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饰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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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饰件设计规范

内饰件设计规范

内饰件设计规范编制:日期:校对: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20XX-03-15发布 20XX-03-15实施XX公司发布一概述汽车内饰件是和乘员接触的最紧密、最直接的局部系统环境,该环境直接关乎驾乘人员的舒适感受、安全和健康,内饰设计质量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本规范将指导本公司汽车产品内饰主要系统的设计方法。

二仪表台的设计2.1 设计规则1. 仪表台边界尺寸必须满足设备、工艺和材料的极限要求;2. 基于整车设计任务书确认仪表台基本结构参数;3. 推荐使用管梁结构,简化结构、降低成本;4. 仪表台管梁、手套箱、方向盘盖板等附件尽可能沿用,以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可靠性、并有效降低成本;5. 塑料件的突出或凹陷部分出模角度控制在0-25°,以降低模具设计、制造成本;6. 安装在本体上的附件外凸特征尽量减小,以降低模具设计、制造成本;7. 尽量减少紧固件的种类,推荐螺栓不超过5种,螺母不超过4种,卡子不超过3种,表面盖扣不超过两种;8. 配合仪表台内的功能件,推荐使用半圆形结构设计特征;9. 气囊安装之间推荐使用成熟沿用件,以降低结构风险和开发成本;10. 如有参考养车,驾驶位置人机工程参数推荐使用原车设计,可大大减小设计风险和成本。

2.2 仪表台设计规范参数三遮阳板性能标准3.1 设计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GB 11562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QC/T 629 汽车遮阳板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236 汽车内饰材料性能的试验方法QC/T 15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3.2 性能要求3.2.1 结构形式遮阳板按转动方法分为两种型式,分别如表1和图1所示。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主要内饰件材料选用要求 (2)4技术要求 (3)5试验方法 (8)6 检验规则 (10)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2)前言为满足设计、生产和检验的需要,保证产品质量,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参照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的先进经验而编制的。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内饰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汽车内饰件(塑料)总成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件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塑料内饰件总成(以下简称内饰件)。

2 引用标准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531-1999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GB/T 1033-1986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T 1040-1992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GB/T 1634.1-2004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1843-1996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2410-198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GB/T 2411-1980 (1989) 塑料邵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2791-1995 胶粘剂T剥离强度试验方法(挠性材料对挠性材料)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3399-1982(1989) 塑料导热系数试验方法护热平板法GB/T 4085-2005 半硬质聚氯乙烯块状地板GB/T 6343-1995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体积)密度的测定GB/T 6344-1996 软质泡沫聚合物材料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的测定GB 6529-1996 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 6669-2001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 6670-1997 软质泡沫塑料回弹性能的测定GB 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GB/T 8812-1988 硬质泡沫塑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9341-2000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9342-1988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 10802—1989 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10807—1989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陷硬度试验方法GB/T 10808—1989 软质泡沫塑料撕裂性能试验方法GB/T 11548-1989 硬质泡沫塑料耐冲击性能试验方法落锤法GB/T 16578—1996 塑料薄膜和薄片耐撕裂性能试验方法裤形撕裂法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QC/T 15—1992 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QC/T 17—19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QC/T 216—1996 汽车用地毯的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QC/T 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 29089—1992 汽车软化仪表板表皮Q/J B071—2006 汽车产品零部件标识规定3主要内饰件材料选用要求汽车主要内饰件材料选用(推荐)见表1。

