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资料—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参考文本)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单选题]1.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的报告是(江南博哥)()。
A.关联申报B.预约定价C.国际税收协定D.国别报告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单选题]2.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详细说明该变化对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影响,并附送相关资料。
由于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报告的,可以延期报告,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上述两个时间分别是()。
A.15日:60日B.15日;30日C.30日;30日D.30日;60日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详细说明该变化对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影响,并附送相关资料。
由于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报告的,可以延期报告,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单选题]4.下列关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签署预约定价安排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B.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不适用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调整C.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不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不适用预约定价安排的年度及关联交易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和监控管理D.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选项A,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而非协商签署预约定价安排之日)所属纳税年度起3至5个年度的关联交易;选项B,企业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与预约定价安排适用年度相同或者类似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以将预约定价安排确定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追溯适用于以前年度该关联交易的评估和调整,追溯期最长为10年:选项D,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而非1000万。
同期资料报告的模板
同期资料报告的模板1. 背景介绍同期资料是指在不同时间或地点收集到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和比较价值。
同期资料报告是针对这些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展示的报告形式,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参考价值。
在现代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同期资料报告都具有重要作用,例如市场调研、企业管理、政策制定等。
制作一份简洁、清晰、准确的同期资料报告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模板,本文将详细介绍同期资料报告的模板和要点。
2. 报告结构同期资料报告的结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导言、数据分析及结论、附录。
具体内容如下:2.1 导言导言是同期资料报告的开头部分,旨在引入读者进入主题。
导言需要包含以下信息:•报告的目的和背景•数据来源和搜集方式•数据样本的描述和变量的定义•数据处理方法和分析工具导言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进行描述,准确切中主题,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
2.2 数据分析及结论数据分析及结论是同期资料报告的核心部分,即通过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得出结论和研究结果。
数据分析及结论应包含以下内容:•数据的描述和可视化展示•变量之间的关系和相关性描述•对不同样本进行比较和分析,如时间、地点等•结论和研究结果数据分析及结论需要用清晰、准确的语言进行描述,数据图表需要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同时需要考虑提高数据报告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在结论和研究结果部分,需要做到归纳总结、简明扼要,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和启示作用。
2.3 附录附录是同期资料报告的后续部分,包含有关数据来源和处理方法的详细信息,数据图表和代码等。
附录需要包含以下内容:•数据源信息和样本数据的描述•数据清洗和处理的代码和方法•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展示的代码和方法•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附录需要结构清晰、便于参考,每一个部分需要有明确的标识和说明,避免读者产生不必要的疑惑。
3. 撰写要点以上是同期资料报告的常规结构和要求,下面再简要介绍几点撰写要点:•统一使用某一种规范的分析工具和数据处理语言•精心选择数据样本和变量,数据应该充分反映研究领域和重点•数据图表的说明文字需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在分析结果中尽量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可操作的策略建议•图表应明确标注说明文字,图形颜色的选择应该合理以上是同期资料报告撰写的关键要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二、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关联申报同期资料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关联申报同期资料i 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同期资料报告
同期资料报告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同期资料报告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按税务机关要求需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一十四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条至二十四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同期资料主体文档提供及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4号)第一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第二十八条。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二十七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企业应当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特别纳税调整业务指引——同期资料准备审议稿
特别纳税调整业务指引——同期资料准备(审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资质的涉税服务人员(简称“涉税服务人员”)提供同期资料准备服务行为,提高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专业税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开展同期资料准备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遵循原则】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在实施同期资料准备业务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同期资料申报准备服务的过程和服务成果必须以国家税收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违反其相关规定。
(二)胜任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承接同期资料准备业务和实施服务中,应当审慎评价委托方的业务要求和自身的专业能力,合理利用其他专家的工作。
根据服务需求和工作量安排具有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
