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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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放气球作业活动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施放气球作业活动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施放气球作业活动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施放气球作业活动许可二、设立依据(一)《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33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9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三、受理机构盟市或者旗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四、决定机构盟市或者旗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五、申请条件(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有4名以上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四)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五)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

六、申请材料(一)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二)提供单位《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提供本次作业的人员登记表及其《施放气球人员资格证》;(四)提供施放气球现场图;(五)填写《施放气球作业安全承诺书》七、办理时限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进入行政许可大厅的盟市、旗县按照大厅要求的办理时限办结)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监督电话:大厅窗口负责人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十、审批流程图。

有限空间审批表

有限空间审批表
附件5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票
有限空间名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所属单位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交底人员
监护人
作业人员
作业内容
主要危险因素
作业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始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序号
现场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结果
(□是 □否)
确认人
1
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核、批准
□是 □否
2
对进入的有限空间危险性进行了分析,作业负责人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了安全交底。
□是 □否
3
作业现场已封闭,并设置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是 □否
4
作业现场已配置作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数量和种类符合要求,经检查安全、可靠。
□是 □否
5
出入口已安全开启进行自然通风。
□是 □否
6
存在可能危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物料、能量及设备设施的,已采取可靠的隔离(隔断)措施。
□是 □否
11
作业人员已经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是 □否
12
作业期间是否实时监测作业面气体浓度。
□是 □否
13
作业期间,监护人员是否全程监护。
□是 □否
14
其它安全措施:
编制人:
交底人员签字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审批人意见:□批准 □不批准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是 □否
7
已在作业前对有限空间内盛装或残留的物料进行了清空、清洗或置换。
□是 □否

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发表时间:2018-11-19T11:26:13.140Z 来源:《科技研究》2018年9期作者:张芸[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增强,在各种集会、庆典和广告宣传活动中施放庆典气球的现象越发普遍江苏省盐城市气象局江苏盐城 224005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增强,在各种集会、庆典和广告宣传活动中施放庆典气球的现象越发普遍,在渲染活动气氛、促进商业交流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由于施放气球单位和部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为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应加强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

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关键词:施放气球;监督检查;流程;注意事项引言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事关社会公共安全和航空飞行安全,国家对此十分重视,并制定了专门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规范。

随着盐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地区和部门借助于气球开展庆典、广告宣传的活动屡见不鲜,由于部分企业及利用气球开展庆典活动的主办单位自身法制意识不强,存在着无资质擅自施放、未办理审批手续、违反安全技术要求、气球施放现场无专人看守、针对气球逃逸事故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气球爆炸伤人和气球逃逸升空增加航空飞行安全隐患的情况。

盐城市气象部门高度重视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根据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7〕260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南洋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的文件规定,南洋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施放气球,全市范围内禁止施放氢气球。

为了确保盐城市施放气球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施放气球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应做好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进而确保全市人民财产安全和航空飞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1、施放气球活动监督检查法定依据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一)施放气球单位是否具有资质证,作业人员是否取得资格证;(二)施放气球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准;(三)施放气球的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等是否与所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四)施放气球单位和作业人员、技术人员是否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五)气球的施放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和条件”。

《系留气球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标准解读

《系留气球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标准解读

《系留气球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标准解读摘要:为加强系留气球的安全管理,切实减少施放系留气球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系留气球安全操作技术规范》(DB50/581-2015)已发布实施。

该文介绍了标准的编制背景和意义,对标准中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技术要求进行解读,为从事施放系留气球活动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准确理解和执行标准提供参考。

关键词:安全生产系留气球技术标准标准解读中图分类号:TN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a)-0222-02经过1年多的工作,《系留气球安全操作技术规范》(DB50/581-2015)已正式发布,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重庆市首个系留气球安全管理的强制性标准。

为使从事施放系留气球活动单位的管理、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很好地理解和参考使用标准,该文介绍了标准的编制背景、编制过程、主要的内容以及重点技术要求。

1 标准编制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系留气球在会务、庆典、商业演出等民商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它作为宣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为市场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气球意外爆炸伤人事故和气球异常升空影响航空飞行安全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重庆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了民用空飘气球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先后出台了安全管理的通知、通告和管理办法,通过对系留气球施放单位的资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施放活动审批等方式,加强系留气球的安全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实际在施放系留气球活动过程中由于涉及面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科技手段应用不够等问题,系留气球安全事故还是屡屡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重庆市因施放系留气球活动引起的燃烧爆炸、危害航空飞行安全等事故多达30余起。

