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宣传为抓手 提升价格工作影响力 黄龙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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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的通知-陕价综发[2011]113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的通知-陕价综发[2011]113号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陕西省价格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的通知(陕价综发〔2011〕113号)各市、县、区物价局,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发展改革局:2011年7月22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价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已在陕西价格信息网上登载),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提升物价部门依法治价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物价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例》宣传活动安排(一)开展《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各市、县(区)物价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组织物价干部职工、企事业单位物价工作人员、从事价格理论研究及教学工作的专家学者,开展《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标语有奖征集活动。

省物价局对征集的标语进行逐条评选,评选出20条优秀宣传标语作为《条例》颁布实施的宣传标语,将在陕西价格信息网上公布,并对优秀宣传标语的投稿人和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物价局予以表彰奖励。

1、投稿要求:标语要体现《条例》的特点和亮点,保证原创,言简意赅,易于记忆和传颂,不超过40个字。

2、投稿方式:以传真方式发至************,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cn,以信件形式寄至西安市新城大院内陕西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邮编:710006)。

标语征集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07.31•【字号】陕价办发[2012]92号•【施行日期】2012.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价办发〔2012〕92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扩权县物价局:2011年,全省物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价格工作主题主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完成了“确保先进位次,提升整体水平,争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任务,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树立榜样,学习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省物价局决定对西安市物价局、临潼区物价局等52个先进单位,雷有全等5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在工作中发扬成绩,巩固成果,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继续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努力开创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2011年度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附件2:2011年度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附件1:2011年度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设区市物价局(6个)铜川市物价局延安市物价局榆林市物价局西安市物价局渭南市物价局宝鸡市物价局县(区、市)物价局(46个)西安市(3个)临潼区物价局高陵县物价局周至县物价局宝鸡市(4个)岐山县物价局眉县物价局凤翔县物价局渭滨区物价局咸阳市(1个)彬县物价局铜川市(4个)王益区物价局宜君县物价局印台区物价局耀州区物价局渭南市(9个)白水县物价局华县物价局澄城县物价局蒲城县物价局潼关县物价局临渭区物价局韩城市物价局合阳县物价局富平县物价局延安市(12个)子长县物价局洛川县物价局安塞县物价局富县物价局黄陵县物价局宜川县物价局黄龙县物价局延川县物价局延长县物价局宝塔区物价局吴起县物价局志丹县物价局榆林市(6个)佳县物价局神木县物价局靖边县物价局吴堡县物价局榆阳区物价局清涧县物价局安康市(5个)白河县物价局岚皋县物价局平利县物价局镇坪县物价局汉滨区物价局商洛市(2个)柞水县物价局商南县物价局附件2:2011年度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陈忠西安市物价局原局长徐林科宝鸡市物价局局长雷有全铜川市物价局局长赵英歌渭南市物价局局长牛延峰延安市物价局局长王永平榆林市物价局局长姚志帮西安市临潼区物价局局长王选民西安市高陵县物价局局长吴孝忠西安市周至县物价局局长梁多黎宝鸡市岐山县物价局局长李治平宝鸡市眉县物价局局长张文贤宝鸡市凤翔县物价局局长王银良宝鸡市渭滨区物价局局长王燕咸阳市彬县物价局局长陈辉铜川市王益区物价局局长寇丽萍铜川市宜君县物价局党支部书记董保平铜川市印台区物价局局长王瑞民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局长郑学军渭南市白水县物价局局长冉应纯渭南市华县物价局局长郑栓直渭南市澄城县物价局原局长王建荣渭南市蒲城县物价局局长辛上游渭南市潼关县物价局局长刘渭林渭南市临渭区物价局局长张鹏武渭南市韩城市物价局局长宋永红渭南市合阳县物价局局长吴忠民渭南市富平县物价局局长拓吉祥延安市子长县物价局原局长冯玉彩延安市洛川县物价局局长王文治延安市安塞县物价局原局长张有世延安市富县物价局原局长李修荣延安市黄陵县物价局局长毋海宏延安市宜川县物价局局长宋高毅延安市黄龙县物价局局长鲁向红延安市延川县物价局局长张进勇延安市延长县物价局原局长杨树山延安市宝塔区物价局局长冯首君延安市吴起县物价局局长李七星延安市志丹县物价局局长雷彦虎榆林市佳县物价局局长杨凤鸣榆林市神木县物价局原局长思锦忠榆林市靖边县物价局局长冯建文榆林市吴堡县物价局局长王亚平榆林市榆阳区物价局局长刘世平榆林市清涧县物价局局长王伦祥安康市白河县物价局局长曾代军安康市岚皋县物价局局长王太祥安康市平利县物价局局长田延华安康市镇坪县物价局局长李建阳安康市汉滨区物价局局长乐发国商洛市柞水县物价局局长XXX 商洛市商南县物价局局长。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陕价综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陕价综发〔2008〕68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扩权县(市)物价局: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实施了扶持生产、保障供应、补贴困难群众和稳定价格等一系列调控措施,目前全省物价上涨势头有所遏制,大多数商品供应充裕。

