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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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16949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IATF16949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ABC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6DG13.807-2023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2023-04-20 发布
有限公司 发 布
2023-05-01 实施
Q/6DG13.807-2023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第 1页 共 6 页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进货、过程和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按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中规定抽查的
数量比例进行抽样检查。
10.返修单
5. 汇总检验:
检验员对各分厂完成某一工序加工后 的批量产品进行完工检验,包括 100%
11.废品单
的对产品的外观质量检查。
6.检验人员在汇总检验后如产品合格,
应在“工艺路线卡”或“装配工艺路线
卡”上加盖检验印章,和/或收回“工
艺路线卡”或“装配工艺路线卡”开具
不合格品反馈


包装
N
检查
《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纠正和预防 控制程序》
最终检验 1.产品最终验收必须在进货检验和试 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经检验验收合 格后进行。 2.产品最终验收由分厂检验室按《产 品控制计划》《工艺规程》《检验规程》 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3.最终产品检验、试验中发现质量问 题时由分厂按 Q/6DG13.809《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及 Q/6DG13.813《纠正和预 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4.最终产品只有在所要求的各项活动 已圆满完成且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 得到认可后,产品才能发出。
6.1.7 计数型数据抽样计划的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的。 6.1.8 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印章管理由质量部统一归口管理。 6.1.9 检验和试验过程出现不合格品时,由检验/试验人员按 Q/6D G13.809《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 行处理。 6.1.10 检验和试验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可辩,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章注明记录日期。涂改 处应加盖印章。 6.1.11 当顾客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验证/标识要求(如:对新产品引入的那些要求)。 6.1.12 全尺寸检验及功能试验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检验控制程序1 目的对产品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

2 范围适用于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职责3.1品质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

3.2综合管理部、生产部负责异常产品的联络处置。

4 程序4.1 策划由品质部主管负责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及成品所需检验试验的内容进行策划,编制各类检验技术文件,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 采购产品的验证4.2.1对购进的物资、标准件,仓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通知检验员检验。

检验员根据进货检验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抽样验证,并填写验证记录。

4.2.2验证合格时,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加注合格标识并通知相关人员,准予使用。

4.2.4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做出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5未经验证的任何产品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4.2.6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的一种或几种。

4.3过程检验4.3.1由检验员按《作业指导书》、《外观检查标准书》及相关技术要求对工序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关工序质量检验记录,并根据检验结果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4.3.2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书》相关栏目后,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3.3不合格品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

4.4 最终检验和试验4.4.1产品组装完成后,品质部按照《完成品检验规范》《样品承认书》和相关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4.4.2检验或试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书》相关栏目后,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5 检验和试验记录4.5.1 在检验和试验记录中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规定要求经检验合格,记录应注明负责合格品放行的授权责任者。

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合格的产品,质检员挂上合格标识, 生产部填写入库单,工程部部长签名后交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处理;
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漏检现象的产品,不允许进行成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返工后的成品必须按正常检验程序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最终检验后的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依据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作好标识;
1.目的:
为保证入库的产品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产品入库前的最终成品检验;
3.职责
工程部负责最终成品的质量检验,防止不合格品出货;
工程部负责制定最终检验标准;
4. 定义:无
5.工作程序
车间在产品生产完毕后,质检员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合格产品填写合格证后入待验区;
工程部按产品最终检验规范对每批产品进行成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入库单
批准
审核
编制
日期
日期
日期
质检员根据检验和试验结果作好最终检验记录,并将判定结果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核;
对于本公司暂无能力检验和试验之项目,由工程部联系国家法定检测部门作检验和试验,并取回有关检验和试验报告;
6. 相关文件和记录
Q/BFB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 / BFC- 006 - 2003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检验规程
BF/QJ - 052 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0目的对各类产品的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各类产品符合规定的品质要求,并验证交付的产品满足顾客要求。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各类产品(包括购进或顾客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产品、需入库的半成品和成品、交付给顾客的外供产品)的特性进行检测、验证和监视。