CNCA-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内饰件

CNCA-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内饰件

编号:CNCA-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2014-08-21发布2015-01-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2 认证依据标准 (1)3 认证模式 (1)4 认证单元划分 (2)5 认证委托 (2)5.1 认证委托的提出与受理 (2)5.2 申请资料 (3)5.3 实施安排 (3)6 认证实施 (3)6.1 型式试验 (3)6.2 初始工厂检查 (4)6.3 认证评价与决定 (6)6.4 认证时限 (6)6.5 已停产车型维修部件 (6)7 获证后监督 (6)7.1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6)7.2 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7)7.3 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7)7.4 获证后监督的频次和时间 (7)7.5 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7.6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8)8 认证证书 (8)8.1 认证证书的保持 (8)8.2 认证证书的内容 (8)8.3 认证证书的变更 (8)8.4 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9)8.5 认证证书的使用 (9)9 认证标志 (9)9.1 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 (9)9.2 使用要求 (9)10 收费 (10)11 认证责任 (10)12 认证实施细则 (10)附件1:汽车内饰件产品描述 (11)附件2:生产一致性要求 (12)附件3:已停产车型售后维修备件的认证实施 (17)0 引言本规则基于汽车内饰件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汽车内饰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规则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等通用实施规则配套使用。

认证机构应依据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要求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配套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共同实施。

五金配件管理实施细则

五金配件管理实施细则

五金配件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五金配件是指用于机械设备、建筑工程、家具等领域的各类金属制品,如螺丝、螺母、螺栓、垫圈、铰链等。

五金配件的管理对于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持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优化五金配件的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五金配件的采购、使用、存储和维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提高五金配件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3. 加强对五金配件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 加强对五金配件的库存管理,减少库存积压和过期损失。

三、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建立五金配件采购清单,明确所需配件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

(2)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质量可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3)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进行更新。

(4)采购前进行样品鉴定,确保配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5)建立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防止纠纷发生。

2. 使用管理(1)制定五金配件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配件。

(2)对使用中的配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配件。

(3)建立配件使用记录,包括配件的使用数量、使用时间、使用部门等信息,便于追踪和统计。

3. 存储管理(1)建立五金配件的存储区域,按照配件的种类、规格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2)配件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整洁,避免受潮、受热或受损。

(3)建立配件库存台账,记录配件的进货数量、出货数量、库存数量等信息,及时调整库存。

4. 维护管理(1)建立五金配件的维护计划,定期对配件进行检查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2)建立维修记录,记录配件的维修情况、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信息,便于追溯和分析。

5. 质量控制(1)建立五金配件的质量检测标准,对采购的配件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2)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质量问题,防止次品流入生产环节。

6. 库存管理(1)建立五金配件的库存警戒线和最大库存量,避免库存积压和过期损失。

五金配件管理实施细则

五金配件管理实施细则

五金配件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五金配件是指用于建筑、机械、电子、家具等领域的各种金属零部件,包括螺丝、螺母、螺栓、垫圈、紧固件等。

五金配件的管理对于企业的生产和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五金配件的采购、存储、使用和管理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五金配件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

2. 供应商选择: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质量、价格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质量要求。

3. 采购流程:采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采购,包括采购申请、审批、订单生成等环节。

采购人员应及时跟踪采购进度,确保物料按时到货。

三、库存管理1. 入库管理:五金配件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检查物料的数量、规格、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入库时应及时登记入库信息,包括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等。

2. 出库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和领料单,进行五金配件的出库。

出库前应核对领料单和库存数量,确保出库的物料准确无误。

3. 盘点管理:定期进行五金配件的盘点,核对库存数量与实际数量是否相符。

发现差异应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调整。

四、使用管理1. 使用规范:五金配件的使用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和工艺标准。

使用人员应熟悉五金配件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正确使用。

2. 检查维护:定期对使用中的五金配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3. 报废处理:对于损坏、过期或不再使用的五金配件,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物料应进行分类、清点和记录,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五、质量管理1. 质量控制:对采购的五金配件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物料,应及时采取措施,如退货或返修。

2. 不良品处理:对于发现的不良品,应及时进行记录,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不良品的处理应符合企业的处理流程和标准。

六、培训与沟通1. 培训计划:制定五金配件管理的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和定期培训。

CQC C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汽车内饰件

CQC C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汽车内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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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室内装饰部分)

