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修订)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劳动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加强对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购置、使用、检测、维护和更新等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购置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和职业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科学选择适宜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二)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三)价格合理、经济适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所购置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与从业人员的身体特点、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使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改动或随意丢弃。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淘汰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新和淘汰。
第十一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因疲劳、损耗、老化、变形或者其他原因已经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能发挥原有防护效果时,应当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妥善处理不合格或者过期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借用、转让、销毁或者以其他方式流通。
第五章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效果评价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制度,对所采购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评价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环境的改善情况、职工的意见反馈、职业病和职业伤害发生情况等。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程(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单位)所有劳动者(以下简称“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保障劳动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对劳动者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定义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与管理第五条用品配备原则企业应根据员工工作环境、作业内容和工种特点等,合理配备并提供适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用品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采购、配发以及维修等工作。
第七条用品采购企业应根据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科学选购劳动保护用品。
采购过程中,应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第八条用品配发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需要,合理安排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确保每位员工能够得到适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用品维修与更新企业应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损坏的用品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
对于超过使用寿命的用品,应及时淘汰并更新。
第十条用品使用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员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用品的有效发挥和员工的安全健康。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第十一条佩戴要求员工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拆卸、更改和弄脏,确保用品的正常功能。
第十二条用品保养员工应按照要求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保养,保持其清洁、干燥和完好,不得存放于潮湿和有化学腐蚀物的环境中。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3总则3.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3.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3.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4职责4.1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4.2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4.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防护用品管理要求5.1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5.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5.3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5.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5.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5.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5.7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6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6.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6.2工作服6.2.1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b)辅助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C)仓库保管,值班工人为____年一套.6.2.2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车间管理人员: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套;b)各单位(科室)管理人员____年一件上衣;c)管理干部,现场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件上衣.6.3防寒防暑用品6.3.1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为四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6.4毛巾,肥皂6.4.1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b)辅助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4.2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b)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厂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5其它6.5.1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____元.6.5.2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6.5.3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____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6.5.5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生产管理部审核后配备.____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7.1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7.2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生产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和管理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措施。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合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采购要求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个人防护用品和集体防护用品两大类。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等。
第四条集体防护用品主要包括防护围栏、警示标志、通风设备等。
第五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具备相应的认证和检测报告;(三)质量可靠、耐用、适用;(四)价格合理、公开透明。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统一的采购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一)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专员审核;(二)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三)组织评审会议,评选供应商并确定供应商;(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五)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发放,确保每个员工都能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发放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一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定期更换或更新,确保其功能和效果的正常发挥。
第十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或发放他人劳动保护用品,如有需要应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并记录。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一条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台账,记录每一件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和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每个工作场所应有专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维护,定期检查和清点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
