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课件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课标版_选修5】2011届高三一轮复习课件生活中的法律常识选修五第2节
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第2课时民事权利和义务Ih考点归纳、I基础梳理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客体(物、行为、人格利益等)、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民事权利的实现人们必须自觉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这些在生活中产生的冲突。
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再来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二、人身权的维护1.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享有生命“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3・隐私权隐私,不一定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法律对隐私的保护,是针对私人生活中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信息,是为了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
我国对公民隐私的保护,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如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的具体体现。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1.1 法的本质作用和特点 课件(共21张PPT)
3、法的内容的决定因素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 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1)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 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生产方式对法的产生和发展具有最 终决定作用,但还要受其它因素的影响。
4、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 制法
(1)法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定和认可的。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 遍的约束力。
从现在开始请将自己视作法官 思考生活中的法律案例: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在我国,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的实现过程。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所以体现和维护
人民的根本利益。❌
法的产生
1.法律是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的吗? 法律产生的条件 2.法的产生源于人类的何种追求?
法的本质
公平与正义 怎样实现 法的特征
法所体现的是谁的公平和正义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 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
的表现。
法是统治阶级主观意志的体现吗? 最终是由社会物质
三、法的作用: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1、法的基本职能
•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2、社会主义法的作用和概念
1、法作为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政
治相互影响。❌ 2、在任何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统一的。❌
3、在我国法的实施完全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
觉遵守。❌
生活条件决定的。
当代中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属于谁?
社会主义 法的本质
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如何表现
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的概念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x5-4
某的生父也因病去世,赵某帮助料理完后事,要求与其
父后妻王某共同继承财产。王某指出,赵某已经继承了 继父的财产,不能再继承生父的财产。 赵某是否有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为什么?
主干整合 自主复习
核心考点 深度剖析
答案
(1)赵某有权再继承生父的遗产。
(2)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与继父或继母有抚养教 育关系的继子女,在享有对继父或继母遗产继承权的同时, 能够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因为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及 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与继父或继 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双重继承权,不能借口其已继承 继父或继母的遗产,而限制或剥夺其对亲生父母遗产的继承
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
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 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2)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主干整合 自主复习 核心考点 深度剖析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 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所有具有赡 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扶助,
登记程序。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
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②载明了双方买卖内容的传真件 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甲和陈某以传真的形式对购房合 同的主要内容作了确认,双方已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合同已成立。
主干整合 自主复习
核心考点 深度剖析
【训练】 赵某10岁时父母离婚,其随母亲刘某生活,不久, 刘某与方某结婚,婚后两人一起将赵某抚养成人。方某 因病去世,赵某继承了方某的部分财产,时隔一年,赵
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款期限、交房
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陈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将 房产证原件交给了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 户手续前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 为妻子的她商量,而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1走进合同》PPT课件(1)
是使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合同的终止:
我们拿冰淇淋,付钱,走人。 (或者,铃声响了,来不及了,我不买了。)
张某、胡某、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 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一款心仪已久的手机,因所带 现金不够,便向张某借了现金1500元,购买了手机。 几个月后,胡某记忆模糊,将钱还给了马某。当时马 某正缺钱用,误以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钱给自己,故 欣然收下。不久,张某要求胡某还钱,胡某才发觉当 初还错了人,遂向马某要求归还。马某以钱是胡某主 动赠与为由拒绝归还。
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请简要说明理由。
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口头上)借款合同关系。
理由:胡张两人作为平等的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 借款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借款达成意思表 示一致),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
胡某与马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 理由:虽然客观上胡某付钱给马,但在主观上胡 是基于还款的意思,马则是基于接受赠与的意思,双 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成立合同关系。
二、合同在我们身边
1.合同无所不至,合同在我们身边。
2. 合同的含义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 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或以上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只有 一方的法律行为,如遗嘱,则不是合同。 (2)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后果,必须是产生、变更、终止一 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是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设立:
是使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合同的变更:
高中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个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法人或者其她组织。
所有权得客体就是物,债权关系客体就是行为,知识产权客体就是智力成果与商业标记,人身权客体就是人格利益。
得权利就就是另一方得义务,两者通常就是等价有偿与对等互利得。
民事义务得能力活动,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得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得公民。
民事活动由她得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她得法定代理人得同意。
+实际行动。
(运用法律来协调与解决冲突:既要积极维护自己得权益,又要尊重她人得权益,使社会健康与谐地发展);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合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人身权)。
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民法通则》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
