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沃尔夫斯堡防止代理银行清洗黑钱原则(以下简称‘本原则') 1. 绪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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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洗钱知识试题及参考答案

银行反洗钱知识试题及参考答案

银行反洗钱知识试题及参考答案银行反洗钱知识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 )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2.'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确立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是( )、 ( ) 、( )。

3.'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的四项主要制度是(),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保存记录制度。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是( )。

5.《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申请开银行结算账户时,金融机构应审查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的()、()、()。

6.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或者()。

7.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和查处洗钱案件所需的信息。

8.金融机构内设业务部门是反洗钱协查的协办部门,主要承担()的反洗钱协查职责。

9.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伪造开户资料,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协助进行洗钱活动的,应当给予();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10.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保护。

11.在业务关系续存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更新客户身份资料。

12.洗钱过程通常经过()阶段,()阶段和()阶段。

13.成立于1989年的()的全称是打击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这个组织是目前全球最有影响的专业反洗钱国际组织。

14.我国于2004年建立了(),作为人民银行的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反洗钱信息的接收和分析工作。

15.()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因此也是洗钱犯罪的高发领域,是反洗钱工作的主战场。

16. 2003 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

17.反洗钱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也是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需要。

反洗钱师CAMS资格考试2018第六版仿真题回忆考点版 30题(含答案)

反洗钱师CAMS资格考试2018第六版仿真题回忆考点版 30题(含答案)

2018年第六版真题回忆1.沃尔夫斯堡代理银行指引代理行对委托行做尽职调查时,应将委托行风险评估、可疑交易报告流程,纳入尽职调查范围。

2.对于银行内部调查主要是查自己的员工有无内外勾结对于外部检查主要是检查可疑交易问题3.恐怖组织,涉恐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以下哪两项?ABA贩卖古文物B人口贩卖C伪装慈善组织募集D绑架勒索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庇护所的三个特征:BCDA避税天堂B洗钱上游犯罪种类有限C执法不严、惩罚不力D反洗钱法律法规所管辖的机构和人员对象的类型有限利用电子银行进行洗钱,风险最大的特点是:AA快速B非面对面C跨境交易D难以追溯代理行需对委托行进行CDD。

应包括以下哪三项内容ABC A委托行的反洗钱制度体系B评估委托行客户的洗钱风险(签订代理协议)C委托行的所有权结构D委托行受监管的力度和有效性关于政治公众人物(PEP)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 PEP指在本国被赋予或曾被赋予重要公共职能的人物PEP既包括政要本人也包括其亲属、亲信人士PEP国内、国外在CDD过程中无区别有关于黑市比索交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DA毒贩与出口商之间有资金转移B毒贩与出口商之间无资金转移C全部过程中有资金跨境支付D全部过程中无资金跨境支付以下哪类公司组织是最受非法活动滥用的?AA有限责任公司B离岸公司C国际商业公司D私人投资公司10.以下关于哈瓦拉(替代性汇款体系)说法正确的是:BCA.往往与国际贸易有关B一般与国际贸易无关C不一定有货币转移,达到平账目的即可D涉及货币转移FATF制定了不合作国家和地区的名单,此类文件每年公布3次。

以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CA.2012年FATF40项建议B.Basel委员会《银行客户尽职调查》C.欧盟反洗钱3号令D.沃尔夫斯堡集团《私人银行反洗钱准则》12.关于金融特别行动组类似的区域性组织和成员:只需要记住亚太反洗钱工作组(APG)是其中影响最大、成员最广泛的。

13.以下关于《爱国者法案》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代理银行为国外的非上市银行,需对其持股10%以上的股东进行EDD;B.禁止为空壳银行开立代理账户;C.爱国者法案主要关注点是:建立代理关系时,代理行对委托行做的EDD是否到位D.相关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均需对洗钱人员信息进行强制性的共享14.所有美国人员和机构都必须遵守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办公室的法规,这里所说的美国人员和机构包括:ABCA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B美国境内的所有个人和实体C所有在美国成立的实体及海外分支机构D所有与美国实体有交易的外国实体或个人以下哪三项是反洗钱政策中应该包含的?ABCA依照法律法规变化的能力B及时向董事会、高管层报告C明确反洗钱制度责任人的责任D遵循国际上所有政府、组织对反洗钱合规管理的要求关于反洗钱培训一下哪两种说法是对的?BCDA课堂培训是相对较好的选择,效果较网络教学要好B银行应评估是否让第三方或外包人员参与专门的反洗钱培训C为保证培训效果可以设置出勤、测试等功能D培训对象应包括业务操作人员17.某客户是出口商人,到离公司、家10公里以外的银行开户;且多次询问大额报告报告上限;账户开立以来收到全世界各国的汇款多笔;近期收到多笔来自洗钱高风险地区的款项,经核查无真实贸易背景;以下哪项表明其存在洗钱风险?DA离公司、家10公里以外的银行开户B多次询问大额报告报告上限C账户开立以来收到全世界各国的汇款多笔D近期收到多笔来自洗钱高风险地区的款项,经核查无真实贸易背景18.某客户想要购买两套价值2000万美元的房产,但是不愿透露自身的姓名和身份,想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进行支付,该公司刚刚于3个月前成立无法核实受益人,且一周前收到避税天堂某公司汇入的2000万美元。

