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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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比较分析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比较分析
制 权 ,而 是 在 各 自相 应 的 持 股 比 例 下 享 有 权 利 和 承 担 风 险 ,
并 后 被 合 并 企 业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 且 包括 被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前 而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包 含 被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合
据 新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 企 业 合 并 的 两 种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权 益 结 合 法 和 购 买 法 , 其 会 计 处 理 的 差 异 及 其 产 生 的 对 从
影 响 等 方 面 进 行 比较 分 析 。
关 键 词 :企 业 合 并 :权 益 结 合 法 ;购 买 法 中 图 分 类 号 :F 7 . 2 52 文 献 标 识 码 :A
誉或 负商 誉 : 于 初始 确认 的商誉 , 当 以其成 本扣 除累计 对 应
所 谓 权 益 结 合 法 , 是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的 股 东 联 合 控 制 它们 就
全 部 或 者 实 际 上 是 全 部 的净 资 产 和 经 营 活 动 , 以继 续 对 企 业 合 并后 的实体 分享利 益和 分担 风险 的企 业 合并 。所谓 购 买 法 , 是 通 过 转让 资 产 、 担 负债 或 发 行 股 票 等 方 式 , 一 个 就 承 由
企 业 ( 买 企 业 ) 得 另 一 个 企 业 ( 购 买 企 业 ) 资 产 和 经 购 获 被 净 营活动的控制杈 的企业合并 。
二 、 益 结 合 法 与 购 买 法 会 计 处 理 的差 异 分 析 权
减值 损 失的金额 计 量 ; 于初 始确 认 的负商 誉 , 当对 取得 对 应 的被 购 买 方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负

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会计后果对比分析

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会计后果对比分析

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会计后果对比分析按照控制主体在实现合并前后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上对于这两类企业合并分别采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进行处理。

不同的处理方法所带来的会计后果不同,本文将针对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谈谈它们所带来的会计后果。

标签: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购买法会计后果一、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应用情况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做了新的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

权益结合法的本质是同一个集团内部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合并成本及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按账面价值入账,合并中不形成新的资产和商誉。

购买法的本质在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相当于在进行资产的买卖交易,一般以市价为基础,交易价格相对公平合理。

因而,在购买法以公允价值为入账基础。

二、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比较1.合并成本的确定。

权益结合法下合并成本直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来确认。

购买法下的购买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入账基础。

权益结合法下,交易是在集团内部完成的,不是对外购买或者销售,因而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购买法下,企业合并是一种公开市场上的交易,是资产的一种买卖行为,因而,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按重估价入账。

3.是否确认商誉。

权益结合法下合并方合并成本和并入的资产负债均是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差额部分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确认商誉。

购买法下,合并成本大于所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

其中,控股合并体现在合并报表中,吸收合并体现在购买方账簿和个别报表中。

4.是否合并并购前的留存收益。

权益结合法下,应将参与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转入合并后企业个别报表(吸收合并)或合并会计报表(控股合并)中。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思考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思考
维普资讯
宜宾学 院学报
20 年 3 02 月
企业舍j j } 会计处理方往的 艘与g考
谢 丹 袁 洪斌
重庆 40 1) 0 76 ( 南农 业 大 学 经 济 贸易 学 院 西
摘要 : 企业告 并存在坤 妥涪争权益联营法两种奇计处理方法 . 它们 两者之间存在 昔焱 多羔畀 . 企业告 井 究竟应 采用何升 北理
下几方面:
务分析 与比 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应披露有关企业合 较,
并的 重要信息。在购买法下, 在合并发生的当 期购买 企业需要揭示的信息 包括: 企业合并所运用的 会计方
法; 被并企业经营成果列入购受利润表的起讫期限; 被
l 、 资产及所有者权益。由 影响 于购买法要求购受 企业接购受资产的公允价格记帐, 而权益联营法保持 原 有的计价 基础, 帐面价 以 值并人, 即具有各自 不同的 计价基础。 一般情况下, 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要高于 其帐 面价值, 因而. 购买法下 合并后的资产往往 要高于 权益联营法。在购买法下, 无论是用支付现金 的 方式还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来取得被并企业的, 合 并后的股东权益即为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在权益 联营法 购受企业 下, 在记录 合并业务时. 并不按被并企 业的股本、 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项 目的帐面数记帐, 而是按换出股票的面值和股票溢价发行收人记帐. 被 并的留存收益通常直接加到购受企业的留存收益。
— —
相互持股、 台并的情况 日益增多 . 随之而来的是企
业 合并的两 种会计处理方法——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 亦成为了争论的热点, 如权益联营法是废止还是继续 保留, 若保留, 其适用条件又该如何诸如此类的问 题。 对于企业合并, 究竟应采用何种方法, 前尚仍存 企业 目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_胡博文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_胡博文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_胡博文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和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

