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一批深圳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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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函[2002]1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函[2002]1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函〔20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是推动职业培训事业蓬勃发展,培养经济发展需要的大批技艺精湛的劳动者的重要保证。

“九五”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素质有了显著提高,教师队伍结构有了明显改善。

随着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和现代科技在生产中日益广泛地应用,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是职业培训师资队伍仍然存在整体素质偏低,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技能不高等问题,难以满足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教学质量,加快职业培训事业发展,现就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大力推进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使职业培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教研、教改能力普遍增强,既能讲授专业理论又能指导生产实习的“一体化”教师不断增多,逐步形成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新型教师队伍。

到2005年,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其中,高级技工学校中获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占教师总数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考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考试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考试试题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1.为了推动(),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单选题] *A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B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正确答案)C技能教育高质量发展D 中职教育高水平发展2.机关、( )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单选题] * A政府B教育机构C事业单位(正确答案)D培训学校3.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 [单选题] *A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正确答案)B专业技能型人才C高素质劳动者D对社会有用的技能型人才4.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单选题] *A 职业教育发展性B职业教育适应性(正确答案)C职业教育主动性D职业教育创新性5.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单选题] *A人民民主专政B人民办学方向C职业教育办学方向D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正确答案)6.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从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 [单选题] *A、发展职业教育(正确答案)B、扩大招生规模C、改善办学条件D、提高教师收入7.()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

[单选题] *A人民政府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教育部D国务院(正确答案)8.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

[单选题] *A职业教育B技工教育(正确答案)C劳动教育D技能教育9.()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工作。

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深圳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报单位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序 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业资格等级或 专业技术职务 发证机关 联系人: 申报资格种类及等级
联系电话(手 机)
电话: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日 备注
是否有教育 部门颁发的 教师资格证
审核单位(盖章):
说明:1、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将本单位申报者的有关资料按要求填写完整,申报时交深职协
2、此表与其它材料一起上报;同时以“EXCEL”电子表格格式发送至深圳职协邮箱:szzpxh@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问题解释: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问题解释180926

问题解释: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问题解释180926

《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问题解释一、适用范围。

我省公办技工院校、民办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

公办技工院校包括指人社部门办、行业办和国有企业办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公办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民办技工院校指民办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技工教育教研机构指省(市、县)级教研机构,如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和市职业技术教研室。

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指由人社部门批准设立并管理的单位。

公办技工院校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实行评聘结合,要制定改革工作方案。

公办技工院校编制外聘用教师申报职称,学校需要建立相应制度,对各级别职称申报人数要有限定,对不同级别职称要体现工资待遇差距。

具体办法由学校自定。

民办技工院校因没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等强制性的政策限制,教师申报职称评审时,可选择评聘结合,也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除需要制定推荐办法,其他申报评审程序、环节、具体要求等均与公办学校教师相同。

二、基本条件1.师德考核:改革首年,考虑时间关系,暂时以年度考核为主。

2.学历(学位):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如申报高级以上职称,要求具备本科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学历,预备技师班毕业是指学历,并非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

3.资历:从被聘为现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或休产假者,扣除学习或产假的时间。

资历计算截止至申报当年8月31日。

双肩挑人员资历的计算: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双肩挑人员自被聘为现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计算;聘在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自取得同级别职称之日起计算。

4.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所有申报人员都需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

可提供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或教育部门颁发的高中(中职)以上教师资格证,培训机构教师申报的,可提供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证。

5.转系列:不同系列职称之间的晋升,需要按全省的转系列规定执行。

2014年第一批深圳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

2014年第一批深圳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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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5
刘晨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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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6
黄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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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瑜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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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帅利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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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二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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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深圳市宝山技工学校
85
1
马庆宏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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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4年第一批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单
(共85人,排名不分先后)
总序号
序号
姓名
认定文化技术理论(初/中/高)
认定生产实习(初/中/高)
2014年第一批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
认定人员公示名单
(共85人,排名不分先后)
总序号
序号
姓名
文化理论
(通过//)
专业理论
(初/中/高)
生产实习
(初/中/高)
备注
申报单位:深圳技师学院
1
1
熊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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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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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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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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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朝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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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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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艳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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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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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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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孙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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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柔敏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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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美


