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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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11.18•【文号】国函〔2023〕130号•【施行日期】2023.11.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3〕13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工作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我国超大市场优势,提升服务领域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强对《工作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在努力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发展发挥引领作用。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

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督促和评估工作,确保《工作方案》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

五、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企业应对新冠疫情的措施

企业应对新冠疫情的措施

企业应对新冠疫情的措施引言新冠疫情自发生以来对全球经济和企业运营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和企业的持续发展,各个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疫情。

本文将介绍一些企业应对新冠疫情的常见措施,以供参考。

远程办公为了减少员工聚集以及遵守政府的防疫要求,许多企业选择实行远程办公制度。

远程办公通过使用各种协作工具和技术,使员工可以在家中或其他地点工作。

远程办公的优势包括减少员工通勤时间、提高灵活性、降低办公成本等。

为了保证远程办公的顺利进行,企业通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培训,以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地与他人进行沟通和合作。

人员管理在疫情期间,人员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减少员工感染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员工进行健康筛查: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每天上班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填写健康调查问卷。

2.安排弹性工作时间:企业可以允许员工选择非高峰时段上下班,以避免拥挤的交通工具。

3.分散员工到多个地点工作:如果条件允许,企业可以将员工分散到多个办公地点,以减少员工之间的接触。

4.提供个人防护装备: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口罩、手套、消毒液等个人防护装备,以增加员工的安全感。

卫生和清洁措施卫生和清洁措施对于预防病毒传播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企业可以采取的卫生和清洁措施:1.加强办公区域的清洁:增加清洁频率,特别是对办公区域、共享设备、门把手等进行定期消毒。

2.提供洗手设施和消毒液:在办公区域设置洗手间,并提供足够的洗手设施和消毒液,以便员工随时进行手部卫生。

3.促进员工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醒员工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避免触摸面部等。

沟通和协作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对于保持企业运营的正常进行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企业可以采取的沟通和协作措施:1.使用在线协作工具:企业可以利用各种在线协作工具,如Slack、Microsoft Teams等,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2.定期组织在线会议:定期组织在线会议,以保持与员工的联系,并及时分享重要信息。

企业疫情防控工具清单

企业疫情防控工具清单

企业疫情防控工具清单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企业疫情防控的工具清单,以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疫情,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和健康。

1. 人员管理工具- 员工健康状态监测系统:用于记录员工的体温、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辅助企业对不同风险等级员工的管理和筛查。

- 健康码管理系统:用于管理员工的健康码,通过扫码检测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

- 人员定位系统:用于实时追踪员工的位置,确保工作场所的人员密度控制和人员流动的可控。

2. 公共卫生工具- 消毒设备:例如消毒喷雾器、紫外线消毒器等,用于对办公场所、设备和物品进行定期消毒。

- 洗手液和消毒液供应:保证员工和客户能够随时消毒和洗手。

-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等,用于员工在接触可能存在病毒风险的场景时使用。

3. 远程办公工具- 视频会议工具:如Zoom、Teams等,用于远程会议和沟通,减少人员聚集。

- 远程协作工具:例如在线项目管理工具、文档协作工具等,方便远程工作团队协作和信息共享。

4. 信息发布与提醒工具- 员工健康提醒系统:通过短信或应用通知向员工发送健康提醒和疫情信息。

- 信息发布平台:用于向员工发布最新的疫情控制措施、政府通知和公司政策等。

5. 数据分析与监测工具- 疫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用于统计和分析疫情数据,帮助企业进行风险预警和决策分析。

- 人员流动监测系统:通过分析员工的出行记录和接触情况,对可能传播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请注意,以上工具仅为参考,具体应用根据企业的需求和情况进行选择和整合。

同时,应确保工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原则。

以上为企业疫情防控工具清单,希望能够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京政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日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务院稳经济相关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力稳住经济基本面(一)留抵退税“直达快享”1.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责任单位: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缓尽缓”2.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3.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

北京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防控各项措施

北京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防控各项措施

北京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防控各项措施5月1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九十九次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主持。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巡视员周卫民,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孔令辉,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出席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回答社会和市民关切的问题。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五一”假期我市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是“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今年的“五一”假期是2020年的第一个5天小长假,是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的第一个长假,也是北京4月30日下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等级后的第一个长假,从疫情防控的角度来说,对我们是一场大考,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一大考的答卷人。

