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恒铁路: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专项核查报告 2010-10-21
专项检查(质量缺陷) - 副本
“两年质量治理行动”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质量缺陷事故整改部分)
为全面推进“两年质量治理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收到实效,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计划安排,总监办于本月3日在中铁上海局项目部,对“质量缺陷事故整改部分”作了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高淳特大桥207墩柱钢筋笼坍塌处理方案;
88-89号预制梁修补方案;
混凝土外观修补方案;
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混凝土箱梁梁底蜂窝麻面修复方案;
存在问题:几项质量缺陷问题均有方案,但方案未交底,整改结果归档不及时。
请项目部“两年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认真查找问题原因,明确处理时限,以确保本阶段工作收到实效。
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高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JL-5标总监办
二O一五年六月三日。
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专用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2019年第1批)国铁设备监函201922号
第47卷第3期Vol.47No.3通报与公告铁道技术监督RAILWAY QUALITY CONTROL CIRCULAR BULLETIN AND PUBLIC NOTICE国家铁路局关于监督抽查铁路专用产品质量情况的通报(2019年第1批)国铁设备监函〔2019〕22号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现将2019年第1批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I产品抽查复查情况本批抽查8种产品46个厂项,合格46个(见附件)。
按产品分类,本批抽查机辆类产品13个厂项,工务类产品11个厂项,供电类产品22个厂项。
本批无复查厂项。
2本通报所公布的内容,不得用于广告。
3本通报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上公布,可登录查询。
国家铁路局2019年2月120附件2019年第I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检验结果不介格项目1大同市海泰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机车用紧急制动阀介格2盐城市海通铁路配件右限公司机乍用紧急制动阀介格3宁波国创机乍装备冇限公司机车用紧急制动阀介格4埃梯梯精密机械制造(无锡)右限公司动车组油压减振器合格5萨克斯汽车零部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动车组油压减振器合格6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动车组油压减振器合格7河北腾跃铁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预埋套管合格8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预埋套管合格9河北铁科翼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扌II件系统用预埋套管合格10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预埋套管合格11台州大华铁路材料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预埋套管合格12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预埋套管合格1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螺旋道钉合格14中铁隆昌铁路器材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螺旋道钉合格15河北翼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螺旋道钉合格16中原利达铁路轨道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螺旋道钉合格17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高速铁路扣件系统用螺旋道钉合格18汉和飞轮(北京)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19江苏华威线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0凯达铁建电气化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1四川龙腾铁路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2河北盛跃铁路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019年3月(总第389期)・57・通报与公告铁路产品标i只代码发布公竹续表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24河北宏光供电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5宝鸡保德利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6四川省秦禾机械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7柳州桂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8衡水宝力铁路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29保定朝雄电气化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30中法高速铁路技术(西安)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31南京金城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32江苏江兴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33陕西万里达铁路电气化器材有限公司承力索接头连接线夹合格34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铁道客车油压减振器合格35上海天通铁路车辆配件有限公司铁道客车油压减振器合格36埃梯梯精密机械制造(无锡)有限公司铁道客车油压减振器合格37深圳市中车业成实业有限公司铁道客车油压减振器合格38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铁道客车油压减振器合格39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动车组异步牵引电动机合格40中车永济电机有限公司动车组异步牵引电动机合格41中铁电工保定有限公司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合格42广东道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合格43中铁电工德阳制品有限公司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合格4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制品有限公司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合格45沈阳铁道库伦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合格46河南鼎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预应力混凝土支柱合格(编辑范庆平)(上接第51页)证,其实际性能完全符合设计指标要求。