沃尔夫斯堡有关代理银行的常见问答

沃尔夫斯堡有关代理银行的常见问答

沃尔夫斯堡有关代理银行的常见问答序言沃尔夫斯堡组织1于2002年颁布有关代理银行防止清洗黑钱(「防止清洗黑钱」)的原则(「该原则」2)。

该原则已成为建立并维持代理银行业务关系的全球指引,倘若代理银行业务关系监控不善,会让防止清洗黑钱体系及管制措施不足的机构直接利用跨国银行系统。

沃尔夫斯堡组织相信,奉行该原则可促进有效的风险管理,并让机构对其代理银行客户3(于本文件内称为「经办代理」)的业务关系作出明智的商业判断,并且进一步实现沃尔夫斯堡组织各成员致力防止本身的机构被利用作犯罪途径的目标。

沃尔夫斯堡组织在该原则中倡议设立金融机构国际登记处。

金融机构办理登记时,须提交该原则所概列为有利于进行尽职审查的资料,而金融机构根据该原则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行动之时,这些资料可作为根据之用。

银行家年鉴联会(Bankers Almanac)已设立此种登记处,并取得沃尔夫斯堡组织认可。

本文件内载有关于国际登记处的其他资料。

为使有关代理银行防止清洗黑钱监控方法的指引有延续性,沃尔夫斯堡组织已根据其认为之现行最佳常规,并在某些范围内根据我们相信这些常规日后应采取的发展方向,来制定本文件。

1. 代理银行的性质和目标是甚么?银行(于本文件内称为「机构」)与经办代理往来之时,实际上担任经办代理的代理人或中介人,为经办代理的客户执行及/或处理付款或其他交易。

这些客户可以是个人、法人团体或甚至是其他金融机构。

这些交易的受益人可以是机构的客户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客户。

机构与经由机构作交易的相关方不一定有直接的业务关系,故未必可核实交易方的身份或充分掌握个别交易的性质,特别在处理电子付款(电汇)或结算支票时更难实行。

1沃尔夫斯堡组织包括下列主要跨国金融机构]荷兰银行、西班牙国家银行(Banco Santander)、三菱东京UFJ银行、栢克莱银行、花旗集团、瑞信集团、德意志银行、高盛、汇丰、摩根大通、法国兴业银行及瑞士银行。

2有关沃尔夫斯堡防止代理银行清洗黑钱的原则,请参阅网址/standards。

沃尔夫斯堡防止清洗钱原则之私人银行业全球防止清洗黑钱指引

沃尔夫斯堡防止清洗钱原则之私人银行业全球防止清洗黑钱指引

沃尔夫斯堡防止清洗钱原则之私人银行业全球防止清洗黑钱指引序言下列指引适用于私人银行业务关系。

适用于其它市场层面的指引可能与此等指引不同。

管理层有责任制订政策及程序,遵守本原则办事。

1 接纳客户:一般指引1.1 总则银行应制订政策,防止其全球业务被用作犯罪途径。

银行应尽力合理确定客户的财富和资金来源均属合法之后,方接纳对方作为客户。

推荐客户的私人银行人员须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单纯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并不免除该人员此项基本责任。

1.2 鉴定客户身份银行应采取合理措施确定客户及其利益拥有者的身份,并在完成此程序后方可接纳客户。

1.2.1 客户• 自然人:银行应查阅客户的正式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它证据(视实际情况而定),验明是否符合银行要求,以确定客户身份。

• 股份公司、合伙公司、基金会:银行应索取证明文件,以验证客户是否正当地组成和运作。

• 信托基金:银行除索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外,亦应索取有关基金成立及运作的适当凭据。

• 身份证明文件必须在开户时仍然有效。

1.2.2 利益拥有者必须确定所有账户的利益拥有者身份,然后遵照以下原则对所有主要利益拥有者进行尽职审查:• 自然人:如账户以个人名义开立,私人银行人员必须确定客户是否为自己开户。

如有怀疑,银行应确定账户持有人以何种身份处理账户,为谁处理账户。

• 法人团体:如客户是公司,例如私人投资公司,私人银行人员应充分查明该公司的架构,以鉴定出资人、主要持股人、资金控制人(例如董事)、有权向公司董事作出指示的人士。

私人银行人员应作出合理判断,确定是否进一步对其他股东作尽职审查。

不论客户的股本属于注册股本或无记名股本性质,此项原则均适用。

• 信托基金:如客户是信托基金,私人银行人员应充分了解信托基金的结构,以确定出资人(例如财产授予人)、资金控制人(例如受托人),以及任何有权辞退受托人的人士或团体。

