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地产公司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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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地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万科地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恒大地产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完善公司福利政策,规范各类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第二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为劳动纪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集团总部考勤业务的管理工作,并对属下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检查;地区公司、下属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须严格按照本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四条基本定义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第五条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第二章考勤规定第六条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点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第七条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第八条所有员工一律使用指纹考勤,员工每天上午上班前须打卡一次,因当天请小时假或非全天出差、外出者须在返回时打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第九条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楼层考勤机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第十条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当天8:30前到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第十一条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综合奖金;2、旷工半日扣罚半个工作日的工资和三个工作日的综合奖金;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个工作日者,作擅自离职处理;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上一级领导审批后报备,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二条如班车晚点,须在班车到达后立即到人力资源中心考勤员处签到签到时需备注乘车地点,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第十三条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周到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后方可多点考勤;第三章请假、外出、出差规定第十四条请假规定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工伤假、年休假、其他福利假等;1、事假:员工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至少提前1天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2、病假:①员工申请病假,须于病假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或三甲医院的休假诊断证明;员工重疾或手术出院后仍需休养的,须再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养证明;②医疗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③如因病不能及时上班,需在上班时间前电话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于上班后及时提交上述证明;如无法提交相应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已到期而须办理续假的,获准后方可续假,否则按旷工处理;3、婚假:①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员工入职后领取结婚证书可享有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书半年内以发证日期为准一次性休完;员工凭结婚证书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假;②适龄结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初婚、女年满23周岁初婚增加10天含公休假日假期;具体规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4、丧假①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其中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可休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休丧假1天;②需在假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医院、派出所或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5、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①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凭准生证、出生证提出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申请,男员工申请陪产假须再提交独生子女证,具体假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执行;②产假计划生育假/陪产假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6、工伤假①员工因公受伤,及时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并在24小时内报人力资源中心和所在部门;②工伤认定前暂按事假处理,工伤经认定后,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办理工伤假手续;7、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8、其他福利假①公司已转正员工原则上每年可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其中包含两天带薪假;②集团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核心管理干部可按规定享受入住全国恒大酒店待遇,期间可享受每年两天带薪假;第十五条请假、外出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1、员工请假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分部副职及以下员工的请假由分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请假由上一级领导审批;2、员工出差、外出部门副职及以下员工的国内出差、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分部副职及以下员工的国内出差、外出由分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国内出差、外出由上一级领导审批;所有员工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出差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3、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的请假、出差、外出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班子的请假、出差、外出由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其中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请