2010年7月30日段东明检查宁安汇报材料大家用
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工程NASZ-3标段宁安项目汇报材料
中铁十七局宁安铁路工程指挥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
2010年集团公司新上项目工作推进检查汇报材料
宁安铁路项目
宁安项目自上场以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宁安项目全体参建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六要”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企业文化建设、标准化工地、标准化厂、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进场以来,指挥部成功地承办了宁安公司标准化指挥部建设观摩及2010年首次施工协调会;协助宁安公司在指挥部举办了特种作业培训学习班;中心试验室第一家通过宁安公司验收;指挥部、第三驻地指挥部钢筋加工厂、第一驻地指挥部砼拌合站入围上海局标准化项目部、厂、站评选名单;在征拆工作举步维艰的情况下,荣获宁安公司3月份劳动竞赛先进单位,2010年上半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第二名,上半年宁安公司“创双优”活动“先进单位”,大临、隧道类施工作业指导书荣获宁安公司五大类施工作业指导书评比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宁安公司委托,承办了宁杭观摩、哈大线轨道板场观摩活动,得到了业主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下面,我就宁安项目自进场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目标和部署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新建南京至安庆铁路南京南至铜陵东、池州至安庆段工程
1。
第三组项目核查情况报告
第三组项目核查情况报告11月27日-28日,根据赣市服攻办字[2017]15号文的要求,我组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郭远昌的带队下,赴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蓉江新区核查现代服务业项目,根据实地核查及梳理,现将项目核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章贡区(一)中国(赣州)华东国际综合商贸物流城占地600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建成集商贸、冷冻、仓储、会展、物流、电子商务、检疫检测、金融、停车、休闲于一体的大型一站式全产业链综合商贸物流。
总投资20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4亿元,目前已完成年度投资5.55亿元,实现近20栋主体建筑封顶,物流园、水果交易市场和临时蔬菜市场已开业运营,签约入驻物流企业70余家,水果商户180家,蔬菜商户300余家。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交易额在100亿元以上,吸引5000户商家入驻,带动就业3万人特色、亮点:有效整合水东农资、五龙及卫府里蔬菜批发、虔东大道机械等老旧市场,彻底解决零散市场周边脏乱和交通拥堵的问题,有效提升城市形象。
项目集商贸、电商、物流、质检、金融、酒店等为一体,功能配套齐全。
存在的不足:根据实际查看情况,具有临时搭建及摆放杂乱等问题。
但在今年底,章贡区会及时整理完毕。
(二)赣州极地海洋世界面积约100亩,该项目主要结合福建龙川集团的成功经验和模式,高标准设计建设、运营打造一个集高科技声光电、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国内领先的大型海洋动物展馆。
赣州极地海洋世界规划建设“九大展馆、二大表演、一个体验、三大配套”。
配套建设海洋购物商场、海洋餐厅、海洋城堡等。
特色、亮点:具有最先进的设计,展示品种最丰富,项目集海洋文化展示、科普教育、生态保护、旅游观赏为一体,预计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年营业收入约1.5亿元。
(三)云计算中心项目建设用地20亩,总规划建筑面积17700㎡,一期规划建筑面积3000㎡,包括按A类标准信息数据机房800㎡,保密C级数据中心机房200㎡动力机房500㎡,综合服务中心600㎡,综合办公大厅600㎡,其他配套用设施300㎡,项目包括土建工程,水电设施,设备购置安置,雇佣技术员工,技术培训等,配置761台机柜设备、系统工程(包括电源、制冷、消防等)、服务器及其他配套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0]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0]第2号时间:2010.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公告[2010]第2号(2010.4.1—2010.6.30)行政许可项目: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申请人: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4号许可内容:许可同意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在新浦东线盐坨站接轨,采用西端接轨方案。
本决定有效期至2013年3月30日。
申请人: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5号许可内容:根据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以及《关于浙西粮油交易中心铁路专用线行政许可延期有关事项的函》,经审查,决定准予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
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7]第48号)有效期延长2年。
本决定有效期至2012年2月6日。
申请人:江西赣西电煤储运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6号许可内容:根据江西赣西电煤储运公司的申请,结合南昌铁路局对江西电煤储运公司选配煤中心泉江煤炭铁路专用线延期有关事项的核实情况,决定江西赣西电煤储运公司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7]第34号)有效期延续至2010年7月30日。
申请人: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7号许可内容:根据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结合西安铁路局对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鱼河铁路专用线延期有关事项的核实情况,决定咸阳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鱼河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6〕第440号)有效期延续至2011年12月19日。
同时明确,本线仅办理普通货物,不办理危险品货物运输。
