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保险企业的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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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诚信案例范文

保险公司诚信案例范文

保险公司诚信案例范文在如今这个充满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世界里,保险似乎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道“安全网”。

然而,保险行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其中诚信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

今天,我就来给您讲讲一个关于保险公司诚信的真实案例,保证让您听得明明白白。

这事得从我的邻居老王说起。

老王是个勤勤恳恳的出租车司机,每天早出晚归,就为了能给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有一天,老王在出车的路上不小心追尾了一辆豪车,这可把他给吓坏了。

虽说人没啥事,可那豪车的维修费用可不是个小数目。

老王当时就懵了,心想这下可完了,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那点钱估计都得搭进去。

就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之前买了一份车险。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老王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客服人员态度倒是挺好,耐心地听完老王的叙述,然后告诉老王别着急,他们会尽快安排定损员过来处理。

老王心里稍微踏实了一点,但还是忐忑不安,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事故,也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真的负责到底。

没过多长时间,定损员就风风火火地赶到了现场。

这定损员看上去挺专业,戴着个墨镜,手里拿着个小本子,围着车转了好几圈,一边看一边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老王在旁边小心翼翼地陪着,心里七上八下的。

定损员看完之后,摘下墨镜对老王说:“大哥,您这情况我大致了解了。

不过具体的赔偿方案还得等我们回去评估一下。

”老王一听,心里又凉了半截,这“评估”俩字听着就悬乎。

接下来的几天,老王那叫一个煎熬啊,吃不好睡不好,就盼着保险公司能给个准信儿。

终于,保险公司打来电话,说经过他们的评估,可以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老王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得差点没哭出来,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可这事儿还没完呢。

在赔偿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小波折。

保险公司说有些零件的价格需要重新核定,这一来二去的,又耽误了不少时间。

老王心里那个急啊,每天都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催。

不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一直都很耐心地跟老王解释,态度始终很好。

论保险业经营的诚信问题

论保险业经营的诚信问题

较强 的特点 , 使得保 险消费者实 际上处 于信息严重不对 称的
状态 中 , 而妨 碍保险市 场资源 的有效 配置 , 从 并产生次 品驱 逐 良品的现象 。 许多投保人在投保前甚 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
保险人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 况 , 只能凭借 主观 印象及代理人 的介绍做 出判 断 ,客观上为保 险人的失信行 为创造 了条 件 。 此外 , 险公 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 中隐瞒与保险合 同 保
20 第 2 0 9年 0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 ON0MI S C RE EARC GU D H I E
No.0, 00 2 2 9 S ra .8 e i lNo5
总第 5 8期
论 保 险 业 经 营 的 诚 信 问 题
黄 丽 霞
( 兰州 商学 院 金融学 院 , 甘肃 兰州 7 0 2 ) 30 0

( ) 三 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 保 险市场 的信息不对称 同样表现在投保人 ( 被保 险人 )
方 面, 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 , 不履行如实告知 义务 , 使保险公 司难 以根据投保标 的的风 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 、 应该 以什么 样 的条件承保 , 使道德风险防范产生 困难 。

保 险业诚信 缺 失现状
有关的重要情 况 , 欺骗投保人 、 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 , 不及时履
( ) 二 管理 制度不健全 保险供给者及 保险中介者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 监管力度 不够 , 使保 险公 司员工及保 险代理人 的诚信行为具有 不完全
行甚 至拒不履行保 险合 同约定 的赔付义务 , 使一些保险消费
收 稿 日期 :0 9 0 — 2 20 —4 0
作者简介 : 黄丽霞(9 9 )女 , 17 一 , 江西 宜春人 , 硕士研 究生, 事金 融学保 险研 究。 从

