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合集下载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范本

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范本

环境卫生规划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分析环境卫生是指人类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中,保持空气清新、水质清洁、土壤肥沃、生态平衡、环境卫生整洁,避免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的一种综合性卫生保障措施。

当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环境污染、垃圾围城、污水横流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卫生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

二、目标设定1. 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形成全民参与环境卫生保护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3. 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体系,加大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 推动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三、实施方案1. 宣传教育加强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环境卫生相关知识,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

2. 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3. 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执法体系,加大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秩序。

4. 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动员社区力量共同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营造整洁美丽的社区环境。

5. 督查考核建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机制,对各地环境卫生工作开展定期督查和考核,对环境卫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保障措施1.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推动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的落实。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3. 加大投入增加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强化宣传加强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环境卫生的认知水平,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工作。

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臵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臵。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臵。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臵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臵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臵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是指为了营造舒适、宜居环境,有效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公共卫生,全面保障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实现城市资源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而确定的一系列具体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原则。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包括几个方面:
1、资源节约:使用资源要合理有效,实行节约优先,提倡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利用,形成节能降耗、节水降膜、污染预防的良性循环机制。

同时,有效控制资源污染,积极参与各项环保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2、绿化和结构调整:促进城市绿化,根据植被覆盖程度和工业间隔规定,合理调整建设结构,限制建设的规模及投资,争取与环境规定匹配的营造比例,使建成落木整齐、景观秀丽。

3、文明礼仪:城市公共空间全民拥有,人民享受以及平等参与。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文明礼仪,打造礼仪文明、文化活动丰富的社会环境。

4、对排水网设施进行设计规划:排水系统规划需根据环境特征,制订相关的技术规范,并以沥青瓦、室内环氧树脂水泥管道等作为确定性技术规范。

排水系统设计应符合用水量、水情特征等因素,并经过实际的山洪防治试验来检验满足水情要求。

5、污水处理设施规划: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划要根据建设区域水特性及获取水源环境要求,采用最新的技术设施,实现化学需氧量、有机物及污染物的排放要求,保障凌驾水环境质量的同时,实现污水的便捷处理。

凡此种种,都是为了建设清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而不断努力的。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主要是节约资源、绿化和结构调整、文明礼仪、排水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等。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337-20031 总则2 术语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在粪便污水产生源对其进行处理的设施。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城市用地类别设置密度(座/km2 )设置间距(m)建筑面积(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m2 /座)备注居住3~5500~80030~6060~100旧城区宜取密度的离限,用用地地断区宜取宙度的中、低限公共设施用地4~11300~50050~12080~170人流密翻区城取离限密度、下限间距.人旅稀班区域取低限宙度、上限间距。

商业金融业用地宜采用高限密度、下限间距。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宜取中、低限密度,中、上间距4工业用地仓储用1~2800~100030 60地注:1 其他给类城市用地的公共厕所设置可按:①结合周边用地类别和道路类型编合考虑,若沿路设置,可按以下间距:主干璐、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500一8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800一1000m 。

②公共目所建筑面积根据服务人数确定。

③3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人口。

4 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4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转运量t/d 用地面积(m2 )与相邻建筑距离(m)绿化隔离带宽度(m)>450 >8000 >30 ≥15150~450 2500~10000≥15 ≥850~150 800~3000 ≥10 ≥5<50 200~1000 ≥8 ≥3注:1表内用地面积不包括垃级分类和堆故作业用地。

2用地面积中包含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

3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级转运量可按附录B 公式计算。

4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

可采用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

5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合理布局、高效运行和有效管理,从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一、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应当满足全民居民的需求,要求设置合理、公平、公正,不应出现设施过剩与不足的现象。

2. 效率优先原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局应当科学合理,保证设施的最大限度利用,提高设施的服务效率和管理效率。

3. 生态优先原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应当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建设,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 安全可靠原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应当考虑设施的结构稳固、使用安全和维护方便,确保设施运行的安全可靠。

5. 经济合理原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成本,保证投入产出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内容1.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1)城市公共厕所的设置应当密集、方便、易寻,覆盖城市主要人口聚集区,特别是商业、餐饮、交通枢纽等密集区域。

(2)城市公共厕所应当合理分布在各类建筑内、室外、地下空间,同时要照顾到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

(3)城市公共厕所应当提供清洁、卫生、安全的环境,定期清洁维护,保证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

