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学课件:第六章 第六节 契税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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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契税的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分别为成交价格、市场价
格、价格差额、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等。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
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 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 济利益。 ❖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 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6)法定继承人继承不动产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不 动产应征契税。
❖ (六)纳税申报及缴纳
❖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2.纳税期限
❖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
❖ (4)房屋赠予; ❖ (5)房屋交换; ❖ (6)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或以获奖
方式、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 属的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予。 ❖ 2.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其产权 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 价格差额,是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权属交换时,所交换的 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 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或者土地收益。
❖ 要求: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契税。 ❖ 例14解: ❖ 该公司应缴纳契税 ❖ =(800-500)×3%=9(万元)
❖ 二、契税会计处理
❖ 契税虽然归类于费用性税种,但企业所交纳的契税不可记入“管理费用” 账户,而是应记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账户,即契税不能费用化, 而要资本化。企业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后,计算应交契税时:
❖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 企业缴纳税金时:
❖ 借:应交税费——应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账户。当实际缴纳契税时:
❖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贷:银行存款
❖ 例15.某企业以1000万元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当 地规定契税税率为3%。
❖ (3)企业分立: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的,不征契税。
❖ (4)股权重组: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 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注意: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 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 (5)企业破产: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 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 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的公有住房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 ❖ 单位集资建房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
经批准卖给本单位职工的,如职工为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
❖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
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
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 (6)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
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补偿款的,对 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 2.企业改组、改制中契税征免: ❖ (1)公司制改造,下列情况免征契税: ❖ ①不改变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改建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
❖ 要求:计算M公司应纳契税并作会计分录。
❖ 例16解:应交契税=250×3%=75000(元)
❖ 计提税金时:
❖ 借:固定资产
2575000
❖
贷:资本公积
250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75000
第六节 契税及会计处理
❖
一、契税
❖ (一)契税的产生和发展简介(略)
❖ (二)征税对象与纳税人
❖
1.征税对象
❖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 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征税对象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2)土地使用权转让;
❖ (3)房屋买卖;
业土地、房屋权属; ❖ ②独立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发起人土地、房
屋权属; ❖ ③国有、集体企业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应征契税。 ❖ (2)企业合并: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
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不征契税。
❖ (四)契税实行地区差别幅度税率 ❖ 比例为3%~5%。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决定。
❖ (五)契税税收优惠 ❖ 1.《暂行条例》中规定的主要减免税优惠 ❖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
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购买
❖ 要求:计算应纳契税并做会计分录。
❖ 例15解:
❖ 应纳税额=1000×3%=30(万元)
❖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00000
❖
贷:银行存款
300000
❖ 例16.某公司接受另一公司赠与房屋一栋,赠与契约上未标 明价格。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房屋现值为250万元(评估价值与 此相同),设契税税率为3%。
的契税 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
税款,索取完税凭证。
❖
3.变更登记
❖
纳税人出具契税完税凭证,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才能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 例14.某公司201×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 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 8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 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