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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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

企业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

企业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将其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和经营活动相互整合的过程。

合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规模的扩大、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在企业合并中,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是最常用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合并权益法是指将合并对象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股东权益以合并交易价格计入合并方的财务报表中。

合并后,合并方将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成本法则是按照合并时的收购成本计量合并对象的资产和负债。

合并后,合并方将按照投资额及其在合并对象控制下所获得的权益计算其在合并对象中的投资收益。

在财务报表中,合并对象的资产、负债和业务收入都不计入合并方的财务报表中。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采用合并权益法还是成本法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合并方的控制权情况。

如果合并方对被合并方具有控制权,则应采用合并权益法,以反映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控制和实际利益。

其次,需要考虑合并对象的财务状况和商业模式。

如果合并对象的财务信息可靠且与合并方的经营活动高度相关,则应采用合并权益法。

最后,还需要考虑合并交易的性质和目的。

如果合并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合并对象的现金流或其它特定资源,更适合采用成本法。

同时,合并权益法和成本法在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合并权益法下的财务报表会将合并对象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单独列示,以反映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各自的贡献和独立性。

而成本法下的财务报表则不会包含合并对象的具体财务信息,只会以投资收益的方式计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在合并决策中,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并根据合并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此外,还应注意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合理选择合并权益法或成本法,并科学分析合并后的财务状况,企业才能实现合并的最佳效果,为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比较分析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比较分析
制 权 ,而 是 在 各 自相 应 的 持 股 比 例 下 享 有 权 利 和 承 担 风 险 ,
并 后 被 合 并 企 业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 且 包括 被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前 而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包 含 被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合
据 新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 企 业 合 并 的 两 种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权 益 结 合 法 和 购 买 法 , 其 会 计 处 理 的 差 异 及 其 产 生 的 对 从
影 响 等 方 面 进 行 比较 分 析 。
关 键 词 :企 业 合 并 :权 益 结 合 法 ;购 买 法 中 图 分 类 号 :F 7 . 2 52 文 献 标 识 码 :A
誉或 负商 誉 : 于 初始 确认 的商誉 , 当 以其成 本扣 除累计 对 应
所 谓 权 益 结 合 法 , 是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的 股 东 联 合 控 制 它们 就
全 部 或 者 实 际 上 是 全 部 的净 资 产 和 经 营 活 动 , 以继 续 对 企 业 合 并后 的实体 分享利 益和 分担 风险 的企 业 合并 。所谓 购 买 法 , 是 通 过 转让 资 产 、 担 负债 或 发 行 股 票 等 方 式 , 一 个 就 承 由
企 业 ( 买 企 业 ) 得 另 一 个 企 业 ( 购 买 企 业 ) 资 产 和 经 购 获 被 净 营活动的控制杈 的企业合并 。
二 、 益 结 合 法 与 购 买 法 会 计 处 理 的差 异 分 析 权
减值 损 失的金额 计 量 ; 于初 始确 认 的负商 誉 , 当对 取得 对 应 的被 购 买 方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负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两种基本方法对比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两种基本方法对比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两种基本方法对比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将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合并为一体,形成一个新的企业实体。

合并对于企业来说,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提高竞争力,还能够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

对于会计处理来说,企业合并涉及到各种会计要素的调整,如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

下面将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对比。

第一种基本方法是购买合并法。

购买合并法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来实现合并。

在购买合并法中,合并后的企业被视为购买方企业的附属企业。

因此,所有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都在购买方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进行确认。

对于购买方企业而言,它需要将购买另一家企业所支付的价款减去被购买方企业的净资产,得到的差额称为购买溢价。

购买溢价应被视为购买方企业的无形资产,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确认,同时按照一定的摊销期限进行分摊。

购买合并法的特点是可以准确反映合并后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为所有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都被纳入购买方企业的财务报表。

此外,购买合并法还能够实现合并前后的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方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评估和比较。

