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日历(中国法制史) 2011年
《中国法制史》电子教案(曾代伟)
《中国法制史》电子教案(曾代伟)西南政法大学教案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第二学士(法学授课专业年级 2005级学士)学位班课程编号必修课校级公共课( );基础或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 课程类型选修课限选课( );任选课( )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可以使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增加其知识的厚度,进而强化其认识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能力,使学生从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达到知其所应然的境界;同时,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基础学科,为学生学习和把握应用法学课程提供学理方面的资源,使其对加深对法的认识。
此教学目标外,学习中国法制史,把握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质,及其关于人情与法、法与政治、法与经济、法与道德等关系的认识与实践,以加深对中国社会与中国法制的内在联系的认识。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 ) 考核方式考试(?);考查( ) 课程教学51 学分数 3 总学时数学时分配课堂讲授 51 学时;实践课学时教材名称中国法制史作者曾代伟出版社及出版时间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曾宪义主编出材《中国法制史》育出版社2000 版指社定《中国法制通史》张晋藩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 作及参出者考《历代刑法志》整理点校组群众出版社1988 版书时《瞿同祖法学论著间瞿同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集》授课教师曾代伟职称教授单位行政法学院授课时间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注:表中( )选项请打“?”。
西南政法大学教案周次第1周编写时间 2007(7(6章节名称第一讲中国法制史绪论(一):法律史学科与中国法制史课程授课方式课堂讲授(?),实践课( ) 教学时数 4 时间分配一、中国法制史研究范围及其拓展(一)注重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因素对立法建制的影响,主要立法活动及其所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
其中既包括官方意识形态和法律,也包括非官方的植根于“乡土意识”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的“民间法”。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法律硕士课程安排(附各班课表)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法律硕士工作安排第一部分全日制法律硕士一、200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90人)第四学年1、撰写论文。
2、准备第六学期的论文答辩工作,2011年3月18日下午2:30在法学院集中,安排论文答辩工作。
2011年4月20日前上交论文及相关材料。
论文答辩安排在2011年5月21、22日。
二、2009级法律硕士(非法本89人)第四学期1、全脱产学习。
2011年2月21日上课2三、2009级法律硕士(法学起点66人)第四学期1、撰写论文。
2、准备第六学期的论文答辩工作,2011年3月18日下午4:00在法学院集中,安排论文答辩工作。
2011年4月20日前上交论文及相关材料。
论文答辩安排在2011年5月21、22日。
四、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本80人)第二学期1、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等。
2、全脱产学习。
2011年2月21日上课3五、2010级法律硕士(法学起点40人)第二学期1、本学期为实习时间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法律硕士工作安排第二部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六、2008级JM在职法律硕士(2008年3月入学,241人)论文答辩1、2011年3月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另行通知。
七、2009级JM在职法律硕士(2009年3月入学,181人) 第五学期1、专业实习。
(自行联系,原则上在原单位实习)2、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天)进行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
3、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前缴纳第三学年学费。
八、2010级JM在职法律硕士(2010年3月入学,88人)南京班第三学期1、集中时间为:2011年5月9日——6月26日,5月9日上午报到。
2九、2010级JM在职法律硕士(2010年3月入学,98人)苏州班第三学期1、集中时间为:2011年5月11日——6月27日,2011年5月11日上午。
2、开设课程:授课地点:苏州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50号,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教学大楼C区106教室。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工作安排及课表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工作安排及课表D1、全脱产学习。
2011年8月29日上课2、开设课程:开设课程类型学分拟任课老师中国法制史必修 2 张仁善、张春海行政法专题必修 2 肖泽晟、胡敏洁国际法必修 2 张华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实践必修 3 郭俊义、熊静波法律文书实践必修 2 许利民合同法选修 2 刘青文物权法选修 2 税兵公司法选修 2 吴建斌、周梅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选修 2 李友根、张理、张婉苏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选修 2 黄秀梅3、缴纳第二学年学费、住宿费等。
