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第一批)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义提纲(09030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讲义(管理)一、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已于2008年7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并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规定,本实施意见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京建经[2003]340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重要意义1.08计价规范是在03计价规范的基础之上取得的成果。
03规范执行5年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修改03规范不足之处,解决市场不规范的行为及工程造价计价的难点问题2.计价规范的管理范围增加。
体现工程造价各阶段的要求,不单是计算规则,贯穿清单编制、清单计价、合同签订、履行、结算的全过程3.将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进行重新整合。
集中突出重点,便于操作,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整体效力。
08规范涉及的有关文件。
4.规范市场形成价格的计价行为。
使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有章可循。
5.清单计价规范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三、主要变化1.正文部分的修改及补充。
45条增加137条,增加92条。
强制性条款6条增加15条,增加9条。
2.计价规范结构变化。
2003《计价规范》:正文和附录2008《计价规范》:正文、附录、条文说明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含义的变化。
狭义解释: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广义解释,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全过程计价的管理活动。
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清单计价规范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一批)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探讨
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 B 550 20 ) G 0 0 — 0 8 的探 讨
黄 小 蛟
(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农五师审计 中心 , 疆 博乐 8 30 ) 新 3 4 0
摘 要: 分析了原《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G 00 — o 3 与新《 ( B 5 50 2 o ) 建设 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 5 0 20 ) ( 00—0 8 ̄ 4 探 究 L,
了0 8新 规 范 中部 分 ; 总则
并 0起 随着时代 的发展 和社 会的进步 ,我 国的建设项 目造价管理体制 和 目编 码 不 得 有 重 码 ” 的 规 定 ;三 是 删 去 了 “ 应 自 0 1 顺 序 编 制 ” 方 法 取 得 了较 大 的发 展 。为 了全 面 推 行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政 策 ,2 0 0 3年 的规 定 。 即如 在 同一 标 段 内有 基 本相 同 的几 个 单 位 工 程 内的 统 一 子 目 , 2月 1 7日,建设部以第 1 9号公告批准发布 了国家标准 健 设工程工 项 目编 码 应 区 分 开 。 1
..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 项 日特征应 按附录 程量 清单计 价规范》 G 0 5 2 0 ( B 55 — 0 3 以下 简称 “ 3 0 规范 ” , 自2 0 23 “ 8 范”327描述 “ ) 0 3 . 0 规 ,该项规定规 年 7月 1日起施行 。经过 几年 的试行与修订 ,更 完善的 《 建设工程工 中规定 的项 目特征 ,结合拟建 工程项 目的实际予 以描述”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 5 5 — 0 8 ( 0 5 2 0 以下 简 称 “ 8规 范 ” 于 2 0 年 定 了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单的项 目特征描述原则 ,是这次 “ 8规范”的 0 ) 08 0 7月 9日经起草 、论证 、和多次修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以第 6 3号公 真 正亮 点 和 重 中之 中 。 其重要 意义在于 :1 )项 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 目的依 据 ;2 )项 目 告发 布,从 2 0 0 8年 1 2月 1日起 实施 。 “ 8规范”的出台 ,对巩 固工 0 )项 目特征是旅行合同义务的基础。且 程量清单计价改革 的成果 ,进 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 行为具有 十分 特征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3 “ 目特征”与 “ 项 工程内容 ”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规定。 由此可见项 目实 重要的意义。 1 总则 与 术 语 施各方应 高度重视分 部分项工程量清 单项 目特征 的描述 ,任何 不描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释义
二、规 范 架 构(续)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5.1 计价表格组成 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6 附录A – F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6.1 实体项目 6.2 措施项目
7 规范用词说明 8 条文说明
* 特别要注意的是: 条文说明是对本规范的正文相关条文的说明和解释,
本条与“03规范”相比,取消了对工程“大中型”的限制词, 将“应执行本规范”表述为“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 标准的用词说明,使用“必须”表述比使用“应”表述更为严格。 即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分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均必须采 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在条文说明中对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作 了说明。
……
暂列金额 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其他:索赔、现场签证
工程排污费 工程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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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管 理 机 制
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目标,制 定了一系列管理条文,建立起从招投标 至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 具体包括有: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 制价、投标价、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 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以及工程计价 争议处理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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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 要 条 文
【条文】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释义】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及其 编制责任。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工程量 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一并发给投标人,并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 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新 规范的规定更为严格,修改为“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同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责任更加明确和具 体,即工程量清单虽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但其准确性(即 数量不得有误)、完整性(即不缺得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 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 (而工程造价咨询人责任则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依据咨询 合同约定处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