二、凡在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施工作业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单位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保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保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四、劳保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完善劳保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保存期限应到工程完全竣工后。
以保证劳保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工程项目部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保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188)、《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保用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
七、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劳保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
八、工程项目部采购劳保用品时,应查验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报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采购劳保用品时,应当向劳保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有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保用品不得采购。
2024年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依据《____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为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明确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过程控制方法。
特制订____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范围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____厂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
标准未列入工种,按国家《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比照相近工种执行。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1、劳保用品的采购由厂部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
安全保卫科根据库存及使用情况每年____月底前制定下年度采购计划。
如有计划外特殊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安全保卫科审核,厂部批准后实施。
2、对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采购人员必须查验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保证相关文件,并保留复印件,例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技术、质量、生产管理情况介绍与实地考察验证记录。
—生产、营业经历与业绩记录、调查和审核报告等。
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3、与劳保用品质量合格的供应商或企业建立固定的供给关系,建立完善的采购记录。
三、劳动用品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保管、发放、回收和报废应做到以下几点:1、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的验收工作,应该由采购人员与安全员、仓库保管员、记账员共同进行。
验收合格,上述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库。
对于不符合采购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入库。
2、劳动保护用品应专库、专人保管。
仓库环境必须符合避光、洁净、干燥、防火、防腐蚀和防虫蛀等存放要求。
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仓储环境,避免库存劳防用品出现虫蛀、腐蚀、霉变等现象。
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仓库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3、劳动保护用品应单独立账、专人负责。
劳保用品发放应由记账员填写《出库单》,领用人、领用部门负责人和记账员签名后,由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根据防护要求的符合性,审批发放。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各种设备、用具、药品等物品。
为了促进劳动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劳动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现对这些标准及办法进行修订如下。
第一条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确定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在劳动者入职前完成,并在劳动者离职时予以回收或妥善处理。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环境及危害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设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1.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劳动保护用品的仓库应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分类储存并配备专人管理。
3.用人单位应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库存进行实时监控,做到及时补充和更新。
4.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指导,使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除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劳动保护用品及时维修、更换。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新1.劳动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注意正确保管和维修。
2.劳动保护用品的维修和保养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确保使用寿命和防护效果。
3.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使用寿命、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及时更换。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1.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的补偿和赔偿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未佩戴或错误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伤害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补偿和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修订过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确保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也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销售企业等相关方加大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管理的重视程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三篇)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提高劳动保护水平,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指的是对员工进行劳动保护所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具、防护装置、防护设施等。
第四条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发放和管理任务。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应优先选择具有合格资质的厂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应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风险评估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
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当登记记录,确保发放的全过程可追溯。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员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对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时予以更换。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应根据部门或岗位的不同确定具体的项目和标准。
第十条常见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面具、耳塞、防护眼罩等。
第十一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人人享有,公平合理;(二)按需分配,保证安全;(三)优质选购,确保效果;(四)有效制度,明确责任。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部门或岗位提出申请;(二)申请经上级审批后,由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人员分发;(三)员工签收劳动保护用品;(四)登记记录发放情况。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手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发放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员工的安全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五条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受损无法正常使用时,员工应及时向部门申请更换。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库存进行盘点,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补充工作。
第十七条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禁私自报废或向他人转让。