(三)程序与内容并重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在提供同期资料准备服务时,应当按照既定业务流程实施服务项目,并注重实施过程中各类相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
(四)客观性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同期资料准备服务时,应当根据相关的信息资料,客观地反映交易事项和涉税业务本质,避免主观臆断。
(五)诚信及保密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在提供同期资料准备服务时,应当按照业务委托协议内容完整、真实提供服务,并根据保密协议内容为委托方提供的各项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六)及时性原则。
税务师事务所及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在提供同期资料准备服务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的同期资料准备时限内及时完成服务并向委托方提交相关的业务文档。
第四条【信息填报】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以下简称“49号公告”)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其他相关信息。
2016年第42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二、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政策与遵从解读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关联申报概述一、什么是关联申报? (1)二、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1)三、何时完成关联申报? (1)四、如何进行关联申报? (2)五、如何获取关联申报填报辅导? (2)六、关联申报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2)七、42号公告与《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114号文如何衔接? (3)八、新版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哪些内容? (3)九、所有企业都需要填报22张表格吗? (4)十、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关联申报,除承担一般法律责任外,是否还面临其他处罚? (4)第二部分关联申报业务详解十一、什么是关联交易? (5)十二、什么是关联方? (5)十三、判定关联关系时相关比例是否包括本级? (8)十四、判定关联关系时的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其他抚养、赡养关系包括哪些? (8)十五、关联关系判定有需要特别关注的情形吗? (8)十六、关联交易包括哪些类型? (9)十七、市场调查成果、土地使用权、商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关联交易,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9)十八、关联股权转让应当填报哪张交易表? (9)十九、关联融通资金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10)二十、年度内偿还部分关联借入资金后的剩余金额是否需要进行关联融通资金申报? (10)二十一、年度内收回部分关联借入资金后的剩余金额是否需要进行关联融通资金申报? (10)二十二、关联方之间采购的预付账款和销售的应收账款是否应当进行填报? (10)二十三、企业将涉及客户名单、销售渠道、政府许可的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打包转让给关联方,如何进行关联申报? (10)二十四、企业年度内仅与个人关联方发生关联业务往来,是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11)二十五、哪些企业需要填报《成本分摊协议表》? (11)二十六、《成本分摊协议表》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11)二十七、什么是成本分摊协议? (11)二十八、成本分摊协议需要税务机关事前审批吗? (12)第三部分国别报告概述二十九、什么是国别报告? (13)三十、哪些企业应当报送国别报告? (13)三十一、哪些企业可以豁免填报国别报告? (13)三十二、哪些企业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国别报告?13 三十三、如何报送国别报告? (14)三十四、国别报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4)三十五、被指定为报送国别报告的企业与集团需准备国别报告的企业的会计年度存在差异时,如何进行填报? (14)三十六、国别报告填写是否可以使用中文与英文以外的当地语言? (15)第四部分国别报告业务详解三十七、如何理解应当报送国别报告企业中的“最终控股企业”? (16)三十八、如何理解最终控股企业中的“成员实体”? (16)三十九、如何理解“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中的“上一会计年度”与“各类收入”? (17)四十、如何理解“跨国企业集团已向其他国家提供国别报告,且我国与该国已建立国别报告信息交换机制,但国别报告实际未成功交换至我国”? (17)四十一、《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数据采集,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还是以企业所得税法为基础? (17)四十二、《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数据采集,必须与跨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保持一致吗? (18)四十三、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如果跨国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的会计年度(如截止日是6月30日)与中国不同, 5月31日集团会计年度尚未结束时,如何报送集团的国别报告? (18)四十四、如果税务机关在调查期间要求企业提供国别报告,但还未到跨国企业集团准备国别报告的截止期限,企业是否会被要求自行准备跨国企业集团的国别报告? (19)第五部分同期资料准备概述四十五、什么是同期资料准备? (20)四十六、同期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20)四十七、同期资料文档新增了哪些主要内容? (20)四十八、哪些企业应当准备同期资料? (21)四十九、哪些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21)五十、哪些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21)五十一、哪些企业应当准备特殊事项文档? (21)五十二、哪些企业可以不准备同期资料? (21)五十三、何时完成同期资料准备? (22)五十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时如何处理? (23)五十五、主体文档提交方式包括哪些? (23)五十六、同期资料使用何种语言? (23)五十七、企业合并、分立时如何保存同期资料? (23)五十八、同期资料需要保存多长时间? (23)五十九、同期资料准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23)六十、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同期资料除承担一般法律责任外,是否还面临其他处罚? (24)第六部分同期资料准备详解六十一、什么是主体文档? (25)六十二、如理解主体文档描述组织结构时的“成员实体”? (27)六十三、如何理解主体文档中的企业重组? (27)六十四、如何说明主体文档描述无形资产时的“无形资产重要协议清单”? (27)六十五、如果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未准备主体文档的,居民企业是否需要准备主体文档? (27)六十六、如果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准备主体文档的时间与居民企业存在差异的,居民企业应当如何操作? (28)六十七、企业存在两个或以上最终控股企业时,如何准备主体文档? (28)六十八、合资企业,两家股东持股比例为50:50,且两家股东均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如果该企业存在跨境关联交易,且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 亿,应当如何准备主体文档? (29)六十九、主体文档涉及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出于对集团商业机密的考虑,主体文档是否可以采取多种途径提交?. 29 七十、什么是本地文档? (29)七十一、如何理解本地文档中“地域特殊因素”? (34)七十二、什么是特殊事项文档? (34)七十三、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包括哪些内容? (34)七十四、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包括哪些内容? (35)七十五、企业债资比超过规定比例,但全部都是境内关联交易时,是否需要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36)第七部分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37)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示例 (53)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说明 (79)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141)第一部分关联申报概述一、什么是关联申报?关联申报,是指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当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15、资本弱化