失主得寻物启事,明确以特定金额作为报酬,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拾得人归还失主时,可以要求其履行承诺,支付报酬。
至于当事人就是否接受,则就是其行使权利得问题,放弃报酬也就是其行使权利得一种方式。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她人损失得,应当将取得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得人。
若没有悬殊公告,应该将拾得东西返还失主,不能索取报酬。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
民法关于人生权得主要内容就就是保护人格与尊严。
条件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侵害公民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得,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造成死亡得,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得人必要得生活费上得基本特征。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与依法改变自己得姓名、禁止她人干涉、盗用、假冒。
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她别名。
在未成年之前,个人得姓名就是由父母决定得;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得名字,但就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得规定。
与基本内容。
公民有对自己得肖像享有再现、使用与排除她人侵害得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得使用公民得肖像。
2011年高考政治二轮复习:专题二十一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件(新人教选修5)
(2009年慈溪月考 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总则 年慈溪月考)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年慈溪月考 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 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 定,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 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材料二 2009年10月12日,震惊全国的重庆打黑系列案将在重 年 月 日 庆各中级法院陆续开庭,杨天庆涉黑团伙案及刘钟永涉黑团伙案 庆各中级法院陆续开庭, 将同时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涉案人数多达 人 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庭审理,涉案人数多达31人,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1)材料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些基本观点? 材料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些基本观点? 材料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些基本观点 (2)材料一中的规定对推进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 材料一中的规定对推进依法治国, 材料一中的规定对推进依法治国 什么重要意义? 什么重要意义?
民事权利和义务
1.人身权。 人身权。 人身权 2.财产权。 .财产权。 3.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4.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5.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要点提示 要点提示] 要点提示 1.人身权 . 提示: 尊重人格和尊严 提示:(1)尊重人格和尊严 (2)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 费用;造成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 费用;造成死亡的,应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 活费等费用。 活费等费用。 (3)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 ①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编 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肖像权: 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②肖像权:公民享有肖 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以营利 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 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 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4)名誉权与隐私 名誉权与隐私 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 ①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名誉。 隐私权: 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名誉。②隐私权: 我国民法对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起保护的。以书面、 我国民法对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起保护的。以书面、口头 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课件: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件
(2)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方是否有权获得赔偿?为什么?
解析 第(2)问考查合同违约的相关知识。李四和张三签订了房屋买卖 合同,但张三却违约将房屋卖给了王五,导致合同一直未能履行,因 此,李四有权申请赔偿损失。 答案 李四有权要求张三赔偿损失。理由:合同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 义务,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张三与李四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张三却 一物二卖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张三的行为构成违约。
3.(2011·浙江自选模块)2009 年 5 月 1 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 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 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2010 年 9 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 下,将该房屋卖给陈某,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 款期限、交房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陈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 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 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而 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房合同不成立。 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解析 第(2)问,关键是理清房屋产权是否发生变更,变更时是否具 有法律效力。 答案 在乙起诉时,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甲,陈某未取得所有权。理 由: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能取得所 有权;陈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 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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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题组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 1.(2013·浙江自选模块)张三在 2007 年 8 月以 40 万元的价格购买
了本市阳光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因生意资金周转的需要,2008 年 12 月张三委托房产中介出售该商品房。李四对张三的商品房 非常满意,并与张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 2009 年 8 月 16 日之前付清房款 50 万元。张三看到房价快速上涨,2009 年 8 月 5 日以 80 万元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卖给王五,双方签订购房 合同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四得知这一情 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三与王五的买卖行为无效。 (1)李四和王五谁该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2012·浙江自选模块)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遂与李女士签订合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就业维权之道_课件1
1.十年前,徐女士在石化某厂工作,后来该厂与一家著 名的化妆品公司联营,搞化妆品推销和美容。徐女士从 2002年2月25日工作到2011年6月份,整整9年时间。前不 久被无缘无故中止了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合同后,徐女 士发现,工作期间有二年没交“两金”。 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该工厂侵害了徐女士的什么权利?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劳动动者者的的义权务利
就业维权之道
协商解决
劳动者的维权路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诉讼
谢谢
二、劳动者的维权路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 现__劳__动__争__议_。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_协__商__解决, 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 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 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_调__解__、仲裁、提起诉讼。
为什么会产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权?
