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工程招投标制度
工程招投标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范围与方式
1. 对于估算投资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 对于特殊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涉及国家安全、专利技术等,可采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 小额工程项目可以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
三、招标条件与程序
1. 招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
3. 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4.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四、投标评审
1. 招标单位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2. 评标过程应公正、客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
3. 评标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
1.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2.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六、监督管理
1. 招标投标活动应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工程项目承包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承包活动,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承包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承包方在承包工程项目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二章承包方资质第四条承包方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项目。
第五条承包方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具体等级划分和资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工程项目前,应当向项目业主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五)项目合同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与投标第七条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项目业主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市场竞争情况,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十条承包方应当依法参加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十二条承包方与项目业主应当依法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等;(二)承包方的资质、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等;(三)工程项目的工期、进度要求;(四)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六)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
第五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第十五条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工程 四制 管理制度
工程四制管理制度
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明确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项目法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对项目的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投资控制等方面负有最终责任。
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招标投标制
招标投标制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的一种管理制度。
所有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严禁任何形式的直接指定或者私下交易。
招标文件应当包含详细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确保投标过程的透明度。
合同管理制
合同管理制是指通过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合同来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格等关键条款,以及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任何变更都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工程监理制
工程监理制是指由专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理单位应当独立于施工方,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
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完成。
结语
工程四制管理制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它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各参与方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通过实施工程四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投资效益,实现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包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承包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合同签订第六条公司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考察,了解承包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情况。
第七条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期限、工程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合同签订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权责义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公司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相关部门备案。
三、合同履行第十条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提供施工所需的条件和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应当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补充协议。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原因包括:法律法规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后,双方应当妥善处理合同涉及的遗留问题,包括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
五、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工程修复等。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应当遵循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争议解决第十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诉讼。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投标管理制度任何工程投标管理制度都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
这意味着所有潜在的投标者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并且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受到相同的规则约束。
为了实现这一点,制度中应当明确投标的准入条件、资格预审的标准以及评审流程的透明度要求。
制度应详细阐述投标文件的要求。
这包括投标书的格式、必须包含的内容、以及如何递交投标书等细节。
对于投标保证金的设置及其退还机制也应作出具体规定,以保障投标者的权益并防止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评标过程是整个投标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
制度中需要详细说明评标的标准和方法,确保评审团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对评审结果的公示和异议处理机制也要有清晰的说明,以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
另一方面,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同样重要。
中标后,双方需根据投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详尽的工程合同。
合同中要涵盖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时间表、付款条款等关键条款,并设有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机制。
在实施过程中,监管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制度中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或部门,负责监督整个投标过程,包括对投标者的资质审核、投标行为的合规性检查、以及对中标后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审查。
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度中还应包括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应急响应机制。
这既包括对常见风险的预警和预防措施,也涉及在遇到特殊情况时的快速反应方案。
