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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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核糖霉素 酰胺醇类 四环素 米诺环素 多西环素 土霉素 红霉素 依托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交沙霉素 吉他霉素 麦迪霉素 氯霉素 替加环素
四环素类
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内酯类
地红霉素 克拉霉素 阿奇霉素
泰利霉素
大环内酯类
糖肽类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诺氟沙星 环丙沙星 氧氟沙星 吡哌酸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类别 非限制使用级
青霉素 苯唑西林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哌拉西林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青霉素V 氯唑西林 羧苄西林
限制使用级
阿洛西林 美洛西林 氨苄西林/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磺苄西林 氟氯西林 替卡西林
特殊使用级
哌拉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美洛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氟氯西林 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美洛西林/他唑巴坦 替卡西林/他唑巴坦 仑氨西林 萘夫西林 舒他西林 呋布西林 双氯西林 头孢匹罗 头孢吡肟 头孢米诺 拉氧头孢 头孢哌酮/三唑巴坦 头孢曲松/舒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头孢噻肟/舒巴坦 头孢匹胺 头孢噻利 头孢匹林 头孢噻吩 头孢孟多
碳青霉烯类
阿米卡星 庆大霉素 链霉素 氨基糖苷类
依替米星 妥布霉素 大观霉素 新霉素 卡那霉素
头孢地秦 头孢他美酯 头孢尼西 头孢特仑酯 特殊使用级 头孢甲肟 头孢布烯 氯碳头孢 头孢呋辛/舒巴坦 头孢噻肟/他唑巴坦 头孢曲松/三唑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舒巴坦 氟氧头孢 头孢替坦 美罗培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法罗培南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帕尼培南 多尼培南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小诺米星 巴龙霉素 西索米星 地贝卡星 阿贝卡星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版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造目录(2017年版)之阳早格格创做
注:
1.本目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造办法》(卫死部第84命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挥准则》(2015版)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造相闭确定,并分离抗菌药物药理效率、仄安性、灵验性、对于细菌耐药的效率及代价果素等概括思量造定;
2.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本体、衣本体、坐
克次体、螺旋体、实菌等病本微死物所致熏染性徐病病本的药物,没有包罗局部中用抗菌药物及治疗结核病、寄死虫病战百般病毒所致熏染性徐病的药物以及具备抗菌效率的中药造剂;
3.标注“*”的抗菌药东西种,准则上仅限于二级概括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余调理机构果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造办法》确定,可开用临床采购步调;
4.已支录的抗菌药东西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管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克拉霉素(2口)
阿奇霉素(口服)(2)
林可酰胺类
克林霉素(1)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1)
阿米卡星(1)
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3,1口2注)
莫西沙星(1)
诺氟沙星(1)
左氧氟沙星(2)
糖肽类
万古霉素(1)
去甲万古霉素(1)
*替考拉宁(1)
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2,1口1注 )
奥硝唑(2注)
其它抗菌药物
*利奈唑胺(1)
抗真菌药
氟康唑(注射)(1)
*伏立康唑(注射)(1)
氟康唑(口服)(1)
伏立康唑(口服)(1)
伊曲康唑(口服胶囊)(1)
特比萘芬(2)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012-8-20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2口)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2注)
美洛西林/舒巴坦(2注)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唑林(2注)
头孢拉定(2,1口1注)
第二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酯)(4,2口2注)
头孢孟多(酯)(2)
头孢克洛(2口)
头孢丙烯(2口)
第三(四)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2注)
头孢曲松/他唑巴坦(1)
头孢吡肟(1)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品种及分级管理目录
(2012年8月修订)
以下:48个品种,76品规品种(品规数)
分 类