因此,制定该标准,是落实《安全生产法》,实行依法治安的要求,是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强化施放系留气球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系留气球施放单位规范管理和规范实施施放气球活动,减少系留气球安全事故的重要技术支撑和保障。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格模板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格模板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格模板作业安全审批表
编号:
工作内容:
作业部门(单位):
作业负责人:
作业人员:
作业时间: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序号安全措施主要内容
1 作业危险源、风险预控控制措施注意事项、安全、技术交底
2 有限空间内氧量19-21.5%后方可进入作业,需测量氧量数据
3 自然通风2小时以上
4 正确使用核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5 使用24V照明灯
6 配备急救箱、担架
7 监护人佩戴袖标
8 确认人签字
安全监护人。

作业地点。

作业安全条件及措施确认:
1.准备工器具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照明灯、手电、安全绳、防坠器、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2.开工前再次确认检查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到位。

3.自然通风(2小时),布置临时照明或手电。

4.内外保持通讯,外部至少一名监护人员。

5.工作结束后,清点工器具,确保内部无遗留工器具方可关闭人孔门。

作业部门(单位)负责人:年月日时分
审批意见
XXX负责人:年月日时分
公司分管领导:年月日时分
备注:
1.此表一式二份,第一联审批部门保留,第二联作业部门(单位)保留。

2.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审批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

公司施放气球安全管理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为了加强对气球施放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气球施放的操作规范,并保证安全生产,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1.储存氢气的专用库房应设在安全地点,并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库房有专人负责管理。

2.氢气应按规定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随意存放,储存时应将氢气罐气阀关严,防止气体泄露,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需采取防火措施3.危险品的专用运输车必须设置灭火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不得客货通装。

车辆经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5.参与施放氢气球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直接从事施放氢气球,释放人员施放气球时必须穿戴防电服装和防静电鞋,禁止穿尼龙、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6.灌充气球现场应开阔、平坦,无障碍物,避开人群,远离火源、架空输电线及其他易燃易燃易爆物品。

灌充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灌充警戒区。

现场风力要小于3级(含本数),无雷雨天气,严防明火、烟火。

灌充现场应配备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氢气球灌充区场地半径应不小于10米,用挂有三角小黄旗(以示危险)的绳子圈起,并设立“严禁烟火”标志。

氢气球灌充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灌充位置半径20米内无明火。

氢气球灌充现场应保持空气湿润,相对湿度大于60%,地表温度低于55度。

氢气球升放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半径10米内不能有明火。

同时现场应有专人巡视,注意周围的情况,一旦出现情况应紧急处理。

7.氢气的罐充应使用高纯度的氢气,严禁使用纯度低于96%劣质氢气,严禁两球对灌进行补气放气。

充气前必须将气球体内及充气装置内的空气置换干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操作标准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操作标准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操作标准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3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必需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具体方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一)依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升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气象主管部门会同飞行管制部门负责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二)依照桂政发〔2020〕72号文件,县级气象主管部门受设区的市气象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四、行政审批条件依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九条、《施放气球治理方法》(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发布、自2005年2月1日起实施)第六、十七、十八条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升放气球活动必需是在依法划定的机场范围和机场净空爱惜区域外、不危及社会公共平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的区域内进行;(二)升放气球必需符合以下平安要求:1.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需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平安利用治理等有关规定;2.升放气球的地址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维持平安的距离,幸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3.在升放气球的球体或附属物上必需设置识别标志;4.升放气球必需符适合宜的气象条件;5.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可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6.升放系留气球必需确保系留牢固;7.升放系留气球必需加装快速放气装置;(三)升放气球单位必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施放气球资质证);(四)升放气球必需由具有《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五)升放现场应当有预防和处置意外情形的专人值守。

1、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电子内容版

1、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电子内容版
2.参加作业人员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培训 合格□
3.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作业设备和工具齐全有效,满足要求□
4.应急救援装备满足要求□
作业负责人确认以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作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监护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项目名称: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作业人员:
作业时间:年 月 日 时 至 月
1
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作业危险源、风险预控控制措施,注意事项、安全、技术交底
2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
有限空间内氧量19-21.5%后方可进入作业,氧量测量数据和有害气体检测数据按规范要求测量记录
3
通风措施
自然通风2小时以上
4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准备有效和齐全,并正确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5
照明措施
使用24V照明灯
6
应急器材配备
急救箱、担架等,准备有效和齐全
7
现场监护
监护人佩戴袖标,做好作业现场围挡设施,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
8
其他补充措施
作业安全条件及措施确认:
1.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核、批准□
审批人: 年 月 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京政发[2013]2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京政发[2013]2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京政发[2013]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共计246项。

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94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47项;取消涉密行政审批项目5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对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原实施机关不得再进行审批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

对市政府决定下放至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实施机关和承接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由原实施机关提出衔接意见和落实措施,并指导对口承接机关做好承接工作。

