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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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专项方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专项方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专项方案一、考试定位与目标咱们先明确一下考试的目的。

学业水平考试不仅仅是检测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一种手段,更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这个考试要达到的目标有三:1.评估学生对高中阶段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2.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3.促进高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素质教育。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关于考试科目,我们可以分为两大类: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

必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这些科目是高中阶段的基础学科,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至关重要。

选考科目则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来选择,如艺术、体育、技术等。

考试内容要与时俱进,既要涵盖基础知识,也要融入现代科技和实际应用。

试题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死记硬背。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考试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

笔试部分可以采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形式,面试和实践操作则可以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考试时间可以安排在高中阶段的一个学期,这样可以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和实践操作。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1.成立考试委员会,负责考试的整体规划、命题、阅卷等工作。

2.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确保试题的安全。

3.建立考试监控系统,防止作弊行为。

4.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试评价与反馈1.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找出学生的优势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教学提供参考。

六、考试改革与创新1.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模式,提高考试效率。

2.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推动素质教育。

3.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个方案的实施,需要全省各级教育部门、高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推动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改革与发展,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贡献力量!注意事项:1.考试安全:考试的安全问题不能忽视,试题泄露或者作弊行为都可能影响考试的公平性。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及毕业条件的规定实.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及毕业条件的规定实.

关于实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 水平考试制度的通知
一、实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的重要意义 监测普通高中文化课教育教学质量,指 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保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的客观 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有利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
有利于保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社会服 务功能 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 功能 鉴定学生文化课学习领域学科学习质量 是决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 的必要条件,可以作为高等院校招生依 据 检查普通高中文化课学习领域学分认定 质量
三、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和 时间 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为语文、外语、数 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 学、生物9个学科和信息技术的必修课 程 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
四、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记录 按照实际考分和等第记录于普通高中学生发 展报告(纸质与电子系统)和省、市学业水 平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保障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组织 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组织建设并逐步完善按照 学科命题的学业水平考试题库,逐步实现学 业水平考度 的探索
山东省教科所 许爱红
关于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 管理及毕业条件的规定
一、学分认定的主体 主体是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要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 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 二、学分认定的依据 学分认定的具备条件 学生修习要求
三、学分认定的实施程序 学生提出学分认定申请 任课教师提出初步意见 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复审 学分认定委员会确定是否认定学分 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校长)签署认定意见 四、学分认定的其他问题 学生对学校决定有异议的 学生不能获得学分的 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 普通高中不得奖励学生学分 学分互认问题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5号)、省招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指导,以〘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旨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使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考试的主要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强调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全面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

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高中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机制及教育质量的监控评价体系。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评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监测学校教学质量及检验学分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进行教学管理决策、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的重要依据。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是学生高中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试对象、内容、时间安排与成绩认定(一)考试对象:具有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考生。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6.14•【字号】鲁教基字[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5号)各市教育局,厅属各单位: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既是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根据《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保证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客观、准确、公正,就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成立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省教育厅成立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厅长任委员会主任,有关分管厅长任副主任,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学研究室主要负责人为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二、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处室、单位分工负责制。

1、基础教育处负责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1)管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报名参加考试的高中学生考籍资料;(2)根据课程标准和我省教学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并印发《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明确命题原则、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3)会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分析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4)协调学业水平考试其他有关工作。