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整体战、阻击战,需要我们共尽责任、共同参与,织密织紧疫情防控网络,做到防疫工作万无一失。

因为我们深知,疫情还远未过去。

当前,虽然国内和本市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时期。

北京作为重要口岸城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依然严峻,绝不能有任何盲目乐观松懈的思想。

因为我们深知,每一个人的松懈、每一个微小的漏洞,都可能让防疫体系击穿,让病毒卷土重来。

因此,要继续落实重点防控任务,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做到机制不变、要求不降、工作不松、力度不减,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北京防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五一”小长假期间,各大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服务场所是防疫工作的主战场,更需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细落实各项防疫责任,为广大市民朋友过节提供有序安全的保障。

我们着重加强对市民假期出行的引导,严格落实公园、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防疫要求,强化限流管理。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稳定商务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稳定商务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稳定商务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0.02.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稳定商务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经营,服务市民生活,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如下措施:一、全力保障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资市场供应1.实施两个“点对点”监测补货机制。

市商务局统筹重点企业、一级批发市场及大型连锁企业,加大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指导各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零售终端和一、二级市场对接。

各区商务局抓好二级市场和非连锁超市供应保障,完善区域生活必需品保供机制,建立预防断货响应机制,落实好补货网络体系。

2.对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保障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通行保障,提供通行便利。

3.增加蔬菜供给,稳定市场供应。

提高仓储能力,增加政府储备,加大调运力度。

延长春节蔬菜保供联合行动措施,推动减免入场交易费用,吸引商户进场交易。

4.拓展进口渠道,积极增加防疫物资进口。

对疫情期间急需进口的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推动简化进口通关流程。

对企业在疫情期间进口防疫物资投保的进口预付款保险保费,按照80%比例给予支持。

鼓励口岸运营主体为防疫物资通关免收机场服务费用、减免防疫物资仓储租金,鼓励口岸经营企业为防疫物资通关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免费清关服务。

与海关、边检、机场集团等密切协作,落实口岸防疫措施,完善信息通报、重点人员处置、口岸现场和交通工具等联防联控机制。

二、多渠道缓解企业经营压力5.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企业新建连锁直营网点设立项目,对其房屋租金、店面装修、设备购置等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第七版)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第七版)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第七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日期】2020.07.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等级旅游景区防控指引(第七版)(本指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为做好我市等级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员工上岗、游客入园、通风消毒等方面提出工作指引,为景区疫情防控工作和游客安全游览提供基础保障。

一、组织机构1.履行主体责任。

景区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景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景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责任,严格员工管理,严格游客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开展演练。

协调医疗、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社区等力量,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要设立与景区规模和质量等级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发现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隔离并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

如在景区发生疫情,要在报告当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要建立工作台账和考核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3.配备防护物资。

超前谋划,合理储备防疫物资;落实新冠病毒防控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4.加强宣传引导。

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游客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测体温、园内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随地吐痰等内容。

5.规范岗位秩序。

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取消不必要的会议,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抗击疫情出版服务快速响应 特点鲜明

抗击疫情出版服务快速响应 特点鲜明

出版服务经营与管理向大集团和跨国企业发展,使生产效率和成本越来越具有竞争性;面对现代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绿色印刷已经成为中国印刷行业主要发展方向;利用互联网为印刷企业的经营服务是企业的发展方向;长期来以加工工业为市场定位的印刷产业到了必须转型升级重新定位的时刻,必须对接现代服务业、对接文化产业,必须通过跨行业发展来延伸产业链,通过主动寻找市场需求,挖掘市场的潜在需求争取更大的发展机遇。

三、机遇与挑战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思维不断被引进到各个不同的领域和行业范围内,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而这一经济形态引发的商业格局变动,使各行业领域内的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抓住发现机遇,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印刷行业开始技术革新,互联网+时代下,印刷技术发展更加迅速。

作者单位:前瞻产业研究院责任编辑/欧定军实验室,北京印刷学院作为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实验室共建单位,双方组成的研究团队从2020年1月下旬开始,在283天时间里逐日跟踪抗击疫情时间线索,形成了10多万字的研讨材料,对出版行业抗击疫情应急响应进行时间空间特点、类型分布特点等多维度数据分析,完成并更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出版服务响应报告》。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团结奋斗,书写了壮丽的抗疫史诗。