附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补充条款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
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
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
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
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
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
九、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1、规费1,包括:(1)工程排污费;(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3)住房公积金;2、规费2,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3、规费3,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当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对上述规费项目进行调整(或增、减)时,应按调整(或增、减)后的规定列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4.2.4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 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 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本规范第4.2.3条 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 4.3.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 2.0.4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 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 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2008版《计价规范》简介
新增术语 2.0.3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6 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 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 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 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2008版《计价规范》简介
08《计价规范》的颁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月1日起实 施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同时废止。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 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 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 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 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 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 算
例: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 构件是按“m3”计量,对此的描述实质意义不大。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1、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够准确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综合单价有了变化,应如何调整? 答: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发生在招标阶段,投标人可在招标答疑和投标前及时提出;发生在结算阶段,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2、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漏项如何处理?答: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零星工作项目费应在预留金中开销吗?答:根据《计价规范》3.4.1条预留金与零星工作项目费应分别列项。
零星工作项目费不应在预留金中开销。
4、预留金由谁编制?预留金作为报价的一部分,结算时与招标人的金额不一致,如何进行调整?答:根据《计价规范》2.0.5条预留金应由招标方视工程情况进行编制。
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投标时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金额填写。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进行调整。
5、附录计算规则中均不含工程量合理损耗,投标人报价中是否应考虑?答:是。
6、投标人在报价时,总报价是否应填报其他项目费?答:根据《计价规范》4.0.2条规定,总报价应包括其他项目费。
所以投标人在报价时,总报价应填报其他项目费。
7、请问可否利用第五级编码。
进行整体建筑单方造价招标,即编制如下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特征):砖混结构单层房屋一幢,层高3.3m,轴线尺寸5.4m×3.6m,墙体页岩砖,空心板屋面,外墙面砖,地面、给排水、电气,是否违背规范精神?答:按《计价规范》规定,要求招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应详细准确,投标人据此投标报价。
以单方造价方式招标,与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不符。
8、工程量发生误差,应如何处理?答:定标前发现工程量有误差,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更正错误工程量。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一节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一、概述(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条文共130条,附录六个。
“08规范”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形式,补充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指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新增加附录F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主要内容如下:1.总则2.术语3.工程量清单编制3.1一般规定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3措施项目清单3.4其他项目清单3.5规费清单3.6税金项目清单4.工程量清单计价4.1一般规定4.2 招标控制价4.3 投标价4.4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4.6索赔与现场签证4.7工程价款调整4.8竣工结算4.9工程计价争议处理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5.1 计价表格组成5.2 计价表格使用规定(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主要特点1.“08规范”充分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内容更加全面。
“03规范”主要侧重于规范工程招标中的计价行为,而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中如何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的指导性不强。
“08规范”的内容则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投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08规范”条文数量由“03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7条,增加了92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增加了9条,基本上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条文】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 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要点说明】本条是新增条款,明确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责任主体。