假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下属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请假由集团直管副总裁审批;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班子的考勤每月呈集团董事局主席阅;4、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领导确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通过EMS办公系统提出外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外出报备手续者,须于当天8:00前经本单位负责人电话同意,并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须在8:40前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未打卡,按未上班处理;第十六条请假手续的办理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至少提前一天通过EMS办公系统提出申请,明确起止时间、事由,经审批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一天内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4、员工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销假的,应及时提出销假申请,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5、员工每次请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方可离岗休假;如未完成相关手续,请假则视为无效;在员工假期结束后返回上班时,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第十七条出差、外出手续的办理员工出差或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通过EMS办公系统提出申请,明确起止时间、事由,经审批后方可出差、外出;第四章假期、加班、调休规定第十八条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1、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带薪假期;①元旦一天②春节三天③国际劳动节一天④国庆节三天⑤清明节一天⑥端午节一天⑦中秋节一天2、女员工在妇女节3月8日可享受半天带薪休假周六、日除外;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第十九条加班规定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将经集团直管副总裁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加班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完成,调休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及时报备;4、对于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员工未按公司发文的考勤时间进行打卡的,由公司按失职问责办法予以处罚;第五章员工培训考勤管理第二十条因公学习培训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周含一周以内的报集团公司直管副总裁审批,一周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培训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2、培训期间须严格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考勤制度予以处罚;第六章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第二十二条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统计擅自离岗岗位期间考勤;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第七章职责分工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2、部门考勤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考勤工作严谨、公正,并认真学习和熟悉集团考勤制度,严格按制度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及时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考勤资料;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部门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4、员工在假期结束后未能按时到岗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应在员工缺勤当日上午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说明员工未能到岗的原因;如因所在部门未及时报备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部门负责人须承担相应责任;5、部门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考勤截止日17:3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提交已审批的外出登记表、请假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等考勤资料;6、每月考勤截止日仍未及时提交已审批的考勤资料或因工作失误导致相关员工考勤资料出错的,给予部门考勤员失职问责的处分;7、集团员工各类考勤资料务必据实填报,对考勤数据弄虚作假所涉及的员工及考勤员,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第二十四条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下午17:3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薪资专员;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考勤软件里的数据须每月进行备份,原始考勤资料含考勤机导出的所有格式的考勤记录文件保存期限为两年;第二十五条各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行政人事部须设置专职考勤员,其中三线项目专职考勤员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三线项目行政人事专员兼任;第二十六条各单位专职考勤员负责所有员工的指纹录入及考勤机的密码管理,不得将考勤机密码及指纹录入权限下放给其他任何人员;其中三线项目总经理的指纹由专职考勤员在地区公司本部录入考勤机,并传送至其工作地点所在项目的考勤机;地区物业公司班子成员及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指纹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考勤员负责录入;严禁密码考勤、代录指纹考勤;第二十七条各地区公司及下属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驻地直管部门员工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次月2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行政人事部门统一规划指纹考勤机的数量及位置,负责考勤机的安装、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指纹考勤机位置固定、实时联网、每天的打卡记录即时上传考勤系统;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中心不定期对集团总部、地区公司、下属公司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包括员工在岗情况、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违规考勤等;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薪、降职、免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是指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用于处理公司成员违反职责或造成损失的情况,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的要点:
1. 确定责任主体:制度明确确定了责任主体,一般包括高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等。

