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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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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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规则-回复火灾原因认定规则是指在火灾发生后,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和判断的一套规则和方法。

该规则旨在确定火灾的起因和起火点,为事故责任的追究提供依据,以及为今后火灾预防和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一、火灾原因认定的基本原则火灾原因认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实用性等。

1. 客观性:火灾原因认定应基于事实,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分析等手段,准确判断火灾起因,避免主观臆测和偏见引导。

2. 科学性:火灾原因认定应符合科学原理和技术准则,依托各种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结合相关物理、化学和工程知识,对火灾起因进行科学分析。

3. 公正性:火灾原因认定应做到公正、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杜绝人情急躁和权力滥用,避免对相关当事人的不公正待遇。

4. 实用性:火灾原因认定应具备实际应用价值,能为事故责任认定、火灾预防和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和依据。

二、火灾原因认定的方法与步骤火灾原因认定的方法和步骤包括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和最终报告等环节。

1. 现场勘查:在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应尽快赶赴现场进行勘查,了解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

勘查内容包括火源的初期位置、火势蔓延路径、物品的燃烧情况、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等。

2. 调查取证:火灾调查人员应收集现场的物证和证据,包括燃烧痕迹、残余物品、火灾热量和火灾扩散特点等。

同时,还应对火灾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记录工作,留存重要证据。

3. 相关资料收集:在火灾原因认定过程中,调查人员还应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包括火灾事故报告、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消防检查报告、过去类似火灾案例等。

这些资料有助于更加全面地了解火灾发生前的情况和潜在原因。

4. 分析研究:通过对现场勘查和相关资料的分析,火灾调查人员可以初步判断火灾的起因和可能导致火灾的因素。

这一阶段需要结合相关理论知识和专业经验进行综合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

5. 最终报告:在火灾原因认定结束后,火灾调查人员应撰写火灾原因报告。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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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宣贯火灾是一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火灾原因的认定对于事后的责任追究、保险理赔以及火灾防范措施的改进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因此,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宣传普及十分必要。

首先,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宣传可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通过宣传,公众了解到火灾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有可能是由于电器老化、用火不慎、明火燃烧等所导致的。

这使得公众深刻认识到火灾预防的重要性,从而更加重视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

其次,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宣传可以引导公众关注火灾发生的现场情况,了解火灾的危害性。

通过宣传,公众可以了解到火灾在短时间内蔓延的惊人速度,可以看到火灾带来的巨大破坏力和人员伤亡情况。

这样可以增强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火灾来势凶猛,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再次,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宣传可以提高公众的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宣传,公众可以了解到火灾防范措施的重要性,学习到如何正确使用电器、正确使用明火以及如何防止火灾的发生等知识。

这样可以使公众具备基本的火灾防范和自救逃生能力,一旦火灾发生,能够做出及时正确的应对。

此外,通过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宣传,可以提高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只有相关部门对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宣传普及,才能在火灾发生后准确、科学地进行原因的认定,从而为火灾责任的追究和火灾防范措施的改进提供依据。

这对于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总之,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宣传普及对于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火灾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宣传,可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关注火灾的危害性,提高公众的安全防护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因此,我们要积极开展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火灾的危害性,从而提高火灾防范意识,预防火灾的发生。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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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最新火灾是一种人们非常忌惮的自然灾害,大火一旦燃起,瞬间会蔓延,造成不可抵挡的破坏和伤害。

而在火灾后,进行原因认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原因认定的好坏将决定炎热火灾后续的治理与判决。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最新的版本已经于2019年12月发布,旨在提高火灾原因认定的科学化水平,减少火灾事故及产生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一、火灾原因分析在进行火灾原因认定之前,首先应进行火灾原因的分析。

火灾原因可以分为两大类——天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天然因素如雷电、地震等,因为其并非受人为控制,所以认定其为火灾原因并不代表存在任何人为责任。

