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检测周期
燃气安检计划
燃气安检计划为了确保居民生活安全,保障燃气设施的正常使用,我公司决定开展燃气安检工作,制定了以下安检计划。
一、安检范围。
本次燃气安检范围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小区和居民楼,共计3000户。
安检内容包括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查。
二、安检时间。
安检工作将于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进行,预计工作周期为一个月。
具体安检时间将提前通知居民,届时请居民配合工作人员进入居室进行安检。
三、安检流程。
1. 通知居民,提前一周,通过小区公告、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居民安检时间和注意事项。
2. 安检人员准备,安检人员需携带工作证和相关工具前往安检现场,确保安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安检过程,安检人员逐户逐室进行安检,对燃气管道进行泄漏检测,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进行使用安全性检查,确保设施运行正常,无泄漏和安全隐患。
4. 安检记录,安检人员需对每户的安检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安检时间、安检结果等信息,确保安检工作的全面和准确。
四、安检要求。
1. 居民配合,居民需在安检时间内配合工作人员进入居室进行安检,并确保安检过程中设施的正常使用。
2. 安检人员素质,安检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安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安检设备,安检人员需携带专业安检设备,确保安检工作的有效进行。
五、安检后续工作。
1. 整改通知,对于发现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安检人员将及时通知居民进行整改,并提供相关处理建议。
2. 安检总结,安检工作结束后,将对本次安检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安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次安检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以上就是本次燃气安检计划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居民能够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燃气安检事关居民生活安全,也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竭尽所能,确保本次安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
编号:SM-ZD-36086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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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单位巡检工作,提高燃气管网管理水平,减少管网运行风险,确保安全稳定供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燃气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投产运行的各类高、中、低压燃气输配管网及调压箱(柜)、调压站、阀门井、及三桩等(以下简称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管理。
第二章巡检的工作准备第三条巡检人员应着工作装,携带巡检图、相关工具、检测仪、记录笔、巡检手册等。
第四条巡检人员应做好气体检测仪等巡检工具的保养,确保使用时状态良好,并严格依据仪器操作说明(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第五条巡检人员应熟知所巡辖区内燃气管线、调压箱、站(柜)、阀井、入户管及相邻“三沟”的位置、走向、规格、型号及运行情况。
第三章巡检范围及内容第六条室外燃气设施巡检范围包括:(一)高、中、低压燃气管道;(二)调压箱(柜)、调压站;(三)阀门井;(四)标志桩、里程桩、转角桩。
第七条巡检内容(一)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占压现象等。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
编号:SY-AQ-06165(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Gas pipeline inspec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单位巡检工作,提高燃气管网管理水平,减少管网运行风险,确保安全稳定供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燃气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投产运行的各类高、中、低压燃气输配管网及调压箱(柜)、调压站、阀门井、及三桩等(以下简称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管理。
第二章巡检的工作准备第三条巡检人员应着工作装,携带巡检图、相关工具、检测仪、记录笔、巡检手册等。
第四条巡检人员应做好气体检测仪等巡检工具的保养,确保使用时状态良好,并严格依据仪器操作说明(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第五条巡检人员应熟知所巡辖区内燃气管线、调压箱、站(柜)、阀井、入户管及相邻“三沟”的位置、走向、规格、型号及运行情况。
第三章巡检范围及内容第六条室外燃气设施巡检范围包括:(一)高、中、低压燃气管道;(二)调压箱(柜)、调压站;(三)阀门井;(四)标志桩、里程桩、转角桩。
第七条巡检内容(一)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占压现象等。
(二)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三)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得有未办理会签手续的施工或因其它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现象。
燃气管道检测周期
一、地下燃气管道的泄露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次高压管道每年不得少于1次;2.PE管和没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2年不得少于1次;3.铸铁管道和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得少于2次;4.新通气的管道应在24h之内检查1次,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