非限制使用级限制Βιβλιοθήκη 用级特殊使用级四环素类
多西环素(1)
氯霉素类
氯霉素(1)
对青霉素酶不稳定的青霉素类
青霉素(1)
苄星青霉素(1)
对青霉素酶稳定的青霉素类
青霉素类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氯霉素
大环内酯类
地红霉素 克拉霉素 阿奇霉素
泰利霉素
大环内酯类
糖肽类 林可胺类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诺氟沙星 环丙沙星 氧氟沙星 吡哌酸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喹诺酮类
吉米沙星 洛美沙星 莫西沙星 左氧氟沙星
氟罗沙星 帕珠沙星 司帕沙星 依诺沙星 培氟沙星 芦氟沙星 加替沙星 安妥沙星
硝基呋喃类 林 头孢呋辛(酯) 头孢曲松 头孢羟氨苄 头孢拉定 头孢克洛 头孢丙烯 头孢菌素类
头孢噻肟 头孢他啶 头孢克肟 头孢地尼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替安 头孢硫脒 头孢唑肟 头孢西丁 头孢泊肟 头孢哌酮
类别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头孢菌素类
其他β-内酰胺类
氨曲南 头孢美唑 厄他培南
碳青霉烯类
碳青霉烯类
阿米卡星 庆大霉素 链霉素 氨基糖苷类
依替米星 妥布霉素 大观霉素 新霉素 卡那霉素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法罗培南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帕尼培南 多尼培南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小诺米星 巴龙霉素 西索米星 地贝卡星 阿贝卡星 核糖霉素 替加环素
酰胺醇类 四环素类 四环素 米诺环素 多西环素 土霉素 红霉素 依托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交沙霉素 吉他霉素 麦迪霉素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甲硝唑 替硝唑
奥硝唑
左旋奥硝唑 塞克硝唑
磺胺类
复方磺胺甲噁唑 磺胺嘧啶 甲氧苄啶 联磺甲氧苄啶 磺胺甲噁唑 磷霉素
其他类 制霉菌素 氟康唑 氟胞嘧啶 特比萘芬 克霉唑 咪康唑
粘菌素 利福昔明 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酮康唑
抗真菌药
夫西地酸 多粘菌素B 利奈唑胺 米卡芬净 卡泊芬净 伏立康唑 两性霉素B 伊曲康唑(静脉剂型) 泊沙康唑 阿尼芬净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粘菌素 利福昔明
限制使用级 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酮康唑
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
特殊使用级 哌拉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美洛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氟氯西林 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美洛西林/他唑巴坦 替卡西林/他唑巴坦 仑氨西林 萘夫西林 舒他西林 呋布西林 双氯西林 头孢匹罗 头孢吡肟 头孢米诺 拉氧头孢 头孢哌酮/三唑巴坦 头孢曲松/舒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头孢噻肟/舒巴坦 头孢匹胺 头孢噻利 头孢匹林 头孢噻吩 头孢孟多 头孢地秦 头孢他美酯 头孢尼西 头孢特仑酯 特殊使用级 头孢甲肟 头孢布烯 氯碳头孢 头孢呋辛/舒巴坦 头孢噻肟/他唑巴坦 头孢曲松/三唑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舒巴坦 氟氧头孢 头孢替坦 美罗培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法罗培南
氯霉素
地红霉素 克拉霉素 限制使用级 阿奇霉素
吉米沙星 洛美沙星 莫西沙星 左氧氟沙星
硝基呋喃类 硝基咪唑类
磺胺类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甲硝唑 替硝唑 复方磺胺甲噁唑 磺胺嘧啶 甲氧苄啶
奥硝唑
磺胺类
其他类 类别
抗真菌药
联磺甲氧苄啶 磺胺甲噁唑 磷霉素
非限制使用级 制霉菌素 氟康唑 氟胞嘧啶 特比萘芬 克霉唑 咪康唑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制使用级 青霉素 苯唑西林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哌拉西林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 青霉素V 氯唑西林 羧苄西林
限制使用级 阿洛西林 美洛西林 氨苄西林/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磺苄西林 氟氯西林 替卡西林
头孢菌素类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帕尼培南 多尼培南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小诺米星 巴龙霉素 西索米星 地贝卡星 阿贝卡星 核糖霉素
替加环素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0年版)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0年版)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0年版)
抗菌药物类别
通用名称
剂型
规格
分级
广谱青霉素
阿莫西林
颗粒剂
0.125g*12袋
非限制使用
阿莫西林
胶囊
0.25g*24粒
非限制使用
对青霉素酶不稳定的青霉素类
苄星青霉素
粉针
120WU
非限制使用
青霉素
粉针
80WU
非限制使用
青霉素
粉针
400WU
非限制使用
对青霉素酶稳定的青霉素类
卡泊芬净
粉针
70mg
特殊使用
大输液
100ml:0.5g:0.9g
非限制使用
磺胺类
复方磺胺甲噁唑
片剂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100片
非限制使用
其他类
磷霉素氨丁三醇
散剂
3g
非限制使用
磷霉素
粉针
1.0g
非限制使用
替加环素
针剂
50mg
特殊使用级
抗真菌药
氟康唑