申请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铁许准字[2010]第088号许可内容:根据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申请,结合郑州铁路局对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延期有关事项的核实情况,决定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行政许可(铁许准字〔2007〕第140号)有效期延续至2011年4月17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给予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国核安函[2015]55号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给予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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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5]55号
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
针对你公司在田湾核电项目3、4号机组核安全3级管道制造过程中发生的篡改原材料质量证明书事件,我局于2015年5月13日至14日对你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
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失效、核安全文化宣贯培训不到位、报告备案不及时等问题。
根据《民用核安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通报批评,并责令你公司停止所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进行限期6个月的整改。
同时,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一、对事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二、严格按照检查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将整改报告提交我局,经我局审查同意,方可重新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
三、举一反三,对正在制造和已经交货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性,切实保障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
四、严格按照我局两个“全覆盖”和两个“零容忍”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核安全文化宣贯,提高
全员核安全文化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附件: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篡改质量证明书事件专项检查报告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6月7日
——结束——。
国恒铁路:诉讼进展公告 2011-07-12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公告编号:2011-037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案件概况2010 年3 月至2010 年5 月,原告中能华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华辰”)与被告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物资”)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ATE/090101)。
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被告铁路物资需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向原告中能华辰预付总合同金额的30%货款合计25,948,036.98 元。
签约后,因被告铁路物资未能获批在中国银行申请信用证抵押贷款业务,导致铁路物资无法以信用证为条件获得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须的银行融资,无足够资金向中能华辰支付相应款项,合同履行受到严重制约,经原告中能华辰多次催讨迟迟未支付预付款,故原告中能华辰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针对上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10 年9 月1 日对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作出了民事裁定。
因铁路物资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该院将本公司作为连带被告予以裁定,裁定冻结被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6,496,000 元或查封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中的合计24,950,000 元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相关事项内容详见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诉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2011年7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全资子公司铁路物资与中能华辰上述经济合同纠纷的《和解协议》后获悉:在铁路物资的积极努力下,2011年5月16日,铁路物资与相关各方当事人及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友好协商,就有关合同纠纷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由铁路物资一次性支付中能华辰货款、赔偿金合计人民币890万元,案件受理费合计人民币30万元,上述货款、赔偿金以及案件受理费用合计人民币920万元。
周质量检查通报
10
5、试验检测:
1)、4#试验室: 经抽查,上周施工的墩均能按频率取样做标养及现场同
条件养护试件: 贵广236#墩,15日浇筑,取样5组做标养; 贵广185#墩,14日浇筑,取样3组做标养; 贵广58#墩第二节,18日浇筑,取样2组标养; 贵广79#墩第一节,16日浇筑,取样3组做标养。
现象,线条不顺直 。
整改要求:采用条线顺直牢固不变形模板,保证梁骨架梁外观线条顺直。
责任施工队伍:五华城建
施工技术主管:许业
5
金石工区
拉毛不符 合要求
尺寸不符 合要求
线条不 圆顺
模板表面 粗糙难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模板表 面粗糙
问 题:DK776+152.5~+212.5左侧路堑二级边坡防护,截水拱形骨架梁挡水条模板出现尺寸、线条、表面平整及
周施工质量检查通报
中交四航局贵广铁路工程二项目经理部 2011年3月29日
1
主要内容
• 1、现场施工质量问题 • 2、桩基检测问题 • 3、原材料问题 • 4、内业资料问题 • 5、试验检测情况 • 6、测量观测情况
2
1、现场施工质量
3
金石工区
钢筋锈蚀严重 (36#门式墩)
钢筋锈蚀严 重(38#墩)
题及墩身钢筋锈 正在整改当中
蚀问题
备注
0
0
7
2、桩基检测问题:
1、桩基检测(12月27日-1月2日):本周检测 根桩。其中超声 波检测 根,小应变检测 根。Ⅰ类桩 根,Ⅱ类桩无,Ⅰ类桩占 100%。
国恒铁路的秘密