二、对燃气管道设置的阴极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测,并应作好记录;检测周期及检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2.电绝缘装置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3.阴极保护电源检测每年不少于6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4.阴极保护电源输出电流、电压检测每日不少于5次;三、在役管道防腐涂层应定期检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正常情况下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年进行1次,中压管道每5年进行1次,低压管道每8年进行1次;2.上述管道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四、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及有关设备经过12个月的运行后,宜进行检修;2.检修后的系统必须经过不得少于24h或不超过1个月的正常运行,才可转为备用状态3.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的调压器、安全阀、快速切断问及其他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并使其在设定的数值内运行;4.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过滤器压差现场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5.高压或次高压设备的电动、气动及其他动力系统宜每半年检查1次。
当气动系统由高压瓶装氮气供应时,应将检查次数增加到每周1次。
五、燃气供应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2.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燃气户内安检试题答案
燃气户内安检试题答案一、选择题1. 燃气管道的常规检查周期应为多久?A. 每三个月B. 每六个月C. 每年D. 每两年答案:C. 每年2. 下列哪种气体是天然气的主要成分?A. 氧气B. 氮气C. 甲烷D. 二氧化碳答案:C. 甲烷3. 燃气泄漏时,以下哪种行为是正确的?A. 开启排气扇B. 打开窗户通风C. 点燃明火检查D. 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撤离现场答案:D. 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撤离现场4. 燃气表的读数单位通常是什么?A. 立方米B. 升C. 千克D. 焦耳答案:A. 立方米5. 燃气管道穿越墙体时应采取什么措施?A. 直接穿越B. 使用套管C. 增加管道厚度D. 包裹保温材料答案:B. 使用套管二、判断题1. 燃气管道可以使用铜管作为材料。
(错)2. 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通知燃气公司。
(对)3. 燃气表安装位置应便于用户查看和抄表。
(对)4. 燃气管道安装后无需进行压力测试。
(错)5. 燃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对)三、简答题1. 请简述燃气管道的日常维护要点。
答:燃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包括定期检查管道是否有损坏、腐蚀或泄漏现象;确保管道支架、紧固件的稳固;定期清理管道周围的杂物,保持通风良好;对于外露管道,还需注意防冻和防晒。
2. 描述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措施。
答:一旦发现燃气泄漏,首先应关闭燃气阀门,切断气源;然后打开窗户进行通风,降低燃气浓度;避免使用任何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包括手机、开关等;迅速撤离现场,并在安全地带通知燃气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燃气表的读数如何影响燃气费用的计算?答:燃气表的读数反映了用户在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燃气量。
燃气公司会根据表上的起始读数和终止读数计算出用户消耗的燃气量,再根据当地的燃气价格标准,计算出用户应缴纳的燃气费用。
四、案例分析题某居民家中燃气泄漏,造成火灾事故。
事后调查发现,该居民家中燃气管道老化严重,且未进行定期检查。
请问,如何通过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来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答:为预防此类事故,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燃气安全管理措施:- 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管道和设备。
城镇燃气管道日常巡检周期及记录表格
N.1燃气管道日常巡检周期
燃气管道和附属设施巡检周期见表N.1o
N.2燃气管道日常检查记录表格
N.2.1燃气管道巡检记录燃气管道巡检记录见表N.2。
N.2.2燃气管道开挖点检查记录燃气管道开挖点检查记录见表NJo
N.2.4燃气管道泄漏检测和泄漏修复记录燃气管道泄漏检测和修复记录见表N.5o
N.2.5燃气管道附属设施机械配件故隙记录附属设施机械配件故障记录见表N.6o
N.2.8安全阀检查记录
安全阀检查记录见表N.9a,阀门检查记录见表N.9b0
表N∙9b阀门检查记录
N.2.10阴极保护检查记录阴极保护检查记录见表N.11。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3篇)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燃气管道巡检工作,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燃气管道巡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巡检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巡检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巡检任务、责任和权限。
第四条市、县、区的燃气管网公司应当依法开展燃气管道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和管理。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巡检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巡检人员管理第六条巡检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证书和资质。