我国保险业诚信问题研究

我国保险业诚信问题研究

科学的游戏规则来约束交易双方, 惩戒失信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为。 在上文的分析中, 保险交易主体进行决策的 一个关键就是行为结果的置信性 。如果有法律 保险业是以高度信用为基础的金融行业 , 提供的硬约束,交易主体就会确信一旦做出不 将遭到法律的制裁,其后果是确定 产品真实的保障范围;信用, 就是订立保险合同 而且保险合同常常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失信 诚信行为, 的双方都必须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试实信用 行为主耍因市场参与者追寻短期利益所引起 , 的, 这种法律产生的威慑力迫使交易主体理性 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 也是保险公司赖以生 但是, 却会因此带来机会成本的加大。 分析失信 地放弃欺骗行为。 通过法律规定, 对于保险市场 存的基础。当前, 少数保险机构及投保人屡屡发 的机会成本, 可以从诚信评价机制开始。 一般来 双方不诚信给予制裁, 降低欺骗的预期收益值, 生失信的案例, 践踏了保险业最宝贵的诚信原 说, 诚信具有分散化的个性特征, 并呈现动态变 使欺骗成为不理性的行为。 (二)推动保险公司技术进步、 重视核保核 则, 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诚信经营的危机已成 化。投保人对承保人的诚信判断主要考虑承保 为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屏障之一,加强保险诚信 人诚信的内容和诚信水平(即诚信度), 判断的基 赔环节 有效降低被保险人欺骗的可能性的途径是 建设已刻不容缓。 础在于直接获得的信息,以及第三者的推荐介 一、 我国保险业诚信问题的成因分析 加强核保核赔环节, 就可 绍 其他代 (即 理人的间 接信息 如果搜寻成本 )。 较 使保险公司技术进步, 研究保险市场诚信问题, 并不因为这是有 高时, 公开信氰 A 为投保人决策的主 { 要因素。 只有 以达到预期目的。 重视核保核赔环节, 促进核保 中国特色的保险问题, 事实上, 各国保险市场都 当 投保人 认为承保 人具有 较高的 诚信度时, 投保人才 核赔技术进步, 可以提高发现被保险人欺骗的 存在诚信问题。保险失信从保险诞生之 日起就 会 为被保险人而贝 买 作 , 4 相应的保险产品。 可能性, 减少保险公司被欺骗的机会, 推动保险 (二)惯性作用 市场的诚信建设。 并且要坚持理赔原则, 做好定 如影随形, 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 形成保险失 信的原因多种多样, 既有社会的、 经济的、 人性 保险业失信具有一定的惯性作用,表现为 损和核赔工作。对理赔的几项基本环节要了解: 道德的因素, 也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 、 消费者对某一产品、 从业人员、 保险机构甚至保 第一, 认真确定保险责任,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社会法律环境等因素。 险行业的不诚信判断具有一定的继承性,主要 事故, 坚持不予赔付。第二, 定损人员在查勘定 (一) 内部疏于管理 由于诚信关系机制中“ 信息反馈” 发生作用。既 损中应重点掌握好环节。 第三 , 认真做好核赔工 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加快发展步伐冲规模、 对投保人自身传递直接的信息,又对其他投保 作。第四, 积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有效降低 上档次, 将多收、快收保费放在工作的首要位 人传递间接信息。 这种情况下, 失信的惯性作用 被保险人欺骗的可能性。 (三)加强保险监管力度 置, 存在着“ 重业务发展、 轻人员管理” 的不良倾 进一步显现, 不发达的保险业便属于这种情景。 (三)芝延效应 向, 放松了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少数有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还不成熟,还处于发展 一家保险机构或部分从业人员的不诚信行 一定业绩的业务员, 只重结果不看过程, 即使客 的起步阶段。 作为监管机构, 应该站在维护我国 加大打击不诚信现 户投诉, 也是放任自 对一些不诚信的人员听 为会对行业内的其他机构或从业人员产生蔓延 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 流, 之任之, 助长了不守信之风的蔓延。 效应。 比如, 保险机构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误导 象的力度, 把建设诚信的保险市场作为工作的 宣传、 模糊真实回报率、 逃避保险责任以及展业 一个重点。 (二)经济利益驱动 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 对其不诚信 随着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 保险公司 理赔两张脸等这些不诚信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利 操作给予惩罚 , 规范其业务操作, 严格要求保险 督促保险公司诚信经营。 均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尤其是现代营销 益的同时,不仅会影响到相关保险机构或从业 公司保证偿付能力, 机构的推行, 有的保险公司以保费定江山, 以业 人员的信誉,而且会引发广大消费者对其他保 (四)推进保险行业内 部规范化建设 绩论英雄, 少数一线员工为了多收保费, 多拿佣 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产生不信任的外部影响。可 在一个粗放经营、 恶性竞争的保险市场, 利 失信行为会扰乱整个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益的争夺必然驱使保险公 司做出种种不诚信的 金和奖金, 冲业绩争先进, 在投保时, 不择手段 见, 欺诈、 蒙骗客户, 使客户投保。 客户出险后, 又故 对整个保险业的社会声誉产生损害。保险业失 行为。 产险公司靠高手续费低费率抢夺市场, 寿 意刁 有的甚至一走了之, 难, 查无对证。 信的蔓延效应具有普遍性,这是因为保险产品 险公司夸大产品的投资而忽视保障功能, 这两 往往具有同质性,类似产品之间具有相互替代 种行为都没有从客户的保障需求出发来选择产 (三)竞争激烈所致 消费者对不同保险产品和不同保险机 品, 人世以来, 我国保险主体不断增多, 市场 的作用, 从而没有有效解决客户的风险需求。 作为保 竞争日 趋激烈, 保险展业难度也相应增大。 一些 构的认知具有无差异的特征。 失信的蔓延效应, 险业的民间协调机构 ,建议保险行业协会把保 保险公司采取粗放式经营, 抱着“ 捡到篮里都是 既表现为消费者对不同保险产品之间的信誉风 险诚信建设作为一项核心的工作任务, 进一步 菜” 的态度, 缺少科学的核保技术, 理赔中现场 险传递,又表现为对不同从业人员或不同保险 完善保险行业的自律制度, 抓住社会反映最强 烈的有关信用方面的难点问题, 推进保险经营 查勘不到位, 责任心不强。 一些不法代理人内外 机构之间的信誉风险传递。 ( 四) 系统性风险 勾结损公利私, 与投保人共同策划保险欺诈。 为 机构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 , 对守信者给予表彰, 争业务, 一些素质低的代理人故意向客户隐瞒 系统性风险是 由市场主体之外因素造成的 对违信者给予批评教育。

保险行业诚信规范

保险行业诚信规范

保险行业诚信规范在当今社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无论是为了保障家庭的财务安全,还是为了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保险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诚信规范的支撑。

诚信是保险行业的基石,只有坚守诚信原则,保险行业才能赢得公众的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诚信对于保险行业来说至关重要。

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基于信任的契约关系。

投保人支付保费,期望在风险发生时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和保障。

如果保险公司不能信守承诺,或者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那么投保人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从而对整个保险行业失去信心。

相反,如果保险公司始终以诚信为本,如实告知保险条款,及时、足额地进行赔付,那么就能树立良好的口碑,吸引更多的客户。

保险行业诚信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销售环节,一些保险代理人为了追求业绩,可能会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隐瞒免责条款和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