国恒铁路的秘密作者:姚冬琴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1年第35期7月20日,证监会一纸《调查通知书》送达国恒铁路。
通知书中说,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国恒铁路立案稽查。
就在这前后,国恒铁路频发事端,包括数次挪用募集资金、子公司与他人的经济纠纷、接到天津证监局的警示函、董事长辞职……国恒铁路怎么了?4.5亿元募集资金被“闲置”2009 年12 月16 日,国恒铁路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划转铁路建设募集资金4.53亿元,后在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督促”下,截至2010 年7 月28 日,分次将上述金额汇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之后,2010年9月15日,国恒铁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
8月1日,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国恒铁路副总经理、董秘阎小佳介绍说,这4.5亿元募集资金的用途是投向国恒铁路旗下另一条铁路项目——酒航铁路。
但酒航铁路项目目前正处于优化设计阶段和完善各项设备阶段,尚未进行到工程实际建设阶段。
因此,这4.5亿元暂时闲置。
“现在公司每天支出比较大,收入比较少,为了短时期内改善财务状况,做贸易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
贸易额也纳入财务报表。
”阎小佳说。
根据国恒铁路公告显示,4.5亿元“仅限于公司大宗物资贸易业务等方面的生产经营使用”。
但截至2011年3月15日6个月期满,国恒铁路未将4.5亿元募集资金归还。
这使得该公司又一次受到浙商证券的“督促”。
国恒铁路未能及时归还4.5亿元募集资金,个中另有缘由。
2010 年3月至5月间,国恒铁路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与中能华辰集团有限公司因物资采购合同纠纷,被后者告上法院。
国恒铁路作为连带方,其在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为避免归还募集资金后造成追加冻结风险,因此截至2011年3月15日,到期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某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
铁路部门应加强对车站值班员、列车司机等关键 岗位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 力。此外,还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 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加强监管和问责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 ,确保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生 产。对于发生的事故,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 和人员的责任,起到警示作用。
某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 查报告
汇报人: 2024-01-05
目录
• 事故概述 • 事故调查过程 • 事故原因分析 • 事故责任认定 • 事故教训总结 • 事故预防措施 • 结论与建议
01
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
XXXX年XX月XX日凌晨X点
事故发生地点
某市火车站附近的一段铁路线
事故涉及人员及伤亡情况
事故涉及人员
列车司机、乘务员、旅客等
伤亡情况
死亡XX人,受伤XX人,其中重伤X人
事故对铁路运营的影响
01
事故导致该铁路线中断运营,对 当地及周边地区的铁路运输造成 严重影响
02
事故造成大量旅客滞留,相关部 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滞留旅客 疏散和转运工作
02
事故调查过程
调查启动时间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 应急处置人员的技能和反 应速度。
加强安全培训和演练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
针对铁路运输的特点和要求,定期对从业人员进 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实操训练
在培训中加强实操训练,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 情况的能力和技能。
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通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增强从业人员对安全的 重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报告(doc 11页)
关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情况的报告安全监察质量部(2012年1月20日)2011年12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汇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决定。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性质和原因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上道使用。
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
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事故责任处理会议同意事故调查组给予铁道部、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上海铁路局等单位54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
其中,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
铁道部副部长陆东福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给予铁道部总工程师何华武记过处分;给予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现任科技司司长、党总支书记季学胜,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啸明,科技司原司长、现任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耿志修,通信信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缪伟忠,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张海丰,上海铁路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龙京,上海铁路局原党委书记李嘉撤职、撤销党内职务、记过等处分。
国恒铁路: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28