第七条巡检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符合巡检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巡检人员应当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牌,严禁私自更换或借用。
第九条巡检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巡检设备和工具,保证巡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巡检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巡检任务,确保巡检的全过程记录真实、详细。
第三章巡检任务第十一条巡检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巡检计划,明确巡检线路、时间和频次。
第十二条巡检单位应当按照计划组织巡检人员进行巡检,确保全面覆盖巡检范围。
第十三条巡检人员应当对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的泄漏、老化和堵塞情况。
第十四条巡检人员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问题上报巡检单位。
第四章巡检记录和管理第十五条巡检人员应当在巡检过程中做好巡检记录,包括巡检日期、时间、巡检人员、巡检线路、巡检结果等。
第十六条巡检记录应当保存完整,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管理和归档。
第十七条巡检单位应当建立巡检记录的统一管理系统,方便巡检人员查询和巡检领导审核。
第十八条巡检单位应当及时对巡检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巡检工作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巡检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制度
(1)建立燃气管道巡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巡检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存储;
(2)确保信息安全,对巡检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9.2数据利用:
(1)对巡检数据进行定期分析,为管道运行状况评估提供依据;
(2)根据巡检数据,优化巡检路线和周期,提高巡检效率。
十、巡检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10.1巡检质量控制:
13.1巡检结果应用:
(1)将巡检结果作为燃气管道维护、保养和改造的重要依据;
(2)根据巡检数据,优化管道运行维护策略,提高管道运行效率。
13.2反馈:
(1)建立巡检反馈机制,鼓励巡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对反馈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及时采纳合理建议,并通报整改情况。
十四、巡检资源保障与优化
14.1资源保障:
(1)高压燃气管道:每月至少1次;
(2)中压燃气管道:每季度至少1次;
(3)低压燃气管道:每半年至少1次。
三、巡检内容与方法
3.1巡检内容:
(1)管道本体及防腐层状况;
(2)管道标识及警示标志完好情况;
(3)阀门、补偿器、凝水缸等设施运行状态;
(4)调压站设备运行情况及安全防护措施;
(5)管道沿线第三方施工情况及安全防护措施。
(2)引入先进的巡检技术和设备,提升巡检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18.2科研合作:
(1)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燃气管道巡检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2)参与行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巡检管理经验。
十九、巡检法律法规与标准建设
19.1法律法规: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燃气管道巡检的相关法律法规;
20.2绿色发展:
(1)推广绿色巡检技术,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何仁洋、刘长征、杨永、肖勇
中石油西南油气分公司长输管道检测评价中心罗文华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续理
中国石油管道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门建新、金虹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杨惠谷
江苏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缪春生
江苏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常州分院沈建强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袁国健
第十三条检查人员应当根据相关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事故容易发生的位置以及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位置,重点对下列管道进行检查:
(一)穿跨越管道;
(二)管道出土、入土点、管道分叉处、管道敷设时位置较低点、位于排污管下或其他液体管道下的燃气管道;
(三)影响管道安全运行,曾经发生过严重泄漏和严重事故的管道;
第十五条宏观检查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泄漏检查,主要检查管道穿跨越段、阀门、阀井、法兰、凝水缸、补偿器、调压器、套管等组成件,铸铁管连接接口、非金属管道熔接接口的泄漏情况,采用相应的泄漏检测仪进行泄漏点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测,必要时对燃气可能泄漏扩散到的地沟、窨井、地下构筑物内进行检查,对于次高压燃气压力管道,必要时,可采用声学泄漏检测方法进行远距离泄漏监测;
(二)位置与走向检查;
(三)地面标志越管道检查,主要检查穿越管道锚固墩、套管检查孔的完好情况以及水流冲刷侵蚀情况,跨越管道防腐层、补偿器完好情况,吊索、支架、管子墩架的变形、腐蚀情况;
(六)凝水缸检查,主要检查定期排放积水情况,护盖、排水装置的泄漏、腐蚀和堵塞情况;
注:压力管道局部腐蚀和全面腐蚀的确定方法见附件B。
第八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当立即进行专业性检验:
(一)管道运行工况发生显著改变从而导致运行风险提高的管道;
燃气管道检测维护制度范本
燃气管道检测维护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提高燃气供应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燃气管道检测1.检测范围:城市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道、架空管道、阀门、补偿器、排水器等。