监理实施细则(室内装饰部分)

监理实施细则(室内装饰部分) B13银行园区办公大楼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室内装饰部分)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园区办公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细则一、专业工程概况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园区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约5万㎡,地上23层,地下四层。

除地下室、5-6层、13-19层、23层暂不进行内装修外,其余各层均进行室内精装饰。

2)本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设计单位:苏州市建筑设计院、上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监理依据2.1设想文件及设想施工图2.2相关规范和标准:《修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修建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2011)《修建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30-2011)2.3《修建法》、修建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它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

2.4项目的监理规划2.5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2.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三、监理目标3.1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3.2进度控制目标:为自开工日期起算的总日历天数210天。

3.3造价控制目标:元(也是发包人希望控制的总价)四、监理工作流程参与设想交底组织图纸会审审批施工组织设想审核分包单位审核开工条件、下达开工令审核材料、设备报验审核各子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参加整个系统的试运行组织竣工前的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的联合验收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与和谐现场管理五、质量控制要点与措施(一)施工前期的质量控制1.1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和批准审查图纸是否有出图章,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监理及施工单位熟悉图纸,3参加由业主、设想单元、施工单元及监理单元组织的图纸会审,由设想单元作技术交底,施工单元及监理单元提出图纸上疑问,设想单元逐一进行回答。

汽车内部装饰管理规定(3篇)

汽车内部装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内部装饰行为,提高汽车内部环境质量,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汽车,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车、商用车等。

第三条汽车内部装饰应遵循安全、环保、美观、实用的原则,不得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操作。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计与生产第五条汽车内部装饰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二)不影响驾驶员视线、操作和车辆安全;(三)便于清洁和维护;(四)具有良好的防火、防爆性能;(五)符合环保要求,使用无毒、无害、可降解的材料。

第六条汽车内部装饰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二)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三)具有相应的产品检验和检测能力;(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生产技术。

第七条汽车内部装饰产品应取得国家相关产品认证,并在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第八条汽车内部装饰生产企业应保证产品质量,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装饰材料与配件第九条汽车内部装饰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无影响;(二)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耐老化性、耐磨性;(三)不易燃、易爆,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四)便于清洁和维护。

第十条汽车内部装饰配件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二)与车辆匹配,安装方便;(三)具有良好的耐用性和稳定性;(四)不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操作。

第十一条汽车内部装饰材料与配件生产企业应取得国家相关产品认证,并在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第四章装饰施工与验收第十二条汽车内部装饰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二)施工场所应具备必要的通风、照明和消防设施;(三)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COP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汽车内饰件

COP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汽车内饰件

按C N C A-C11-09:2014、C Q C-C1109-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细则―汽车内饰件产品的要求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控制计划编号:QC-2015-001版本号:A00编制:日期:2015.11.10审核:日期:2015.11.10批准:日期:2015.11.10发布日期: 2015-11-10实施日期:2015-11-10目录第一章生产一致性控制的文件化规定第二章产品涉及的标准及相关部件、过程的控制规定第三章 COP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第四章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申报、变更和执行的要求第五章工厂对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规定第六章工厂对产品不一致的追溯处理措施第七章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表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 试验和检查)附表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件)附表3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生产/装配/检验过程)第一章生产一致性控制的文件化规定1、目的1.1为了确保本公司认证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工厂生产的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特制定和发布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1.2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是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产品一致性所涉及的相关过程、产品、人员及检测设备等要素的控制方法及程序。

2、范围2.1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汽车内饰件产品,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