人为因素则是指人为的失误、过失或犯罪行为,例如电器起火、燃气泄漏、明火不慎等等。

通常被认为与人类有关系的导致火灾的最常见因素包括:电气应用安装不当,明火不慎以及使用燃气等。

二、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质询监督管理总局等多个部门共同颁布。

暂行规则规定了被认定的火灾立案及其它有关方面应满足的要求,为整个火灾原因认定流程提供了基本标准。

根据暂行规则,调查人员必须见证火灾发生的地点,收集场地的物证和人证,进行现场勘查和经过的排查,调取监控视频或者影像资料,以便对火灾的原因进行合理的分析。

同时,还要收集历史数据和相关材料,以确定起火点、火势蔓延等一系列要素,厘清起火源头,判断是否存在人为原因,从而进行责任认定。

三、火灾原因认定的要求为了保证火灾原因的认定达到公正、科学、准确的标准,对于火灾原因认定的过程和结果,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依法开展原因认定:对于火灾的原因认定过程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不合理行使权利。

2.科学的原因分析和认定:原因认定师必须有相应的认定能力和专业技术,既要精通理论和知识,也要熟悉现场调查的方法。

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火灾原因认定标准和法定程序进行作业。

3.能够自主决策的自治:火灾原因的认定工作应由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决策,并责任人次报告及说明。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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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宣贯尊敬的市民:近日,为了规范火灾原因认定工作,确保火灾事故的客观、公正、准确判定,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公安部、住建部等13个部门制定并发布了《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现将相关内容宣传如下,以引起广大市民的重视和遵守。

《规则》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火灾原因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避免人们对火灾原因的主观猜测和随意臆断,真实准确判定火灾的起因,以便推动相关政府部门采取更加针对性的防火措施。

《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火灾原因认定的范围、原则和程序等,具体如下:一、火灾原因认定的范围《规则》明确规定了火灾原因认定适用范围。

对于各类建筑、物品、设备和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消防设施失效导致火灾扩大的情况,都应该按照《规则》来进行认定。

二、火灾原因认定的原则《规则》明确规定了火灾原因认定的原则,包括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通过准确收集火灾现场的物证和证人证言、进行实验和鉴定等科学手段,来确定火灾的具体起因。

三、火灾原因认定的程序《规则》详细规定了火灾原因认定的程序。

包括火灾的现场勘查、数据分析、模拟试验、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环节,确保火灾原因的认定结果准确、可靠。

《规则》的发布,不仅对于火灾原因的认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对我们大家的一次重要提醒。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切实增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素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定,保持火灾防范的意识,合理使用电器、明火和燃气等易燃物品,坚决杜绝违法操作和乱扔烟蒂等火灾隐患,做到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

消防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宣传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内容,加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火灾安全意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宣传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为构建安全中国作出积极贡献!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回复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回复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回复火灾原因认定规则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对于火灾的原因进行逐步的分析和确认,以确定火灾的起因和责任。

这项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火灾调查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相关责任人得到适当的追责和赔偿。

下面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的问题,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的具体内容。

第一步:报告火灾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的第一步是报告火灾。

当火灾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迅速报告给消防部门或其他相关执法机构,以启动火灾调查的程序。

第二步:现场勘查一旦收到火灾报告,相关执法人员将前往火灾现场进行勘查。

现场勘查包括检查火灾现场的残留物、火源位置、火灾扩散情况等。

勘查人员还可能进行火灾现场的摄影和记录,以确保有足够的证据供调查和认定火灾原因使用。

第三步:证据收集与分析在现场勘查完成后,执法人员将收集现场的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如火灾事故报告、目击证词、业主资料等。

这些证据将被送往实验室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分析和鉴定。

火灾原因的确定将依赖于这些证据的科学分析和判断。

第四步:火灾原因分析通过对现场证据的分析和对火灾过程的重现,执法人员将尝试确定火灾的起因和发展过程。

他们可能会使用火灾重建技术、火灾动力学模型和其他相关分析方法来辅助火灾原因的分析。

这个过程需要充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步:火灾原因认定在火灾原因分析之后,执法人员将最终确认火灾的起因和责任。