在抗击疫情中形成的伟大抗疫精神,体现在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出版行业接受大考也有重要表现。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最严峻的时候,全国经济社会活动按下“暂停键”,正常的出版生产营销活动被“冻住”。

但是,仍然有超过半数的出版社,凭借敏锐的政治自觉,想方设法、分秒必争,紧急策划出版抗疫主题出版物,迅速开放知识资源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关切。

回顾2020年,出版业的响应行动有两种模式,一是抗疫主题出版物响应模式,二是快速重组开放知识资源平台响应模式。

一、出版业抗疫响应的整体表现在整个抗疫斗争期间,全国585家出版社,除军队系统出版社外,接受观察的561家出版社中,有317家(占比56.5%)应急响应,其中275家出版社(占比49.0%)新推出版物响应676种,114家出版社(占比20.3%)迅速开放182个知识资源服务平台,有72家出版社兼具两种响应(占比12.8%)。

2024年公司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方案

2024年公司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方案

2024年公司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过去几年中对全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在2024年,公司决定实施一系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工作方案。

二、目标1. 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防止疫情传播;2. 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3. 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项疫情防控工作;2. 设置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工作;3. 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各部门组成,负责各自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疫情防控措施1. 加强员工健康监测:a. 每日上班前,员工需要进行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需要立刻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报告;b. 员工需持续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如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报告。

2. 加强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a. 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办公桌面、门把手等易受污染的区域;b. 提供充足的洗手设备、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员工进入办公区域前需进行必要的洗手和消毒;c. 各部门要负责自身办公区域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办公环境的卫生安全。

3. 强化员工个人防护:a. 提供员工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等;b. 员工在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情况下要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c. 鼓励员工勤洗手,定期更换口罩和手套;d. 提供员工心理健康支持,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员工缓解焦虑和压力。

4. 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a.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企业,必要情况下实行预约和查验身体健康证明等措施;b. 对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测,如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c. 限制外来人员进入企业的时间和范围,减少与员工的接触。

5. 加强员工培训和宣传:a. 组织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能力;b. 定期通过内部通讯平台、企业网站等渠道,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和操作规范;c. 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等显眼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并提醒员工注意防护措施。

中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中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中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中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疫情爆发和传播。

预案的目标是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本预案适用于中央企业的各级部门和下属单位,应于疫情发生时立即执行。

2. 通用防控措施2.1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员健康监测措施 - 所有员工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测量体温,并记录在员工健康登记表中。

-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就医,并向所在部门报告。

- 每周对员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确保病毒传播的及时发现和隔离。

2.2 加强办公场所的防护和消毒 - 提供充足的洗手液、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 加强办公区域的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 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和接触频繁的物品。

2.3 限制外来人员和外出活动 - 严格控制来访人员,要求提前申请并进行健康筛查。

- 减少外出活动和集会,鼓励员工采取在线会议和远程办公的方式。

2.4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 制作和发放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材料,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

-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3. 疫情爆发应急预案3.1 应急组织机构的成立与职责 - 设立疫情应急指挥部,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指挥部成员。

- 指挥部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决策,组织应急工作的协调与推进。

3.2 疫情快速响应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爆发,立即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团体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 启动紧急召开的疫情应急会议,决策并分派各项任务。

3.3 人员防护和隔离措施 - 对疫情暴露的员工进行及时隔离,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并实施隔离措施。

3.4 组织生产和业务的调整- 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和业务计划。

- 鼓励员工采取远程办公和弹性工作制,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4. 疫情传播控制与恢复4.1 疫情传播控制措施 - 与相关单位和政府协调合作,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疫情的扩散。

疫情企业应急预案及措施

疫情企业应急预案及措施

疫情企业应急预案及措施1. 引言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爆发对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作为一家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和相应的措施,成为至关重要的事项。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疫情企业应急预案及措施,供企业管理层参考并制定适用于自身企业的应急计划。

2. 预防措施在疫情爆发之前,企业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以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提供员工相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包括正确的洗手方法、咳嗽和打喷嚏的正确姿势以及使用口罩的正确方法。

