改宪法的职权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发生消费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行政诉讼的工作也日益繁忙。
为了更好地解决行政案件,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我国对行政案件的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进行了规定和实践。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的相关问题。
一、简易程序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简易程序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对于一些简单、明确的行政案件,可以采取简化的程序来处理。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复议案件:对于行政复议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且复议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请求有明确的答复,可以采取简易程序。
2. 行政许可案件:对于行政许可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且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请求有明确的答复,可以采取简易程序。
3. 行政强制案件:对于行政强制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且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请求有明确的答复,可以采取简易程序。
二、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和特点1. 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受理:行政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受理。
(2)立案:行政法院对于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五日内立案。
(3)传票:行政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传送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给被告。
(4)答辩:被告应当在收到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
(5)开庭审理:行政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书后十五日内组织开庭审理。
(6)判决:行政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后五日内作出判决。
2. 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程序简单: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相对于一般程序来说更加简单明了。
(2)时间短:由于程序简单,因此审理时间相对较短。
(3)效率高:采用简易程序可以大大提高行政案件的处理效率。
(4)适用范围有限: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相对有限,只适用于一些简单、明确的行政案件。
三、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和适用条件快速办理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对于一些需要快速解决的行政案件,可以采取快速办理程序来处理。
公安机关如何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办理规范
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常见多发问题
一、适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注意问题 1、案件名称必须填写具体,不能简单填写为:违反《暂住 证申领办法》。应填写为:张三未按规定申领暂住证案;张 三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案。 网上要填写接处警信息,扫描当场处罚决定书。 2、对象只能是个人,不能处罚单位。 3、公安相关经常办理的有以下两种案件: (一)未按规定申领暂住证案,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当场 处罚的理由应规范填写为: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仍拒不申领。 (二)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案。根据法律规定,是对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人作出处罚,不可以对单位处罚。
办案民警不清楚最基本的概念所致。
严格区分行政案件和治安案件
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律法规办理的
案件,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主要指依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做出处 罚决定的案件,称为行政案件。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都可 以办理行政案件,如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 质监局、环保局等。并不是公安机关特有的。 公安机关常用的行政法律法规:《消防法》、 《居民身份证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管理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企事 业内部单位治安保卫条例》
3、盖章:加盖派出所印章即可。
二、行政案件的当场处罚
1、范围: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50元以下
罚款或者警告;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2、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公安机关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0条之规定。
3、盖章:应加盖分局公章,派出所民警代表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 注意:复议机关应为晋城市公安局;诉讼单 位是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不可以简写为市局和 城区。
行政案件和治安案件当场处罚的区别
治安案件相关法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制止和惩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治安案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依照本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治安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教育、管理、处罚相结合;(二)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公开;(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保障治安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第二章治安管理机关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管机关。
第六条治安管理机关的职责:(一)预防、制止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二)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教育、训诫;(三)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四)对涉嫌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七条治安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品行良好;(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处罚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
第十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有前科或者被追究过治安管理责任的;(二)胁迫、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故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五)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和基本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和基本原则1简易程序:公安人员在依法执行职务中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案情比较简单因果关系明确,被处罚人承认违法事实的,可以当场警告或者处50元以下的罚款,被处罚人无异且不涉及其它违法犯罪的可当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可当场处1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实施当场处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能证明执法身份的证件,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2普通程序:<1>传唤。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的方法应以能将被传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为限度,必要时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问查证。
对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讯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听证。