3.0术语定义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试验:按照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

3.3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3.4进货检验:对进入本公司的各类产品(包括购进、外协加工返回和顾客提供),进行质量特性符合性验证的一组操作。

3.5过程检验:对处于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类产品进行测量和验证,判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6首件检验:某种产品或某道工序投入批量生产前,对试产阶段产品进行测量或验证,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后,才允许转入批量生产。

3.7自主检验:由各产品(工序)的生产者(操作者)自己进行的产品质量检测或验证活动。

3.8相互检验:由后一工序对前一工序(或基层管理者对生产者)移送(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或确认活动。

3.9最终检验:由专职人员对已完成相应加工过程的半成品在入库前和成品在包装前及包装后或交付顾客前所进行的质量检测或验证活动。

4.0职责4.1品质部负责人领导、监督和管理各类产品的质量检验活动,审批检验报告,决定不合格品处理方式,参与制定并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对品管员成绩突出给予奖励,失职、渎职行为给予惩罚等。

4.2品质部品管员负责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实施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产品审核和最终检验活动,如实记录检测过程和结果,正确判定产品质量合格或不合格,并及时处理或汇报不合格情况。

4.3品质部计量(实验)室负责测量器具(设备)的检验、校准和产品试验活动。

4.4技术部负责对设备(设施)、工装进行检测、验证或确认活动。

4.5生产部各直接生产(操作)者负责对所生产(加工)的产品进行首检、自检、互检和全尺寸检验活动;各班组班长巡检员负责进行首检确认和互检验证。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目的:为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在产品特性形成的过程中,规定检验和测量程序、抽样方法、对于产品实施监视和测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2.0 范围:适用于所有产品进货、过程及最终产品的测量和检验、物理试验。

3.0 术语/定义: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必要时结合测量、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试验:对给定的产品过程、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的作业。

全尺寸检验:是指零件在设计记录上标明的所有的尺寸进行完整的测量、除非在顾客已批准的控制计划中另有检验频次规定,顾客可要求每年都对所有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

4.0 程序:4.1 进货检验:质检部负责编写《产品检验指导书》规定每一工序的检验项目和方法,所使用的检验工具,抽样的要求和抽样间隔时间,自检和巡检,最终检验的项目和标准。

4.2 原材料的进货检验:4.2.1 供销部仓库根据《采购控制程序》5.4.3的要求,核对质保书、重量、件数、规格编号、价格、合同号、钢种、捆包号、保留每一批原材料的捆包号和质量保证书或复印件,同时进行重量或数量的验收。

4.2.2 质检部在领料开包以后进行厚度、外形尺寸,直径和长度的测量。

4.3 外协件的验收:4.3.1 外协件的验收由质检部负责实施,到货时应具备书面资料;包括送货单、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验证资料的技术数据及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要求时;外协件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方可接受;4.3.2 外协件的抽样比例,按照产品数量抽样比例为5%;4.3.3 技术部应规定外协模具、检具加工的接受准则;关键尺寸、重要尺寸、一般尺寸的接受的公差范围,物理特性、检验方式,检测设备和工具,样本数量,指定专职或专人实施检验。

4.3.4 任何让步放行应得到技术部的同意,已经例行的让步放行,技术部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认定和批准,并且与供方在技术协议上予以规定。

4.4 首件检验:4.4.1 车间的操作人员在每日开机生产的首件产品,按照工序检验指导书的规定,交给检验员进行尺寸检验,合格以后,记录于《过程检验记录》将产品进行首检样品标识,允许操作人员开始批量生产。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 目的:规范自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所实施的检验和测试的程序,从而确保本公司的产品能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及构成产品的原物料及其辅料。