50mg*30片
非限制使用
氟康唑
大输液
100ml:0.2g
限制使用
1.5g(2:1)
限制使用
头霉素类
头孢西丁
粉针
0.5g
限制使用
头孢西丁
粉针
1.0g
限制使用
第一代头孢菌素类
头孢羟氨苄
片剂
250mg*60片
非限制使用
头孢唑林
粉针
1.0g
非限制使用
头孢硫脒
粉针
0.5g
限制使用
头孢硫脒
粉针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甘卫医政函〔2021〕171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版)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持续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委托甘肃省合理用药质控中心专家对《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共25类128个抗菌药物(详见附件1)。

二、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并结合抗菌药物药理作用、安全性、有效性、对细菌耐药的影响及价格因素等综合考虑制定。

目录所列抗菌药物为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三、各医疗机构要结合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用药模式,根据临床实际和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供应目录,严格按规定遴选抗菌药物品种规格数量,并在本机构供应目录调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附件2)。

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制度(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____〕____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____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抗菌药物等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抗菌药物等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

抗菌药物等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1. 引言抗菌药物在医疗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滥用和过度使用导致了多种菌株产生耐药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本目录旨在提供2023年版的抗菌药物等级管理方案。

2. 背景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和滥用,耐药性成为全球性的健康问题。

为了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抗菌药物等级管理系统,以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滥用。

3. 抗菌药物等级管理目录3.1 一线药物- 描述:一线药物是首选治疗各类感染疾病的抗菌药物,对特定病原体具有较高的敏感性。

- 使用范围:适用于一线治疗各类常见感染疾病。

- 示例:- 头孢呋辛- 阿莫西林3.2 二线药物- 描述:二线药物是次选治疗的抗菌药物,在一线药物治疗无效或存在耐药情况时使用。

- 使用范围:适用于对一线药物耐药或治疗效果不佳的感染疾病。

- 示例:- 氟喹诺酮类药物- 环丙沙星3.3 限制使用药物- 描述:限制使用药物是指使用条件较为严格的抗菌药物,通常用于治疗临床上对一线和二线药物均有耐药性的感染疾病。

- 使用范围:适用于临床上细菌耐药性较强的感染疾病。

- 示例:- 碳青霉烯类药物- 万古霉素3.4 保留使用药物- 描述:保留使用药物是指仅在治疗多重耐药菌感染等特殊情况下使用的抗菌药物。

- 使用范围:适用于临床上出现多重耐药菌感染等特殊情况。

- 示例:- 利奈唑胺- 万古霉素4. 抗菌药物等级管理的原则-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严禁滥用和过度使用。

- 根据细菌耐药性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 积极开展细菌耐药性监测和研究,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

5. 结论抗菌药物等级管理目录2023年版旨在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

通过按照目录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有利于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和保护公众健康。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在医疗领域,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这一目录的最新版对于规范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提高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

抗菌药物是一类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的药物,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喹诺酮类等多种类型。

然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一系列问题,如药物不良反应的增加、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以及治疗费用的上升等。

因此,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是必要的。

最新版的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过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这类药物通常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自行决定使用。

例如,青霉素 G、阿莫西林等常见的青霉素类药物,以及头孢氨苄、头孢拉定等第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都属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则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这类药物的使用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

常见的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包括头孢呋辛酯、头孢曲松、阿奇霉素等。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例如,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药物就属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在医疗机构中,对于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医师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一直是医疗领域的重要关注点,它不仅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还与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密切相关。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最新版的目录对于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抗菌药物的种类日益增多。

然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过度使用、滥用等,这导致了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耐药菌的出现使得原本有效的抗菌药物失去作用,给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应运而生。

