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说明-浙江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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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纺织业取水定额

修订说明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

浙江大学清洁生产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一、前言 (1)

二、定额修订原则 (1)

三、定额修订工作流程 (3)

四、定额修订方法 (4)

五、资料来源 (9)

六、取水定额术语定义 (10)

七、取水定额修订说明 (10)

八、结论 (18)

参考资料 (22)

一、前言

2004年,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浙江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用水定额(试行)》。2016年,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规定组织开展了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修订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发布了《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

《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年)》涵盖了农林牧渔、工业、城乡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用水等58个行业、841个定额,是我省开展涉水规划编制、涉水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计划下达、节约用水管理等工作的依据。

根据国家和地方对节水工作的要求,用(取)水定额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以及管理提升需求而不断更新。为深入了解我省水资源耗排量居前的纺织业取水情况,2017年6月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委托浙江大学清洁生产中心对我省纺织业的取用水情况进行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纺织业企业,选取典型代表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以及案例剖析,并根据《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GB/T32716-2016)、《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2011)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浙江省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说明》,所提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建议值可作为我省纺织业取水定额标准。

二、定额修订原则

本次纺织业取水定额修订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

取水定额编制采取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在保证生产生活基本取水需求的同时,综合考虑经济成本和取水户的承受能力。在制定取水定额时突出科学性,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依据,科学的方法制定出准确的产品取水定额。制定取水定额应以产品生产的实际状况为基础,划定统一的生产体系,拟定可比的生产环境,突出生产链中的相同环节。以整个生产链中相同环境中的中间体、半成品、成品的取水定额为基准,突出标准程序,避免同一产品间有的是从中间体到成品,有的是从半成品到成品,不同的生产环节取水定额的错乱局面,建立标准化的统一的生产环节取水定额。

2、节约用水

取水定额编制应符合节约用水的原则,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先进性是制定取水定额的基本出发点,先进的工业取水定额才能激励企业不断努力,通过先进的取水定额管理带动用水企业吸纳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管理方式,可以提高企业的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3、因地制宜

取水定额编制要充分考虑本地水资源条件、用水总量指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程技术条件。工业取水定额不是一个永久不变的静态指标,它是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创新而变化的动态指标。某一个工业取水定额值只能标志某一时间轴某一工业产品的用水效率水平,而不能反映未来时间轴同一产品的用水状况,所以对任何一个定额都不能把它看作是永久不变的静态标量。我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故所修订的取水定额应从当前的用水实际出发,在综合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制定,是适合当前及以后较短时期(一般五年)时间轴长度

范围的取水定额。

4、可操作性

取水定额是计划用水、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的主要依据。制定取水定额应抓住同类产品的用水共性,使制定出的取水定额在同类产品之间具备较强的可比性。对于某一种(或某一类)产品,只要是适应市场的需要,它不仅在某一个企业生产,同时也可能在许多地市(县、区)的众多企业中生产。不管它是多大的生产规模,都要涉及用水的问题,一般同类型的产品其生产工艺相似,用水特点相似,故都属于一个同类同种产品的用水问题。所以取水定额的制定不仅能适应于某个企业,而且应该适用于生产同一产品的所有地域的所有企业,故在制定取水定额时需抓住某种产品的用水普遍性,即用水的共性问题。这样制定出的用水定额才有可比性,适用性才强,使用范围才广。这样的取水定额才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计划用水、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节水管理。

三、定额修订工作流程

取水定额一般编制流程程序见图1。在定额指标实施3-5年的时段后,就需要进行定额的修订。定额指标的修订遵循的工作流程总体上与图1相同,即建立定额修订编制组,收集基础资料、对典型企业进行用水现状调研、选择典型企业进行水平衡实测分析生产用水特点,根据收集和实测的数据进行定额指标测算分析,最后确定定额指标的修订值。定额指标修订值发布后用于指导实际用水。

图1 取水定额编制程序图

四、定额修订方法

本次取水定额修订数据的整理和计算及研究采用以下的方法,这些方法也是取水定额标准制定一般常采用的方法。

(一)技术测定法

技术测定法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实际测试取得的数据再经分析后而确定取水定额的方法。技术测定法目前大多采用水平衡测试资料为依据,通过用水分析划定用水体系而确定用水定额,其优点是数据来源扎实可靠,可信度高,不足之处是不能取得较长的时间序列,对于测试期间某些临时性用水的影响难以排

除。

本次研究对于有水平衡测试分析报告的实测取水数据做分析研究的产品,其取水定额值的确定采用了水平衡测试法。

(二)统计分析法

统计分析法是对工业用水的历史资料和当前的用水状况及以后的发展趋势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而确定用水定额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常用形式有三种。

1、二次平均法

以反映实际情况的历史统计值为资料求得用水定额的方法,通常是采用二次或二次以上数据平均的方法求得定额值。这种方法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剔除统计资料中被认为不现实的数据,即偏高或偏低的数据,这些数据其实是由于生产中的偶然因素影响所致。

第二步,计算平均值。

若以V1V2V3…V i表示历年统计数据,则:

第三步,求得二次平均值。

由第二步中求得的平均值V和统计序列中小于V的各数据的平均值相加得出的平均值为二次平均值,作为定额值的依据。

式中:1V——为小于V的统计数的平均值;

K——为小于V的统计数据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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