3 职责3.1质保部负责产品的过程检验和试验。

3.2工程部u负责编制、批准检验计划文件。

u负责批准产品的例外发行。

u 负责处置质量争议。

3.3 注塑部作业员负责工序产品的自主检验。

4 程序4.1所有产品及其原材料、辅件,均须按照本公司之检验计划文件予以检验。

4.2 原材料检验4.2.1 原材料之检验按照原料检验计划文件予以检验。

4.2.2 进料检验(IQC)在接收仓库送检单后的4小时内必须将待检品检验完毕,并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将相关信息通知各相关部门,如产品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作业。

4.3 过程产品的检验4.3.1 制程检验(IPQC)按照检验计划文件的要求对产品外观、尺寸、装配等项目按规定频次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记录于“巡检检验报表”。

4.3.2生产车间正常量产或停机前,须填写“首/未件确认报表”给IPQC作首/ 未件确认。

4.3.3巡检(IPQC)对首/未件进行检验,记录于“巡检检验报表”的相应时间段内,并填写“首/未件确认报表”。

4.3.4作业员应对照首件样品对工序产品外观进行全数自主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质量统计表”。

具体参见《首/末件检验规定》。

4.3.5出货检验(OQC)应按照检验计划文件的要求对库存的产品进行抽查并对产品标签、数量以及包装质量进行确认,填写“产品检验报告”。

4.3.6 产品标识按照《产品标识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之相关规定作业。

4.4样品检验试验程序样品主要是指新模试制、模具尺寸或结构更改后试料以及材料更换后试制的产品。

样品的具体参见《样品管理规定》。

4.5内部实验室本公司内部实验室按《实验室工作说明》执行。

4.6外部实验室接受本公司检验、试验和校准服务的外部实验室应符合ISO/IEC17025或国家同等的认可的国家标准。

ISO13485-2016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ISO13485-2016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对产品的检验及试验状态加以识别,保证确为合格的产品可发放、再加工、使用及交付。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生产用物料、在线品及成品。

3.0权责3.1仓库:负责来料的待检验状况的标识;库存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保持。

3.2生产部:负责在线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态标识的保持。

3.3品质部:负责依据检验结果,对相应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4.0程序要求4.1进料检验状态4.1.1所有进料经仓管员清点数量初步验收后,放置于“来料待检区”,品质部IQC参照《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

4.1.2如检验合格,品质部IQC在《送货单》上签名认可,并在检验外箱贴绿色“XXX IQC PASS”标识(见附件1),仓库据此作入库动作。

4.1.3如检验不合格,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在产品外包箱上贴红色“不合格品”标签(见附件2)。

仓库负责将不合格物料放于“不良品区”,并配合相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4.2制程检验状态4.2.1生产部对制程待检产品堆放于黄色区域内;品质部按《检验指导书》进行制程检验,制程检验合格后品质在外箱标签上加盖“QC PASS”章(见附件3),并有入库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入库。

4.2.2如不合格,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在产品的包装箱上贴上红色“厂内不合格品”标识(见附件4)。

4.3出货检验状态4.3.1品质部按《检验指导书》对放置于“出货待检区”的产品进行检验。

4.3.2出货检验合格后,在产品的外标签上贴绿色“XXX OQC PASS”标签(见附件5),仓库办理出货手续。

4.3.3如检验不合格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在外包箱上贴上红色“厂内不合格品”标识(见附件4)。

4.4客户退回产品由品质部确认后,外包装箱上贴上红色“客退不合格品”标识(见附件6),统一放置在“不良品区”。

4.5对于“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出货检验”过程中发现可疑产品待判定时,立即放置于“MRB 区”隔离,避免与良品混淆。

IATF16949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IATF16949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IATF16949/ISO9001-2015)1.0目的规范检验和试验,防止未经检验和试验及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加工和交付。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产品的入库检验和试验、过程控制中的检验和试验及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3.0职责3.1 技质部是检验和试验的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检验指导书,负责生产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对产品的合格与否进行判断。

3.2 生产车间负责实施生产过程的自检、互检,保证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并配合处理不合格品。

