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试行)
社团联合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社团联合会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权利义务及活动范围,保障社团联合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我校各学生社团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协调、服务、创新,为我校学生社团提供一个交流、合作、发展的平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四条联合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理事会、监事会、各委员会及秘书处。
第六条理事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联合会开展工作。
第七条监事会是联合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联合会的工作,保障联合会各项工作的合规性。
第八条各委员会负责联合会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学术交流委员会、文体活动委员会、宣传推广委员会、对外联络委员会等。
第九条秘书处是联合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由各学生社团推选产生,监事会成员由学校团委提名。
第十一条理事会、监事会及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联合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联合会理事会、监事会及各委员会成员;(四)获取联合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三条联合会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联合会章程,执行联合会决议;(二)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三)积极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范围第十四条联合会的主要活动范围包括:(一)组织、协调、指导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二)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讲座等交流活动;(三)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资源;(五)宣传、推广学生社团及联合会工作。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五条联合会经费来源包括:(一)会员会费;(二)学校拨款;(三)社会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章程
社团管理章程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所有学生社团组成,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经费。
原则上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规章有关经费规定及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上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本章程的要求进行登记。
第八条各学生社团下属与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社团的主管机关,对各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指导、扶持和监督,并进行定期评估活动,归于社团联合会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九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去的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各类社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应遵守本制度章程具体相关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第十条社团成员及社团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成立社团应同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新社团应至少由20名以上同学发起。
学校社团联合会章程
学校社团联合会章程一、引言学校社团联合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致力于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和改善学校环境。
为了规范联合会的建设和运营,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目标1.促进学生组织发展:联合会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和支持各种学生社团的成立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指导。
2.加强沟通与互动: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合作,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与友谊,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3.推动公益活动:组织并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关注社会问题,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三、组织结构1.联合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等成员组成,负责整体协调和领导工作。
2.社团代表大会: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社团的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监督联合会的工作。
3.秘书处:协助主席团的日常事务处理和文件管理。
4.部门设置: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等,负责各自领域的具体工作。
四、联合会成立1.自愿参加:所有学校内的社团均可自愿加入学校社团联合会。
2.申请入会:社团应填写入会申请表,经过联合会审查通过后,即可正式成为会员。
3.活动守则:社团须遵守联合会相关规定,并积极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五、联合会权力与义务1.权力:联合会享有为社团提供活动场地、经费支持和宣传资源的权力,以及对社团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的权力。
2.义务:联合会应向社团提供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举办各类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为社团成员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六、社团运营与管理1.社团自主性:社团应保持自主性和独立性,发挥创意和创新精神,不受不合理的干预和限制。
2.年度计划:每个社团应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提交给联合会审批,并按计划执行。
3.考核评估:联合会将定期对各个社团进行考核评估,评选优秀社团,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七、活动策划与实施1.活动策划:联合会将定期组织和协调各类学术、文化和公益活动,社团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参与策划。
2.活动实施:社团应根据活动计划,组织并实施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广东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
广东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广东省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大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指由高校登记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由本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自愿组成,为发展成员共同兴趣爱好,实现共同志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本条例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均指校内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所在院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各级团组织和学联支持学生社团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及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五条高校团委是校内学生社团登记管理机构。
校团委及校团委授权的校内有关部门、机构、组织是学生社团的业务指导单位。
第六条未经广东省学生联合会许可,校外社会团体不得在校内面向学生成立分支机构,同时,学生社团也不能擅自成为校外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一)理论学习型学生社团,应以培养大学生对理论学习的兴趣爱好为目标,向大学生宣传科学的理论知识,加深他们对科学理论的认识和理解,让大学生学会用科学的理论去指导实践。
(二)学术科技型学生社团,应以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和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为重点,努力传播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形成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的良好校园氛围。