第二种基本方法是股权合并法。

股权合并法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合并。

在股权合并法中,合并后的企业被视为一个新的企业实体,即合并方企业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与被合并方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新的企业实体。

股权合并法中,合并方企业需要按照被合并方企业的净资产比例发行股份,将被合并方企业的净资产纳入财务报表。

股权合并法的特点是能够充分反映合并后的企业实体的财务状况,因为合并后的企业包括合并方企业和被合并方企业的全部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此外,股权合并法还能够直接体现合并双方的经营业绩和资本结构。

股权合并法的缺点是在财务报表中,并不能明确区分合并前、合并中和合并后的财务信息,给利益相关者的评估和分析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综上所述,购买合并法和股权合并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基本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会计后果对比分析

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会计后果对比分析

企业合并中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会计后果对比分析按照控制主体在实现合并前后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上对于这两类企业合并分别采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进行处理。

不同的处理方法所带来的会计后果不同,本文将针对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谈谈它们所带来的会计后果。

标签: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购买法会计后果一、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应用情况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做了新的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

权益结合法的本质是同一个集团内部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合并成本及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按账面价值入账,合并中不形成新的资产和商誉。

购买法的本质在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相当于在进行资产的买卖交易,一般以市价为基础,交易价格相对公平合理。

因而,在购买法以公允价值为入账基础。

二、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比较1.合并成本的确定。

权益结合法下合并成本直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来确认。

购买法下的购买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入账基础。

权益结合法下,交易是在集团内部完成的,不是对外购买或者销售,因而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购买法下,企业合并是一种公开市场上的交易,是资产的一种买卖行为,因而,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按重估价入账。

3.是否确认商誉。

权益结合法下合并方合并成本和并入的资产负债均是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差额部分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确认商誉。

购买法下,合并成本大于所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

其中,控股合并体现在合并报表中,吸收合并体现在购买方账簿和个别报表中。

4.是否合并并购前的留存收益。

权益结合法下,应将参与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转入合并后企业个别报表(吸收合并)或合并会计报表(控股合并)中。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当两个或多个企业以共同控制的方式进行合并时,会计处理变得更加复杂。

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意味着合并后的企业由多家控股方共同控制,且各方对合并后的企业拥有共同控制权。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对于合并后的企业财务报表而言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并分析各种方法的优缺点。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包括权益法和比例法两种。

权益法是指在合并后的企业中,各控股方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确认合并后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现金流量。

而比例法则是按各控股方对合并事项所拥有的权益比例确认合并后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现金流量。

权益法和比例法各自存在一些优缺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

首先来看权益法,其优点在于能够全面反映各控股方对合并后企业的控制情况,而且将合并后企业的财务数据与各控股方的财务报表合并时较为简单。

权益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比如需要收集大量的相关信息,并且不适用于所有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情况。

对于选择权益法还是比例法,需要根据各具体案例来进行权衡和选择。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共同控制下的合并企业成立初期或者合并方对合并后企业采取积极性的管理措施,往往适用权益法;而对于成熟期的共同控制下的合并企业,往往适用比例法。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选择会计方法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选择,并且需充分考虑各方意见,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共同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决策,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做出选择。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与各控股方和专业会计师一起进行协商,以确保会计方法的选择能够最大程度地反映合并后企业的真实情况,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的要求。

需要密切关注会计监管部门的动态,及时调整会计方法,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和监管要求。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_胡博文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_胡博文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_胡博文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和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

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合并方案的实施日为合并日,合并截止日之后的各方企业停止单独编制财务报表,合并后的一方企业继续编制财务报表,合并前的历史财务报表不再有实质性意义。

在合并日,各方企业的资产、负债、应收应付账款、所有者权益等项目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为基础,按比例合并为合并后的一方企业的财务报表项目。

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合并方案的实施日为购买日,合并截止日之后的各方企业继续单独编制财务报表,合并前的历史财务报表仍有实质性意义。

在购买日,购买方企业对被购买方进行全面评估,计算购买额、商誉,并将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按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确认为购买方的财务报表项目。

