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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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鲁招考[2012]10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字〔2012〕15号)、省招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12〕2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指导,以《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旨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使普通高中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

发展。

二、考试的主要功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强调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全面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通过逐步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高中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机制及教育质量的监控评价体系。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评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监测学校教学质量及检验学分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进行教学管理决策、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的重要依据。

(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是学生高中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重要依据。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试对象、内容、时间安排与成绩认定

(一)考试对象:

具有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考生。

(二)考试科目、方式与内容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无纸化

上机考试,其余科目均采用书面纸笔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涵盖各学科标准所规定的必修内容(模块)和部分选修内容(模块)。选修内容(模块)的考试范围由省教育厅根据我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实施情况确定。

(三)考试时间安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

考生参加同一考试科目的次数最多为3次,其中在校正式考试1次,重考1次,离校2年内参加重考1次。

正式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3科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7科安排在高二第二学期末。经省教育厅批准,个别进行课程调整的学校可以根据全省考试安排调整本校学生的参考时间。

重考时间:学业水平考试10个科目的重考统一安排在重考学生高三第一学期末。离校考生的重考跟随在校学生重考一起进行。

(四)各科目考试时间与成绩分值

各科目考试时间:语文为120分钟,信息技术为45分钟,其余科目均为90分钟。各学科满分成绩均为100分。

(五)成绩认定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记录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以上者,

记录等第为A;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为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为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为D,D等第为不合格。重复参加同一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其成绩按高者记入学业成绩。

四、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1.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与准考证发放;(2)考点管理与考场编排;(3)组织编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4)组织考试命题,印制并分发试卷;(5)组织考试和考试监督;(6)评卷与统计成绩等工作。

2.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编场、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

(二)考试主要工作环节的组织与管理

1.命题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依据《考试说明》组织命题。《考试说明》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教学实际编写。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应适应模块教学特点,难易适度,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强调

对学生所学知识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

2.报名与考务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管理模式,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来源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现网上巡查。考场编排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原则上要求在同一县区内各普通高中之间混编考场。个别考点设置分散的县区,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实行校内混编考场。

3.评卷管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全省统一网上评卷,在各市设立评卷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答题卡的集中扫描,按各市考生数量分配评卷任务,各市按照统一评卷标准在本地进行网上评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派遣信息管理人员、评卷质量检查人员,对各市评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评卷点的组织管理工作,选聘评卷教师,提供满足网上评卷要求的硬件设施。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个人凭考籍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考务、评卷等工作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五、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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