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隐蔽工程验收计划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隐蔽工程的项目。
二、定义2.1 隐蔽工程:指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内部或外部,埋设于地下或结构中,不直接暴露在外的工程。
2.2 关键部位:指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部位。
三、检查验收程序3.1 施工班组、工区、项目部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进行自检。
3.2 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检。
3.3 监理工程师签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检查验收要求4.1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各级技术、质检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协助监理工程师做好这项工作。
4.2 项目部具体负责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的组织实施。
4.3 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办理签证手续,做好质量记录和影像资料。
4.4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应及时,先由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备齐有关附件资料,请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5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签证,除执行国家、部颁标准规定外,还应执行业主的有关规定。
4.6 隐蔽工程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认而自行覆盖的,应进行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施工班组自负,并视情节追加相应的处罚。
4.7 对隐蔽工程的检查应做出记录,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不得后补。
五、检查内容5.1 土方工程:地基处理情况、基槽标高、槽宽、放坡尺寸、排水盲沟的设置情况、地基填方土料土质、回填土标高、尺寸、回填土分屋厚度及总厚度、夯实方法、干土质量密实度等。
5.2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自然地坪标高、桩位偏差、桩顶标高、接桩、截桩、断桩、补桩、贯入度等。
5.3 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位偏差、桩顶标高、桩长、混凝土强度、钢筋笼、构造柱等。
5.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位置、标高、坡度、防水套管的定位及尺寸、管道连接做法及质量、附件使用、支架固定等。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湖北·武汉二○二一年三月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确工程质量,加强对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依据公司《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转序验收的具体工作执行。
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各种工程技术问题的解决。
第五条试验室负责涉及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各种试验、计量参数的测试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质量信息。
第三章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第六条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一)隐蔽工程在施工完成后先进行自检、交接检、专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验收。
(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监理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由质检人员负责填写、监理确认。
(三)隐蔽工程检查内容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基础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砼、水泥浆等性能指标,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3.防水工程:主体底板、侧墙、顶板等的防水层的布设、质量情况、防水材料的质量、防水层施工工艺流程、防水层施工质量控制。
4.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关键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第七条关键部位检查内容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型钢搅拌墙、水泥搅拌桩、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主体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安装等。
第八条检查验收程序(一)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流程图(二)流程描述1.隐蔽工程先由班组自检。
2.班组自检合格后,请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试验、测量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严格隐蔽工程检验程序,制订“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凡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必须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检查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通知,施工班组应立即整改,自检复查合格后重新进行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二条项目部质量检查人员隐蔽验收检查合格,按规定通知建设(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如未达到验收要求,必须立即整改直至再次复查验收合格为止。
并形成验收文件。
第三条质量监督机构要求到场验收的部位(项目),按照监理公司的通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监理公司签署验收文件,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被验收的分部、单元工程,被验收的部位和轴线、标高、规格和数量,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或说明,检查意见栏内不得使用“基本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亦不能无检查意见。
第五条擅自对应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进行隐蔽施工,现场质检人员与工区经理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六条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该项关健部位工程技术主管组织自
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自验合格后由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隐蔽工程的验收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8-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隐蔽工程的验收(一)施工项目部在隐蔽前48小时前通知监理,监理项目部于隐蔽前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二)地基验槽等重要隐蔽工程的验收通知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见隐蔽工程主要项目清单(附件3)。
附件3:隐蔽工程主要项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变电土建隐蔽工程清单1.桩基等地基处理工程:预制混凝土桩的接头施工、灌注桩的钢筋笼安装、换填土分层压实等;2.地基验槽:基槽底设计标高,地质土层及符合情况、轴线尺寸情况、附图等;3.地下混凝土结构工程,回填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试验单编号、施工缝留设及处理,混凝土表面质量及缺陷处理;4.地下防水、防腐工程,防腐要求施工方式、基层、面层、细部等质量情况等;5.钢筋工程:钢筋级别、型号、接头方式、保护层及问题处理等;6.埋件、埋管、螺栓:规格、数量、位置等,必要时附图;7.混凝土工程结构施工缝:处理方法及附图;8.屋面工程:隔气层、找平层、保温层及防水层的施工方法,厚度、特殊部位处理等;9.避雷装置:材质规格、结构形式、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等;10.幕墙及金属门窗避雷装置:材质规格、结构形式、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等;11.智能系统、装饰装修隐蔽项目:门窗、粉刷、吊顶、饰面砖、轻质隔墙的隐蔽等。