私人银行人员应作出合理判断,以确定是否有需要作进一步尽责审查。

• 未注册社团:上述原则均适用于未注册社团。

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与思考

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与思考

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与思考一、反洗钱的内容(一)洗钱的概念洗钱的正式概念最早出现在 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和精神病药物公约》里,该公约对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从金融角度将洗钱定义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为犯罪资金的转移或存储中介。

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账户作支付和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

此即常言之洗钱。

”尽管不同的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但洗钱实质上可归纳为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

不同的组织对洗钱定义的差异主要是因其对“非法收入”和“洗钱的手段”规定不同而产生的。

洗钱的一般行为表现是:第一、把钱存入海外银行;第二、先把钱存入本国银行,然后尽快以电汇方式把这些金钱转到国外保密银行;第三、从本地及外国证券公司买入股票,然后卖出;第四、把钱带入合法赌场,购买筹码,马上兑换回现金,造成钱是从赌场赢来的假象。

洗钱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是放置,即通过初加工把非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混合;二是离析,即通过复杂的金融操作进行再加工,模糊非法收入的来龙去脉;最后是归并,即将洗白了的非法收入转移至个人或合法组织的名下。

(二)反洗钱的现状据统计,2007年共有715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法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3909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

对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处理,对部分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652.42万元。

2007年全年被处罚金融机构共计350家,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41家,占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8.7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占被查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总数的4.17%;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占被查保险业金融机构总数的0.95%。

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措施

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措施

总结词
反洗钱内部审计制度是对商业银行反洗 钱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有助于及时 发现和纠正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
VS
详细描述
商业银行应建立反洗钱内部审计制度,定 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审计结 果应及时报告给管理层,以便及时采取改 进措施。同时,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 反洗钱检查和审计工作。 03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措施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目录
• 商业银行反洗钱概述 • 商业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 • 商业银行反洗钱技术手段 • 商业银行反洗钱国际合作 • 商业银行反洗钱案例分析 • 商业银行反洗钱的未来展望
01
商业银行反洗钱概述
洗钱的定义与危害
洗钱的定义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所得 转化为表面合法的收入的过程。
区块链技术在反洗钱中的应用(未来展望)
总结词
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透明化和不可篡改的 特点,有望为反洗钱工作带来革命性的变革。
总结词
区块链技术还可以通过去中心化的特点,打破传 统信息孤岛现象,提高信息共享和协作效率。
详细描述
区块链技术可以追溯交易的来源和去向,提高交 易透明度,减少隐藏和掩饰的可能性。同时,区 块链的智能合约功能可以自动执行合规检查,防 止非法交易的发生。
05
商业银行反洗钱案例分析
利用电子银行渠道进行的洗钱案例
案例概述
某客户通过电子银行转账频繁, 交易金额巨大,且交易对手方涉 及多个匿名账户,引起银行怀疑

反洗钱措施
银行对该客户进行详细调查,发现 其资金来源不明,且有证据表明其 涉嫌洗钱活动,于是立即冻结其账 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案例总结
利用电子银行渠道进行洗钱活动越 来越普遍,银行应加强对客户交易 的监控,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采取 措施。

沃尔夫斯堡有关信用卡签账卡发卡及商户收单活动的反洗

沃尔夫斯堡有关信用卡签账卡发卡及商户收单活动的反洗

沃尔夫斯堡有关信用卡/签账卡发卡及商户收单活动的反洗钱指引1.序言2.范围3.背景4.卡的种类5.发卡6.商户收单7.总结1. 序言沃尔夫斯堡国际金融机构组织(“沃尔夫斯堡组织”[1])已发布全球反洗钱指引、声明及原则,它们涉及多个相关主题,包括私人银行、代理行、反恐怖融资、交易监控、集合工具及风险为本原则。

沃尔夫斯堡组织认为,坚持这些原则有助于促进有效的风险管理,使金融机构能够在商业交易方面作出良好的商业判断,同时进一步实现沃尔夫斯堡组织成员努力防止其机构被利用从事犯罪活动的目标。

2. 范围2.1 本文件旨在讨论信用卡/签账卡“发卡”活动在反洗钱方面所受的威胁及相关薄弱环节,并提供管理该等风险的指引,以作为全面反洗钱合规管理的一部分。

此外,本文件也讨论了商户收单(以下简称“收单”),它包括批核商户、提供及维护销售点关系等活动。

收单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反洗钱控制措施,可能与卡的相关风险及控制措施密切相关,而很多大型金融机构同时为持卡人及商户提供服务。

因此,本指引应与沃尔夫斯堡组织的其他文件(如适用)一并考虑,并应尤其注意该组织的风险为本原则[2]。

2.2 本文件不讨论借记卡(包括仅与存款账户联结的“自动柜员机”专用产品、储值卡及预付卡)。

2.3 虽然本文件不具体讨论这些种类产品中与欺诈相关的传统威胁(在这方面已有相当多证据),但许多与实际或潜在欺诈(尤其是身份盗窃)相关的风险指标对于预防洗钱活动非常重要。