(三)兴趣爱好型学生社团,应以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帮助大学生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不断拓展大学生视野,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社会公益型学生社团,应以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奉献精神为任务,使大学生在参与社会服务中增强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的精神,促进大学生良好品格修养的形成。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第八条广东省学生联合会负责对全省高校学生社团进行宏观工作指导,定期对各高校学生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对全省性或跨校的学生社团进行登记管理。
大学学生社团章程草案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和行为,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设立理事会、理事会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
第六条理事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由社团负责人、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及部分社团成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办公室是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九条各专门委员会负责社团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文化艺术、体育竞技、志愿服务等领域。
第三章职责第十条社团负责人的职责:1. 领导社团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高效;2. 主持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3. 组织制定社团发展规划,确保社团可持续发展;4. 代表社团参加校内外的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责:1. 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2. 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3. 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4. 监督社团财务和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理事会办公室的职责:1. 处理日常事务;2. 执行理事会决议;3. 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4. 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本领域的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2. 指导社团成员开展活动;3. 收集和反馈社团成员的意见和建议;4. 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四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规章制度;2. 体现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3. 鼓励创新,注重实践;4. 保障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为了进一步促进XX大学学生社团的发展,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在XXXX年5月做出了成立“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团联合会)的决定。
为使社团联合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其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联合会的性质社团联合会是以在校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代表XX大学全体社团的整体利益,进行自我管理;并在全体社团的支持下,为各级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进行自我服务;充分发挥社团联合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利益,关心会员的成长,团结和带领全体会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和健康向上的第二课堂活动;不断提高全体会员的综合素质,为创建和谐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学校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振兴XX大学,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的宗旨XX大学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加强社团之间的联系,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创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以创新,服务,发展为其核心精神。
第二章社团联合会的功能与职责第四条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积极配合校团委对社团进行管理,协调、研究和决定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重要问题。
社团联合会的具体任务1、负责巩固、监督、评议学生社团及学生社团活动;2、协调各学生社团之间的关系,促进各学生社团之间的交流。
3、收集、了解学生社团活动的信息,交流经验,不断开辟学生社团的新领域;4、积极开展总结及调研工作,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不断探讨学生社团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子。
5、在校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研究和安排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的可行性方案和具体措施。
第六条社团联合会实行统招新,统收费,统证件为中心的三统管理制度。
第七条社团联合会积极与热心于高校社团活动的企业联系,为社团争取必需的设备与资金,社团的各类资源通过社团联合会实现共享。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响应社团的要求,广泛听取成员社团的可行性意见。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全校范围内积极地引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学生社团并自觉开展有关学生社团活动的,全校各级、各类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努力促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抓校园精神文明和社会实践为中心,配合学校开展校风、学风建设,广泛拓展学习领域,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活动,团结和引导学生社团为现代化建设和培养更多的“四有”人才而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在维护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学生社团和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切实有效地协调好学校、社团和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学校与学生社团之间真正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课外活动,并在活动中使广大学生能够增长知识、开拓眼界、陶冶情操、增强体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发展同各兄弟院校学生社团的友谊与合作,加强校、院级学生社团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并在学校和社会之间开启一扇门,让广大同学通过社团活动增进友谊、了解社会。
第四条“团结、联合、创新”为社团联合会精神。
第五条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对象是全校各级各类学生社团,各院级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任期为一年。
会长兼任校学生会副,并经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委、秘书长组成,各学院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直接进入常务委员会。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社团联合会设立秘书处、活动部、纪律部、宣传部及公关部。
其主要职责如下:秘书处:作为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本会的日常事务,如组织会议、财务管理、总结评估等。
纪律部:监督和检查各社团开展活动情况,对违法、违规的社团活动进行调查、管理,并协助社团联合会其他各部的工作。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大学学生社团的服务、监督和管理作用,进一步促进学生社团在各方面全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成立XX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并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与《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是受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管理组织机构,作为学生社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载体,其目标是服务于学校的广大社团及其成员,进一步规范其组织活动。