2. 垃圾处理设施规划(1)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建设设置合理,便利居民投放垃圾,包括垃圾桶、分类垃圾箱、垃圾转运站等。

(2)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应当采取分类收集、减量化处理,提倡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利用。

(3)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建设合理,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确保垃圾处置的高效、安全和环保。

3.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划(1)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应当优先考虑城市区域的污水排放问题,合理设置市政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

(2)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当采取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等多种技术手段,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033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生活的要求,通过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和服务质量,从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工作。

在《》中,规定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原则、布局要求、功能定位、设计标准等内容,以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能够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环境的整体品质。

一、规划原则1. 生态优先: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提高城市环境的可持续性。

2. 公平合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应当充分考虑不同居民群体的需求,确保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公平合理分布,提高服务的平等性和普惠性。

3. 全面协调: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应全面考虑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功能,实现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多功能性和协调性,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效益。

4. 安全可靠: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应考虑设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的安全保障。

二、布局要求1. 市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设施要均衡分布,考虑到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居民的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各类环境卫生设施。

2.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局要与城市主干道、重点公共场所、居民聚集区、旅游景点等相匹配,以满足市民及游客的生活和休闲需求。

衔接和联系,确保设施之间的互补性和协调性,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效益。

举例说明:在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中,应考虑到公园内的环境卫生设施的布局,例如公园内的垃圾箱、卫生间、喷水设施等,要根据公园的规模和功能确定合理的布局位置,以方便游客的使用和维护。

三、功能定位1. 不同类型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定位清晰,明确设施的功能和服务对象,以满足不同需求群体的需求。

要用途和服务对象,确保设施的功能与定位相符,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城市环卫设专项规划说明

城市环卫设专项规划说明

城市环卫设专项规划说明首先,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需要明确城市环卫设施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发展目标应包括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城市形象的塑造、公共卫生状况的改善等方面。

任务包括城市垃圾处理、道路清洁、公共厕所建设、污水处理等。

其次,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需要进行环境评估。

环境评估是指对城市环境现状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包括城市的污染情况、垃圾处理状况、道路清洁情况等方面。

只有了解城市环境存在的问题,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规划措施。

接着,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需要确定城市环卫设施的布局和分区。

布局是指确定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位置和分布密度,合理的布局可以提高环境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

分区是指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和需求来规划相应的环卫设施。

此外,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还需要考虑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的环卫设施技术和管理模式不断出现。

需要及时了解并引进这些新技术和模式,提高城市环卫设施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的实施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市民的积极参与。

政府需要加大对环卫设施的投入和管理力度,提高环卫设施的建设水平和管理效果。

市民应该自觉遵守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共同创造一个美丽、整洁的城市环境。

综上所述,城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是提高城市环境整体质量和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发展目标、进行环境评估、确定布局和分区、合理安排资金、推进技术创新和提高管理能力,可以实现城市环卫设施的科学规划和持续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一、背景介绍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城市环境卫生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卫生状况,制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设施规划1.垃圾处理设施的合理布局2.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3.城市道路的清洁设施4.绿化带和公园内的环卫设施5.城市水体和水系的治理设施三、垃圾处理设施规划1. 垃圾分类收集点在城市中布局垃圾分类收集点,提倡居民将垃圾进行分类,方便后期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

2. 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完善的垃圾处理中心,包括垃圾填埋场、焚化炉等设施,确保城市垃圾的安全处理。

四、公共厕所建设规划1. 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布局公共厕所,覆盖城市主要交通要道、商业中心、景区公园等地点。

2. 公共厕所管理建立公共厕所管理机制,保障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五、道路清洁设施规划1. 道路清扫设备增加道路清扫设备的投入,定期进行道路清洁,确保城市道路的整洁。

2. 垃圾桶设置设置道路垃圾桶,方便行人投放垃圾,减少乱丢垃圾的情况发生。

六、绿化带和公园内环卫设施规划1. 清洁工作人员配置增加绿化带和公园内清洁工作人员数量,定期进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2. 垃圾桶设置设置垃圾桶和分类垃圾桶,引导游客和市民正确投放垃圾,保护自然环境。

七、城市水体治理设施规划1. 污水处理厂建设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城市污水进行有效处理,保护水体环境。

2. 河道清理定期清理城市河道,消除河道污染,改善水质,营造优美水系环境。

八、总结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落实,才能促进城市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投入,打造更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完整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完整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是我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领域的国家标准,目的是规范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质量,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卫生。