第十八条公司应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存放、保管、维护等操作规程,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和管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一、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注: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
(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1、工装发放标准(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2)、工服每年申报两次,2月份申报春夏季工服,8月份申报秋冬季工服。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以防范、控制和保护作用的设备、用品、药品和消防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更新和替换老化、损伤、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标准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按其用途和领域的不同,分为职业防护用品、生活防护用品和应急防护用品三类。
第七条职业防护用品是指用于特定职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场所中受到特定劳动危害的防护用品。
职业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生活防护用品是指用于劳动者在劳动现场以外的生活场所或普通生活中,防范和减轻常见伤害风险的防护用品。
生活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应急防护用品是指在事故、灾难或突发事件等非正常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和救护设备的防护用品。
应急防护用品应当符合相关应急救援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要求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工作,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定程序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和技术参数,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试验和鉴定,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者的使用权利和义务,强化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更换和报废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使用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六条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一)进入易燃易爆、易烧灼的生产作业场所工作的员工,应配备阻燃、防静电的棉布工作服、工作帽,禁止制发、使用化纤织物或不防静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在进入易燃易爆的生产作业场所工作的员工,应配备具备防静电性能的工作鞋;对于经常从事检维修工作的人员,应配备具备防静电、防砸性能的工作鞋。
(三)对于进入可能对头部造成冲击、挤压等伤害场所工作的人员,应配备安全帽。
(四)对于经常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应配备适于野外作业的登山鞋、有遮阳功能的工作帽、防昆虫手套;并宜根据需要配备太阳镜、水壶、背包、爬山手杖等野外工作劳动保护用品。
(五)对于进入具有噪声的作业场所,应配备耳塞,不便使用耳塞的应配备耳罩。
(六)对于从事低压带电作业的电工、电焊工,除正常防护用品外,可配备具备防穿刺性能的绝缘鞋、具备防电弧性能的绝缘服,电焊工可配备焊接面罩。
第七条为员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满足防护要求,不宜选用过高防护等级和过多防护功能防护用品,同时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并兼顾穿戴方便、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上岗操作。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印制有公司标志和名称。
第九条其他预防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的,呼吸防护用品、眼面部防护用品、手部防护用品、足部防护用品、躯干防护用品、护肤用品等,应根据劳动岗位差别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行业规定,定期配发。
第四章配备标准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按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业单位。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防尘口罩等各类劳动防护装备。
企业在根据实际情况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四条每个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种的特殊要求,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掌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技巧。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管理制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更新、发放等相关情况,并保留相应的凭证和证明文件。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种特点、岗位风险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
第十条企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企业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与生产企业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约定质量验收标准和购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调配和更新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其充足供应。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为相关岗位员工按关键控制点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员工在从事危险作业时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学到的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雇佣劳动者和自由职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于防止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和保护职工健康的各类设备和物品。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风险等级,合理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工作场所的特定特性和劳动过程的实际需求;(二)具备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功能;(三)适合职工的身材和工作习惯;(四)易于穿戴和调整,舒适度高。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职工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并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库存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库房应当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库存数量和品质。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职工使用情况和用品发放情况。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切实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一人一份的原则发放,并定期更换磨损或过期的用品。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报废制度,保证用品的及时更新和安全处理。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配备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详细版)
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进入公司工作场所的相关方。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戴、携带、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按照员工工作岗位、作业环境及作业特点,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公司应为员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回收、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员工的使用要求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调整、更换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员工应爱护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将劳动防护用品转借、损坏或丢失。
第十一条员工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更换。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十五条因员工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如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修订方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修订方案1. 引言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保障员工工作安全和健康所制定的重要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保用品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现对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2. 修订目的本修订方案旨在解决现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完善劳保用品的选择、购买、发放和使用流程,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3. 主要修订内容3.1 劳保用品目录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劳保用品的目录进行修订和更新。
新的目录应涵盖全面,明确列出每种劳保用品的名称、规格、用途和数量标准。
3.2 劳保用品采购制定一个明确的采购流程,确定采购人员、采购途径和采购标准。
采购时应注重质量和性价比,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并确保劳保用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3.3 劳保用品发放明确劳保用品发放的流程和责任。
应建立记录系统,及时更新和记录员工领取和归还的情况。
发放时应确保用品的完好和合规性,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
