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监局关于核准孙开贤渤海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计容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计容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1.27
•【字号】皖银保监复〔2021〕22号
•【施行日期】2021.0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计容任职资格的批复
皖银保监复〔2021〕22号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容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渤银报〔2020〕533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计容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
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1年1月27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文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文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11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0〕588号
•【施行日期】2020.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
关于核准张文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核准张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邮银请〔2020〕5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张文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0年12月11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于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于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19
•【字号】鲁银保监复〔2021〕237号
•【施行日期】2021.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
关于核准于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华夏银行济南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于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华银济发〔2021〕2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于鹏华夏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于鹏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5月19日。
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张玉山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张玉山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11.03.25•【字号】银监鲁准[2011]96号•【施行日期】201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山东银监局关于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张玉山等5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鲁准[2011]96号)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张农商筹〔2011〕1号)、《关于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张农商筹〔2011〕2号)、《关于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申请开业的请示》(张农商筹〔2011〕3号)和《关于张德亮等35名同志拟任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张农商筹〔2011〕4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园支行等66家分支机构(具体名录见附件1)开业,并核准《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2)。
二、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三、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同时,山东张店农村合作银行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由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四、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8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玉山,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56号。
五、核准张玉山、赵志斌、孙廷刚、薛宁、袁峰、彭荣均、孙守年、范宗春、宋宜华、伊茂波、邹大武11名同志董事和鹿林、刘记青同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张玉山同志董事长、田茂平同志监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赵志斌同志行长,孙廷刚、薛宁、刘珂3名同志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范英健同志行长助理任职资格,核准常玲同志合规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崔涛同志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梁志远同志审计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周德同志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张德亮等35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具体名录见附件1)。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柯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柯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01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0〕263号
•【施行日期】2020.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
核准张柯任职资格的批复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你分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关于申请核准张柯任职资格的请示》(浙商银济发〔2020〕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柯浙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张柯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0年7月1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9.29
•【字号】鲁银保监复〔2021〕469号
•【施行日期】2021.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
核准王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招商银行:
你行《招商银行关于审核王胜任职资格的请示》(招银字〔2021〕14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王胜招商银行烟台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胜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1年9月29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商银行王新兵等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复〔2021〕378号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商银行王新兵等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正文:----------------------------------------------------------------------------------------------------------------------------------------------------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商银行王新兵等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齐商银行:你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新兵同志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1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光荣同志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2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飞雪同志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3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訾源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4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盖斌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5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扈健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6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裴圣凯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10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王新兵齐商银行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王光荣齐商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王飞雪齐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訾源齐商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盖斌、扈健齐商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裴圣凯齐商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新兵、王光荣、王飞雪、訾源、盖斌、扈健、裴圣凯到任,并向我局及淄博银保监分局报告。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宋晓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宋晓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9.17
•【字号】鲁银保监复〔2021〕458号
•【施行日期】2021.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
核准宋晓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
你分行《工行济南分行关于核准宋晓明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济报〔2021〕160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宋晓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宋晓明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9月17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24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0〕614号
•【施行日期】2020.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
关于核准张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核准张鹏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鲁报〔2020〕38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张鹏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0年12月24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商银行王新兵等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商银行王新兵等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21.08.02•【字号】鲁银保监复〔2021〕378号•【施行日期】2021.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齐商银行王新兵等7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齐商银行:你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新兵同志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1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光荣同志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2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飞雪同志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3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訾源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4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盖斌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5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扈健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96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裴圣凯同志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1〕10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王新兵齐商银行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王光荣齐商银行内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王飞雪齐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訾源齐商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盖斌、扈健齐商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裴圣凯齐商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新兵、王光荣、王飞雪、訾源、盖斌、扈健、裴圣凯到任,并向我局及淄博银保监分局报告。
枣庄银保监分局关于孙开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枣庄银保监分局关于孙开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06
•【字号】枣银保监准〔2021〕33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枣庄银保监分局
关于孙开斌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孙开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人险鲁发〔2021〕135号)收悉。
经审查,孙开斌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孙开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枣庄银保监分局2021年4月6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天津银行孙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天津银行孙磊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8.02
•【字号】鲁银保监复〔2021〕374号
•【施行日期】2021.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
天津银行孙磊任职资格的批复
天津银行济南分行:
你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关于核准孙磊天津银行东营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天银济报〔2021〕2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孙磊天津银行东营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孙磊到任,并向我局及东营银保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8月2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于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于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19
•【字号】鲁银保监复〔2021〕237号
•【施行日期】2021.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
关于核准于鹏任职资格的批复
华夏银行济南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于鹏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华银济发〔2021〕2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于鹏华夏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于鹏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5月19日。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孙立秋任职资格的批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孙立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宁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5.08
•【字号】济银保监准〔2021〕106号
•【施行日期】2021.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
核准孙立秋任职资格的批复
邮储银行山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孙立秋任职资格的请示》(鲁邮银请〔2021〕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孙立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孙立秋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2021年5月8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齐磊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齐磊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17
•【字号】鲁银保监准〔2020〕239号
•【施行日期】2020.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
核准张齐磊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泰安银行:
你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张齐磊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泰银行发〔2020〕075号)、《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常世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泰银行发〔2020〕076号)、《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曲爱华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泰银行发〔2020〕078号)、《泰安银行关于核准陈绍龙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泰银行发〔2020〕07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张齐磊、曲爱华、陈绍龙泰安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常世旺泰安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陈张齐磊、曲爱华、陈绍龙、常世旺到任,并向我局及泰
安银保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0年6月17日。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孙耀明任职资格的批复-济银保监准〔2020〕46号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孙耀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济宁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孙耀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你分行《恒丰银行济南分行关于核准孙耀明任职资格的请示》(恒银济报〔2020〕8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孙耀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孙耀明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济宁银保监分局
2020年3月27日
——结束——。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分行侯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分行侯雪松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6.28
•【字号】鲁银保监复〔2021〕314号
•【施行日期】2021.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威海市商业银行
济南分行侯雪松任职资格的批复
威海市商业银行:
你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关于核准侯雪松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威商银发〔2021〕283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核准侯雪松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侯雪松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6月28日。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成元、孙小星任职资格的批复-鲁银保监准〔2020〕616号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王成元、孙小星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山东银保监局关于核准
王成元、孙小星任职资格的批复
齐商银行:
你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王成元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0〕223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孙小星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齐银字〔2020〕22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王成元、孙小星齐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
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王成元、孙小星到任,并向我局及淄博银保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0年12月25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