本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
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中心工作。
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
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原则。
第四条本会以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丰富校园文化为根本宗旨。
通过服务、教育、监督、管理和引导等手段促进大学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为学生社团活动创造广阔和规范的环境,维护广大学生社团的切实利益,及时、如实向学校主管机关反映学生社团的建议、意见和请求;推动XX大学校园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章成员单位第五条凡经XX大学正式批准注册的XX大学学生社团均为本会成员。
第六条会员在会员资格上一律平等,任何会员都平等地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享有参加本会各种社团活动的权利;2.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社联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并提出建议;3.有权参与本会重大事务的讨论与决策;4.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义务:1.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接受校团委和所挂靠单位的指导,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妨碍其它成员社团行使权利;3.维护学生社团集体荣誉,勇于揭发损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4.社团负责人须制定所在社团学期活动规划,并呈报主管部门。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模版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联合会名称为“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条宗旨本联合会的宗旨是: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促进社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个人发展。
第三条目标本联合会的目标是:建立多元化的社团体系和资源共享平台,提高社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社团建设和发展,提高广大大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
第四条组织形式本联合会为大学学生自主参与的组织形式,所有成员均为自愿加入,自愿退出。
第五条主管单位本联合会隶属于各大学的学生工作部门,并受其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成员资格和权利第六条确立成员资格本联合会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一经加入本校社团即可成为本联合会的成员。
第七条成员权利1.有权利参与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有权利申请参加联合会为社团提供的各种服务和项目。
3.有权利获得联合会的关心和帮助,并享受有关优惠和补助。
第八条成员责任1.应当遵守本联合会章程和各项规定。
2.应当积极参与本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和服务,并为联合会出力。
3.应当尊重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做到言行一致。
第三章领导机构第九条机构设置本联合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
第十条理事会1.理事会由联合会成员代表组成,职责为制定联合会的章程、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
2.理事会的主席由学校指派负责人任职,并由理事会成员推举产生。
3.理事会主席负责审核联合会的各项工作和决策,并实施决定。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1.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和秘书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2.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研究和决定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和任务,并对此进行协调和实施。
3.常务理事会根据联合会的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管理和服务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秘书处1.秘书处为联合会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2.秘书处的职责是负责联合会的各项服务工作,并为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提供必要的协助。
3.秘书处的主要负责人由常务理事会推荐,理事会批准后任命。
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一、引言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是一个致力于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培养学生领导力和提供学生服务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和明确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结构、宗旨、职责等方面的内容,以保证联合会的有效运行和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结构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由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秘书处和各个社团组成。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负责联合会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学生代表大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代表社团的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运行和协调,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三、宗旨和原则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个人发展和成长,提供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体验,并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联合会遵循公正、开放、自主、合作的原则,鼓励学生表达和实践自己的意愿和创新精神。
四、职责和权力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职责包括协调各个社团的活动,组织举办文化、学术、体育等各类活动,为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和资源支持。
联合会有权制定和修订章程,对社团进行评估和规范管理。
五、社团申请与管理学生社团必须向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方可成为正式社团。
社团需按照联合会的章程和要求开展活动,并及时向联合会汇报工作进展和财务情况。
联合会有权对社团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社团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活动策划与组织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鼓励社团自主策划和组织各类活动,同时也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支持。
联合会可以组织学生代表参与社团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促进学生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
七、资源共享与合作联合会通过建立合理的资源分配和分享机制,为社团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财务支持。
联合会鼓励社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活动,提高学校社团圈的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八、培训与发展高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致力于为学生社团成员提供专业培训和发展机会。
联合会可以组织培训课程、讲座和研讨会,提供资源和支持,以提高学生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广州大学学生会会议制度汇编
广州大学学生会会议制度汇编广州大学学生会会议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大学学生会的会议活动,提高其工作效率,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学生的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大学学生会的各级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常务会议等。