他们可能会制定火灾原因认定报告,详细说明他们的分析过程和结论。

该报告将提交给相关的部门和当事人,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火灾的原因和责任。

第六步:责任追究与赔偿火灾原因认定的最终目的是确定责任和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在火灾原因认定报告中确认的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总结:火灾原因认定规则通过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确保火灾的原因被准确识别和确认,责任人得到适当的追责和赔偿。

这个过程需要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科学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火灾是一种严重的社会安全问题,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极为巨大,因此火灾原因的认定也尤为重要。

为了完善火灾原因认定工作,国家制定了《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本文将对该规则进行详细解析。

一、规则的制定背景和意义《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制定,于1994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

该规则主要针对全国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在火灾现场对火灾原因的认定进行指导和规范,为火灾原因的认定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依据。

该规则的制定目的在于:一方面,规范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方法和程序,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影响到后续的司法决定;另一方面,为后续的火灾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二、规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火灾原因调查程序规则提出了火灾原因调查的程序,即收集火灾资料、现场勘查、火灾原因分析和结论判定四个步骤。

其中,现场勘查应该包括确定火源、寻找线索等内容;火灾原因分析应该结合火灾资料和现场勘查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结论判定应该由多名专家共同参与,比对分析结论,形成最终的判定结果。

2.火灾原因分类及认定标准规则进一步将火灾原因分为人为原因、自然原因、动物原因和其他原因四类,其中人为原因又细分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设计缺陷和意外因素四种类型。

并提出了各类火灾原因的认定标准和要求,以便于火灾原因的准确认定。

此外,规则还指出了火灾证据的收集方法、存储和保存要求等内容。

3.火灾原因认定报告的要求规则对火灾原因认定报告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在报告的格式、内容、流程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报告应该包括火灾现场情况描述、火灾原因的认定过程和结果、火灾原因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4.专家评审和监督规则强调了专家评审的重要性,即对于火灾原因存在争议或者重大的公共安全事故,需要由多名专家进行评审和确认。

此外,规则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应当对火灾原因认定过程进行监督,并开展社会监督和评议工作。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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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有效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火灾危害对人们的生命及财产造成的威胁越来越大,因此,对于火灾的原因认定变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我国实行的“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也在不断完善和优化之中。

那么,这项规则是否有效呢?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介绍“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是由公安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共同制定的,它的主要目的是对火灾的起因、原因以及影响范围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分析。

该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火灾起因的定义及范畴火灾起因指引起火灾的事物或者事件,包括火源、火势蔓延途径和条件等。

在火灾原因的认定中,需要将火灾原因划分为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判断。

2. 起火点的确认在火灾现场的勘查中,需要首先确认起火点的位置和情况,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分析。

确认起火点是开始火灾原因认定之前的必要步骤。

3. 火灾原因的认定在确定了起火点之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火灾原因的认定。

该过程主要包括证据的收集、事故情况的分析、火灾原因的确定等内容。

二、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优点1. 规范了火灾原因认定过程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对火灾原因认定的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相关部门所依据的标准上升了,让原因分析结果更具有说服力。

均衡了各方利益,保护了公开和公正,避免了以偏概全和不公平决策的出现。

2. 提高了原因分析精度在对火灾原因进行分析时,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分析标准,以便进行更加准确的判断和分析。

该规则更加客观,不会受到个人主观意见的干扰,提高了原因分析的精度。

3. 一视同仁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不仅规范了火灾原因认定的过程和方法,而且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不管是哪个单位,哪种性质的火灾都按照相同的规则进行处理,能够给每个相关单位保障一致,公正、公平,避免了依赖于年限、关系等其他因素来决定惩罚。

三、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不足之处1. 缺乏科学性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虽然对火灾原因认定的流程进行了规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会存在缺乏科学性的情况。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原因认定行为,依据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按照一般程序调查的火灾原因认定,包括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或者起火点、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