该标准包含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要求、设施类型和功能要求、设计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将根据该标准的要求,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进行详细解读。

一、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基本原则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便利性原则:环境卫生设施应布局合理,便于市民使用,不远离居民区或工作区;2. 公共性原则:环境卫生设施应为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覆盖城市各个区域;3. 可持续发展原则:环境卫生设施应考虑未来城市发展需求,具备可持续性;4. 效益性原则: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布局,使之发挥最大效益;5. 安全性原则:环境卫生设施应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确保使用安全;6. 美观性原则:环境卫生设施设计应考虑美观性,融入城市景观。

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范围和内容要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垃圾处理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等;2. 城市公厕:包括公共厕所、外摆卫生间等;3. 城市垃圾箱房:包括垃圾箱房布局、容积、清洁设施等;4. 垃圾分类设施:包括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废弃物回收设施等;5. 城市环卫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清洁设施、广场清洁设施、河道清洁设施等;6. 其他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包括中央净水设施、垃圾焚烧设施等。

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设施类型和功能要求1. 垃圾处理设施应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医疗垃圾产生量确定设施规模,布局合理,投放点覆盖全市居民;2. 城市公厕应布局科学,服务范围覆盖各个居民区和商业区,公厕数量和布局应满足城市人口数量和分布;3. 城市垃圾箱房应布局合理,容积大小适宜,设有清洁设施,避免垃圾外溢;4. 垃圾分类设施应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规划设计,分类设施类型多样,便于市民分类投放;5. 城市环卫设施应布局合理,设计美观实用,定期维护和清洁,保持良好状态;6. 其他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具备相应的功能要求,满足城市环境卫生需要。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其他垃圾(Other waste)垃圾容器为灰色,表示分类以外的垃圾。
05:14
22
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的区别
混合收集 分类收集
收集方法 各类垃圾混在 一起进行收集
将生活垃圾分 类回收
垃圾的后处理
处理前要经过分选,然后才能对 有机物、无机物、可回收利用物 质与不可回收利用物质等进行不 同的处理,不便于垃圾的后期处 理和资源的回收。
05:14
18
增长率法
❖ 计算公式
Qt = Q0(1+i)t 式中:
Qt——规划期末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Q0——基准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i ——年增长率(%),根据历史数据和城市产业
发展规划确定;就全国平均情况,年增长率
可取2%~5%;
t ——预测年限(年)
05:14
19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 越高,以人为本,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人居环境已 成为时代的要求。
❖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基本思想
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
从总体上满足环卫设施安排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整洁 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功能要求;
与旧区改造、新区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
05:14
35
❖ 自然堆存:把垃圾倾卸在地面上或水体 内。
如废置在荒地、洼地或海洋中,不加防护 措施,使之自然腐化发酵。
这种方法因对环境污染严重,已经逐渐被 禁止。
05:14
要 求
图纸 城市环卫生设施规划图 他专业规划的图纸比例相统一
05:14 3. 说明书
5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工程详细规划
1.估算规划范围内固体废物产量;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4.1一般规定4.1.1环境卫生收集设施一般包括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废物箱、水域保洁及垃圾收集设施。

4.1.2环境卫生收集设施应满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4.1.3环境卫生收集设施位置宜相对固定,且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

4.2生活垃圾收集点4.2.1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宜满足居民投放生活垃圾不穿越城市道路的要求;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生活垃圾产量较大的场所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4.2.2生活垃圾收集点宜采用密闭方式。

生活垃圾收集点可采用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的方式,采用垃圾容器间时,建筑面积不宜小于10m2。

4.3生活垃圾收集站4.3.1收集站的服务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人力收集,服务半径宜为0.4km,最大不宜超过1km;2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km。

4.3.2大于5000人的居住小区(或组团)及规模较大的商业综合体可单独设置收集站。

4.3.3收集站的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4.4废物箱4.4.1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交站点、公园、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公厕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宜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