第三条学生会各级会议应本着公开、民主、权威、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全体会议第四条全体会议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全部成员组成,由主席团召集并负责会议组织。
第五条全体会议应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全体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报告、经费预算和审计、干部选拔和评议等。
第七条全体会议的决策方式包括表决、选举等,必须以过半数的成员赞成方可通过。
第八条全体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通知方式可以通过学生会内部通讯软件、微信等进行。
第三章主席团会议第九条主席团会议是学生会的日常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负责会议组织。
第十条主席团会议应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召开额外的会议。
第十一条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会日常工作安排、会议准备、活动策划等。
第十二条主席团会议的决策方式主要通过讨论和表决,必须以过半数的主席团成员赞成方可通过。
第十三条主席团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主席团成员,通知方式可以通过学生会内部通讯软件、微信等进行。
第四章常务会议第十四条常务会议是学生会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负责会议组织。
第十五条常务会议应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召开额外的会议。
第十六条常务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会工作计划、部门日常工作安排、活动策划等。
第十七条常务会议的决策方式主要通过讨论和表决,必须以过半数的常务委员会成员赞成方可通过。
第十八条常务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常务委员会成员,通知方式可以通过学生会内部通讯软件、微信等进行。
第五章会议程序第十九条会议应按照事先发布的议程进行,议程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大学生社团联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管理,促进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全校各大学生社团自愿组成的群众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服务、创新、发展,为会员社团提供交流平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联合会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会员社团的合法权益;(三)坚持依法治会,规范社团管理;(四)坚持服务宗旨,发挥社团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合会设主席团,负责联合会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七条主席团职责:(一)召集和主持联合会全体会议;(二)制定联合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审议和批准各会员社团的申请、变更和注销;(四)协调各会员社团之间的工作;(五)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联合会下设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一)秘书处:负责联合会的日常事务、文件处理、会议记录等工作;(二)组织发展部:负责会员社团的招募、注册、培训等工作;(三)活动策划部:负责联合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四)宣传推广部:负责联合会的宣传、推广、形象塑造等工作;(五)财务部:负责联合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报销等工作;(六)其他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凡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联合会活动的我校在籍学生,均可申请加入联合会。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联合会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联合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优先获得联合会提供的资源和信息;(五)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联合会章程,执行联合会决议;(二)积极参加联合会组织的活动;(三)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完成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学生社团联合会整改制度新网
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整改制度一、总则二、分则(一)第一章扣分内容(二)第二章需整改学生社团所须遵循内容(三)第三章申请恢复学生社团合法地位的考核制度(四)第四章需整改学生社团考核期的评分细则(五)第五章需整改学生社团成立与否的后续相关工作(六)第六章附则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整改制度一、总则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是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
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以来,团结全校学生社团,配合学校的发展规划,以“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秉承学生社团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针,引导学生社团向多元化健康方向发展。
我校现有学生社团79个,包括理论学习、学术科技、社会公益、兴趣爱好四大类,会员人数上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70%以上。
然而,随着学生社团数目的增多,有个别学生社团出现了人力资源浪费,会员利益遭到侵犯等问题,因此,为促进各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决定订立学生社团整改制度。
二、分则第一章扣分内容第一条学生社团触犯以下条例并扣分总数达44分时或者学生社团的扣分总数组成中满足秘书部达20分、人力资源部达15分、会员部达15分、宣传部达15分、财务部达15分、外联部达20分任其一条件时,学生社团将被列入需整改学生社团名单。
第二条学生社团在无法正常地进行学生社团的运作时,可向社联提出停办学生社团或注销学生社团的申请。
社联会视情况按程序地进行停办或注销该学生社团。
1.社联秘书部1)社联秘书部各种需交资料,迟交1次,扣1分,缺交1次,扣3分;2)社联要求学生社团各种需出席会议,缺席1次,扣3分,请假扣1分;3)学生社团未在三个工作日之前提交活动申请,1次,扣0.5分;4)在社联主办学生社团协办的活动中,学生社团在没有正当理由多次不服从安排或滋扰生事的,视情节轻重扣1-3分。
2.社联人力资源部1)没有按照规定时间递交合格会员花名册和干部通讯录的学生社团依照情况扣分:按时递交但资料不合格且不愿意修改的扣1分;迟交但资料齐全的扣1分。
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试行)
制度汇编(征求意见稿)2006年4月目录一、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3二、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8三、广州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审批制度———————————16四、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17五、广州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19六、广州大学“十佳社团”评比办法—————————————22七、广州大学学生社团换届(换任)程序及规定————————24八: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席位产生办法———————27九、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制度————————————29十、社团合并与取缔制度——————————————————35十一、附表————————————————————————38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直接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
第二条:社联的宗旨:本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方针,坚持“团结协作、携手并进”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活动,以各种形式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繁荣校园文化,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为培养跨世纪人才作贡献。
第三条:社联的任务1、负责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各学生社团,组织各学生社团活动;2、进行学生社团登记和注册工作,审批各学生社团工作计划,检查和督促计划的落实;3、协调沟通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为学生社团提供各种信息和活动机会,组织统一的联合行动。