但是价格总水平仍在高位运行,进一步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亟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防止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

根据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控制价格上涨问题。

各地要高度重视物价过快上涨问题,把稳定市场物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防止物价过快上涨的九项措施,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努力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不高于上年的目标”,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稳定和社会生活秩序正常。

二、切实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工程。

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商务、粮食、财政等部门,认真组织好粮食和农副产品生产,加大生活必需品尤其是粮油的储备力度,努力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要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大中城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确定的“面粉5天、猪肉7天、大米10天、食用油60天的消费量”落实储备数量,有条件的尽可能扩大储备,适时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继续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根据当前价格形势的严峻性,今年第二季度继续执行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项目的规定,以确保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基本稳定。

四、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各地物价部门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上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切实落实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0.11.26•【字号】陕价综发[2010]149号•【施行日期】2010.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陕价综发〔2010〕149号)各市、县、区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0〕386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0〕4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稳定市场物价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强化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各地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价格信息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坚持信息报告制度,密切跟踪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煤炭、柴油、石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

要认真做好价格涨幅较大商品的指数分析,加大价格巡查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价格上涨问题,要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加大监测频次,增加人力、物力配置,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局。

二、稳定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继续落实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优惠价格政策,督促有关企业保障化肥生产正常用电、用气供应。

要采取提醒、劝诫等方式,敦促煤炭、电力企业、行业协会顾全大局,强化行业自律,稳定煤炭价格,将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年度合同价格维持在2010年的水平。

三、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各地物价部门会同交通部门认真落实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从2010年12月1日起实现当地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0.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0.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物价局,市局各部门: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扩大价格工作影响,提升物价部门形象,增强价格管理的透明度,推动我市价格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现就全市价格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价格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价格宣传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平稳运行,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

近年来,全市物价部门在做好价格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价格宣传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价格改革、稳定社会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背景下,需要我们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章立制,健全网络,落实责任,推动价格宣传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

(一)做好价格宣传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价格工作与老百姓利益关系密切,群众十分关心价格走势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希望了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这就要求我们以坚持维护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以服务市民,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主动宣传,释疑解惑,向社会提供真实可信的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消费心理预期。

(二)做好价格宣传工作是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价格改革的客观需要。

当前的价格改革主要是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

这就要求我们把握好宣传的时机、节奏和角度,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的改革短期看肯定是要增加社会和居民的负担,但从长远看,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节能减排,是减少环境污染一种手段,价格部门应尊重社会各方面意见,让群众了解价格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及各种减轻社会和群众负担的配套措施,争取人民群众对价格改革理解和支持,为深化价格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物价局落实价格规范策划方案

物价局落实价格规范策划方案

物价局落实价格规范策划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我的办公桌上。

我泡了杯咖啡,深吸一口气,准备投入这场关于物价局落实价格规范的策划方案写作。

多年的经验告诉我,这是一个需要严谨、细致,又充满挑战的任务。

一、方案背景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物价波动较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不规范现象,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带来了困扰。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物价局决定加强对价格规范的落实。

二、目标定位1.全面梳理现行价格政策,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规范,确保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

3.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4.提升物价局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度。

三、具体措施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物价局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价格规范落实工作。

2.梳理现行价格政策对现行价格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制定新的价格规范提供依据。

