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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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目录
1 绪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5)
1.2.1 国外研究状况 (5)
1.2.2 国内研究现状 (5)
1.3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6)
2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6)
2.1 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6)
2.2 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7)
2.3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步骤 (8)
2.4 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8)
2.5 安全管理体系的保持 (8)
3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检查 (9)
3.1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检查的内容 (9)
3.2 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检查程序与方法 (11)
3.2.1 检查程序 (11)
3.2.2 检查方法 (11)
4 结语 (12)
参考文献 (12)
建立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且该体系必须符合公约、船旗国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以提高船舶营运安全,避免或减少海上事故的发生。
《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实施,有利于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水上安全管理状况,同时也是我国航运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建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国际海事组织和我国政府的强制措施,也是社会的需要,其目的是规范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人员伤亡,保护水域环境和财产安全。
研究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1.1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状况
海上交通安全评估研究在国外开展得比较早,但对安全管理体系的研究相对较少。
英国在很早以前就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及建立评价模型。
英国多年来在安全评估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总结出了一整套的系统性安全评估的方法与理论并于上世纪20世纪8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在船舶安全领域中推出和应用了综合安全评估(Formal Safety Assessment,简称FSA)的方法,取得满意的预期效果。
从1979年到1993年,国际海事组织先后针对人为因素和管理问题通过了9个大会决议。
这些决议的通过为ISM规则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并最终形成了ISM规则。
ISM规则的基本原理来源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它继承了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体系管理原理、过程监控原理和人本原理,而安全管理体系是ISM规则的核心内容。
随着ISM 规则的强制实旅,国外的学者也开始了对安全管理体系的研究。
但大部分研究集中于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上,或是在其他的行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等问题,研究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很少。
英国的学者Sii和H. S. 等于2001年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Quality and Reliability Management上发表的文章“新奇的海事安全管理系统评价技术”中对安全的评价提出了三种方法:专家决策法、人造神经网络法和模糊逻辑法,但文章并没有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及建立评价模型。
1.2.2国内研究现状
从1994年ISM规则成为强制性规则起,国内的许多学者就已经开始了对安全管理体系的研究:如邓跃进等同志于2002年在中国水运上发表的文章《国内航运公司如何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张蔚同志于1997年在世界海运上发表的文章《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其文件编制》和管永义同志于1998年在世界海运上发表的文章《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发证》等,这些研究主要是集中于如何结合我国航运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对安全管理
体系的审核等问题。
对于有关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方面的研究,开展的不多;虽然各航运公司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内部评价和审核、主管机关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有外部评价和审核,但这些评价和审核多是总结性的、或是凭个人的经验和学识来进行判断的,没有一个定量的标准,因此,这些有效性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
我国主管机关在指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评价依据时,所提供的也只是一些描述性的规则,并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没有指明在进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审核时,应审核哪些具体的指标以及各个指标量的范围,很大程度上依赖的是审核员的认识和经验。
所以,在这方面存在一些空白。
1.2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在研究《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国内安全管理规则》之后,分析了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意义,并对国内外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概述,然后考察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探究如何建立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和保持,最后本文对传播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检查的内容及方法进行了论述。
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2.1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国内各家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SMS)的建立,要求满足国内规则的目标,但就我国大多数航运企业而言,尤其是私营、小型航运企业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为:
(1)认识不足。
有些单位的领导认为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是国际海事组织和主管机关的管理要求,是为了取证。