变电电气隐蔽工程清单1.变压器器身检查;2.电抗器器身检查;3.主变压器冷却器密封试验;4.变压器真空注油及密封试验;5.电抗器真空注油及密封试验;6.站用高压配电装置母线检查;7.站用低压配电装置母线隐蔽前检查;8.直埋电缆(隐蔽前)检查;9.屋内、外接地装置隐蔽前检查;10.避雷针及接地引下线检查;。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xxxx高速公路xxxxxxxxxxxx合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同项目经理部2013年7月17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一、编制依据1、《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4、招标文件5、施工图纸二、编制原则1、响应业主创精品的号召,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杜绝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
2、对隐蔽工程采取完成验收前不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对隐蔽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的原则。
4、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验收采取验收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影像资料分类妥善保管的原则。
三、范围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桥梁桩基砼灌注、桩基钢筋笼的加工和安装,涵洞基底地基处理和基础砼施工等等。
2、本验收办法适用xxxxxxxxxxxxxxxxx标段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属于隐蔽工程和工序的项目。
四、成立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小组1、成立我标段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小组:组长:x(项目经理)副组长:x(项目总工)x(项目副经理)组员:xxxxxx(实验室)xxxxxxxxxxxxxxxxxxx(质检)五、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隐蔽工程质量负管理和领导责任。
(2)督促执行项目公司下发的关于隐蔽工程验收的通知,并组织制定适合本项目的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3)确保隐蔽工程检查、试验等必要的资金投入。
(4)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外部劳务,不得将隐蔽工作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劳务队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格监管其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合同隐蔽工程的验收
建设工程合同隐蔽工程的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范本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一、验收准备
在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相应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
合格证明、施工记录等。
同时,建设方和监理方应提前通知对方验收时间,确保各方人员
能够到场参与。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
明确指出本次验收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部位属于隐蔽工程,如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
埋管线、防水层等。
同时,详细列出每个部位的验收内容,确保无遗漏。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依据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明确各隐蔽工程部位的验收标准。
采用目测、实测、检测仪
器等多种方法,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四、验收程序
规范验收流程,一般包括施工单位自检、提交验收申请、建设方和监理方现场检查、问题
整改、复验直至合格等步骤。
每一步都应有详细记录,以便追溯。
五、验收记录
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检查结果应当场记录,并由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这些记录将
成为后续工程质量追溯的重要依据。
六、问题处理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完成的期限。
整改后,需重新
进行验收,直至符合标准要求。
七、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明确指出隐蔽工程是否合格,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整改
情况。
报告应由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共同签字认可。
八、法律责任
强调隐蔽工程验收的法律意义,一旦验收合格,后续因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隐蔽验收工程制度
隐蔽验收工程制度隐蔽验收工程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所有隐蔽工程在覆盖前都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检验,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项目。
二、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资料。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重点检查工程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等方面。
4.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出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得进行后续覆盖施工。
三、验收标准隐蔽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G 50300《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 502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 1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 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四、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负责,确保所有材料、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确保验收过程公正、客观、准确。
3. 业主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进行覆盖施工的行为,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被后续工程所覆盖,不易从外观上直接检查到的部分,如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
这些工程一旦出现问题,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其质量控制。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隐蔽工程的检测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电气管线、供水排水及采暖系统等。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自检。
2. 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
3. 建设单位或业主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检测验收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
3.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4.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
5.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和验收。
6. 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或业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7. 如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直至再次验收合格为止。
五、验收标准隐蔽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质量: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施工工艺:施工过程必须遵循规范操作,工艺合理。
3. 结构安全:隐蔽工程的结构必须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计算要求。
4. 功能性能:预埋管线、设备等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功能。
