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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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说明书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说明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电话:************传真:************邮编:200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案号:01F20225442 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的委托,作为其主承销的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对发行人及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本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特别声明如下: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文一科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文一科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文一科技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2、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00694 _ 大商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694 _ 大商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编号:临2013-032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股份”、“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12日在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19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独立董事胡咏华、姜培维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孙广亮、陈平参加会议。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就公司拟向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管理”)发行股份购买大商集团、大商管理分别持有的商业零售业务类资产事宜,2013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股东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25,859,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发来的关于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提议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将发行价格从38.00元/股调高至53.00元/股,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完毕后将相应每股除息1元,前述价格最终确定为52.00元/股;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调整为共计93,935,768股,其中向大商集团非公开发行42,769,807股,向大商管理非公开发行51,165,961股;考虑本次发行特点和公司现金流情况,公司将不再进行配套融资)。

公司董事会对于大商国际提出的临时提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牛钢先生主持,会议经逐项审议,一致通过下列与发行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及2013年6月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3-027)、《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9),定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梅安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梅安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公告编号:2013-036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15日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全部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5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项议案尚待《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资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董事田涛为激励对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三佳科技股票代码:600520 公告编号:临2006—011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24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周松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选举周松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陈迎志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谢乐平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胡少清任采购物流总监,胡四海任生产技术总监,聘刘德云任公司财务总监,聘李祥华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胡少清: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胡四海: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刘德云: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李祥华: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以上人员简历及独立董事发表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意见见附件。

特此公告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1:董事长、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周松波先生,现年 39岁,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德国巴洛特大学客座教授。

1990年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研究生院国民经济专业;1994年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1995年起,分别被奔驰集团总部、西门子公司、云南红塔集团、大连实德等国内外大型企业聘为中国市场顾问和企业并购顾问以及国际项目顾问; 1996-2005年,担任周氏王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2003年获“首都五一劳动奖章”和“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2004年被评为“中华十大才智人物”;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

文一科技:关于收到有关补助的公告

文一科技:关于收到有关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24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有关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宏光窗业有限公司、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中发电气(铜陵)海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收到有关补助资金累计1,362,448.85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序号 获得时间 凭证摘要 补助金额 (单位:元) 收款单位依据及说明1 2020-01-17 分摊递延收益 171,189.17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 2020-02-25 分摊递延收益 171,189.173 2020-03-25 分摊递延收益 171,189.174 2020-03-25 分摊递延收益 171,189.1752020-05-21分摊递延收益 171,189.176 2020-05-22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73,987.00《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7 2020-05-25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3,069.00 中发(铜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8 2020-05-25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1,395.00安徽宏光窗业有限公司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9 2020-05-25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13,650.00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10 2020-05-25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29,160.00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11 2020-01-31 收开发区经贸工业转型升级资金202,700.00中发电气(铜陵)海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铜陵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2 2020-03-31 收开发区2020年度铜基地专项引导资金100,000.00《2019年度铜陵铜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13 2020-05-25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19,312.00《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14 2020-05-26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62,190.00铜陵三佳山田科技有限公司《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15 2020-05-25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疫情失业保险费返还1,040.00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小计1,362,448.8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上述各类补助资金共计1,362,448.85元,其中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影响额为1,362,448.85元,作为递延收益金额为0元,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额为1,334,136.92元。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九恒星 证券代码:430051 公告编号:2009-02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3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9点在中国北京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A12层公司第2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

会议由董事长解洪波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通过以下事项:一、 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该报告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年度经营计划》;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标准事项》;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公司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事项》,该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有权资产发明专利作为质押,向北京银行进行一年期流动资金类别借款,额度为3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并通过了《接受公司董事会秘书冯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董事会秘书的事宜,并决定聘任郭超群先生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郭超群先生简历请见附件1.六、 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以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9股红股、转增7.1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红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指导案例: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指导案例: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2年9月18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公司决议撤销;司法审查范围。

【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

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基本案情】原告李建军诉称:被告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佳动力公司)免除其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且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董事会决议。

被告佳动力公司辩称: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故董事会决议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建军系被告佳动力公司的股东,并担任总经理。