尽管如此,亦很有必要了解欺诈与洗钱方法的特定区别,有关详情将于下文作更详细讨论(请参阅第5.6节“交易/客户监控”);在制订及执行有效的交易监控架构时,应考虑这些区别。

2.4 虽然本指引并无特别讨论恐怖融资问题,但适当地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包括参照有关当局提供的适用制裁名单进行审查)、客户申请受理、最初及持续尽职调查等程序,可能有助于防止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利用所有金融服务,包括那些与信用卡/签账卡发卡及商户收单相关的金融服务。

银行内部反洗钱培训资料

银行内部反洗钱培训资料

数据挖掘与智能分析
总结词
智能、精准
详细描述
数据挖掘和智能分析技术是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银行内部的海量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挖掘,从 而发现其中隐藏的模式和规律,为反洗钱工作提供支持。这些技术能够精准地识别异常交易和可疑行为,提高 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跨境资金流动监测
总结词
全面、及时
详细描述
给国家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助长犯罪
洗钱为各种犯罪活动提供了资金 支持,助长了犯罪的嚣张气焰, 同时使犯罪分子更容易得逞。
危害社会稳定
洗钱活动往往涉及国际犯罪网络, 会给国家带来外部压力和国际负面 影响,威胁社会稳定和安全。
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角色
义务承担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员,应 当履行反洗钱的义务,遵守反 洗钱法律法规,防范和打击洗
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是指对跨境交易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防范洗钱行为。该技术通过自动化监测 和分析系统,对跨境交易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分析和报告,以便银行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和可疑行 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
05
银行反洗钱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银行跨境洗钱案
案情概述
某银行在短期内收到大量 跨境汇款,并涉嫌参与洗 钱活动。
采取的措施和行动。
洗钱定义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 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 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 ,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反洗钱法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法》,以法律形式明确 了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提供了
法律支持。
洗钱对社会的危害
破坏金融秩序
洗钱行为会干扰和破坏金融秩 序,影响货币流通和资本运作 ,降低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

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反洗钱《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应载明哪些内容?答:列明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内容。

2、反洗钱《现场检查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答: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结论等。

3、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现场检查,必要时可将检查情况通报给哪些机构?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4、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有几种?答: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5、什么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答:⑴设立临时机构;⑵异地临时经营活动;⑶注册验资。

6、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答:⑴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⑵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7、哪些情况下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答:⑴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⑵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⑶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⑷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共多少章、多少条?答:共7章、37条。

9、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谁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答: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

10、谁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答: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11、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什么调查?答: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12、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履行什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答: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超过应当通报金额的,应当及时向哪个部门通报。

答: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助沃尔夫斯堡组织各成员防止本身在全球的业务被用作犯罪途径

助沃尔夫斯堡组织各成员防止本身在全球的业务被用作犯罪途径

沃尔夫斯堡防止代理银行清洗黑钱原则(以下简称「本原则」)1. 绪言由多家国际金融机构组成的沃尔夫斯堡组织1已同意以本原则作为建立及维持代理银行业务关系的指引,在全球适用。

沃尔夫斯堡组织相信,参与机构奉行本原则,可有效加强风险管理,并就客户关系作出稳妥的商业判断。

此外,奉行本原则,有助沃尔夫斯堡组织各成员防止本身在全球的业务被用作犯罪途径。

2. 代理银行业务本原则适用于参与机构与代理银行客户2建立或维持的一切代理银行业务关系。

代理银行业务即是参与机构向另一家金融机构提供往来户口或其它负债账户及相关服务,以配合该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结算、流动资金管理及短期借贷或投资活动之所需。

参与机构可自行决定将本原则扩大应用于本身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一切业务关系。

3. 责任与监督参与机构须制订适当政策和程序,规定由指定人员确保内部遵守本原则。

所订的政策和程序须规定由至少一名人员审批代理银行业务关系,而审批人的职级须高于处理该业务关系的人员,或者彼此并无从属关系。

所订政策和程序亦须规定由适当人员进行独立审查,以确保有关的业务关系贯彻遵守该参与机构的政策、程序以及本原则。

4. 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尽职审查本原则提倡以风险评估作为审查基础。

对于风险较高的代理银行客户,应进行更严格的尽职审查。

本原则列出各类风险指引,参与机构在建立业务关系时应予参考,以及不时判断应进行哪些合理尽职审查或更严格的尽职审查。

具体而言,参与机构须参考以下的风险指引:• 代理银行客户的所在地 -代理银行客户所在及/或其最终母公司总部所在的司法管辖地区,可以显示风险是否较高。

某些地区已被国际公认为防止清洗黑钱措施不足,监督规管不力,或存在较大的犯罪、贪污或资助恐怖主义活动风险。

反之,另一些地区,例如打击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的成员则设有强力监管,故风险较低。