六、资料归档所有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资料应完整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是为规范和指导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而制定,旨在确保隐蔽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职责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合格。
2. 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
3. 业主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和审批,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三、工作流程1. 隐蔽工程验收前准备1.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之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1.2 监理单位应审查并确认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1.3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重新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验收过程2.1 施工单位应于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2.2 监理单位按照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符合要求、施工工艺正确、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等。
2.3 监理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记录整改情况。
2.4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单位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整改进度。
2.5 监理单位在检查发现隐蔽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后,将验收结果告知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
3. 隐蔽工程验收后工作3.1 业主单位应审查并确认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
3.2 如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要求整改。
3.3 施工单位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整改情况,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四、工作纪律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
工程项目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质量控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影像资料是指能够反映隐蔽工程质量的视频和图像电子文档,有利于过程质量控制、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分析总结及工程质量追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项目部应成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工程部部长、安质部部长组员:质检工程师、施工员、作业班组长。
日常管理设在工程部。
第四条总工程师职责1.牵头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影像资料管理。
2.对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审核工程部完成组卷的阶段性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
第五条工程部职责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建设单位、验标、设计等相关要求,确定隐蔽工程内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负责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整编工作。
3.及时分析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4.充分利用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核查分析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5.按规定整理、归档影像资料,与竣工资料一并移交。
6.严守保密规定,严禁将影像资料随意外传。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1.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对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质检工程师、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职责1.严格按照“三检制”的制度要求进行工序质量验收。
2.质检工程师还需负责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采集工作,并每周上报至工程部进行统一归档。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施工班组、项目施工员及质检工程师完成“三检”检查程序,由质检工程师组织完成《施工过程工序“三检”记录表》的填写签证。
2.由质检工程师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
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3.由质检工程师填写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标识牌,在施工班组配合下完成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后,方可进行隐蔽。
4.隐蔽工程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隐蔽工程验收计划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地基验槽记录2、现场预制桩钢筋安装3、预制桩的接头4、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5、钢筋混凝土工程6、砌体工程7、钢结构工程8、地面工程9、门窗工程10、幕墙工程11、墙面工程12、轻质隔墙工程13、吊顶工程14、细部工程15、地下防水工程16、屋面防水工程17、隔热保温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方法隐蔽项目是指下一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队自检,自检合格后将通知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进行检验,项目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签字认可,可以进行下道工序;隐蔽工程的资料情况1、在下道工序开始以前,必须持上道工序的检验认可证,若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的,下道工序不得施工;2、项目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后,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并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合格后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要求施工队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并复检直至合格后才可才可进行吓到工序施工;3、项目部在所有的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留底,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留底记录保存备查,同事签字留底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应真实齐全;见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及验收标准;4、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项目部代表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业主等相关人员共同检查签证;隐蔽工程验收检查记录一、地基验槽记录1、基本要求和内容1地基验槽必须经土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方可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验槽,并提供验槽记录,见质控建表;2基槽坑开挖过程中,要严禁地基土受到扰动;验槽时,应对已开挖的基槽按顺序详细、认真地全面观察检查槽底土层的情况;检查地基持力层是否与勘察设计资料相符,地基土的颜色是否均匀;土的含水量是否一致;表层土坚硬程度有无局部软硬不均;并对地基的匀质性作出评价,确定是否继续下挖或进行技术处理;3基槽坑的几何尺寸和槽底标高或挖土深度最小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局部加深、加宽者,应附图说明其原因及部位;4基槽施工中遇有坟穴、地窖、废井、旧基础、管道、泉眼、橡皮土等局部异常现象时,应将其所处部位、深度、特征及处理方法进行描述,并有附图说明;5对地质复杂的或重要的工程,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以及地基开挖后对地基土有疑义的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或验槽磋商的意见进行有关试验;6经过技术处理的地基基础及验槽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