申报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精英职业培训学校

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

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

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5号)要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采取“条件公开、个人申请、专家认定、行政公示并公布”的方式进行。

按照《通知》的要求及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技工学校中尚未持有劳动部门认定的教师上岗资格的在职教员;(二)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尚未持有劳动部门认定的教师上岗资格的在职或后备教员。

二、上岗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认定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四个方面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和职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及技能条件1、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条件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包括文化理论课教师和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师范学院或者其他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

技工学校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某一职业(工种)初级或以上技能水平。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技能水平或相应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承担初级技能培训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水平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高级技工学校中承担高级技能培训或技工学校高级班的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某一职业(工种)中级或以上技能水平。

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技师以上(含技师)技能水平或相应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
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
深劳复[1998]193号
深圳市劳动局98.11.09
25516328-1358
杨箭
19、深圳市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宝安区二区龙井二路70号
01025
污水处理工
初级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培训基地
深劳[2001]142号
深圳市劳动局
2001.11.9
29991353
29991433
卸煤设备检修工、输煤机械检修工、电厂水处理值班员、锅炉运行值班员、锅炉本体检修工、锅炉辅机检修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电机检修工、热工仪表检修工、热工自动装置检修工、热工程控保护工、变电检修工、继电保护工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28、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10楼1001室
气焊工、工程安装钳工、管道工、安装起重工
初级、中级、高级
深圳市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深劳复[1995]56号
深圳市劳动局95.04.08
83524538
靳传勇
电焊工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5、深圳市焊接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罗湖区田贝四路2号大院焊接培训中心内
95008
电焊工、气焊工
初级、中级、高级
83456501
王润森
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
初级、中级、高级
27、深圳市能源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妈湾发电总厂
03033
燃料化验员、电气试验工
初级、中级、高级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深劳[2003]101号
深圳市劳动局2003.7.11
26674061
蒋国鼎

教师上岗证

教师上岗证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有关问题 的通知》(劳社发15号)精神,为加强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决定开展 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
认定对象
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专职、兼职教师均列入上岗资格认定对象;技工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 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参加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认定。
感谢观看
教师上岗证
由教育部颁发的资格证Biblioteka 1 相关通知03 认定条件
目录
02 认定对象 04 认定工作程序
教师上岗资格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是由教育部颁发的。教师上岗资格证是技工学院、 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上岗必备的。
相关通知
【教师上岗资格证】
官方链接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认定条件
教师上岗认定条件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认定条 件》(试行)执行
认定工作程序
(一)教师本人向本单位提交《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学历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本单位进行初审并作出意见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送专家组审查认定。
关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培训通知
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上岗资格证》制度。对于没有参加过教师教育理论相关知识培训,没有取得《教师上岗资格证》 的教师,先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学习,教育理论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可申请《教师上岗资格证》,中国 国家人才网专业人才库提供查询认证。

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职技研[2013]1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做好2013年度我省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技工院校中尚未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教师上岗资格的在职教员;(二)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尚未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教师上岗资格的在职或后备教员。

二、认定条件按照原劳动保障部办公厅《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试行)》(劳社厅发[2003]15号)和我室《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粤职技研[2005]54号)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22日。

省直教学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一)各申请人须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附件1-2)。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附件1-3)。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课程的教育理论培训结业证原件、复印件(附件1-4)和《教学能力测评表》(附件1-5)。

5.教学单位出具申请人具备普通话教学能力的证明(附件1-6)。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7)。

7.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8.申请认定专业技术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认定生产实习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附件1-8);申请认定专业技术或生产实习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需提供职业技能教学(原生产实习教学法)的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认定文化理论教师上岗资格的人员,可不提供职业技能教学(原生产实习教学法)的成绩证明。

