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审批版)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审批版)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审批版)集团公司“问责制”实施办法一、为了树立全体员工“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现特制定本“问责制”。
二、定义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及带来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或分公司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决策责任追究1、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时,没有遵循集体研究决策原则,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事后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明显、低级错误或严重过失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对待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本部门、分公司工作职责中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1. 背景介绍在现代商业环境中,道德和责任是企业成功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的有效运营,保护公司的利益以及维护企业形象,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目的和目标该制度旨在确保集团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部门及员工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公司政策和道德规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借助这一制度,能够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行为准则,维护公司的声誉,并确保公司各个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
3. 问责原则3.1 公平公正责任追究的原则必须基于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理,无论是高管还是普通员工。
3.2 依法依规问责制度对于各类员工违法违规行为都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政策要求。
4. 问责程序4.1 违反行为的发现与确认当发现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时,有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确认违规行为的真实性和事实细节。
4.2 违反行为的通报和记录确认违规行为后,公司内部应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并对该事件进行记录。
4.3 违反行为的处理与纠正根据公司规定的处理程序,对违反行为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纠正,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绩效奖金、降级、停职或辞退等。
4.4 相关部门的跟进与协调在处理违反行为时,有关部门应积极跟进,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工作,并在必要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
5. 角色和责任5.1 公司高层管理层作为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公司高层管理层有责任确保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落实,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
5.2 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负责追究内部员工的违规行为,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5.3 员工作为公司的一员,每个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公司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并积极参与公司的问责制度。
如果发现同事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
6. 效益与挑战6.1 效益通过建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公司可以有效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形象,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并提高公司的声誉和竞争力。
集团公司问责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问责管理制度集团公司问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问责管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失职行为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问责对象包括具有管理、技术决策权限或处在管理、技术关键岗位或对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问责,是指对员工违反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的责任追究。
第四条问责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依规、失责必究。
依据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失职人员,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问责必严、责罚适当。
问责工作应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在充分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依规公正地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分层分级、落实责任。
问责工作应按照经营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分层分级开展职责权限管辖范围内的责任追究工作,层层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规范,把问责落实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
(四)惩教结合、纠建并举。
在严肃问责的同时,加强案例总结和警示教育,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健全问责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失职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第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一)对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或决议决定,未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二)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不担当的,或职责权限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理松懈、问题突出、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的;(三)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公司投资、购销、生产运营、财务状况、职工权益、企业名誉等方面造成损害的;(四)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职责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事件、案件的,或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事件、案件未按规定报告和处置的;(五)对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的,或发现重大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的;(六)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或对重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七)违反集团公司相关保密规定,泄露秘密的;(八)发生相关专业管理问责细则规定的失职情形的;(九)其他失职、渎职应当问责的情形。
XX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使各级领导干部摆正位置,切实认识到领导干部既是各项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更是贯彻制度好坏的责任者,真正做到敢于和善于严格管理。
努力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的管理,监督的监督”机制使任何不负责任的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从而带动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遵章守纪习惯,从根本上杜绝有章不循,违规不究的现象,形成管理有规章、事事有人管、人人守规则、违章必受罚的现代企业管理格局。
公司决定在规章制度管理上实行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负责制(一)责任体系1、公司建立纵向自上而下,横向贯穿于生产经营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规章制度责任体系。
将对规章制度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级、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使全体员工都成为保证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责任者。
2、公司各车间、部门行政一把手是各分管业务口的规章制度总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口的规章制度负全责。
3、公司企业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规章制度方面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4、公司各职能部门是规章制度的专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落实、检查与考核。