佳动力公司股权结构为:葛永乐持股40%,李建军持股46%,王泰胜持股14%。

三位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葛永乐担任董事长,另两人为董事。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包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等职权;董事会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才有效;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才有效。

2009年7月18日,佳动力公司董事长葛永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三位董事均出席,会议形成了“鉴于总经理李建军不经董事会同意私自动用公司资金在二级市场炒股,造成巨大损失,现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即日生效”等内容的决议。

该决议由葛永乐、王泰胜及监事签名,李建军未在该决议上签名。

【裁判结果】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5日作出(2009)黄民二(商)初字第4569号民事判决:撤销被告佳动力公司于2009年7月18日形成的董事会决议。

宣判后,佳动力公司提出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4日作出(2010)沪二中民四(商)终字第436号民事判决:一、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9)黄民二(商)初字第4569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李建军的诉讼请求。

600879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2020-12-31

600879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2020-12-31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公告编号:临2020-05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董事任德民先生、王亚文先生、宋树清先生、李艳华先生、赵学严先生、杨雨先生,独立董事鲍恩斯先生、张松岩先生、朱南军先生均亲自参加了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的议案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的议案。

航天时代飞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飞鸿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飞鸿公司拟以员工设立持股平台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并对其进行增资,有关情况如下:(一)航天飞鸿公司基本情况及实施股权激励的背景航天飞鸿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注册资本27,237.3344万元,其中公司持股81.64%,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航天时代”)持股18.36%。

航天飞鸿公司系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无人机系统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致力于先进无人机技术研发及以无人系统为载体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应用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航天飞鸿公司净资产值35,539.92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0,097.52万元,净利润3,093.59万元。

(注:由于航天飞鸿公司2019年正在申办业务许可证等原因,航天电子公司无人机业务2019年度大部分收入在航天电子母公司核算。

000630铜陵有色: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托格里特增资并增资铜冠格里塞的公告

000630铜陵有色: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托格里特增资并增资铜冠格里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1-05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托格里特增资并增资铜冠格里塞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铜冠格里塞有限公司(TG Griset,以下简称:铜冠格里塞)的综合竞争力,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托格里特投资有限公司(Togreat Investment S.àr.l.,以下简称:托格里特)增资1,000万欧元;增资后,托格里特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欧元对其全资子公司铜冠格里塞进行增资。

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托格里特100%股权,托格里特仍持有铜冠格里塞100%股权。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2021年8月2日,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托格里特增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一)托格里特1、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托格里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ogreat Investment S.àr.l.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1,847,045元注册地址:卢森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有托格里特100%股权。

经营范围:铜、铜合金、铝、及钢材的生产、营销和开发,以及与此类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投资、贸易等。

2、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托格里特总资产11,820.69万元,净资产-2,325.05万元,负债总额14,145.7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249.62万元,净利润-1,027.2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12-9-18∙【失效时间】∙【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26日第03版∙【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号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2年9月18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公司决议撤销司法审查范围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

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基本案情原告李建军诉称:被告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佳动力公司)免除其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且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董事会决议。

被告佳动力公司辩称: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故董事会决议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建军系被告佳动力公司的股东,并担任总经理。

佳动力公司股权结构为:葛永乐持股40%,李建军持股46%,王泰胜持股14%。

三位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葛永乐担任董事长,另两人为董事。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包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等职权;董事会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才有效;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才有效。

2009年7月18日,佳动力公司董事长葛永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三位董事均出席,会议形成了“鉴于总经理李建军不经董事会同意私自动用公司资金在二级市场炒股,造成巨大损失,现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即日生效”等内容的决议。

文一科技2023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文一科技2023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文一科技2023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2023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一)半导体塑料封装模具、装置及配套类设备产品,属于半导体行业的封装测试产业。

1、主要业务、经营模式等情况说明:(1)主要业务:设计、制造、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封测设备、模具、自动切筋成型系统、塑封压机、芯片封装机器人集成系统、自动封装系统及精密备件。