2.检测内容:(1)管道本体完整性检测:包括管道腐蚀、磨损、裂纹、变形等缺陷。
(2)阀门及附属设备功能检测:包括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密封性能是否良好、安全排放装置是否正常等。
(3)燃气泄漏检测:采用气体检测仪器对管道进行巡检,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3.检测周期:根据管道材质、环境因素、运行状况等因素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3-5年。
4.检测方法:采用专业检测设备和技术,如管道内外检测车、管道内窥镜、超声波检测仪等。
三、燃气管道维护1.维护范围:城市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道、架空管道、阀门、补偿器、排水器等。
2.维护内容:(1)定期对管道进行清洗、除锈、涂层修复等保养工作。
(2)对阀门及附属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更换损坏部件。
(3)对燃气泄漏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校验、维修。
3.维护周期:根据管道运行状况、环境因素等确定维护周期,一般为1-2年。
4.维护方法:采用专业维护工具和技术,如管道清洗设备、阀门维修工具等。
四、燃气管道改造1.改造范围:针对老旧、损坏严重的燃气管道进行改造。
2.改造内容:(1)更换老化、损坏的管道及附属设施。
(2)优化管道布局,提高管道运行效率。
(3)更新燃气泄漏检测设备,提高检测精度。
3.改造程序:(1)制定改造计划,包括改造范围、内容、周期等。
(2)组织专业人员对改造工程进行设计、施工。
(3)改造完成后进行验收、调试,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五、燃气管道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2.加强燃气管道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
4.定期对燃气管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燃气部门安全检查周期表
燃气部门安全检查周期表燃气部门安全检查周期表燃气安全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安全问题,为了确保燃气供应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燃气部门应当制定出合理的安全检查周期表,对燃气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以下是一个以月为单位的燃气部门安全检查周期表,共1200字。
第一月:1. 检查燃气管道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堵塞、泄漏等问题。
2. 检查燃气表计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损坏、错误读数等问题。
3. 检查燃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等。
4. 检查燃气用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第二月:1. 检查燃气管道的保温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损、老化等问题。
2. 检查燃气报警器的安装和使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损坏、误报等问题。
3. 检查燃气阀门的安装和使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气、无法关闭等问题。
4. 检查燃气管道周围的环境是否存在火源、易燃物等安全隐患。
第三月:1. 检查燃气热水器的烟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堵塞、积灰等问题。
2. 检查燃气灶具的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漏气、不点火等问题。
3. 检查燃气管道接口是否紧固,是否存在松脱、漏气等问题。
4. 检查燃气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无人看管、长期运行等不安全因素。
第四月:1. 检查燃气管道的防腐蚀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腐蚀、破损等问题。
2. 检查燃气表计的计量准确性,是否存在偏差、错误读数等问题。
3. 检查燃气设备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护栏、警示标志等问题。
4. 检查燃气管道周围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被破坏等问题。
第五月:1. 检查燃气管道的整体情况,是否存在老化、疲劳等问题。
2. 检查燃气设备的安全隐患,如漏电、过载等问题。
3. 检查燃气阀门的运行情况,是否存在卡死、无法启闭等问题。
4. 检查燃气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通过以上几个月的安全检查,燃气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燃气管道和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保障燃气供应的安全稳定。
燃气管道检测周期
一、地下燃气管道的泄露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次高压管道每年不得少于1次;2.PE管和没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2年不得少于1次;3.铸铁管道和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得少于2次;4.新通气的管道应在24h之内检查1次,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二、对燃气管道设置的阴极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测,并应作好记录;检测周期及检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2.电绝缘装置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3.阴极保护电源检测每年不少于6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4.阴极保护电源输出电流、电压检测每日不少于5次;三、在役管道防腐涂层应定期检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正常情况下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年进行1次,中压管道每5年进行1次,低压管道每8年进行1次;2.