3.制定价格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规范,确保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

(1)商品价格规范:以市场供求关系、成本等因素为依据,合理制定商品价格。

(2)服务价格规范:以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为依据,合理制定服务价格。

4.加强价格监管(1)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实时监控。

(2)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5.提升物价局形象(1)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提高物价局在公众心中的形象。

四、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1-3个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梳理现行价格政策。

2.第二阶段(4-6个月):制定价格规范,加强价格监管。

五、预期成果1.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价格规范,确保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

2.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3.提升物价局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度。

4.为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写作过程中,我不断回顾过去的经验,查阅相关资料,力求将方案写得更加完善。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价垄[2018]113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8.07.18【实施日期】2018.07.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强化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黑价垄〔2018〕11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黑政发〔2018〕29号)的部署和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三年行动的要求,净化旅游消费价格环境,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进入暑期旅游旺季的实际,现就加强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执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当前,我省已经进入旅游旺季。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引导的作用,通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并广泛运用工作微信群、微物价、QQ群等新媒体,积极宣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并采取公布典型案例、树立正面典型、张贴12358举报电话、消费温馨提示等措施,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健康消费,引领经营者价格自律和合法诚信经营。

二、丰富监管手段,规范价格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适时对旅游市场相关经营企业及行业协会召开提醒告诫会,签订《黑龙江省旅游业价格自律承诺书》,注重规范旅游服务业的价格行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积极防范由价格违法行为引起的事件恶性传播和发酵。

及时公开和曝光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认真做好旅游价格维权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借助网络和省旅游信息平台,及时查阅和搜索有关旅游市场的舆情信息,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和分析,跟进了解相。

物价局监督工作计划(三篇)

物价局监督工作计划(三篇)

物价局监督工作计划为维护我市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____和____为指导,认真____和____、____、____、____,全面落实____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和社会关注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转变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思路,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服务职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一)涉农价格收费检查____月初开始,____月底结束。

重点查处化肥、农业用水、用电、农用柴油等乱加价行为和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等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

(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____月初开始,____月底结束。

重点检查电力、石油、国土、建设、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环保、税务等部门价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投资经营环境。

(三)涉房收费专项检查____月初开始,____月底结束。

重点检查市房地产管理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等涉房管理部门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房屋开发、物业管理等经营单位的价格收费情况。

(四)教育收费检查____月份开始,____月底结束。

重点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收费执行情况。

严肃查处中小学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和择校费、高级中学违规收取择校生费及重复收取学费、高等学校收取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等行为。

(五)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检查____月初开始,____月份结束。

重点查处政府降价、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等方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重点加强煤、电、油、运、粮食、电信、液化气、房地产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提高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深度,防范商品价格的突发性异常波动;在继续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企业物价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近年来,全省各级物价部门高度重视价格宣传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宣传方法和手段,积极组织开展价格宣传活动,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扩大了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为价格改革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价格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省局决定对西安市物价局、省局经营性收费处、高陵县物价局等27个先进集体,焦阳等4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