3.4 劳保用品使用与维护制定劳保用品的使用规范,包括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要求,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此外,还应制定劳保用品的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用品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4. 修订计划4.1 计划时间本修订方案计划于XX年X月X日开始执行,预计执行时间为X个月。
4.2 修订步骤- 第一步:召开相关会议,明确修订目的和内容。
- 第二步:针对现有制度的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提出修订方案。
- 第三步:征求各部门和员工对修订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订方案的细化。
- 第四步:制定修订实施计划,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人。
- 第五步:修订方案的推广和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和遵守新的管理制度。
5. 修订验收和评估修订方案的执行应定期进行验收和评估,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并对员工的培训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修订方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6. 结束语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修订是提升公司员工工作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
通过本次修订方案的执行,相信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改善,为员工提供更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2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劳动保护,确保劳动场所的安全和劳动条件的合理,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招用劳动者的单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用来保护劳动者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工具、设备和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备、防护服装、防护手套、防护镜片、防护面罩等。
第四条各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向劳动者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且保证与劳动活动的特定环境相匹配。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使用状态。
第八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当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擅自移除或者更改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档案,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记录、发放记录、维修记录、检查记录等。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以保证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配备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选择,确保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与劳动活动的特定环境相匹配。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当按照采购程序和规范进行,明确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并保留采购记录。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和用途,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及时提供给劳动者使用。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向劳动者提供适合其工作环境和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更换损坏或者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2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其使用和管理的有效性。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耳塞、防尘口罩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有效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检测。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符合标准、质量可靠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者的工作特点,合理确定所需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将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列入年度预算,并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记录在册。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应当免费发放给劳动者,并保证其数量和质量合理。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清洁。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当严禁私自改动、拆解或损坏。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有破损、失效或达到使用期限时,劳动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发现劳动保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当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停止使用。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测和报废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效果。
第十八条劳动保护用品在以下情况下应当被视为失效:丧失正常功能,无法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劳动保护用品达到使用期限时,应当予以报废。
第二十条劳动保护用品在检测或报废后,应当予以合理处置,防止对环境和劳动者造成污染和危害。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合理发放生产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劳保用品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发放劳保用品是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辅助措施,以达到防护目的。
二、批准使用防护用品的职工,按相应工作性质发给劳保用品,凡岗位变动或调离原单位的职工,不再享受原岗位的待遇。
三、劳保用品不得转卖,不得折合现金发给个人。
四、给个人的劳保用品:安全冒、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军大衣要妥善保管。
因丢失、被盗等原因申请补发者,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批准后方可补发,但必须按原防护用品剩余价值赔偿。
五、公用劳保用品(非消耗物品)因个人使用不当损坏的,必须按原防护用品剩余价值赔偿。
六、不得任意提高劳保用品标准,不得用高档商品代替一般防护用品,不得扩大发放范围。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所有。
附: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方法1 总那么为加强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平安与身体安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
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防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平安、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那么,结合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原那么2.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平安、安康的作用,在满足不同岗位需要的同时,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加大根本防护用品、工需防护用品的发放力度,合理使用防护用品费用。
2.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2.3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2.4员工不在岗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学习、外借、事、病、产假等离岗者〕。
2.5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劳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6工装要保持干净、整洁,其它防护用品要满足工作需要。
作业人员不得使用失去防护功能的防护用品,一旦失去防护工能,立即报废,继续使用视为违章。
3 管理职能3.1综合管理部3.1.1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及管理。
3.1.2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
3.1.3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管理。
3.1.4催促有关部门对职业安康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3.1.5负责组织公司员工安康检查。
3.2工程部3.2.1负责对现场治理措施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进展检查、监视、考核。
3.3经营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专项资金的提取划拨。
3.4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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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矿发〔2013〕41号
关于印发《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重钢安环发〔2012〕177号文《关于印发<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重集矿发〔2012〕84号文《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日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符合安全、有效、舒适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劳动防护技术标准》以及重钢安环发〔2012〕177号文《关于印发<劳保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重钢集团公司劳动防护技术标准清单》等相关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
四、职责