2、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与准考证发放;(2)考点管理与考场编排;(3)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组织编写《考试说明》,明确考试形式与试卷构成;(4)组织考试命题,印制并分发试卷;(5)组织考试和考试监督;(6)阅卷、誊分与统计成绩;(7)会同厅基础教育处审核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发放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9)省高中毕业生会考命题办公室负责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主任 , 厅基础教育处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省教
学 研 究室 主要 负责 人任 委员 任。 省普 通 高 中学业 水平 考试指 导委 员会 办公 室 负责管 理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考籍 , 组 织 编 制 并 印 发 《 学 业 水平考 试指 导 意见 》, 发 放成绩 合格 证 , 协 调学 业 水平 考试 相关 工作 等 。
第一条
,急 则
工 作 的顺 利实 施 , 根据 国家 、 山东省 中长期 教育
改 革和 发展规 划纲 要 以及教 育部 《关 于普通 高 中
新课 程省份 深化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改革 的指 导 意 见 》
为保证 我省 普通 高 中学 业 水平 考试
山东省人 民政府 公报
年第期Βιβλιοθήκη (教学 〔 第二条废 , 不得重 新启 用 。
和组 织实施 。设 区市 、 县
市、区
教育 行政 部
「和有关学 校 在 省教育 厅指 导下 负责 本行 政 区域 的考 籍 管理 和组 织 实施 考试 等有 关工 作 。 第 四条 学业 水平 考 试实行 指导 委 员会领 导
下 的分工 负责 制 。
省教 育厅 成立 山东省 普通高 中学 业 水平考 试 指导 委员 会 , 由厅 长任 主任 , 有 关分 管厅 长任 副
教育行 政部 门 考籍 管理 机 构 单 独 申请
注 册考 籍 , 考籍 号参 照普 通高 中在 校学 生编排 方 第八条 县 市 、区 教 育行 政部 门负 责采
集 考 生考籍 信息
设 区 市教 育行政 部 门负责 汇 总
学力认 定和 高等 院 校 录取新 生 的重要 依据 。
第三 条 学业 水平 考试 由省教育 厅统 一管 理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一、测试目的为了全面评价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在体育与健康方面的学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测试方案。

二、测试内容本次测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体育理论知识测试:包括体育基础知识、运动训练理论知识等。

2.体育实践能力测试:包括体育运动项目的技能学习与实践能力。

3.健康知识测试:包括人体结构与功能、常见疾病预防与健康保障等健康知识。

4.健康生活能力测试:包括信息获取与处理、社会适应能力、心理健康等。

三、测试方式1.体育理论知识测试:采取书面测试的方式,包括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等。

2.体育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体育运动项目的技能学习与实践能力测试,包括项目的动作要领、规则等。

3.健康知识测试:采取书面测试的方式,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等。

4.健康生活能力测试: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通过学生填写问卷,了解学生的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心理健康等。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时间为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进度统筹安排。

测试地点为学校体育场馆、体育教室和教室等。

五、测试流程1.体育理论知识测试、健康知识测试:学生集中在教室进行书面测试。

2.体育实践能力测试:学生分组到体育场馆进行体育运动项目的技能学习与实践能力测试。

3.健康生活能力测试:学生在自己的教室填写问卷,然后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汇总与分析。

六、测试评价与成绩分析1.体育理论知识测试和健康知识测试:按照学校给定的测试标准进行评分,将成绩按照等级划分。

2.体育实践能力测试:根据学生在体育运动项目的技能学习与实践能力测试中的表现评分,将成绩按照等级划分。

3.健康生活能力测试:根据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评分,将成绩按照等级划分。

4.根据以上三项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制定出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评价报告。

七、测试结果的应用1.学生:根据测试结果,了解自己在体育与健康方面的学业水平,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和训练,提高自身的体育与健康水平。

山东公布高中学考新规 普高生学考每科可考3次

山东公布高中学考新规 普高生学考每科可考3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 织阅卷。 据分析,学业水平考试变革正在参照英国高考 A-Level考试、美国高考SAT考试的模
式,一年多考,取最好成绩作为大学录取依据,此举可 大大减少学生的考试焦虑。前不久,山东省教育厅副厅 长张志勇亦表示,高校有权来设定高中学业水平测
试的门槛,目前这也是山东高考改革的一个方向。(记者 徐洁)(齐鲁晚报)
绩发放改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据介 绍,此举是为了提高成绩的公信力,为将来学考成绩与 高校招生挂钩做准备。11月19日,山东省教育
厅公布的《办法》进一步明确,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 织2次,分别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普通高中 在校学生每个考试科目可以参加3次考试。离校
两年内可以多次参加重考,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 学生参加重考应承担相应考试费用。今后,学业水平考 试实行必修模块必考,选修模块选考。实行全省统
普高生学考每科可以考3次 省教育厅公布高中学考新规, 学考将由省招考院组织 19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新的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
法》(简称《办法》)规定,今后,学业水平考试每学年组 织两次,高中生在校期间每个科目可参加3次考试。据了 解,未来学考成绩与高校录取挂钩成为我省
高考改革的方向之一。目前,2013年1月将要进行的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进入现场缴费阶段。2013年起,普通高中 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从报名、考试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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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11•【字号】鲁教基字〔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7号各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2016年5月11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性质与意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课程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综合评价、科学选拔适合学校和专业特色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7号)和高中通用技术学科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落实课程方案,培养学生技术核心素养,提升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实践性原则。