参与机构须查阅监管机构或FATF等国际组织的公告,以评估代理银行客户所在及/或其最终母公司总部所在地区的风险水平。

沃尔夫斯堡的反贪腐声明

沃尔夫斯堡的反贪腐声明

沃爾夫斯堡的反貪腐聲明沃爾夫斯堡組織1聯同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及巴塞爾公司管治研究院(Basel Institute on Governance)作出以下聲明,更清楚闡述沃爾夫斯堡組織和金融機構在支持國際合作打擊貪腐事宜上所擔當的角色,並提出金融機構可考慮的一些措施,避免在本身的運作中出現貪腐,以及保護本身的業務運作免被用作進行貪腐活動。

鑒於種種發展,包括《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於2005年12月9日生效,而該公約是附加於現時有關打擊貪腐的跨國性和國家法律的重要條約2,沃爾夫斯堡組織決定在此時作出反貪腐聲明。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序言明確闡述貪腐破壞法治、民主體制與人類的基本自由、威脅國家的穩定與發展,以及損害自由貿易與公平競爭。

此外,貪腐也會降低投資和融資水平及其效用,尤其是在經濟環境較差的社會。

1. 序言雖然沒有單一定義可以詳盡說明甚麼是貪腐,但貪腐行為通常涉及濫用公職或利用公職權力來謀取私利,通過提供或許諾給予任何貴重物品(不論直接或間接)予任何公職人員或政治候選人、政黨或政黨人員,以獲得、保留或得以經營業務或者在經營過程中取得任何其他不正當利益。

相反,貪腐亦可能是要求任何人士給予或接受任何人士的貴重物品,作為(不論直接或間接)給予業務交易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條件。

貪腐通常與有組織犯罪、清洗黑錢活動相連,有時甚至與資助恐怖活動有關。

打擊貪腐必須以全面、多方合作的方式由各國和本國政府部門和執法機關領導進行,並需要民間團體和工商界協助。

沃爾夫斯堡組織各成員全力參與打擊貪腐,反對一切貪腐行為,並承諾遵守各項打擊貪腐的法律。

沃爾夫斯堡組織各成員之間將會合力打擊貪腐,力求配合對有關金融機構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政府,以及該金融機構認為適當的其他公營和私營機構、組織和民間團體所進行的打擊貪腐工作。

沃爾夫斯堡組織各成員均了解到,可能會有人利用其機構支付賄款或清洗黑錢,故認為有需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以免機構被濫用。

反洗钱培训提纲——银行反洗钱应遵从的原则和程序

反洗钱培训提纲——银行反洗钱应遵从的原则和程序

2019/2/2
31
5
5.01
5.02 5.03 5.04
日常管理 是否建立了反洗钱的中心记录体 系,并形成有助于管理层的分析摘 要。中心记录体系是否有助于监管 机构、上级单位、管理层、内部监 督机构查阅、检验和审核主要业务 记录。 所有的可疑交易是否进行了认真的 整理、分析和记录。 大额和可疑信息的产生和处理是否 做到及时可靠、前后一贯。 人民银行、外汇局、上级单位的指 示是否认真执行,并准确、迅速地 传达到下级. 对存款账户的管理是否符合账户管 理的有关规定, 为存款人办理开户 手续时是否遵循存款实名制原则。 对重要客户是否做到实地调查,对 客户的经营状况、经营特点、资信 状况了解是否充分。 是否建立了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 柜员经授权后是否可以方便地进行 查阅
2019/2/2
如果“是”,请提供包含此项内容的战略 规划书或年度工作计划的复印件。 如果“是”,请提供会议纪要的复印件。 如果“是”,请另附文字说明。 如果“是”,请另附文字说明。 如果“是”,请提供有关资料,如:2004年 工作计划、考核要求及2003年考核完成情 况的说明等. 如果“是”,请提供该机构的组成人员名 单和简介,以及有关的设计报告或评估报 告的复印件。 如果“是”,请提供相关的领导批示、会 议讲话稿、评估报告、纠正偏差的书面记 录等的复印件。
银行反洗钱的原则和措施
反洗钱基本原则: 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 客户尽职调查(了解你的客户)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交易纪录保存 培训 保密
2019/2/2 26
银行反洗钱的原则和措施
内部控制的要素 1、控制环境 2、风险评估 3、控制措施 4、信息沟通与反馈 5、内部监督与纠偏 内控问卷
反洗钱基本知识

沃尔夫斯堡防止清洗钱原则之私人银行业全球防止清洗黑钱指引序言

沃尔夫斯堡防止清洗钱原则之私人银行业全球防止清洗黑钱指引序言

沃尔夫斯堡防止清洗钱原则之私人银行业全球防止清洗黑钱指引序言下列指引适用于私人银行业务关系。

适用于其它市场层面的指引可能与此等指引不同。

管理层有责任制订政策及程序,遵守本原则办事。

1 接纳客户:一般指引1.1 总则银行应制订政策,防止其全球业务被用作犯罪途径。

银行应尽力合理确定客户的财富和资金来源均属合法之后,方接纳对方作为客户。

推荐客户的私人银行人员须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单纯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并不免除该人员此项基本责任。