4、中期考核四、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本90人)第一学期1、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等2、全脱产学习。
2011年9月7日报到,13日开始授课3、开设课程:必修课为类型学分拟任课老师研究生英语必修 4 校内公共课邓小平理论必修 2 严强法理学必修 3 郭俊义、邹立君宪法必修 2 艾佳慧民法学必修 4 张淳刑法必修 4 杨辉忠、黄旭巍4、新生报到(缴纳学费,填写学籍卡,发放课表,不收取教材费、教材自理)。
五、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起点30人)第一学期1、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等2、全脱产学习。
2011年9月7日报到,13日开始授课3、开设课程:必修课为类型学分拟任课老师英语必修 3 校内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修 2 校内公共课法理学专题必修 2 周安平、熊静波宪法学专题必修 2 赵娟民法专题必修 3 邱鹭风刑法专题必修 3 王钧刑事诉讼法必修 2 狄小华、张复友民事诉讼法必修 2 吴英姿、严仁群行政法专题必修 2 胡敏洁、肖泽晟4、新生报到(缴纳学费,填写学籍卡,发放课表,不收取教材费、教材自理)。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工作安排第二部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六、2009级在职法律硕士(2009年3月入学,181人)论文答辩1、领取有关论文答辩材料:A、时间:2011年9月23日下午(南京班2:00,苏州班4:00)B、地点:1203教室2、上交论文及有关材时间:A、时间:10月20日B、地点:812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政法大学2011-2012校历
17
18
19
20
5月16日,校庆日。
14
21
22
23
24
25
26
27
15
28
29
30
31
1/6
2/6
3/6
16
六
4
5
6
7
8
9
10
17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8
19
20
21
22
23
24
6月1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月23日,端午节。
本周,2009级、2010级、2011级本科生必修课结课;2010级、2011级研究生学位课结课。
10
11
3
12
13
14
15
16
17
18
4
19
20
21
22
23
24
25
9月19日,2011级本科生正式上课。本周,2008级本科生(新闻学专业除外)返校,进行实习总结考核。
5
26
27
28
29
30
1/10
2/10
10月1日,国庆节。
6
十
3
4
5
6
7
8
9
7
10
11
12
13
14
15
16
8
17
18
19
20
21
22
23
10月22日,本科生新生运动会。
9
24
25
26
27
《中国法制史》课件
清代的法律实践: 清代法律制度的发
展和特点,包括 《大清律例》的编 纂和司法制度的改 革。同时,可以介 绍一些具有代表性 的案例,如“海瑞
罢官案”等。
添加标题
第七章
近代法制的转型与变 革
近代法制的转型背景与原因
西方列强的侵略与民族危 机
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经 济转型
西方民主思想的传播与启 蒙
《中国法制史》PPT课 件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汇报人:PPT
壹
目 录
文
本
伍
期三 的国
法至
制隋
唐
时
贰
法 制
史
概
述
陆
的宋 法元
制明
清
时
期
目录
叁
法夏 制商
周
时
期
的
肆
制秦 汉
时
期
的
法
柒
型近 与代
变法
革制
的
转
捌
总 结
与
展
望
第一章
添加章节标题
第二章
法制史概述
法制史的定义和意义
● 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过程 ● 法制史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法律制度 ● 法制史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资料、考古发现、口述传统等多种手段 法制史的意义
科技的发展,数字化和信息化将成为中国法制史发展的重要趋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 容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感谢您的观看
汇报人:PPT
尊重皇权:秦汉时期的法律思想均以维护皇权为核心,强调君主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法律事务适用层次:高起专适用教育形式:成人教育考核形式:考试所属学院:法学院一、课程简介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综合性。
学习该课程要求学生全面了解中国法律制度发生、发展的历史渊源、基本规律和经验教训,加强对法学理论和各部门法学的理解,为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完善法学知识结构,打下良好法学基础。
并进一步掌握正确的研究方向和科学的研究方法;领会中国传统法制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特征的认识;注意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体现出的哲学思想特征;注意探索法律制度与社会土壤的关系。
二、课程学习目标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做到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和科学的研究方法,领会中国传统法制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特征的认识,注意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体现出的哲学思想特征,注意探索法律制度与社会土壤的关系,为全面了解中国法律制度发生、发展的历史渊源、基本规律和经验教训,加强对法学理论和各部门法学的理解,提高法学理论素养,完善法学知识结构,打下良好法学基础。