张伟
资本弱化之一:双方为盈利企业
方案(一):母公司向子公司增资1000万元,假设预计股 息为每年100万元; 1、子公司:税后分红。对税收影响为0. 2、母公司:股息免税。对税收影响为0. 3、股息无营业税。 方案(二):母公司借款1000万元给子公司维持经营,利 息为100万元,符合当地限定利率标准; 1、子公司:税前列支利息。对税收影响25万 2、母公司: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税收影响25万 3、母公司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100*5.6%=5.6(万) 对税收影响:5.6万元。 正常情况下: 企业 不会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其他注意事项
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息支出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还 是收付实现制原则? 例如:某火力发电厂向华能集团借入款项,借款期1 年,利息1000万元,约定在使用借款的第二年6月份支付 利息。 第一:收付实现制(财税【2008】121号) 第二:权责发生制(国税发【2009】2号文件) 第九十一条 本章所称“实际支付利息”是指企业按
企业实际支付关联方利息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的,税务 机关应首先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转让定价调
专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专题
资本弱化之二:母公司亏损
方案(一)权益性投资: 1、母公司:投资收益免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税后分红。 对税收影响度0.
方案(二)债权性投资。 1、母公司。 (1)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弥补了亏损,交不到企业所得税。 (2) 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5.6万 2、子公司。 利息支出:-25万。 对税收影响度:—19.4万。 结论:具有资本弱化的倾向。因此121号文件要反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其他注意事项
主体文档本地文档
关联申报 国别报告报送主体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 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 (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该最终控股 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 元。
《国别报 告》报送 主体
• (二)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三)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免于准备同 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
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经税务机关调查,其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必 须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的,税务机关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适用本条第(二)项规定。 (四)按照本条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2张表
• 关联关系表:1张 • 关联交易汇总表:1张 • 关联交易表:共7张 • 境外关联方信息表:1 张 •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 表:1张
•
仅针对关联 交易 要求披露更 详细的交易 信息 新增一个关 联交易类 型—金融资 产的转让
原规定在同期资料中披露的一些信息(如部门履行的职责业务 范围、部门员工人数、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等),现要求纳 税人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表中进行披露。 根据新增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将反映纳税人职能的年度变化,可 能会暴露转让定价风险。
国际化
• 融入BEPS国别报告,并要求中英文双语填写国 别报告 •
结构调整
与原关联申报表相比,新关联申报表采用与企 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近的表单编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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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申报 申报表结构
• 报告企业信息表 •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 • 关联关系表 •有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 权益性投资表 •无形资产所有权交易表 • 成本分摊协议表 •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 对外支付款项信息表 •无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 • 境外关联方信息表 • 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 •金融资产交易表 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 ( •融通资金表 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 • •关联劳务表 ( 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考点精讲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考情分析本章以第一章第7节“国际税收关系”为背景知识,涉及内容较多,考试题型除单选题、多选题外,2015、2016、2018年考试中均有计算问答题。
主要考点精讲【考点1】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一)设立机构场所——税率25%:常设代表机构应纳税所得额:2种核定方法。
(二)未设立机构场所——税率1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差额计税。
(三)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需税务备案、无需备案的情形(P478-479)。
【考点2】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一)抵免限额计算:分国不分项、不分国不分项(二)抵免方法:1.直接抵免——适用于境内总公司、境外分公司之间;境内母公司、境外子公司之间股息、利息等所得已纳税额抵免。
2.间接抵免——适用于境内外母、子、孙五层公司之间“持股条件”的判定。
(三)企业的境外分支机构亏损处理:1.内盈外亏——“双不得”:不得抵减内盈、不得跨国补亏。
2.内亏外盈——外盈可补内亏,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
【考点3】国际反避税(一)BEPS行动计划:15项(教材P494表)(二)一般反避税:不具商业目的的间接转让财产,确认为直接转让的,同样遵从企业所得税法。
(三)特别纳税调整:六项调整措施: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和一般反避税。
1.受控外国企业(免于视同分配的情形P506)2.资本弱化——利息扣除的本金限制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考点4】转让定价(一)关联关系判定:注意一些比例(二)国别报告:我国居民企业为报送主体(P510)区分:应当填报(2项)、税务机关可要求提供(3项)(三)同期资料管理: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分别适用情形。
(四)转让定价方法与适用范围: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51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3)
第四节国际反避税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了解)《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行动计划)是由G20领导人背书并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推进的国际税改项目,是各国携手打击国际逃避税,共同建立有利于全球经济增长的国际税收规则体系和行政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BEPS十五项行动计划。