4.0管理程序4.1 进货验证(检验):4.1.1 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外协加工模具进厂后,由质检人员根据原材料技术要求或与供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验证。

对原材料的验证结果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中。

4.1.2进货验证内容包括:a.供货方是否为合格供方;b.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该批供货产品的合格证明书,必要时要求提供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c.外观检查,包括产品的包装量、数量、商标、品牌、规格型号;4.1.3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或由生产车间投放生产。

如验证不合格,应通知采购人员联系处理。

4.2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分为首检、自检、巡检、工序完工检验4.2.1首(末)件检验4.2.1.1在如下情况时应进行首检,防止工序因素的变化导致成批的报废:a.每批加工的首件;b.调整或改进工艺后加工的首件;c.设备维修或工装更换维修后加工的首件;4.2.1.2首检由质检员进行,质检员应将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上作出标识,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

首件检验未经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首件检验应填写《工序检验记录》。

4.2.2自检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时,应按规定的检查频次、检查项目对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检,将有缺陷的不合格品挑出,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2.3巡回检验4.2.3.1正常情况下,质检员按关键工序抽检所有产品,发现问题,应尽快分析原因,及时指导作业者或联系有关人员加以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其改进。

GJB9001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GJB9001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GJB9001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 范围为了对生产各阶段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按规定方法进行标识、确保合格的产品转序和发货,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文件对采购产品(包括顾客财产、外协件)和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交付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及状态标识的过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是公司的法规性文件。

本程序适用于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过程检验、产品入库检验,规定了对检验印章和检测人员控制的基本要求。

2 引用文件GB/T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JB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JB1405A-2006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3 职责3.1 主管质量副总经理是检验和试验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对进厂原材料“紧急放行”的批准。

3.2 质量部是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验和试验人员、检验印章、产品标志章的业务管理;负责对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编制试验计划。

3.3 各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培训。

3.5 检验员负责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做出判定结论并办理质量证明文件。

当出现重大检验、试验质量事故时检验员有权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6 测试人员、理化分析人员负责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及生产过程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测试、理化分析,做出判定结论并办理质量证明文件。

3.7 检验技术员负责对检验员有争议的判定或误判进行确认或重新判定;负责重大质量问题上报有关领导。

4 控制要求4.1 工作流程4.2 控制要求4.2.1 检验人员、测试人员、理化分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4.2.2 检验和试验使用的设备应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4.2.3 生产用的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半成品及成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4.5.1.7除外)、转下道工序或交付顾客。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页码
1.0目的:
对各阶段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标识,确保只有合格
的产品才能转序及出厂。
2.0范围:
此文件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3.0职责:
3.1工程部
-负责确定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形式,状态标识的日常管理工
作。
-负责产品质量的判断及货品放行。
算机及其他试验物品则应附检验报告。
4.3图纸质量状况按《图纸审核程序》处理。
4.4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办法应由技术人员在制订有关文件时,在文
件中予以说明,操作者在工作中按文件要求,做好这些标记。
4.5仓库划分不合格品区,待检区及合格品区,或悬挂待检验、合格、
不合格标识牌。并按质量状况存放货品,对维修/退货产品,应予
贴纸表明。
4.6对标识不清或无法标识的产品不能使用转序或出厂,必须经过重新
检验并进行状态标识。
5.0附件
5.1合格证
5.2合格印章
5.3不合格印章
3.2仓库
-负责标识,分区存放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产品。
3.3 MRB(物料评审委员会)
-负责不合格的处理
4.0程序:
4.1检验和试验状态有三种:(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待检验。
4.2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2.1所有验证类货品均由供应商提供客观证据,如合格证。
4.2.2检验类货品;DCS模件应在外包装上盖合格/不合格印章,计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 0 目的通过检验和试验活动,验证产品形成的全过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不加工、不出厂。

2. 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形成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的控制。