通过对不同抗菌药物进行分级,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使用权限,有助于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减少耐药菌的产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

二、最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的分级原则最新版的目录通常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这类药物临床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需要自行使用。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使用这类药物需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则是指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价格昂贵等特点的抗菌药物。

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三、各级抗菌药物的具体例子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常见的有青霉素、阿莫西林、头孢拉定等。

这些药物通常是人们较为熟悉的,在治疗常见感染性疾病时被广泛应用。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如头孢呋辛酯、阿奇霉素、左氧氟沙星等。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最新版在医疗领域中,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重要课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卫生部制定并不断更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在治疗感染性疾病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但不合理使用不仅可能导致治疗效果不佳,还可能引发耐药菌的产生,给患者的健康带来更大威胁。

因此,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最新版的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对各类抗菌药物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和管理规定。

这一目录通常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这类药物通常包括一些常见的、副作用相对较小的品种,如青霉素、头孢唑啉等。

在临床应用中,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自行决定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则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一定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例如,头孢呋辛酯、阿奇霉素等。

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时,需要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则是指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或者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这类药物如万古霉素、利奈唑胺等。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需要严格掌握指征,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在实际的临床应用中,医疗机构需要根据本机构的性质、功能、任务,以及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等因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1)

甘肃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1)

4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其他类
非限制使用 ▲★△☆磷霉素
限制使用 ★△粘菌素 △利福昔明
特殊使用 ★△☆夫西地酸 ★☆多粘菌素B △☆利奈唑胺
抗真菌药
非限制使用 ▲★△制霉菌素 ▲★△氟康唑 ★△氟胞嘧啶 ★△特比萘芬 ★克霉唑 ★咪康唑
限制使用 ★△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酮康唑
特殊使用 ★△米卡芬净 ★△卡泊芬净 ★△伏立康唑 ★△两性霉素B ★△伊曲康唑(静脉剂型) 泊沙康唑 阿尼芬净
特殊使用 ★△☆氟罗沙星 ☆帕珠沙星 ☆司帕沙星 ☆依诺沙星 ☆培氟沙星 ☆芦氟沙星 加替沙星 安妥沙星
硝基呋喃类
非限制使用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3
硝基咪唑类
非限制使用 ▲★△甲硝唑 ★△☆替硝唑
限制使用 ★△☆奥硝唑
特殊使用 ★△左旋奥硝唑 塞克硝唑
磺胺类
非限制使用 ▲★△☆复方磺胺甲噁唑 ★△☆磺胺嘧啶 ★△☆甲氧苄啶 ★△联磺甲氧苄啶 △☆磺胺甲噁唑
特殊使用 泰利霉素
特殊使用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林可胺类
非限制使用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喹诺酮类
非限制使用 ▲★△☆诺氟沙星 ▲★△☆环丙沙星 ★△☆氧氟沙星 ★△☆吡哌酸
限制使用 ▲★△☆左氧氟沙星 ★△☆莫西沙星 ★△☆吉米沙星 ★△☆洛美沙星
2
★△☆四环素 ★△☆米诺环素 ★△☆多西环素 ★△☆土霉素 大环内酯类 非限制使用 ▲★△☆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交沙霉素 ☆吉他霉素 ☆麦迪霉素 ☆依托红霉素 糖肽类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阿奇霉素 ★△☆地红霉素 ★△☆克拉霉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杨酸钠、链霉素、-
卷曲霉素、氨硫脲
甲硝唑、替硝唑 硝基咪唑
奥硝唑

林可酰胺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类
唑酮烷类 抗麻风病 氨苯砜
类 磷霉素
其它类
乌洛托品、新生霉素
利奈唑胺 沙立度胺
夫西地酸、多粘菌素 E、多粘菌素 B、杆菌 肽
-可编辑修改-

注:氨基糖甙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原则上不作为儿童的一线用药,喹诺酮类不用于儿童, 氨基糖甙类作为老年人用药应慎重。