职能部门的领导对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专业规章制度负全责。
职能管理人员对涉及本岗位业务的专业规章制度负责。
5、车间行政一把手对贯彻公司规章制度和车间规章制度负全责。
车间副职对分管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
6、班组长对贯彻上级规章制度和班组规章制度负责。
员工对执行与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
(二)责任负责制的具体职责1、实行“谁制定制度,谁监督管理”的负责制。
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和权限,车间要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制订过程、贯彻落实、执行效果及监督考核负全责,并对规章制度体系文件实行动态管理。
2、公司各职能部门和车间对规章制度的符合性和时效性负责。
要结合形势和客观条件的变化持续改进,要根据政策调整、体制变化、技术进步等企业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因素,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是指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用于处理公司成员违反职责或造成损失的情况,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的要点:
1. 确定责任主体:制度明确确定了责任主体,一般包括高层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等。
2. 规定违规行为和责任范围:制度规定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责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并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
3. 确定问责方式和程序:制度指导如何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包括调查、审查和决定问责的程序、权限和程序等。
4. 确立问责机构和责任人:制度明确指定问责机构和责任人,负责执行问责工作,通常是公司内部的监察、纪律和人事部门。
5. 确定问责措施和惩罚办法:制度规定了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和处罚办法,例如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6. 强调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制度强调所有问责事项都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处理,确保问责工作的公信力和效力。
7. 定期回顾和修订:制度规定了定期回顾和修订制度的程序,以适应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和需要。
总而言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是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企业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三条:工作任务未完成
未能按照企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导致企业目标无法实现。
第四条:工作失误
因工作疏忽、失误或失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第五条:违反规定
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工作流程,给企业带来风险或损失。
第六条:职业道德问题
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泄露企业机密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七条:调查核实
当发生责任追究事项时,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的经过和原因。
第八条:责任认定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员和责任程度。
第九条:处理决定
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撤职、开除等。
第十条:申诉渠道
对于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员工,可通过企业内部申诉渠道进行申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明确责任追究与问责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第三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负有最终责任,对公司整体运营和决策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应坚守本职、勤勉尽责,坚决执行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第五条落实追责和问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流程,由集团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第二章追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在进行责任追究时,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层层递进,先追责个人,再追责机构。
第七条追责个人的具体流程如下:(一)责任事实调查,要认真开展客观公正的事实调查,建立真实、全面、准确的责任事实证据档案;(二)责任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事实进行认定,明确责任人;(三)追责告知,以书面形式向责任人告知追责决定,明确具体责任及追责的方式和途径;(四)追责处理,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等。
第八条追责机构的具体流程如下:(一)责任事实调查,要认真开展客观公正的事实调查,建立真实、全面、准确的责任事实证据档案;(二)责任认定,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事实进行认定,明确责任单位;(三)追责告知,以书面形式向责任单位告知追责决定,明确具体责任及追责的方式和途径;(四)追责处理,对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制度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调整、责任追究、经济惩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第三章问责第九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对集团公司整体运营和决策负责,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监督。
第十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监督,当领导班子在公司运营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时,董事会有权向领导班子问责,包括但不限于表决不通过其职务安排等。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部门和岗位对下级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当下级部门和岗位在业务操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违规行为时,上级部门和岗位有权向其问责,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指导、责令整改等。
集团追责制度
集团追责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集团的制度管理工作,保障制度的落地执行,减少各类经济损失,规避各种运营风险,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
3、定义3.1追责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对违反制度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通报批评、罚款、取消奖金发放资格、降薪、降职、追缴违规所得、辞退、移送司法机关。
3.2责任划分3.2.1直接责任:违反制度的人员(经办人)对自己直接违反制度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3.2.2管理责任:直接责任人(经办人)的直属主管虽不直接实施违反制度的行为,但因监管不力导致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生,承担管理责任;3.2.3领导责任:直属主管的上一级主管对职责权限内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未能勤勉尽责,导致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发生的,承担领导责任。
4、职责分工4.1集团各职能部门4.1.1负责所属业务范围内的违反制度的控制、自查和上报;4.1.2负责所属业务范围内一般违规行为追责意见的审批;4.1.3负责所属业务范围内重大违规行为追责意见的拟定和提报;4.1.4负责跟踪责任追究后的整改情况;4.1.5审计部负责对审计出的管理问题按照处罚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董事会审批;4.1.6综合部负责追责处理意见的审核、发文和追踪处罚结果。
4.2集团董事会负责批准严重违反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结果。
5、处罚标准见附件1«6、支持文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集团财务、人力、行政、审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7、相关记录《安全事故报告表》/《审计通报》/《罚款收据》附件1:。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是指在集团公司中,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防止有责任人员的失职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并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明确责任范围: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义务等明确规定,明确他们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2.建立责任追究程序:制定公司内部的问责程序,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流程和标准,确保问责的公正和透明。