•加强卫生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如定期清洁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和设备。

使用含有消毒成分的清洁剂。

•在办公区域等公共区域摆放洗手液、消毒湿巾等清洁用品供员工使用。

•提供员工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

•识别并接触有潜在感染风险的员工,如回国不久、接触过患者等,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观察措施。

3. 应急预案3.1 人员管理•对外出返岗的员工进行健康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减少员工出差和外访频率,优先使用视频会议等远程工作方式。

•对疫情地区员工的工作进行安排,推迟返岗或提供远程工作的机会。

3.2 办公环境管理•尽量减少员工关键岗位的集中办公,采取弹性工作制度,鼓励员工在家办公。

•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洁,特别是常接触的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等。

•鼓励员工居住在同一小区的进行集中办公,减少外界人员流动。

3.3 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员工的关注和需求,提供良好的心理支持和交流渠道。

•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及时提供疫情相关的信息,解答员工对疫情的疑惑和担忧。

•配备必要的在线沟通工具,以便员工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协作工作。

3.4 紧急响应机制•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紧急联络组,由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应对疫情的紧急措施和行动。

•确保紧急联系人员的联系方式是最新的,并且保存在易于访问的位置。

•制定应急电话和热线服务,以便员工能够随时随地向相关部门报告疑似病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1.11.11•【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迅速展开风险人员排查。

动态关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等信息,迅速排查本企业员工是否有与确诊病例轨迹重合人员;迅速排查近14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京人员;对涉及进返京人员完成登记建立台账并滚动摸排更新,严格把控风险人员不得进入复工复产场所。

发现涉疫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疾控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规定采取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会议防疫责任。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持续取消、压减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加强会议活动管理,提倡以视频形式举办。

迅速排查会议活动情况,严格相关审批和纪律要求,严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进京参会,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人员不得外出。

三、严格落实日常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各项日常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通风消毒、人员教育管理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进口货品的疫情防控。

加强对本企业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及境外货物(含产品、零配件原材料等)的疫情防控,开展全方位排查。

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检测工作指南》《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进口货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坚持“人、物、场所”同防,充分发挥常态化核酸检测“前哨”作用,适当增加环境常态化核酸检测频率和取样点位范围。

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七版)

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七版)

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指引(第七版)为遏制疫情风险在复工复产领域扩散,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强化底线思维,科学、精准、有效抓好疫情应对,保持产业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特点,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供企业参考:一、做到防控“四个一”,即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建一个防疫责任机构,制定一套防疫工作方案,建立一套疫情应急预案,明确一套疫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信息。

准确登记企业员工及相关服务保障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庭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情况,准确掌握企业部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人员分布情况,进一步夯实防疫工作基础。

二、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近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督促本单位所有涉及人员及时报告,按要求检测,不得安排相关人员14日内到岗上班,督促共同居住人员落实居家观察等各项防控义务。

回家人员按居住地及时横向通知各相关区纳入属地管理。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做好办公场所,工厂车间,电梯、卫生间、换衣间、淋浴间等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等地的通风、环境清洁消杀及监测,增加消杀频次,特别是做好交接班、换班期间的消杀工作。

严格落实到岗人员距离不小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2.5平米以上等措施,降低人员办公、生产、住宿等密度。

办公区布设足够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

所有人员单位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做好个人防护。

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四、加强重点人群防控。

门卫、前台、保安、保洁、食堂人员等各类服务人员以及车间主管等接触面广的人员应坚持每日健康情况报告,不得带病工作。

五、强化单位食堂及食品药品生产领域企业的防疫措施。

食堂应加强餐饮具消毒,员工分时取餐,取餐应佩戴手套,间隔一米以上独立用餐。

鼓励员工自带餐具、自备餐食,不得聚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2.05•【字号】京政办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1.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各区政府)2.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

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特色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视听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文资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政府)3.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2.06
•【字号】
•【施行日期】2017.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安发〔2017〕15号)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我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安全生产工作,现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安全指导意见》(京经信委发〔2016〕10号),加强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充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事故发生,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首都安全形势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安全指导意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06•【字号】京发改[2020]312号•【施行日期】2020.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国资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具体范围的函》(发改办财金〔2020〕145号)要求,为做好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经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共同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名单管理的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一)根据8号公告,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其中,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企业生产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具体范围的函》(发改办财金〔2020〕145号)执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动态调整。