对个人罚款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0元以上罚款的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等处罚的,在作出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①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②公安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④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人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⑤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3>告知。
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如何正确使用简易程序
公安机关如何正确使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独立的处理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
正确使用简易程序可以大大提高行政效率,节约社会管理成本,公安机关在正常的治安管理中对部分案件使用简易程序,将充分显示迅速裁决,及时结案,适时化解纠纷,提高办案效率的巨大作用。
●使用简易程序的法律依据治安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对违法事实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治安行政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律活动,所以也称当场处罚程序。
其具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有《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
●简易程序的法律特征1、简易程序是一种独立的案件处理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列的一种案件处理程序。
普通程序一般都有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质证与申辩等必经环节,对部分重大复杂、处罚较重的案件还规定了听证程序,而简易程序比较简单,减少了许多步骤和手续,但它仍是一种完整的案件处理程序。
2、简易程序针对的是特定的轻微治安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确定了以一般程序为主,在法定适用范围内才适用简易程序的原则。
只有对轻微的治安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处罚比较轻微,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适用范围和处罚种类、幅度,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3、在简易程序中,治安行政处罚的决定者是执法人员在普通程序中,执法人员只是案件的调查者,处罚决定必须由行政机关作出。
而在简易程序中,执法人员有权代表行政机关,在确认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
4、简易程序的方式是当场处罚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实施行政管理、督查过程中,发现治安行政违法行为,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时,可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当场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1、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法律授权当场处罚必须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依法进行。
不属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能使用简易程序,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发现治安行政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将行为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正在执勤的具有治安行政违法案件办案权的人民警察处理,而不得直接适用简易程序。
治安事件处置流程
治安事件处置流程治安事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持刀、持枪、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威胁。
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宁有序,针对治安事件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都会采取一系列的处置流程来进行处理。
一、报案接警当公民或者相关单位发现治安事件发生时,应当及时报案。
报案方式可通过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亲自前往派出所或警务站进行报案。
在报案时,需要提供准确的事件发生地点、时间、涉事人员及相关细节描述,以便公安机关进行初步判断和调查。
二、初步核实接到报案后,警务人员将根据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实。
他们会尽快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查看现场留下的证据,了解案发经过,并询问当事人或目击证人,以获得更多的信息。
在初步核实的过程中,警务人员会对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作出初步判断。
三、立案调查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意味着正式启动刑事侦查程序,警方将组织一支由经验丰富的刑警组成的专案组来负责案件的侦破工作。
他们会收集更多的证据,进行调查取证,对案发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并制作勘验笔录,还会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并通过技术手段(如DNA鉴定、指纹比对等)进行科学鉴定。
四、追捕与抓捕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经离开案发地,警方将会发出通缉令,并展开追捕工作。
追捕可能需要动用大量警力和其他资源,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成功抓捕归案。
公安机关会通过各种途径,比如人脸识别、监控视频分析、线人提供的情报等手段,尽力追踪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将其缉拿归案。
五、取证与鉴定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对已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仔细分析、比对和鉴定。
这些证据可以是现场物证(如血迹、指纹、工具等)、书证(如涉案文件、犯罪工具等)、证人证言等。
通过鉴定和分析,可以进一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嫌疑人与案件之间的关联,为案件的定性和定案提供科学依据。
六、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与取证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警方将依法对其进行审讯。
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
⾏政处罚法简易程序众所周知,我国的⾏政处罚的程序分为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紧急听证程序这三种。
那么⼤家知道⾏政处罚法简易程序是怎样的吗?有哪些案件是适⽤这个的呢?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处罚法简易程序⾏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适⽤范围简易程序是指根据《⾏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政违法⾏为,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可以适⽤简易程序的⾏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为处以⾏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当场做出⾏政处罚的程序⾏政执法⼈员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员的⾝份;告知作出⾏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听取当事⼈的陈述和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政处罚决定书;将⾏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
⾏政执法⼈员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政机关备案。
当事⼈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和提起⾏政诉讼。
适⽤⼀般程序的⾏政处罚案件有哪些适⽤⼀般程序的⾏政处罚案件是适⽤简易程序以外的⾏政处罚案件。
具体讲有下⾯⼏种:⼀是处罚较重的案件。
所谓处罚较重,按⾏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政拘留以及数额较⼤的罚款等⾏政处罚,是较重的⾏政处罚,应当适⽤⼀般程序。
⽽警告,是较轻的⾏政处罚,⼀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
按照⾏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1000元以上的罚款⾏政处罚,也要适⽤⼀般程序,执法⼈员就不能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告⾏政机关,经过调查,依照⼀般程序依法作出⾏政处罚决定。
当场处罚程序
当场处罚程序当场处罚程序(简易程序)1.当场处罚的概念。
根据”《⾏政处罚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或称“简易程序”,是指公安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处罚事项,当场进⾏处罚的办案程序。
2.当场处罚的适⽤条件。