H O N G L E I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 报 告中磊审字[2011]第0481号H O N G L E I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中磊审字[2011]第0481号审 计 报 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国恒铁路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H O N G L E I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我们认为,国恒铁路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恒铁路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铁路专项检查总结汇报材料
铁路专项检查总结汇报材料铁路专项检查总结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作为本次铁路专项检查的组长,现将本次检查的总结汇报给大家。
本次铁路专项检查旨在对铁路运输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优化铁路运输服务,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质量。
一、检查内容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情况:对铁路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手册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等。
2. 车辆设备情况:对铁路运输系统的车辆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装备更新情况等。
3. 资源利用情况:对铁路运输系统的资源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机车使用率、线路使用率、货运能力等。
4. 运输效率情况:对铁路运输系统的运输效率进行检查,包括运输时间、准点率、票务管理等。
5. 客户满意度:对铁路运输系统的客户满意度进行调查,包括旅客评价、货主评价、投诉处理情况等。
二、检查结果经过近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我们对铁路运输系统的相关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并提出了以下一些问题和建议:1. 安全生产方面:目前铁路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较为完善,但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车辆设备方面:车辆设备的技术状况总体良好,但部分设备老化严重,需配备更先进的设备,提高运输效率和质量。
3. 资源利用方面:铁路运输系统的资源利用率较高,但仍有一些线路和机车的利用率不够高,建议进一步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运输效率方面:铁路运输系统的运输效率较高,但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准点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票务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
5. 客户满意度方面:铁路运输系统的客户满意度总体较高,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建议改善旅客服务质量,加强投诉处理,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改进措施根据本次专项检查的结果和问题分析,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度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度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0.14•【文号】质检特函[2010]64号•【施行日期】2010.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度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0〕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获证后的监管工作,促进鉴定评审机构工作质量的提高,我局于2010年7月-9月对全国部分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监督抽查工作共涉及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6个锅炉压力容器生产单位。
其中锅炉制造单位9个,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6个,压力容器设计单位8个,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制造单位(以下简称钢板制造单位)3个(名单见附件)。
在今年的抽查中,我局继续加强了对地下储气井制造单位、非金属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的抽查力度。
抽查的主要内容为获证企业条件是否持续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重点对企业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产品质量控制以及鉴定评审机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从抽查情况看,大部分被抽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法规、标准的要求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生产,产品质量基本能够得到保证。
一些规模较大、取证时间较长的生产单位能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同时,继续实行生产单位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现场监督鉴定评审工作的做法,对提高鉴定评审工作质量和加强证后监管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
虽然锅炉压力容器生产行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仍有一些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生产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
1.资源条件方面。
部分生产单位不能持续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以下简称《许可条件》)的要求。
杭长客专浙江段“安全质量反思月”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关于杭长客专浙江段“安全质量反思月”专项检查和公司领导第四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情况通报各施工、监理单位:2010年10月23日至29日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检查组对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下发了监督检查通报,公司领导对此次检查所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同时将11月定为“安全质量反思月”,并于11月25日至26日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了检查验收(公司领导对杭长客专浙江段第四次安全质量大检查)。