2. 规定违规行为和责任范围:制度规定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责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并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

3. 确定问责方式和程序:制度指导如何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包括调查、审查和决定问责的程序、权限和程序等。

4. 确立问责机构和责任人:制度明确指定问责机构和责任人,负责执行问责工作,通常是公司内部的监察、纪律和人事部门。

5. 确定问责措施和惩罚办法:制度规定了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和处罚办法,例如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6. 强调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制度强调所有问责事项都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处理,确保问责工作的公信力和效力。

7. 定期回顾和修订:制度规定了定期回顾和修订制度的程序,以适应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和需要。

总而言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是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问责追责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事业部领导班子及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第三条实行问责追责,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严治企、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防并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第二章问责追责的情形、方式与适用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问责追责: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活动,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对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拒不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的;四因工作失职、失误,致使本单位部门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五因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六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置若罔闻,或者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七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需要问责追责情形的;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第六条实行问责追责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一经济处罚包括扣发绩效薪金、奖金等;二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降职、责令辞职、调离岗位、免职等;三党纪处分是指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四政纪处分指解除劳动合同;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上处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七条问责追责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一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职权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者;二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者;三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责任者;第八条本办法第四条所列需问责追责的情形,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追责:一干扰、阻碍问责追责调查的;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三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四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九条本办法第四条所列需问责追责的情形,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追责: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追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第十条受到问责追责的单位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取消当年公司范围内年度评优资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提拔和任用,依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问责追责的组织和程序第十一条公司成立问责追责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问责追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问责追责办公室负责问责追责工作具体实施;问责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为:一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实施问责追责工作;二收集、汇总和登记问责追责线索,组织问责追责线索初核调查、协调处理和跟踪督办,向问责追责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问责追责程序的意见和建议;三按照问责追责程序和时间要求,推进落实问责追责事项的调查、建议、决定、执行和归档等工作,并做好有关申诉事项的复核、处理工作;四加强与集团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五各单位部门对问责追责线索隐瞒不报或者拒不执行问责追责的,追究有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第十二条实施问责追责前应当查明事实和原因,分清责任;作出问责追责决定前,应该听取被问责追责对象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第十三条实施问责追责,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实施问责追责需要经济处罚或者组织处理的,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后形成问责追责方案,报经公司问责追责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二进行经济处罚或者组织处理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党纪责任的,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程序处理;三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十四条实行问责追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一级管一级的原则;第十五条对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追责调查的,可以直接作出问责追责决定;第十六条公司问责追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问责追责线索,各单位部门发现的问责追责线索应及时上报,经公司问责追责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问责追责;公司发现各单位部门问责追责线索的,由公司问责追责领导小组下发问责追责交办单,各单位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问责追责调查结果及处理方案;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问责追责调查结果及处理方案上报的,公司问责追责领导小组将进行催办,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在规定时间内确实不能完成的,应当说明原因;实行问责追责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应当制作问责追责决定书;问责追责决定书应写明被问责追责人的基本情况,问责追责的事实、责任的认定、问责依据、问责方式,不服问责决定的申诉途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等内容;第十七条对实施问责追责查处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第十八条被问责的单位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问责追责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追责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问责追责领导小组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处理应该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单位和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方式进行申诉;第十九条被问责的单位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第二十条实施问责追责要留存详细的调查处理资料,及时归档;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各有关系统应按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问责追责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问责追责交办单问追责字第号单位:第一部分:问责追责事实、问责追责依据、问责追责事项;第二部分:完成时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年月日抄报:党政主要、主管领导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企业问责制度

企业问责制度

企业问责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建立一个高效、公平的内部管理机制,特订立本《企业问责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督促员工履行职责,同时激励优秀员工,推动企业的连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管理人员、行政人员和普通员工。

二、基本原则1.公平性原则:企业问责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全部员工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依法依规:企业的问责行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依法进行。

3.问题导向:问责行为应重要着眼于问题的解决和工作质量的改进,而非对个人进行批判。

4.激励机制:问责制度应兼顾激励,并鼓舞员工自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公开透亮:问责行为应当公开、透亮,便于全体员工了解和参加。

三、问责责任方1.上级部门:负责对下属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问责,确保其依照既定标准履行职责。

2.部门负责人:对所负责的部门进行工作问责,包含引导、监督、评估部门的工作情况。

3.员工自身:每个员工都应对本身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负责,乐观自动改进和提升自身本领。

4.员工互助:员工之间应相互监督、提示,及时矫正欠妥行为,共同维护企业整体形象。

四、问责内容和方式1.工作绩效问责:针对员工工作中显现的低效率、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进行问责,包含工作指标的评估和工作成绩的检查,工作评价和奖惩制度。

2.违纪行为问责: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问责,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责令停职、解聘等措施。

3.错误决策问责:对管理人员在决策过程中显现的错误、失误进行问责,包含内部调查、责令整改、降职、解聘等措施。

4.不良态度问责:对员工工作中表现出的消极态度、不负责任行为进行问责,包含口头批判、书面警告、降薪、降职、解聘等措施。

5.工作失职问责:对员工在工作中严重失职、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问责,包含内部调查、纪律处分、解聘等措施。

五、问责程序与权力的行使1.问责程序:上级对下级进行问责时,应遵从合理程序,包含事实调查、听取当事人申辩、作出问责决议等。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三条:工作任务未完成
未能按照企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导致企业目标无法实现。

第四条:工作失误
因工作疏忽、失误或失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第五条:违反规定
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工作流程,给企业带来风险或损失。

第六条:职业道德问题
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泄露企业机密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七条:调查核实
当发生责任追究事项时,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

第八条:责任认定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员和责任程度。

第九条:处理决定
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撤职、开除等。

第十条:申诉渠道
对于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员工,可通过企业内部申诉渠道进行申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违规问责管理办法