后须进行复验,复验意见和结论要明确,签证应齐全;必要时应有勘察部门参加并签字;2、核查办法1核查验槽记录能否反映验槽的主要程序,填写内容是否齐全,其主要质量特征包括基底持力层、地基匀质性、基槽尺寸、标高、基土类别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地基出现异常或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时,是否有处理方案或所采取的技术处理措施有否设计单位认可,有无复验意见,结论是否明确,参加单位的签证是否齐全;2对照基础平面设计的钎探点平面图,核查钎探布孔和孔深是否满足要求;打钎记录的锤重、落距、钎径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钎探完毕后是否作出打钎记录分析,需处理的是否有处理意见;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验槽记录或验槽内容记录不全;2验槽记录签证手续不齐全;3基底持力层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又无技术处理;4地基处理无记录,处理后未进行复验或复验后无明确结论;5需要进行钎探试验的无钎探记录或无打钎平面图;二、现场预制桩钢筋安装1、基本要求和内容1现场预制桩钢筋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桩在现场预制时,应对原材料、钢筋骨架进行检查;3主筋距桩顶距离、锚固钢筋位置、预埋铁件、主筋保护层厚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4主筋间距、桩尖中心线、箍筋间距、桩顶钢筋网片、锚固钢筋长度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合格证、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核查钢筋连接方式和试验报告;3核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核查主筋距桩顶距离、多节桩锚固钢筋位置等是否符合预制钢筋骨架质量检验标准规定;5核查主筋间距、桩中心线、箍筋间距、桩顶钢筋网片、多节桩锚固钢筋长度是否符合预制桩钢筋骨架质量检验规定;6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不能体现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三、预制桩的接头1、基本要求和内容1预制桩的接头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电焊接桩的焊缝及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2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垫铁;3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和下节桩的预留孔;4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和浇注后的停歇时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电焊焊缝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及设计要求;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应大于1min,焊条应按设计要求采用;3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应用铁片垫密焊牢,不得用钢筋头或塑片叠焊;4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应除锈无污染和下节桩的预留孔无杂物堵塞;5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不得超过2min;送上节桩使两端面贴合,硫磺胶泥自然冷却时间应大于7min;2、核查办法1核查隐蔽工程的焊接材料、硫磺胶泥材料等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中文说明及检验报告等;2核查电焊接桩结束后的停歇时间、硫磺胶泥接桩的胶泥浇注时间和浇注后的停歇时间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3核查硫磺胶泥接桩的上节桩的外露锚筋是否除锈和下节桩的预留孔有无杂物堵塞,硫磺胶泥注入预留孔是否溢出孔外至桩顶整个平面;4核查电焊接桩的上下节桩节间的缝隙是否用铁片垫密焊牢并符合规定要求;5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核查的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四、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1、基本要求和内容1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放置钢筋笼前,应对原材料、钢筋连接件、钢筋笼进行检查;3主筋、箍筋直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4钢筋的材质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5钢筋笼埋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合格证、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核查钢筋连接方式和试验报告;3核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核查主筋间距、长度、箍筋间距是否符合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5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6核查钢筋笼埋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体现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五、钢筋混凝土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必须在钢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在模板合模前或浇捣混凝土前,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3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4箍筋、横向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5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6重要构件的钢筋结点隐蔽应附简图;2、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是否合格,并与实际钢筋相符;2核查钢筋连接件试验报告,连接试件是否合格;3核对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核对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面积百分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核查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核查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7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8核查重要构件的钢筋结点隐蔽是否附有简图;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3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六、砌体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砌体工程中所含有的隐蔽工程主要有以下内容:配筋砌体工程钢筋安装、填充墙拉结钢筋;2配筋砌体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填充墙拉结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4砌体工程验收前,必须提请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核查办法1核查钢筋合格证书、钢筋性能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根据设计图纸检查配筋砌体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核查填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是否与砌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规格、数量和竖向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3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七、钢结构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钢结构工程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焊缝;2钢结构涂装工程涂装前处理后的钢材表面、紧固件、螺栓等被覆盖零部件;3每遍涂层;4网架结构的支承垫块、螺栓球节点接缝、多余螺孔封口;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焊缝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焊缝长度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附录A及设计要求;3涂装前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所有紧固件、螺栓等被覆盖的零部件的数量、间距、布置方式等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4每遍涂层的次数、厚度应满足设计及有关规定;5网架结构的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