【条文】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 正、公平的原则。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本条规定体现的是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最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计价活 动的结果既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同时又是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 价值表现。因此,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不仅要客观反映工程建设的投 资,更应体现工程建设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平的原则。工程建设双方, 包括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方均应以诚实、信用、公正、公平的原则 进行工程建设计价活动。
【条文】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 格。
【条文】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4.关于土方工程计算规则
“08规范”计算规则导致挖土方工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 异,致使管理机构发布的土方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与市场实际 价格出现差异,让相关部门较难理解。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在保留 “08规范”计算规则的同时,增加规定了:“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 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 各土方工程量中,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 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表A.1-3、A.1-4、A.15规定计算”(上述三表内容是放坡及工作面的规定)。这样处理,较 为切合实际情况。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析报告课件(一)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析报告课件(一)202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析报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筑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筑工程在我国的发展越来越成熟。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计价标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国家建立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本文将针对2023年发布的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分析,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让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内容。
规范的制定目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为了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明确计价的依据,保证工程项目计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规范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投资测算、合同价款以及与计价有关的其他工作。
规范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计价规则和计价方法、税金及其他要素的考虑、计价书式、计价编制程序和质量控制等。
新版规范的更新内容2023年发布的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对于之前的版本更新了以下主要内容:1.增加了计价方法,明确各种建筑工程项目的计价方法,提高投资测算的准确性。
2.增加了对税金和其他要素的考虑。
考虑了税金等要素之后,可以更真实地反映出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测算,提高了准确性。
3.对计价书式、计价编制程序和质量控制等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使得计价工作更加规范化。
规范的应用价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测算、合同价款以及与计价有关的其他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应用价值。
它可以保证工程项目计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
同时,它还可以帮助建筑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为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结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建筑工程计价的重要依据,对于推动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和规范建筑工程计价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3年发布的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对于之前的版本进行了更新,更加完善,提高了投资测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答:相同规格、型号的,相同安装工艺的配电箱可并在一个清单项目里。
7、空调冷水机组如为乙方购买,也能直接进入综合单价吗?按规定设备是不能计算三项税金的,这是否有些矛盾?答:乙方购买的设备也不能计入综合单价。
因为设备费不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
8、在提供工程清单时,采暖工程中的玛钢配件数量是否按规格提供,如果不提供,配件数量还不小,恐怕影响工程报价,如果提供,则工作量太大,这且不说,实际上有些配件根本就无法提供出来,如管箍等,这个问题怎样处理?还有室内给排水工程中铸铁排水管和塑料给排水管中的管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怎样解决?答:清单项目主体外所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列数量。
因为《计价规范》对此部分的量没有做统一规定。
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和方法,自行确定数量,计算出综合单价。
9、宣贯材料p157(三)需要说明的问题第3点最后一句:“如果主项工程量与综合工程量不对应,在列综合顶时还要列出综合工程内容的工程量。
”对这句话的理解有些问题,这个综合工程内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按定额计算?还是有别的计算规则?能否不用提供具体工作内容的数量?答:解释同上。
10、系统调试项目编码是否由自己编码,如何按统一的要求编?答:按《计价规范》3.2.3条“……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规定编码,系统调试项目后三位编码应由编制人自己编,并从001编起。
如030211001变压器系统调试,如果只有一台变压器调试,那后三位就是001,如果不是一台,那就按项目特征“1、型号;2、容量”顺序排下去002、003等。
11、电气电缆的净长如何确定?盘、箱的预留长度、损耗、波形系数这部份量如何确定?答:电缆敷设的净长(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示的就位后净尺寸计算(包括水平、垂直走向)。
电缆进盘箱的预留长度和波形余度均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进度及验收规范”规定长度计算在综合单价中。