一个优秀的工程投标管理制度范本,应当覆盖从投标准备、提交、评审到合同执行和监管的各个环节,确保每一步骤都有明确的规范可循。
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公平竞争和腐败行为,提升行业整体的信誉和效率。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任何工程项目在启动之前都必须经过严谨的招标程序。
招标方应事先准备好详尽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以及合同草案等。
这些文件将作为潜在承包商了解项目并准备投标的基础。
招标公告应广泛发布,以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吸引更多有实力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招标过程中,所有参与的承包商都应获得平等的机会,公正地提交自己的投标书,并接受招标方的评审。
在评标阶段,招标方需组织专业的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估。
这一过程必须保证客观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干预。
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方应及时与中标方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管理则是确保双方履行义务、维护各自权益的法律依据。
合同内容应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的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格条款、变更管理、违约责任等。
合同还应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机制,以便在出现分歧时能够高效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进度、质量和成本等问题。
对于合同中未预见到的情况,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调整和补充。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还应该包括对承包商的绩效监控。
这通常涉及定期检查、进度报告和质量审核等环节。
一旦发现违约行为或不符合标准的工作,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最终,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进行最终结算。
在此过程中,所有的变更和调整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合法的证据支持,以免发生纠纷。
一个有效的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范本应涵盖从招标准备到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注重细节,强调规范性和实用性。
通过这样的范本,可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合同条款,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性,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
3. 招标活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二、招标组织机构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招标工作。
2. 设立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答疑、投标文件的接收和保管等工作。
3. 成立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三、招标程序1. 招标前准备:包括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市场调研、编制招标文件等。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体和平台公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3. 投标报名:对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登记,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 发放招标文件: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5. 现场踏勘:组织投标单位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规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7. 开标、评标: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开标和评标工作。
8. 中标结果公示:将中标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评标原则和方法1. 评标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评选出的中标单位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要求。
2. 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等评标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情况确定。
3. 对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确保投标单位提出的方案切实可行。
五、监督管理1. 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标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对于违反招标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维护招标活动的严肃性。
3.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标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过程
发布招标公告
工程项目招标的第一步是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中应包含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及时间等关键信息。
这一阶段的目的是吸引合格的投标者参与竞标。
投标准备
感兴趣的投标者需要根据公告要求准备相关的投标文件,这通常包括公司资质证明、过往业绩、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
投标文件的准备应该详尽、准确,以体现投标者的专业性和诚意。
开标评标
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投标者的投标文件将被公开展示,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过程中,委员会会根据预先设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
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得分最高的投标者将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并收到中标通知书。
这一通知书是后续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合同管理要点
合同签订
中标后,双方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协商签订正式的工程合同。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格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履行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而业主方则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合同变更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任何变更都应有书面记录,以保证合同管理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合同结算与验收
工程完成后,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款项的结算。
最终的工程质量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结语。
工程招投标和承包制度
工程招投标和承包制度一、工程招标和投标1、招标与投标概念招标是指采用公开和公平的方式,邀请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承包商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以确定最终中标者。
而投标则是承包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工程承包价格、技术方案、工期等相关信息,竞争获得工程项目的过程。
2、招投标的意义和作用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体系下,建设工程项目中确定承包方的重要方式之一。
它不仅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还有助于降低建设成本,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建筑市场的竞争,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各方权益,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3、招投标的特点(1)公开透明:招标过程需要公开透明,保障各参与方的公平竞争机会;(2)竞争性:多个承包商参与竞标,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效率;(3)合同性:承包商与招标人之间签订正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4)专业性:要求承包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工程质量。
二、承包制度1、承包制度的含义和形式承包制度是指依法组织,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承包方,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要求,由承包方负责实施项目,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体系机制。
承包制度形式多样,包括总承包、分包、劳务分包等。
2、承包制度的作用承包制度可以促进资源配置和效率提高,强调责任的划分和权限的落实,实现项目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实施。