2014职称公

2014职称公

金融学 中国古代文学 金融学 工业经济学 理论法学 函数论 教育管理学 英语 英语 体育教育学 文学批评 思想政治教育 管理经济学 建筑材料 经济学 艺术设计学 微观经济学 土木建筑工程 泛函分析 土木建筑结构 体育教育学 水产养殖学 食品科学术基础学科 应用数学 中国古代文学 水产养殖学 英语 食品科学技术基础学科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李映志 刘双印 汪树民 王建廷 杨奇慧 赵辉 周昌仕 陈雅 李江涛 林智勇 龙文滨 杨希英 姚屏 袁裕辉 赵玉 陈伟平 唐国华 杜晓颖 何亦名 黄灯 马鹏 杨公齐 张自力 苑民丽 陈君梅 杜海东 段班祥 潘琦华
2014年广东省高等学校通过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公示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姓名 莫万友 周艳明 李秀平 李忠华 龙卫洋 吕斯濠 银锋 张智聪 李龙根 王毅 郑继海 陈伟成 杜环欢 季琴 李辉霞 汪清蓉 周灵 陈平 黄佑军 罗庚兴 余琳 原红玲 艾战胜 黄曼慧 刘颖 王根贤 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申报专业 国际法学 造纸技术 电子技术 英语 金融学 环境工程学 马克思主义 管理工程 机械制造自动化 体育教育学 思想政治教育 光学 思想政治教育 汉语研究 地理学 管理学 计算机应用 工商管理 会计学 电气工程 地理学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自然辩证法 管理学 马克思主义 财政学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制度改革探讨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制度改革探讨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制度改革探讨作者:吴立波来源:《职业(上半月刊)》 2017年第8期摘要:本文就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制度改革进行探讨,认为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办法与国家严格教师资格制度不相符,建议将这项工作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并对原颁发的教师上岗证、教师继续教育证明、高级技能实习指导教师条件、教育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限、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资格等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关键词: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制度改革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是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是对从事技工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所必备的知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建立教师上岗资格制度,是教师制度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稳定教师队伍,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教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自2013年以来,教育部对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办法,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

但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制度如何改革,亟待解决,本文提出探讨意见。

一、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制度实施情况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原人社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技工学校及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1996]293号)、《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1997]88号)和《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试行)》(人社社厅[2003]15号)。

这是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的依据。

广东省依据原劳动部相关文件明确了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范围、条件和程序。

1997年至2000年,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2001年至2006年,取消行政审批,改按一般业务管理,依托技工院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认定工作;2007年至今,成立教师上岗资格专家认定工作委员会开展此项工作。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从专业上分有文化理论、专业技术、生产实习三种,从技能上分有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三种。

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年月至年月
在何单位何部门
从事何工作
证明人
现任教学科
申请何种教
师上岗资格
申报学科(专业):
申报学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申报类别:口文化理论课教师□专业理论课教师口生产实习指导教师
申报情况:口直接认定□培训后认定
近年来考核情况
年度
考核等级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填写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在遵守社会公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情
况,以及有无行政处分和犯罪记录等)
鉴定部门:(单位公章)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校长签名:(单位公章)
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号码
备注
填报说明:“现任教学科”栏中,按照人社部颁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规定的名称填写。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本表双面打印。
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上岗资格
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地
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户口所在地
毕业学校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身份证号码
本人接受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情况
年月至年月
学校或培训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取得何种学历、培训证书或者职业资格及技能等级证书
证明人
本人工作经历

教师上岗证

教师上岗证

教师上岗证【教师上岗资格证】证书全称: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证书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证书依据:劳社厅发[2003]15号官方链接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师上岗资格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是由教育部颁发的。

教师上岗资格证是技工学院、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上岗必备的。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发[2003]15号)精神,为加强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决定开展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

一、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对象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专职、兼职教师均列入上岗资格认定对象;技工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参加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上岗认定条件教师上岗认定条件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认定条件》(试行)执行三、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程序(一)教师本人向本单位提交《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本单位进行初审并作出意见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送专家组审查认定。

(三)专家认定。

成立由学校、培训机构、企业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专家组,依据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组织审核认定工作,提出认定意见。