三、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关系先修课程:法理学后续课程: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等四、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第一单元导论『知识点』(一)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研究范围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研究范围、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二)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与研究状况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与研究状况、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学习研究中国法制史应该着重注意的几个问题『重点』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难点』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述『基本要求』1、识记:中国法制史2、领会: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况3、简单应用:学习研究中国法制史应该着重注意的几个问题4、综合应用:中国四千年法制发展概况与中国古代固有国情的关系第二单元夏商法律制度『知识点』(一)中国法律起源与夏代法律制度中国法律起源、夏代法制简况(二)商代的法律制度商代的立法思想、法律形式与主要法律、法律内容、司法制度中国法律起源、商代的法律形式与主要法律『难点』中国法律起源『基本要求』1、识记:夏代法制简况。
2011法制史
法制史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基本要求:了解:先秦法制主要内容、秦汉律的主要内容,这一时期的司法制度。
理解:法制思想、出礼入刑,秋冬行刑,八议、五服制罪。
熟悉:汉代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春秋决狱,并能够分析借鉴。
一、西周以降的法制思想与法律(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
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
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这里的“天”仍是夏商以来一直尊奉的“上天”,但周初统治者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在这种“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具体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律主张。
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
“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德教”的具体内容,周初统治者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影响。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
这种主张的提出,不仅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伐纣的理论问题,而且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
这种法律思想的形成,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
法学院课程表
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法律史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经济法专业中德所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环境与资源法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授课计划及课程表注:本学期上课时间:自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7月1日(共20周)复习考试时间:自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5日(共2周)11。
中国法制史》教学说明
新教材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河南电大徐山平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地位本课程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专科升本科之必修课,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1、目的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批判地吸收与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提高对论文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为学习好各部门法学打好历史知识的基础;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
2、要求能够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分析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变革的原因;认识历代统治阶级如何利用法制为其统治服务,并总结其经验教训。
认识学习本门课程的意义,掌握学习方法。
第二部分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设计初步方案一、学时分配本课程5学分,课内学时90,其中录像(或录音)54学时。