当新的汽车内饰件产品获得CCC证书时,亦应遵守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规定。

2.2本公司已按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

3、职责3.1总经理1)负责确定组织机构,明确与质量有关的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2)为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策划、批准、实施和保持质量方针和目标;3)采取传达、培训、教育、审核、评审等措施,确保整个组织关注顾客、相关方和法律法规的要求;4)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适合本公司的有效的质量体系,以满足3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5)任命管理者代表、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6)按计划的时间间隔主持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并采取持续改进的措施;7)负责质量体系所需资源的配备;8)决定重大的改进措施。

ccap-gz-5101:2020+机动车辆产品ccap标志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_200716164443

ccap-gz-5101:2020+机动车辆产品ccap标志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_200716164443
1 适用范围........................................................................................................................ 3
2 认证依据标准................................................................................................................ 3
10 收费............................................................................................................................ 16
11 认证责任.................................................................................................................... 16
7 获证后监督.................................................................................................................. 12 7.1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13 7.2 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检查........................................................................... 13 7.3 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14 7.4 获证后监督的频次和时间................................................................................... 14 7.5 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14 7.6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14

CNCA-C11-09:2014汽车内饰件

CNCA-C11-09:2014汽车内饰件

编号:CNCA-C11-09: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2014-08-21发布2015-01-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0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2 认证依据标准 (1)3 认证模式 (1)4 认证单元划分 (2)5 认证委托 (2)5.1 认证委托的提出与受理 (2)5.2 申请资料 (3)5.3 实施安排 (3)6 认证实施 (3)6.1 型式试验 (3)6.2 初始工厂检查 (4)6.3 认证评价与决定 (6)6.4 认证时限 (6)6.5 已停产车型维修部件 (6)7 获证后监督 (6)7.1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6)7.2 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7)7.3 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7)7.4 获证后监督的频次和时间 (7)7.5 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7.6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8)8 认证证书 (8)8.1 认证证书的保持 (8)8.2 认证证书的内容 (8)8.3 认证证书的变更 (8)8.4 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9)8.5 认证证书的使用 (9)9 认证标志 (9)9.1 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 (9)9.2 使用要求 (9)10 收费 (10)11 认证责任 (10)12 认证实施细则 (10)附件1:汽车内饰件产品描述 (11)附件2:生产一致性要求 (12)附件3:已停产车型售后维修备件的认证实施 (17)0 引言本规则基于汽车内饰件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汽车内饰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规则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等通用实施规则配套使用。

认证机构应依据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要求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配套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共同实施。

内饰件设计规范

内饰件设计规范

内饰件设计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XX-03-15 发布20XX-03-15XX公司发布实施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概述汽车内饰件是和乘员接触的最紧密、最直接的局部系统环境,该环境直接关乎驾乘人员的舒适感受、安全和健康,内饰设计质量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本规范将指导本公司汽车产品内饰主要系统的设计方法。

二仪表台的设计2.1设计规则1.仪表台边界尺寸必须满足设备、工艺和材料的极限要求;2.基于整车设计任务书确认仪表台基本结构参数;3.推荐使用管梁结构,简化结构、降低成本;4.仪表台管梁、手套箱、方向盘盖板等附件尽可能沿用,以缩短开发周期、提高可靠性、并有效降低成本;5.塑料件的突出或凹陷部分出模角度控制在0-25。

,以降低模具设计、制造成本;6.安装在本体上的附件外凸特征尽量减小,以降低模具设计、制造成本;7.尽量减少紧固件的种类,推荐螺栓不超过5种,螺母不超过4种,卡子不超过3种,表面盖扣不超过两种;8.配合仪表台内的功能件,推荐使用半圆形结构设计特征;9.气囊安装之间推荐使用成熟沿用件,以降低结构风险和开发成本;10.如有参考养车,驾驶位置人机工程参数推荐使用原车设计,可大大减小设计风险和成本。

2.2仪表台设计规范参数三遮阳板性能标准3.1 设计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410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GB 11562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QC/T 629汽车遮阳板 QC/T 484汽车油漆涂层QC/T 625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236 汽车内饰材料性能的试验方法 QC/T 15汽车塑料制品通用试验方法3.2 性能要求 3.2.1 结构形式遮阳板按转动方法分为两种型式,分别如表 1和图1所示。