第三条火灾原因认定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火灾原因认定的一般要求第四条认定火灾原因应当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必要的检验、鉴定后进行。

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前应当完成以下调查工作:(一)火灾现场已经过动态勘验,拟认定的起火点已经过彻底扒掘和处理,已完成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勘验笔录;(二)根据需要已询问火灾第一发现人、第一报警人,最先扑救火灾的人,现场逃生人员,火灾肇事嫌疑人,熟悉起火场所、部位和生产工艺人员,并获取了相应的证据材料;(三)其他应当进行的调查工作。

对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依法获取了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出具的尸体检验文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共同调查的火灾,获取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出具的排除放火嫌疑的结论材料。

第五条在火灾现场提取或者送检的物证,应当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提取。

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外提取物证的,应当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周围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提取电气线路熔痕物证的,应当与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电气线路故障点处在同一回路。

第六条受调派或者聘请参加火灾调查的专家,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当出具专家意见,内容包括对起火原因和现场所见的灾害成因的意见。

第七条认定为放火嫌疑的火灾,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调查。

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审查排除放火嫌疑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火灾调查情况,作出放火嫌疑以外的起火原因认定。

第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起火原因认定前,应当向火灾当事人说明开展火灾调查的方法,拟作出的认定结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火灾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认定暂行规则火灾认定暂行规则是在我国火灾防范管理领域中的一项重要法规。

它明确了火灾发生后对火灾原因的认定程序和规定。

本文将从火灾认定暂行规则的有效性、实施情况和改进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火灾认定暂行规则的有效性《火灾认定暂行规则》是我国特定行业管理法规,是针对火灾事故及其原因认定方面的规定。

它在火灾原因认定方面,具有以下优点。

首先,火灾认定暂行规则明确了责任人和承担的责任。

在火灾发生后,需要对责任进行明确。

规则对火灾责任的认定有严格、明确的标准,可以维护受害者和有关单位的利益。

这有效地避免了火灾责任的扯皮现象。

其次,规则明确了认定流程和程序,避免了悔之事。

在火灾发生后,如何对火灾进行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规则对火灾认定的流程和程序有苛刻详细的规定,有条不紊的问询、调查、检验,从而避免了对火灾认定的误判、疏漏,更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三,规则明确了责任的转移。

在火灾发生时,责任人常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不承担责任,甚至转移责任。

规则对责任转移进行了制度化,对于转移责任行为进行判断和处理,从而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

二、火灾认定暂行规则的实施情况在火灾认定暂行规则的实施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进展:首先,规则的实施单位还缺乏标准化认可。

目前,部分行业单位对规则的实施尚无统一标准和培训,存在着各种问题,这导致在具体应用中存在着流程不畅、权威不足等问题,阻碍了规则的实施。

其次,规则的执行仍有待加强。

在实际执行中,对于火灾认定流程的遵循、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着缺乏透明度、可操作性较低等问题。

三、改进的建议为了更好地利用规则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应考虑以下改进措施:首先,加强对规则的培训和培养规则精英团队。

针对规则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应加强对实施单位的培训,培养处理火灾认定问题的专门队伍,加强管理,建立专家库。

其次,强化规则的统一认证和取证手段。

为了确保规则实施的经验和技术准确性、标准化和全面性,应加强对规则的证实方式,使用先进、透明、可操作的取证设备和方法。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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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下载近年来,火灾事件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火灾原因认定也越来越重要。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是为了保障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出发,对火灾产生的原因进行认定,以制定出防范和预防措施,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防止火灾的发生。

火灾原因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火灾的原因进行认定有利于推动消防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查明责任,并作相应的处理。

在对火灾原因进行认定时,需要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公正等原则,确保认定结果的正确性和客观性。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是中国政府为保障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出发长期研制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不仅为火灾原因的认定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标准,而且为制定消防安全的政策与方案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指导,更是对于防范和预防火灾有着重要的意义。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下载对于广大消防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规则下载后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该规则的相关内容,使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认定的要求,湖南消防档案管理中心提供了该规则的免费下载,任何消防从业人员都可在网站上畅通下载。