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合并方案的实施日为合并日,合并截止日之后的各方企业停止单独编制财务报表,合并后的一方企业继续编制财务报表,合并前的历史财务报表不再有实质性意义。

在合并日,各方企业的资产、负债、应收应付账款、所有者权益等项目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为基础,按比例合并为合并后的一方企业的财务报表项目。

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合并方案的实施日为购买日,合并截止日之后的各方企业继续单独编制财务报表,合并前的历史财务报表仍有实质性意义。

在购买日,购买方企业对被购买方进行全面评估,计算购买额、商誉,并将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按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确认为购买方的财务报表项目。

对比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主要优点在于可以更好地反映合并日各方企业的财务状况,合并后的财务报表更符合实际情况。

它体现了合并日各方企业的整体效益,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而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则侧重于对被购买方企业的评估和核算,更加注重购买方对被购买方企业的控制程度和商誉的计算。

然而,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在合并日时将各方企业的财务报表按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合并,可能导致一方企业财务信息被低估或高估,从而影响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准确性。

与此同时,由于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将各方企业的历史财务信息忽略,可能使投资者难以比较和评估合并前的经营状况。

总之,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和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选择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取决于具体合并的情况、目的和投资者的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财务报表准确性、信息比较和评估的便利性等因素,灵活运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结合其他财务信息,全面了解合并企业的财务状况。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研究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研究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必须符合准则的规定和限制条件, 如不存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等。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指不同母公司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的合并。这种 情况下,母公司没有控制权,无法将被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纳入其财务报表中。 因此,母公司需要购买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这种方法可以反映企业合并的经 济实质和市场价值,同时能够反映被合并企业的真实价值。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的选择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在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主要受到法规和准则的限制。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 结合法进行处理,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处理。因此,在选 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时,首先要确定企业合并的性质。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3)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购买法下,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被注销, 而合并成本与注销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将计入商誉或损益。权益结合法则将被合 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纳入合并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较大。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4)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购买法下,由于需要支付对价给被合并企业,因此 可能导致现金流量的减少。而权益结合法则不需要支付对价给被合并企业,因此 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 研究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
理方法的选择
目录
01 一、购买法与权益结 合法的比较
03 参考内容
02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 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采用不同的方法对购并企业的财务状摘要况、经营成果均会产生不同影响,我国应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根据购并业务的实质,合理选择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关键词: 企业合并; 购买法; 权益结合法; 合理选择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1999 年 4 月美国取消使用权益结合法,在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引起很大争论, 但最终是否会影响到我国企业合并》《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呢? 为此,本文将从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方法的经济实质、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对当年及以后经营成果的影响等进行比较分析。

以便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做出现实选择。

3、两种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对财务状况影响不同。

购买法是建立在非持续经营基础上进行会计处理,母公司的资产按合并日的账面价值入账, 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入账,购买成本与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 同时子公司在合并日的留存收益不并入母公司的留存收益,在合并报表时予以抵销。

而权益结合法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基础上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均按账面价值入账,子公司在合并日的留存收益也一同并入。