突出学科“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主要特征,立足实践,注重学生动手操作,彰显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学生探究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二)过程性原则。

坚持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技术知识、方法、态度的发展情况,注重学生学科思维的形成和发展。

(三)公平性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考试标准公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主动接受监督,为学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

三、考试性质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考试,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

条件成熟时,纳入等级考试科目。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一)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教学实际确定,重点考察学生通用技术学科核心素养。

考试范围为必修I《技术与设计1》模块和必修II《技术与设计2》模块。

(二)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两部分。

其中,基础知识测试部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机考方式;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部分与学分认定结合实施,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方式,主要考核学生上课出勤、团队合作、技术实践方案制定、图样表达、模型(实物)制作、技术试验、产品评价等方面情况,每个学生修习完必修模块应上交1件技术作品,相关材料及作品作为技术实践能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基础性:强调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
-素养性:关注学生学科素养的培养,提升其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公平性:确保考试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
四、考试形式与安排
1.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机考和实践操作考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机考采用上机操作,实践操作考试针对特定科目进行。
2.考试安排
-笔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
七、成绩认定与应用
1.成绩认定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2.成绩应用
-作为普通高中毕业条件之一,考生需参加所有科目考试并合格;
-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针对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稳定。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方案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九、结语
本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旨在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考生共同努力,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为教育质量监测的指标之一,为教育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考试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提高考试质量
完善考试内容,提高试卷质量,确保考试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3.加强队伍建设
对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完善应急预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山东
省教育厅举办的一项全省统一考试,旨在评估学生中学阶段学业水平、学习状态及发展趋势,为规范中学阶段评估,面向全国实施标准化的
考试。

此次考试于2020年4月下旬举行,覆盖全省21个市、13个县(市)。

此次考试共招收全省各地学校的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和政治等专业,全省共有28万名适龄学生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为18科,其中,数学、语文和英语每科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和政治等其他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不仅节省考试时间,而且确保了考试
准确性以及成绩公平性。

考试由省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全
程由山东省教育厅督导巡查,由各地教育部门主管,坚决禁止擅自更
改考试纲要,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客观公正。

准考证、试卷和参加考试由山东省教育厅分发,考试期间派出了大量工作人员保证监考工作的实施,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考试结束后,由专家组遴选、计票核算等技术专家分析处理各地考试成绩,终置独立评定,及时作出核实,以保证最终成绩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此次考试针对学生在中学阶段的学习过程,对学习效果以及学习轨迹有一个清晰的判定和系统化的反馈,既能够激励学生在未来的学习中取得良好成绩,又能促进弱势群体的学业发展,有助于提升省内教育素质。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解读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解读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按照《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发﹝2016﹞7号)要求,5月11日,我厅印发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2014年12月,教育部制定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要求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2016年3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2016年9月前出台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我省是全国首批高中课改实验省份之一,从2004年高中课程改革试验开始推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探索建立了覆盖10个学科、成绩等级呈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十几年来,根据教育改革和教学实际,对考试方式、考试次数、考试组织等方面进行了多次调整完善,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这次改革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考试制度的新要求,借鉴上海、浙江两省市试点经验,进行了改进完善,提高了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全面提高综合素养,避免严重偏科现象。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记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自主选择确定,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三是提高高中教学质量。

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领高中学校更加注重学科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丰富教学资源,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鲁教基字[2012]31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基字〔2012〕31号)各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对2005年印发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鲁教基字〔2005〕16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11月5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质量的水平考试,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课程管理、评价和监测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成就认定的基本依据,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考籍管理和组织实施考试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省教育厅成立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厅长任主任,有关分管厅长任副主任,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学研究室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等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配套政策的通知》(鲁教基字[2004]1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省级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基础教育处具体负责。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管理考籍,组织试题命制、进行命题研究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处理考籍变更,组织考试、阅卷、统计等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考试,协助市教育局进行考籍管理。

第二章考籍注册第四条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

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须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学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同时,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组织采集学生数码照相信息、通过程序录入采集学生其他信息。

