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姻家庭问题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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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姻家庭问题及思考

一、“银发浪潮”的来临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准,我国总人口为13.6亿,其中60岁及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85亿人,占总人口的13.7%,比上年提高了0.47个百分点。中国的老年人正以每年800万—900万的速度快速增加,并且2012—2020年是我国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5亿。同时,联合国预测,21世纪上半叶中国将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021—2050年是我国加速老龄化的阶段,到本世纪中期老年人口的总数有可能超过4亿;2051—2100年是我国严重老龄化的阶段,到那时将出现“青年赤字”与“银发浪潮”的对峙状态。

所以,当今老年人的生活状态成为一个新的社会关注焦点。

虽然,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阶段,但是,中国的老龄化有其自身的特点,中国近30年来生育率的快速下降以及与现代化进程伴随而来的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减损着传统家庭给予老年人的保障。于是,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关系到老年人这个逐步扩大群体的幸福指数、满意程度以及老年人的健康影响。因此,

在“银发浪潮”来临之时,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状况是值得我们研究与思考的。

二、婚姻家庭对于老年人的重要性

1、婚姻的和谐促进老年人健康生活

婚姻是安度晚年的舟揖。常言说:“老伴,老伴,越老越要有伴”这是生理学、心理学及社会理论对人类情感的如实总结。人老了,需要的不仅是子女物质上的关怀,更需要的是心灵上的慰藉,而且这是子女的孝心无法替代的。单从字型上分析,“伴”是由两个人各为一半组成的整体,应该是一个风雨同舟、甘苦与共、相濡以沫的共同体。当人生步入晚年,婚姻生活对于老人的重要性尤其显著,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老年人口的婚姻关系是老年人口家庭的基础,是老年生命过程中的重要支柱,由于机体老化的发展而出现的生理和心理的不平衡、衰老和疾病等现象,可以通过和谐的老年婚姻关系,调整失衡,减少或减轻各种困扰。所以,老年人的婚姻状况会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的照料。婚姻对老年人的健康有着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现有研究已表明,婚姻对健康和长寿有益,有偶者的健康状况好于无偶者,

且死亡风险也低于无偶者。

2、家庭的和睦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家庭对老年人的养老、生活具有重大的作用。老年夫妻感情的“醇香”是少年夫妻难以体会,中年夫妻无暇营造的,是老年夫妻们历经沧桑之后达到的一种人生境界。这里 “醇香”的爱既包括夫妻间的爱,也包括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这种爱可以使夫妻携手经历人生的顺境和逆境,分享人生路程上的成功与失败,欢乐与悲伤,经历挫折与坎坷,也互相鼓励,增强勇气,面对人生。老年人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以后,生活范围缩小,闲暇时间增加,儿女长大离家,朝夕相处的几乎只有配偶。作为夫妻能够和睦、愉快、幸福的度过晚年是值得庆幸的。有调查数据表明,初婚有偶的老年人家庭的幸福指数与健康自评是最高的。家庭的和睦提升了老年人的婚姻品质,丰富了老年人的共同生活,加深了彼此的关注,实现了从关爱子女、服务社会向安度晚年的转移。

三、老年人婚姻家庭的现状

1、老年人婚姻构成状况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比例是67.33%,人数为8616.39万人;丧偶比例是30.36%,人数为3885.58万人;未婚和离婚的比例都很小,分别是1.66%和0.66%,未婚人数有212.17万人,而离婚人数则只有84.26万人。

从性别来看,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中,男性老年人口的丧偶比例较低,只有18.72%,有配偶的比例高达77.18%。相反,女性老年人口的丧偶比例高达41.84%,有配偶的比例是57.55%。女性老年人丧偶比例比男性老年人高出23.12个百分点。3885.58万丧偶老年人中,女性老年人有2900多万。老年人口的未婚率很低,男性的未婚率为3.1%,女性为

0.2%。

从年龄段来看,高龄老年人丧偶比例明显高于低龄老年人,60--64岁组老年人中丧偶比例是15.02%;65--69岁组是23.71%;70--74岁组是35.55%;75--78岁组是49.92%,其中女性老年人是63.41%;80岁以上是68.91%,其中女性老年人是81.02%。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受教育程度低的老年人丧偶比例明显高于受教育程度高的老年人,文盲老年人中丧偶比例是42.32%,初中是14.54%,大学是7.27%。

从地域来看,乡镇的老年人丧偶比例是32.9%,城市的老年人丧偶比例是25.02%。

表1: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按性别分老年人口婚姻的构成状况

婚姻状况 未婚 初婚有配偶 再婚有配偶 离婚 丧偶

男 3.1 72.6 4.5 1.0 18.7

女 0.2 54.1 3.5 0.4 41.8

合计 1.6 63.2 4.0 0.7 30.3

2、我国老年人口婚姻关系相对较为稳定

婚姻关系是否稳定主要反映在离婚率和婚姻次别构成的两个方面。离婚率反映老年人处于离婚状况的普遍程度。一般情况下,离婚率高,证明婚姻关系不稳定。反之,则稳定。从上述极低的离婚率已经证实了我国老年群体婚姻稳定的特点。另外,婚次构成反映婚姻关系的变动情况。婚次越多证明婚姻关系越不稳定。从高龄老人结婚次数分布上看,结婚次数为0次、1次、2次、3次以上的老年人分别所占比例为

1.22%,83.75%,13.08%,1.95%(见表2)。一次婚姻占83.75%的比例表明,在我国老年群体当中,绝大多数人一生只有一次婚姻,即未发生婚姻关系变动的情况占据了主流。而且,0次婚姻即从未结婚的占

1.22%,二次婚姻占13.08%和三次以上婚姻1.95%的比例说明,高龄老人群体当中未婚率和再婚率极低。这些都反映出传统中国普遍稳定的婚姻关系和价值观念,这种稳定的婚姻关系和价值观念又具有典型的东方文化色彩。

表2 按城乡、性别分的高龄老人的结婚次数分布(%)

城镇 农村 合计

婚次 男性 女性 合计 男性 女性 合计 男性 女性 合计

0 2.62 1.03 1.71 2.09 0.18 0.92 2.30 0.49 1.22

1 73.1 88.7 82.1 80.3 87.6 84.8 77.4 88.0 83.8

2 20.0 9.38 13.9 15.2 10.9 12.6 17.1 10.4 13.1

3+ 4.29 0.85 2.31 2.42 1.29 1.73 3.17 1.13 1.95

3、当代老年人婚姻家庭的变化

老年人的婚姻呈现多种状况,其家庭户型的也随着老龄化加深而发展,老年单身户的比例随着年龄组升高而上升,老年夫妻户型的比例70岁以后则下降较多。随着老龄化加深而显著增多的家庭类型有:代际家庭、空巢家庭、独居家庭、同居家庭和再婚家庭。

(1)代际家庭,是指老年人与子女孙辈共同生活的家庭。这种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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