(2)主要产品: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模具、自动切筋成型系统、分选机、塑封压机、自动封装系统、芯片封装机器人集成系统、半导体精密备件等。

(3)用途: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生产过程中,封装成型所需多种设备。

(4)经营模式:根据目前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市场,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产品的经营模式。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5G、新能源、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智能交通、医疗电子以及消费类电子产品等应用市场的扩展和普及。

2、行业情况说明:(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中国大力推动集成电路行业发展,中国集成电路行业经过2023-2023年的爆发性增长后,2023年趋于缓和,处于稳步提升期。

(2)周期性特点:半导体市场周期性特点为4至5年一个轮回。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负责起草了《集成电路自动封装系统》行业标准、《集成电路塑封油压机》行业标准、《塑封模技术条件》国家标准、《集成电路自动冲切成型设备》行业标准、《集成电路切筋成型模具》行业标准、《集成电路成型模具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等,奠定我公司在本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提高了公司的影响力。

公司产品质量、规模、技术位于行业前列。

(4)各项主要业务所处的产业链位置:半导体制造后端。

(5)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关系及影响:半导体封测市场受上游芯片产能直接影响,芯片的供给能力制约半导体封装产能。

富仕三佳主要以生产塑封压机和自动封装系统为主,三佳山田以半导体塑封模具和切筋成型系统为主,居于同一行业,面对相同的客户,形成一条产业链,在营销组合和市场推广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动产抵押、欠税公告、经营异常、开庭公告、司法拍卖 六.知识产权信息:商标信息、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网站备案 七.经营信息:招投标、债券信息、招聘信息、税务评级、购地信息、资质证书、抽查检查、产
品信息、进出口信息 八.年报信息
*以上内容由天眼查经过数据验证生成,供您参考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天眼查接受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天眼查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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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负责人变更 (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 首席代表、合 伙事务执行人 等变更)变更 投资人变更 (包括出资 额、出资方 式、出资日 期、投资人名 称等)变更 市场主体类型 变更变更 高级管理人员 备案(董事、 监事、经理 等)变更 高级管理人员 备案(董事、 监事、经理 等) 市场主体类型 变更 负责人变更 (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 首席代表、合 伙事务执行人 等变更) 投资人变更 (包括出资
变更前内容
严宏
宋升玉、严宏、黄言勇 无
变更后内容
陈忠
变更日期
2018-08-27
陈忠、宋升玉、黄言勇
2018-08-27
100000018,100000003,100000022,100 2018-08-27 000020,100000023,100000021,100000 007,340000126,
1997-11-06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铜工 艺品经营部
2002-07-23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密模 具厂
1999-08-18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光异 型材模具厂

600520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有关补助的公告

600520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有关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公告编号:临2020—037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有关补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宏光窗业有限公司、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中发电气(铜陵)海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收到有关补助资金累计5,987,577.95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获得时间凭证摘要补助金额(单位:元)收款单位依据及说明1 2020-06-16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2020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156,600.00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铜人社秘[2020]52号关于开展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发放的工作通知2 2020-06-24 分摊递延收益171,189.173 2020-06-24收铜陵市经开区财政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0,000.00开企【2020】16号关于印发《经开区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4 2020-06-24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创新资金500,000.00皖财建【2020】560号安徽省财政厅下达“三重一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第一批)奖励资金的通知5 2020-07-10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稳就业保就业失业保险费返还44,392.40《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6 2020-07-24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博士后生活补助33,300.00铜办【2016】16号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实施意见7 2020-07-27 分摊递延收益171,189.178 2020-08-10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稳就业保就业补贴104,400.00关于增发2020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公示(第一批、第二批)9 2020-08-26 分摊递延收益171,189.1710 2020-09-02 收财政拨款转型升级款----技术中心200,000.00皖经信科技函【2019】932号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通知11 2020-09-27 分摊递延收益171,189.1712 2020-10-19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2020年制造强省建设精品安徽资金547,747.50皖财企【2020】109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0年制造强省(“精品安徽”央视宣传)资金(第二批)的通知13 2020-10-26 分摊递延收益171,189.1714 2020-10-26 收铜陵市财政补助---2020年度创新资金1,000.00铜科【2020】59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15 2020-06-18 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2020年稳定就业补贴132,000.00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铜人社秘[2020]52号关于开展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发放的工作通知16 2020-07-16 收财政局失业保险费返还37,314.20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肺炎疫情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意见》(铜政秘[2020]4号)17 2020-07-28 收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5”人才团队考核奖励100,000.00铜陵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陵市“1155"创新创业专项技术人才团考核管理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18 2020-07-31 收财政局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500,000.00区财函【2019】101号关于作好铜官区2019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市级承担部份发放的函19 2020-07-31 收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补贴47,300.00 区财函【2019】101号关于作好铜官区2019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市级承担部份发放的函20 2020-07-31 收安徽省财政厅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50,000.00铜科【2020】59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21 2020-08-13 收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增发2020年稳定就业补贴88,000.00关于增发2020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公示(第一批、第二批)22 2020-09-04 收财政局兑现工业转型政策奖补资金(小巨人)200,000.00铜经信中小企[2020]15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铜陵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知23 2020-06-30收省重大专项“新型高密度引线框架自动封装成型成套设备研发”(省财政拨款)1,000,000.00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