这导致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发现实际情况与预期不符,从而产生纠纷。

在理赔环节,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故意设置障碍,拖延赔付时间,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形象。

造成保险行业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一些保险公司和代理人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忽视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其次,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投保人难以完全理解合同条款,这为一些不诚信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也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敢于冒险。

为了加强保险行业的诚信规范,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诚信制度。

要对员工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同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诚信指标纳入考核体系,避免员工为了追求业绩而不择手段。

保险代理人作为连接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桥梁,其诚信素质直接影响到行业形象。

因此,要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资格审查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诚信意识。

论诚信在保险中的重要性

论诚信在保险中的重要性

论诚信在保险中的重要性【摘要】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保险的生命线。

从我国保险业经营的现状来看,众多现实让人觉得保险诚信不容乐观,如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或骗赔,保险人在经营与理赔方面的不诚信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

本文拟从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和保险法将其规定为基本原则的原因、内容、在保险法中的体现、诚信缺失现象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保险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诚信一、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基本原则之一最大诚信原则”(theprincipleofUtmostGoodFaith)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

其含义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最大的诚意和信用来订立合同。

任何合同的签订,都须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

如果当事人一方以欺诈为手段,诱使他方签订合同,一旦发现,他方可以解除合同。

如有损害,并可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领域中的运用,最早可以追溯到海上保险初期。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首先将此原则确定下来,该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基础上的,如合同任何一方不遵守这一规定,另一方可宣告合同无效”。

随后,各国保险法相继效仿,均对此原则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这是由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保险行业是以诚信为本的行业,诚信是保险业的基础;保险合同及行业特点决定了保险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义务1、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告知义务又称据实说明义务,如实披露义务。

《保险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论我国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论我国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论我国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一、概述保险法作为调整保险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核心理念在于确保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和诚信。

在保险法中,最大诚信原则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保险活动的基础,也是保险法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

最大诚信原则起源于古老的海上保险法,后经过不断发展与完善,逐渐成为现代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它要求保险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保持最大的诚信,如实告知重要事实,不得隐瞒、欺诈或误导对方。

这一原则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它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平、诚信价值的追求,同时也符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在保险实践中,最大诚信原则的应用范围广泛,不仅涉及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还贯穿于保险市场的各个环节,对于规范保险行为、防范保险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革,最大诚信原则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

如何在信息化、网络化的背景下有效落实最大诚信原则?如何平衡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内涵、特点及其在保险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我国保险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 简述保险业的发展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历程,并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自我国保险业诞生以来,它便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变革紧密相连。

从最初的外商保险公司在中国开设业务,到民族保险企业的兴起,再到新中国成立后保险行业的曲折发展,保险业在不断地适应和推动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险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试论保险业的诚信

试论保险业的诚信

诚信对任何产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是非常重要 的基础 ,对保险业来说尤其重要。可是,这几年 的情 况表明在我国保险业的经营中,诚信问题依然是一个令人关注 的严重问题。在一项 由保监会联合著名 的麦肯锡咨询公司进行的研究显示 :20 04年保险公司寿险 的退保金额达到 了 3 15 0 .6亿元 ,比 20 03

试 论 保 险 业 的诚 信
姚 惠琳
( 门理 工学 院商学系,福建 厦 门 3 10 ) 厦 605
[ 摘 要 ]保险 业的无形 性、相 互制约 性、或然性 、信 息不对称 性 、契约性 、专业性 等特 点决定 了诚
信是保险业的根基 。保险业承担 着社会责任 ,是特殊的金 融服务 业 ,诚 信是其 生存 、发展 的基础 和重要 保
年增长了5 %。20 7 04年人寿 的保单退保率为 1%,而 20 年为 6 8 %,增长 了 3 1 个百分点。被 0 03 .3 .7 退掉的保单大多数由国内保险公司发行 ,并集中在三年期或者更长期的投资产品上 。“ 一成的寿险客
户宁愿 自己承担经济损失也要退掉手中的保险保单。表 明人们对保险公司信任度降到了冰点” ,有保 险公司的人士这样评价…。中国保险业的 “ 顽疾”——诚信问题仍然是客户退保 的根源。这是一个
障。全面开放 的保险业尤其应将诚信建设作为 当前急 需完成 的首要 任务 ,井将诚 信建设 落 实到保险业 经营
的整 个 过 程 。
[ 关键 词】保 险行 业 ;诚信 ;诚信 建设

[ 中圈分类号]F820 [ . 文献标识码 】A [ 4 文章编 号】 1 8 30 (06 2 06 一 5 0 — 84 20 )0 — 09 o 0
1 .无形性。保险是一种无形的商品,保险人是以保险公司的信用向客户做出承担保险责任、提 供保险服务的承诺 。投保方 ( 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签订保 险合 同、支付了保 险费后并 没有立

关于诚信经营的认识

关于诚信经营的认识

关于诚信经营的认识
诚信经营是指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坚持诚实、公正、可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以下是关于诚信经营的一些认识:
1. 诚信经营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企业应该将诚信作为其核心价值,并将其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

只有坚持诚信,企业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树立良好的形象,并获得长远的商业利益。

2. 诚信经营是商业道德的体现:商业道德是商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而诚信经营是商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

企业应该遵守商业道德,不进行欺诈、虚假宣传等不良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3. 诚信经营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诚信经营的企业能够建立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吸引更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诚信经营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4. 诚信经营需要企业自律: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素质。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真正做到诚信经营。