二、企业申报要求申请纳入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且合法合规经营的。

(二)对于从事多种经营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只有集团内生产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范围内产品的纳税人才能纳入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2.07.26
•【字号】京经信发〔2022〕162号
•【施行日期】2022.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软件业
正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京经信发〔2022〕162号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创新引领、场景驱动、安全发展,推动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进一步做优做强、提升发展能级,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我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6日。

北京白名单药品的制度

北京白名单药品的制度

北京白名单药品的制度
北京的“白名单”制度在药品领域涉及两个方面:
1.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北京市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
展,实施了一项针对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的进口试点方案,通过建立
“白名单”管理制度,允许列入清单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便利化进口临床
前研究、过程物料和辅料等研发所需的物品,以加快新药研发进程。

2.重点药物市场供给保障:在确保药品供应稳定特别是应对如新冠疫情等
公共卫生事件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提出了将有关生产企业
和重点配套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医疗机构、养老院等重
点场所对某些重点药物的市场供应。

这一措施旨在加强关键药品生产企
业的扩产能力和供应链稳定性。

综合来看,“白名单”制度在北京药品领域的应用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加速科研创新,并确保重要医药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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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防控疫情
指引(第七版)
为遏制疫情风险在复工复产领域扩散,坚持“三防”“四早”“九严格”,强化底线思维,科学、精准、有效抓好疫情应对,保持产业经济平稳有序运行,结合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特点,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供企业参考:
一、做到防控“四个一”,即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建一个防疫责任机构,制定一套防疫工作方案,建立一套疫情应急预案,明确一套疫情报告制度,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人员信息。

准确登记企业员工及相关服务保障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庭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情况,准确掌握企业部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人员分布情况,进一步夯实防疫工作基础。

二、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近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督促本单位所有涉及人员及时报告,按要求检测,不得安排相关人员14日内到岗上班,督促共同居住人员落实居家观察等各项防控义务。

回家人员按居住地及时横向通知各相关区纳入属地管理。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做好办公场所,工厂车间,电梯、卫生间、换衣间、淋浴间等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等地的通风、环境清洁消杀及监测,增加消杀频次,特别是做好交接班、换班期间的消杀工作。

严格落实到岗人员距离不小于1米,每人使用面积2.5平米以上等措施,降低人员办公、生产、住宿等密度。

办公区布设足够洗手池、配备消毒洗手液。

所有人员单位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及
时更换,做好个人防护。

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四、加强重点人群防控。

门卫、前台、保安、保洁、食堂人员等各类服务人员以及车间主管等接触面广的人员应坚持每日健康情况报告,不得带病工作。

五、强化单位食堂及食品药品生产领域企业的防疫措施。

食堂应加强餐饮具消毒,员工分时取餐,取餐应佩戴手套,间隔一米以上独立用餐。

鼓励员工自带餐具、自备餐食,不得聚餐。

定期开展环境检测。

食品、药品领域生产企业应加大产品检验检疫和人员健康管理力度。

六、有条件的企业(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实施分区闭环管理。

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停止使用健身房等非必要人员密集场所。

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会和布置工作。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不举办大规模群体性聚集活动,开小会开短会,人员距离大于一米,自带茶杯。

鼓励员工“两点一线”(单位-居所)工作生活。

有条件的单位可开通员工通勤班车,鼓励员工自驾、步行、骑自行车上下班,降低在途感染风险。

参照《企业日常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清单指引》,结合工厂实际,做好工作自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七、落实常态化测温、健康宝“绿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严格单位进出人员管理,单位可使用“北京健康宝”开展扫码登记,避免接触传染及个人隐私泄露等风险。

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

八、坚持单位和个人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发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和/或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人员及时协助就医并上报,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确诊和疑似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九、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企业疫情应急预案,
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妥善处置,避免疫情扩散。

十、提倡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健康行为。

提高员工防控意
识,加强宣传教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清疫情防控的的严峻形势和常规必要防控措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和严肃性,教育引导员工保持良好心态。

本指引未列的其他事项,按全市统一规定执行。

•附件:企业日常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清单指引
附件
企业日常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清单指引
检查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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