1.2 鉴定客户身份银行应采取合理措施确定客户及其利益拥有者的身份,并在完成此程序后方可接纳客户。

1.2.1 客户• 自然人:银行应查阅客户的正式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它证据(视实际情况而定),验明是否符合银行要求,以确定客户身份。

• 股份公司、合伙公司、基金会:银行应索取证明文件,以验证客户是否正当地组成和运作。

• 信托基金:银行除索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外,亦应索取有关基金成立及运作的适当凭据。

• 身份证明文件必须在开户时仍然有效。

1.2.2 利益拥有者必须确定所有账户的利益拥有者身份,然后遵照以下原则对所有主要利益拥有者进行尽职审查:• 自然人:如账户以个人名义开立,私人银行人员必须确定客户是否为自己开户。

如有怀疑,银行应确定账户持有人以何种身份处理账户,为谁处理账户。

• 法人团体:如客户是公司,例如私人投资公司,私人银行人员应充分查明该公司的架构,以鉴定出资人、主要持股人、资金控制人(例如董事)、有权向公司董事作出指示的人士。

私人银行人员应作出合理判断,确定是否进一步对其他股东作尽职审查。

不论客户的股本属于注册股本或无记名股本性质,此项原则均适用。

• 信托基金:如客户是信托基金,私人银行人员应充分了解信托基金的结构,以确定出资人(例如财产授予人)、资金控制人(例如受托人),以及任何有权辞退受托人的人士或团体。

私人银行人员应作出合理判断,以确定是否有需要作进一步尽责审查。

• 未注册社团:上述原则均适用于未注册社团。

银行系统论文:洗钱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银行系统论文:洗钱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银行系统论文:洗钱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随着本世纪中期以来国际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猖獗,洗钱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一种社会公害,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关注。

为有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遏制其进一步泛滥,各国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纷纷制订相关法律予以惩治。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的不断加强,洗钱犯罪在我国正逐步呈上升趋势。

因此,研究和探讨洗钱犯罪产生的原因,提出其预防对策,对于我国进一步打击洗钱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洗钱犯罪的由来及危害洗钱是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洗钱过程包括隐瞒犯罪收益的所有权及其来源,将非法所得的现金改变为另一种形式的财产,将犯罪收益通过财经金融体制加以清洗,最后使犯罪收益给人以一种新的具有表面合法性的感觉,从而可以随意加以使用。

“洗钱”一词的由来,可以追溯到本世纪20 年代的美国。

当时,在美国的工业中心芝加哥等城市出现了阿里· 卡彭、约· 多里奥和勒西· 鲁西诺为首的庞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这些犯罪团利用美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广泛运用现代化大规模生产技术的机会,大力发展自己的犯罪企业,谋求巨额的经济利益。

该组织犯罪集团中的一个财物总管购置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清洗衣服,并收取现金,然后将犯罪企业的收人混入这部分现金中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将犯罪收人变成合法收人,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洗钱。

洗钱行为作为犯罪,最初是由意大利1978 年3 月21 日法令在刑法中增设的648 一2 条予以规定的。

但当时洗钱的上游犯罪仅限于武装抢劫罪、勒索罪和劫持人质罪。

随着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及有组织的跨国犯罪在全球的泛滥成灾,国际间洗钱领域在不断扩大。

据有关资料统计,仅在美国和欧洲,每年就有850 亿美元进人洗钱体制中并进而被用于继续开发犯罪活动或者被用于渗透合法企业,这些犯罪收益进入国际、国内金融体制中,不仅使全球金融体制面临威胁,而且造成其他严重的社会问题,加剧社会的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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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爾夫斯堡防止代理銀行清洗黑錢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1. 緒言由多家國際金融機構組成的沃爾夫斯堡組織1已同意以本原則作為建立及維持代理銀行業務關係的指引,在全球適用。