现将“安全质量反思月”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活动安排执行情况根据10月29日月度交班会会议精神,“安全质量反思月”专项检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问题梳理学习阶段:11月1日至11月5日,金华指挥部针对部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为8类问题:①桥梁桩基施工,②大体积砼施工及养护、模板安装,③隧道开挖及支护,④隧道防排水及衬砌,⑤路基开挖填筑及沉- 1 -页降观测,⑥路基地基处理及防排水,⑦实验室、拌和站,⑧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
11月6日金华指就8个问题对相关人员(金华指挥部各专业工程师、安质工程师,监理单位中方第一副总监、试验室主任、路基工程师、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师)进行了对标培训。
2、第二阶段全面再检查:11月8日至11月9日,金华指挥部采取监理互检的形式,组织四个检查组对全线7个标段进行拉网式检查。
检查共发现问题86个,其中质量问题36个,安全问题32个,其他问题18个,发出检查记录表6份。
3、第三阶段整改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4日为全面整改阶段,要求:⑴各施工、监理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在11月24日前施工单位将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经监理确认后回复金华指;⑵施工单位举一反三,不留死角,不留后患,落实整改;⑶监理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全程督促、跟踪整改。
- 2 -页4、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1月25日至11月26日,结合公司领导对杭长客专浙江段第四次安全质量大检查,进行验收总结。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0年国内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9]71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0年国内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0年国内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9]7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中央航运企业集团,各直属打捞局:根据《行政许可法》、《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者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促进水运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国集中开展2010年度国内水路运输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对象及内容核查对象为已取得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含船舶管理业,下同)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及运输船舶。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核查经营者在2009年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核查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具体要求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及《关于贯彻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发〔2008〕141号)、《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及《关于贯彻实施经修正的<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通知》(交水发〔2009〕102号)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执行。
(三)核查运输船舶是否具有经营资格和相关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在2009年度有无违章行为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了解经营者200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10月份安全质量综合检查暨信用评价管理检查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1 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2 人员履约、进场培训
3 大临工程进展、方案报审情况
4 消防
5 临电
6 文明施工
7 安全防护
8 首件工程验收工作
9 应急管理
10 试验室、拌和站及信息化管理
11 重大危险源管理
12 邻营施工管理情况
13 红线管理
14 大型机械管理
15 施工方案、交底、施工(监理)资料
处理意见:按照《现场质量安 全问题扣分表》2.14,钢筋间距不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2020年下半 年信用评价扣1分。
1、文明施工 (1)二标梁场劳务工人驻地。
1、文明施工 (1)二标梁场劳务工人驻地。
1、文明施工 (1)二标梁场劳务工人驻地。
1、文明施工 (2)津兴铁路一标二分部永 清南站高架站特大桥51-4泥浆引 流槽。
1、总体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共检查问题135 条,其中安全质量体系管理、文明 施工、临电、试验室拌和站及信息 化管理问题占问题总数的59.1%。
2、共性问题 (1)临时用电管理混乱,电工人 员配备严重不足。 (2)泥浆池临边防护围挡不牢固。 (3)现场文明施工较差。 (4)试验室信息化平台人员、设 备仪器信息录入不全。
2、工程质量 二标永清特大桥119#墩,桩 头环切。
3、大型机械 汽车吊支垫枕木下增设钢板 槽。
3、主要问题 (6)大型机械 ②一标梁场汽车吊支垫不符合 要求。
3、主要问题 (7)试验室、拌和站 ①各试验室试验信息化管理平台 人员信息、设备仪器信息录入不全。
3、主要问题 (7)试验室、拌和站 ②信息化管理员登录频次不足。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员范一辰未显示登录信息
关于2010年7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的通报运营货管[2010]557号
关于2010年7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的通报运营货管[2010]557号
佚名
【期刊名称】《铁道技术监督》
【年(卷),期】2010(038)009
【摘要】@@ 现将2010年7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通报如下:rn1 基本情况rn7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共检测货车8577181辆次,较6月份增加了309182辆次,其中超偏载检测装置检测7250687辆次,较6月份增加了161633辆次;轨道衡计量检测1326494辆次.较6月份增加了147549辆次;本月核实的超偏载货车共849辆,较6月份增加了111辆;核实超偏载率为0.012%,较6月份同比上升了15%.济南、乌鲁木齐、昆明铁路局核实超偏载率较低,超偏载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呼和浩特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和南昌铁路局核实超偏载率较高,超偏载治理工作有待加强(核实情况见附表1).