电缆敷设的损耗是竞争量,由报价人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易达国标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软件4.50版本发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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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订信息 (2)2.范围 (2)3.程序版本历史 (2)3.1修正的缺陷 (2)3.2调整的功能 (3)3.3新增的功能 (4)4.报表版本历史 (9)4.1.新增功能 (10)5.温馨提示 (10)6. 《广东省2003年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查询系统》 (11)7.外挂报表使用简要说明 (13)附录一常见疑难解答与操作技巧 (17)附录二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第一批)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第二批) (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第三批) (2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第四批) (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与答疑(第五批) (33)印发 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 (第一辑 )的通知 (35)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第一辑)问题解答 (36)关于印发2003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及勘误的通知 (41)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第二辑) (41)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 (45)1.装订信息发布部门易达技术部文档类别产品修订说明编写时间2005年3月11日星期五联系方式电话:(020)38258041/42/43 传真:(020)385097872.范围编号YD-TEC-QD-SJF0003软件名称清单大师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软件2003 新版本号V4.50-20050301发布日期错误!未指定书签。
旧版本号V4.30/4.00/V4.5-20040825/200409253.程序版本历史3.1修正的缺陷序号功能模块详细说明/应用举例分部分项页面1 设成直接输入条目说明:修正原来“单位工程”可以设成直接输入条目,同样修正措施项目页面“措施项目”可以设成直接输入条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湖南定额部分解释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1、原统一解释汇总1~3辑是否适用《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湘建价〔2009〕406号文)?以下解释条款仍然适用于湘建价〔2009〕406号文:第1辑(湘建价计34号文):1条、2条、4条、5条、7条、8条、10条、11条;第2辑(湘建价计31号文):1条、4条;第3辑(湘建价计29号文)1至9条全部。
另外,对其工程消耗量标准的解释仍然适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统一解释汇编第111页第9条解释明确了一个清单项目名称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工程内容,其取费标准按清单项目名称取费标准计算相关费用。
其人工工资单价是按清单项目计取还是按不同专业分别计算?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清单项目相应专业工程工资单价计取。
3、湘建价〔2009〕406号文新的计价办法颁布发执行后,其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收取的配套费标准及计费标准如何确定?工程配套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电梯、空调专业2%-4%;其他专业2%-3%。
总承包服务费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65条规定执行。
其具体内容详见原交底资料5页1条规定。
4、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工程,其人工费是否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不包括。
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属机械台班费;同样,以人工费总额为取费基础的规费,也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5、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竹胶合板是按15mm厚双面覆膜计算摊销量的,如实际施工采取12mm以内的,其消耗量及价格如何计取调整?模板摊销量仍按消耗量标准的摊销量计算;模板竹胶合板的价差按15mm厚双面覆膜价格调整。
建筑面积设计三面为墙体,一面为栏杆或栏板的空中花园,如何计算面积?有永久性顶盖和入园门的空中花园可参照第2辑入户花园的建筑面积规定计算,即:第一部分以栏杆或栏板外边线1.5m以内部分按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第二部分以栏杆或栏板外边线超过1.5m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第四章钢筋、混凝土工程1、建筑施工图标明为阳台的混凝土构件和混凝土楼面一起施工,阳台混凝土浇筑是套用有梁板子目还是套用现浇阳台子目?阳台投影面积范围内的混凝土按现浇阳台子目执行。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析报告课件(一)
(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析报告课件(一)(20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析报告简介该规范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于2023年发布实施。
该规范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标准和方法,提高工程造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规范内容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循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验收标准,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则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遵循经济合理、公正透明、货币稳定、计价准确等原则,保证工程造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计价方式和计价依据规范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按专业、按单位工程等方式进行计价,同时也明确了计价依据应严格遵循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合同等文件。
4.特殊工程量和工程量确认规范要求特殊工程量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进行明确标注,并在计价过程中进行特殊处理;同时也要求在工程量确认过程中必须有工程监理、施工单位以及业主等多方参与,确保工程量确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5.计价程序和计价检查规范要求计价程序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其中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程序的制定和执行、计价结果的审核等。
同时也要求在计价过程中必须对计价结果进行检查,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影响及建议该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范和透明度产生积极的影响。
同时也应引起施工单位和业主的重视,遵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建议有关部门应开展相关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施工单位和业主的规范意识和落实力,确保该规范有效实施。
可能的难点和解决方案该规范的实施可能面临一些难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且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和指导。
•工程量确认中可能出现各方面的争议和纠纷,需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机制来解决。
针对这些难点,建议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效率。
规费解释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规费计取的探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O—2003)的颁布实施拉开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改革的序幕,实行了50多年的定额计价模式逐步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近几年的试行、完善、推行的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颁布,对推动和规范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
为保证其顺利实施,笔者就如何遵照“08规范”相关条款,解决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规费计取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与同行们探讨。