对比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主要优点在于可以更好地反映合并日各方企业的财务状况,合并后的财务报表更符合实际情况。

它体现了合并日各方企业的整体效益,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而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则侧重于对被购买方企业的评估和核算,更加注重购买方对被购买方企业的控制程度和商誉的计算。

然而,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在合并日时将各方企业的财务报表按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合并,可能导致一方企业财务信息被低估或高估,从而影响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准确性。

与此同时,由于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将各方企业的历史财务信息忽略,可能使投资者难以比较和评估合并前的经营状况。

总之,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和购买日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选择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取决于具体合并的情况、目的和投资者的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财务报表准确性、信息比较和评估的便利性等因素,灵活运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结合其他财务信息,全面了解合并企业的财务状况。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研究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研究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必须符合准则的规定和限制条件, 如不存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等。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指不同母公司控制下的企业之间的合并。这种 情况下,母公司没有控制权,无法将被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纳入其财务报表中。 因此,母公司需要购买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这种方法可以反映企业合并的经 济实质和市场价值,同时能够反映被合并企业的真实价值。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的选择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在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主要受到法规和准则的限制。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 结合法进行处理,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处理。因此,在选 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时,首先要确定企业合并的性质。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3)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购买法下,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被注销, 而合并成本与注销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将计入商誉或损益。权益结合法则将被合 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纳入合并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较大。
3、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4)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购买法下,由于需要支付对价给被合并企业,因此 可能导致现金流量的减少。而权益结合法则不需要支付对价给被合并企业,因此 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比较 研究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
理方法的选择
目录
01 一、购买法与权益结 合法的比较
03 参考内容
02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 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探讨李航摘要: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方法,文章对比了两种方法的理论依据和具体会计处理,总结两种方法的优缺点。

并讨论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经济后果,分析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情况下,我国修订会计准则时保留权益结合法的原因和意义。

关键词: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购买法;公允价值一、引言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合并业务发生频率不断提高,对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需求加大,2006年我国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为了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财政部2014年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以及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是不断趋同的,FASB 在2001年发布的第141号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合并中废除权益结合法,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则在2004年也废除了权益结合法在企业合并中的使用。

我国2006年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提出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使用权益结合法,而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购买法,至今十年的时间内我国会计准则不断的完善和修订,但都没有废除权益结合法。

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主要通过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对比,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讨论权益结合法在我国的适用性。

二、文献回顾Khurana etal (2003)认为没有活跃市场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必须进行估计,而估计的可靠性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较晚,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交易时点,交易价格有更明确的规定,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

由于购买法以公允价值计量,在难以获得可靠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无法废除权益结合法。

从TCL合并案例看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从TCL合并案例看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从TCL合并案例看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并成为一种常见的经营策略。

企业合并既可以实现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也可以实现资源整合,提高综合实力。

然而,企业合并会带来各种会计处理问题,合并双方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将以TCL合并案例为例,探讨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2024年,TCL集团以34.3亿元收购合资公司合东电子100%股权,此次收购使得TCL集团对合东电子具有控制权,根据会计准则,合东电子应纳入TCL集团财务报表。

在合并过程中,TCL集团需要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合并会计方法选择问题在企业合并中,通常有两种常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购买法和合并法。

购买法是指将合并中的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计入合并支付的成本中,合并后的净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而合并法则是将合并中的资产负债按照原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后的净资产不做调整。

二、购买法的优势与选择TCL集团以34.3亿元收购合东电子的100%股权,购买法的主要优势如下:1.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法要求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被合并企业的真实价值。

2.成本透明:购买法将合并支付的成本中差额计入合并支付的成本,使得合并后的财务状况更加清晰明确。

3.有利于合并后业绩表现:购买法计量使用公允价值,能够准确反映合并后的业绩,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因此,对于TCL集团而言,购买法是一种更为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通过购买法,TCL集团能够更准确地反映被合并企业的价值,并实现合并后的财务状况透明度。