沃爾夫斯堡組織相信,參與機構奉行本原則,可有效加強風險管理,並就客戶關係作出穩妥的商業判斷。

此外,奉行本原則,有助沃爾夫斯堡組織各成員防止本身在全球的業務被利用作犯罪途徑。

2. 代理銀行業務本原則適用於參與機構與代理銀行客戶2建立或維持的一切代理銀行業務關係。

代理銀行業務即是參與機構向另一家金融機構提供往來戶口或其他負債賬戶及相關服務,以配合該金融機構進行現金結算、流動資金管理及短期借貸或投資活動之所需。

參與機構可自行決定將本原則擴大應用於本身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一切業務關係。

3. 責任與監督參與機構須制訂適當政策和程序,規定由指定人員確保內部遵守本原則。

所訂的政策和程序須規定由至少一名人員審批代理銀行業務關係,而審批人的職級須高於處理該業務關係的人員,或者彼此並無從屬關係。

所訂政策和程序亦須規定由適當人員進行獨立審查,以確保有關的業務關係貫徹遵守該參與機構的政策、程序以及本原則。

4. 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的盡職審查本原則提倡以風險評估作為審查基礎。

對於風險較高的代理銀行客戶,應進行更嚴格的盡職審查。

本原則列出各類風險指標,參與機構在建立業務關係時應予參考,以及不時判斷應進行哪些合理盡職審查或更嚴格的盡職審查。

具體而言,參與機構須參考以下的風險指標:• 代理銀行客戶的所在地 -代理銀行客戶所在及/或其最終母公司總部所在的司法管管轄地區,可以顯示風險是否較高。

某些地區已被國際公認為防止清洗黑錢措施不足,監督規管不力,或存在較大的犯罪、貪污或資助恐怖主義活動風險。

反之,另一些地區,例如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的成員則設有強力監管,故風險較低。

參與機構須查閱監管機構或FATF等國際組織的公告,以評估代理銀行客戶所在及/或其最終母公司總部所在地區的風險水平。

• 代理銀行客戶的擁有權及管理架構 -擁有者的所在地、其法定組成形式,以及擁有權結構的透明度,均可以顯示風險是否較高。

同樣,管理層的所在地及其經驗,亦可能需要額外關注。

某代理銀行客戶如果由政治人物參與管理或擁有,亦可能令風險提高。

政治人物是指目前或曾經具有公信地位的人士,例如政府官員、公眾公司高層行政人員、政客、政黨要員等等,並包括其家人和密切夥伴。

• 代理銀行客戶本身的業務及客戶基礎 -代理銀行客戶從事的業務種類及其服務的市場種類,均可以顯示風險是否較高。

如客戶參與某些國際公認為特別容易招致清洗黑錢、貪污或資助恐怖主義活動的業務類別,尤須倍加關注。

同樣,如果代理銀行客戶的大部分經營收入來自高風險客戶,其風險亦相應提高。

高風險客戶是可能參與一些活動或與某些司法管轄地區有聯繫,而這些活動或地區已被可靠資料來源認定為特別容易涉及清洗黑錢活動者。

各參與機構可視情況需要而決定每個風險因素的重要性。

5. 盡職審查水平參與機構須對所有代理銀行客戶進行適當的盡職審查,確保參與機構充分了解客戶的風險狀況,以及是否可放心與客戶進行交易。

參與機構應考慮客戶必須在國際公認為能夠充分打擊清洗黑錢活動的監管環境下經營業務或受到此種監管約束。

在這些方面,參與機構亦可依賴已公開的資料,包括由代理銀行客戶提供,以及從可靠第三者(監管機構、交易所等)取得的資料進行盡職審查。

對任何代理銀行客戶進行盡職審查時,須適當考慮以下各項因素。

• 客戶所在地及其組織架構代理銀行客戶的最終母公司註冊及/或總部所在的司法管轄地區、有意與參與機構建立代理銀行業務關係的營運部門所在的司法管轄地區,以及代理銀行客戶的法定組成形式。

• 客戶擁有權及其行政管理層代理銀行客戶是公眾或私營公司;如屬公眾公司,其股份是否在交易所掛牌買賣,而該交易所是否設於充分公認為監管有力的司法管轄地區;以及任何主要控制權益持有人的身份。

行政管理層的架構和經驗。

他們是負責公司日常營運的最高層行政人員,可包括代理銀行客戶的董事會、監督委員會或執行委員會的成員,亦可包括其執行委員會和同等地位的人士,視乎代理銀行客戶的實際情況而定。

行政管理層或擁有權的架構是否有政治人物在內。

• 代理銀行客戶的業務代理銀行客戶向本身客戶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種類,並根據代理銀行客戶的風險水平考慮其業務所覆蓋的市場地域。

• 向代理銀行客戶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與代理銀行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商業目的,包括向代理銀行客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 受監管的狀況和往績負責監理或督導代理銀行客戶的主要監管機構。

如有需要,參與機構亦應參考公開資料,以查明代理銀行客戶最近曾否受到任何刑事或監管處分。

• 防止清洗黑錢措施代理銀行客戶所訂防止清洗黑錢措施的性質,以及在全球施行的幅度。

• 沒有與空殼銀行作出任何業務安排確定代理銀行客戶不會利用參與機構的產品和服務與空殼銀行進行業務交易。

「空殼銀行」是指:(i) 並無在本身獲許可從事銀行業務的司法管轄地區內的固定地址經營業務;(ii)並無聘用一名或多名人員在該固定地址全職經營業務;(iii) 並無在該地址保存營業紀錄;以及(iv) 並無接受向其發出銀行營業牌照的銀行監理機關檢查。

然而,在本原則範圍內,任何銀行如符合上述準則,但同時亦是受監管聯營機構,則不視為空殼銀行。

受監管聯營機構是指由一家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擁有,而發牌予該金融機構的司法管轄地區,並非FATF界定的不合作地區,同時聯營機構本身亦受該司法管轄地區的銀行監理機關監督。