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需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各区县、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等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北京市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略)
2.北京市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147项)(略)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日
——结束——。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作业现场进行通风,进入前进行空气检测
作业现场出入口是否通畅,方便作业人员出入
作业空间较大的,是否安装上行、下行辅助设备。
监护人员是否在作业现场
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作业前培训
其它补充措施:
作业安全条件确认人:
企业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作业单位
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作业负责人
现场监护人
作业人员
监 测 数 粉尘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
作业前对有限空间进行危险性分析
应配备空气呼吸器、对讲机、安全绳及其它防护器材
作业现场进行有效隔离,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作业现场电源是否需要切断,作业现场阀门是否需要关闭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强化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答应的确定》、《贵州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区,其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城管和飞行管制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同气象主管机构强化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标准和规程。

第六条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施放气球单位资质的认定工作;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依法由有关单位负责。

资质证、资格证的办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认定资质的单位和未经认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第七条施放气球活动必需在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施放气球活动由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施放范围。

第八条储运、充灌、施放气球必需符合以下安全要求:(一)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需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运用管理等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必需依法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二)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防止碰撞、摩擦和缠绕等;(三)施放气球应当将施放单位的名称和批准施放的编号等辨认标志,分别标明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四)云岩、南明两城区和其他公众聚集大型活动场所提倡施放氦气球;(五)气球充灌和回收放气必需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六)施放气球必需符适宜宜的气象条件;(七)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系留气球施放的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必需加装快速放气装置;(八)施放系留气球必需确保系留坚固;(九)气源生产和经营单位,不得向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充灌气球气源。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程序性规定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程序性规定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程序性规定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程序性规定法定实施主体:顺义区气象局行政许可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京气发〔2005〕32号)行政收费依据:本项许可不收费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程序:一、申请(一)申请条件1.施放气球单位必须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2.施放气球必须由持有资格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3.施放气球活动必须在许可机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4.施放气球必须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2)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磨擦和缠绕等;(3)在施放气球的球体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识别标志应当醒目、不易脱落,载明施放单位名称,形状为椭圆形(长半径15厘米,短半径8厘米);(4)施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

(5)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6)施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7)施放系留气球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北京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京气发〔2005〕32号)(三)申请方式送交书面申请材料(四)申请材料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的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1.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2.施放气球现场地理位置图。

(五)提示与强调1.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须加盖施放单位印章和用户印章(若用户所在地与施放现场所在地不一致时,还须同时加盖施放现场所在地单位印章);2.申请单位须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3、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用品作业设备和工具齐全有效满足要求。
4、应急救援装备满足要求。
5、技术总工对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
6、作业前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进行分析,识别出所有危害因素。
7、作业人员清楚有限空间内存在的危害因素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8、有限空间内各气体浓度检测合格。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审批单编号
有限空间名称
作业单位
作业内容
作业时间
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缺氧、通风不良、触电、措施不当造成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申请人
监护人员
作业负责人
监测人员
作业人员签名
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1、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审核、批准。
2、参加作业人员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培训合格。
作业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批负责人意见
审批负责人是否批准作业。 批准不批准
审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有限空间作业申请人应在作业前至项目部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对不符合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规定申请,不得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此表一式二份,第一联由项目部留存,第二联由作业单位留存并悬挂作业现场。
9、打开设备通风口自然通风,必要时采用强制性通风或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10、有限空间内的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11、现场应配备防毒面具、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绳等应急物资。
12、有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保持畅通,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作业现场负责人意见
作业现场负责人确认以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装饰热气球审批手续

装饰热气球审批手续

装饰热气球审批手续
装饰热气球的审批手续主要涉及体育行政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的审
批。

具体如下:
1.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地方性活动:举办地方性热气球竞赛和表演,必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全国性或国际性活动: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热气球竞赛和表演,必须经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中国航协)审核后报国家体
育总局审批,并由中航协办。

2.气象主管机构审查:
•申请单位的资质。

•升放环境,确保安全距离和空域不受冲突。

•升放期间的气象条件,包括风速、风向等,以确保飞行安全。

如果活动规模在10具(含10具)以上,还需要报中国航协备案,并由中国航协派出督察员进行现场监督。

综上所述,在准备装饰热气球活动时,组织者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审批流程和要求,确保所有手续符合规定,以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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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施放气球作业审批表
说明:
①本表填写时需一式二份,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②气球类型,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并按气球大小分列。

③施放气球活动期间,如需变动施放气球时间、地点、数量或天数,需重新到气象主
管机构报批。

④施放气球单位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批时,需持本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关于施放气球
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及施放现场地理位置图。

⑤净空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施放任何系留气球,遇有重大活动由施放气球所在地气象
局商华北空管局航行情报处审批。

净空保护区外施放系留气球由所在地气象局负责审批。

要求:如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施放气球单位应立即停止施放活动,及时电告飞行管制部门、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

报告电话:
空管局航行情报中心: 64592575
北京市气象局上班时间:68400806、68400807
下班时间:68419351、684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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