中央电大提供的录像(或录音)的学时数:章节教学内容课程录像、录音时数绪论1第一章夏朝的法律制度1第二章商朝的法律制度2第三章西周的法律制度4第四章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2第五章秦朝的法律制度4第六章两汉的法律制度4第七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2第八章隋唐的法律制度6第九章宋元的法律制度5第十章明清的法律制度5第十一章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5第十二章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2第十三章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6第十四章新民主主义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5二、教材及辅助资料1、教材基本教材为《中国法制史》,蒲坚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
教学大纲帮助掌握教学重点及教学与考试的目的要求。
录像或录音教材帮助了解本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2、参考书(1)蒲坚主编:《中国法制史学习指导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蒲坚主编:《中国法制史参考资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多媒体教学资料1、中央电大出版的《中国法制史》教材介绍光盘(随教材发行)。
法制史(打两份)
2011年法制史讲义一、法律思想 (1)二、中国古代重要的民事立法 (1)三、中国古代重要法典及其特色 (2)四、中国古代重要的司法原则 (3)五、中国古代重要的刑罚和罪名 (4)六、中国古代司法机关的演变 (5)七、中国古代重要的法制改革 (5)八、中国近代法制 (5)九、罗马法 (7)十、英美法系 (8)十一、大陆法系 (8)一、法律思想夏商时期神权法思想。
(君权神授、神判、恭天行罚)西周时期周公:“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德的要求:敬天、敬祖、保民。
西汉中期至唐董仲舒:“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宋代以后朱熹:“明刑弼教”。
清末沈家本:“中体西用”(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传统)。
二、中国古代重要的民事立法(一)西周礼与刑礼的精神:“亲亲”、“尊尊”。
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强调礼有等级差别,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有特权)。
契约、婚姻与继承契约买卖契约:称为“质剂”。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婚姻婚姻缔结的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其生不蕃、附远厚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无媒则为“淫奔”)婚姻关系的解除:“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父子多赌并盗银);(主体:“符合七出之条,夫家即可休妻之”)“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继承身份继承:嫡长子继承制;财产继承:“诸子均分”。
(二)宋代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契约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和赊卖。
借贷契约借是使用借贷、贷是消费借贷。
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允许妻子在一定条件下(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离婚或改嫁。
继承南宋绝户立继承人,分为立继(夫亡妻在从妻)和命继(夫妻俱亡从其尊长亲属)允许在室女、出嫁女享有继承权。
中国法制史(2011)
绪 论(四)
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及特点(一)
1. 中华法系的渊源—夏商西周春秋: 奴隶制法制建设时期 2. 中华法系的形成—战国秦汉:法制成文法典化, 礼法开始合流 3. 中华法系的成熟—魏晋隋唐:礼法交融 4. 中华法系的演化—宋元明清:专制统治日益加强
5. 中华法系的解体—清末民初:向近代法制过渡
第一节 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
一、夏朝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前2070年“涂山大会”)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产生的三标志说 A、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 B、公共权力的设立; C、捐税的出现。 2、历史学界关于国家产生的三标志说 城市、金属器、文字
理论法学教研室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二)
二、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 1、中国法律的起源
恩格斯的有关论述说明,法律的起源实质上就是氏 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质变过程。 军事民主制时期的习惯已发生了显著变化: A、确认部落联盟酋长的权威地位; B、保护私有财产; C、确认有关处罚。 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证实,夏朝已产生体现奴隶主 阶级意志的习惯法,即“禹刑”。
理论法学教研室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三)
理论法学教研室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七)
(二)行政方面
夏朝有《政典》,规定“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 杀无赦”; 商朝有《官刑》,规定了“三风十愆”罪:巫风、 淫 风、乱风。伊尹据此放逐太甲. (三)民事方面(商代)
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多妾制; 继承制度:幼子继承 兄终弟及 嫡长子继承
理论法学教研室
父死子继
嫡长子
嫡长子 嫡长子 嫡长子 表示其余嫡子及 庶子等降一级
理论法学教研室
西周宗法制示意图
理论法学教研室
考一考: 西周时期,一个诸侯王生前娶了一位妻子,为他 生了一个女儿,后来他再娶了一个妾,为他生了大儿 子,此后妻子又为他生了一个小儿子。数十年后,这 位诸侯王死去,请问他的王位和家业应该由谁继承?