3.设立问责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问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调查、审理和决定责任追究事宜,确保问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建立问责标准和指标:制定明确的问责标准和指标,对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量化评估和判断,确保问责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5.实施问责措施:一旦发现有责任人员的失职行为,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警告、处罚、降职、调岗、辞退等,确保责任人员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6.健全问责记录和档案: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问责记录和档案,详细记录责任人员的失职行为和相关问责决定,以备后续查阅和追溯。
总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公司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对于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2023年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公司治理的日益重要,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也愈发成为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2023年,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和员工的利益最大化。
二、制度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构建一个完善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通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明确、追究和问责,增强公司内部的管理效能,减少错误和风险,保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
三、制度内容(一)责任明确1. 公司董事会成员必须对公司的战略方向、目标和业绩承担最终责任,并向公司的股东汇报。
2. 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并与下属共同确定工作目标和指标。
(二)责任追究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
2. 对于犯有违规行为、违法行为或失职的管理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降薪、停职、降职甚至解雇等。
3. 公司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失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包括损失赔偿和纪律处分等。
(三)问责机制1.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察机构,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问责。
2. 对于重大失误、失职或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公司将由董事会组织独立调查,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政治、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公司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与相关行业组织和监管机构合作,对行业内的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
四、制度执行(一)组织架构1.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并进行相关规则的确认和批准。
2. 内部监察机构将负责执行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工作,依法独立开展调查和监督,向董事会和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二)实施步骤1. 公司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目标,并与其签订责任追究合同。
2. 公司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罚措施。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水平和效益,建立健全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追究原则第二条集团公司各级职能部门和岗位应自觉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对失职失责、不作为和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追究和问责。
第三条责任追究要坚持明责、实责、问责、严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一岗双责,绝不姑息纵容。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范围和方式第四条集团公司追究责任的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五条追究责任方式包括警告、诫勉、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调岗换届、降级、撤职、开除等。
第四章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六条追究责任必须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
第七条追究责任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收集证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集相关证据,包括书面材料、口头证言、相关资料等,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2.调查核实:成立调查组,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进行核实调查,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并留下书面记录。
3.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并形成意见报告。
4.加强事后整改: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追究责任:根据追究责任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公告通报。
第五章追究责任的标准和依据第八条追究责任的标准和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追究责任。
2.过失行为: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根据责任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3.不作为行为:对于明知存在问题却不采取行动、不作为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
4.执行不力行为: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工作无法有效完成的行为,应追究责任。
第六章问责措施的适用原则第九条问责措施的适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岗双责:对于兼任多个职位的人员,可以根据其不同职责和重要程度,分别追究责任。
2.认定责任人的职级高低、岗位重要性、过失程度等,作为问责措施适用的重要依据。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引言在当今社会,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涉及众多的利益关系和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如何确保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履行职责,做好工作,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为了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成为必要的措施。
本文将重点讨论集团公司的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一、背景分析1.1 公司治理的意义集团公司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拥有多个子公司和各种利益相关者。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的基石。
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当前存在的问题当前,我们集团公司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管理风险不足、员工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建立问责制度来解决。
二、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建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履行职责,增强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创新。
2.2 原则建立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权责明确、权力制衡、综合治理、有效监管等。
三、制度设计3.1 权责明确为了履行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职责,需要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公司应建立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流程,并将其写入相关的岗位职责手册中,以便员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职责和权限。
3.2 问责机制为了实现责任追究,公司应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
当管理层和员工无法完成其职责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问责措施,如警告、降职、辞退等。
问责机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对每个责任人的处理都是基于客观事实和公正原则。
3.3 监督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制度是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
公司应定期对管理层和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依据,对个人的发展和晋升进行调整。