同时,承包制度还可以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建筑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承包制度的特点(1)专业性:承包商有专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能够保证工程质量;(2)责任性:承包商需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承担责任;(3)灵活性:承包制度可以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承包形式;(4)效益性:承包制度可以提高建筑工程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双赢。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1、存在的问题(1)招标失真:有些项目招标流程不够规范,存在信息不透明、主观性较大的问题;(2)投标价格偏低:为了中标,有些承包商投标价格偏低,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3)合同管理不规范:有些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承诺不履行等现象。
工程项目投标与承包合同管理控制程序
工程项目投标与承包合同管理控制程序一、目的为充分识别并确定法律、法规以及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对其实施有效的评审并与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保证公司有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识别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评审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控制与管理。
三、职责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签署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
部门主管领导负责主持与产品有关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评审工作,审定评审结果;负责审核投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
市场开发部投标结算经理负责组织对招标文件进行识别,并组织编制投标文件。
市场开发部经营经理职责:负责组织洽谈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将工程承包合同及合同更改文件及时传递给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检查并向部门主管领导报告合同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合同价款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工程承包合同负责组织工程部、人力行政部、项目部、法律顾问的有关人员参加合同评审,就各自的职责范围确认是否具备满足各方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能力;对于合同价款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合同条款的评价以及确认。
承担施工任务的项目部负责执行合同,处理与顾客、设计、监理的协调,确保满足顾客及合同的要求。
并及时向市场开发部经营经理反馈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连同市场开发部经营经理一起处理相关问题。
目的: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执行,掌握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法》签订各种合同。
签订合同要兼顾国家和公司的利益,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与《合同法》有冲突的合同坚决不签。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前要严格审查外包方的资质等级及其他有关条件。
(三)内容1、合同签订市场开发部经营经理负责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由市场开发部经营经理与负责实施工程任务的分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
承包业务管理制度
承包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承包业务的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承包业务管理,包括承包人的招标、合同签订、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三条确立承包业务的管理目标,提高承包业务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四条承包业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与承包人的沟通和协调,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解释和实施由企业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承包人招标管理第六条企业应依法依规开展承包人的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完整、详细,包括工程概况、投标条件、资格要求、投标程序、投标文件的组织和递交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违约金等制度。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条企业应当及时对招标应答者的资质、信誉等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的资格,招标应答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三章承包合同管理第十一条承包合同应当明确工程的建设范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费用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承包合同应当约定履行期限、检验、验收、结算、清理等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合同金额和性质确定履行保证金及违约金等制度。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确保承包合同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违约行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予以相应处理,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第四章承包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承包业务管理应当合理根据项目的施工周期,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进度的合理安排。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当加强对承包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承包方按照进度计划履行施工任务。
第十九条在项目施工中,如出现违反进度计划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纠正。
工程建设投标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投标合同管理一、合同主体的确认任何合同的成立都离不开合法且具备相应资质的甲乙双方。
在工程建设投标合同中,甲方通常是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发起方,而乙方则是通过竞标过程被选中的承建商。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并附上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性和履约能力。
二、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是合同的核心部分,它包括工程的规模、位置、设计标准、技术要求、施工期限、质量标准以及验收标准等。
这些内容应当详尽无遗,以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的争议。
同时,还应包括工程变更时的处理办法和流程,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任何变动都能得到及时且有效的处理。
三、价格条款和支付方式价格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乙方的收益和甲方的成本控制。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可调总价或成本加酬金等)、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条件及结算方式等。
还应规定逾期支付的利息赔偿和违约责任,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工期和进度管理工期的确定应科学合理,既要考虑到工程的实际需要,也要考虑到可能遇到的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时间要求。
同时,应设立进度管理体系,包括进度计划的提交、审批、监督以及进度偏差的处理措施,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
五、质量控制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
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包括材料的质量要求、施工工艺的标准、监理的职责和权限、质量检测的方法和频次等。
同时,还应规定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办法和返修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六、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同样是工程建设中不可忽视的方面。
合同中应包含安全生产的责任分配、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处理机制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严格规定,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对环境的影响。
七、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双方违约时的责任和处罚措施,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赔偿责任的限制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等。
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
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中,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定具有资质的承包商完成工程项目的过程。