三、合并法的应用前景尽管购买法在上述案例中是更为适合的选择,但合并法在一些情况下也适用。

比如,在一些兼并合并中,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表有较大浪涌,难以确定公允价值时,合并法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四、政策与实践需进一步探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仍然缺乏统一规范,目前尚未发布适用于合并会计的专门规定。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财务报表中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处理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

本文将比较这两种方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应用。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成本法是指投资企业按照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并将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能力有限、无法对其进行实质性干预的情况。

成本法的主要优点是简单易用,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一次性投资评估的情况。

成本法无法反映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真实价值,也无法及时反映投资到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增值情况。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能力较强、能够影响其经营决策,应选择权益法。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能力有限、无法进行实质性干预,或者是一次性投资评估,应选择成本法。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控制权,应按照权益法进行处理。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力但没有控制权,可以选择按照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处理。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财务报表中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成本法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控制能力有限的情况,优点是简单易用;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有较大控制能力的情况,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真实价值。

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经济后果分析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经济后果分析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经济后果分析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通过某种方式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是企业重组的一种形式,可以通过合并来实现规模扩大、资源整合和效益提高等目标。

在合并过程中,会计处理方法是至关重要的,它涉及到合并后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利润等方面的处理。

本文将介绍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并分析其经济后果。

一、会计处理方法1. 合并方法企业合并涉及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所采用的合并方法不同,会计处理也会有所不同。

(1)购买法:在购买法下,被购买公司的净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计入买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买方公司需要支付的溢价,则计入商誉。

被购买公司的利润也计入买方公司的损益表中。

2. 调整方法在合并过程中,还需要对合并后的企业进行一些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合并后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净资产调整:当购买价格超过被购买公司的净资产时,需要将溢价计入商誉,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进行递延摊销。

(2)净利润调整:将被购买公司在合并前的净利润按照所持股权比例计入买方公司的利润中,以反映合并后的经营情况。

二、经济后果分析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其经济后果产生重要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资本市场反应企业合并可以通过整合资源和提高效益来创造价值,这会受到资本市场的积极反应。

如果合并后的企业实现了预期的增长和效益提高,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股价有望上涨。

2. 经济规模扩大通过合并,企业可以实现规模扩大,获得更多的投资和借款机会,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等。

这将促进企业的经济增长,提高市场竞争力。

3. 资源整合合并能够整合不同企业的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资源整合,企业可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4. 潜在风险企业合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合并前后的文化融合问题、业务整合难题、潜在的合并风险和不确定性等。

如果合并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

企业合并中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分析

企业合并中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分析

企业合并中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分析[摘要]权益法和购买法是两种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主要阐述了权益法和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流程以及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并分析了我国新会计准则同时采用这两种方法的原因。

[关键词] 权益法;购买法;企业合并一、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①。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形式,同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要遵循市场理念,合并方要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双方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营业外收入。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会计准则虽然没有确指,但实际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权益结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的是购买法,那么这两种方法对企业合并报表的编制究竟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本文以下将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权益法和购买法对合并报表的影响例:假设甲企业2008年6月1日以银行存款1 000万元收购乙企业100%的股权,乙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账面价值多100万元,其他均相同。

甲乙企业2008年6月1日合并前的简易资产负债表见表1。

1.权益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甲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会计处理为:(1)借:长期股权投资800资本公积200(假设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足够冲减)贷:银行存款1 000;同时为了编制合并报表甲企业还应当做如下调整、抵消分录:(2)借:所有者权益(乙企业) 80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 800(3)借:资本公积500贷:留存收益5002.购买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甲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会计处理为:(1)借:长期股权投资1 000贷:银行存款1 000同时为了编制合并报表甲企业还应当做如下调整分录:(2)借:资产100贷:资本公积(乙企业) 100(3)借:所有者权益(乙企业) 900商誉100贷:长期股权投资(甲企业)1 0003.合并日两种处理方法的对比从表2和表3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权益法和购买法对企业合并日合并报表的产生的不同影响。