5. 诚信经营需要社会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加强
对企业诚信经营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和惩戒机制,对不诚信的企业进行惩罚和制裁,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总之,诚信经营是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促进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因此,企业应该坚持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加强自身建设和社会监督,共同推动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诚信事迹

保险公司诚信事迹

保险公司诚信事迹
保险公司在商业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诚信经营对于客户和整个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介绍几个保险公司的诚信事迹:
1. 一家保险公司在处理客户理赔时,发现客户提交的申请中有
一处错误,导致理赔金额少了一部分。

该公司没有选择无视这个错误,而是主动联系客户并告知错误,最终将正确的理赔金额支付给了客户。

2. 另一家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发现一名客户的投保信
息中有不实之处。

该公司没有将其视为机会获得更高的保费,而是主动联系客户并告知其需要修改信息。

客户感激地表示,这让他对该公司的信任度大大增加。

3. 一家保险公司在面对自然灾害时,采取了积极行动来保障客
户的利益。

该公司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出人员前往现场,为受灾客户提供紧急救助和理赔服务。

此举得到了客户和公众的高度评价。

这些保险公司的诚信行为,不仅增强了客户对其的信任,也提高了整个行业的信誉度。

相信只有坚持诚信经营,才能赢得长期的商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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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保险立业之本

诚信是保险立业之本

诚信是保险立业之本诚信一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常用的,它不仅是人们行为的准则,更是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一项素质之一。

对于传统保险企业来说,诚信更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诚信正是保险立业之本。

保险,作为一项关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一直被誉为“暖心行业”。

保险行业是以“轻资产”为主体的服务业,其核心是以保险公司为服务主体,通过业务建构与互为责任之间的责任链条,实现风险转移、风险管理、风险承担的目的。

然而,保险公司所经营的是风险,在保险传统业务中,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考虑风险、保险行业特殊的决策模式以及保险行业利润权责责任等问题,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自己企业文化的构造完全和文化的监督。

在保险的日常工作中,保险公司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诚信才是其保险立业之本。

首先,保险行业是一项风险业务,需要保证的是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

传统保险行业中,保险公司需要充分评估其所承担的风险,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和处理。

同时,保险公司应该具备高度的信誉和声誉,良好的信誉是保险公司长久生存的基础。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秉承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业务操作,保证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合作和交易。

其次,保险公司要维护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和公正市场竞争。

保险公司是一家服务企业,其业务的开展对于社会和客户有着深远的影响。

为了维护保险行业的公正市场竞争与稳定发展,保险公司应建立起保险销售和服务的良好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保障客户权益,防范风险。

当今保险市场强调“客户至上”,保险公司为了满足更多顾客的需求,采取多样化和灵活性策略,以谋求保险销售额的提升。

但是,保险公司千万不要过度追求利润,否则,可能会偏离保险行业的本质,失去顾客的信任。

应该考虑到客户的现实需求、承受能力和合理预期,避免对客户降低理赔赔付率和赚取高额保费的不正当竞争。

最后,保险公司要以诚信为代表的企业文化为支撑,始终维护企业声誉,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关于保险诚信的几点思考

关于保险诚信的几点思考

关于保险诚信的几点思考【摘要】保险诚信是保险行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对消费者和市场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公司的信誉对消费者至关重要,只有建立良好的信誉才能获取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保险产品的透明度与诚信息息相关,消费者需要清晰了解产品内容和条款,避免信息不对称。

保险合同的约定应当严格遵守,保险公司不得变相违约或擅自修改条款。

保险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

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与培训,确保员工遵循诚信原则,提升整体服务质量。

保险诚信是维护行业健康发展和利益相关方权益的重要保障,各方应共同努力维护和促进保险市场的诚信环境。

【关键词】保险诚信、消费者、信誉、透明度、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约定、公开披露、内部管理、监督、培训。

1. 引言1.1 关于保险诚信的几点思考保险诚信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保险公司的信誉、产品透明度、合同约定、信息披露以及内部管理等。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得到妥善处理和维护的情况下,消费者才能真正享受到保险所带来的保障和利益。

我们需要对保险诚信进行深入思考和认识,不断完善和提升保险行业的诚信水平,为消费者和整个社会创造更加稳健和健康的保险环境。

是我们探讨的重要议题,希望通过对这几个方面的思考和讨论,能够更好地推动保险行业的诚信建设,为保险市场的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2. 正文2.1 保险公司的信誉对消费者至关重要保险公司的信誉对消费者至关重要。

作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金融服务机构,保险公司承担着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责任。

一个信誉好的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险产品和优质的服务,让消费者放心购买保险,享受到保险带来的保障和安全感。

保险公司的信誉建立在其多年来的经营理念、服务品质和诚信经营上。

只有保险公司秉承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保险合同约定,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尊重。

一旦保险公司信誉受损,不仅会影响其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力,还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对保险业诚信问题的探讨