忽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前的管理制度齐全,安全和污染事故发生的频率也不高,公司管理人员都已习惯。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对规则没有正确的理解,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是为了规范管理,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来提高管理水平,达到更加安全的目的。
(2)拿来主义。
有些船公司特别是部分小型船舶管理公司在建立体系时不是加强对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加深对体系运行的认识,而是选择投机取巧,发扬拿来主义,抄袭别人的管理体系,有的甚至未认真修改,换了换公司的名称,就全盘吸收变为自己的体系,组织机构完全不同的单位,也照样使用。
(3)审核机构存在地方保护的现象,影响了规则实施的严肃性。
(4)体系运行“两张皮”。
管理公司并没有完全承担规则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体系的运行存在“两张皮”的情况。
主要表现在涉及安全与防污染方面,一方
面由于管理公司不是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方面,以及船员的聘用和解雇等方面没有绝对的决定权;另一方面,管理公司因为是替人管船或管他人的船,其责任心也不及管自己的船舶。
2.2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船公司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内审员和船员应加强国内规则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及审核知识更新培训班,加深其对规则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其建立体系和运行体系的能力,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规则的有效实施。
(2)领导重视亲自抓。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乃至安全管理新机制的形成,是一项长期任务。
由于涉及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针目标和管理的方方面面,涉及公司的改革,而且准备工作繁重,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入,公司主要领导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亲自抓。
(3)主管机关出台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编写指南。
主管机关指导船公司建立科学的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
主管机关在出台审核发证程序和须知的同时,针对小型船舶管理公司的特殊情况,编写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编写指南或范本,以便小型船舶管理公司在编写体系时参考,审核员在审核时参照。
(4)严格体系的审核和发证工作。
体系的审核和发证工作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
审核员应加强对规则的学习,审核发证机关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保证审核行为的公正、公开、高效、严格和廉洁,严格审核纪律,尤其是要加强对船舶管理公司的审核,把住行业的关口,同时逐年加大对年度审核的力度,不断提高体系有效运行的水平。
另外建议主管机关在适当的情况下采取跨地区审核的方式,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强片区间的交流与合作,确保审核的公正和廉洁。
(5)还原船长的船舶安全管理权力。
公司应明确实行船长负责制,船长根据其专业判断在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有绝对权力和采取决定性行动,其行为不受船东、租船人和任何其他人员的约束,船长在任何时候为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公司给予支持,船长为保证人命、船舶安全或防止污染。
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或发布任何命令,所有在船人员都必须执行,无论这些措施或命令是否与SMS文件内容相一致。
公司应承诺船长采取这些措施或发布这些命令不会受到不公正待遇。
船长必须完全熟悉NSM规则和公司体系文件,船长应定期对船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明确责任,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使其得到落实;船长还必须定期对船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后应组织船员评价SMS,复查中发现缺陷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使体系运行实
现持续改进。
2.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步骤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大体上要经过公司最高管理层和专门工作班子的NSM规则培训、制定计划、公司安全管理现状的评估、安全管理体系设计、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船岸人员的安全管理体系培训、安全管理体系在试点船及岸上运行、内审、管理性复查(或称管理评审)、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外部审核和各船推行等基本步骤。
2.4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
安全管理体系是以文件形式来体现和支撑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活动的,要有效地实施、运行公司的SMS、相关部门、船舶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阅读、理解和掌握SMS文件。
(2)按SMS文件规定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
通过学习文件,熟悉本岗位职责和相关工作。
(3)认真做好体系运行记录。
体系的运行记录是体系运行的充分依据和档案,不可掉以轻心。
没有体系的运行记录,等于体系没有运行。
2.5安全管理体系的保持
公司在取得符合证明和船舶取得安全管理证书(SMC)后还必须保持SMS的持续有效的运行,才能保证DOC和SMC的持续有效。
这就要求岸基管理人员和船舶管理人员不断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国际、国内强制性规则及规定和采纳的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并作好记录,确保安全体系不断、有序和有效的运行。
保持公司岸基和船舶SMS持续有效运行的手段主要有:(1)认真履行职责。
岸基管理人员和船上船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加强监控。
指定人员加强对岸基和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活动的监控。
(3)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
船舶按规定上报事故、险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公司对事故、险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可能包括:在公司内部交流,以避免不仅在本船而且在公司其他船上发生类似的问题,制定新程序和修改现有的程序和须知,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以便改进公司的SMS,提高安全
(4)船舶自查。
船舶管理人员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船舶日常营运中存在的不符合规定情况,同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公司协助,确保SMS的有效运行。
(5)船长定期复查。
体系文件中船船操作文件占了大部分,船舶的日常工作就按此开展,通过日常的操作才能发现SMS中存在的问题。
船长通过定期复查公司的SMS,并向公司报告其不足之处,有助于公司完善公司的SMS,确保SMS符合国际、国内最新的强制性规则及规定的要求。
(6)公司定期检查。