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方法及其比较分析

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方法及其比较分析

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方法及其比较分析摘要: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处理企业合并会产生显著的差异,因此,企业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来选择会计处理方法。

目前,人们对实务中常用的两种方法即购买法(purchasemethod)和权益集合法(pooling ofinterests method)较为熟悉,但对最近理论上流行的一种所谓的“重新开始法”(fresh-startmethod)却较为陌生。

为此,本文拟对这三种会计方法从含义、产生的会计结果和理论依据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我国制订企业并购的会计规范提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方法;比较针对企业合并的业务,西方会计实务中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即购买法(purchase me-thod)和权益集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s method)。

理论上还有一种所谓的“重新开始法”(fresh-start method)。

这三种基本会计方法的原理究竟是什么,又有何理论依据,会产生什么样的会计结果,本文拟对此进行探讨。

一、企业合并的基本会计处理方法(一)会计实务中釆用的基本方法:权益集合法与购买法根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 OpinionNo.16)的定义,权益集合法是指“核算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通过权益性交换而实现权益联合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由于合并是在没有进行资源支付的情况下完成的,所以不能区分收购方。

所有权益继续不变且原有会计基础保留。

各成员公司记录的资产和负债按原有金额记录在合并后的公司中。

合并公司的收益包括各成员公司在合并当年的整个年度的收益。

各成员公司以前年度的报告收益进行合并,然后作为合并收益在合并公司的合并收益表中报告。

”主张采用权益集合法而反对采用购买法的人认为:(1)在进行股票交换的企业合并中,各股东团体将他们的资源、优秀人才和风险结合后形成一个新的主体以便继续以前的业务和继续获得收益流量。

各成员股东团体共同分担风险是股权交换式企业合并的重要原因。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法有哪些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法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

⼆者处理的计价基础不同,对企业合并后产⽣的会计信息有着不同的影响。

⽂章主要分析吸收合并下两种⽅法对合并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影响,并对其合理性和不⾜作粗浅评价。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现象已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经济⽣活中,是现代⼤公司形成和发展的有效⼿段。

当企业发展到⼀定阶段,为达到规模经济、拓宽经营渠道、开辟投资新领域或市场,往往会通过兼并其他企业来增强⾃⾝的实⼒。

本⽂仅对吸收合并下两种⽅法处理作⼀浅析。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法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法。

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前者采⽤类似权益联合法,后者采⽤购买法。

两种⽅法在具体的会计处理、产⽣的经济影响、理论依据等⽅⾯存在诸多差异。

第⼀,购买法。

购买法把合并⽅取得被合并⽅净资产看成是⼀项交易,同企业购置⼀般资产的交易⼀样,没有本质区别。

因此,购买法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合并⽅的资产和负债,并将其公允价值体现在合并⽅的账户和报表中。

购买成本按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购买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由于⾮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多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往往是以市价为基础,交易相对公允,所以采⽤购买法进⾏会计处理。

第⼆,权益联合法。

权益联合法把企业合并看成是各参与合并企业的经济资源的联合,是股权联合⾏为,不是⼀家企业购买另⼀家企业净资产的交易⾏为。

因此,计价基础不应改变,合并⽅取得被合并⽅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原账⾯价值反映,合并⽅所取得净资产的⼊账价值与进⾏合并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权益性证券账⾯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的相关项⽬,不确认为商誉。

通常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在同⼀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的公允性较弱,所以采⽤权益联合法进⾏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经济后果分析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经济后果分析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经济后果分析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行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合并成为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手段。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经济后果分析如下:
1. 资产负债表合并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主要财务报表,合并时需要将两个或多个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合并。

合并后的财务报表要求精确、清晰。

2. 利润表合并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利润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合并后,应将两个或多个企业的利润、成本、费用、税金等指标进行合并。