违规问责管理办法

集团违规问责管理办法为了增强员工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在遵循《集团反舞弊条例》的基础上,对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相关规定,特定本办法。

“违规问责”是指集团全体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制度/业务操作规范、五禁止六零容忍”等行为进行处罚,做到失职必查、违规必究。

1、“五禁止”新规
2、“六零容忍”新规
违规问题问责按下列标准分为一般问题与重大问题两个等级。

界定说明:
3.1 上述两个界定标准以满足其中一条即可定性的原则执行。

3.2 一般问题:以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为判定标准。

3.3 重大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采用通报、罚款、降薪、降职、直至辞退等多种处罚措施,造成损失的罚款以不低于损失额的10%,最高处罚上限为应发年度奖金(含绩效),并保留向相关责任人追回损失的权利。

3.4 处罚记录将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评优、调薪、升职、降职的参考条件。

因重大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原则上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4、其他说明
4.1 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存在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4.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法审风控中心所有。

4.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予以执行。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一、问责制度的重要性1.维护公司秩序:问责制度明确了公司内部各级管理者和员工的职责,规范了各类工作行为和工作方法,防止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和违规操作,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行。

2.激发员工积极性:问责制度能够让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并明确了工作的规范和标准。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进行及时的表扬奖励;而对于工作不达标的员工,则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这样一来,员工就会更加积极地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保障企业利益:问责制度通过明确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对公司利益的保护和维护责任。

一旦有人违反公司的利益,问责制度会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保障公司的权益。

4.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问责制度可以帮助管理者以公正的眼光来管理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避免主观的个人偏见对员工评价产生影响。

同时,问责制度能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取公平、公正的措施,建立公平正义的工作环境,进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问责制度的内容和流程1.内容问责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明确职责和义务:明确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在各个岗位上的职责和义务。

(2)规范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工作时间、工作纪律、保密义务等。

(3)考核评估标准:制定明确的考核评估标准,根据工作成果进行绩效评价,为公司提供正向激励和负向惩罚。

(4)严禁违规行为:规定员工在工作中严禁从事的违规行为,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泄露公司机密等。

(5)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针对各类违规行为所需要采取的处罚措施。

2.流程问责制度的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违规行为发现:公司应建立违规行为发现的机制,如工作督查、投诉举报等。

(2)调查核实:发现违规行为后,公司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

(3)责任认定:对于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员工,应根据证据对其进行责任认定。

(4)处罚措施确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公司管理层问责制度

公司管理层问责制度

公司管理层问责制度1. 引言公司管理层的问责制度是维护公司管理正常运作的重要措施。

一个公司良好的问责制度可以帮助公司建立起健康的工作氛围,提高公司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对公司发展意义重大。

2. 问责制度的内容公司问责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2.1. 岗位职责管理层各岗位职责应明确,以确保每个管理者都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以及如何完成自己的职业责任。

在制定岗位职责时,需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职责内容。

2.2. 问责标准针对每个管理者的职责,应制定相应的问责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是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标准、质量要求等。

通过评估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实现问责。

2.3. 问责机制公司需要制定一套明确的问责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人员的工作不足。

如果管理人员未能达到预期绩效,需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并对其进行纠正和指导,使其能尽快恢复到正常的工作状态。

2.4. 问责程序公司问责制度还应明确何时启动问责程序、由谁负责问责、如何进行问责等具体步骤,以避免管理者的不当行为或者错误,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3. 问责制度实施对于公司问责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规范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公司发展和经营的基础,也是问责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需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强调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形成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

3.2. 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这些激励机制可以是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如津贴、奖金、荣誉称号、晋升晋级等。

3.3. 客观评价客观评价是问责制度实施的关键。

公司需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考评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3.4. 完善既有制度公司需要完善既有的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变化的需要。