和朝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橡胶垫块和刚性垫块之间或不同类型刚垫块之间不得互换使用;6螺栓球节点应将所有接缝用油腻子填嵌严密,并应将多余螺孔封口;2、核查办法1核查上述隐蔽工程的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等相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2核查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是否均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3检查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和朝向是否符合规定;4检查螺栓球节点是否将所有接缝用油腻子填嵌严密并将多余螺栓孔封口;5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工程内在质量,核查的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八、地面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地面工程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各构造层隐蔽验收;2建筑物地面下的沟槽、暗管;3建筑物地面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节点构造作法;4有特殊要求的立管、套管、地漏与地面、楼板节点之间的密封处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各构造层所采用的材料、厚度、作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3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位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4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沉降缝和防震缝内应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5有特殊要求的立管、套管、地漏与地面、楼板节点之间的密封处理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有排水要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核查办法1核查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重要材料的复验报告是否齐全;2核查各构造层、上述项目各构造节点位置、施工情况、所用材料等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3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重新报验;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工程内在质量,核查的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九、门窗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门窗工程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特种门及门窗玻璃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预埋件和锚固件的埋设;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3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位置及玻璃垫块的设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门窗预埋件和锚固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及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3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4木门窗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金属门窗和特种门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5固定玻璃的钉子和钢丝卡的数量、规格、位置安装方法以及橡胶垫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6金属门窗防雷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2、核查办法1核查蔽验收记录能否反映预埋件和锚固件、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与特种门的防腐处理情况;2核查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的填嵌情况;3核查金属门窗防雷装置的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4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处理后未重新报验;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十、幕墙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含全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幕墙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埋件或后置埋件的埋设;2构件的连接节点处理;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处理;4幕墙防雷装置施工;5幕墙防火构造处理;6幕墙保温层及防潮层的设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各种连接件紧固件应安装牢固,螺栓应有防松脱措施;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安装必须牢固;4幕墙应形成自身的防雷体系,并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地连接,严禁串联;5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层与玻璃的间距应大于40mm;6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幕墙立柱下部节点应符合有关规定;7幕墙金属框架、金属框架与金属挂件的连接节点的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8幕墙上、下及侧边四周应镶入固定玻璃槽内,不得与槽底及槽侧壁直接接触,悬吊式玻璃幕墙与槽底间间隙,落地式玻璃幕墙玻璃与槽底间垫块应符合设计要求;9组合幕墙不同面板材料的分界线处框架龙骨应设置双立柱、双横向杆件,分别固定牢固,并应留置不小于10mm的间隙;2、核查办法1核查上述项目的隐蔽验收记录能否反映预埋件或后置设件的埋设;2核查防雷、防火、防潮、保温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3核查构件的连接节点,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4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3主要的检查内容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处理后未重新报验;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十一、墙面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墙面工程包括室内顶棚、墙面的抹灰工程以及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裱糊饰面、软包饰面、罩面板饰面、纺织品类壁饰工程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饰面板的连接、连接件之间的连接;2外墙面的防水层;3裱糊饰面工程用的腻子、基底封闭底漆;4软包饰面工程的封闭底胶、内衬材料;5饰面工程的基层或基体质量;6抹灰工程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及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饰面板安装中连接件与墙体的连接、连接件与饰面板的连接、连接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3外墙防水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4裱糊饰面工程的基层含水率应符合不同基层的要求: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新建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层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旧墙面在裱糊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应符合规范要求;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5软包饰面工程所使用的封闭底胶,内衬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6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2、核查办法1核查上述项目的隐蔽验收记录能否反映饰面板的连接情况连接件与墙体、连接件与饰面板、连接件之间;2核查外墙防水层施工情况,饰面工程基层处理情况,软包饰面工程使用内衬材料情况等是否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3核查验收意见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齐全;3、核定原则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