3. 现金流量表合并
4. 其他合并处理
在合并后的财务报表处理中,还需进行其他处理,如财务分析、投资价值评估、税务处理、合并成本分配等。

1. 优化资源配置
企业合并后,可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和运营效率。

2. 扩大企业规模
企业合并后,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 降低经营成本
企业合并后,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4. 风险分散
企业合并后,可以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企业合并的经济后果分析表明,企业合并对于发展壮大企业、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但也需要注意防范企业合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或者是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股权的行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了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必然带来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

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涵义及特点目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由于这两种方法均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国际会计界对这两种方法的争论一直在持续着。

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CAS No.20)保留了两种方法并存的格局。

但企业合并不能任意选择这两种方法,它们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

(一)购买法的涵义及特点国际上不同的权威会计组织对购买法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表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是“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APB在其1970年发表的Opinion No.16中指出购买法是“核算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收购公司按照收购成本记录收购的资产减负债。

收购成本与被收购公司的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减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记录。

收购公司的报告收益包括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的经营业务,以收购公司的成本为基础。

”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一桩买卖,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资产并无区别,因此应采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即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量来衡量。

合并后,经济资源流出方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被合并方则丧失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

购买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实施合并的企业,应按其成本进行核算,其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放弃的其他资产和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加上其他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作者:白露珍来源:《财会通讯》2012年第03期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SFAS141)《企业合并》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3)《企业合并》都明确规定企业合并应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种情况做出了不同的会计规范。

本文拟在比较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基础上,阐释了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现行规定,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产生及发展(一)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在美国的发展在美国,权益结合法要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当时企业合并大多发生在有很强联属关系的企业之间,参与合并企业原有资产用途等不会发生改变,也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1943年联邦能源委员会(FPC)在一个企业合并案例中,正式提出了“权益结合法”概念。

20世纪40年代中期,为了实现分享收益,共担风险,合并前企业的股东往往通过股权的交换和联合来实现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实质是权益的结合。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的形式和内涵发生了变化,合并前企业间不再存在紧密联系,合并也不一定体现为权益的结合。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法应运而生。

1950年,会计程序委员会(CAP)颁布了会计研究公报第40号(ARB40),区分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并对权益结合法提出了四个应用标准。

之后权益结合法的使用标准不断被修改。

随着企业合并的不断增加,在权益结合法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也招致了很多批评。

批评主要来源于权益结合法会提供利润操纵空间以及权益结合法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具有决策有用性。

于是,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1970年发布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Opinion 16),为权益结合法的使用规定了12项限制条件,并规定必须完全符合12项限制条件才能使用权益结合法,否则应使用购买法。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结合我国的经济环境分析两种方法的取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规范我国采用权益结合法的条件。

企业并购的会计方法选择一直是会计学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自1999年4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宣布取消权益结合法以来‚合并会计方法的取舍问题成为国内外会计界的讨论热点。

在我国‚这方面的准则尚未出台‚上市公司合并的案例较少并且做法各异‚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案例会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规范的会计方法加以指导。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期望通过对两种合并会计方法的比较研究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经济环境的分析‚为我国企业并购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政策建议.企业并购的实质是企业间权益的重新分配和组合过程。

企业合并通常可采取吸收合并、创立合并、换股合并三种形式。

当企业合并采取前两种形式时不存在会计方法的选择问题.只有在换股合并即取得另一家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股票但被控企业仍然保持其法律个体的情况下‚对如何反映合并日及合并日后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业的经济状况和所产生的权益关系‚在会计上才存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之争。

本文主要讨论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一、企业并购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购买法购买法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方式取得被并企业的净资产的一项交易。

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并无区别。

在购买法下‚企业合并看作是一桩买卖关系‚因此‚对购入企业净资产的计价是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按一般购买业务进行处理‚对所收受的资产和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来计量。

具体地说‚实施合并的企业要按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把取得被并企业的合并成本‚分配到所承担的可辨认资产和债务‚合并成本超过所取得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为商誉‚在规定的年限内摊销.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只有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才能包括在实施合并的企业的收益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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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或者是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股权的行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了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必然带来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

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涵义及特点目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由于这两种方法均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国际会计界对这两种方法的争论一直在持续着。