各级物价部门要继续加强和推进价格宣传工作,积极探索价格宣传的有效途径,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努力提升宣传层次,达到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合理引导居民消费预期,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目标,为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附件:全省物价系统价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27个)西安市物价局延安市物价局渭南市物价局宝鸡市物价局雁塔区物价局高陵县物价局陈仓区物价局千阳县物价局旬邑县物价局彬县物价局富平县物价局合阳县物价局耀州区物价局宝塔区物价局富县物价局神木县物价局清涧县物价局南郑县物价局城固县物价局紫阳县物价局岚皋县物价局丹凤县物价局镇安县物价局杨陵区物价局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二、先进个人(48名)焦阳西安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处主任科员李晓钢西安市户县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辛剑西安市周至县物价局成本队队长齐琳宝鸡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科员张文贤宝鸡市凤翔县物价局局长梁多黎宝鸡市岐山县物价局局长谭彦荣咸阳市物价局基金办科员黄高鹏咸阳市彬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郭晓琪咸阳市旬邑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段亚晖渭南市物价局副主任科员高江功渭南市韩城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郑学军渭南市白水县物价局局长郭雪琴铜川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魏新辉铜川市耀州区物价局科员贠学斌铜川市宜君县物价局副局长战鹏延安市物价局科员范志龙延安市黄龙县物价局副局长雷鹏延安市富县物价局科员刘国锋榆林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科长白彦榆林市府谷县物价局副局长刘学渊榆林市定边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刘德轶汉中市物价局基金办主任穆敏汉中市西乡县物价局副局长邹代顺汉中市镇巴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申中朝安康市物价局高衷诚安康市平利县物价局主任科员舒业发安康市岚皋县物价局主任科员陈斌商洛市物价局办公室负责人任洪涛商洛市商州区物价局局长XXX 商洛市商南县物价局局长田文志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科长张小刚杨陵区物价局科员周选悌省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杨永太省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荣朝柱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主任科员刁书娟省物价局价格处副处长沈铮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调研员周玉能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主任科员徐建勋省物价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主任科员林纲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主任科员丁西峰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主任科员胡阳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副主任科员杨妍省物价局价格举报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祖进省物价局药品价格评审办公室主任科员牟艳平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赵茂忠省物价局研究室主任科员张宗元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科员史杰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调研员——结束——。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07.06•【字号】陕价办发[2011]93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物价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价办发〔2011〕93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扩权县物价局:“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实践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省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省局决定对西安市物价局、省物价局办公室等7个先进集体,李稳等44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中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为开创新时期物价工作新局面,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6-2010年全省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2006-2010年全省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西安市物价局宝鸡市物价局延安市物价局安康市物价局省物价局办公室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二、先进个人李稳西安市物价局价格监测处副处长齐仲良西安市莲湖区物价局局长王选民西安市高陵县物价局局长张军科宝鸡市物价局办公室副主任朱晓娟宝鸡市凤翔县物价局科员李能慧宝鸡市金台区物价局局长丁立平咸阳市物价局监测监督科科长张玺祥咸阳市乾县物价局局长刘小琪咸阳市旬邑县物价局干部郭雪琴铜川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丁文通铜川市印台区物价局局长程金民渭南市物价局副局长刘渭林渭南市临渭区物价局局长张江涛渭南市华阴市物价局纪检组长高东峰延安市物价局法制调研科科长幕红艳延安市宝塔区物价局成本队队长刘怀东延安市安塞县物价局副局长安静榆林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副主任科员张治军榆林市神木县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王进生榆林市清涧县物价局干部郑建平汉中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干部郑昭文汉中市留坝县物价检查所所长杨能东汉中市南郑县物价检查所所长邹康林安康市物价局政办科科长李建阳安康市汉滨区物价局局长吴国宝安康市石泉县物价局局长王运良商洛市物价局纪检员XXX 商洛市商南县物价局局长南华社商洛市山阳县物价局局长田文志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杨永太省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荣朝柱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主任科员袁大峰省物价局价格处主任科员高为群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处副处长(正处级)周玉能省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主任科员高建荣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云育兵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副局长刘建荣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副调研员杨妍省物价局价格举报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高铮省物价局物价研究室主任科员祖进省物价局药品价格评审办公室主任科员牟艳平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蒋勇军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科员赵西民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价格工作预案起草说明

价格工作预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价格波动频繁。

为了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的1.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3.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产业健康发展;4. 增强政府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应对能力。

三、预案内容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服务等。

2. 组织机构(1)成立价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2)设立价格监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3)建立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对市场价格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预警。

3. 监测预警(1)建立健全价格监测网络,对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2)定期分析市场价格走势,预测价格波动趋势;(3)发布价格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做好应对准备。

4. 应急处置(1)市场供应紧张时,采取紧急调拨、储备等措施,保障市场供应;(2)价格异常波动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3)价格违法行为时,依法查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5. 预警分级根据市场价格波动程度,将预警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预警: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对消费者生活和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影响;(2)二级预警: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对部分行业和企业造成影响;(3)三级预警: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对个别商品和服务造成影响;(4)四级预警:市场价格波动较小,对消费者生活和企业经营影响不大。

6. 应急响应(1)一级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市场供应稳定;(2)二级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相应措施,缓解市场价格波动;(3)三级预警: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4)四级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2024年物价中心价格监督工作总结

