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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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1.1为加强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上银行管理
3、网银功能开通
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财务部长同意后,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4、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
4.1、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4.2登录口令由公司资金主管负责保管;数字证书(加密u盘)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短信提示须预留财务部长手机号码。

4.3、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4.4、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5、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5.1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5.2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网上填制付款单据;资金主管输入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审核;资金主管确认无误后,由财务部长发出指令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5.3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

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5.4交接。

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同时报财务部长。

未经财务部长同意,不得更换各公司网银操作员。

6、网银的日常管理
____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6.2、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6.3、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6.4、出纳员于每周供应商集中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次日及时进行划拨。

7、违规责任及处罚
7.1、未按本规定第一条之规定,私自将公司银行账户开通网络支付功能的,对直接经办人给予____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经办人给予____元罚款处理,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2、未按本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合理、分开保管网银密码、数字证书及短信提醒指定手机的,对财务负责人给予一次性罚款____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一次性____元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相关责任人双倍进行处罚,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3、未按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办妥审批手续,私自办理网上付款业务的,对出纳员及财务主管分别处以____元罚款处理;因审核不认真、操作失误导致汇划款项错误的,视影响大小对出纳员及财务主管分别处以____元罚款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经济赔偿外,对相关责任人双倍进行处罚,并根据金额大小追究法律责任。

7.4、出纳员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第四条之相关规定,严禁使用专用计算机玩网络游戏及下载、存储不明文件,违者每次罚款____元;如因此使计算机感染网络病毒、造成网银账户安全隐患,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账户密匙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落实责任后,按责任程度追究赔偿责任,并酌情处以罚款。

7.
5、利用网银账户办理超出公司授权范围之外的业务,每次罚款____元;挪用、侵占等严重情形的,除全额索赔外,处以200—____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8、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9..本制度自
年月
日开始执行。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网上银行管理,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安全可靠,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

第三条网上银行是指客户通过互联网和相关终端设备,使用我行提供的在线银行服务进行资金管理、支付结算、账户查询、账户管理等业务。

第四条网上银行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便利、高效、安全的服务是我行的宗旨。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网上银行业务。

第二章网上银行开通和使用
第六条客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或企业网上银行业务,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并签署相关协议。

第七条客户应妥善保管个人网上银行的登录名、密码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将其泄漏或提供给他人。

第八条客户在网上银行进行业务操作时,应注意保护个人电脑和移动设备的安全,不点击、不下载可疑链接和文件,不连接不可信的公共Wi-Fi网络。

第九条客户在网上银行进行资金划转和支付等操作前,应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客户在发现网上银行账户异常或遭遇网络诈骗等情况时,应及时联系我行客服,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网上银行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我行应建立健全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身份认证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二条我行应定期对网上银行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发现安全漏洞和风险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强安全防护。

第十三条我行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我行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网上银行业务中的投诉和纠纷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第十五条我行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合作伙伴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和诈骗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客户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导致资金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我行发现客户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包括暂停或关闭网上银行业务等。

第十八条我行在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中,如存在管理疏漏或技术故障导致客户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我行员工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从事不正当行为或泄露客户信息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如有需要修订的,应依法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三)
为加公司银行账户网络支付业务的管理,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网银功能开通
公司因开展业务需要开通银行账户网络查询、支付功能,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办理,其余部门人员一律不得兼办。

第二条网银相关密匙、口令的保管
一、网银账户原则上一律要求同时具备登录口令、数字证书(加密u盘)及短信提示三重安全防护功能,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二、数字证书(加密u盘)属于操作员的由公司财务部出纳员负责保管,属于管理者的另行安排人员负责保管。

三、网银口令应定期进行变更。

四、不得在除公司财务内部电脑以外其他任何电脑下载证书、使用公司网银办理业务。

第三条网银支付业务的办理流程
一、财务部利用网银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一律须按公司资金审批程序规定,由经办人办妥付款申请手续,方可转交财务部出纳员进行办理。

二、出纳员初步审核付款申请无误,插入数字证书,按照付款申请之内容逐笔录入划款信息,确认无误,进行划款;成功后打印支付凭证。

若为较大额划款,需相关有权人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操作。

三、财务会计必须对出纳员划款全过程进行监督,直至划款完毕、退出网银系统。

四、付款完成后,出纳员在付款申请单上加盖“付讫”章,并与财务主管同时在付款单上签字,方可作为入账依据。

对于应由银行出具的网银单据,必须以开户银行出具并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原始单据作为记账凭证。

五、交接。

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必须书面授权并交接。

第四条网银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指定出纳员所使用计算机作为办理网银业务的专用机器,除处理日常工作外,严禁使用该机器玩网络游戏、登录不良网站,严禁任何人擅自下载网络资源存储于本机。

二、网银账户仅可办理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发放等公司授权范围内的资金支付业务,严禁私自利用公司网银账户进行私人款项拆借、挪用。

三、专用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出纳员每周至少进行两次全盘病毒查杀。

四、出纳员于每周集中付款日或员工发薪日前一天将现金足额存入相关银行账户,次日及时进行划拨。

五、每月终了后、次月____日前出纳员打印网银月度交易明细,由财务主管负责与相关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账单上签字确认,作为会计档案一并保存。

网上银行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保护客户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从事网上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均须依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向客户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和产品。

第四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保证业务的安全性、合规性和便利性。

第五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保障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完善网上银行业务权限管理机制,分级设置权限,实行审批制度。

第七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监测异常交易和风险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网上银行业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二章产品和服务
第九条网上银行业务应当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个人网上银行,提供账户查询、资金转账、消费支付等服务;
2. 企业网上银行,提供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电子票据业务等服务;
3. 特色金融服务,提供金融理财、信用卡、贷款等服务;
4. 金融市场业务,提供证券、基金、外汇等业务。

第十条网上银行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满足客户需求,并提供充分的风险提示和说明。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网上银行业务运营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管机制。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验证机制,确保客户身份的合法真实性。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系统安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和安全漏洞检测,及时修复漏洞和强化风险控制。

第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业务数据和信息。

第十八条金融机构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监管机构可采取警示、罚款、责令停业等监管措施。

第十九条金融机构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监管机构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的合作,共同打击非法网络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金融机构自行执行,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金融监管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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