【总页数】4页(P50-53)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关于2009年11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的通报运营货管[2009]732号 [J],
2.关于2009年12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的通报运营货管[2010]22号 [J],
3.关于2010年4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的通报运营货管[2010]275号 [J],
4.关于2010年8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的通报运营货管[2010]642号 [J],
5.关于2010年10月份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用管理和检测情况的通报运营货管[2010]748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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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铁路部门安全大检查总结模版(二篇)
2024年铁路部门安全大检查总结模版尊敬的领导:近期,我单位在铁路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了一次大检查,通过对各项安全指标和管理制度的全面检查和评估,总结出以下几点关键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
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单位目前的安全管理制度虽有一定的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安全责任制度没有明确,导致责任人不明确,难以追究责任;其次,安全培训制度薄弱,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不到位。
对此,我们计划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
二、设备维护和检修不到位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关键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并没有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特别是对于列车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存在疏漏。
为此,我们将加强对设备维护和检修的监管,加大规范化操作培训力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三、安全意识教育工作不到位部分员工对于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对于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存在怠慢现象。
安全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安全培训的力度不够大,导致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够强化。
因此,我们计划加强安全意识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考核,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四、应急预案缺乏实践演练应急预案是保障铁路安全的重要手段,但我单位在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方面存在不足。
应急预案缺乏实践演练,导致员工对于应急情况的处理和应对能力不足。
因此,我们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我单位存在排查不及时、整治不彻底的情况。
对于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导致问题逐渐累积,增加了事故的风险。
为此,我们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我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衡阳工务段平推检查情况汇报
衡阳工务段平推检查情况汇报:
1. “日分析、周分析、交班分析和深度分析制度”没有按照广铁安函(2016)13号要求对日分析规定量化指标,故2月1日至17日所有的日分析追踪信息只有1-2条,都没有达到不少于5条规定。
查这些天接到的红黄牌均不少于4条,没有做到遂条分析。
2. 1月21日交班分析会的会议记录无责任认定和验证整改内容。
3. 1月20日衡阳北到达场156/162岔红光带D10事故的深度分析报告描述的应急预案启动时间不一致,前面事故概况描述为1月20日19:23接行调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后面应急处置描述为1月20日19:11段调度收到故障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 “一岗一月一表”内容缺失,如调度指挥中心付主任无预警工作内容,探伤车间主任、桥隧车间主任无交通安全管理内容(均配有汽车)。
5. “一岗一月一表”量化指标与岗位职责不符,如桥隧车间主任岗位职责每月跟班检查6次,而“一岗一月一表”职责与标准栏填写的是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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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媒体报道的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对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的媒体报道之《国恒铁路被举报空售8000万元资产》(以下简称“媒体报道”)进行了专项核查。
核查采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前往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调取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12号物资楼1—7层、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业区112栋厂房1—6层、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南园大楼1栋(东)1—4层的物业(以下简称“深圳三处物业”)的档案资料、查阅国恒铁路收购、出售深圳三处物业的相关资料、就相关情况询问律师等。
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圳三处物业的流转和归属情况
1、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的查询情况
2010年10月9日,浙商证券派专人与律师一同前往深圳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调取深圳三处物业档案资料,按照该信息中心的规定,只有权利人或持人民法院的立案证明,方可调取相关的流转信息资料,所以我们未能调到该房产历次流转沿革信息,只调取了三处物业现状的基本信息,包括:登记编号、房产证号、核准日期、转移方式、宗地号、楼名称及栋号等信息,主要情况如下表:
楼名称及栋号土地位置房号核准日期购房性质转移方式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
工业区
1层 2004-04-19判决强制转移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
工业区
2层 2004-04-19判决强制转移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
工业区
4层 2004-04-19判决强制转移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
工业区
5层 2004-03-11判决强制转移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
工业区
6层 2004-03-04转让买卖
南园大楼1栋(东)福田区松岭路南园
大楼