对保险业诚信问题的探讨
切身利益 ,而且会降f 赀者对保险业的信任度 ,动摇保险业的群 鼎肖 众基础 ,影响到行业长远健康发 展 .
维普资讯
知 识 经 济
由f 攀 2o年第 O } 07 期 哪
对 保 险 业诚 信 问题 的探 讨
迟 美 华
f 北财经 大学职业技 术学院 ) 东
摘 要 保 险诚信 ,首先要求保险人做到最 大诚信 ,最大诚信是保 险人的道德 准则 ;诚信是投保人 和被保 险人 的基本 法律准
f ) 保险公 司管理 体制落后 ,经 营理 念有待改变 目 ,一 1 前 些 国内保险公刮的经营 思想仍停 留在 “ 重保费 、轻管理 ;重规模 ,
轻 效益 ”的阶段 。在 内部管理 、 险种 没汁、精算水平 、营销手段 、 风险防范 、 成本 核算 等方面 存在不刷 程度的欠缺 ,影响了『险人的 杲 诚信度 。彳 多保险公 刮正在进行新世纪的 “ I 动”以业务规模 } 乏 陛地运 和 市场份 额为近 期 目标 ,在险种开 发上不切 实际 、不顾 风险 ,投 连 、分红等险 种超规模 发展 以价格 为主要竞争手段 ,市场费率 调
整盲 目,总体业 务质量 、 风险管理和发展前景都令人担忧 对 代理 人缺乏必 要的约束与监督 ,不规范的代理人管理机 制使消 费者对保 险信崩产生了极 大的怀疑 , 保险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不 良影响 . 给 . ( 保险公司营销体制 不完善 ,波信体 系建发不健全 ,我国 2) 保险营销 员的数 量占从 业人 员总数的绝大多数 , 支销售 大军 对我 这 国保险业的发展尤其是寿险业 务的发键具有推动作 用:然 而,现行
的营销机制随着市场的扩大 ,其弊端也 日益暴露 ,主要表现 为缺乏
对营销员的保障制度 ,缺乏长效激励 机制 ,对营销 员的考核以业绩 为主 ,佣金提取不合理等 保险公司方面比较重说 对从业人员的专

保险诚信建设--诚信展业(精选多篇)

保险诚信建设--诚信展业(精选多篇)

保险诚信建设--诚信展业(精选多篇) 文章来源ww1保险诚信建设--诚信展业树立品牌诚信历来是人们对建设和睦、信任的社会关系的道德期待。

只有诚信,人们之间才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依赖,人类文明才会普遍建立,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随着社会的发展,诚信的作用从人们的日常生活进入经济活动领域,被视为经济交换的润滑剂和经济交易所必须的公共品德。

在当代经济活动中,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取得长远、巨大的动力,诚信经营是根本之道,这已被古今中外的许多成功经营案例所证明。

企业要对消费者和投资者、对社会诚信,员工要对企业、对同事诚信,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长久利益,成就百年品牌。

大家都知道,保险公司经营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诚信原则,保险公司要通过自己的员工在经营活动中以诚实来换取投保人的信任。

如果保险公司不遵守承诺,不仅会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也会导致自身商品的无效而失去市场。

我们保险公司作为一家从事商业保险的公司也不例外,非常注重诚信建设,建立起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保险行业文化,立志做一个有道德的保险公司,将建设中国财产保险第一品牌作为自己的理想。

在市场竞争中,贴近市场,遵循法规,开展正当竞争,规范展业,坚持不做市场的破坏者,不做不负责任的市场竞争者。

我们险要求员工对客户诚信,就是要求在展业时,在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服务时讲诚信。

大家都知道,保险条款的制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客户不一定都能正确理解,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在展业时必须诚实告知,不能利用信息上的不对称让客户“付学费”。

我曾听一位朋友说过,他希望给他的爱车购买全保的保障,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替他办理了投保手续。

一个春暖花开的早上,他兴高采烈的带着妻子、儿子驾车到郊外春游。

一路上他们说说笑笑,非常开心,然而不幸发生了。

由于不熟悉路况,这位朋友撞上了路边的一棵树,他本人受了轻伤,而他年幼的儿子满脸是血,不知道伤得怎么样?在赶去医院的路上,他想起他曾购买的这份保险,他很庆幸当时他买了全保的保险,这样,他多少可以从保险公司那儿得到一些经济上的补偿,想到这儿,他心里有了一些安慰。

论保险经营中的最大诚信原则

论保险经营中的最大诚信原则

难全 面了解保 险标 的 的具 体状况 ; 另一 方面 , 由于保 险合 同 条款是专业人士拟定 的, 其内容往往很复杂并包括诸 多保 险
专业术语 , 一般 人对保险合 同的内容 , 特别是涉 及专业性 和 技术性 问题的条款很难准确理解 。因此 , 如果没有对投保人 和保险人最大诚信的要求 , 保险人以及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因受利益的驱动而可能发生的逆选择将 大大增加 , 而危及 从
1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 内容 保 险合 同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 : 保险合 同当事人订立 合同及在合 同有效期 内, 应依法 向对方提供足 以影响对方订 约与履 约决定 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 , 同时绝对信守合 同订
立 的约 定 和 承诺 。
信息不对称是指 当事 人一方对 自己的认 知远远 高于另
证是保 险人签发保险单或 承担保 险责任所需 投保人 或被保 险人履行义务 的条件 , 目的在于控制 风险 , 其 确保保 险标 的
及其周 围环境处于 良好的状态中 。
13 弃权 与 禁 止 反 言 .
弃权是指保险人放弃其 在保 险合 同中可 以主张 的某种
权利 ; 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 既 已放 弃某种权 利 , 日后 不得 再
近年来 , 保险理赔纠纷案例屡见不鲜 , 究其原因 , 主要 是 由于双方当事人违反 了最大诚信原则所引起的。因此 , 坚持 最大诚信原则 , 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各 自的义务便
显得尤为重要。
在保险活动 中规定最 大诚信原 则 , 主要是 由于以下几点
原 因: 2 1 保 险 经 营 中 的信 息 不 对称 .
维普资讯
第 9卷 第 3期
2007年 9 月
辽 宁 省 交 通 高 等 科 学 校 学 报 专