2024年物价中心价格监督工作总结

2024年物价中心价格监督工作总结2024年,作为物价中心的价格监督部门,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价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物价市场化改革,维护价格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我所属单位2024年物价中心价格监督工作的总结:一、坚持市场监管和价格调节相结合我们坚持积极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和完善价格调节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和分析物价变动情况,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同时,我们还积极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合理定价,提高价格竞争力,促进市场调节作用发挥。

二、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督力度针对能源、交通、通信、水利、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我们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价格公平合理,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积极推动行业内部竞争,促进价格体系完善,有效降低市场垄断企业对价格的操纵。

三、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和分析我们建立了全面、深入、及时的价格监测和分析体系,通过采集、整理、分析大量的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原因,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同时,我们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价格监测和预测的准确性,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

四、主动推进价格信息公开和服务我们积极推进价格信息公开和服务,建立和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价格信息,提供便利的查询和比较服务,增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对价格变动的了解和监督能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对价格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价格政策,增强市场预期稳定。

五、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增强工作协同性。

同时,我们加大对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价格监督队伍。

通过以上努力,2024年我所属单位价格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07.15•【字号】陕价办发[2005]118号•【施行日期】2005.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价办发[2005]118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现将《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陕西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座谈会、纠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纠风办《2005年陕西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安排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和解决全省物价系统的不正之风,建立一支为社会服务、让人民满意的价格队伍,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现对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两个务必”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建造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机关,树立起良好的物价队伍形象。

二、主要工作(一)抓思想教育工作。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改进措施;深入开展以《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解决价格工作中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开展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为重点内容的廉政教育,强化党纪意识,增强自律能力。

认真学习 广泛宣传 努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认真学习 广泛宣传 努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 文 作 者 是 乐 山 市 市 中 区 通 江 镇 长 征 社 区 义 本
务 价格 监督 员 )
众 的 解 释 工 作 。结 果 我 们 社 区市 场 的 大 米 价 格 每 袋
比 城 里 便 宜 1元 , 肉 价 格 每 5 0克 便 宜 0 8 1元 。 猪 0 .~
同 价 格 法 》、 价 格 违 法 行 为 举 报 规 定 》、 禁 J 价 格 欺 《 《 l 卜 诈 行 为 的 规 定 》、 父 予 商 品 和 服 务 实 行 明 码 标 价 的 《
义 务 价 格 监 督 员 以 来 , 我 以 饱 满 的 热 情 和 积 极 的 态
市 中 区 物 价 局 价 格 举 报 电 话 和 社 Ⅸ 价 格 投 诉 举 报 电 话 在 社 办 公 场 所 、 贸 r 场 、 场 门 口 等 醒 目位 置 农 『 『 商 张岵 公示 。20 年 以米 , 办黑 板报 2 07 共 1期 、 传 板 宣
规 可 以 说 足 … 知 半 解 , 尽 快 地 进 入 角 色 , 握 价 格 要 掌
三 、 解 价 格 矛 盾 , 护社 区群 众 的价 格权 益 。 化 维
一 -
服 务 的 本 领 . 仅 有 1 作 的 热 情 和 充 足 的 f劲 是 不 够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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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 、 标 语 2 幅 、 标 语 5 条 、 传 栏 21期 、 6 大 9 小 6 宣 问 答 题 2 题 , 开 居 民 组 会 、 艺 队 长 会 7 次 , 4 召 义 开
度 , 力 学 习 价 格 法 律 法 规 干 政 策 , 高 门 已 的 价 格 努 ¨ 提

关于对物价局价格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范文

关于对物价局价格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范文

关于对物价局价格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范文标题:关于对物价局价格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引言:价格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信号,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物价局作为政府的价格监管机构,其价格宣传工作对于提高公众的价格意识、促进价格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提出对物价局价格宣传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宣传工作的目标与意义目标:提高公众对价格政策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价格维权意识,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意义: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宣传工作的原则准确性: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避免误导公众。

及时性: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和政策变动。

全面性:全面介绍价格政策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三、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价格政策解读:对国家和地方的价格政策进行解读。

价格信息发布:定期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

价格维权知识普及:普及消费者价格维权的知识和途径。

四、宣传工作的实施步骤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的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表。