通过完善制度,可以为公司的管理人员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导、更高效的工作方法和更合理的工作流程。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一、总则为了强化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增强责任意识与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问责对象1、公司全员。

三、问责的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是、责罚适当、公平公正原则。

5、坚持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对岗位职责内发生的应该问责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对管辖部门发生的应该问责的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3、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5、工作不力,处置不当。

五、问责形式及种类(以下问责方式可以单纯使用或并用)1、责令改正。

2、通报批评。

3、经济处罚。

4、调离岗位、降职、撤职。

5、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六、问责的范围及处理结果1、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将被调离岗位、降职或撤职。

2、经公司会议通过的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

3、未认真履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工作计划的。

根据影响整体工作计划的情况,每项将处罚100元—500元。

4、泄露了公司相关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根据损失的程度,处罚200元-1000元。

5、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的;根据影响整体工作计划的情况,每项将处罚100元—500元。

6、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7、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

一次将处罚200元—500元。

8、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

1.3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3.1 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1.3.2 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

1.3.3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促进员工自我约束。

1.3.4 透明公开原则:问责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员工权益。

二、问责范围2.1 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2.2 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的;2.3 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2.4 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2.5 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2.6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的;2.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

三、问责程序3.1 举报与调查3.1.1 任何员工、客户或社会公众均可向公司举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3.1.2 举报材料应包括举报人信息、被举报人信息、具体事实、证据等。

3.1.3 公司接到举报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调查。

3.2 责任认定3.2.1 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对被举报人的行为进行认定。

3.2.2 责任认定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3.3 责任追究3.3.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3.3.2 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4 申诉与复查3.4.1 被问责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3.4.2 公司应成立申诉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复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问责追责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事业部领导班子及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实行问责追责,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严治企、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防并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追责的情形、方式与适用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问责追责:(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活动,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对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拒不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的;(四)因工作失职、失误,致使本单位(部门)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五)因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六)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置若罔闻,或者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七)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需要问责追责情形的。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第六条实行问责追责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

(一)经济处罚包括扣发绩效薪金、奖金等;(二)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降职、责令辞职、调离岗位、免职等。

(三)党纪处分是指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一、总则1.1为健全内控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1.2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1.3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1.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1.3.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1.3.4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1.3.5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二、问责的范围2.1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2.1.1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2.1.2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2.1.3 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2.1.4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2.1.5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2.1.6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禁止性规定的;2.1.7 不接受监督,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2.1.8 对下属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2.1.9 实干精神差,工作无起色,员工意见较大的;2.1.10 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2.1.11 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2.1.12在公司采购、招标、销售等经济活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或渎职、失职行为的;2.1.13在公司一般或重大施工项目中,虚报、贪污、冒领使用材料或虚开报销经费的。

三、问责的种类及形式:3.1问责的种类:3.1.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3.1.2通报批评;3.1.3留用察看;3.1.4降职降薪;3.1.5调离岗位、停职、引咎辞职、撤职;3.1.6赔偿;3.1.7罚款;3.1.8解除劳动合同;3.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房地产销售问责制度范本

房地产销售问责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销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提高销售服务质量,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地产销售岗位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问责范围第四条问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2. 销售过程中出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规行为;3. 未按公司规定履行销售职责,导致销售目标未完成;4. 销售过程中泄露客户隐私,损害客户利益;5. 因销售人员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6. 其他违反销售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问责主体第五条问责主体为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负责对销售人员进行问责。

第四章问责程序第六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出现问责范围内的行为,由销售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调查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问责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对情节较重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停职等纪律处分;3. 法律责任:对触犯法律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销售人员在接到问责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问责期限第九条问责期限自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销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房地产销售问责制度的具体条款:一、销售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2. 认真履行销售职责,确保销售目标达成;3. 诚信销售,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4. 严格保守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5. 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各项销售任务。

二、销售违规行为及处理措施1.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2. 未按公司规定履行销售职责: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情节严重者降职或停职;3. 泄露客户隐私:给予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4. 因销售人员失误导致经济损失:根据损失金额,给予相应比例的罚款;5. 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企业问责制度