所谓当场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的简易程序。
实施简易程序,只限于“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五⼗元,被处罚⼈没有异议的”,法⼈⼀千元以下,超出以上范围,都不能使⽤当场处罚(简易程序)的程序。
当场处罚是⼈民警察对⼀些⽐较简单,不难查处,情节⼜显然轻微的治安案件,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但是,当场处罚也要经过讯问查证和取证,在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进⾏裁决。
当场处罚并不是⼀定要在当场(发案地)办案,可以将⾏为⼈带到公安派出所或者附近单位的保卫处(科)的办公室,治安联防办公室实施。
对被处罚⼈不接受当场处罚的,要按普通程序处罚。
对接受当场处罚的,也要主动询问有⽆异议。
对⽆异议的,执⾏处罚的⼈民警察要填写《治安管理当场裁决书》,并让被处罚⼈签名。
适⽤当场处罚的可以不通知被处罚⼈所在单位和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对于当场处罚后⼜提出申诉的,适⽤《条例》第三⼗九条的规定根据《⾏政处罚法》第三⼗三条和《条例》第三⼗四条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当场处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这是指案情⽐较简单,因果关系明确,能在现场很快查清基本事实的违反治安管理⾏为。
(2)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当场处罚必须符合《⾏政处罚法》第三⼗三条和《条例》第三⼗四条的规定。
(3)符合法律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即必须是情节⽐较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为,并且只适⽤警告与罚款这两种处罚形式。
根据(89)公发6号公安部关于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场处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不适⽤当场处罚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殴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侮辱妇⼥的拒绝、阻碍国家⼯作⼈员依法执⾏职务的,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涉外的违反治安管理⾏为,涉及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或者没收的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折款超过⼆百元的。
治安案件概述
第一章治安案件概述一、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也称治安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调查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治安行政制裁的法律事实。
二、治安案件的构成要件:①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嫌疑行为的发生,这是治安案件成立的前提条件。
(事实)②公安机关通过法律程序予以受理,这是治安案件成立的法律程序条件。
(法律)三、治安案件的种类与具体案件名称:151个案由,238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四、查处治安案件的基本原则:(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二)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三)“过罚相当”原则;(四)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当事人在接受公安行政调查、出发或处理的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①知情权;② 陈述、申辩和质证权;③申请公安机关的办案民警的回避权;④申请法律救济权;⑤特殊当事人主体的权利。
(不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保护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
)(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①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过程中,要教育多数,处罚少数,区别对待(精神实质)②在查处治安案件过程中,应严格谨慎使用强制措施,要尽量依法进行公安行政调解,防止民间矛盾激化。
五、查处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最主要组具体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生效。
其前身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定义: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依照治安管理管理法律规范,应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行为。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前提:治安违法行为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①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本质特征)②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律规范;③应当受到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处罚。
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是指由国家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所保护的,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
一、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1)简单程序: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超过50元而对处罚人没有异议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当场处罚。
(2)普通程序:①立案: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
②传唤。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③讯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
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④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
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
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⑤裁决。
经讯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条款裁决。
裁决应当填写裁决书,并应立即向本人宣布。
裁决书一式三份。
一份交给被裁决人,一份交给被裁决人的所在单位,一份交给裁决人的常住地公安派出所。
单位和常住地派出所应当协助执行裁决。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讯部查证。
对情况复杂,依照本条例规定适用拘留处罚,讯问查证的时间不行超过二十四小时。
(3)治安调解:对因民间引起的纠纷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什么二、行政拘留处罚特点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简易程序案件流程
简易程序案件流程一、简易程序案件的启动1.1 什么是简易程序案件呢?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就像咱们平常说的,小葱拌豆腐——一清二楚的事儿。
这类案件不需要像那些复杂案件一样,走繁琐的程序。
比如说,邻里之间因为一点小的噪音纠纷,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儿,这种就很可能适用于简易程序。
1.2 一般来说,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会对案件进行一个初步的审查。
如果发现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就会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这就好比是给案件走个“快速通道”,让事情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二、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过程2.1 通知与送达方面。
法院会用比较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不像普通程序那样有很多严格的送达要求。
就像是给当事人发个“简洁版”的通知,告诉他们什么时候开庭之类的事情。
比如说可能会通过短信或者简单的电话通知,当然这也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2.2 开庭审理。
简易程序的开庭啊,那场面相对来说比较简洁明快。
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
法官会直接切入主题,让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
这就像是大家坐在一起,打开天窗说亮话,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就好。
而且,在证据方面,也不需要像普通程序那样搞得特别复杂,只要能证明关键的事实就行。
比如一个小额借款纠纷,借条就是很关键的证据,拿出来就能说明问题的那种。
2.3 审理期限短。
这可是简易程序的一大亮点。
一般来说,简易程序的案件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这就像是一场短跑比赛,大家都得在规定的短时间内完成任务。
不像普通程序,可能拖拖拉拉很长时间。
这对当事人来说是个好消息,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事情一直悬而未决。