【提示】(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 会出现劳动争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 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我国劳动法维权之路 艰难,与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跟不上有关,应加快完善相关制 度和措施。
就业维权之道
一、课标要求 引述从业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与义务,评议雇主和
雇员发生争议的案例,说明就业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 方式。 二、重点知识 1.了解从业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2.评议劳动争议的案例,说明就业者依法维权的途 径和方式。 3.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第3、4课复习课件(共18张PPT)
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一处宅子和两亩承包 地。当地县政府修公路要征用沿途农村土地,包括小汪家 的宅子和承包地。材料中小汪家在农村享有的财产权有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 ④家用土地所有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500元定金。去取时,因所带的钱不够支付,服装店没有 让其取回西装。该服装店行使的权利属于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典权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一、考点及要求 1.著作权 c 2.专利权 c 3.商标权 c
二、重点及需要拓展的知识 1.著作权的转让和保护期 2.专利权的保护(与商业秘密相比) 3.商标权的保护
1.著作权 (1)是什么? (2)保护期? (3)转让的问题?
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 (4)怎么考?
我们在生活中看到许多书籍、影视剧或者电脑软件 的上面都标注着“版权所有”。标注“版权所有”意味着 A.图书音像制品的所有权归属不可变更 B.图书音像制品的著作权有保护期限 C.复制、修改、编译其中内容需经权利人许可 D.这些图书音像制品正受着著作权的保护
D.举例:所有权人A将动产卖给B,在未交付前又将该动 产交给了C。作为C来讲,并不知道A把动产卖给了B,仍然 买受了该动产,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已经占有了该动产。 那么C就属于善意第三人,法律保护C的权利,C享有对该 动产的所有权。
王某将自己的汽车转让并交付给陈某,之后陈某又将 汽车转让并交付给张某。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但都未办 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该汽车的 所有权属于
头儿子小头爸爸》95版动画片与1995年播出,再起片尾载明:“人物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件 2.3依法行使财产权课件3
2、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
(1)所 有权
取得方式 (公示公
信)
动产 ——交付
船舶、航 空器、机
——交付
动车等特 物权法 第二十四条 船 殊动产 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让和消灭,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思考3:
刘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后,可 以如何处置该房产?