4、两种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对损益的影响不同。

购买法下合并方期末计算的损益,除包括自己本年实现的损益外,只包括被并方自合并日起所实现的损益。

权益结合法下, 合并可以看作是自始合并, 其年度损益包括参与合并各方全年所实现的损益。

由于权益结合法的资产价值较低,又没有商誉的摊销,故权益结合法下的报告收益要高。

另外, 权益结合法下资产按账面价值计价,而账面价值通常又低于公允价值,故合并企业可以通过出售这些资产以增加合并后的年度利润。

可见,权益结合法比购买法在损益表上反映出较多的利润。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可以看出,从理论基础和会计处理看,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两种互斥的方法,其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评析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评析

告,宣称与控股股东 TL C 集团签署 《 合 并协议》控股股 东TL , C集团将以换股方
式吸收合并 T L通讯并实现整体上市 。 C 根据 公告 ,奉次合 并的 内容 主要有 四 点: ( )根据 《 1 公司法 的规定,集团 公司 以吸收合并方式合 并 T L C 通讯 。合 并完成后 以集 团公司为存续公司,T L C 通讯注销 独立法 人地位 。 ( 2)公司在 向公众 投资人公开 发 行 股票 的同 时,以 同样 价格作为 合并
购买 法是将 企业 合并性 质视 为某

企业 购买其 他企业 净资产 的一项 交
易,该法 认为 企业合 并都 是经过讨 价 还 价 的公平交 易的结 果,尽 管有 时以
股票为 代价取 得被合 并企业 ,那 也只
是改 变 了支付代价 的形式 ,购 买企业
的净 资产与 一般 的商品购 入业务 并无 实质 上的 区别, 而权益集 合法 是将企 业合 并视 为企业 间通 过股 权交换 ,是 股权 融为一 体, 实现参 并各方经 济资
1 案例背景: 、
源的联 合 以形 成一个 新的 更具竞 争力
的主体 ,继续 共 同分 担合 并后 主体的 收益和 风险 。正是 因为购 买法 与权 益 集合 法对 企 业合 并性 质 的 不 同认 识 , 它们对 企业合 并的 会计处理 自然也就 不同,主要 区别如下 : 1 、权益集合法建立在 持续经营假 设的基 础上 ,其资产 负债 仍按账面 价 值计价 ; 而购买法建立 在非持续经营假

设 的基础上 ,要求 按公允 价值 记录取 得 的被合 并方资 产和 负债 ,合 并成 本
超过 取得 的净资产 公允价 值的 差额记
入商誉 。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思考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与思考
并年度 以后进 行摊销 、 折 旧或 者减值 处理 , 并计 入 当期损
资产均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入账 。在物价上涨等诸多情况 下, 被合并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大于原账面价值 , 因
为成本 法下 , 其强 调 的是一 种交 易行 为 , 即合并 方所 获得
益。这样便会影响到利润表。在权益法下, 被合并方在合
第2 0 1 3年 第 2 期 ( 总第 4 1 5期 )
商 业 经 济
S HANG YE J I NG J I
No . 2, 2 01 3 To t a l No . 41 5
[ 文章 编 号】 1 0 0 9 — 6 0 4 3 ( 2 0 1 3 ) 0 2 — 0 1 0 3 — 0 3
权益法 成本法
响现金流量表 ,合并方支付给被合并方的合并对价会产
生现金 的流 出量 ,而合 并方 获得 的净资产 会产 生现金 的 流入 量 ; 权益 法认 为企业合 并是 合并各 方权 益的联合 , 不
企业 合并 中取 得的净 资产或 股权按 照账 企业合 并中所取得 的净 资产按 照公允 价 面价值确定 值确定 不存在溢价 超过账 面价值的溢 价被摊 销用 以降低未 不存在商誉 来的收益 被合并 方的 留存 收益 和当年净 收益 结转 购买成本 与取得 的净资产 公允价 值的 差 到合并方 额确认为商誉 按照合 并后会计 政策 追溯调 整以前 年度 被合并方的留存收益不结转到合并方 的会计报表 不需要词整企业合并以前年度会计报表 合并时发生的费用 ( 直接费用 、 间接 费用 ) 合并时发生的直接费用计人购买成本 在合并当期确认为 当期损益 间接费用作为当期损益处理 同权益 法一致
涉及现金的收付 , 即不会影响现金流量表, 而合并现金流