2011年至2012年校历
10 11
月中旬大学英语、 12 13 14 15 16 17 18 3月中旬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1/4 2 9 3 4 5 6 7 8 4月5日清明节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10周各院部教学检查 24 25 26 27 28 29 30 9-10周各院部教学检查 1/ 2 11 8
12日中秋节 12 13 14 15 16 17 18 9月12日中秋节 月中旬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19 20 21 22 23 24 25 9月中旬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 26 27 28 29 30 3 4 5 6 7 1/ 2 1-7日国庆放假 10 8 10月 日上班, 9 10月8、9日上班,
11 12 13 14 15 16 17 23日端午节 18 19 20 21 22 23 24 6月23日端午节 25 26 27 28 29 30 1/7 19-20周为期末考试周 19- 20周为期末考试周 2 3 4 5 6 7 8 期末教学检查
注:1、2011年8月27-28日08、09、10级学生注册并领取教材,8月29日正式上课。 、 年 月 - 日 、 、 级学生注册并领取教材, 月 日正式上课。 级学生注册并领取教材 日正式上课
十一 十二 十三
30 1/5 2 7 8 9
3
4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
五一国际劳动节, 6 五一国际劳动节,各院部报送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1/ 2 12 8
2011法民本科课(民事诉讼法)教学日历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日历
2012/2013学年第1学期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任课班级:2011级法民任课教师:张莉蔚
总学时:88 本学期学时数:88 周学时数6
课内外学时比:72:16 制订日期:2012年8月20日
学期学时分配表
系(教研室)主任(签章)分管院长(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教学日历说明
1.教师应于开学前两周填写完毕,交教学小组讨论,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分管院长
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教学日历一式四份[任课教师、系、院、教务处各一份];
2.教学日历批准后,教师必须遵照执行,不准随意变动。
如确需变动,应事先交教学小组
讨论,履行同上手续后方可变动;
3.教学方式一栏包括:讲课、实验课、习题课、课堂讨论、现场教学等;
4.教学内容栏以2学时或3学时为单位按讲课等顺序填写章节标题;
5.课外作业内容栏:填写参考书页数、课外作业内容数量、实验报告份数、讨论题数量等。
中国法制史(2010—2011)
2. 礼治 (1)周礼的地位: )周礼的地位: 周礼是西周法律的一个重要渊源; 周礼是西周法律的一个重要渊源; (2)周礼的功能和作用: )周礼的功能和作用: 可以有效保护统治阶级利益, 可以有效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维护宗法等级秩 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 序,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与法律关系; 可以积极预防犯罪; 可以积极预防犯罪;
三、民事立法 1. 土地所有权 (1)国王直接管理辖区内土地(井田制); )国王直接管理辖区内土地(井田制); (2)功臣贵族拥有所辖土地的使用权; )功臣贵族拥有所辖土地的使用权; (3)诸侯所辖土地,由独立的所有权。 )诸侯所辖土地,由独立的所有权。 2. 婚姻继承 (1)一夫一妻多妾制、媵(yìng)嫁制度; )一夫一妻多妾制、 )嫁制度; (2)“兄终弟及、父死子继” ,末期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 兄终弟及、父死子继” 末期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一、行政立法 1. 宗法等级制度:以血缘关系 宗法等级制度: 为纽带的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 相结合的制度,使父子、 相结合的制度,使父子、兄弟 等宗法等级与天子、 等宗法等级与天子、诸侯等政 治等级融为一体, 治等级融为一体,实质在于维 护夺取政权家族的家族统治。 护夺取政权家族的家族统治。
周公 姜尚 召公 康叔 微子 叔虞
2. 行政管理体制 (1)中央(内服) )中央(内服) 三公:太师、太傅、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第三节 商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1. 中央:国王 中央: 2. 地方: 地方: (1)内服:士 )内服: 二、审判制度
司寇 蒙士; 蒙士;
正、史
(2)外服:诸侯。 )外服:诸侯。 1. 三级审理、疑难案件广泛征求意见; 三级审理、疑难案件广泛征求意见; 2. 天命、天罚。 天命、天罚。 三、监狱制度 圜土、 )、狱 羑(yǒu)里、圜土、圉(yǔ)、狱。 ) )、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一、基本信息二、课程简介(不超过300字)本课程主要讲授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发展状况,主要内容是:(1)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及立法成果,包括立法体制、立法活动、立法根据、立法技术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法律规范。
也包括非经国家机关正式制定、而曾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起实际调节作用的习惯、判例,以及调节家族、乡里关系的家法族规、乡规民约等。
(2)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包括各种类型政权的司法机关、司法体制、诉讼制度、诉讼原则、狱政管理、具体的司法活动,以及与司法相关的司法设施,如监狱、配所、公堂等。
还有典型案例。
(3)中国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包括立法情况、立法与司法的联系、法律的执行情况、法制的整体社会效益等。
(4)对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学说。
(5)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内社会各个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以及宗教等文化传统。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精神实质和社会作用以及产生、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和基本规律,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律;批判地吸收与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提高对我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为进一步学习法学理论和各部门法学奠定坚实的历史知识的基础;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
本课程注重运用法学的理论方法研究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文化现象。
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应做到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中国历史上法制的发展、变革;从中国历史的具体实际出发,认识历代统治阶级如何利用法制为其统治服务,了解一代法制的兴废沿革的客观原因,并总结其经验教训;认识学习本课程的意义,掌握学习方法。