3. 0 职责3. 1 质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检验和试验的组织与实施,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最终判定。

3. 2 技术部——检验和试验的协助部门,协助质管部制定相关的产品检验技术标准。

3. 3 制造部、采购部、财物部——为本程序文件的执行部门。

4. 0 定义4. 1首件——班次或工作条件(工装、模具、设备人员更换)或产品变更后经自检、互检、专检合格的第一件(试模件除外)。

4. 2外购物资—指构成产品所需外购的原材料、坯件、成品制件等。

5. 0 工作程序5. 1检验和试验人员的要求5.1.1检验和试验人员人数的配备应与公司生产规模和方式相适应。

5.1.2 检验和试验人员的素质应能满足岗位专业要求;质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检验和试验人员按《培训管理程序》组织有关的培训及考核。

5.2检验和试验的分类5.2.1进货检验和试验——外购物资质量的验证确认。

5.2.2过程检验和试验——制造过程中工序质量的验证确认。

5.2.3最终检验和试验——提供成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其作业方式有:a、总成的最终检验和试验——验证产品成品的性能及尺寸在装配过程中是否能得到保证,由装配专检人员负责。

b、最终产品审核——以适当频次抽取已包装的产品进行审核,对其符合性所规定的要求进行验证,由质管部试验室负责。

c、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按顾客提出的频次及有关产品进行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由质管部试验室负责,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给顾客评审。

5.3检验和试验的依据为《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最终检验作业指导书》及《试验规程》等。

5.4检验和试验的实施5.4.1 进货检验和试验5.4.1.1 进货的供方应是经评价的合格分承包方,所供物资应是通过初物验证合格后的供货,所供初物物资执行《初物管理办法》。

IATF16949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IATF16949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目的确保来料、半成品、成品都须经过检验和试验,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组织的来料、工序、最终、出货检验和试验。

3.0职责3.1 本程序由品保部制定,并负责执行;3.2 管理部物料课和五金部生产课、塑胶部生产课配合实施。

4.0定义4.1来料:包括原材料(含注塑物料)、包装材料、委外加工回厂产品(统指外发电镀回厂产品、热处理等,以下简称委外加工产品)。

5.0程序5.1 来料检验5.1.1原材料、委外加工未电镀产品来厂时,由管理部物料课依据供方的送货文件验收暂放置于待检区或放置“待检”牌,并开“送检单”交品保部;5.1.2 注塑物料(原料和各种色种、色粉)来厂时,由品保部塑胶品管课查验物料的封装完好及数量、型号与采购单相符,则直接入库,并在送货文件上签名交业务部;5.1.3 委外加工产品来厂时,由包装组暂收放置于待检区或放置“待检”牌,将实收数量在送货文件上注明,交给业务部,并开“送检单”交品管部;5.1.4包装材料来厂时,由管理部物料课依据供方的送货文件验收暂放置于待检区或放置“待检”牌,并开“送检单”交品保部;5.1.5 检验员及时到现场按《来料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和试验;5.1.6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在“检验报告”上记录;并在“送检单”上注明,然后交回送检部门,检验结果合格,则存放于合格区或更换“合格”牌;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1.7 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时由品保部负责人判定后方可发出《品质异常反应处理单》,经业务部发至供方。

5.2 工序检验5.2.1 首件和末件样品,由操作员(冲压工/注塑员)送检,检验员根据送检产品按照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至《随机产品检验表》中;定时检验由检验员随机抽样;5.2.2 首件合格时才能继续生产,不合格时调整至合格;5.2.3 检验员按《工序检验指导书》、《注塑检验指导书》检验,检验结果在“工序检验报告”上记录;5.2.4 定时检验合格时,产品由检验员倒入合格盆中或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时,由检验员通知模具课修模,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5.2.5 末件样品合格时,产品由检验员倒入合格盆或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目的对产品的质量特性和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以防止不合格工序、产品和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工序/产品转入下一道工序,并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