4.4.2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宜按道路功能划分:1在人流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大型公共设施周边、主要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区、市民活动聚集区等地区的主干路,人流量较大的次干路,人流活动密集的支路,以及沿线土地使用强度较高的快速路辅路设置间距为30m~100m;2在人流较为密集的中等规模公共设施周边、城市一般功能区等地区的次干路和支路设置间距为100m~200m;3在以交通性为主、沿线土地使用强度较低的快速路辅路、主干路,以及城市外围地区、工业区等人流活动较少的各类道路设置间距为200m~400m。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 9.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的内容
一、总体规划内容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1)测算城市固体废弃物产量,分析其组成和发展趋势,提 出污染控制目标; (2)确定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收运方案; (3)选择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方法; (4)确定公共厕所的布置原则及数量; (5)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原理、类型、设置标准、服 务范围、设置规模、动作方式与用地指标等。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生活垃圾的运输是从各垃圾收集点把垃圾装运到转运站、加
工厂或处理厂的过程。垃圾的运输应实现机械垃圾运输车辆不足、道路交通拥挤、贮运费用提高等
,须在清运过程设中转站。中转站运输是指从垃圾收集点收运的 垃圾,在转运站换成大车,继续送往垃圾处理厂。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规划时,除布置收集点外,还要使清运路线合理。 垃圾清运路线选择应遵循原则: (1)收集线路的出发点尽可能接近停放车辆场; (2)线路的开始与结束应邻近城市主要道路,便于出入,
并尽可能利用地形和自然疆界作为线路疆界; (3)线路应使每日清运的垃圾量、运输路程、花费时间尽
(1)估算规划范围内的固体废弃物产量; (2)提出规划期的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3)确定垃圾收运方式; (4)拟定废物箱、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公共厕 所等设施布局,确定其位置、服务半径、用地、防护隔离措施
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工程详细规划图纸
环境卫生设施工程详细规划图表示各种环境卫生设施的位置 、用地规模和设施结构布局。
(2)增长率法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W t W o(1i)t
W t --- 规划期末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万t)
W o --- 规划基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万t)
i ---年增长率(%) t ---预测年限(年)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单位产品法 根据各行业的统计数据或调查数据,得出每单位原料或产品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多数可回收利用,对环境的毒性小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尾矿
煤矸石
粉煤灰
炉渣
4 危险固体废物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入毒性、反应性与传染性、放 射性,主要来源于冶炼、化工、制药等行业、医院、科 研机构等。
数量虽小但毒性很大,应集中管理与处理。
理前要经过分选,它不利于后期处理与资源的回收。
分类收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大类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可回收物: 尽可能回收利用,使其资料化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其它垃圾:焚烧或填埋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有害垃圾: 电池、灯管、日用化学品,须焚烧、填埋或特殊处理;
固体废物的处置指它的最终归宿,将最终产物长期置于 一定环境之中,彻底实现无害化。
程序:先考虑减量化、资源化,再考虑加速物质循环, 最后对残留物无害化处置。
(2)收集方式 垃圾箱收集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垃圾管道收集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袋装化收集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厨房垃圾自行处理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垃圾气动系统收集
2、 生活垃圾的运输
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在成分上有机物增加、无 机物减少、可燃物增多的趋势,部分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
2 城市建筑垃圾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城市建设工地拆建和新建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 要有砖瓦块、渣土、碎石、混凝土块、废管道等。
随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垃圾数量增加较快。
Q t ---规划期末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Q 0 ---基年城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万t)
i------年增长率(%) t------预测年限(年)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三、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1、生活垃圾的收集
(1)分类 混合收集---简单、方便,对设施与运输的条件要求低;处
的产废量。 高炉渣400-1000kg / 吨铁 钢渣150-250kg / 吨钢 炉渣及粉煤灰100-300kg / 吨煤 硫铁矿渣500kg / 吨硫酸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2)万元产值法
规划的工业产值每万元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 工业固废产量
(3)增长率法
Qt Qo(1i)t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9.2 城市固体废物规划
一、固体废物种类 固体废物-----人们在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等活
动中向外界环境排放、丢弃的固态或半固态的废弃物质。
它对于持有者已失去了利用价值。
1、城市生活垃圾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市民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 物,有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 圾、清扫垃圾、粪便和污水厂 污泥等。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二、城市固体废物量预测
1、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 (1)人均指标法
Qnq/1000
Q---规划期末的生活垃圾产生量(t/d) n---城市规划期末的规划人口数(人) q---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kg/(人.d)]
---生活垃圾产量变化系数(1.3---1.4)
2、规划成果要求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1)规划成果要求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说明书; (2)规划图纸有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现状图;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图; 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的图纸比例相统一。
二、详细规划的内容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1、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可能相同。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四、 城市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1、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固体废物的处理是指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使
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安全化,加速其在自 然环境中的再循环,减轻或消除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环 境组成要素的污染。同时,回收利用固体废物中有用物质 和能量,以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