1-4层 2004-03-03判决强制转移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1层2004-04-19判决强制转移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2层2004-03-11判决强制转移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3层2004-03-04买卖转让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4层2004-03-11判决强制转移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5层2004-03-11判决强制转移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6层2004-04-19判决强制转移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7层2004-04-19判决强制转移
2、国恒铁路收购深圳福田区物业的情况
2004年5月11日,国恒铁路与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恒”)签订了14份《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评估值为基准按34,689,723.00元的价格收购其所拥有的深圳三处物业。
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沪上会部评字[04]第118号评估报告书。
浙商证券核查了该评估报告书及附件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5日(2003)深罗法执字第480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将深圳市宏华物资公司位于福田区福星路12号物资楼东座第2、3、4、5层、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南园大楼1栋1-4层、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12栋5、6层抵债给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深圳国恒的前身);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4年3月18日(2003)深罗法执字第480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将深圳市宏华物资公司位于福田区福星路12号物资楼东座第1、6、7层、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12栋1、2、4层抵债给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即深圳国恒的前身);
该评估报告书附件中所附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产权证情况:楼名称及栋号土地位置房号登记日期权利人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
工业区
5层 2004-03-11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
工业区
6层 2004-03-04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南园大楼1栋(东)福田区松岭路南园
大楼1-4层 2004-03-03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2层2004-03-11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3层2004-03-04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4层2004-03-11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5层2004-03-11深圳市国鑫泰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陈述,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地工业区112栋厂房3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
浙商证券与国恒铁路的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了解到:2004年8-9月,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恒铁路前身)深圳分公司已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办妥了深圳市福田区3处物业资产共14个房地产证的变更登记工作;之后,未发生权属变更事项。
历年审计过程中,国恒铁路深圳分公司均提供了上述3处物业资产权属证书原件供审计人员审查。
但我们尚未取得上述房地产证书。
3、出售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的情况
2008 年8 月25 日,国恒铁路与贵州森邦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以评估值为依据,按8,59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深圳分公司整体资产(包
括深圳三处物业)出售给贵州森邦药业有限公司。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中磊评报字[2008]第001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浙商证券核查了该评估报告书及附件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楼名称及栋号土地位置房号登记日期权利人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
业区
1层2004-09-13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
业区
2层2004-09-13同上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
业区
3层2004-09-13同上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
业区
4层2004-09-13同上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
业区
5层2004-09-13同上
金地工业区112栋
厂房福田区沙咀路金地工
业区
6层2004-09-13同上
南园大楼1栋(东)福田区松岭路南园大
楼1-4
层
2004-08-10同上
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
1层
2004-09-20同上
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
2层
2004-09-20同上
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
3层
2004-09-20同上
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
4层
2004-09-20同上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2004-09-20同上
5层
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
2004-09-20同上
6层
2004-09-20同上物资楼福田区福星路12号东座
7层
综上所述,由于在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未能调取到深圳三处物业的历史流转信息,所以尚不能得出准确的客观的最终结论。
我们正展开进一步的核查工作,并将尽快向贵所汇报。
二、深圳三处物业及深圳分公司的交易情况
浙商证券核查了国恒铁路与深圳国恒签订的14份《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产权及房产移交书》,国恒铁路与贵州森邦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资产移交协议书》。
浙商证券核查了相关收款凭证,确认森邦药业支付的、整体资产转让款人民币捌仟伍佰玖拾万元(¥85,900,000.00 元),已分三笔收到。
根据上述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真实的。
关于喻平和森邦药业与国恒铁路之间是否存在“桌下交易”,由于我们无法查阅交易对手方贵州森邦药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资料,浙商证券联系其法定代表人喻平,但未予接洽;因此不能了解相关情况。
对此,我们提请国恒铁路协助联系喻平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并将尽快向贵所汇报。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系《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媒体报道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旭东孙报春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