会计实务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探讨

会计实务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探讨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的探讨一、企业合并会计的两种处理方法目前,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为国际上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核算方法。

购买法视企业合并为购买全部净资产,因此需要改变会计计价基础。

权益结合法视企业合并为权益的联合,因此保持原有的会计计价基础。

由于两种方法所依据的理论不同, 因此必然导致会计处理方法上存在差别。

1、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涵义。

权益结合法是指将企业合并视为参与合并各方所有者权益的结合,双方的资产负债均按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全部并入其当年收益。

权益结合法下,合并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可以简单转入合并后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也不确认其他资产和负债。

会计计价基础不变,合并日资产负债表按账面价值计价,按并入净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在这种方式下不存在商誉的确认问题。

购买法是指核算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行为。

收购方在收购对价中以现金或其他资产等购买被收购方的资产和负债。

要求购买方企业按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企业合并成本超过所获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作为商誉,在规定年限内分期摊销。

2、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特点。

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来看,由于权益结合法按历史成本反映合并后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信息的可靠性较高。

从会计实务上来看,权益法要比购买法简便,易于操作和掌握。

权益结合法的特点主要包括:第一,参与合并的各企业,所有权益继续不变且原有会计基础保留,按照账面价值反映资产和负债;第二,参与合并各企业整个年度的留存利润均应并入合并后的企业当中;合并公司的收益包括各成员公司在合并当年的整个财政年度的收益;第三, 若参与合并各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则应予以调整,以保持合并后会计方法的一致性。

购买法的特点主要有:第一,如果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地位,购买企业收到的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企业的合并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第二,实施合并的企业,应该按其成本进行核算,该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第三,从购买日起,被合并企业的经营成果应该合并到购买企业的损益表中,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转到购买企业中。

企业合并中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分析

企业合并中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分析

企业合并中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分析[摘要]权益法和购买法是两种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主要阐述了权益法和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流程以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并分析了我国新会计准则同时采用这两种方法的原因。

[关键词] 权益法;购买法;企业合并一、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①。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形式,同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要遵循市场理念,合并方要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双方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营业外收入。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会计准则虽然没有确指,但实际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那么这两种方法对企业合并报表的编制究竟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本文以下将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权益法和购买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例:假设甲企业2008年6月1日以银行存款1 000万元收购乙企业100%的股权,乙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多100万元,其他均相同。

甲乙企业2008年6月1日合并前的简易资产负债表见表1。

1.权益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甲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会计处理为:(1)借:长期股权投资800资本公积200(假设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足够冲减)贷:银行存款1 000;同时为了编制合并报表甲企业还应当做如下调整、抵消分录:(2)借:所有者权益(乙企业) 80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 800(3)借:资本公积500贷:留存收益5002.购买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甲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会计处理为:(1)借:长期股权投资1 000贷:银行存款1 000同时为了编制合并报表甲企业还应当做如下调整分录:(2)借:资产100贷:资本公积(乙企业) 100(3)借:所有者权益(乙企业) 900商誉10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1 0003.合并日两种处理方法的对比从表2和表3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权益法和购买法对企业合并日合并报表的产生的不同影响。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作者:白露珍来源:《财会通讯》2012年第03期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SFAS141)《企业合并》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3)《企业合并》都明确规定企业合并应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种情况做出了不同的会计规范。

本文拟在比较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基础上,阐释了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现行规定,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产生及发展(一)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在美国的发展在美国,权益结合法要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当时企业合并大多发生在有很强联属关系的企业之间,参与合并企业原有资产用途等不会发生改变,也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1943年联邦能源委员会(FPC)在一个企业合并案例中,正式提出了“权益结合法”概念。