1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能反映隐蔽工程的内在质量,无基层的处理情况,软包饰面工程内衬材料使用情况,饰面板安装连接情况,外墙防水层及裱糊工程施工情况,抹灰工程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及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等;3主要的检查内容和质量指标不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且未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处理后未重新报验;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不真实或验收意见不明确,签证手续不齐全;十二、轻质隔墙工程1、基本要求和内容1轻质隔墙工程包括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内容有:1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2预埋拉结筋埋设;3龙骨安装;4填充材料的铺置;5设备管线的安装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质控建表;2轻质隔墙工程包括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墙等,隔墙安装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和数量以及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及构造连接方法,木龙骨及木饰的防火和防腐处理,设备管线安装,门窗洞口部位加强龙骨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边框龙骨安装与基体结构连接必须位置正确、牢固平直,无松动;4骨架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密实均匀,接头无空隙、下坠;5玻璃砖砌筑隔墙中预埋拉结筋及玻璃隔墙框樘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必须牢固,位置正确;2、核查办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范文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过程中,被其他结构或装饰物遮盖或掩盖的部分。
它对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内容,以及相关的实施方法。
一、制度目的及依据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防止施工中的缺陷和瑕疵影响工程的持久性和安全性。
该制度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相关验收标准。
二、制度适用范围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环节,包括结构、管道、电气、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系统的隐蔽工程。
三、制度内容1. 隐蔽工程施工前备料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备料工作。
包括材料的验收、检测和布置等。
2. 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监控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施工过程监控工作。
包括施工记录、操作规程的记录、施工现场记录等。
3.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3.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3.2 隐蔽工程施工完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
3.3 隐蔽工程施工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包括施工单位、业主、监理等各方参与。
4. 隐蔽工程施工缺陷处理4.1 发现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缺陷或瑕疵,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对问题进行整改。
4.2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做好问题整改记录,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5.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5.1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应包括施工单位名称、隐蔽工程验收时间、隐蔽工程验收标准、验收结果等内容。
5.2 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和业主等相关方。
四、制度实施方法1. 全程管理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实施全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和安全的达到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模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模版一、引言隐蔽工程的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流程,确保验收结果准确、公正,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隐蔽工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公共设施工程等。
三、术语定义1. 隐蔽工程:指在施工过程中被覆盖、填封或埋设等无法直接观察的工程部位或构件。
2. 验收:指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对隐蔽工程的开挖、埋设、填封等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隐蔽工程验收流程1. 开始验收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验收组成员,并明确各自职责。
2. 验收组成员应核对隐蔽工程验收文件和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验收组成员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4. 验收组成员应记录发现的隐蔽工程缺陷和问题,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
5. 项目负责人应召开闭会,与验收组成员进行讨论,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6. 验收组成员根据验收结果,评估工程质量,得出验收结论。
7. 验收结果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五、隐蔽工程验收标准1. 验收标准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项目特点进行制定。
2. 验收标准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3. 验收标准应明确各项指标和测量方法。
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 验收记录需详细记录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问题和解决情况等信息。
2. 验收记录应包括验收日期、地点、参与人员、检查内容、问题及解决情况等。
3. 验收记录应由项目负责人和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
七、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处理1. 如果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项目负责人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验。
2. 验收组成员应参与整改过程,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验收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八、隐蔽工程验收结果评估1. 验收结果应根据验收标准进行评估,并得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
2. 如果验收结果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因隐蔽工程缺陷引发的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涉及的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电气管线、暖通空调系统等。
三、检查流程1. 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需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 材料进场检验:所有用于隐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进场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由监理单位进行核验。
3. 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对关键工序进行自检,并记录检查结果。
4. 隐蔽前检查: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在覆盖前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工程质量无缺陷。