室内装修现场施工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

室内装修现场施工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

室内装修现场施工的规章制度室内装修现场施工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室内装修现场施工的规章制度(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室内装修现场施工的规章制度1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第一章文明施工一、施工前准备: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

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

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

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汽车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汽车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汽车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在确认的每批次汽车内饰材料产品中随机截取样品10块,其中5块作为检验样品,5块作为备用样品。

一般要求每块样品的尺寸为356mm×100mm,当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尺寸的标准试样时,则应保证满足标准规定的最小试样要求。

2 抽查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
本次抽查的产品名称主要为:汽车内饰材料,产品执行标准见下表。

表1 产品名称及执行标准
3 检验依据
表2 检验项目及依据
重要程度分级: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指标;B类-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或特征性指标等;C-一般质量项目,外观、尺寸等不直接影响产品使用的指标。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依照有关规定或产品适用标准,需要检测的其他项目,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4 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
GB 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
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
4.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汽车内饰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汽车内饰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编号:CNCA—02C—060:200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2005-10-10发布 2005-12-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 认证的基本环节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2型式试验4.3初始工厂审查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获证后监督5. 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5.2认证证书的变更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6.3加施方式6.4加施位置7. 收费附件1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附件2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驾驶室及乘客舱内采用单一型或层积复合型有机材料的内饰件产品,包括地板覆盖层、座椅护面和装饰性衬板(门内护板、前围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特殊情况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委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

3. 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3.2 产品抽样检测3.3 初始工厂审查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1.1认证的单元划分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内饰件产品视为同一单元:4.1.1.1层积复合材料1)各层材质及厚度;2)加工工艺;4.1.1.2单一材料1)材质;2)加工工艺;4.1.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产品抽样检测4.2.1 产品抽样4.2.1.1抽样原则认证机构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

4.2.1.2 抽样时机一般情况下,产品抽样应在初始工厂审查前进行。

为方便委托人,产品抽样也可以和初始工厂审查同时进行。

4.2.1.3 抽样方法及试样规格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样品的10倍。

航空航天高级内饰件实施方案

航空航天高级内饰件实施方案

航空航天高级内饰件实施方案引言:航空航天行业对于航空器的内饰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提供舒适和安全的乘坐体验的同时,具备轻量化、耐火、隔音、耐磨、耐腐蚀等特性。

本文将从设计、材料选择、生产工艺、测试和验证等方面,制定一套完整的航空航天高级内饰件的实施方案。

一、设计1.根据航空器型号和要求,进行内饰件的设计。

设计过程中需考虑航空器舱内的结构特点、空间限制、乘客舒适度等因素。

在设计阶段,需要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和仿真软件来实现设计和分析。

2.进行内饰件的功能性设计,包括配备乘客座椅、流线型壁板、卫生间、行李架等。

内饰件的设计需要符合航空器的安全、操作和维护要求。

二、材料选择1.内饰件需要选择轻量化材料,以降低航空器的整体质量。

常用的轻量化材料包括复合材料、铝合金、镁合金等。

在材料选择时,需要考虑材料的强度、刚度、热稳定性和可加工性等因素。

2.内饰件还需要具备耐火性能,以确保飞行过程中的安全。

耐火材料的选择可以考虑耐高温陶瓷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

3.考虑到乘客的舒适度,内饰件需要选择舒适且耐磨的材料。

例如,可以选择柔软舒适的座椅布料和耐磨的地毡材料。

三、生产工艺1.内饰件的生产可以采用模具注塑、复合材料层压、机械加工等工艺。

需要依据不同的设计要求选择相应的生产工艺。

2.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内饰件在尺寸、表面质量和功能性能等方面符合要求。

可以使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工艺控制方法来提高内饰件的质量稳定性。

四、测试和验证1.内饰件生产完成后,需要进行各项性能测试,包括耐火性能、隔音性能和耐磨性能等。

测试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并记录测试结果和验证数据。

2.对内饰件进行飞行验证,通过在实际航班中的使用来验证内饰件的性能和可靠性。

飞行验证期间需要进行设备监测和故障排除,确保内饰件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结论:通过设计、材料选择、生产工艺、测试和验证等方面的综合实施方案,可以制定一套适用于航空航天高级内饰件的方案。