3.4 公开透明作为一家集团公司,公开透明是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应公开透明,让所有员工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情况,以便员工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集团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集团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引言集团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工作秩序,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管理的效能而制定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各级管理者的责任、职责和权利,并通过追究责任的机制,实现对失职、玩忽职守和违纪行为的追责,保证集团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集团的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各级管理者,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以及涉及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员工。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客观地判断责任的大小和性质的严重程度。
2. 整体考虑原则:在追究责任时,要综合考虑个人责任和团队责任,不仅追究个人失职行为,还要追究团队管理不力的责任。
3. 督促改进原则:通过责任追究,促使相关责任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积极采取措施改进,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 稳定团队原则:在追究责任时,要充分考虑团队的整体稳定性,避免因追究个别责任而造成团队的分裂和动荡。
5. 依法依规原则:在追究责任时,要依法依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公平。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1. 问题发现与通报:当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职、玩忽职守或违纪行为时,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通报。
2. 确认责任人:经过调查核实,确定责任的主体和次要责任人。
3. 追究责任:根据责任的大小和性质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究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
4. 督促改进:在追究责任的同时,要求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改进,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 审核和监督:由上级组织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责任的追究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五、责任追究的种类1. 批评教育:对失职、玩忽职守或违纪行为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
2. 诫勉谈话: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谈话,警示其严守岗位职责,尊重公司规章制度,提醒其遵守纪律规范。
3. 责令整改:对责任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是指集团公司对自身成员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持集团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规范员工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集团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中的要素和内容:
1. 违法违规行为定义:明确列举违法违规行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侵占公司财物、泄露商业机密等。
2. 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一般来说应该实行证据确凿、罪行明确、程序合法的原则。
3. 责任追究程序:规定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成员进行调查、取证、听证、讯问等程序,并由专门的问责机构负责处理。
4. 责任追究措施: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等因素,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5. 追究上级责任:对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成员的主管或上级领导,如发现其有疏忽、失职、不作为等情况,也应进行相应的追究。
6. 法律依据:明确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追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依据。
7. 问责结果公示:对问责结果进行公示,向全体员工公告,增加问责的彰显效果,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和震慑。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中的要素,具体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和完善。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2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本一、背景现代企业集团由于其组织庞大、涉及广泛的特点,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以保障组织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旨在明确集团公司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原则,规范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组织绩效,确保集团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级领导、员工及相关合作伙伴。
三、责任追究原则1.全面负责原则:集团公司的领导干部负有全面负责的责任,不能将自己的责任推给他人。
2.合理分工原则: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在职责分工上应明确、合理,各尽其责。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按照职责划分,对自己所领导部门或项目负责,确保工作按规定有序进行。
4.实事求是原则: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追责,不得隐瞒、掩饰或歪曲事实。
5.依法追责原则:在处理责任追究和问责问题时,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四、问责制度1.领导干部问责(1)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未能履行本职工作的,应按工作失职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程序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履职不力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撤职、降级或开除处分。
2.员工问责(1)员工在岗位上未能履行本职工作的,应按工作失职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按程序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履职不力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3.合作伙伴问责(1)合作伙伴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未能履行的,应按照协议约定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合作伙伴在合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失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程序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3)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合作伙伴,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中止或终止合作关系。
集团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
公司问责追责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履行职责,加强企业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问责追责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事业部领导班子及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实行问责追责,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严治企、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防并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追责的情形、方式与适用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问责追责:(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活动,造成企业资产损失的;(二)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三)对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拒不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的;(四)因工作失职、失误,致使本单位(部门)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五)因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事件或者案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六)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置若罔闻,或者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七)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有其他需要问责追责情形的。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第六条实行问责追责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纪处分。