根据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火灾认定分为两个阶段:实地勘察和实验检验。

实地勘察是指对现场火灾发生前后的状态、红外相机、热像仪等现场勘查工具的运用进行现场调查,并对从火点周围区域的返火迹、人员供职、场地结构和压力温度等特征进行分析,从而确定火灾的起因和规模。

实验检验是序列化和实验化的火源考核,在已经明确了火灾起因的基础上,通过系列不同条件的实验,以测量指标进行化验分析,从而确定火灾的具体原因。

对于消防从业人员来说,加强火灾原因认定的知识培训非常重要。

在工作中,消防从业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熟练掌握火灾的危险性、发生机理、防范措施以及急救处理等知识。

同时,消防从业人员需要多加学习和了解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相关法规及操作规程,确保在火灾现场进行专业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综上所述,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在中国消防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为消防人员提供了科学的认定标准和流程,规定了消防人员的工作程序和义务,并保障了火灾事件的危害判断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最新《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最新《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最新《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一、基本原则火灾原因认定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科学原则和公正原则。

法定原则是指火灾原因认定必须基于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确保认定结果的合法性。

科学原则要求火灾原因认定在技术上具有科学性,采取科学、系统和综合的方法进行分析判断。

公正原则要求火灾原因认定过程公正透明,相关方利益得到合理保护。

二、程序要求火灾原因认定的程序要求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勘验、技术鉴定和认定报告等环节。

立案环节是指公安机关接到火灾报警后,根据相关规定立案,并组织调查和勘验工作。

调查环节是指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火灾案件,了解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原因。

勘验环节是指公安机关组织勘验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认真细致的勘验,收集与火灾原因相关的证据。

技术鉴定环节是指根据火灾的具体情况,依托技术手段开展火灾原因的鉴定工作。

认定报告环节是指公安机关根据调查和技术鉴定结果,编制火灾原因认定报告,并依法予以公布。

三、技术要求火灾原因认定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现场勘查、物证鉴定和技术依据的要求。

现场勘查要求勘验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准确的勘查,并记录现场情况,为火灾原因的鉴定提供依据。

物证鉴定要求鉴定人员根据相关技术方法对火灾现场收集到的各种物证进行科学鉴定,确定是否与火灾原因相关。

技术依据要求火灾原因的鉴定必须基于科学、可靠的技术依据,例如火灾爆燃原理、火源强度计算等。

综上所述,最新《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是一项重要的规章制度,对推进火灾原因认定工作的科学化、准确化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明确基本原则、规范程序要求和技术要求,可以提高火灾原因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保障火灾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司法审判提供了科学依据。

火灾现场勘验暂行规则

火灾现场勘验暂行规则

火灾现场勘验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消防机构火灾现场勘验工作,保证现场勘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火灾现场勘验是指现场勘验人员依法并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与火灾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表面等进行勘查、验证,查找、检验、鉴别和提取物证的活动。

第三条火灾现场勘验的主要任务是:发现、收集与火灾事实有关的证据、调查线索和其他信息,分析火灾发生及发展过程,为火灾认定,办理行政案件、刑事诉讼提供证据。

第四条火灾现场勘验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保护、实地勘验、现场询问、物证提取、现场分析、现场处理,根据调查需要进行现场实验。

第五条火灾现场勘验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按照火灾调查管辖范围组织实施,必要时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参加勘验。

火灾现场勘验可以指派或者聘请火灾调查专家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

根据需要,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火灾现场勘验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公安消防机构从事火灾现场勘验的人员应当具备消防监督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第七条火灾现场勘验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合法、缜密的原则,不受任何干扰,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现场勘验职责第八条负责火灾调查管辖的公安消防机构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火灾现场,及时开展现场勘验活动。

第九条公安消防机构勘验火灾现场由现场勘验负责人统一指挥,勘验人员分工合作,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火灾现场勘验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火灾调查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勘验开始前,由负责管辖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指定。