诚信是保险企业经营的根本

诚信是保险企业经营的根本

《 海 保 险》 o 2年 第 1 上 2。 o期
维普资讯
是 有 形 的 商 品 , 是 一 种 规 避 风 险 而 誉 。尤 其 是 当 投 资 连 结 、 能 、 核 心 竞 争 力 。 万 分 红等 投 资保 障型 保 险产 品 的上 市 , 保 险 公 司 实 践 最 大 诚 信 原 则 的 服 务 , 以保 险 公 司 的 服 务 质 量 所
世 贸 组 织 , 国 的 保 险 企 业 将 在 更 欺 诈 客 户 的 问 题 时 有 发 生 的 情 况 签 订 代 理 合 同 , 酬 采 用 以 保 费 收 中 报 大 程 度 和 更 大 范 围 内 融 人 世 界 保 下 , 最 大 诚 信 提 升 保 险 公 司 的 核 入 为 计算 标 准 的佣 金 制 , 理 人 的 代 以 险业 的 竞 争 洪 流 中 。 分 析 中 国 的 心竞 争 力 并 赢 得 中 资保 险 业 的 竞 收 入 直 接 与 获 得 的 保 费 收 入 挂 钩 , 这 造 成 代 理 人 为 追 求 短 期 利 益 误 保 险企 业 与 发 达 国 家 的 著 名 保 险 争 优 势 已 成 为 当 务 之 急 。 严 企 业 , 大 的 差 别 之 一 就 在 于 服 务 最 保 险 经 营 主 要 涉 及 到 保 险 公 导 客 户 , 重 损 害 了 保 险 公 司 的 信
理 赔 过程 中的 暗箱 操 作 屡 屡 发 生 , 整 个 理 赔 过 程 中 投 保 人 很 难 了 解
到较 为详 细 的保 险信, 于投 保 人 对 由 在 服务 、 员 素 质 、 品 、 付 、 人 产 赔 信 保 险 公 司 在 赔 付 过 程 的 态 度 和 及 以 誉 等 方 面 均 优 于 中 国 保 险 公 司 。 时 性 较 为 不 满 , 及 保 险 公 司 所 推 出 的赔 付 范 围 以及 赔 付 费 用 也 与 由 此 可 见 。 否 诚 实 守 信 已 成 为 中 能 导 资保 险公 司 能 否 在 与 外 资 保 险 公 投 保 人 的 心 理 预 期 偏 差 较 大 , 致 投 保 人 认 为 自 己 受 到 欺 骗 , 保 险 对 司 的 竞 争 中 取 胜 的 关 键 所 在 。 诚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概述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是指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规范的运作
机制,以确保保险行业的诚信经营和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安全。

本文
将重点介绍保险企业建设诚信体系所需的关键要素和步骤。

关键要素
1. 诚信文化:保险企业应树立诚信文化,将诚信作为企业的核
心价值观,并通过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员工诚信意识和道德素养。

2. 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审计制度等,以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的透
明度和合规性。

3. 信息公开与透明:保险企业应积极公开相关信息,如产品信息、费用结构、理赔流程等,提供充分的信息供消费者选择和参考。

4. 客户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投诉和纠纷,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5. 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业务风险。

步骤
1. 制定诚信体系建设方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发展需要和法律要求的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2. 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宣传,加强员工对诚信体系建设的理解和参与度。

3. 实施监督和评估: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估机制,对诚信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4. 不断完善:保险企业应始终关注市场环境和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措施,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保险行业。

总结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是确保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诚信文化、完善管理制度、保护客户权益和防范风险等措施,保险企业能够提升自身的信誉和竞争力。

诚信是保险经营之本

诚信是保险经营之本

诚信是保险经营之本诚信是保险经营之本。

新出台的保险法再次强调保险要诚信经营,诚信被明白无误地写进了法律,在新增6条规定中,有关诚信的就有3条。

诚信被抬上桌面,立法保护,绝非偶然。

保险遵循诚信经营本是无可非议之事,保险经营本就应该建立在诚信之上,如果没有诚信,保险如何成“圆”。

长期以来,诚信一直没得到规范性管理,致使业内仍旧存在一些有失诚信之举,误导客户,欺诈客户时有发生,影响行业形象,失掉社会信誉,值得深虑。

坚持诚信经营,是保险企业立业之基。

试想,凭一张保险单,要求客户每年交纳一定保费,客户凭什么相信保险公司呢?诚信经营显得至关重要。

树立公司形象,让客户无后顾之忧,相信保险,自愿参保才是保险经营的最终目的。

建立诚信体系首先应提高对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加大对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保险的整个业务规模中,营销业务几乎占据半壁江山,而营销业务主要是靠代理人与客户的广泛接触和直接宣传,而能否做到以“诚信”开展业务将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

所以除提高代理人素质教育外,更应该建立强硬的防范措施。

如建立代理人“黑名单”,加强监管力度,发现代理人误导客户之举,立即吊销其保险代理人资格,从此不再起用。

对不遵循诚信经营,误导客户者,除受法律惩罚外,还应补偿因误导客户而造成的损失。

通过素质教育,结合过硬措施,使代理人责任感加强,诚实经营,养成诚实守信的行业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

坚持诚信为本,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是保险企业生存发展的保证。

服务是保险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诚信经营的真实体现。

保险宣传只能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舆论,提高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购买保险只属客户一时冲动与信任。