分类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其它β-内
氨曲南、
美罗培南、亚胺培南-
酰胺类
西司他丁、帕尼培南-
氨基糖甙 类
链霉素、新霉素(口服或 奈替米星、妥布霉素、依替米星、 异帕米星、阿司米星、 局部用)、庆大霉素、阿 大观霉素、西索米星、核糖霉素 巴龙霉素 米卡星、卡那霉素
氯霉素类 氯霉素(局部)
哌酮、头孢噻肟、头孢曲 孢唑肟、头孢曲松(进口)、头 头孢替安、头孢美唑、
头孢菌素 松(国产)
孢泊肟脂、头孢噻吩、头孢哌酮 头孢克肟、头孢吡肟、

/他唑巴坦、头孢氨苄/甲氧苄 头孢尼西、头孢他啶/
啶、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拉 舒巴坦
定/舒巴坦、头孢曲松/舒巴坦、
头孢唑啉/舒巴坦、头孢噻肟/舒
巴坦
-可编辑修改-氯霉素Fra bibliotek甲砜霉素糖肽类
去甲万古霉素、万古 霉素、替考拉宁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 克拉霉素、阿奇霉素、地红霉素、
大环内酯 类
他霉素、乙酰吉他霉素、 交沙霉素、环脂红霉素 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 素、麦迪霉素、麦白霉素、
罗红霉素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β-内酰胺酶 抑制剂
*舒巴坦
第一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
头孢硫脒
(五水)头孢唑林
头孢拉定
头孢羟氨苄
头孢西酮
第二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呋辛(酯)
头孢丙烯
头孢克洛
头孢替安
第三、四代
头孢菌素类
头孢曲松
头孢哌酮
பைடு நூலகம்头孢吡肟
头孢噻肟
头孢克肟
头孢他啶
头孢地尼
头孢唑肟
头孢泊肟酯
头孢菌素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
*米卡芬净
注:我院为一级医院,无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林可霉素
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
妥布霉素
阿米卡星
依替米星
链霉素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大观霉素
四环素类
四环素
米诺环素
*替加环素
多西环素
氯霉素类
氯霉素
喹诺酮类
环丙沙星
莫西沙星
左氧氟沙星
吡哌酸
糖肽类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多粘菌素类
粘菌素(口服)
*粘菌素(注射)
*多粘菌素B
硝基咪唑衍生物
甲硝唑
奥硝唑
替硝唑
左旋奥硝唑
硝基呋喃衍生物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其他抗菌药物
磷霉素
利福平
夫西地酸
利福昔明
*利奈唑胺
利福霉素
*达托霉素
抗真菌药
制霉菌素
氟康唑(注射)
两性霉素B(含脂质剂)
氟康唑(口服)
伏立康唑(口服)
*伏立康唑(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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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环素类
非限制使用 ★△☆四环素 ★△☆米诺环素 ★△☆多西环素 ★△☆土霉素
限制使用 替加环素
特殊使用
大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酯类
非限制使用 ▲★△☆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乙酰螺旋霉素 ★△☆罗红霉素 ☆交沙霉素 ☆吉他霉素 ☆麦迪霉素 ☆依托红霉素
限制使用 ▲★△☆阿奇霉素 ★△☆地红霉素 ★△☆克拉霉素 泰利霉素