组织竞赛和评优活动,开展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以加强对社会的了解。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进行。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社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根据《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在我校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可成为社联的成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社团重大事务的权利;(二)对社联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在章程允许条件下,自主开展活动的权利。
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草案)
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草案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是学生基于共同、正当的兴趣和爱好,为提高自身素质自愿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
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
第二条学生社团在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是学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机构,其秘书处设在院团委。
第四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院团委对学生社团进行宏观管理,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指导具体工作。
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机构与职权第六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职责(一) 负责全年度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工作,加强学生社团的组织建设;(二) 负责每年度学生社团活动的部署和安排工作,负责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的各项安排工作;(三) 负责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四) 负责学生社团的年度考评和奖惩工作;(五) 负责学生社团的年度财务审查工作;(六) 负责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工作;(七) 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换届选举工作;(八) 其他应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行使的权利。
第七条院学生社团联合下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纪检部、组织财务部、专业研讨类管理办公室、体育竞技类管理办公室、文艺娱乐类管理办公室、公益志愿类管理办公室、创业实践类管理办公室共计9第八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实行理事会集体领导的管理制度,各社团负责人是派驻理事会的代表。
第九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设理事,人员为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和社团负责人,社联主要负责人为常任理事,社团负责人为轮值理事。
理事会设秘书处,成员为院团委团干,负责对理事会常任理事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的职责:(一) 召开学生社团联合会会议,研究和安排年度工作;(二) 对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直接负责,执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决议;(三) 加强各学生社团日常的规范管理和制度管理;(四) 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登记、整改和注销工作;(五) 负责聘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并考核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六) 负责学生社团年度考评和奖惩工作,开展优秀社团评选活动;(七) 负责监督学生社团内部管理,监督范围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标志和印章的使用、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经费和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等;(八) 负责每年一届的社团文化巡礼。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社团社联管理工作规范章程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大学生为了满足生活、文化、社会、心理需要而自发筹备并经学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具有一定目标和活动规范的群众性业余团体组织。
为加强对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学校社团健康发展,特成立大学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并根据大学社团工作现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社联是大学大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是大学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校团委的指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校纪校规,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负责大学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条社联宗旨:丰富校园文化,打造品牌社团,服务连大学子,培养创新人才。
以为学生服务为根本,以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为基础,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有组织地规范各级社团活动,推动学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为建设教学研究性地方大学服务,为培养“两会一能”人才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学社联的基本任务是:(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二)依托社团这一载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把我校建设成地方科研教学型大学而奋斗;(三)充分发挥社团群众性、参与性强的特点,使其成为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扩大求知领域,锻炼交往能力,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阵地;(四)联合、协调、管理和服务于学校各类各级社团,以活动为平台,以晋级制度为手段,以精品建设为载体,促进大学社团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及注册第五条宣布成立的社团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申请成立的社团必须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有利于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
(二)社团申请人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社团工作,愿意为社团,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专业学习成绩较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申请人必须是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及研究生。
1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学生社团联合会概述第一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地位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领导并服务于我校各个学生社团,是与校学生会并属于校团委直接管辖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职能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我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具有领导与监督各学生社团的权利,还应履行引导和服务社团发展的义务;具有在各学生社团贯彻实施校团委各项指示的职责,还应发挥传达广大社员心声的功能。
第三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效力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各学生社团的上级组织,对各学生社团具有监管的效力,有权对各学生社团的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统一审批与监察;有权对不负责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罢免,对各学生社团招收新会员进行统一安排;有权批准成立新社团,审核取缔旧社团;有权代表我校所有学生社团参加外事活动;有权组织我校所有学生社团社员。
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成第一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体系学生社团联合会以理事会的形式构成组织体系。