(一)经济处罚包括扣发绩效薪金、奖金等;(二)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降职、责令辞职、调离岗位、免职等。
(三)党纪处分是指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集团行政问责制度
六
暗箱操作、监管不力
有其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记过一次罚款500元;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3000元以内的,按照实际损失的最低30%比例进行责任追究;超过3000-5000元以内的,按照不低于60%比例进行责任追究;超过5000-10000元以内的,按照不低于70%比例进行责任追究。超过1万元以上的,按照不低于90%比例追责。
1、在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2、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或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或将公司秘密泄露、提供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
3、对部门员工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不问,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
4、不接受监督,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
说明
1、对某个责任人的处罚金额超过500元的事故,该部门经理应承担的金额比例不低于30%的比例。
1、涉及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按照规定流程进行论证、讨论、集体决策和报批的;
2、违规决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安全事故或不和谐因素的;
3、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损失、资源浪费、经营亏损的;
4、不正确履行职责,越权或滥用职权的。
三
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有其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
罚款500元
第九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向公司问责领导小组举报被问责人不履行或不作为的情况。问责领导小组核查确认后,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问责处理意见和方案。
第三章问责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的形式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问责。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认识重大事故发生的严重性、危害性,作到职责清晰、权责明确,按照企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原则,切实作到职能、人员、责任、工作到位,追究相关人员重大责任,减少事故的发生。
依据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亿利资源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成员企业及在所属生产区域内进行承包作业的公司或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责任包括公司(承包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工艺事故(包括指标、质量)、各企业、各部门(包括企业部室、分厂)未有效履行职责及财产损失等重大责任。
第二章重大责任的界定组织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重大责任界定委员会主任:总裁副主任:高级副总裁、执行董事、工会主席、分管负责人、各二级企业一把手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职责:负责对重大责任的确认,批准整改措施的执行并组织验收,按照本制度规定实行重大责任追究并做出处理意见。
委员会相关部门职责:1、安全事故重大责任由亿利资源集团总管理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所在企业负责安全环保的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界定。
2、设备事故重大责任由亿利资源集团工程项目部及所在企业负责设备管理的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界定,所在企业生产分厂配合实施。
3、工艺事故重大责任由亿利资源集团工程项目部、总管理处及所在负责企业生产技术的部门共同调查确认,界定损失程度及责任。
4、财产损失重大责任由亿利资源集团财务管理部、审计法务部、总管理处及所在企业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科共同调查确认,界定损失程度及责任。
5、各企业因未有效履行职责造成的重大事故或损失责任的,直接由重大责任界定委员会进行调查、界定。
6、以上事故各相关企业(含对外承包作业)在事故责任调查和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
7、集团公司各企业所属部门是本部门辖区内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及相关职责的职能部门;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动力设备科是动力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生产技术科是工艺管理的职能部门;后勤保障部是交通管理及财产防火、防盗的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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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问责制”实施办法
一、为了树立全体员工“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现特制定本“问责制”。
二、定义
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及带来损失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或分公司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五、责任追究的内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部门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时,没有遵循集体研究决策原则,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集体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事后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明显、低级错误或严重过失并给
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对待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本部门、分公司工作职责中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造成资产损坏、流失的。
6、未完成月、年度业务目标,造成部门或分公司严重亏损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委、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的。
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造成没有完成公司各项目标的。
3、工作不负责,严重违反安全保卫有关规定,发生火灾、财物被盗窃、被毁、触电、中毒、医疗、交通等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
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
5、经公司查证属实,存在不顾公司利益,只站在自身利益出发,搞小团体、小帮派,发布一些不利于整体团结的言论,对公司领导搞背后恶意议论、诋毁、不正面反映意见等行为的。
6、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问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及时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7、在工作中,对领导、同事、检查人员有打、骂、言语侮辱行为,不服从管理,做影响员工团结的。
(五)工作关联责任追究
工作关联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一线部门之间、各员工之间在工作上要相互配合,对工作推诿拖延、敷衍、玩忽职守带来损失的。
六、责任划分
(一)个人责任:按照各岗位职责,明确个人对其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
(二)领导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和下级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的损失应负的领导连带责任。
七、责任追究的权限
公司审计监督部全面负责责任追究工作,代表公司对员工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
被追究相关责任人有陈述和说明的权利。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做出处理决定的公司决策层或公司董事长、总裁提出陈述和说明。
复核、复查决定应当在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
八、责任追究的处罚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50元——5000元)、解聘、调离岗位、调整职务、免职,责令辞职等。
追究方式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发生责任事故的岗位部门或分公司或个人均取消评优资格或取消相关奖金、福利。
九、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本制度检查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事事有落实,人人有责任,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责任明确,违反必究。
总裁办
20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