而合同管理则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监督、执行和协调,以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
本文将从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1. 现状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招投标制度日益完善,竞争机制逐渐发挥作用。
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有利于选拔有实力、信誉好的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
2. 问题(1)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公平竞争。
(2)部分招标文件不规范,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3)评标标准不统一,难以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综合能力。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问题1. 现状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双方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工程实施提供依据。
2. 问题(1)合同文本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沟通不畅,导致进度、质量等方面出现问题。
(3)合同监管不到位,部分承包商存在违约行为。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对策1. 完善招投标制度(1)加强招投标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制定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明确招标要求,降低合同纠纷风险。
(3)完善评标标准,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综合能力。
2. 加强合同管理(1)制定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机制,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加强合同监管,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
只有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合同管理,才能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双方权益,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承包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承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维护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承包管理,包括工程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组织、质量监督、进度控制、成本管理、验收交付等环节。
第三条承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三)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协调统一原则;(四)依法依规、合规经营原则。
二、工程投标第四条工程投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第五条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单位资质证明;(二)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三)施工组织设计;(四)质量保证措施;(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六)进度保证措施;(七)合同履行保证措施。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三、合同签订第七条中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条款:(一)工程概况;(二)工程量清单及总价;(三)工期;(四)质量标准;(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六)付款方式;(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四、施工组织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五、质量监督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六、进度控制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进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施工单位调整。
2024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细则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细则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规模1.4 工程性质第二条:招投标程序2.1 招标文件的发放2.2 投标人资格要求2.3 投标文件的提交2.4 投标保证金2.5 招标答疑与澄清2.6 评标标准与方法2.7 中标通知第三条:合同签订3.1 合同文件的组成3.2 合同的生效条件3.3 合同的履行期限3.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3.5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四条:工程质量4.1 工程质量标准4.2 质量检验与验收4.3 质量保证措施第五条:工程进度5.1 施工进度计划5.2 进度控制与协调5.3 延期违约责任第六条:工程造价与支付6.1 工程预算6.2 工程决算6.3 工程款的支付6.4 价格调整机制第七条:材料与设备7.1 材料与设备的要求7.2 材料与设备的供应7.3 材料与设备的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8.1 安全生产责任制8.2 安全生产措施8.3 安全事故的处理第九条:环境保护9.1 环境保护要求9.2 环境保护措施9.3 环保验收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承包商的违约责任10.2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10.3 违约赔偿方式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仲裁或诉讼地点11.3 仲裁或诉讼时效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12.1 合同终止的条件12.2 合同解除的程序12.3 合同解除后的处理第十三条:附则13.1 合同的解释权13.2 合同的修订13.3 合同的签订地点和日期第十四条:附件14.1 招标文件14.2 投标文件14.3 合同专用条款14.4 工程量清单14.5 技术规范书14.6 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称:2024年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2 工程地点:某城市规划区域1.3 工程规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等设施的建设1.4 工程性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条:招投标程序2.1 招标文件的发放:招标人应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工程三项制度包括哪三项
工程三项制度包括哪三项一、招投标制度1.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是指工程项目委托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的过程。
在招标方式中,建设单位需要明确招标的类型,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限制性招标等不同形式。
招标方式的选择应该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合理确定,以保证选取的承包商具有适应项目需求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潜在承包商发出的包含工程项目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相关信息的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充分、准确、详细,以确保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了解和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包含企业资质、施工方案、报价等信息的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以确保承包商的资质和实力符合工程项目的需求。
4. 招标评标招标评标是指建设单位根据投标文件对承包商进行评定和比较的过程。
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公正、公平、透明的评定,以确保选取的承包商具有优良的技术能力和业绩记录。
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工程项目各方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和管理合同过程中应遵循的规范和程序。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1.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确定工程项目工作内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合同签订的过程应当充分、准确、详细,避免合同漏洞和风险存在。
2. 合同履行合同履行是承包商依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过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进行实施,确保工程项目按时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
3.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指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跟踪和监督承包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4.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因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导致合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的行为。
工程投标制度规定