在此情況下,該聯營機構不屬於(視乎所涉情況而定)空殼銀行或離岸銀行。

• 訪查客戶除非已經採取充分的其他措施,否則參與機構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前或在建立關係後一段合理時間內,應派代表到代理銀行客戶的辦公地點訪查,以確定代理銀行客戶並非空殼銀行,並了解其他相關事項。

6. 更嚴格的盡職審查對於風險較高的代理銀行客戶,參與機構必須在盡職審查以外,進行更嚴格的盡職審查,包括考慮以下各項因素,確保參與機構對客戶有更深了解:• 擁有權和管理層對於所有重大控制權益,須審查持有人的財富來源和背景,包括其市場聲譽,以及擁有權近年的重大變化(例如最近五年)。

此外,亦須更深入了解其行政管理層每名成員的經驗,以及行政管理架構近年出現的重大變化(例如最近兩年)。

• 政治人物參與如有政治人物可能持有代理銀行客戶的權益或參與其管理層,參與機構須查明該人士在代理銀行客戶內部的角色。

• 代理銀行客戶的防止清洗黑錢措施參與機構須審查代理銀行客戶的防止清洗黑錢和識別客戶身份措施質素如何,包括該等措施是否符合國際認可標準。

參與機構的審查程度,視乎客戶顯示的風險而定。

此外,參與機構可與代理銀行客戶的代表面談,以明瞭客戶的高層管理人員是否認同防止清洗黑錢措施的重要性。

• 下游代理結算「下游代理結算行」是指某代理銀行客戶既使用參與機構的代理銀行服務,同時又以本身在參與機構所設賬戶內的貨幣,向其他金融機構提供代理銀行服務。

參與機構向同時擔任下游代理結算行的客戶提供代理銀行客戶服務時,須採取合理步驟,以了解該客戶向哪些類別的金融機構提供下游代理結算服務,並須考慮客戶對該些金融機構實行防止清洗黑錢措施的程度。

7. 空殼銀行參與機構不可向空殼銀行提供產品或服務。

8. 中央銀行與國際組織本原則一般不適用於中央銀行和FATF成員國金融管理機構等客戶,亦不適用於國際或地區開發銀行或貿易銀行客戶(例如: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

至少在向此等組織提供產品和服務,以配合其主要活動所需的情況下,本原則並不適用。

9. 分行、附屬機構和聯營機構參與機構須先行判斷該客戶與其最終母公司(如有)的關係,然後才確定對代理銀行客戶進行盡職審查的程度和範圍。

一般而言,如果代理銀行客戶是分行、附屬機構或聯營機構,須在確定盡職審查的幅度時考慮其母公司的情況。

如果客戶不屬於母公司持有重大或實質控制權的聯營機構,則須同時審查客戶及其母公司。

但對於涉及某些特別情況的分行、附屬機構或聯營機構,則應進行更嚴格的盡職審查。

10. 向客戶實施本原則參與機構應向新的代理銀行客戶實施本原則。

此外,由於本原則將多個先前並未在全球施行的概念統一集結成文,各參與機構須對現有的代理銀行客戶進行風險審查,以確定是否須對客戶進行額外的盡職審查,務求對客戶的了解達致本原則所要求的水平。

11. 更新客戶檔案參與機構的政策和程序應規定,須對代理銀行客戶資料作定期檢討和更新,或在該等客戶風險狀況有重大變化時予以檢討和更新。

定期檢討代理銀行客戶的工作應以評估風險為基礎。

12. 監察和舉報可疑活動參與機構須對自身整體全面實施適當的政策和程序,偵測和調查不尋常或可疑的活動,並依法舉報,包括制訂指引說明何謂不尋常或可疑活動,並附說明例證。

有關的政策和程序須包括適當地監察代理銀行客戶活動的措施。

13. 結合為防止清洗黑錢程序之組成部分參與機構應視本原則為其全面防止清洗黑錢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

14. 建議成立國際註冊處沃爾夫斯堡組織倡議設立金融機構的國際註冊處,並賦予監管地位。

金融機構辦理註冊時,須提交有用的資料,方便進行本原則所述的盡職審查,而此等資料可幫助金融機構切實奉行本原則。

1沃爾夫斯堡組織由以下具領先地位的金融機構組成:荷蘭銀行、Banco Santander Central Hispano S.A.、東京三菱銀行、栢克萊銀行、花旗集團、瑞士信貸集團、德意志銀行、高盛、滙豐、摩根大通、法國興業銀行、瑞士銀行。

2代理銀行客戶是參與機構的客戶。

該客戶本身亦是金融服務公司,在參與機構開立代理銀行服務賬戶,並使用此賬戶為本身的客戶結算交易。

此名稱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經紀商、互惠基金、單位信託基金、投資服務公司、對沖基金、介紹經紀、貨幣服務公司、退休基金、信用卡發卡機構、商業信貸公司、家庭財務公司、按揭銀行、房屋協會及租賃公司。

沃爾夫斯堡組織版權所有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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