第十条有人员死亡的火灾现场,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参加勘验;发现放火线索,确认为放火嫌疑案件的,经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人批准,将现场和调查材料一并移交刑侦部门并协助勘验;确认为治安案件的,移交治安部门。

第十一条火灾现场勘验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勘验工作;(二)确定现场保护范围;(三)确定勘验、询问人员分工;(四)决定现场勘验方法和步骤;(五)决定提取火灾物证及检材;(六)审核、确定现场勘验见证人;(七)组织进行现场分析,提出现场勘验、现场询问重点;(八)审核现场勘验记录、现场询问、现场实验等材料;(九)决定对现场的处理。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工作,准确判断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确保对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结果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应当依据事实、依法、依规,综合运用现场勘查、资料调查、技术鉴定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确定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

第五条对于特大火灾事故,应当组成专门的专家组进行原因认定工作。

第六条由于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具体的认定流程、程序和标准,应当由国家相应的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结果,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篡改、串通、隐瞒等行为。

第八条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工作中依法取得的证据和资料,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非法机构或个人。

第九条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争议和异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不得采取其他非法手段。

第二章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的程序和要求第十条火灾事故原因认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接报后,相关机构应当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调查火灾事故的起火点和起火时间等相关情况。

(二)对于起火点进行现场取证,进行化验和技术鉴定,确定火灾事故的燃烧物质和燃烧过程等相关情况。

(三)对于可能存在的火灾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搜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四)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最终确定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并形成火灾事故认定结论。

第十一条对于火灾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相关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现场勘查和调查的客观、细致和全面。

第十二条对于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的资料和证据,相关机构应当依法合法取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火灾事故认定结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一、火灾原因认定的目的和意义火灾原因认定的目的是为了查明火灾发生的原因,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确定火灾原因能够对火灾责任的界定和追究提供依据,为责任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提供参考。

同时也有利于总结火灾案例,提高火灾防控及扑灭能力。

二、火灾原因认定的程序1.火灾事实的调查和收集: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燃烧物、烟气等进行准确的调查和收集,绘制现场图、拍摄照片等。

2.采集物证和现场证据:对可能涉及到火灾原因的物品、设备、器材等进行详细的取证和检验,包括现场痕迹、化学分析等。

3.技术鉴定和实验室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和分析需要,对涉及到火灾原因的物品、设备等进行技术鉴定和实验室分析,以确定火灾发生的具体过程和原因。

三、火灾原因认定的标准和方法火灾原因的认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进行判定和鉴定。

一般来说,火灾原因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发生前的可能原因:包括火灾起因、火源、可燃物、可燃气体泄露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

2.火灾发生时的可能原因:包括起火点、火势蔓延、烟气扩散、火灾控制等与火灾发生过程相关的因素。

3.火灾发生后的可能原因:包括灭火方法、防火设施、灭火器材等与火灾后续处理相关的因素。

四、火灾原因认定的几个问题1.存在多种可能性:火灾原因的认定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和多种可能性,需要经过调查和论证才能得出结论。

2.鉴定技术的准确性:火灾原因的认定需要依靠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检验和分析,但技术的准确性也可能受到一些限制。

3.法律法规的适用:火灾原因认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在认定火灾原因时需要考虑法律的适用性。

4.责任界定的问题:火灾原因的确认涉及到责任的界定和追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五、火灾原因认定的改进和完善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火灾原因认定工作,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技术鉴定水平:加强火灾原因认定的技术研究和培训,提高技术鉴定水平和能力。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的认定程序,保障火灾事故处理工作的公正、合理和科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安、消防、安监、质监、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认定的行为。

第二章火灾事故认定基本原则第三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坚持事实清楚、依法公正、权威科学、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认定结论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严肃性。

第四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坚持综合分析、全面认定、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充分的原则,认真查找和搜集有关资料和证据,确保认定结论的正确性和正当性。

第五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坚持保护群众利益、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原则,保证认定结论的公平、合理和合法。