上述管道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四、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及有关设备经过12个月的运行后,宜进行检修;2.检修后的系统必须经过不得少于24h或不超过1个月的正常运行,才可转为备用状态3.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的调压器、安全阀、快速切断问及其他辅助设备进行检查,并使其在设定的数值内运行;4.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过滤器压差现场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5.高压或次高压设备的电动、气动及其他动力系统宜每半年检查1次;当气动系统由高压瓶装氮气供应时,应将检查次数增加到每周1次;五、燃气供应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2.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燃气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第二十六条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对提交和收集数据的以下文件进行分析。
(一)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强度计算书等;
(二)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
(三)管道安装单位资格,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安装及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
(四)管道使用登记证;
(五)管道走向图与纵断面图;
(七)线路阀门、法兰、补偿器等管道元件的检查;
(八)检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检查。
第十六条防腐层检查,主要检查入土端与出土端、露管段、阀井内、阀室内管道防腐层的完好情况。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对风险较高地段管道检测设备进行地面非开挖检测。
第十七条电性能测试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绝缘法兰、绝缘接头、绝缘短管、绝缘套、绝缘固定支墩和绝缘垫块等电绝缘装置的绝缘性能;
(二)监控使用,检查结果虽然发现有超出现行国家法规与标准规定的缺陷,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
(三)进行专业性检验,检查结果发现存在多处超出国家法规与标准规定的缺陷,且不能全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专业性检验报告的封面、目录、检验结论的格式见附件C,有关检验项目报告的格式,检验机构自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有条件的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应将一般性检查及其结论录入燃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管道完整性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宏观检查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泄漏检查,主要检查管道穿跨越段、阀门、阀井、法兰、凝水缸、补偿器、调压器、套管等组成件,铸铁管连接接口、非金属管道熔接接口的泄漏情况,采用相应的泄漏检测仪进行泄漏点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测,必要时对燃气可能泄漏扩散到的地沟、窨井、地下构筑物内进行检查,对于次高压燃气压力管道,必要时,可采用声学泄漏检测方法进行远距离泄漏监测;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单位巡检工作,提高燃气管网管理水平,减少管网运行风险,确保安全稳定供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燃气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投产运行的各类高、中、低压燃气输配管网及调压箱(柜)、调压站、阀门井、及三桩等(以下简称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管理。
第二章巡检的工作准备第三条巡检人员应着工作装,携带巡检图、相关工具、检测仪、记录笔、巡检手册等。
第四条巡检人员应做好气体检测仪等巡检工具的保养,确保使用时状态良好,并严格依据仪器操作说明(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第五条巡检人员应熟知所巡辖区内燃气管线、调压箱、站(柜)、阀井、入户管及相邻“三沟”的位置、走向、规格、型号及运行情况。
第三章巡检范围及内容第六条室外燃气设施巡检范围包括:(一)高、中、低压燃气管道;(二)调压箱(柜)、调压站;(三)阀门井、检查井、抽水井(凝水缸);(四)阴极保护桩、标志桩、里程桩、转角桩。
第七条巡检内容(一)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占压现象等。
(二)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三)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得有未办理会签手续的施工或因其它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现象。
(四)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施工不应动用机械铲、空气锤等机械设备,或出现燃气管道附件、标志被移动、覆盖、丢失或损坏的现象。
(五)调压箱(柜)、调压站供气压力是否符合供气要求,调压器及附属设施是否漏气。
(六)阀门井、检查井、抽水井(凝水缸)内设施是否漏气,井圈、盖、外壁是否完好。
(七)调压设施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八) 检测阴极保护桩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章巡检方式第八条采取巡视检查、泄漏检测等方式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巡检周期将按季节变化适时调整。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
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巡检责任:明确燃气管道巡检的责任主体,包括燃气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等。
2. 巡检周期:规定燃气管道的巡检周期,一般按季度或年度进行巡检。