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CAS No.20)保留了两种方法并存的格局。

但企业合并不能任意选择这两种方法,它们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

(一)购买法的涵义及特点国际上不同的权威会计组织对购买法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表述。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是“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APB在其1970年发表的Opinion No.16中指出购买法是“核算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收购公司按照收购成本记录收购的资产减负债。

收购成本与被收购公司的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减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记录。

收购公司的报告收益包括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的经营业务,以收购公司的成本为基础。

”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一桩买卖,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资产并无区别,因此应采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即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量来衡量。

合并后,经济资源流出方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被合并方则丧失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

购买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实施合并的企业,应按其成本进行核算,其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放弃的其他资产和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加上其他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

2、如果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地位,购买企业收到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公允价值入账,合并成本超过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如3、收益包括合并企业当年实现的收益和合并以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因此企业合并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会增加,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

(二)权益结合法的涵义及特点权益结合法又称联营法、股权合并法。

IASC的定义为:“参与合并的股东联合控制它们的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

而且,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是购买者。

”APB在其Opinion No.16中也指出:这种联合(指权益法)从形式上看是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的控股权,但实质上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结合;联合企业集团内难以分辨谁是取得者、谁是被取得者;联合前后的管理等联合,不存在购买交易。

由于是股权联合,而非购买交易,因而不存在新的会计基础,所以合并报表只是参与联合的公司账面价值的合并,没有资产增值,也不会产生商誉。

如果合并前公司间存在交易,也应当追溯调整、重新表述,似乎参与联合的公司起初就是一个企业。

该方法认为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

当一家企业完全以其普通股去交换另一家企业的几乎全部的普通股时,其实质不是购买交易,而是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它们全部的或实际上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经济资源的联合,合并企业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

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购买方。

权益集合法不认为参与合并的一方购买了另一方,合并各方没有经济资源的流入与流出,无所谓购买价格,因而也就不存在新的计价基础,还是用账面的历史成本来反映,也不应当确认商誉。

权益结合法的特点如下:1、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一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中;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留存收益均应转入合并后的企业。

2、所发生的与股权联合有关的支出均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3、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仍按账面价值反映,而不应反映为公允价值,也不确认商誉。

4、已登记入账的发行股本的金额加上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支付的额外价款,与账面登记的购买股本的金额之间存在差额,应调整股东权益。

二、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分析比较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对合并中出现的不同情况而采取的不同的处理方法,各有一定的合理性,都有其存在的经济业务基础,就其某一项合并业务来说,这两种方法的选用应保持互斥关系,不可以任意选用。

其理论基础和会计处理均存在重大差异。

(一)理论分析的比较从国际会计准则对购买法的定义中,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将企业合并看作一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净资产的交易行为,这种交易与企业在市场上购买资产并无差异,即使采用股票交换形式,也是为了“购买”而付出的代价,因此公允价值是购买法的计价基础。

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用自己的普通股与对方几乎全部股份交换的行为,股票交换不是为了“购买”,而是股东之间为实现联合而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并未发生企业之间经济资源的流动,因此会计核算应保持原有的记录,即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权益结合法主要适用于股权互换的合并行为。

(二)会计假设的比较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虽然不一定改变目标的法律主体,但它已被主并企业所控制,如资产的使用、经营活动等,并且主并企业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即发生了经济资源的流出。

另外,通过合并使被并公司的资产收益能力和价值发生变化。

这些都表明,被并公司的持续经营也受到很大影响。

而权益结合法认为,当通过交换股票实现合并时,对被并公司的经济资源未产生任何影响,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各自资产仍保持不变,且继续从事以前的经营活动,故不影响各自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也就不应该改变它的计价(三)会计处理过程的比较1、合并过程中会计处理中是否产生新的计价基础。

计价基础即对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是按其账面价值入账还是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产生不同的计价基础是由于其所依据的会计假设不同:购买法认为被并公司的持续经营受到影响,该假设已经不适用了,所以要对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估价,按其公允价值入账;权益结合法认为被并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仍然存在,所有者没有变化,持续经营的假设仍然适用,因此不改变计价基础,按原始的账面价值入账。