工程投标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投标活动,促进建设工程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工程招标组织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工程招标活动,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工程招标活动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预招标结果,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工程招标活动应当积极推动科技创新,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五条工程招标活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六条工程招标活动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确定招标范围、报价方式和标书要求,确保招标活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投标人资格第七条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资格的企业;(二)具备承担工程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和经验;(三)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四)有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和技术能力;(五)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第八条投标人应当依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得采取虚假陈述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九条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条投标人应当保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有欺诈行为或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主动配合招标组织机构的审查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确保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招标流程第十二条工程招标组织机构应当制定招标公告,公布招标信息、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相关内容;第十三条工程招标组织机构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招标范围、投标截止时间、报价方式和标书要求。
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项目法人制和建设监理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项目法人制和建设监理制篇一:建设监理招投标制建设监理是在工程建设期间,项目法人为了工程承包的目的,组建或选择监理人,协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以及对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从建设监理的概念可以看出,监理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处于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位置,这就为监理人在工程建设中比较公正客观地协调处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权、利等创造了条件。
监理人受雇于项目法人,代表项目法人对承包商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其依据是什么呢?除了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条例、条文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
监理人在处理问题时,就以合同为准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项目法人以及承包商的正当权益。
由此可见,监理人在实施其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对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内容的理解是相当重要的,这将直接影响到处理问题的公正性。
如何做到这一点呢?根据笔者在多年工程建设中的经验认为,在项目招标之前,尽早确定监理人,让监理单位介入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这对节约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顺利完成是十分有利的。
现笔者以都江堰渠首闸群改造为例,将工程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简要介绍如下:一、招标前期工作首先,必须熟悉经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文件。
这一步工作很重要,这样才能明确工程招标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做到心中有数,这对编制招标文件,特别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尤为重要。
该工程经四川省水利厅审查批复,工程内容分为拆除部分和新建部分,其中拆除部分包括:启闭设备及门叶、埋件的拆除,启闭平台及其以下支墩砼的拆除,门槽及底坎的拆除等;新建部分包括:门槽及底坎二期砼的浇筑,支墩的浇筑,启闭平台梁、板的浇筑,闸门及启闭设备的更新,闸房的新建及装饰等。
二是确定资金来源、额度。
本工程为国债投资加上地方配套,总投资1850.58万元,各方资金均已按时足额到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1. 目的为建立、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企业合同管理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平等主体资格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业务关系的协议。
3. 职责3.1市场部a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b宣传、贯彻国家、建设厅、上级公司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管理制度;c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和档案基础资料。
负责合同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台帐,定期上报合同统计报表,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合同管理工作的情况;d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e定期对合同的管理及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集工程管理、财务等部门分析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制止并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检查结果或合同管理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f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并参与有关因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g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制定合同专用章领用、管理、使用办法;h协助企业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上级公司组织的“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3.2 工程部部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3.3工程部负责评审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技术要点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术措施实施的可行性;3.4工程部负责评审顾客对质量要求的标准和质量保证能力;3.5工程部负责评审材料、施工机具供应方式和保证能力;3.6财务部负责评审工程项目需用资金的保证能力;3.7工程部负责评审工程设计变更条款和竣工结算方式。
4. 工作制度4.1工程项目的投标按照编制的《任务承接及合同评审控制程序》执行。
4.2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依法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须遵循下列原则:4.2.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4.2.2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合同条款完备;4.2.3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4.2.4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3合同的签订和审查4.3.1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4.3.2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名义进行,严禁以分支机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签订各种对外担保和借款合同。
对违反规定的追究承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3.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坚持一事一委托。
委托书必须填明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时限,禁止超越权限、时限签订合同。
凡超越权限、时限对外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其后果由承办人自负。
4.3.4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空白合同文本,制定制度,严格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授权委托书由合同专管员保管。
4.3.5加强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专用章由合同专管员保管,建立合同专用章登记台帐,按照合同签订、履行审查程序、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同意意见后,根据使用合同专用章登记台帐内容填写记录,方可使用合同专用章。