(一)安全环保科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实施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审核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计划是否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技术标准;
3.对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商资质、采购质量、发放和使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负责新增、变动和一次性发放劳保用品的审批。
(二)物资供应科
1.建立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检查、验收、保管、发放、报废等管理制度,并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2.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
3.确保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负责完善物流系统劳动防护用品对应的标识和编码。
(三)财务科
负责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资金。
(四)办公室
负责核定各单位定员和在岗劳务工、临时用工(注:指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人数。
(五)公司各单位
1.负责按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书面报公司安全环保科备案审核;
2.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使用和管理;
3.负责提出新增、变动和一次性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
五、工作程序
(一)劳保用品的审核、招标
公司纪委、监察、工会、物资供应科和安全环保科共同负责对大宗劳动防护用品的供货单位进行审核或招标。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保证
1.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劳动防护用品审核或招标时,确保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劳动防护用品营业执照;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属畅销品牌;
(2)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3)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4)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8)产品符合公司提出的质量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物资供应科在签订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合同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1)要求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
(2)提供实物样品作为验收时的比对依据;
(3)要求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4)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5)必要时对劳动防护用品作破坏性试验。
3.对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其生产单位应当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并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公司才能纳入招标范围,方可购买。
4.对提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三)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及保管
1.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入库之前,物资供应科必须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按供货单位在签合同前提供的实物进行比对检查,并作好相关检查记录。
2.已入库的劳动防护用品物资供应科应加强管理,不能因管理不善而影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和使用
1.各单位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认真检查核对所领用物品是否符合计划数量、质量要求;对特种(特殊)劳动防护用品,要核对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指标,产品外包装及产品是否完好。
2.各单位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教育职工按要求正确使用,发现问题要与物资供应科联系,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联系调换或退货。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1.坚持以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劳动防护用品耐用程度为标
准;贯彻劳动防护用品“该配置,必须配置”的原则,发放对象及使用时限见附件。
2.公司各单位按要求提出本单位各岗位、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雨衣、雨鞋等在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夏季工作服在每年三月十五日前;秋季工作服在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防寒服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报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科依据相关单位核定的各岗位、工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时限进行审核并备案。
3.安全环保科根据各单位工艺、设备、岗位和工种变化及设置情况,对其配置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规选用规则》(GB11651-89)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至少每四年组织对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技术指标、安全要求等进行调整和完善。
4.公司对每个职工按工作岗位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工作性质的区别,分别按照不同时限配发不同的夏季和春秋工作服以及防寒工作服,提供劳保鞋和其它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5.公司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岗位发放特种防护服(如耐酸服、防静电服等)。
6.在岗劳务工(工作时间满一年及其以上者)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报办公室核定人数后,按同岗位的正式职工配发标准书面报安全环保科审批,同时在公司物流系统网上申报后,由各单位在物资供应科领取后发放。
7.手套、围腰、防尘帽、防护面罩、口罩、防护眼镜、毛巾、
耳塞等低值易耗劳动防护用品,由各单位按工作性质确定领用数量和周期,报书面计划经安全环保科审批,同时在公司物流系统网上申报后由物资供应科配发。
8.对于未到劳动防护用品变更周期,但由于单位工艺、设备的改变,对劳动防护用品有特殊要求的,在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报安全环保科审批后交物资供应科配发,以保证工作的需要。
9.由于各工种、各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不一致,物资供应科应保持适当的各种(各尺寸)物资供应科库存量,以满足生产急需,并妥善保管。
10.鉴于机关科室人员对外接待和工作实际,由办公室、党群办、物资供应科、安全环保科共同核定相关人员配备职业装,其标准按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用和核定周期进行折算。
配发职业装的人员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应着装上班,并且折算期间不再发放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劳动防护用品除外)。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1.各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物资供应科为职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满足《重钢集团公司劳动防护技术标准清单》要求,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3.职工在领取使用过程中发现劣质劳动防护用品,应保留实物立即向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物资供应科反映,经物资供应科检查属实的应及时更换或补发。
4.因物资供应科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下降、污损等,物资供应科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予以完善;若是厂方质量原因,物资供应科应将其情况通报给供货厂方并按合同规定索赔。
5.各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6.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按规定进行教育和考核,并作好相关检查和考核记录。
对职工反映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物资供应科和安全环保科报告。
7.物资供应科对反映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检查核实,对产生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区别情况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安全环保科和相关单位;如是供货单位的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改进,对三件(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供货商要取消其供货资格。
8.安全环保科要不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违章行为
进行教育和处罚,并作好相关记录。
六、其他
1.公司临时聘用的劳务工、临时用工(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由用工单位报计划经办公室和安全环保科审核后由物资供应科配发临时工作服(或迷彩服)和低值易耗劳动防护用品;用工单位要教育、督促其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临时工作服的回收、保管及循环使用。
2.公安科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安科组织自购;并向集团公司公安处索取集团公司《公安系统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本管理办法的附件。
3.职工医院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医院组织自购,按医疗系统管理要求,制定出职工医院《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办法》作为本管理办法的附件。
附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对象及使用期限
抄送:矿业公司,西昌市安监局。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2013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