3 职责3.1工程技术部负责本程序编制、修改,并实施监督检查。

3.2 分公司/子公司组织实施本程序。

3.3 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检验和试验的各项活动。

3.4 分公司/子公司试验室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试验进行业务指导。

4 工作程序4.1 总则4.1.1项目经理部在编制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明确规定产品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标准、规范、方法和进度,合同中有特殊质量要求的检验和试验项目,需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

4.1.2 从事产品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4.1.3 产品检验和试验项目内容:①进货物资的检验、复验和试验;②工序质量检验、预检及隐蔽工程检验;③特殊过程的强化检验及样板工程的检验;④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⑤分包工程的检验、管理;⑥施工技术部门不定期的抽检;⑦对顾客提供产品的交接记录;4.2 产品的检验试验4.2.1 进货验证、复验试验4.2.1.1 接收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产品,在入库或进场前,采购员和管库员必须依据采购计划和订购合同,采取检查外观质量,核对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测量和度量产品几何尺寸,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试(检)验报告”及各种化学品的MSDS(材料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等方法进行检验和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

4.2.1.2 一般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等采购员和管库员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检验和验证。

4.2.1.3 有特殊质量要求的产品验收,应在质量计划中规定。

采购员和管库员会同技术员,按照质量计划的要求进行检验和验证。

4.2.1.4 对技术结构复杂的工程设备、水暖、电气设备等由项目经理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和验证。

IATF16949-2016-SP-08-01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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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文件名称 过程管理编号 编制日期 编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SP-08
编制部 版本号 [变更码] 页 码
品质管理部 B[00版] 第 1 页试验,以验证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包括确认检验),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新产品和量产品的外部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包装,以及自制件的检验和试验。 2.职责 品质管理部负责检验计划的编制,检验和测量设备及检验文件的提供,新产品和量产品的部品检验。 试验室负责各部依赖的检验/试验。 制造部负责工序内产品的自检。 内检负责工序内的首件检查、过程巡检、尾件检查。(必要时实施100%全检) 物流部负责发货前的包装确认。 3.术语和定义 无。 4.内容 详见内容附页 5.相关程序/指导书 COP-06-D01 COP-06-S04 COP-06-D06 SP-08-D02 SP-09 SP-08-D01 6.质量记录 编号 COP-06-R21 SP-08-R03 SP-08-R02 SP-08-R05 SP-08-R04 SP-08-R06 SP-08-R01 SP-08-R07 SP-08-R03 SP-08-R13 SP-08-R08 7.变更内容一览表 变更活动名称 变更标记 变更人 变更开始 实施日期 原: 现: 变更内容简述 名称 《产品检验计划》 《检验指导书》 《量产品检验报告》 《过程抽检成绩书》 《检查成绩书》 《成品抽检成绩书》 《新产品检验报告》 《(出厂)产品检验报告》 《委托检测申请单》 《试验报告书》 《入库单》 保存期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10年 20年 10年 存档部 品质管理部 品质管理部 外检 内检 内检 内检 品质管理部 品质管理部 品质管理部 试验室 外检/内检 《检具设计、制作、购置指导书》 《制品检验规范编制指导书》 《部品检验规范编制指导书》 《试验管理指导书》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进货检验管理指导书》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0 目的为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检验和试验提供系统的指引,防止未经检验和试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的加工和交付。

2.0 范围适用于IQC进料过程的检验和试验、产品零件加工和成品装配过程的检验和试验以及产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

3.0 定义无4.0 工作流程及职责4.1 检验前的准备品管部负责准备检验指导书、控制计划、量具、检验报表、检验标准等,必要时包括客户样板、客户图纸、检具、图片及必要的培训等。