688033天宜上佳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688033天宜上佳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天宜上佳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83,584.1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54,386.9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67.14%。

企业当期新增借款总额为39,933.74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大项目,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7.78%。

企业当期经营活动不能实现现金收支平衡,需要依靠举债活动维持。

从现金流量表来看,企业借款的88.59%,已经用于弥补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亏损。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8,023.06万元,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5.49%。

但企业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经营业务自身不能实现现金收支平衡。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116,060.6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61,278.6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89.40%。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54.88%。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天宜上佳投资活动需要资金27,304.94万元;经营活动需要资金35,376.62万元。

企业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均需要投入资金。

导致当年企业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476.48万元。

2023年三季度天宜上佳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205.07万元。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32,476.48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93,108.35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32,476.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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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三佳科技 股票代码:600520 公告编号:临2009-030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7人,董事陈邓华先生、周松波
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书面授权公司董事朱胜登先生、张庆
联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已换届,因此对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适当
调整,调整后的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黄言勇 委员:陈兰志、陈迎志
2、提名委员会
主任:陈兰志 委员:陈秀生、黄言勇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唐国平 委员:陈秀生、朱胜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陈秀生 委员:唐国平、陈邓华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陈迎志先生任公司第四届经理层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经理层换届,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陈迎志先生任公司第四届经理层总经理职务。

陈迎志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新调整经营计划(2009.9.1—2010.8.31)》
公司力争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实现销售收入2.69亿元,净利润突破2000万。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三佳科技超经营目标激励方案》
公司根据“团队原则、效益原则、贡献原则”,以下达给各子分公司的净利润为基准,超过净利润部分,给予其经营团队20%的奖励。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现变更为:“精密模具研发和制造、智能电网自动化、电力成套设备、半导体塑料封装及设备、LED和LVD无极灯的生产、超高压高压变压器、精密工装模具、化学建材模具的制造、环保设备、环保检测设备、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设备的制造、注塑产品、冲压产品、电子基础材料制造;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成套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第四届经理层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决定经理层换届,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张志虎先生任公司第四届经理层副总经理,柳飞先生任公司第四届经理层财务总监。

两位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三位高管的个人简历
陈迎志,男,1964年11月出生,本科,2000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9月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起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年5月25日起至今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志虎,男,1973年12月出生,研究生,1996年11月至2000年3月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挤出模具厂技术科长,2000年4月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挤出模具厂厂长助理,2001年2月任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挤出模具厂第一副厂长,2001年8月任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挤出模具厂厂长,2006年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挤出模具厂厂长,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挤出模具厂厂长,2008年9月至今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兼任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挤出模具厂厂长。

柳飞,男,1966年2月出生,本科,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1989年7月至2001年10月在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财务部工作,2001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3月至2005年5月任上海裕隆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5月至2007年5月任安信伟光(上海)木材有限公司(美资)财务总部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5月任香港协鑫硅业控股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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