20世纪40年代中期,为了实现分享收益,共担风险,合并前企业的股东往往通过股权的交换和联合来实现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实质是权益的结合。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的形式和内涵发生了变化,合并前企业间不再存在紧密联系,合并也不一定体现为权益的结合。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法应运而生。

1950年,会计程序委员会(CAP)颁布了会计研究公报第40号(ARB40),区分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并对权益结合法提出了四个应用标准。

之后权益结合法的使用标准不断被修改。

随着企业合并的不断增加,在权益结合法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也招致了很多批评。

批评主要来源于权益结合法会提供利润操纵空间以及权益结合法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具有决策有用性。

于是,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1970年发布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Opinion 16),为权益结合法的使用规定了12项限制条件,并规定必须完全符合12项限制条件才能使用权益结合法,否则应使用购买法。

论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论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并形成一个报 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 企业合并分 为同一控制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一 控 制 下 的企 业 合 并 。 处 的 合 并 , 是 法 律 此 不 意 义 上 的 合 并 , 是 经 济 意 义 上 的 合 并 。 义 中所 述 的 “ 告 主 而 定 报

净资产

关键词 :企业合 并 ;权 益结合 法;购 买法
企 业 合 并 是 企 业 发 展 的 内 在 需 要 。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业 购 买 企 业 的 净 收 益 即 合 并 净 收 益 , 括 购 买 企 业本 身 当年 实 现 的 在 企 包 间 的竞 争 日益 激 烈 , 逆 水 行 舟 , 进 则 退 ” 发 展 对 于 企 业 来 说 净 收 益 ,和 合 并 日后 被 购 买 企 业 实 现 的 净 收 益 。合 并 留存 收 益 , “ 不 , 是 生 死 攸 关 的 。 业 寻 求 发 展 的 有 效 也 是 常 用 的途 径 之 一 就 是 进 只 包 括 购 买 企 业 的 留 存 收 益 , 购 买 企 业 的 留 存 收 入 不 并 入 。 企 被 行 企 业 间的 联 合 。 接下来 比较一下两种处理方法对企 业的财务影响。

在 权 益 结 合 法 下 ,由于 主 并 企 业 的 净 收 益 即 合 并 净 收 益 , 既
收 益;而 购 买 企 业 的 净 收 益 即 合 并 净 收 益 , 括 购 买 企 业 本 身 当 包 年 实 现 的 净 收 益 ,和 合 并 日后 被 购 买 企 业 实 现 的 净 收 益 。所 以 ,
企 业 股 东之 间的 股 份 交 换 看作 是 现 有 股 东 权 益 的 结 合 , 是一 种 合 此 ,购 买 法 下 净 资 产 价 值 高 , 益 结 合 法 下 净 资 产 价 值 低 。 权 2 对 合 并 以后 年 度 的 影 响 .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产生的后果比较分析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产生的后果比较分析

买 成 本 ; 并 的 一 般 管 理 费 用 , 括 合 包 维 持 收购 部 门的 费用 . 以及 其 他 不 能 直 接 归 属 于 此 项 特 殊 购 买 核 算 范 用 的费用 , 均作 为购 买 当期 的期 间费 用。
获 得 对 另 一 个 企 业 净 资 产 和 经 营 活 动控 制 权 . 而将 各 单 独 的 企业 组 成 一 个 经 济实 体 。” 国《 我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这 与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及 国 际 上 主 要 国