三、简易程序案件的判决3.1 判决结果的作出。
法官根据审理的情况,很快就能做出判决。
因为事实清楚嘛,就像水落石出之后,该怎么判就一目了然。
判决结果会明确告知当事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含糊其辞。
3.2 执行方面。
一旦判决生效,执行起来也相对简单直接。
如果是涉及到金钱给付之类的,就按照判决的数额来执行。
治安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一、治安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方式包括哪些1、警告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
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行为人认错态度较好。
2、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
3、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给予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公安机关依法收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获得的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证书,从而禁止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治安管理处罚。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5、限期出境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限定其在一定时间内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驱逐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强迫其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
三、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3、公开、公正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
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治安案件简易程序条款
治安案件简易程序条款其实现在社会关于治安简易程序话题⼤街⼩巷都在议论纷纷,对于治安简易程序⼤家有⼜⼀些怎样的了解与问题呢?下⾯就让店铺⼩编为⼤家整理⼀些关于治安案件简易程序条款?不适⽤简易程序的违法案件。
治安案件简易程序条款第三⼗四条执法⼈员当场作出⾏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出⽰执法⾝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政处罚决定书。
⾏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
前款规定的⾏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的违法⾏为、⾏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员当场作出的⾏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政机关备案。
相关知识:⼀、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法律授权当场处罚必须是公安机关的⼈民警察在依法执⾏职务时依法进⾏。
不属公安机关的⼈民警察不能使⽤简易程序,⼈民警察在⾮⼯作时间发现治安⾏政违法⾏为,应当予以制⽌并将⾏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正在执勤的具有治安⾏政违法案件办案权的⼈民警察处理,⽽不得直接适⽤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适⽤简易程序的治安⾏政违法案件,必须是⼈民警察依法执⾏职务时当场发现或群众扭送的,案情简单,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明确,不需要多⽅查证即可认定违法事实,且不涉及其它违法犯罪的治安⾏政违法⾏为。
三、被处罚⼈承认违法事实适⽤简易程序,必须治安⾏政违法⾏为⼈承认违法事实,被侵害⼈对认定的事实没有异议,⽆须进⼀步查证。
如果案件双⽅当事⼈对违法事实有争议,则需要适⽤普通程序进⼀步查证。
当事⼈对案件事实⽆异议,对处罚的依据及适当性有异议的不在此限。
四、符合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简易程序在处罚种类上仅限于警告和罚款,⽽罚款的适⽤范围仅限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对法⼈或其它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四条中关于罚款数额超过50元,被处罚⼈没有异议的也具体限定在200元以内。
五、不适⽤简易程序的违法案件1卖淫、嫖娼⾏为。
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如何高效、快速地解决行政争议已成为行政管理中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此,国家不断加强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的相关规定,以提高行政案件审理效率,维护社会稳定。
一、行政案件简易程序行政案件简易程序主要是指在保证公正、公平、合法的前提下,便捷、快速地解决简单、无争议或少量争议的行政案件。
这项程序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程序比较简单。
对于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行政案件,其官判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简单很多。
比如,无需进行申请、答辩、举证等程序,双方争议点清晰,法官可以直接进行庭前调解,属于口头判决。
在行政案件简易程序中,法官一般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主张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材料判断争议点,尽可能采用迅速、公正的方式解决问题。
2.审理时间短相比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时间,行政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时间格外短暂,因为它是一种即时性、效率性较高的审判程序。
一般来说,在符合行政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中,至少要在5个工作日内审结,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及时、便利的服务。
3.限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政案件简易程序以限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即只适用于一些诉求清晰,争议不大,双方意见相对一致的案件。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种:(1)行政争议明确的案件;(2)社区纠纷案件;(3)环保、城管以及其他行政部门处理的简单行政案件。
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主要是指通过改进程序、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等措施,提高行政案件的办理效率。
这其中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1.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方面,技术手段的使用是十分必要的。
例如,在行政管理中,可以使用电子文书、电子签字等技术手段,代替传统的手写文书、签字等方式,以提高行政案件的办理速度和效率。
2.加强行政诉讼管理工作随着行政案件日益增多,必须高度重视行政诉讼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案件的登记、受理、审查、调解、裁决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使行政诉讼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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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治安案件的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在我国又被称为是当场处罚程序,就是公安机关为了可以提高自身的一个办案效率,保证能够对于案件及时准确的进行处理。
简易程序在我国又被称为是当场处罚程序,就是公安机关为了可以提高自身的一个办案效率,保证能够对于案件及时准确的进行处理。
对于违反了我国社会治安管理行为进行相关的当场处罚的一个行政处罚的程序。
当然简易程序是有前提的,它的的前提就是这个案情必须十分的简单,相关当事人的犯错情节比较轻微,不需要经过多方的查证就可以认定相关的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实,并且没有涉及到任何的其他的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
假如相关的当事人对于相关的执法人员所认定的一个违法事实感到有异议,就应该考虑启用一般程序。
对于在治安案件里面使用简易程序,根据我国现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的第100条的法律法规的一个规定,相关的当事人违反了治安管理行为这一事实清晰,有确凿证据的,应该对
于该当事人进行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一个罚款的,在党的拥有办案权的人民警察可以在当场作就根据事实做出一个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个执法机构的主体必须要具有相应的法律授权
在这起发生的当场就进行处罚,那么出发的机构必须是公安机关在职的人民警察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法进行。
如果是不属于公安机关部门的人民警察也是不可以去使用这个简易程序的,人民警察在不是工作时间的里面发现治安行政出现了违法的行为,应及时的进行制止并且将这个行为人交给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其他正在进行执勤的一个对于违反了治安的案件有着办案权的人民警察手里进行处理,而这个警察不可以自行直接使用相关的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