(2)所有权的含义:
审题
审设问:本题考查物权的相关知识。
审材料:张三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张三以山林承包经营权抵押获得贷款;县
政府修公路要征用张三家的部分山林,但遭到张三拒绝。
定思路:解答第(1)问,需要阅读材料获取信息“承包山林”和“商品房”,由此联系
教材知识判断分析;解答第(2)问,需要提取出材料中“县政府修公路需要征用”
③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是从 依法行使财产权
自物权
所有权
所有权的含义 所有权的取得
共有关系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1.甲将自己的私房作价转让给乙,乙又将房 屋转让给丙,丙又将该房屋转让给丁。上述 转让均有合法协议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现甲乙丙丁4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 屋( )
3.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 A、留置权 B、土地承包权 C、国有土地使用权 D、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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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提升 知识点一 知识点二
张三家在农村,拥有百亩承包山林,儿子在城里念书,为生活方便,他在 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2012 年,张三以山林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获银行贷 款 10万元。2014 年 10月,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山林,其中 正好包括张三家承包的部分山林,县政府给予合理补偿,但张三拒不接受征 用。
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_课件1
【温馨提示】在生活中,社会不同主体有着各自的 权利和利益,人们之间可能产生冲突。人们必须运 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这些冲突。所以社会成员既要 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 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谢谢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达到一定年 龄,智力正常的公民享有的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从事 民事活动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 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 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达到一定年龄的 未成年人和精神不健全而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后果的成 年人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民事活动的能力。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课标要求 1、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2、明确民事权利实现的要求 3、懂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4、知道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1 . 民 事 法 律 关 系 的 含 义 : 由 民 法 调 整 的 __财__产__关__系___ 和 ___人__身__关__系____。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___主__体__、___客__体__和内容。
探究
2.唐山的高振省的维权故事始于12岁。那年,高 振省父亲的单位发了三张电影票,分别为10月1日、 2日和3日的。10月1日,弟弟拿着10月3日的电影票 去看电影,被检票员当场没收。高振省拉起弟弟就 去讨公道——3日的票既然没有过期,凭什么就被 没收了。面对小小年纪的高振省,检票员哑口无言, 当场承诺3日可以让弟弟到影院里看电影。
第一,民事权利能力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即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所赋予的。
第二,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民事主体享有民事 权利的资格,也包括民事主体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五(生活中法律常识)x3-4教学课件
答案 (1)B (2)①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处理国际问题,应根据其本身的是非曲直自主地决定 自己的态度和对策。②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自觉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在人类 和平与发展中发挥着建设性作用。
【训练2】 (2012·山东卷)在国际舞台上,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欧盟等国 际组织充当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政府主张发挥联合国的 主导作用,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气候问题的解决。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政府为什么主张发挥联合国的主导作用? 解析 抓住设问中“中国政府”“联合国的主导作用”等“题眼”,要从我国与联合国的 关系、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等角度回答问题。
地位:中国是当代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安理会 常任理事国,中国在事关和平与安全的重大事务上享有否决权,是联合国中拥有重要影响的国家 中 之一 国 与 作用:中国本着自身肩负的重大国际责任,尊重联合国的权威地位,维护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积 联 极参加符合宪章精神的各项工作,在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中发挥着建设性作用 合 国 主张:中国倡导和支持联合国改革,主张改革应有利于坚持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更好地发挥联合 国的作用,维护会员国的共同利益;应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权和发言权,切实维护其利益
解析 阿盟和西方国家共同起草的有关叙利亚问题的提案,侵犯了叙利亚国家的主权,干涉了叙 利亚国家的内政,①④当选。中国对待国际问题的态度是以事件自身的是非曲直为标准,与叙利 亚和中国的关系无直接联系,②应排除;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中 俄投否决票,并不是藐视联合国的权威,③不正确。故选D。 答案 D
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是宣布即将举行的克里米亚公投无效,呼吁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不要在 公投结果的基础上承认对克里米亚现状的改变。由于俄罗斯投了反对票,草案未能通过。由此可 见( ) ①对实质性问题的决定,安理会必须遵循大国一致原则 ②联合国仍然存在大国政治现象 ③不干涉国家内政是一条只适用于联合国本身的基本原则 ④ 对美英法等国联合起草的决议草案的投票属于程序性问题投票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高中思想政治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x5-5教学课件
