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确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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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确认制度
一、确认规定
1、确认递交时间:上午9:00-10:00
下午16:00-17:00
2、每个业务员需亲笔填写《客户确认单》,内容包括客户编号、客户名称(单位
/个人)、联系人、客户联系方式等。
3、销售人员于第一时间将客户确认书交给确认人员,由确人员签字确定销售人
员的递交时间,如因特殊情况,由签约室人员签字确定递交时间。(如果发生客户冲撞问题,由此确认时间判断客户归属问题。)
4、确认人员需在接到客户确认单后24小时内将客户确认单录入电脑,若发现该
客户确认与其它销售人员冲突,则需在接到客户确认单后24小时内将此份客户确认交还给递交人,通知其不得继续联系客户。
5、每一个现场销售人员可同时确认 50 名客户。当季度如完成签约任务,可增
至 80 名;当季度如无签约成绩,客户确认总量降至 30 名。如超出确认限额,则确认人员可拒接收,但需将不予输入的客户确认单在24小时之内返还销售人员并做公司内部留存。
6、如业务员对客户需求、购买意向有进一步的了解或购买人有所变更时,需添
加或变更确认内容时,确认时间以第二次递交时间为准。
7、销售人员接待的新客户必需在当天的《来人来电表》上有所反映,如查询发
现销售人员没有在《来人来电表》上记录,不予确认。
8、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如老客户未指明接待人员则由当
班人员接待。
9、如客户当日成交,销售人员也需填写客户确认。
10、业务员每日须填写业务日报表,包括客户代码、联系内容、洽谈等级等,不
写联系方式,一式三份,一份经销售部经理签字后业务员保留,一份报销售部经理,签约室存档一份。
二、客户判断标准
同一客户的判断标准为客户需求基本一致,同时客户名称或联系方式基本一致;
1、客户名称或联系方式的判断标准为:
1)客户名称和联系方式均不同,如经调查发现实际是夫妻、父子或母女等直系且需为同一需求视作同一客户。
2)每条客户确认只予确认为一组客户,即夫妻、父子或母女,如发现非上述关系时,只承认第一位的客户名称为有效客户。
3)客户名称和联系方式其中一项相同,视为同一客户,但如果发现实际情况并非为同一客户,视为不同客户。
4)单位购买在确认时需要写清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只有法人名称不能确认为公司购买。
2、客户归属的判断标准
1)若发现两名以上销售人员联系之客户乃是同一客户,则根据客户确认时间的先后进行归属判断。确认时间以确认人员签字时间为准。
2)如在签约或认购三日后发现撞车,则将此客户判给成交人员。
3)如单位购房与个人购房发生冲突,则以签约或认购的名称为基准来判别,谁的客户确认名称与之一致,时间在前,客户归谁。但为做好单位大客户的服务工作,销售经理或主管有权指定同组非确认业务员进行联系客户服务工作,与确认无关。
4)如业务员在同一天内递交同一客户确认,则由销售经理根据两人(或以上)业务日报表反映的与客户联系情况,判断客户归属。
三、客户冲突判断程序
1、若发生客户确认争议,销售人员应在争议当日将《查询单》递交给各自主管,
并由各自主管负责协调解决。
2、若协调不成,则需报销售部经理签字后,交确人人员查询。
3、经确认人员查询后,双方销售人员一起将书面材料上报到签约室,并由销售
部经理判定客户归属。
四、对客户冲突的罚责
对销售部经理已做出判定的客户冲突,仍有异议,可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上报,若投诉驳回,则对上报业务员罚款400元;若投诉改判,发现签约主管及销售经理未按此确认制度进行公平判别,则对其罚款500元,并由公司另作出其他行政处理。
五、客户确定的查核
非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客户确认库进行查询,也不可翻阅客户确认存档。
六、业务员接待客户确认办法
为使业务员在接待客户确认时有据可依,维护正常的销售工作秩序,制定本本办法:
1、客户确认以业务日报表登记为准,因不可预料的原因发生客户冲突时,后接
触客户的业务员在得知客户冲突时,应主动将此客户转交最早确认此客户得业务员;
2、全体业务员有提前备案的权利,业务人员的各种老客户及关系介绍的客户如
已提前备案,将以此确认其拥有此客户;
3、客户确认的有效期为10天(前期确认的客户有效期为正式通知内部认购开始
后10天内,具体时间待定),10天内如确认客户没有成交,但依然有意向,可以进行再次确认;如没有进行再次确认,有效期过后,该客户的确认将按新客户对待;
4、对于与发展商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客户,原则上销售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
业务人员,在没有得到书面通知前如发生了此类客户已经与业务人员建立联系,并促成成交,同时反映在日报表中,此类客户将按销售部的客户对待,并按制度给业务员发奖金、佣金。
5、发展商员工及销售部非销售人员介绍来的客户,以客户到达售楼处时间为准,
确定为当时值班业务员的客户,发展商员工及销售部非销售执行人员原则上不准制定业务员接待客户;
6、对于已经在销售部备案的客户,无论自己还是其亲朋好友再次来售楼处,被
其它业务人员接待,而其他业务人员在主动询问对方是否已经联系过其他人员后,该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对半分;若该客户成交签约三天之内,该客户最早提交备案的人员未反映其备案情况,该客户的佣金全部结算给成交业务员;
7、全体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如发生客户投诉或客户亲自提出不愿该销售人
员接待,无论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客户还是销售人员,销售部在获知此情况后指派其他人员继续接待此客户,如果最终成交,佣金对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