公司的定期上船检查是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是确保船舶的SMS的有效运行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发现船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符合规定情况,人员的素质情况,公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点,需要提供的岸基支持。
(7)船旗国检查(FSC)和港口国检查(PSC)。
当前,船旗国检查和港口国检查的检查力度在不断加强,虽然其检查侧重点在消防、救生、应急设备和航行安全等方面,但这些工作也都是SMS规定下的工作,船舶只有保持SMS 的有效运行,才能为顺利通过船旗国检查和港口国检查打下基础,通过检查,已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
落实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制定有关的预防措施,使SMS 不断地得到保持和完善。
(8)行业组织检查。
从事国际航行的油船、气体运输船、化学品船若要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必须通过行业组织的检查,如SHELL、BP、TEX-ACO、EXXON、CDI(化学品船)等。
这些行业组织的检查除了自身行业特点的要求外,基本也是围绕ISM规则、强制性规则及规定的要求开展的,所以,船舶SMS 体系能够持续保持有效的运行,通过这些行业组织的检查也自然不会成问题。
(9)内部审核。
内审是一次全面的、细致的、深入地检查岸基和船舶体系运行效果和质量的机会,并为外部审核做准备。
(10)外部审核。
外审是对公司岸基和船舶是否保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一次检验,外审结果将决定是否签发DOC年度签注和对SMC进行签注或换发。
2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检查
3.1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检查的内容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船舶管理活动符合体系要求的程度以及对船舶运行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达到促进船舶改进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船舶安全营运的目标。
对国轮而言,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检查应当按照NSM规则的有关要求,借鉴国际航行船舶ISM规则符合性检查的要求进行。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船舶是否持有有效SMC和DOC副本。
DOC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年度签注,SMC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中间签注。
(2)船长和高级船员是甭清楚公司对船舶管理负有职责的指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各级船员是否理解公司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针。
(3)船舶是否配备合格、健康的船员,船员适任证书、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进行了船员考核,船员的调配是否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否了解开航前指令的作用,是否按规定进行交接记录。
(4)是否确保船舶按需要得到足够资源和岸基支持,与公司的联系渠道是否畅通,向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
(5)船长是否完全熟悉SMS,是否能正确理解并行使船长的绝对权力;船长是否按规定对船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控检查,是否按规定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6)船舶(部门)的培训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
是否按计划开展了培训,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培训效果的验证,各项培训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7)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使用工作语言或船员能懂得的语言,设备说明书、图纸、资料等文件船员是否能够读懂。
(8)船员是否能够在履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时进行有效交流,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是否具备满足其工作需要的对外交流能力,如英语交流。
(9)船员是否熟悉其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每个船员按规定来履行其职责。
(10)船员是否熟悉本岗位相关的船舶关键性操作程序和操作要求,是否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11)船员是否了解公司已标明的本船的紧急情况的类型,是否掌握其在应急反应中的职责;船员是否按照体系文件要求进行应急演习和训练。
(12)在紧急情况下,船舶与船公司联络程序能否保持有效,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是否按事故险睛的报告程序进行了处置。
(13)是否按照程序报告正确处理不符合规定情况,在船舶内部自查、船舶内审、船舶检验、FSC等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缺陷或问题是否按照不符合规定的报告、调查和分析程序进行了处理。
(14)船员是否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程序对船舶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船员是否按适当的间隔期对船舶和设备的技术状况和维护保养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已发现的不符合船舶和设备是否进行了报告、原因分析和采取了适当的纠正措施;是否保存维护保养活动的有关记录,船舶设备的实际保养效果如何。
(15)船员是否按要求管理所有与SMS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是否保持最新的船舶(部门)文件;是否及时清除作废的文件,是否保持最新有效的船上外
来文件。
(16)船舶是否保存内审的记录(如有),内审的结果是否传达到负有责任的人员;内审的不符合项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验证。
3.2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检查程序与方法
3.2.1检查程序
根据安检工作程序和检查实际经验,建议对体系有效性检查采取以下工作程序,具体如图3-1所示。
图3-1 检查程序
3.2.2检查方法
(1)初始检查时注意发现体系运行有效性缺陷。
按照安检的一般程序,首先进行初始检查,即主要检查船舶的法定证书和文书;
(2)通过对船舶设备和系统的检查判断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3)通过对船员行为(工作、实操)的检查来判断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4)通过查阅体系运行记录来判断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5)通过安检组的综合评估来判断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3结语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通过对船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培训和教育,加深其对规则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其建立体系和运行体系的能力;公司领导足够重视,给予充分的资源保障;主管机关正确指导船公司建立科学的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体系的审核和发证工作,不断提高体系有效运行的水平,使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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