(1)同样是诉讼,两案中的举证责任有什么不同?为什么? (2)有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从诉讼角度,如 何看待这句话。
答案
(1)案例一中的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
则,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的。案例二中的行政 诉讼,实行行政机关举证的原则,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 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合法,这种行政行为 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公民是被动服从,而且行政机关 处于强势地位,公民因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能力无法与行政 机关抗衡。
诉讼 双方当事人都可 主体 以提起诉讼
人和其他组织提 起诉讼,行政机 关始终处于被告
地位
主干整合 自主复习 核心考点 深度剖析
公诉人举证,但被
举证 谁主张权利谁 行政机关负有 告可以提出自己罪 责任 负有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轻或无罪的材料为 自己辩护
适用
法律
主要适用《民 主要适用行政 法通则》和 法律、法规和
只好找到妇联,寻求帮助。市妇联联系了一位知名律师办
理此案。尽管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律师四处寻铁证,找到 单位工资单并发现在账簿中的一张小红借款借据,最终打 赢了这场官司。
主干整合 自主复习 核心考点 深度剖析
案例二
某市市民周先生被一名执勤交警以逆向行驶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由开出处罚决定书,不容申辩,周先 生被罚款200元扣3分。交纳了罚款的周先生一纸诉状将交警 大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 周先生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周先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
2.诉讼的基本原则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4)合议制原则。 (5)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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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本题第(1)问通过案例考查合同关系、赠与关系成立 的条件。第(2)问考查具体解决方案,胡某与马某赠与关系 不成立,马某应归还胡某的钱;胡某与张某的口头合同关 系成立,胡某应还钱给张某。 (1)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 口头的)借款合同关系。 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 答案 (1)胡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口头的)借款合同关系。 理由:胡张两人作为平等主体, 理由:胡张两人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就借款 达成共识( 达成共识(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借款达成意思表示一 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致),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胡某与马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理由: 胡某与马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理由:虽然客 观上胡某借钱给了马, 观上胡某借钱给了马,但在主观上胡是基于还款的意 马则基于接受赠与的意思,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 思,马则基于接受赠与的意思,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 不成立合同关系。 不成立合同关系。 (2)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偿还借款,胡某应 (2)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偿还借款, 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偿还借款 当履行还款义务。 当履行还款义务。胡某有权要求马某返还其误还的款 马某有义务返还。 项,马某有义务返还。
3.守法经营 (1)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知 情权、自主选择权。 (2)维权方式:国家——立法、监管、引导;企业—— 诚信经营;消费者——意识、行动。
考向预测 预测 2 机械厂年终为给职工发年货,给养殖户李伟发了 份传真:急需鲤鱼 2 500 公斤,要求每条鱼重量在 1~2 公斤,价格 18 元/公斤,3 天内供货。如果愿意供应,请 于今天内来电告知。李伟当即回电应允,双方约定由机 械厂向李伟付定金 1 万元,如果发生争议,提请仲裁解 决。李伟马上组织货源发往机械厂,却由于道路崎岖, 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机械厂要求李伟承担违 约责任,李伟则认为道路崎岖致使翻车是不可抗力,要 求机械厂按约定收货。双方争执不下,遂依约定提请仲 裁机构仲裁。
3.物权的三种类别 (1)所有权是最充分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等四项权利。 (2)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依法产生的 一类物权,涉及多种权利。 (3)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依法产生的 一类财产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形式:发明、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商标权。 5.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1)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 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 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 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相邻关系、人身告
真题回眸 1.(2010·浙江卷自选模块)陶女士前不久发现自己的手机 增加了每月 17 元的移动梦网费,可是她从来没有订过 此项业务。陶女士到 Y 公司营业厅查询后才想起,半 年前她的手机收到过一条短信息,说其正在享受 Y 公 司提供的每日娱乐新闻等短信预订服务, 当时陶女士没 有在意,随手将该消息删除了。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告知 陶女士,此类服务采用的是默认定制式,不回复即表示 同意订阅。陶女士认为这是强迫消费行为,侵犯了她的 合法权益,要求该公司返还被扣除的移动梦网费,但遭 到了 Y 公司的拒绝。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陶女 士一纸诉状将 Y 公司告上了法庭。
2. (2009·浙江卷自选模块)张某、 胡某、 马某三人原系好友。 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一款心仪已久的手 机,因所带现金不够,便向张某借了现金 1 500 元,购 买了手机。几个月后,胡某记忆模糊,将钱还给了马某。 当时马某正缺钱用, 误以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钱给自己, 故欣然收下。不久,张某要求胡某还钱,胡某才发觉当 初还错了人,遂向马某要求归还。马某以钱是胡某主动 赠与为由拒绝归还。 (1)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请 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在实体法上应当如何理解?