4.2 IQC进料检验一般流程:原材料到厂→仓库收货检查→送检→抽样→检验与试验→判定→返单→标识。

外发产品到厂→生产收货检查→送检→抽样→检验与试验→判定→返单→标识。

4.2.1 在收到仓库或生产的来料检验单时,应立即对来料按照相关指引进行检验。

4.2.2 在检验来料前,需核对来料供应商是否为合格供应商,如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该批物料不可检验,全部红单隔离;同时对采购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回复原因对策。

4.2.3 在进料检验记录表中记录下检测数据,同时在来料检验单中注明判定结果。

如果来料检验无异常,在来料上贴上合格标签,若有异常,即时通知主管确认,如果该异常不可接受,则在来料上贴上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同时还须对供应商开出《物料不良联络单》。

4.2.4 IQC须保留有关的IQC进料检验记录表正本,并由IQC主管负责人审核,来料检验单必须由IQC主管审核后方可生效。

如负责人不在位也可由品质主管代签。

带签的原则遵循可以上级代下级,而不可以下级代上级。

4.2.5 如有需要,协调有关的MRB。

4.2.6 IQC须保存供应商回复的纠正预防措施,并会同相关部门跟进VCAR是否按时及有效;4.3 制造和装配过程首件检验4.3.1 每班生产的首次或首件产品,以及更换型号、工装、刀具或设备维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都要进行首检。

4.3.2 生产领班负责首件的生产确认,确认合格后交品管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4.3.3 检验员依检验指导书、控制计划等对首件进行检验;4.3.4 检验员应将首件及检验报告交品质工程师或主管品准,同时在首件产品上标识“FA”标签。

产品检验与测试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与测试控制程序
4.4 检验和试验记录
4.4.1 检验和试验记录应清楚的记录产品的型号、批号、生产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数据,检测的结果是否合格,并经检测人员和试验人员签名确认。
4.4.2 所有记录按《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5 检验准则
4.5.1 未经经验合格的产品不准流入生产及下工序加工;未经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许交付顾客使用;
6.3生产车间工艺监控记录,保存期限1年+1个日历年
6.4各种试验记录,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5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6《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由检测部门保存,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记录
4.5.2 品管人员按控制计划、检验规程或验收样件对进料及公司生产产品进行检验;
4.5.3 品管人员的印章管理由品质部统一归口管理;
4.5.4检验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可辨,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名注明记录日期。涂改处也应签名注明记录日期;
4.5.5 当顾客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验证/标识要求。
4.6 技能要求
各品管检验岗位应选派经过适当培训、取得必要资格、具有相应技能、确可胜任的人员担任。培训可参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参考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记录控制程序》
5.3《原材料检验规程》
5.4《出货检验规范》
6、记录
6.1进货物料验证记录,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6.2 原材料检验报告 ,保存期限3年+1个日历年
4.0 内容
4.1原材料/零部件进货检验
4.1.1 IQC根据仓库的《来料登记一览表》安排物料的检测,并按照《进料检验管理规范》对进货物料需检测的化学、物理、机械特性等抽样进行检验和试验,形成相应的《进料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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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部
6.1.6样本检验和测试完成后,检查员依IQC进料检验报告之有关规定对该批物料进行判定。
(1)判定合格时,在该批物料包装箱/袋上贴上“IQC接收”标签,由检查员将IQC进料检验报告交品管课长审核后,填写原辅检验结果通知单签名确认发放,以通知仓管人员将物料入库。
7.6备料生产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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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免检者。
4.2凡具下列原因之一的料品,即归纳于免检范围,不须检验便可使用,并建立免检清单。
4.2.1连续检验十批合格者。
4.2.2该项料品不直接影响产品品质者。
4.2.3本厂无检验设备但可由供应商提供质检报告,以利核对标准值者。
4.2.4免检之取消:制程或成品检验或客诉发现有料品可能不良,经复查库存品不良时或送公正单位化验不良时供应商取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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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部
6.1.1退货:货品放入退货区,并贴上“IQC退货”标签。
6.1.2合格:由检验员贴“IQC接收”标签,放置合格区办理入库。
6.1.3特采:贴上“IQC特采”标签,后入库。
6.1.4紧急放行的物料:标识紧急放行条或予物料卡上标明。
6.2材料仓库:仓库员须依各原材料之状况,将原材料分别置于下列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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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部
4.3特采:产品发现有品质缺陷无法按规定标准验收,但不影响主要功能,且经品管主管核准仍可接受者。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 引言产品检验和试验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可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确保产品符合用户的需求和期望。