(四)公布发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专家组的认定意见,将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颁发相应的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1]关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培训通知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公司及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国家实行《教师上岗资格证》制度。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01.25•【字号】深劳社[2006]11号•【施行日期】200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2006年1月25日深劳社〔2006〕1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目次引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行政机关及主要职责5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6 民办职业培训班的设立7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8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变更和终止9 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处罚10 其他规定引言为加强并规范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下称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以确保提高深圳市开展民办职业培训的质量,促进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的要求进行制订。

本规范由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并起草。

本规范由深圳市质量保证中心提供咨询和技术保障。

本规范由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马阳、陈叔诚、张增英。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本规范起草日期:2003年4月。

发布日期:2006年1月1日,生效日期:2006年2月1日。

1 范围本规范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和公民个人规定了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的基本要求。

a)需要证实具有能力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置和运作。

b)通过本规范的实施,确保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和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的满意度。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5.09.09•【字号】穗劳社函[2005]729号•【施行日期】2005.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穗劳社函〔2005〕729号)市属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现将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通知》(粤职技研〔2005〕54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和申报程序,抓紧做好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一)各技工学校可于近期自行开展本单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也可委托本市省一类技工学校代为测试。

(二)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市就业训练中心负责于近期组织开展。

具体安排见该中心通知。

二、申请认定材料的报送(一)报送材料要求各单位申请认定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粤职技研〔2005〕54号报送。

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二)报送时间今年本局受理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审核时间为9月26至9月30日。

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程序各单位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就业训练中心综合部(万福路139号六楼,电话:83306420)进行初审,身份证等原件经过中心核查后退回各单位。

经初审的认定材料由市就业训练中心送本局培训处进行审核。

三、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市职业技能教学研究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具体安排见教研会通知,各单位需要培训的教师届时可报名参加。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五年九月九日。

深圳市2013年第二批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

深圳市2013年第二批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
23
彭英豪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24
田福群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中级生产实习
25
刘亚州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中级生产实习
26
彭世校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中级生产实习
27
王应云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28
王贵英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29
温珊珊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30
罗椿君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中级生产实习
31
梁丽梅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32
深圳市宝安区树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初级生产实习
106
钟仕全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中级生产实习
107
李丽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初级生产实习
108
深圳市龙华新区新加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伍贺春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09
深圳市宝安区跨世纪电脑培训中心
谢锤德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10
深圳市宝安区昆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郭双福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11
深圳市深燃技术培训中心
袁颖
高级生产实习
112
宋军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13
陈桂海
中级文化技术理论、初级生产实习
114
周清泉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15
李超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16
刘丹秀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17
胡馨元
高级文化技术理论、初级生产实习
118
王自辰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初级生产实习
119
付阳
初级文化技术理论
120
张智
中级文化技术理论
74

最新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讲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最新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讲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广东省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技工院校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技工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及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师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人员。

第二章评审标准第二条广东省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同时达到本章第三、四、五、六条的要求。

第三条思想品德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热爱技工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育书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第四条知识水平标准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对本职业领域技术发展趋势、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及职业能力要求有系统的认识;能系统掌握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教育教学理念,并能应用于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五条专业能力标准专业技能高超,能胜任本职业领域企业一线技术攻关、工艺革新、产品研发等工作;具备主持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课题的能力;教育教学方法先进,对本职业领域教育教学难点有独到的解决方法,并在教学实践中做出实践性应用,形成实践性成果。

第六条业绩成果标准在职业技能鉴定、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评价中业绩突出;在培养学生提高实训教学效果上有突出贡献;在指导教师开展技能训练、实训教学或企业培训等方面成效显著;在教学仪器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高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论著。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评审技工院校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申报。

凡不属于本资格评审范围,或未达到本资格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评委会及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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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5
刘晨蓓
/
/

81
6
黄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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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7
王锦瑜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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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8
赵帅利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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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9
吴二秀
/
/

申报单位:深圳市宝山技工学校
85
1
马庆宏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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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4年第一批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单
(共85人,排名不分先后)
总序号
序号
姓名
认定文化技术理论(初/中/高)
认定生产实习(初/中/高)
26
1
张飞