第六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坚持按程序进行、遵循规章制度的原则,保证认定结论的规范、严密和稳妥。

第三章火灾事故认定程序及要求第七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依法进行,程序合法、规范,过程公平、公正,结论准确、科学。

第八条火灾事故认定程序包括接警处警、火灾处置和火灾事故认定三个环节。

第九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不得违法违规,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枉法。

第十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权责划分,依法履行各方责任,确保认定结论的威信性和权威性。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遵守程序规定,保证各项程序环节的正常进行,保障认定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火灾事故认定材料和证据第十二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有关系材料齐全、证据充分的原则,确保认定结论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火灾事故认定材料包括火灾现场勘查记录、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火灾事故技术鉴定意见等。

第十四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有确定的证据依据和法律依据,确保认定结论的可信度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对于需要协助进行火灾事故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确保认定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火灾事故认定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结,确保认定结论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第五章火灾事故认定责任和处理第十七条对于火灾事故认定过程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人员,应当根据相应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最新《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最新《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印发《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通知公消[201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为了进一步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科学、合法、准确作出火灾原因认定,部消防局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消防局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抄送:天津、上海、沈阳、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局领导、各处室。

承办人:王刚、胡安雄校对:马恩强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原因认定行为,依据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按照一般程序调查的火灾原因认定,包括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或者起火点、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

第三条火灾原因认定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火灾原因认定的一般要求第四条认定火灾原因应当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必要的检验、鉴定后进行。

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前应当完成以下调查工作:(一)火灾现场已经过动态勘验,拟认定的起火点已经过彻底扒掘和处理,已完成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制作现场勘验笔录;(二)根据需要已询问火灾第一发现人、第一报警人,最先扑救火灾的人,现场逃生人员,火灾肇事嫌疑人,熟悉起火场所、部位和生产工艺人员,并获取了相应的证据材料;(三)其他应当进行的调查工作。

对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依法获取了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出具的尸体检验文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共同调查的火灾,获取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出具的排除放火嫌疑的结论材料。

第五条在火灾现场提取或者送检的物证,应当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提取。

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外提取物证的,应当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周围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提取电气线路熔痕物证的,应当与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电气线路故障点处在同一回路。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火灾事故是一种十分严重和具有破坏性的事故,它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可能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准确地认定火灾事故的原因对于事故调查和预防十分重要。

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的作用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是制定和执行火灾事故调查的法律标准,其目的是确保火灾事故调查的科学和合理,以了解火灾事故的本质和原因。

在火灾事故预防中,正确、科学地认定火灾事故的原因,有助于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的内容1. 调查范围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的范围,明确了必须收集的各种相关资料和信息。

2. 调查方法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规定了调查方法,包括动态和静态两种方式。

动态调查主要指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进行,利用现场勘查、图片、录像等方式收集火灾现场数据;静态调查则是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整理和研究,推断和分析火灾事故的起因和发展原因。

3.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的核心内容,其主要目的是确定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以后人为的失误和系统失效的契合。

这其中包括各种因素,如人员错误、机械故障、设备缺陷、火源等。

4. 结论综述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要求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科学方法进行调查,确保所做出结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通过综合所有调查结果进行权衡和判断,得出明确的调查结论。

三、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的优势1. 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调查手段,能够获得准确的调查结果。

2. 能够准确确定火灾事故的责任方,为事故赔偿和制定防范措施提供依据。

3. 对于类似事故的预防有重大意义,能够发现异常的系统问题并及时完善相关设施。

4. 指导消防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完善防火体系,确保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结论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火灾事故原因认定规则为准确判断火灾事故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严格的操作程序。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 下载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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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规则下载最新版火灾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灾害,由于发生火灾后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准确地认定火灾原因显得尤为重要。

火灾原因认定规则便是为此而制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法规,其目的在于规范火灾原因的认定标准,避免人为因素对火灾原因的判断产生误导,以确保公正、客观和科学地查明火灾的起因和责任。