组织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册、海报、视频等宣传材料。

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五、宣传工作的保障措施人员保障:组建专门的宣传工作团队。

资金保障:确保宣传工作所需的资金支持。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宣传效率。

六、宣传效果的评估与反馈评估指标:设定评估指标,如宣传覆盖率、公众满意度等。

反馈收集: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公众的反馈。

效果分析:对宣传效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七、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问题识别:识别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宣传渠道单一、公众参与度不高等。

改进建议:提出改进建议,如拓展宣传渠道、增加互动环节等。

八、结语价格宣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物价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

通过本文档的安排意见,我们希望能够为物价局的价格宣传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做出贡献。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切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切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切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1998.06.08•【字号】陕价检发[1998]50号•【施行日期】1998.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切实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价检发[1998]50号1998年6月8日)各地、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经贸局: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下称《价格法》),保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连续性,提高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根据今年3月大连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价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检[1998]614号)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1、《价格法》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调控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为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理顺价格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规范,稳定干部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开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2、价格监督检查的重点要逐步由检查经营者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政策,转移到检查经营者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上,把监督检查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上。

同时要加大对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3、《价格法》对价格执法主体规定的调整,有利于维护物价工作完整性,发挥物价工作部门的整体功能;有利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的权威性;有利于提高价格行政执法的科学性。

从长远和根本看对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乃至对整个物价工作水平的提高都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各级物价部门要从有利于维护管理职能整体性,有利于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连续性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而不是削弱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县加强价格宣传的工作汇报

县加强价格宣传的工作汇报

县加强价格宣传的工作汇报
县加强价格宣传的工作汇报
一是建立健全价格发布机制。

今年初,投入元资金,对县物价信息网进行全面革新,独立租用网络服务空间,申请域名,就重大价格政策制定宣传方案,对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公布价格监测情况、物价部门稳价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群体型事件。

二是实施价格听证制度。

对涉及到公共服务收费事项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府部门、县人大、县政协、新闻媒体、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既保证价格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又切实维护各方利益,确保不因调价问题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是加强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

对古城区内涉旅商品和服务行业的明码标价行为进行规范整顿,逐门逐店登记备案涉旅商品和服务价格,发放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向596家店铺免费发放商品标价签余张,并配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将古城内道门口—东门城楼段建成“明码标价示范街”,营造文明旅游消费环境。

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古城区客房和停车服务价格实行临时最高限价,有效平抑了酒店宾馆客房、停车等服务收费价格过度上涨,确保了凤凰旅游秩序稳定发展。

做好价格宣传 重塑物价形象

做好价格宣传 重塑物价形象

作者: 谢建龙
作者机构: 靖安县物价局
出版物刊名: 价格月刊
页码: 42-42页
主题词: 价格宣传工作;重塑;宏观经济管理;价格管理;人民群众;良好形象;物价部门;重中之重;价格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先进单位;知名度;物价局;靖安县
摘要:为让人民群众认识价格管理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提升其知名度,靖安县物价局始终把做好价格宣传工作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近几年连续荣获全省价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研究

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研究

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研究价格宣传工作,是价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物价部门的职能不断转换,价格舆论宣传工作的层次与水平不断提高。

(一)通过开展价格宣传,可以展示价格主管部门良好形象。

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宣传价格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价格改革、清费治乱、补贴弱势群体、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价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宣传价格工作的亮点与经验、价格调研成果以及价格系统的先进典型,宣传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动态、价格举报及明码标价制度,褒扬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的经营者,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例等,为社会公众释疑解惑,树立了价格主管部门“服务中心、促进发展、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通过开展价格宣传,可以扩大价格主管部门社会影响。

借助媒体力量,加大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价格问题宣传力度,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赢得政府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知名度,扩大价格主管部门的社会影响。

相关媒体从服务价格工作出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宣传价格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深化价格改革、改善价格管理的工作经验,树立价格主管部门以人为本、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通过开展价格宣传,可以推动价格主管部门各项工作。