内装饰监理实施细则20200408

内装饰监理实施细则20200408

金泰·彩时代改扩建工程内装饰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批准: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金泰·彩时代项目监理部2019年3月目录第一节、工程概况第二节、监理依据的技术标准、规范第三节、施工前期的监理主要工作第四节、监理组织架构第五节、精装修施工监理工作流程一、监理工作总流程二、原材料质量控制程序三、装饰材质核定流程四、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程序第六节、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卫生间防水施工二、墙面涂饰施工三、天然花岗岩、大理石墙面干挂施工四、陶瓷薄板墙面施工五、石材地面铺贴施工六、地面砖施工七、木门及门套安装的施工工艺八、石膏板及打孔铝板吊顶工程九、其它细部及安装工程第七节、监理工作的方法、内容及措施一、装饰材料的控制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三、施工过程控制要点四、质量控制目标值五、装饰工程通用控制要点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七、其它第八节、旁站监理工作第九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十节、成品保护第十一节、监理资料管理第一节、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金泰·彩时代改扩建工程内装饰项目二、工程地点:重庆出口加工区金山组团C35-1-2三、监理范围及内容:施工图1号楼1-20层,2号1-5层,包括入口大厅、公共过道、卫生间、各功能室、消防疏散楼梯、施工图示意范围的天地墙装饰装修、室内水电安装工程。

主要工程包括(抹灰工程、卫生间地面防水工程、地砖地面工程、地胶地面工程、木地板地面工程、抗静电地板地面工程、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

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工程、轻钢龙骨矿棉板吊顶工程、轻钢龙骨防火板隔断工程。

丝挂墙面砖墙面工程、墙面砖墙面工程、木装饰墙面工程、木质吸音板墙面工程、玻璃隔断、服务台、乳胶漆墙面工程)等工程。

四、参建单位:建设单位:重庆金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工作重点本工程中装修原材料的质量、施工工艺技术及完成后的成品保护措施为监控重点。

内饰5S检查标准及考核细则

内饰5S检查标准及考核细则

内饰工厂5S检查标准及考核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5S管理,为员工提供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提高工厂形象,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工厂三级经理、班组长
三、职责:
三级经理(生产线经理):每日对负责区域的5S工作进行检查,督促5S问题整改。

班组长:明确划分组员5S区域,每日检查本班组区域5S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人,并监督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安全工程师:负责对工厂现场检查、监督及指导;对现场问题进行整改,跟踪。

五、考核细则:
1、以上不合格项班组长需落实责任人,由班组扣除班组责任人相应5S分值。

2、班组长所负责的班组区域,当月5S评分低于60分时,绩效评分扣5分;5S
评分低于70分时,绩效评分扣3分;5S评分低于80分时,绩效评分扣1分;
3、连续两个月5S评分值低于60分时,扣除班组长当月生产奖金;
注:班组每日的清扫时间为:上午07:50—08:00
下午16:25—16:30
检查频次:不定期抽查
编制:审核:批准:。

内饰件细节结构设计规范

内饰件细节结构设计规范

内饰件细节结构设计规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内饰件细节结构设计过程中的经验总结编制而成,本标准主要有下列内容:──安装固定点要求;──安装方向要求;──拔模角度要求;──加强筋结构及尺寸要求;──零件厚度要求;──卡扣座的要求;──子母扣安装点的要求;──定位销的要求;──卡接结构的要求;内饰件细节结构设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给出了内饰件细节设计的尺寸要求,常见的内饰件设计方式方法,细节结构的处理,以及常见问题的规避。