一、现阶段规费计取存在的问题(一)规费计取基数水平不统一“08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单位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中,规费的组成内容和计取标准不是发包人、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换句话讲,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在招投标、合同签定、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等过程中的计取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我省目前的情况是规费标准即规费费率由省、市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核准,也就是说规费标准是明确的,但对于计取规费的基数所包括的内容和确定规则没有统一要求。
导致同样的工程、同样的规费标准,由于规费计取基数水平不同,计取的规费差异较大,不仅影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评标质量,而且在投标报价中易造成不正当的竞争,以致引发纠纷。
例如:某大学新建教学楼,资金来源为80%的国家政策性贷款,20%申请财政拨款。
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甲、乙两个企业的规费标准完全一致,由于计取规费的基数相差2000多万元(甲企业是人工、材料、机械的动态调整部分及风险费用全部计取规费,乙企业只是人工、材料、机械的定额基价计取规费),最终的结果是仅规费一项报价就相差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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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第一批)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一批)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
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
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
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
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
(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
)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
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
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2、在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时,牵涉到安装工程量中的多专业(工种)“联动试车费”是否能计取?如果能计取,请问怎样计算?答:联动试车费属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13、描述“项目特征”时,全部描述比较烦琐,能否引用施工图(例如:第几项的内容)?答:项目特征是描述清单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要求,将项目特征详细描述清楚,便于投标人报价。
14、高层建筑增加费应划回(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还是措施项目清单?答: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
15、因发包人原因停建(依法解除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办理停建结算?主要是指措施项目费的清算。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16、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
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答:如果该工程只有初步设计图纸,而没有施工图纸的,可按暂估量计算,若有施工图纸的必须计算其工程量,结算时可因工程增减作增减量调整。
招标人应尽可能准确提供工程量,如果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误差较大,投标人可以提出索赔或策略报价。
17、为便于将来设计变更不会因为投标书中无单价而使承发包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否采用多做法共存的工程量清单?如,某工程楼地面7000m2工程量。
在工程设计中为水泥砂浆楼地面,在工程量清单中分别列出水泥砂浆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地板砖楼地面、大理石楼地面……等等,其各自工程量均为7000m2(或暂定一个数量)?答:不可以。
只能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若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的约定竣工时按实核量结算。
18、投标人如参照全统基础定额作综合单价分析时,其工程量(施工量)的计算除按施工组织设计外,是否应参照基础定额中相关子目的原工程量计算规则?答:《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分析)应按《计价规范》4.0.8规定执行。
19、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按步骤必须先确定施工方案,请问: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如何编制一个合理的施工方案,依据又有哪些?答:标底是指招标人或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编制的一种预期价格,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预算的期望值,标底并不是决定投标能否中标的标准价,而只是对投标进行评审和比较时的一个参考价。
因此,在编制标底时,招标人或中介咨询机构一定要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
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
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答:(1)按合同约定。
(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
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
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
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
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答:招标文件照搬合同范本是不完善的。
应将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具体化列入招标文件。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也是要求把具体条款(即专用条款)列入招标文件。
30、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且招标要求包干价,乙方报价是否应补充,若没补充,甲方是否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项目。
答: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干的范围来定。
(1)如果包干范围仅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而言,出现漏项属于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由甲方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
(2)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乙方应及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计入相应费用。
31、招投标过程中,有时是假定的工程量,有些问题留待结算中解决,现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对量的准确性应如何规范。
答: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计价规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定编制,工程数量应按3.2.6条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有误应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执行。
32、若选定中标单位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遗漏某分项工程内容,该分项工程该如何计价?答: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纸,按《计价规范》要求填报综合单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