全体理事会为学生社团联合会最高权利组织,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常务理事会为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务活动组织,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学生社团联合会最高决策组织,设理事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
第二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职能部门为保证学生社团联合会日常活动的开展,现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纪律监督部,志愿者服务部。
第三章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第一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及职能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最高决策组织,一般由理事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共四名成员组成。
理事长:全面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
副秘书长:负责监督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协助理事长并分管学生社团联合会职能部门工作。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并分管学生社团联合会职能部门工作。
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
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高等学校学生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科技创新、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
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在籍、专科生、研究生及成教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团体,是我校学生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所有学生社团接受校团委及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校团委授权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校学生社团管理机构对社团进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发起、成立、注册、招新第五条社团的发起成立必须符合本条例的规定,报经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审批,并报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登记成立。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且发起人员需有一定的相关特长、经历和经验。
(二)成立的社团必须挂靠某院系分团委并由其分团委书记分管;(三)社团必须聘请若干名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或知名学者、专家、教授担任指导教师;(四)设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五)筹备组应完成起草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的内容应包括:1社团的名称、宗旨和主要任务;2、社团活动范围;3、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4、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权力及议事规则;5、社团主要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6、会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7、财务制度的管理方法;8章程修改的程序;9、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有明确的活动范围且不与法律和校纪校规相抵触;(六)社团的成立具有可行性,社团设立申请书应对社团成立做岀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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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征求意见稿)2006年4月目录一、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3二、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8三、广州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审批制度———————————16四、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17五、广州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19六、广州大学“十佳社团”评比办法—————————————22七、广州大学学生社团换届(换任)程序及规定————————24 八: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席位产生办法———————27九、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制度————————————29十、社团合并与取缔制度——————————————————35 十一、附表————————————————————————38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团委直接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
第二条:社联的宗旨:本着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方针,坚持“团结协作、携手并进”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地开展活动,以各种形式丰富学生的第二课堂,繁荣校园文化,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为培养跨世纪人才作贡献。
第三条:社联的任务1、负责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各学生社团,组织各学生社团活动;2、进行学生社团登记和注册工作,审批各学生社团工作计划,检查和督促计划的落实;3、协调沟通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为学生社团提供各种信息和活动机会,组织统一的联合行动。
组织竞赛和评优活动,开展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以加强对社会的了解。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进行。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社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根据《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在我校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可成为社联的成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参与讨论和决定本社团重大事务的权利;(二)对社联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在章程允许条件下,自主开展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三)管理好本社团成员,并接受社联监督。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社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是社联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社联理事长提议,并得到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二)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三)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四)学生社团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审议社联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议社联的工作方针与任务;3、修改和通过社联的章程;4、选举产生社联理事会。
第十条:社联理事会是社联在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
(一)社联理事会由当选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一年。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二)社联理事会每届任期内至少应举行三次全体会议;(三)社联理事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四)社联理事会全体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五)理事长认为必要时,对于需由社联理事会决定的个别事项,可以召集社联理事会开会议决。
(六)社联理事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七)社联理事会的职权是:1、在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讨论和决定社联有关工作,制定社联的各项工作条例;2、筹备和召开学生社团代表大会;3、负责学生社团干部的管理及培训工作;4、选举产生社联常务理事、社联理事长。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由社联理事会选举产生,具体分工管理社联工作。