价格宣传工作与价格管理工作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做好价格宣传工作可为价格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通过健全价格宣传制度,完善价格宣传工作机制,有机结合价格宣传与价格行政工作,及时向社会传递价格政策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价格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和定调价规则,促进价格政务公开和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廉政建设;通过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工作经验,促进互相交流,提高管理者依法治价水平,增强经营者价格法制观念和全民依法治价意识,推动各项价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通过价格宣传,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提高价格队伍业务素质,使更多的价格工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推动价格业务工作的提升。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价综发[2009]2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发布日期】2009.03.19【实施日期】2009.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意见(宁价综发[2009]2号)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价格宣传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时了解价格工作情况、科学决策的重要渠道;是引导价格走向和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安定的必要手段;更是价格部门转变职能,进一步树立执政为民新形象的客观需要。

为适应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需要,扩大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价格部门的社会形象,现就加强和改进价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一)高度重视价格宣传工作。

各级价格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价格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价格工作的有力保证,作为义不容辞的工作职责,坚持与本职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认真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宣传工作作为日常价格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价格宣传工作的开展,确保宣传效果。

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宣传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宣传工作的具体机构及职责,确保宣传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

(二)强化宣传管理。

要牢固树立“宣传无小事”的观念,加强宣传业务的学习,把握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驾驭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要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坚持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各类宣传活动不出现政策偏差、舆论误导、报道失实、泄露机密等问题。

(三)明确工作责任。

区局由综合调控处、办公室、价格监测处、价格协会共同负责价格宣传工作。

综合调控处负责整体宣传工作的组织、主抓媒体宣传工作,办公室侧重负责政务信息宣传,价格监测处侧重负责网络信息宣传,价格协会侧重负责“刊物”信息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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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传为抓手
提升价格工作影响力
黄龙县物价局
价格宣传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必要条件,也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围绕行风搞宣传、搞好宣传促工作‛的思路,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坚持内外宣传相结合,立足价格工作大局,加强对物价职能、政策法规、价格业绩和便民措施的宣传,有效的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价格工作水平,树立了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

连续六年在省、市政风行风建设评比中名列前茅,连续三年荣获全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六年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行风建设评议中进入前三名,连续四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一、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宣传能力建设
价格宣传工作是争取理解支持、提升影响力、促进业务开展的基础性工作。

以前我们只注重工作的落实、任务的完成,不注重工作的宣传,使得社会各界和群众不够了解我们在干什么、干了什么、干得咋样,工作进步不够明显。

我们意识的这个问题后,下定决心,一改以往只做不说的工作方法,在积极完成各项价格职责任务的同时,把价格宣传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重头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改进宣传方式,重视宣传效应,更好的适应新时期价格工作的要求。

一是树立宣传责任意识。

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局长亲自负责,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使‚工作需要宣传,宣传服
务工作‛的自觉意识不断增强,形成全局人员齐上阵的宣传工作氛围。

二是增强宣传引导能力。

光有宣传意识,没有宣传行为能力也是不行的。

我们开展了‚54321‛学习教育工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宣传能力,即:建立五项制度(学习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增强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三项凝聚工程(凝聚班子形成合力、凝聚党员增强感召力、凝聚职工催生向心力);开展两项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一年一次的专题党建活动。

坚持每周一业务学习、周五政治学习,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价格工作的主动性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提升干部队伍宣传和工作的双向能力。

三是配备宣传器材。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单靠纸笔宣传已渐渐脱离了时代步伐。

我们在搞好软件建设的同时,也加强了硬件的配备,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数码摄像机、照相机等,用鲜活的图片、影像记录搞好真实宣传,为扎实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二、突出职能宣传,消除群众价格误解
让群众知道物价部门是干什么这是获取民意的一个首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群众包括很多的机关干部对物价部门的职能其实并不了解,他们认为凡是涉及到商品价格的问题责任都应由物价部门来负,误认为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都是物价局管的。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向社会群众宣传物价职能,消除他们的误解。

一是固定宣传。

把物价职能分类分块制成展板,挂置于单位门厅,详
细介绍定调价范围、监督检查程序、服务内容等全部职能,方便前来办事的人员详细了解。

二是工作中宣传。

把物价职能印制成书册,充分利用工作机会,在来人办事、出去检查、单位间配合时向他们发放,并在交谈过程适当提及物价工作,讲解在市场经济下物价工作的具体范围,介绍政府管理价格机制与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机制的区别,使干部群众知道哪些是物价局能管的,哪些是市场调节的,从而使其懂得了由于市场供求关系正常变化必然会引起价格自然波动的道理,有效消除了过去那种一有价格波动就埋怨物价部门的情绪。