培养客户,开拓市场,让客户深信无疑,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是永无止境的服务。

坚持诚实守信做保险,真真切切送服务才是保险公司经营之本。

只有客户看到了服务,感受到了服务,才能相信保险公司所说的诚信经营。

把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贯穿到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之中,让客户得到实惠。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1.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保障意识的提高,保险行业在近年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保险企业作为重要的经济组织,其诚信问题关系到行业的形象与声誉,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保险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一些相关建议。

2. 诚信体系的重要性诚信体系是保险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一方面,构建科学完善的诚信体系可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运营风险;另一方面,它也可以增强保险企业的诚信形象,树立可信赖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促进市场可持续发展。

3. 诚信体系建设的原则- 法制原则:诚信体系的建设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行为符合法律要求。

- 公平原则:保险企业应坚持公平原则,向消费者提供公正、公平的服务,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 透明原则:企业应向公众公示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和服务。

- 自律原则:保险企业应加强自律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经营行为,防止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

4. 诚信体系建设的措施- 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行为准则、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机制。

- 加强人员培训和评价:关键岗位人员应接受相关诚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奖惩制度与诚信水平挂钩。

- 加强风险防控: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合规管理,规范产品设计和销售行为,避免拖欠理赔、拒赔等行为的发生。

- 增强信用信息公示:及时公布企业的经营信息、服务质量评价、理赔处理等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让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企业的诚信水平。

5. 诚信体系建设的效益- 提升企业形象:建立健全的诚信体系可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和合作伙伴。

- 保障消费者权益:诚信体系的建设将推动企业提供更优质、公正、透明的服务,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一)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加强一是《保险法》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

修改后的《保险法》着重突出了对诚信原则的保护和运用。

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5条;在分则中也对保险市场的各行为主体围绕诚信原则进行了规范。

二是相关法规充分体现了诚信原则。

如《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不得对客户进行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规定,高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等。

保险信用法制建设的加强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

20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

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

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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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保险企业的诚信经营诚信是立身之本,经商之道,为政之要,是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

当今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保险业则是信用产业,坚持诚实守信这一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既是保险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发展的前提,也是保险业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根基,更是保险业取得社会大众信任、拓展保险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

一、诚信经营的概述诚信作为中国传统美德,历史悠久,它作为道德标准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是良好的人际关系建构的关键因素之一。

孟子在《孟子•离娄上》中提到,诚是大家应该追求的做人标准,是自然法则。

对人对事都应该诚,只有诚才能打动别人,润滑人际关系,达到和谐的人际关系。

《大学》里也有:“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

说明人应该诚实,真实的表达意思,而不是自欺欺人。

因此,诚是对人道德要求的最高准则,也是最高境界。

(一)诚信经营的定义什么是诚信经营:“诚”真诚也,“信”信用也,两者结合起来就是诚实守信。

遵守信用,它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规范,是协调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通常说的一诺千金。

说的到,做的到的意思。

诚信可以作为社会一种凝聚力,可以在我们生意经营中相互信任,和谐相处的思想发展到社会经济的廷伸!(二)诚信经营的特征企业要做好,企业首先要树立信誉和形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是产品质量2.是服务质量3.是信守承诺4.是保守企业秘密(三)诚信经营的作用古人常说“人无信而不立”、“言必信,行必果”都是要求建立诚信观念。

评价一个人道德的标尺中——“信”常常放在首位,足见“立信”的重要性。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立足之本。

只有以信誉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诚信是作为我们生意经营与管理的核心,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能让我们打开市场,扩大经营份额,特别处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的经营由过去的生产导向转变为消费导向,企业与客户之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业要发展。

只能在顾客消费者认为是可靠可信的基础下。

才能得到丰富的收益与回报,反之如果不讲诚信,就会让企业的形象大打折扣。

诚实守信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修身治国之本,作为一种美德它深深的镌刻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史上“人无信不立”“信乃安身立命之根本”“言必信,行必果”这些反应了古人重诺言,重信用的千古名句,永远是我们为人处事经营之道的座右铭。

二、保险业诚信缺失现状国际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两年国内寿险保单退保金额巨大,甚至逾300亿元,其中有两成理由是因为消费者被骗。

而据某网站的“你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多少?”的投票调查显示:63%的投票者认为国内的保险公司可信度为0%,35%认为可信度为50%,只有1%的人认为可信度为100%。

(一)保险供给者的诚信缺失保险供给者即保险市场上提供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

在保险理赔工作中,有的保险公司不严格履行赔款时限义务,理赔程序过于繁琐,或无理拒赔,出现投保容易、索赔难等情况;有的保险公司为保住市场份额,不坚持保险理赔原则,对投保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姑息迁就,对不该赔款的酌情赔款;有的理赔人员收受投保人的好处,在出险责任界定、标的定损中,出具不实的认定和夸大的损失证明,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而损害保险公司的整体利益。

在保险展业工作中,业务人员不讲服务质量、盲目拉保和提前续保,甚至采取各种方式误导消费者;有的保险公司通过协议或行业协会名义联合限价,划分势力范围,进行垄断经营,或放宽保险条件,或超标准支付手续费;有的对应收保费不入账或长期挂账,利用虚假批单退费进行高额返还;在银行代理业务中,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惜成本,采用高额手续费拓展业务等。

这些行径,扰乱了保险市场经营秩序,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形象,降低了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度。