企业问责制度
0。5<损失金额≤1
损失金额>1
主要
责任
主管级以上人员
按损失金额的10%扣工资
按损失金额的15%扣工资
按损失金额的20%扣工资,并引咎辞职
次要
责任
主管级以上人员
按损失金额的5%扣工资
按损失金额的10%扣工资
按损失金额的20%扣工资,并引咎辞职
注:
1、有关扣款必须保留被扣人员的基本生活费;
2、如属外单位造成的影响(损失)则相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由人事行政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本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处罚意见经公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总经理签发、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负责实施,并通报全公司。
第十八条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申诉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2日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诉,人事行政部根据被问责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确定是否复审,如果复审理由存在,接受被问责人申诉,然后,组织相关部门知情人员进行复查并做出复查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见附件二《问责复核表》
调查核实结果
人事行政部:
日期:
处罚建议
人事行政部:
日期:
公司领导小组会签意见
副总审核意见
副总经理:
日期:
总经理批准意见
总经理:
日期:
附件二:
问责复核表
日期:
被问责人
所属部门
职位
问责事项
复核实结果
处理建议
复核小组会签
总经理批示
附件三问责处罚单
编号:
姓名
部门

美的房地产集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房地产管理制度精品】

美的房地产集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房地产管理制度精品】

美的房地产集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房地产管理制度精品】地产字[2007]026号签发人:赫恒乐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地产发展集团责任事项的追究原则、程序与措施,遵照美集字[2007]018号《责任追究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地产发展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产发展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其属下各项目公司和经营单位(总简称:各单位).第三条各单位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发生的违规违纪等损害地产发展集团利益的行为,均应依照本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原则及依据第四条责任追究的原则,除以地产发展集团(包括集团)及各单位内部所有规章制度作为责任定性标准外,各单位责任制(如年度经济责任制、部门责任制等)、各岗位职责说明书也是定性标准,同时,某项业务事项操作时所处的行业惯例与环境、通行的操作常规以及基本常识等也可作为定性依据。

(一)责任界定的一般原则:1、对当事人有违反规章制度、或应尽未尽职责、或违反常规常识、或滥用职权操作业务的事实和行为(过程)进行责任追究;2、授权人对授权不当或用人不察导致被授权人发生责任事项的,授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3、部门领导应对其部属的渎职、重大失职、违规违纪等行为视行为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4、责任事故是由带连续的业务操作行为导致的,各有关当事人对自己所处时间段实施的业务行为负全部责任,并对其已向下手传递的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责;当事人并非本身业务操作不规范、不负责任而完全是因其上手提供的数据信息不真实、不合理导致责任事故,且当事人已经采取充分措施避免或挽救损失或影响进一步扩大,责任由其上手全部承担;5、对故意实施或造成外部的、明显的、直接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从重、加重,直至加倍对当事人实施责任追究;6、对责任范围内事项推卸责任,造成整体工作延迟,使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损的公司或部门实施责任追究;7、对需团队合作的工作,不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的公司或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8、对当事人采取“先退缴非法所得,再按比例赔偿公司利益损失,并接受行政处分”的连续性处理措施;9、责任追究以对责任人个人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为主,但对于有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也可以具体单位和部门为责任主体。

员工履职问责追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员工履职问责追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行人字[2010] 01 号签发:————————————————★ ————————————职工履职问责追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增强推动责任管理系统的成立,增强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果断减少和根绝各种职务渎职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成立“敬业爱岗、格尽责责、创新求实、奖罚分明、和睦高效”的管理体制,特拟订本实行细则。

第二条原则责任问责追查管理规定,是依据“公正、公正、公然;有职(权)就有责、任职要负责、渎职要问责;谁主管、谁负责;教育与处罚相联合,问责与改良相联合。

”的原则,对责任问责追查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因为成心或许过错、不执行职责或许不正确执行职责,或许迟延执行,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葛、质量安全事故、工作效能低下、公司合法权益受损或许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查。