三、知识点(一)基本知识点导论1.中国法制史的概念与研究范围2.中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与研究状况第1章夏商法律制度1.中国法律起源与夏代法制简况2.商代的法律制度第2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1.西周时期的法律概况2.西周的礼及礼刑关系3.西周时期的刑事法律制度4.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第3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1.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2.战国时期的法律发展第4章秦朝的法律制度1.统一后的秦代法制2.秦代司法制度第5章汉代的法律制度1.汉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2.汉代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3.汉代刑事立法4.汉代民事立法5.汉代司法诉讼制度第6章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1.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变化2.魏晋律学与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第7章隋唐的法律制度1.隋代立法概况2.唐代的立法概况3.唐代行政法律规范的发展4.唐代刑事法律规范的完备5.唐代的民事经济法律规范6.唐律的基本精神与历史地位7.唐代的司法制度第8章宋辽金元时期的法律制度1.宋代的法律制度2.辽金两代立法概况及法制特点3.元代法律制度第9章明代的法律制度1.明初立法思想与立法过程2.明代法律内容的发展及其特点3.明代司法制度及其特点第10章清代的法律制度1.清代的立法概况2.清律的内容及其特点3.清代司法制度及其特点4.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第11章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1.清末立法的指导思想2.清末变法的主要内容3.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第12章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1.民国初期的法律思想2.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主要宪政立法3.南京临时政府的其他革命法规4.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制度第13章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1.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立法思想2.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宪法和宪法性文件3.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主要法规4.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司法制度第14章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1.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制度2.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思想与法律体系3.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4.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制度第15章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的法律制度1.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概况及立法指导思想2.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献3.革命根据地的刑事立法4.革命根据地的土地立法5.革命根据地的民事立法6.革命根据地的司法制度(二)重要知识点先秦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主刑辅),出礼入刑。
09-法制史课表
5-16周
连3节
教师:李建华彭真明王崇敏童伟华
地点:4-605
中国法律思想史
8-19周
连3节
教师:陈秋云
地点:2-105
7-8
晚上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政治一班)
(4-15周)
连3节
教师:李俊
地点:4-211
(注:36学时,2学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理学
(63人)
5-16周
连3节
教师:韩立收
地点:4-605
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法制史研究生课程安排表
法学院:09级法制史5人
节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1-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政治一班)(4-12周)
教师:王愉人
地点:4-211
(注:18学时,1学分)
3-4
英语
2-16周
教师:吴华生
地点:1-206
英语
2-16周
教师:吴华生
地点:2-204
5-6
上课时间:上午7:40下午2:40;晚上:7:3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周
第七章隋唐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一周
第八章宋辽金元时期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二周
第九章明代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三周
第十章清代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四周
第十一章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五周
第三周
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四周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五周
第四章秦代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六周
第四章秦代的法律制度
第五章汉代的法律制度
第七周
第五章汉代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八周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九周
教学日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开课学院:法学院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任课教师:申涛学生班级:10级法学本科
总学分:3总学时:54考核方式:闭卷考试
周次进度
章节
授课方式
第一周
绪论
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二周
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
第二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实验课
第十六周
第十三章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七周
第十四章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
第十八周
第十五章新民主主义时期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课堂讲授结合案例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