甘肃省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分类 青霉素类 非限制使用 ▲★△☆青霉素 ▲★△☆苯唑西林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哌拉西林 限制使用 ★△☆阿洛西林 ★△☆美洛西林 ★△☆氨苄西林/舒巴坦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磺苄西林 特殊使用 ★△☆哌拉西林/舒巴坦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美洛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舒巴坦 阿莫西林/氟氯西林 氨苄西林/氯唑西林 美洛西林/他唑巴坦 替卡西林/他唑巴坦 仑氨西林 萘夫西林 舒他西林 呋布西林 双氯西林 头孢菌素类 非限制使用 ▲★△☆头孢氨苄 ▲★△☆头孢唑林 ▲★△☆头孢呋辛(酯) ▲★△☆头孢曲松 ★△☆头孢羟氨苄 ★△☆头孢拉定 ★△☆头孢克洛 ★△☆头孢丙烯 限制使用 ★△☆头孢噻肟 ★△☆头孢他啶 ★△☆头孢克肟 ★△☆头孢地尼 ★△☆头孢哌酮/舒巴坦 ★△☆头孢替安 ★△☆头孢硫脒 ★△☆头孢唑肟 ★△☆头孢西丁 △☆头孢泊肟 △☆头孢哌酮 特殊使用 ★△☆头孢匹罗 ★△☆头孢吡肟 ★△☆头孢米诺 ★△☆拉氧头孢 ☆头孢哌酮/三唑巴坦 头孢曲松/舒巴坦 头孢他啶/舒巴坦 头孢噻肟/舒巴坦 ☆头孢匹胺 ☆头孢噻利 ☆头孢匹林 ☆头孢噻吩 ☆头孢孟多 ☆头孢地秦 ☆头孢他美酯
▲★△☆阿莫西林/克拉维 △☆氟氯西林 酸 ★△☆苄星青霉素 △替卡西林 ★△☆普鲁卡因青霉素 ★△☆青霉素V ★△☆氯唑西林 ☆羧苄西林
1
☆头孢尼西 ☆头孢特仑酯 ☆头孢甲肟 ☆头孢布烯 氯碳头孢 头孢呋辛/舒巴坦 头孢噻肟/他唑巴坦 头孢曲松/三唑巴坦 其他β-内 酰胺类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氨曲南 ★△☆头孢美唑 △舒巴坦 ☆氟氧头孢 头孢替坦 碳青霉烯类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厄他培南 特殊使用 ★△☆美罗培南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法罗培南 ★△帕尼培南/倍他米隆 ★△比阿培南 ☆帕尼培南 多尼培南 氨基糖苷类 非限制使用 ▲★△☆阿米卡星 ▲★△☆庆大霉素 ▲★△☆链霉素 限制使用 ★△☆依替米星 ★△☆妥布霉素 ★☆大观霉素 △新霉素 ☆卡那霉素 特殊使用 ★△☆奈替米星 ★△☆异帕米星 ☆小诺米星 ☆巴龙霉素 西索米星 地贝卡星 阿贝卡星 核糖霉素 酰胺醇类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氯霉素 特殊使用 ☆甲砜霉素 特殊使用
特殊使用 ★△☆氟罗沙星 ☆帕珠沙星 ☆司帕沙星 ☆依诺沙星 ☆培氟沙星 ☆芦氟沙星 加替沙星 安妥沙星
硝基呋喃类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3
▲★△呋喃妥因 ★△呋喃唑酮 硝基咪唑类 非限制使用 ▲★△甲硝唑 ★△☆替硝唑 磺胺类 非限制使用 ▲★△☆复方磺胺甲噁唑 ★△☆磺胺嘧啶 ★△☆甲氧苄啶 ★△联磺甲氧苄啶 △☆磺胺甲噁唑 其他类 非限制使用 ▲★△☆磷霉素 限制使用 ★△粘菌素 △利福昔明 特殊使用 ★△☆夫西地酸 ★☆多粘菌素B △☆利奈唑胺 抗真菌药 非限制使用 ▲★△制霉菌素 ▲★△氟康唑 ★△氟胞嘧啶 ★△特比萘芬 ★克霉唑 ★咪康唑 限制使用 ★△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酮康唑 特殊使用 ★△米卡芬净 ★△卡泊芬净 ★△伏立康唑 ★△两性霉素B ★△伊曲康唑(静脉剂型) 泊沙康唑 阿尼芬净 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奥硝唑 特殊使用 ★△左旋奥硝唑 塞克硝唑 特殊使用
4
特殊使用
糖肽类
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万古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替考拉宁
林可胺类
非限制使用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限制使用
特殊使用
喹诺酮类
非限制使用 ▲★△☆诺氟沙星 ▲★△☆环丙沙星 ★△☆氧氟沙星 ★△☆吡哌酸
限制使用 ▲★△☆左氧氟沙星 ★△☆莫西沙星 ★△☆吉米沙星 ★△☆洛美沙星
说明: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5种。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品种107种。 3.△《中国国家处方集》品种111种。 4.☆《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成员单位上报品种117种。 5.现目录共153个品种,其它品种不推荐使用。 6.本目录除参考以上资料外,亦参考了《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及上海市、广 东省基本药物目录。 7.注☆的部分“监测网”成员单位上报品种在特殊使用栏内,可酌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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