一直以来,保险行业缺少信息披露制度,加上保险业务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使得保险消费者实际上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态中,从而妨碍保险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产生次品驱逐良品的现象。

许多投保人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保险人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代理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人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

此外,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使一些保险消费者丧失了对保险公司的信任。

(二)保险中介者的诚信缺失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纽带。

保险中介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误导欺骗客户、急功近利不择手段地招揽业务,对客户不实告知、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投资回报,重销售轻服务、不履行承诺,伙同客户骗保骗赔、挪用侵占保费;有的中介频繁地在公司之间流动,并对原保险公司进行恶意诋毁或唆使鼓动老客户退保。

在推销投连、万能、分红等人身保险和投资保障型财产保险产品时,夸大产品功能,掩盖免责条款,回避或隐瞒投资风险,误导客户或亲朋好友投保。

他们售前殷勤,售后服务冷淡;有些保险代理人违规代客签名,挪用、卷走客户保费;有的保险中介涉嫌、利用假保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等。

既侵害了广大被保险人的权益,又使保险业信誉受损。

然而,在我国,由于保险中介发展时间较短,市场发展环境不成熟,导致保险中介发展很不规范,诚信缺失现象比较严重。

保险中介的诚信缺失已逐渐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

其中,尤以保险代理人诚信缺失问题最为突出,造成或产生了很多影响今后保险中介行业发展的不健康案例和不安因素,如市场上普遍存在误导、虚假宣传、代扣手续费等现象。

许多投保人在投保前甚至投保后都难以了解保险人及保险条款的真实情况,只能凭借主观印象及代理人的介绍做出判断,客观上为保险人的失信行为创造了条件。

此外,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及时履行甚至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义务,使一些保险消费者丧失了对保险公司的信任。

(三)保险消费者的诚信缺失保险消费者不诚实守信的主要表现是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同样造成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方面,一些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使保险公司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确定是否承保、应该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使道德风险防范产生困难。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减少保费支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在不满足投保条件的情况下,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提供虚假信息;有些投保人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伪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证据,编造虚假的保险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不当得利;有的对低值物品高额投保,然后肇事索赔。

近年来,投保人故意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及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事故等保险诈骗案件时有发生。

据资料显示,我国保险骗赔案件平均比英美等保险发达国家要高出一倍,集中表现在车险和健康险中,如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风险信息,骗保骗赔,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故意制造事故,提供虚假证明等。

据统计每年车辆保险诈骗金额占赔付总额的20%~30%之间,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三、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症结所在(一)信息不对称按照信息经济学的原理,卖方总是比买方更了解产品的质量,而受短期利益驱动,商家可能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客户获取利益。

对保险这个特殊行业而言,信息的不对称还表现在买方或投保人总是比保险公司掌握更多关于保险标的信息,这也是为何在实际的保险交易中投保人骗保骗赔现象屡见不鲜的原因。

假如交易双方都想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对方的话,最终博弈的结果就是陷入相互做假的恶性循环,即经济学中所谓的“囚徒困境”。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保险公司员工及保险代理人的诚信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

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是保险公司的内部员工及保险代理人行为集合的结果.员工及代理人的忠诚度、能力及协作精神是保险公司诚信状况的基础,当员工及代理人的诚信状况失控超过一定的范围和度,就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整体,弱化保险公司的诚信能力。

又由于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上岗要求不够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的时间短,保险代理人总体素质偏低,保险公司难以完全控制保险代理人的不诚信行为。

(三)《保险法》不完善,执法不切合本法1995年,我国《保险法》诞生,2002年为满足入世需要,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改,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近几年,保险业发展迅速,现行保险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业务发展和监管需要。

为此,2004年10月,保监会启动了《保险法》的再次修改工作。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第二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险法》实施以来,仍有很多不完善地方,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投保人范围过窄;关于重复保险的规定模糊不清;国际惯例不能体现,许多具体案例无法可依。

我国对《保险法》的执法也常常不切合本法,有些执法者对《保险法》及保险的相关概念和原则不清楚,同时由于《保险法》的不完善,在具体操作时常用其他法律条款代替,造成误判。

(四)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国家信用管理制度体系的不完善,导致诚信的保障机制、惩罚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缺乏。

从诚信的保障机制来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健全的国家,会从制度上保证诚实守信的合法权益。

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诚信监督没有完善的相关法律的强制约束,失信行为的屡禁屡犯也就在所难免。

四、加强我国保险业诚信经营的几点建议完善诚信体系,规范诚信秩序,是当前我国保险体制改革和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保险业的诚信。

(一)规范信用管理体系首先, 完善保险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了解和评价客户资信和风险情况的机制。

通过信用信息的采集、跟踪和管理, 对公司承保理赔过程中不诚信问题实行有效监控,切实提高信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要全方位完善保险业内部制度建设,尽快填补保险信用方面的立法空白,建立保险信用制度。

第三,要加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的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用制度约束规范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行为,使他们在制度规定的范围之内,创造性地工作,为保险行业的发展多做贡献。

(二)加强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目前全国有近百家保险公司,1 800家专业中介机构。

除此以外还有12万家兼业代理机构,147万个人代理人。

这是保险诚信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严格讲,只有保险人、保险中介人做到诚信敬业,才能带动整个市场的净化。

对保险企业来说,诚信是立业之本,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保险企业惟有严格履行承诺,诚信服务,切实维护客户利益,才能确保公司持续有效地发展。

保险企业抓诚信建设,重点要解决五个问题:一是要从发展战略高度明确诚信建设目标,并形成党政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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