为了确保检验和试验的有效性和一致性,需要建立适当的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本文档旨在介绍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相关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2. 程序制定制定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应遵循以下步骤:2.1 确定检验和试验的目标在制定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之前,需要明确检验和试验的目标。

目标应具体明确,并且与产品质量要求相一致。

2.2 确定检验和试验内容和方法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质量要求,确定应进行的检验和试验内容。

同时,选择适当的检验和试验方法,确保能够准确、全面地评估产品的质量。

2.3 制定检验和试验控制计划制定检验和试验控制计划,包括检验和试验的时间安排、责任人、检验和试验的方法和要求等。

确保检验和试验能够按照计划进行,并能够准确记录和追踪检验和试验的结果。

2.4 建立检验和试验记录和报告系统建立检验和试验记录和报告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汇报检验和试验的结果。

记录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检验和试验的时间、方法、结果以及处理措施等。

2.5 制定纠正措施和持续改进计划如果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需要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建立纠正措施的跟踪和监控系统。

同时,应定期评估检验和试验的效果,并制定持续改进计划,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3. 程序实施在实施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培训和培训记录对参与产品检验和试验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程序要求和操作方法。

并建立相应的培训记录,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参与人员等信息。

3.2 设备和工具的校准和维护建立设备和工具的校准和维护计划,定期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校准和维护。

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检验和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抽样方法和样本数量的确定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质量要求,确定合适的抽样方法和样本数量。

IATF16949-2016-SP-08-05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IATF16949-2016-SP-08-05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
手工样件阶段 (DVP,DR2后-DR3前阶段)
内检员依据《自制品试制申请书》、样
OTS样件阶段 (PVP,DR3--DR5 新产品采购工程师填写《入库单》(代报验 阶段) 单),连同供方填写的《新产品检验报告》 进行报验。新产品检验员根据量产图纸《部 品检查基准书》的要求,将检验结果记录到 《新产品检验报告》上。 试生产、 初始能力研究、 生产确认试验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序 号
SP-08
版本号:B
修改码:00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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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新产品各阶段检验和试验流程 阶段名称 部品 新产品采购工程师依据《样品采购单》,连 同供方填写的《新产品检验报告》进行报 验,新产品检验员根据样品图纸及《样品采 购单》的要求,将检验结果记录到《新产品 检验报告》上。 自制品
内检员依据《过程抽检成绩书》、《成品 抽检成绩书》对样品进行过程和最终检 测,并将检测结果填写在《过程抽检成绩 书》、《成品抽检成绩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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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世鑫分公司所有采购产品检验和试验,以及新产品、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的控制内容、方法和职责,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被投入使用、不入库、不出公司,保证交付到顾客的产品能够满足顾客要求。

2.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世鑫分公司所有采购产品检验和试验及新产品、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的控制。

2.2本程序适用以下公司:
3.职责
3.1世鑫分公司质保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验指导书的编制、采购材料、新产品、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3.2世鑫分公司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的技术要求。

3.3世鑫分公司生产车间操作者负责按操作指导书或样件对在制品进行自检、检查员负责对在制品抽检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互检控制,确保质量问题及时发现,保证产品质量符合顾客要求。

4.定义
4.1紧急放行:指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而放行的采购产品、生产在制品(半成品)和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特许进一步生产的活动。

4.2实验室: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冶金、尺寸、物理、电性能或可靠性试验在内的检验、试验和校准的设施。

5. 工作流程
6.相关文件
7.记录
8. 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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