本标准适用于GB/T 15089中-2001中M1类汽车内饰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本标准。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89-2001 。

3 术语和定义3.1内饰件内饰件包括仪表板、门护板、立柱护板、门槛护板、装饰板等主要用于装饰、修饰汽车内部空间,或者遮挡汽车内部结构,或者可用于储物及其他特殊功用的零件。

常用的内饰件材料有 PP、PA、ABS。

3.2安装方向零件装配过程中,能保证零件顺利安装并且卡接到位时的零件的运动方向为安装方向。

3.3拔模方向动模的运动方向为拔模方向。

3.4加强筋为保证塑料制品的强度和刚度,又不致使塑料件壁增厚,而在塑料件适当部位设置的有加强作用的,可避免塑料件变形,或改善塑料件成型过程中塑料在模具中流动情况的结构。

3.5卡扣/子母扣能够将一个零件固定在另一个零件上,使两零件之间不发生相对位移的标准件。

3.6卡扣座零件上用于固定卡扣,并且对卡扣有支撑作用的结构。

3.7定位销在零件的装配过程中,能起到定位作用并且保证零件顺利安装,装配后能防止两个零件之间相对移动的结构。

4 功能与作用内饰件一般是起到修饰、装饰、遮挡内部结构的作用。

但也有特殊零件有着储物或其它特殊作用。

5 设计要求以下详细介绍内饰件的细节设计要求。

5.1 安装固定点要求5.1.1 安装点布置的位置要求零件固定点位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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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NCA—02C—060:200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2005-10-10发布 2005-12-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 认证的基本环节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2型式试验4.3初始工厂审查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获证后监督5. 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5.2认证证书的变更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6.3加施方式6.4加施位置7. 收费附件1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附件2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驾驶室及乘客舱内采用单一型或层积复合型有机材料的内饰件产品,包括地板覆盖层、座椅护面和装饰性衬板(门内护板、前围护板、侧围护板、后围护板、车顶棚衬里)。

2.认证模式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特殊情况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委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

3. 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3.2 产品抽样检测3.3 初始工厂审查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1.1认证的单元划分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内饰件产品视为同一单元:4.1.1.1层积复合材料1)各层材质及厚度;2)加工工艺;4.1.1.2单一材料1)材质;2)加工工艺;4.1.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产品抽样检测4.2.1 产品抽样4.2.1.1抽样原则认证机构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

4.2.1.2 抽样时机一般情况下,产品抽样应在初始工厂审查前进行。

为方便委托人,产品抽样也可以和初始工厂审查同时进行。

4.2.1.3 抽样方法及试样规格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样品的10倍。

抽取的标准试样由抽样人封样后,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从抽取的样品上截取五块(件)标准试样。

如果沿不同方向有不同燃烧速度的内饰材料,则应在不同方向截取试样。

试样规格为356mm×100mm。

若内饰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的标准试样,则应保证下列最小尺寸试样,但要记录。

1)如果内饰件宽度介于3mm~60mm,长度应至少为356mm,在这种情况下试样要尽量做成接近内饰件的宽度。

2)如果内饰件宽度大于60mm,长度应至少为138mm。

3)如果内饰件宽度介于3mm~60mm,且长度小于356mm,或宽度大于60mm,长度小于138mm,则不能按照本规则进行认证;宽度小于3mm,的内饰件也不能按照本规则进行认证。

4.2.1.4 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4.2.2 检测标准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注:标准采用现行有效的版本。

4.3 初始工厂审查4.3.1初始工厂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抽样检测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4个人日。

4.3.2 审查内容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2)为本规则覆盖产品初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

4.3.2.2 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审查时,应对委托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 认证产品的标识(如:名称、规格、型号和商标等)应与试验报告及委托认证提交的资料所标明的一致;2)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抽样样品及委托认证提交的资料一致;3)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与抽样样品及委托认证提交的资料一致。