会 计 准 则 着 重 指 出 的 是 形 成 一 个 新
份 额 的差 额 确 认 为商 誉 。( ) 3 实施 合
并 企 业 的 收 益 包 括 当年 本 身 实 现 的 收 益 , 仅 包 括合 并 日后 被 并 企业 所 但 实 现 的收 益 。( ) 4 实施 合 并 企 业 的 留 存 收益 有 可 能 因合并 而减 少 , 不 能 但 增 加 ; 并 企业 的留存 收益 也 不能 转 被 入 实施 合 并 的企 业 。( ) 需要 对 参 5不 与 合 并 的其 他 企 业 的 会计 记 录 加 以 调整 , 因为他 们 的资产 和负 债 已按 公 允价 值记 账 。
务 费 用 及 其 他 一 些 直 接 费 用 作 为 购
《 国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 2号— — 企 业合 并 》 8条指 出“ 业合 并 , 通 第 企 指
过 一 个 企 业 与 另 一 个 企 业 的 联 合 或
产或 经 营控 制权 的企 业合 并 。我 国会
计 准则 规 定 , 同一 控 制 下 的企 业 合 非 并应 采 用 购 买法 进 行 合 并会 计 处 理 , 即 如 果 企 业 合 并 不 受 他 方 控 制 的 情 况 下 ,买 卖 双方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取 得 , 当采 用公 允 价 值 为 基础 进 行 会 应 计处理。 购 买 法有 如 下 特 点 : 1 ( )实 施合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结合我国的经济环境分析两种方法的取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规范我国采用权益结合法的条件。

企业并购的会计方法选择一直是会计学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自1999年4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宣布取消权益结合法以来‚合并会计方法的取舍问题成为国内外会计界的讨论热点。

在我国‚这方面的准则尚未出台‚上市公司合并的案例较少并且做法各异‚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案例会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规范的会计方法加以指导。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期望通过对两种合并会计方法的比较研究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经济环境的分析‚为我国企业并购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政策建议.企业并购的实质是企业间权益的重新分配和组合过程。

企业合并通常可采取吸收合并、创立合并、换股合并三种形式。

当企业合并采取前两种形式时不存在会计方法的选择问题.只有在换股合并即取得另一家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股票但被控企业仍然保持其法律个体的情况下‚对如何反映合并日及合并日后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业的经济状况和所产生的权益关系‚在会计上才存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之争。

本文主要讨论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一、企业并购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购买法购买法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方式取得被并企业的净资产的一项交易。

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并无区别。

在购买法下‚企业合并看作是一桩买卖关系‚因此‚对购入企业净资产的计价是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按一般购买业务进行处理‚对所收受的资产和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来计量。

具体地说‚实施合并的企业要按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把取得被并企业的合并成本‚分配到所承担的可辨认资产和债务‚合并成本超过所取得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为商誉‚在规定的年限内摊销.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只有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才能包括在实施合并的企业的收益当中。

从TCL合并案例看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从TCL合并案例看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从TCL合并案例看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并成为一种常见的经营策略。

企业合并既可以实现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也可以实现资源整合,提高综合实力。

然而,企业合并会带来各种会计处理问题,合并双方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将以TCL合并案例为例,探讨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2024年,TCL集团以34.3亿元收购合资公司合东电子100%股权,此次收购使得TCL集团对合东电子具有控制权,根据会计准则,合东电子应纳入TCL集团财务报表。

在合并过程中,TCL集团需要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合并会计方法选择问题在企业合并中,通常有两种常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购买法和合并法。

购买法是指将合并中的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计入合并支付的成本中,合并后的净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而合并法则是将合并中的资产负债按照原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后的净资产不做调整。

二、购买法的优势与选择TCL集团以34.3亿元收购合东电子的100%股权,购买法的主要优势如下:1.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法要求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被合并企业的真实价值。

2.成本透明:购买法将合并支付的成本中差额计入合并支付的成本,使得合并后的财务状况更加清晰明确。

3.有利于合并后业绩表现:购买法计量使用公允价值,能够准确反映合并后的业绩,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因此,对于TCL集团而言,购买法是一种更为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通过购买法,TCL集团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被合并企业的价值,并实现合并后的财务状况透明度。

三、合并法的应用前景尽管购买法在上述案例中是更为适合的选择,但合并法在一些情况下也适用。

比如,在一些兼并合并中,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表有较大浪涌,难以确定公允价值时,合并法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四、政策与实践需进一步探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仍然缺乏统一规范,目前尚未发布适用于合并会计的专门规定。

企业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

企业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

企业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将其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和经营活动相互整合的过程。