第六条学生信息(包括数码相片)采集结束后,学校须在当年10月25日前,交县(市、区)汇总,县(市、区)须在当年11月1日前交市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市统一进行技术处理,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并于当年11月10日前将学生考籍档案(电子档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抄送县(市、区)、学校。

第七条学生获得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同时即可获得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准考证经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签章后塑封,由学校统一保管,学业水平考试时发给学生。

准考证原则上使用到高中毕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按考籍变更有关条款进行。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更好地了解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在体育与健康科目方面的学业水平,了解他们对体育与健康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次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二、测试目的:1.了解学生在体育与健康科目方面的学习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学习指导;2.评估学生的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习水平,为择校、升学提供参考依据;3.发现学生在体育与健康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培养和改进方案。

三、测试内容:1.理论知识测试:包括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基础理论知识,如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学等;2.实践技能测试:包括运动技能的掌握情况,如体育项目的基本动作、技巧和战术等;3.健康知识测试:包括健康教育、卫生知识等方面的考察;4.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习态度和实践能力的测试。

四、测试形式:1.理论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2.实践技能测试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察学生在不同体育项目中的运动技能掌握情况;3.健康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等,考察学生在健康知识方面的理解和应用能力;4.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习态度和实践能力的测试采用问卷调查形式,了解学生在学习体育与健康科目时的态度和实践情况。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1.测试时间:根据学校的安排,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测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或者学年末;2.测试地点:测试地点可选用学校的体育馆、户外运动场等适当的场地。

六、测试流程:1.理论知识测试:根据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出题并组织学生进行笔试;2.实践技能测试:根据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选择适当的体育项目进行测试,并邀请专业教练进行评分;3.健康知识测试:根据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出题并组织学生进行笔试;4.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习态度和实践能力的测试:设计问卷,并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和评分。

七、测试结果及评价:1.理论知识测试和健康知识测试的结果采用百分制评分,根据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标准进行评价;2.实践技能测试的结果采用等级评分法,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级;3.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习态度和实践能力的测试结果采用问卷得分进行评价,根据问卷的设计和专家的评分进行评价。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考点工作方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考点工作方案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考点工作方案负责考务工作安排和监督考务人员的工作。

成员:考务工作组人员、监考教师、巡考人员。

2)试卷保密小组负责试卷保密工作,包括试卷的接收、保管、分发和回收等工作。

3)监考教师负责监考工作,监督考生考试,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生名单等信息要提前通知考生和监考教师,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考试过程中的管理考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要及时报告和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三、考试后的工作1、试卷回收和处理试卷回收后,要及时进行统计、封存和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2、考试成绩的处理考试成绩要及时统计、审核和公布,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考试总结和反思对考试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下次考试做好准备。

以上是202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考点工作方案。

我们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考试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线考试将在7月13日在考场教学楼一楼大厅举行。

考试期间,考务员将在各自的位置上进行监考,同时也要求他们坐在靠近大厅的过道口,考试结束后收回自己的凳子。

高考科目和时间安排将在7月9日之前公布。

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考场设置在22个考场,其中备用考场有两个。

每个考场有30个座位,采用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约80厘米,按照横5竖6排列。

每个考场的前门外和后门外都有一张桌子,供考生临时存放物品,防止考生随意进出考室。

桌椅整齐,桌面平整,地面清洁,墙壁净化,黑板用清水洗干净。

考务室设在103室,茶水杯子准备。

考场的检查验收程序是由各考务员在7月13日下午2:30对自己分管的考场进行自查整改,然后报考务组长初步验收,再报考点主考和副主考验收。

考生的后勤保障和伙食准备也需要做好。

宿舍和其他水、电、气供应设备设施需要检修,油料准备,照明供电保障等。

食堂备有气,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得到保障。

山东2023(冬季)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安排

山东2023(冬季)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安排

山东2023(冬季)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安排山东202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安排一、考试科目和时间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1、学业水平考试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

不同于具有选拔性质的高校招生考试,也不同于为学分认定而设置的模块考试。

2、学业水平考试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3、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4、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保证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有利于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不断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

高中学考的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高中最多可以参与几次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如果成绩合格,则不能再重复报考;如果成绩不合格,则可以在下一次合格考继续报考相应科目的考试。

比如某同学高一报名了地理、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的合格考,然后地理未合格,则他可以在高二的6月末再次参加地理的合格考。