4) 现场指定试验:试验项目应从例行检验或确认检验项目中选取(见附件2)。

产品一致性检查出现问题时,认证机构应视情况作出限期整改、重新型式试验、中止本次认证的处理。

4.3.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加工场所,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4.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负责对抽样检测、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由认证机构对委托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认证单元颁发一张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允许限期(不超过3个月)整改,如期完成整改后申请产品抽样检测复试;工厂审查存在不合格项,允许限期(不超过3个月)整改,认证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产品抽样检测复试和工厂审查整改结果均合格,经认证机构评价后颁发认证证书;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不合格,终止本次认证。

4.4.2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自正式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产品抽样检测时间、工厂审查时间、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

产品抽样检测时间自样品送达指定检测机构之日起计算,检测周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检查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并确认工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论评价、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4.5 获证后监督4.5.1 监督的频次4.5.1.1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第12个月起进行第一次获证后监督,此后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获证后监督。

4.5.1.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者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2)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本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5.2 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是: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抽样检测。

为方便委托人,产品抽样检测的结果也可以作为确认检验的结果。

4.5.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第3,4,5,9条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4年内至少覆盖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每个加工场所监督复查的时间一般为1至2个人日。

4.5.2.2 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监督时在加工场所对获证产品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

检查内容见4.3.2.2。

4.5.2.3产品抽样检测在监督时进行抽样。

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

抽样方法及试样规格见4.2.1.3。

对抽取样品的检测由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

抽样检测项目依据本规则中的第4.2.2条。

4.5.3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对监督复查时发现产品本身存在不符合的,视情况作出暂停或撤销认证的决定,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对质量保证能力有不符合项的,应在3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逾期将撤销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5.认证证书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不规定证书有效性截止日期。

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5.2认证证书的变更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如果其产品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1)增加/减少同一单元内认证产品;2)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结构、制造工艺和供应商等发生变化;3)获证产品的商标,委托人、制造商或工厂信息(名称和/或地址、质量保证体系等)发生变化;4)其他影响认证要求的变更。

认证机构应核查以上变更情况,确认原认证结果对认证变更的有效性;需要时,针对差异进行补充检测和/或工厂保证能力审查;合格后,确认原证书继续有效和/或换发认证证书。

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及认证证书注销和撤消后,产品不得出厂、进口。

6.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本规则覆盖的产品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6.3 加施方式可以采用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中的任何一种。

采用印刷、模压认证标志时,还应在标志周边适当位置注明产品的工厂代码。

标志使用方案应报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与管理机构核准。

6.4 加施位置应将认证标志加施在部件主体的适当位置或其最小外包装上。

7. 收费CCC认证收费涉及申请费、产品检测费、工厂审查费、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监督复查费、年金、认证标志费等,具体费用由认证、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1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产品描述(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1单一材料1.1.1产品名称;1.1.2材质;1.1.3正面颜色及厚度;1.1.4编织/制造方式。

1.2层积复合材料1.2.1产品名称1.2.2各层材质、厚度及编织/制造方式;1.2.3 排列方式;1.2.4加工工艺;1.2.5表层颜色;1.3 内饰零件尺寸:长x宽x高;1.4 添加剂的种类和比例(如有)。

2.足以识别产品主要特征的照片。

3. 层积复合材料内饰件产品材料剖面示意图。

4.产品关键原材料清单4.1本规则覆盖产品的关键原材料为:单一材料和层积复合材料等;4.2清单中至少要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单位和进厂检验项目等内容。

5. 工厂概况:5.1 生产情况(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能力及生产历史);5.2 工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5.3 工厂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检定周期等);5.4 与附件2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及机构框图/表和职责规定文件等。

6.必要的认证产品检测报告。

7. 委托人、工厂的注册证明材料。

8.指定认证机构需要的其他文件。

附件2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1.1 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

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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