3. 巡检内容:明确巡检的具体内容,包括燃气管道的安全性、运行状态、泄漏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4. 巡检方法:规定巡检的具体方法,包括人工巡检和仪器检测等方式。
5. 巡检记录:要求对每次巡检进行记录,包括巡检日期、巡检人员、巡检情况等信息。
6. 巡检报告:要求对巡检结果进行报告,包括巡检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等。
7. 巡检整改:规定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包括及时修复、更换设备等措施。
8. 管道标识:要求对燃气管道进行标识,包括管道名称、流体类型、管道直径等信息。
9. 事故处理:规定燃气管道巡检发现事故隐患时的处理措施,包括紧急停气、报警和隐患排除等。
10. 巡检培训:要求对燃气管道巡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巡检能力和安全意识。
以上是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来制定。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
燃气管道巡检治理规定一、巡检的工作预备1巡检人员应着工作装,携带巡检图、相关工具、检测仪、记录笔、巡检记录本等。
2巡检人员应做好气体检测仪等巡检工具的保养,确保使用时状态良好,并严格依据仪器操作说明〔操作规程〕进展使用。
3巡检人员应熟知所巡辖区内燃气管线、调压器〔室、柜、箱〕阀门井的位置、走向、规格、型号及运行状况。
二、巡检范围室外燃气设施巡检范围包括:1 中、低压燃气管道;。
2调压器〔室、柜、箱〕。
3阀门井、集水缸〔凝水缸〕。
4燃气管线标示贴、标志桩。
5工商业流量计室内。
6民用外进户管道及外爬管道。
三、巡检内容1燃气管道巡检包括以下内容:①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积存垃圾或重物、管道暴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占压现象等。
②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外表有黄斑等特别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③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得有未办理睬签手续的施工或因其它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现象。
④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施工不应动用机械铲、空气锤等机械设备,或消灭燃气管道附件、标志被移动、掩盖、丧失或损坏的现象。
⑤集水缸〔凝水缸〕内设施是否漏气,井圈、盖、外壁是否完好。
⑥调压设施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⑦未经批准不得进展爆破和取土作业。
⑧架空管道或外爬钢管及附件防腐涂层完好,支架固定牢靠。
⑨在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觉察第三方施工应及收集信息并上报,通过书面告知施工方此处有燃气管线制止开挖。
2阀〔井〕巡检包括以下内容:①检查阀门井是否被占压、周边有无特别状况,有无地质塌陷,井盖是否完好。
②使用燃气检测仪检测有无泄漏。
③如开盖检查,应检查井内是否有积水、塌陷,是否有阻碍阀门正常操作的积存物,阀门、管道及附件连接口有无泄漏、腐蚀。
④应依据管网运行状况对阀门定期进展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⑤无法启动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准时修理或更换;⑥带电动、气动、电液联动、气液联动使用用户的阀门,应定期检查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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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下燃气管道的泄露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次高压管道每年不得少于1次;
2.PE管和没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2年不得少于1次;
3.铸铁管道和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得少于2次;
4.新通气的管道应在24h之内检查1次,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
二、对燃气管道设置的阴极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测,并应作好记录;检测周期及检测
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
2.电绝缘装置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
3.阴极保护电源检测每年不少于6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
4.阴极保护电源输出电流、电压检测每日不少于5次;
三、在役管道防腐涂层应定期检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情况下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年进行1次,中压管道每5年进行1次,低压管
道每8年进行1次;
2.上述管道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
四、高压或次高压设备运行与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及有关设备经过12个月的运行后,宜进行检修;
2.检修后的系统必须经过不得少于24h或不超过1个月的正常运行,才可转为备用状
态
3.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装置的调压器、安全阀、快速切断问及其他辅助设备进
行检查,并使其在设定的数值内运行;
4.应定期对高压或次高压调压站进出口压力、过滤器压差现场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
次;
5.高压或次高压设备的电动、气动及其他动力系统宜每半年检查1次。
当气动系统由
高压瓶装氮气供应时,应将检查次数增加到每周1次。
五、燃气供应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2.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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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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