4.3.5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要做到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权利义务平等、文字表达准确、违约责任清楚。
4.3.6合同内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三)质量;(四)数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4.3.7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国家、建设厅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示范文本。
无示范文本的,依据国家示范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自行制定。
4.3.8签订合同,应认真审查对方企业名称、资金、信用、经营状况、经营场地和履约能力,并验证、复印对方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技术资质认证、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书、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等要收取原件),不得盲目签约,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经济担保。
对方指定受托人的,要审查收取授权委托书和复印受托人身份证件。
4.3.9对签约对方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等情况不了解的,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资信调查和办理合同鉴证,并及时了解对方在银行的资金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经过公证的合同以及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认为需要进行公证的合同,应到有关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4.3.10重点审查内容: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主体资格能力,包括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委托人身份证件等。
2、资信审查:审查对方的资金和信誉能力。
3、履约能力审查:审查对方经济状况、经营规模、生产技术、工艺、供货能力及产品质量等。
4.3.11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中尽量选择由我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铁路法院管辖。
如合同实际签订地或履行地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合同条款中必须约定签订或履行地。
4.3.12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各主管副总经理、合同专管员、财务科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等联签通过。
2、签订10万元以上的投资合同、设备设施租赁合同、联营合同、担保、借款合同、以及设备大修更新改造等,单笔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合同,在按公司合同联签程序办理联签后,必须由合同承办人送上级公司审查把关。
4.3.13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
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签订合同应以法人名义进行。
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外,应当加盖双方单位合同专用章,并明确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专管员按程序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4.3.14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可行,并做到格式规范,主要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文字表达准确,填写清楚,印鉴齐全。
4.3.15签订合同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签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合同;(二)、不准与无营业执照或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三)、不准与无履约能力、资信能力和信誉度差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四)、不准以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签订合同;(五)、不准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六)、不准签订未经集体研究通过的大额经营合同。
4.4合同的履行、变更与解除4.4.1签订合同后应全面履行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由项目承办部门或单位指定专人在每月25日前填写《合同履行信息表》,报合同专管员整理存档。
如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不能付款,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对方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应立即报公司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合同专管员、项目主管领导、合同主管领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研究答复意见,及时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
4.4.2合同订立后,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专管员应按照签订、履行、完成三个环节,及时登入“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台帐”,随时与财务、合同承办人员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4.3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内容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3、开户银行、帐号与对方合同章上的开户银行、帐号不一致的;4、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超越权限、时限而签订的合同。
4.4.4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资料。
4.4.5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合同经办部门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主管领导和本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并在48小时内告知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和经营管理处。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所有纠纷必须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4.6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应随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合同承办人员发现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报告本公司负责人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及时研究补救措施,以尽可能减少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履行完毕,履行实施单位、部门、合同承办人员要在十五日内写出此份合同的履行完结报告,交合同专管员存档。
4.4.8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人事变动为由,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4.9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对方因企业变更或改制,必须由对方单位提供书面的工商局认定的改制通知书和债权债务继承书。
在新的书面协议签订以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等书面文件应当与合同一并装订入卷,不得分散存放。
4.4.10因对方变更或解除合同而造成本企业经济损失的,除法定免除责任外,应当向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4.4.11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4.12合同签订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约定办理了批准、登记、公证等手续的,在变更、解除或转让时,仍需办理相应的批准、登记、公证等手续。
4.5合同纠纷的处理4.5.1发生合同纠纷后,经办人要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合同管理领导组,合同管理领导组处理纠纷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同时在四十八小时内向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报告,在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的指导下处理纠纷。
4.5.2系统内部纠纷,先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4.5.3与系统外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的,应在法定时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并由合同管理领导组成员携带有关资料到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办理登记,审定代理人手续。
4.5.4为保证所聘请律师的服务质量,对外发生合同纠纷,需要聘请律师参与解决时,应到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咨询后方可办理。
凡未经批准造成不良后果的,聘请律师费用由直接责任人自负,公司财务不予报销。
4.5.5追索违约金、赔偿金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效期限内书面提出,并注意收集有关证据。
4.5.6合同纠纷解决后,经办人员要迅速将纠纷处理结果连同仲裁机关的协调裁决书或是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送交给合同专管员,合同专管员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