三是利用电视媒体,把物价职能制作成电视广告,在县电视台进行长期滚动播出,扩大宣传范围。

三、强化政策宣传,维护老百姓价格利益
让群众了解价格法规政策,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是我们进行价格宣传的最终目的。

很多群众不知道价格法规政策,在利益受到损害时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这是我们很关注的事情。

我们本着以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目的,不断强化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

一是自然重要节假日进行大规模宣传。

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18‛《价格法》纪念日,我们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街道广场进行宣传,把价格政策印制成单页传单,向过往群众发放,并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对有疑问和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现场解答。

二是进行广告宣传。

我们把‚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印制成铝牌,在各大医院、超市、药店等主要商业场所醒目位置固定上墙,并标注‚当您受到价格方面的欺诈时请拨打‘12358’‛,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投
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监督经营者行为。

三是组织上门宣传。

把一些日常广泛用到的价格政策及部分收费管理目录印制成书籍、卡片,向农村和社区发放。

制作发放了便民服务卡,在服务卡正面印有物价局的办公电话、地址及24小时价格举报电话,背面印有卫生、教育、林业、民政、电力、农业、公安、土地、电信、城管等13个部门涉及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方便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使用。

向全县10个乡镇87个村和2个社区发放便民卡片1万多张。

通过我们对价格政策的大力宣传,价格政策的普及率达到了90%以上,广大干部群众对价格政策有了深入的了解,全县市场价格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价格欺诈行为明显减少,物价局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明显提高。

四、扩大业绩宣传,提升物价部门良好工作形象
让群众知晓物价局的工作实绩,是增进群众感情,提升部门形象的关键。

我们以宣传服务内容为目的,向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物价工作业绩。

一是实行工作汇报制,定期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部门汇报价格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并以简报形式每月向相关部门报送价格工作最新动态。

二是提供信息宣传,在广电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黄龙电视台开办了《黄龙价格动态》栏目,每天定时发布粮油、蔬菜、肉蛋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方便群众借鉴,在购买时把握。

同时我们也发布一些农副产品购买收购信息,便于一些农户把山里带出的农副产品尽快销售出去,以免长期积压给群众带来经济损失。

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道典型物价工作业绩,如在2007年底,面对市场价格持续走高,一些商户私下串通,哄抬物价,为了保证市场
价格的平稳,我们及时召开了由主管县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各企业、公司法人参加的‚价格告诫会‛,会上对一些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组织学习了相关价格法规,并邀请县电视台对会议进行了录制播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使广大群众看到了一些商户的欺诈行为,学会了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极大地提升了物价部门的良好工作形象。

四是用工作实践宣传,我们利用价调基金的投放使用,帮助困难群众减轻负担、增加收入,让他们在体会美好生活中感悟物价工作的真实好处。

如2007年猪肉价格持续走高,我们紧急研究,决定投放价调基金稳住肉价,实行每屠宰一头猪补助100元,把猪肉价格稳定在每斤11元左右,和周边县区相比每斤低4到5元,竟然出现了其他县区农民托黄龙亲戚在黄龙买猪肉的现象。

通过对比,群众深刻认识到了价调基金的重要职能作用,也体会到了价调基金给他们带来的好处,更增进了对物价部门的感情。

随着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的宣传工作强势愈显,成绩斐然。

近年来,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站刊登稿件95篇,其中在省、市级报刊、杂志登载25篇,在《陕西价格信息网》、《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延安价格信息网》等市以上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登载稿件70篇;《粮食生产与市场价格走势》、《关于黄龙县猪肉市场供求及价格情况》两篇调研报告分别获得了全省二等奖和三等奖;累计编播《黄龙价格动态》192期,印制《黄龙物价》95期,这些宣传报道都有力地配合了我县价格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扩大了黄龙物价的内外影响,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使得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骄人成绩,构
建了黄龙和谐价格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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