合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规模的扩大、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在企业合并中,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是最常用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合并权益法是指将合并对象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股东权益以合并交易价格计入合并方的财务报表中。

合并后,合并方将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成本法则是按照合并时的收购成本计量合并对象的资产和负债。

合并后,合并方将按照投资额及其在合并对象控制下所获得的权益计算其在合并对象中的投资收益。

在财务报表中,合并对象的资产、负债和业务收入都不计入合并方的财务报表中。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采用合并权益法还是成本法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合并方的控制权情况。

如果合并方对被合并方具有控制权,则应采用合并权益法,以反映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控制和实际利益。

其次,需要考虑合并对象的财务状况和商业模式。

如果合并对象的财务信息可靠且与合并方的经营活动高度相关,则应采用合并权益法。

最后,还需要考虑合并交易的性质和目的。

如果合并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合并对象的现金流或其它特定资源,更适合采用成本法。

同时,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在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合并权益法下的财务报表会将合并对象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单独列示,以反映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各自的贡献和独立性。

而成本法下的财务报表则不会包含合并对象的具体财务信息,只会以投资收益的方式计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在合并决策中,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并根据合并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此外,还应注意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合理选择合并权益法或成本法,并科学分析合并后的财务状况,企业才能实现合并的最佳效果,为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当两个或多个企业以共同控制的方式进行合并时,会计处理变得更加复杂。

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意味着合并后的企业由多家控股方共同控制,且各方对合并后的企业拥有共同控制权。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对于合并后的企业财务报表而言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并分析各种方法的优缺点。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包括权益法和比例法两种。

权益法是指在合并后的企业中,各控股方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确认合并后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现金流量。

而比例法则是按各控股方对合并事项所拥有的权益比例确认合并后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现金流量。

权益法和比例法各自存在一些优缺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

首先来看权益法,其优点在于能够全面反映各控股方对合并后企业的控制情况,而且将合并后企业的财务数据与各控股方的财务报表合并时较为简单。

权益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比如需要收集大量的相关信息,并且不适用于所有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情况。

对于选择权益法还是比例法,需要根据各具体案例来进行权衡和选择。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共同控制下的合并企业成立初期或者合并方对合并后企业采取积极性的管理措施,往往适用权益法;而对于成熟期的共同控制下的合并企业,往往适用比例法。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选择会计方法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选择,并且需充分考虑各方意见,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决策,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做出选择。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与各控股方和专业会计师一起进行协商,以确保会计方法的选择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合并后企业的真实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的要求。

需要密切关注会计监管部门的动态,及时调整会计方法,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和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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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或者是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股权的行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了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必然带来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

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涵义及特点
目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由于这两种方法均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国际会计界对这两种方法的争论一直在持续着。

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CAS No.20)保留了两种方法并存的格局。

但企业合并不能任意选择这两种方法,它们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

(一)购买法的涵义及特点
国际上不同的权威会计组织对购买法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表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的定义是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
权。

”APB在其1970年发表的Op in io n No.16中指出购买法是核算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收购公司按照收购成本记录收购的资产减负债。

收购成本与被收购公司的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减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记录。

收购公司的报告收益包括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的经营业务,以收购公司的成本为基础。


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即将企业合并视为一桩买卖,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资产并无区别,因此应采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即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量来衡量。

合并后,经济资源流出方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被合并方则丧失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

购买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实施合并的企业,应按其成本进行核算,其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放弃的其他资产和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加上其他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

2、如果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地位,购买企业收到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
按公允价值入账,合并成本超过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如I 果是控股合并,则需要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合并商誉。

3、收益包括合并企业当年实现的收益和合并以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
益,因此企业合并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会增加,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

(二)权益结合法的涵义及特点
权益结合法又称联营法、股权合并法。

.IASC的定义为:参与合并的股东联合控制它们的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

而且,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是购买者。

”APB在其Op inion No.16中也指出:这种联合(指权益法)从形式上看是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的控股权,但实质上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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