四、验收标准1. 结构安全:隐蔽工程必须保证主体结构的安全稳固,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2. 功能完整:隐蔽工程所涉及的系统和设备应保证功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接口准确:各专业工程之间的接口应准确无误,保证后续工程的顺利进行。
4. 符合规范:所有隐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验收程序1.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 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
3. 出具报告: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参验各方签字确认。
4. 存档备案:验收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供日后查询和参考。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将依法追究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规定
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规定一、定义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再次进行其自身的质量检查的部位。
隐蔽工程包括地基基础、钢筋工程、模板工程、预埋管线工程等。
为了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使用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验收组织1. 隐蔽工程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质量部门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2. 地基基础和结构分部所含分项工程及重大或特殊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应邀请有关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
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负责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 施工负责人将自检记录报专职质检工程师进行检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师、有关分包单位、企业内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验收。
4. 监理工程师对验收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需复验的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
5. 地基基础和结构分部所含分项工程及重大或特殊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还应邀请有关设计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
四、验收要求1.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 隐蔽工序施工应在监理人员、项目总工、专职质检员的监督下进行。
3. 隐蔽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记录,由班长、质检员、技术员、检查人确认合格后签字,再由现场监理员确认合格后签字。
4. 施工队检验合格后,由施工队施工负责人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字并报项目部检验。
5. 项目部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并报监理公司工程监理部检验。
6. 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
五、整改与复验1. 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隐蔽工程验收活动。
二、组织结构与责任1. 项目部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制定验收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等。
2.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完成隐蔽工程的施工,并配合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隐蔽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2. 项目部在收到施工方案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调整施工方案,并在获得项目部批准后开始施工。
4.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行进行初步验收,并整理相关验收资料。
5. 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与隐蔽工程的正式验收。
6. 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出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与内容1.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验收内容包括隐蔽工程的结构尺寸、材料规格、施工工艺等方面。
3. 对于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还应按照专项验收标准进行。
五、问题处理与整改1.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六、记录与报告1. 项目部应建立隐蔽工程验收档案,保存所有相关的验收记录和资料。
2. 验收完成后,项目部应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验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验收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部隐蔽工程验收计划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项目部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评审表目录一、工程概况 (4)二、工程涉及的全部隐蔽工程项目及内容 (4)2.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5)2.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 (6)2.3建筑电气工程隐检 (6)2.4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 (7)2.5电梯工程隐检 (8)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8)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概况:二、工程涉及的全部隐蔽工程项目及内容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子分部)包括:A.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B.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C.建筑电气工程隐检D.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E.电梯工程隐检2.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1.地基验槽:建筑物应进行施工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提出处理意见。
2.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基底处理情况等。
3.支护工程:对锚杆进行编号,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程、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
5.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预埋件等设置的位置、形式和构造。
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6.钢筋工程:检查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及变更;拉结筋处理、洞口过梁、附加筋情况等。
应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必要时应附图说明。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抗震结构的抗震钢筋安装情况。
8.外墙(内)外保温、隔音处理构造节点做法。
9.楼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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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评审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工程涉及的全部隐蔽工程项目及内容 (4)
2.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4)
2.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 (5)
2.3建筑电气工程隐检 (6)
2.4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 (7)
2.5电梯工程隐检 (7)
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7)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地勘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概况:
二、工程涉及的全部隐蔽工程项目及内容
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子分部)包括:
A.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B.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
C.建筑电气工程隐检
D.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
E.电梯工程隐检
2.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1.地基验槽:建筑物应进行施工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
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提出处理意见。
2.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基底处理情况等。
3.支护工程:对锚杆进行编号,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程、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
5.地下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预埋件等设置的位置、形式和构造。
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6.钢筋工程:检查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及变更;拉结筋处理、洞口过梁、附加筋情况等。
应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必要时应附图说明。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抗震结构的抗震钢筋安装情况。
8.外墙(内)外保温、隔音处理构造节点做法。
9.楼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垫层、找平层、隔离层、防水层、填充层、地龙骨)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10.抹灰工程:应检查界面剂情况。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11.门窗工程: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粘结等。
12.吊顶工程:检查吊顶龙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固定方法、表面防火、防腐处理、外观情况、接缝和边缝情况、填充和吸声材料的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
13.轻质隔墙工程:检查预埋件、连接件、拉结筋的规格位置、数量、连接方式、与周边墙体及顶棚的连接、龙骨连接、间距、防火、防腐处理、填充材料设置等。
14.饰面板(砖)工程: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件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
有防水构造的部位应检查找平层、防水层的构造做法,同地面工程检查。
15.屋面工程:检查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贴方式、搭接宽度、接缝处理、粘结情况;附加层、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屋面突出部分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置、密封处理部位、刚性屋面的分隔缝和嵌缝情况等。
16.幕墙工程隐检
a.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和连接件的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
b.检查构件之间以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及防腐处理;
c.幕墙四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处理、封口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
d.幕墙的防火层构造的设置与处理。
2.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
隐蔽验收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1.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不进入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采暖、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套管: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位置、标高、坡度;防水套管的定位及尺寸;管道连接做法及质量;附件使用,支架固定,以及是否已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2.有保温隔热、防腐要求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喷淋管道和相关设备:检查绝热方式、绝热材料的材质与规格、绝热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的防结露措施、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等。
3.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成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隐检:检查安装位置、标高、坡度;支架做法;保温层、保护层设置等。
2.3建筑电气工程隐检
1.埋于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等。
2.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检查轴线位置、钢筋数量、规格、搭接长度、焊接质量、与接地极、避雷网、均压环等连接点的焊接情况等。
3.等电位及均压环暗埋:检查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安装位置、连接方法、连接质量、保护层厚度、防腐处理等。
4.接地极装置埋设:检查接地极的位置、间距、数量、材质、埋深、接地极的连接方法、连接质量、防腐处理等。
5.外金属门窗、幕墙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检查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位置和数量、连接方法和质量等。
6.不进入吊顶内的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7.不进入吊顶内的线槽:检查材料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及与其他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8.直埋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标桩埋设、电缆接头情况等。
9.不进人电缆沟敷设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识情况。
10.有防火要求时:桥架、电缆沟内部的防火处理。
2.4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
1.敷设于竖井内、不进入吊顶内的风道(包括种类附件、部件、设备等):检查风道的标高、材质、接头、接口严密性,附件、部件安装位置,支、吊、托架安装、固定,活动部件是否灵活可行、方向正确,风道分支、变径处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风管的漏光、漏风检测、空调水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检查风
道、风管穿过变形缝的补偿装置。
2.有绝热、防腐要求的风管、空调水管及设备:检查绝热形式与做法、绝热材料的材质和规格、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
绝热管道与支架之间应垫以绝热衬垫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其厚度应与绝热层厚度相同,表面平整,衬垫接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2.5电梯工程隐检
1.检查承重梁、超重吊环埋设;电梯钢丝绳头灌注;电梯井道内导轨、层门支架、螺栓埋设、安全接地等。
2.电梯的电气安装隐蔽验收同建筑电气。
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1、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将检查记录报送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对应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对隐蔽验收合格的签认检查记录,准予进行下道工序;隐蔽验收不合格,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予以复查,隐蔽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结构施工期间,电气、暖通监理工程师没有对已完的隐蔽工程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项目部应对土建专业作好内部协调。
3、在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和质检部门要和监理公司一起确定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以方便资料整理收集和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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