第十二条:社联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
(一)社联理事长在常务理事中产生,实行驻会制度;(二)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在学生社代表大会和社联理事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社联的重大事项;2、筹备和召开社联理事会会议;3、提议讨论任免社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4、审议和批准社联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5、审批及监督社联及各社团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三条:社联下设秘书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外联部、宣传部、网络资源部、信息与编辑部等常设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社联各职能部门部长由理事长、常务理事提名,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干部在职期间表现由秘书处备案,并定期向校团委及其所在院系汇报。
第四章学生社团第十六条:凡是我校全日制学生,根据兴趣、爱好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均称学生社团。
禁止成立地域性的同乡会类型组织。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成立的基本条件:1、须具备明确的章程,规定其名称、宗旨、性质、任务、组织原则、组织机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活动规范等,要有成员10人以上,聘有指导老师、专家指导社团工作;2、须有利于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3、必须在社联登记注册,并成为其社团会员,接受其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新学生社团成立,必须成立筹备小组,向社联申请,报校团委审批备案,学生社团经校团委审批,在社联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十九条:各学生社团必须在每年的指定时间内到社联注册登记,否则当自动解散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聘请指导老师或顾问,须由该社团向相应团组织报批,后报社联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会员证,印章的制作:(一)学生社团会员证必须经过校团委和社联批准,并由社联监制,备案;(二)学生社团不得擅自刻印公章,必须统一使用“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印章。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的解散,必须遵照《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向社联申请,经校团委批准,并向全校公布。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经费:(一)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行解决,必要时可向社联提出申请;(二)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只能用于正常的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干部:(一)学生社团干部指社联干部,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二)社团干部享受学生干部待遇;(三)社团干部必须做到: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热心社团工作,愿意为社团,为同学服务,并有足够的能力负责起社团的工作;3、专业学习成绩较好,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4、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学习与工作,奉献与索取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报刊管理。
(一)社联及各学生社团办报纸刊物,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具备办报刊的基本条件,并正式提出申请,由相应的团组织审核报学校宣传部审批,后上报校团委备案;(二)经批准出版发行的社团刊物,组稿后必须由指导教师或顾问审阅并送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印刷发行。
发行范围限于校内。
第五章奖惩第二十六条: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对在社团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社团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集体和个人,社联有权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二十八条:《广州大学学生社团奖惩条例》由社联理事会制定并负责实施。
第六章公章使用细则第二十九条: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设有落款为“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一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授权使用。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广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做出任何违法行为,否则一律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第二条所有学生社团均应以“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为目标,努力为会员及广大同学提供各类型具有学生社团特色的活动,各学生社团组织之活动,应兼备教育性及趣味性,要有鲜明健康,符合学生社团自身性质的主题,在学校团委指导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协调下,以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课余生活为宗旨,统一步调,统一方向,努力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具有更多锻炼机会的第二课堂。
第三条任何学生社团活动须提前书面申请,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四条认真学习《条例》,并确定依照条例的规定举行活动,否则学校有权对违反《条例》的学生社团或个人追究责任并做出处罚。
第二章学生社团成立程序及规定第五条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学生社团:1、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利于三个代表实施的,不利于学校的建设发展的;2、危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3、妨害社会安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4、不利于师生员工团结的,阻碍校园治安管理的;5、搞同乡会一类活动的;6、其他不符合学生社团成立要求的。
第六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人数,并组成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发起小组;2、制定学生社团章程;3、有学生社团名称,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4、有开展活动的能力;5、有一名以上的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指导老师必须是本校的在职教师。
第七条发起小组由不少于十人的发起人组成,发起人必须是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及研究生。
在发起人中必须确定主要发起人三至五名。
主要发起人必须符合《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有关学生干部的规定,主要发起人应在两个院(系)以上;每位主要发起人必须经过其所在院(系)团委的同意,并附意见书。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依照《广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学生社团章程,章程应当说明下列事项:1、学生社团名称;2、学生社团的宗旨、任务及活动范围;3、会员资格的获得与取消;4、会员权利与义务;5、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6、会费的缴纳、经费的来源与管理使用;7、办公或联系地址;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申请学生社团发起小组应当制备发起人名册及主要发起人情况说明书(每人一份)。
发起人名册必须记载以下事项:1、发起人的姓名、性别、所在院(系)、专业、班级、住址、联系方式;2、发起人个人简历,学习等方面情况。
主要发起人的情况说明书必须记载以下事项:1、发起人的姓名、班别、所在院(系)、专业、住址、联系方式;2、主要发起人个人简历、学习等方面情况;3、所在院(系)团委意见;4、其他所需记载的事项。
第十条发起小组在广州大学申请成立注册,必须向常委会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必须包括以下文件:1、由主要发起人签名的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2、学生社团章程;3、发起人名册,主要发起人情况说明书;4、年度工作计划及长期发展规划;5、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一条申请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办理一切申请手续,此期间组织人可开始筹划学生社团事宜,但不得有任何实质性活动包括宣传、招员及举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