以期成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高效、优秀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定义责任追查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执行职责过程中,违犯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 给公司造成伤害或其余不良结果,办文做事超出规定合理的时限 , 扯皮推委 , 耽搁工作 , 造成不良影响 , 遇到业主、客户及职工投诉和上司责备的 , 将追查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班组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因为成心或许过错,不执行、延迟执行、或许不正确执行规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次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和计划目标的实现,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许伤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结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察和责任追查的制度。

第四条责任问责追查范围本管理规定实行细则合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所属全体职工。

第五条责任问责追查方式切合责任问责追查内容情况的,对有关领导、负责人、负有责任的职工,视情节轻重赐予:(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告责备;(三)赐予警示、记过、记大过、革职、留用观察、降薪等行政处罚;(四)赐予罚款、一次性补偿、全额补偿等经济处罚;(五)调离岗位、解雇、开除(造成有经济损失的难免去补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或肩负法律责任);(六)法律法例规定的其余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查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归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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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地产公司问责制度
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失职问责办法
XX房地产开发集团文件名称失职问责办法
文件 MIB-AS-A-053 修订次数 0 版本 A 编制部门集团行政部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员工责任意识,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失职问责”,是指各单位、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依据“三不放过”管理原则,对应予问责事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三不放过”管理原则,是指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职事项后:一是没有查清原因不放过;二是没有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不放过;三是没有做出处理不放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失职问责内容与处理标准
第五条各单位根据失职行为产生原因、造成后果、责任人的认识反省程度及其以往工作表现等,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第六条对失职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标准,按失职行为责任人所违反相关处罚内容及给公司造成损失大小,最低标准为书面批评及扣罚当月奖金100--200元;失职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或责任人屡次出现失职行为的,应给予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职(调岗)、撤职(待岗)、开除等处分;失职行为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时,具体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遵循统一的档级标准:
行政处分档级标准分为:
第一档:批评;
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失职问责办法
第二档:警告;
第三档:记小过;
第四档:记大过;
第五档:降职(调岗);
第六档:撤职(待岗);
第七档:开除。

经济处罚档级标准分为:
第一档:扣罚当月奖金100--200元;
第二档:扣罚当月奖金的200-600元;
第三档:扣罚当月奖金的600-1200元;
第四至七档: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数额,相应经济处罚额度如下表:(a为当事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济处罚档级经济损失(元) 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第四档5000,a?30000 当月奖金50% 当月奖金20% 当月奖金10% 第五档 30000,
a?50000 当月奖金100% 当月奖金50% 当月奖金30% 第六档 50000,a?100000 当月奖金100%,当月奖金100% 当月奖金50%
年度奖金50%
当月奖金及年当月奖金100%,第七档 100000,a 当月奖金100% 度奖金年度奖金50%
注:凡员工当月奖金不足以扣罚时以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处理,不再累计到下月执行。

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合并处罚的标准为:
第一档行政处分给予第一至第七档的经济处罚;
第二档行政处分给予第二至第七档的经济处罚;
第三档行政处分给予第三至第七档的经济处罚;
第四档行政处分给予第四至第七档的经济处罚;
第五档行政处分给予第五至第七档的经济处罚;
第六档行政处分给予第六至第七档的经济处罚;
第七档行政处分给予第七至第七档的经济处罚。

重庆拓新房地产开发集团失职问责办法第八条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问责所适用的处分方式: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1、一年内记大过两次或记小过三次者;
2、玩忽职守情节严重,造成损失10000元以者;
3、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正当防卫者除外); 4
5、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或有侮辱之行为者;
6、窃取公司财物者;
7、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8、遇非常事变,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9、未经领导预先批准而缺勤3天以上者,或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无悔改之
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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