27
2
高露露

/
申报单位:深圳市锦弘技能培训学校
28
1
温昕
/

29
2
杨艳秋


30
3
曾细

/
申报单位:深圳市龙岗区菲菲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31
1
区玲
/

32
2
夏文

/
33
3
何斌
/

34
4
曲云飞


35
5
曾少华
/

36
6
陆健洲
/

37
7
赵琼香


38
8
杨波
/

申报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八马茶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2
1
吴建英

/
申报单位:深圳书城培训中心
13
1
孙晶丹


14
2
赵小妮


15
3
陈文


16
4
康法兰
/

17
5
邹敬华


申报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东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8
1
许美霞

/
19
2
刘晓嘉

/
20
3
朱潆

/
21
4
曾国成

/
22
5
周述琦

/
23
6
罗艺

/
24
7
陈丽珊

/
25
8
熊海林

/
申报单位:深圳市添彩珠宝培训学校
1
余玲


49
2
赵艳苏


50
3
吴芳芳


51
4
赵丽琴


52
5
刘安安


申报单位:深圳市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3
1
龚双双


54
2
朱娅


申报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加速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55
1
田彩云


申报单位:深圳市盐田区国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56
1
冯先纳

/
57
2
刘芳


58
3
周晓峰


59
4
张伟

8
8
朱秋霞
/

/
9
9
陶丽芝
通过
/
/
10
10
许勇娟
通过
/
/
11
11
卢广思
/
/

12
12
李小莲
通过
/
/
13
13
闵敏
/
/

14
14
李志景
/

/
15
15
姜瑶
通过
/
/
16
16
赵汉旺
/
/

申报单位: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17
1
羊红军
/


18
2
周华娟
/

/
19
3
曾建清
/
/

20
4
塔娜
通过


21
5
彭亚莉
通过


22
52
36
陈伟强
通过


53
37
高康进
通过


54
38
何启如
通过


55
39
谢健山
/淡娜
通过


57
41
赵麟
通过
/

58
42
成祥
通过


59
43
李意成
通过


60
44
王海龙
通过


61
45
罗德超
通过
/
/
62
46
郑振凯
通过


63
47
王新洲
通过


64
48
刘珍
通过


65
49
张婧
通过
/
/
66

申报单位:深圳市福田区中鹏职业培训中心
60
1
毕晴


61
2
童玲

/
62
3
郑学华
/

申报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麦凯瑞职业培训中心
63
1
费晓萍


申报单位:深圳市森鑫源职业培训学校
64
1
余俏


65
2
华元波

/
66
3
唐亮

/
申报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深职训职业培训学校
67
1
陈小灵

/
68
2
黄建明


69
3
张涛
6
谭依娟
通过
/

23
7
江沛
/


24
8
田双幸
/
/

25
9
钟星明
/


26
10
陈子聪
/


27
11
周蓉
通过
/
/
28
12
杨华
通过


29
13
卢伊曼
通过
/
/
30
14
刘小胜
/

/
31
15
李思特
通过


32
16
敬轶丽
通过
/
/
33
17
郑植
通过
/
/
34
18
钱芬
/

/
35
19
苏立军
通过
/

36
20
肖云
通过
/
/
37
21


申报单位:深圳市职协培训中心
70
1
陆秀

/
71
2
樊玉林


申报单位:深圳市超岳校美容美发培训有限公司
72
1
雷社义
/

申报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启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73
1
朱芳祥


申报单位:深圳市育捷职业培训学校
74
1
贝文丽


75
2
何磊


76
3
李世麟


77
4
钟勇


78
5
肖志阳


79
6
周志坚

2014年第一批深圳市技工学校教师上岗资格
认定人员公示名单
(共85人,排名不分先后)
总序号
序号
姓名
文化理论
(通过//)
专业理论
(初/中/高)
生产实习
(初/中/高)
备注
申报单位:深圳技师学院
1
1
熊文在
/
/

2
2
陈晓青
/


3
3
杨胜朝
通过
/
/
4
4
曾艳
通过


5
5
李支道
/

/
6
6
王锋
/


7
7
孙小珍
/

/
39
1
郑柔敏


40
2
田美


申报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精英职业培训学校
41
1
杜丹丹
/

42
2
刘银英
/

43
3
杨小花
/

申报单位:深圳市梦妮娜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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