如果还是没合格,高三的1月份还可以再进行一次补考,如果还没过,高三的6月末还有一次补考机会。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等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配套政策的通知》(鲁教基字[2004]1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省级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基础教育处具体负责。

第三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管理考籍,组织试题命制、进行命题研究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处理考籍变更,组织考试、阅卷、统计等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考试,协助市教育局进行考籍管理。

第二章考籍注册第四条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

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须按《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学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同时,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组织采集学生数码照相信息、通过程序录入采集学生其他信息。

第六条学生信息(包括数码相片)采集结束后,学校须在当年10月25日前,交县(市、区)汇总,县(市、区)须在当年11月1日前交市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市统一进行技术处理,建立学生考籍档案,并于当年11月10日前将学生考籍档案(电子档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抄送县(市、区)、学校。

第七条学生获得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同时即可获得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准考证经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签章后塑封,由学校统一保管,学业水平考试时发给学生。

准考证原则上使用到高中毕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按考籍变更有关条款进行。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鲁教基字[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1〕13号)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监管,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2011-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1〕10号),现就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规范考场设置和要求。

考点必须设在承担普通高考任务的标准考点,考试的组织、考场的设置、监考巡考的安排、违规违纪的处理等均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统一要求进行。

考试期间电子屏蔽仪器和实时监控设备要全部启用,监控数据要存储3个月备查,我厅将对各考点进行实时监控,并安排考试录像的抽检。

二、加强对考试管理的巡查监督。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在向各考点派遣检察员的同时,加强随机巡查,加强对各考点监考工作的检查和监管。

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考点的巡视检查,加大随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人数,扩大巡查范围,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巡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点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各高中学校和各考点要认真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对考试期间发现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处理。

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岗前培训,强化监考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监考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严控报考的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依据我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整体安排对考生进行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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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日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5号)、省招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指导,以〘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旨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使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考试的主要功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强调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全面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

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高中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机制及教育质量的监控评价体系。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评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
水平、监测学校教学质量及检验学分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进行教学管理决策、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的重要依据。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是学生高中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试对象、内容、时间安排与成绩认定
(一)考试对象:
具有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考生。

(二)考试科目、方式与内容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其余科目均采用书面纸笔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涵盖各学科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内容(模块)和部分选修内容(模块)。

选修内容(模块)的考试范围由省教育厅根据我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实施情况确定。

(三)考试时间安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

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

考生参加同一考试科目的次数最多为3次,其中在校正
式考试1次,重考1次,离校2年内参加重考1次。

正式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3科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7科安排在高二第二学期末。

经省教育厅批准,个别进行课程调整的学校可以根据全省考试安排调整本校学生的参考时间。

重考时间:学业水平考试10个科目的重考统一安排在重考学生高三第一学期末。

离校考生的重考跟随在校学生重考一起进行。

(四)各科目考试时间与成绩分值
各科目考试时间:语文为120分钟,信息技术为45分钟,其余科目均为90分钟。

各学科满分成绩均为100分。

(五)成绩认定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记录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

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以上者,记录等第为A;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为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为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为D,D等第为不合格。

重复参加同一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其成绩按高者记入学业成绩。

四、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1.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考试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与准考证发放;(2)考点管理与考场编排;(3)组织编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4)组织考试命题,印制并分发试卷;(5)组织考试和考试监督;(6)评卷与统计成绩等工作。

2.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编场、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

(二)考试主要工作环节的组织与管理
1.命题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依据〘考试说明〙组织命题。

〘考试说明〙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教学实际编写。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应适应模块教学特点,难易适度,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强调对学生所学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

2.报名与考务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管理模式,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来源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现网上巡查。

考场编排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原则上要求在同一县区内各普通高中之间混编考场。

个别考点设置分散的县区,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实行校内
混编考场。

3.评卷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全省统一网上评卷,在各市设立评卷点。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答题卡的集中扫描,按各市考生数量分配评卷任务,各市按照统一评卷标准在本地进行网上评卷。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派遣信息管理人员、评卷质量检查人员,对各市评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评卷点的组织管理工作,选聘评卷教师,提供满足网上评卷要求的硬件设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个人凭考籍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务、评卷等工作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五、经费管理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需交纳考试费用,收费标准以及经费使用按省财政、物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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