2、确认购买成本和商誉不同。

购买法下,将合并视为一项如同购买普通资产一样的购买交易,因此,合并方必须确定购买成本作为支付购买价款的依据,并据此确认反映企业合并的交换价值。

购买成本与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合并后企业的商誉;权益结合法下,企业合并被视为一种股权的因为无购买成本,故权益结合法下不存在商誉的确认。

3、合并前收益及留存收益的处理。

在购买法下,被并企业在合并之前的收益及留存收益作为合并企业购买成本的一部分,而不纳入合并企业的权益及留存收益。

在权益结合法下,对于被并企业的收益及留存收益不分合并前后均反映在合并后企业的报表中。

4、合并费用的处理。

对于在合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和间接费用,在购买法下,直接费用增加购买成本,间接费用计入期间费用。

而在权益结合法下,不管是直接费用还是间接费用一律计入期间费用。

(四)会计信息质量的比较1、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购买法根据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报表,提供了关于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信息,便于投资者预测未来的现金流量,使决策的相关性大大提高。

权益结合法按资产和负债的原始成本反映,与公允价值比较,明显缺乏决策相关性。

2、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在市场不完善、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确切计算时,权益结合法贯彻持续经营的假设,使用历史成本反映合并后的主体信息,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而在购买法下,由于使用公允价值,往往会产生大量的诸如商誉的准备账户,给人为的调节利润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另外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使当期和未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大大减弱。

3、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两个或几个信息之间关系的特征。

对于购买法所编制的合并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在科学的确定公允价值的前提下,合并信息与按市价取得资产和产生负债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这有利于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但同时新的计价基础使得它与合并前的会计数据的比较变得对于不同企业间的横向比较则显得困难。

4、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

在购买法下由于公允价值和购买成本的确定及分摊均需花费较高的代价,所以购买法的信息成本较高。

权益结合法不使用公允价值,只需要确定必要的股权交换比例并按账面价值记录净资产,因此报告主体的成本较低。

(五)经济影响的比较由于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截然不同,因而对合并企业引起的经济后果也存在差异。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角度看。

购买法按照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予以合并,这样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实际上是投资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被并企业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和。

权益结合法下,被并企业的资产、负债仍按账面价值反映。

一般情况下,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要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购买法下合并后的资产往往要高于权益结合法。

在购买法下,无论是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还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来取得被并企业的股权,合并后的股东权益即为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而且,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并入。

而在权益结合法下,购受企业在记录合并业务时,并不按被并企业的股本、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数记账,而是按换出股票的面值和股票溢价发行收入记账,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通常直接加到购受企业的留存收益。

这可能引起合并后股东权益的变动,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包括在实施合并的企业中,可用来发放股利。

2对合并当年利润的影响结果不同。

在合并当年,权益结合法将被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纳入合并企业的利润表,而购买法仅仅将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纳入利润表,因而只要合并不是发生在年初而被并企业又有收益,权益结合法处理所得的收益总是大于购买法。

由于合并企业的利润包括被并企业合并时整个年度所实现的利润,而不问实际的合并日是哪一天,因此,合并企业能在增加利润上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权益结合法不仅对合并当年能够产生迅速增加利益的效应,还能使合并企业未来期间受益。

其原因在于:购买法下,由于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合并资费用和商誉的摊销就会增大,从而减少合并后公司的利润。

如果采用权益结合法,按照被并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将导致较高的收益。

权益结合法按账面价值而不是按其收购成本计价,会形成秘密准备,较低的折旧,无须摊销商誉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

合并后企业如果按公允价值出售账面上低估的资产,会取得一笔即时的收益,达到迅速增加利润的结果。

它避免了较高的资产折旧基础和商誉的出现,避免了因资产价值重估所引致的每股收益的稀释,合并后各期的收益相比购买法下的收益要高,给报表阅读者以企业效益增长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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