【例题·多选题】(2018)OECD于2015年10月发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全部15项产出成果。
下列各项中,属于该产出成果的有()。
A.《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B.《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D.《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答案】ACD【解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成果有以下15项:(1)《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2)《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选项C)(3)《制定有效受控外国公司规则》(4)《对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项支付实现的税基侵蚀予以限制》(5)《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6)《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选项A)(7)《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8)-(10)《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选项D)(11)《衡量和监控BEPS》(12)《强制披露规则》(13)《转让定价文档与国别报告》(14)《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15)《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工具》。
二、一般反避税(了解)三、特别纳税调整(熟悉)(一)转让定价转让定价也称划拨定价,即交易各方之间确定的交易价格,它通常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内部转让交易所确定的价格,这种内部交易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
(二)成本分摊协议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应符合以下规定。
1.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对开发、受让的无形资产或参与的劳务活动享有受益权,并承担相应的活动成本。
关联方承担的成本应与非关联方在可比条件下为获得上述受益权而支付的成本相一致。
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借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第13 项报告成果,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特别是深度参与BEPS 行动计划,代表发展中国家提出意见与建议,很多建议被最终成果所采纳。
2015 年 10月,BEPS 项目 15 项行动计划顺利完成,并发布成果报告,这标志着 BEPS 行动计划步入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新阶段。
根据BEPS 行动计划要求,同期资料和国别报告是增强税企间信息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参与国必须完成的四项最低标准之一。
为促进BEPS 成果在我国的落实,我们结合多年反避税工作实践,发布了本公告,明确同期资料和国别报告的相关要求,同时对关联申报的内容加以细化。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公告》对关联申报的主体,关联关系的判定,关联交易类型,国别报告的报送主体、报送内容,以及同期资料的种类、内容、准备条件和时限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明确关联申报的主体明确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二)修订关联关系判定标准1.在判断是否因持股关系构成关联关系时,增加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的规定。
2.在判断是否因资金借贷构成关联关系时,明确了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的计算方法。
3.在判断是否因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构成关联关系时,提示性列举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资本弱化特殊事项(简称“特殊事项”)是指企业在弱化资本做出的特殊处理,包括:
一、投资
1、资产投资:企业可以将投资收益以全部或部分的方式弱化资本。
2、财务投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现状,采取适当的投资策略,进行资产负债表投资,以弱化企业资本。
二、财务管理
1、风险管理:企业采取财务风险管理措施,重点考虑当前财务风险,对资本弱化起到保护作用。
2、短期融资:企业可以采取短期融资手段,减少资本弱化的风险。
3、长期融资:企业可以采取长期融资,规避短期财务风险,弱化资本。
三、外部融资
1、增资:企业可以通过增资的方式,增加资本,弱化资本。
2、债权融资:企业可以通过债权融资,规避短期财务风险,弱化企业资本。
3、股权融资:企业可以融资股权,增加资本,减少资本弱化。
四、战略管理
1、市场战略:企业可以采取积极的市场战略,增加市场营销力
度,促进企业发展,弱化资本。
2、产品战略:企业可以挖掘产品的潜力,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弱化资本。
3、财务战略:企业可以采取财务战略,如增加股息支出,增加资本,弱化资本。
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包括什么?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来自电子科局
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包括什么?哪些企业需要准备同期资料?-
来自电子科局
答:同期资料分为三种文档,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每种文档分别设定准备条件,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要准备相应的同期资料文档, 存在企业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二、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三、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资产弱化报告
资产弱化报告资本弱化概述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是指企业和企业的投资者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或其它目的,在融资和投资方式的选择上,降低股本的比重,提高贷款的比重而造成的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超过一定限额的现象。
根据经济合作组织解释,企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
企业资本由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构成。
权益资本是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包括投入的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债务资本是从资本市场、银行、关联企业的融资及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短期债务等。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所用资金中,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比率的大小,反映了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劣状况。
这种比率如果合理,债务资本适当,可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资金需求,并获得财务上的良性效应,即资本结构的优化;如果债务资本超过权益资本过多,比例失调,就会造成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的理论来源195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费朗哥莫迪格里安尼和默顿米勒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了题目为《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的论文,标志着现代资本结构研究的开始。
他们的理论被称作MM定理。
主要内容是:()无公司税情况下企业的价值与资本结构无关,即负债企业的价值(VL)等于无负债企业的价值(VU)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如果有更多的债务,企业的价值(息税前利润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之比)并不会增加,因为债务较多的成本,会引起风险的增加,从而使权益成本的增加而抵消。
他们认为企业的价值和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不会因其资本结构而变化;(2)有公司税情况下债务会增加企业的价值。
原因是利息是纳税可抵扣费用,因此更多的经营收益流到了投资者手中。