考向预测 预测 3 材料一 2009 年 1 月,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审 结了一起抚育费纠纷案。被告毛某某与原告毛某的母亲 温某,因感情不和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协议离婚,双方 约定女儿毛某由温某抚育、监护,生活、学习、医疗、 就业、结婚等费用全部由毛某某承担,但被告毛某某从 2008 年 1 月起没有再向原告毛某支付费用, 岁的女儿 14 毛某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法院判令被告立即给付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 月底的抚育费,并支付 2008 年 底的保险费、医疗费、学费、书本费。
2.结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具体条件:(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 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 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2)男女双方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男女双方在两种情况下结婚:一是直系血亲或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患 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程序:申请、审查、批准。
考向预测 预测 1 张某将自己的数码相机卖给王某。双方协商售价 为 3 500 元, 王某当即预付 1 500 元。 双方当时还约定过 6 天王某付清余款 2 000 元后, 把数码相机拿走。 不料第 二天发生地震,数码相机被砸坏,王某得知此事后要求 张某归还 1 500 元,而张某认为数码相机已卖给王某, 不仅不同意归还 1 500 元,还要求王某付清 2 000 元。 (1)物权有哪几种?本案涉及哪一种物权? (2)你认为应如何处理本案?请说明理由。
命题特色 近年的高考题往往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通过案例的 形式,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答案在组织的过程当中 不仅仅简单地引用书本的原理,而是需要运用书本的法律 知识结合案例具体进行分析。同时注意把实体法和程序法 结合起来考查出题的可能性, 这样可能会加大考试的难度, 但却能体现法律实用性的特点。
答案 (1)物权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种。本案 涉及的是所有权。 (2)数码相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因此张 某应向王某返还 1 500 元的预付款。法律规定,对于动产, 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 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 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本案中王某支付的 1 500 元是预付款, 这说明数码相机所有权尚未转移。
(3)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 款或者报酬等。如果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 求,另一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作为违约 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4)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最常见的违约责 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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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突破
考点一 主干整合 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行为违法性、有损害事实存在、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有过错——导 致违约、侵权。 民事权利和义务
答案 (1)法院所作判决的法律依据在于,我国婚姻法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本案中的被告不能因离 婚而免除对女儿的这一义务。 (2)赡养扶助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婚姻法 所确定的义务。赡养扶助不仅仅表现在物质上,也表现在 精神上。高老汉的诉讼请求是合乎道德的,也是合法的。 (3)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包括:父 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 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 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材料二 据 2010 年 6 月 12 日大连日报消息,近日,瓦房 店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令人称奇的赡养案:76 岁的高老 汉在子女每年给他 500 元钱赡养费的情况下,将六名子女 告上法庭。奇怪的是,他要求子女每年只拿出 200 元钱赡 养费。原来高老汉告子女不是为了钱,而是平日里缺乏子 女的关怀,想以此引起子女的关注。在法官的积极沟通、 劝导下,高老汉起诉六子女赡养案妥善终结。 (1)材料一中法院所作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材料二中高老汉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3)结合材料和所学的法律常识,说明在我国父母与子女间 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考点二 主干整合 1.劳动合同
信守合同与违约
(1)合同的内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享有合同权利的人 称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2)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3)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 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提出条件(要约)——接受 条件(承诺)。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另行规定的除外。 2.人身权 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 公 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 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 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 权和隐私权(通信、住宅)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1)你是否赞同李伟的辩解?为什么? (2)如果经仲裁后一方对裁决不服而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 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说明法律依据。
(1)不赞同 不赞同。 答案 (1)不赞同。因为合同法的免责条款中所指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例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 观情况,例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遇到 道路崎岖、路况不良时,当事人应当预见翻车的可能, 道路崎岖、路况不良时,当事人应当预见翻车的可能, 愈加谨慎驾驶。所以不能作为法定免责的缘由。 愈加谨慎驾驶。所以不能作为法定免责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