1963年,他们发表了第二篇文章,加入了公司税存在的条件,他们认为负债企业的价值等于无负债企业的价值加杠杆的利得即VL=VU+TD。
杠杆的利得为纳税节省价值,又称税盾效应(Tax shield),即公司税率(T)与债务额(D)的乘积。
同期资料—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参考文本)
同期资料—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参考文本)附件4:同期资料——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参考文本)敬启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具体规定,本文档旨在对【客户全称】(以下简称“【客户简称】”)在xx年度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评估论述和分析说明。
本文档是【客户简称】在【税务师事务所全称】(以下简称“【税务师事务所简称】”)的协助下撰写的,并应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本文档。
同时【客户全称】谨就本文档做出以下声明:我们对本文档中涉及本公司之财务数据及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同时,本文档的各类分析和结论均真实反映了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在XX年度的受测关联交易情况。
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章:企业盖章:目录1. 概述 101.1 法规依据及报告目的 41.2 限制和要求 41.3 文档结构 72. 公司概况 113. 融资结构及举债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 113.1 集团融资结构情况 113.2 集团及企业举债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 124. 关联融资情况 125. 关联融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分析说明 126. 结论 91. 概述2.3 法规依据及报告目的本文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章及国家税务总局[2016]4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对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准备的相关规定制作完成。
以上述法规为指导,在对受测关联交易信息及财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基础上,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披露各项受测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受测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析说明,并最终形成本文档,以保证【客户简称】能履行准备并提交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的法定义务。
2.4 限制和要求本文档之分析以【客户简称】特定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不应适用于【客户简称】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42号公告注意事项-草稿
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注意事项(九大注意,今年的关联申报你准备好了吗?)今年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发布后的第一个执行年。
依据公告的相关规定,关联业务往来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事项较往年都有了较大变化。
此刻正值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行时,厦门国税特意为广达纳税人归纳了42号公告的九大注意事项,以期能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履行好申报义务与资料准备义务。
关联申报及同期资料准备注意事项:一、关联申报主体当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构成关联业务往来申报的申报主体。
第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第二,企业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若其不存在关联业务往来,则只填报《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G114010、G114011、G114020、G114021、G114030、G114031)。
公告带来了两个重大变化,第一,新增了国别报告的相关要求;第二,未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若未达到国别报告的报送条件,不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二、关联申报期限企业需在2017年5月31日前,就2016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
申报期限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三、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包括22张附表,但纳税人不需要每张都填。
其中网报系统中限定必填的有: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以及G101000-《关联关系表》。
其余附表,纳税人可根据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类型勾选相应的表单来填报。
但理论上,还有一些附表属于必须勾选的,如G109000 -《权益性投资表》,填报内容为所属期内获得或者存续的权益性投资情况;若发生关联交易,则必须勾选G11301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个别报表信息)》或G113020-《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报告企业合并报表信息)》,若企业年度内发生了关联交易,则必须勾填G113010;若企业是编制合并报表的主体,还须勾填G1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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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同期资料——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参考文本)
敬启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具体规定,本文档旨在对【客户全称】(以下简称“【客户简称】”)在xx年度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评估论述和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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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文档的各类分析和结论均真实反映了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在XX年度的受测关联交易情况。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章:企业盖章:
目录
1. 概述 10
1.1 法规依据及报告目的 4
1.2 限制和要求 4
1.3 文档结构 7
2. 公司概况 11
3. 融资结构及举债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 11
3.1 集团融资结构情况 11
3.2 集团及企业举债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 12
4. 关联融资情况 12
5. 关联融资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分析说明 12
6. 结论 9
1. 概述
2.3 法规依据及报告目的
本文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章及国家税务总局[2016]4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对关联交易同期资料准备的相关规定制作完成。
以上述法规为指导,在对受测关联交易信息及财务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基础上,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披露各项受测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受测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析说明,并最终形成本文档,以保证【客户简称】能履行准备并提交关联交易同期资料的法定义务。
2.4 限制和要求
本文档之分析以【客户简称】特定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不应适用于【客户简称】以外的其他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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