一、火灾原因认定的重要性火灾原因一直被看作是火灾调查中最核心的环节,因为正确的原因认定是火灾调查的前提和基础。

火灾原因认定可帮助人们了解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预防灾害,促进减少火灾的发生。

此外,在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时,准确的火灾原因认定可以为保险、赔偿和法律等方面的事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支持。

二、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的概述火灾原因认定规则规定了火灾原因认定需要遵循的核心原则,具体包括:(1)客观原则:火灾原因认定应以事实为依据,避免受到个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2)科学原则:火灾原因认定应遵循正确科学的认定标准,依据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进行判断,避免出现无法解释或不能证明的原因假设。

(3)先因后果原则:火灾原因的认定应遵循“先因后果”原则,即要寻找原因,明确火灾发生的过程与原因的因果关系,并进行科学分析。

(4)综合原则:火灾原因的认定应从多个方面考虑,综合各种因素,达成全面的判断。

(5)法规原则:火灾原因的认定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判断和处理。

三、火灾原因认定规则的具体内容火灾原因认定规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在火灾现场了解情况、收集火灾信息、火灾现场勘查和调查、原因判断和分类和交接移交五个环节中进行。

(1)现场情况了解:判断火灾是否形成痕迹,记录痕迹,记录火场现场环境等。

(2)收集火灾信息:火化物品,记录些与火灾现场有关的证言。

有关工程、材料、设备、源头、电气设备、燃料、布局、环境温度及湿度信息。

(3)现场勘查和调查:现调查现场、侦察存放地、轨道及表现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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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需要已询问火灾第一发现人、第一报警人, 最先扑救火灾的人,现场逃生人员,火灾肇事嫌 疑人,熟悉起火场所、部位和生产工艺人员,并 获取了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一时间)
3.对有人员死亡的火灾,获取了公安机关刑事科学 技术部门出具的尸体检验文书;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共同调查的火灾,获 取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出具的排除放火嫌疑 的结论材料。(排除放火是出具认定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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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内容(第十条)
(一)常见问题 1.《火灾事故认定书》中主要事实不全,未体现受 灾户数、主要烧损物及火灾损失等; 2.起火原因表述不清、语言不简洁、不用客观的表 述方法;(顺序依次为起火原因、起火时间、起 火部位、起火点) 3.灾害成因分析不准确,易与起火原因混淆。(尽 量避开矛盾,多分析客观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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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取火灾物证的要求(第五条)
(二)提取物证的要求。在火灾现场提取或 者送检的物证,应当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 者起火部位提取。
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外提取 物证的,应当在拟认定的起火点或者起火 部位周围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提取电气线 路熔痕物证的,应当与拟认定的起火点或 者起火部位电气线路故障点处在同一回路。
火灾调查工作
《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201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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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依据公安部第108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等技术标准制定《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 则》。2011年2月14日部消防局印发执行。
制定《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的目的是 通过固定认定程序,规范火灾调查行为, 防止少作为、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出现; 为一线火灾调查人员提供可操作性强的火 灾调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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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调查的证据(第十二条)
(一)常见问题 1.不进行证据审查,甚至不阅读询问笔录, 已经调查获取的重要事实没有利用; 2.不注意查找、监控录像设备及资料,不善 于调查消防控制器状态、自动消防设施动 作情况并提取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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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调查的证据(第十二条)
(二)火灾调查的证据。下列证据材料经过审查判 断后可以作为认定火灾原因的根据: 1.询(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指认记录; 2.录音、视频资料; 3.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现场图; 4.物证鉴定结论; 5.专家意见;
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审查排除放火嫌 疑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结合火灾调 查情况,作出放火嫌疑以外的起火原因认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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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前的说明(第八条 )
(一)常见问题 说明不到位,对当事人提出的线索不调查,回答
提出的质疑缺少诚意,“说明”走过场,没有起 到沟通作用。 (二)认定前的说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起火 原因认定前,应当向火灾当事人说明开展火灾调 查的方法,拟作出的认定结论的事实、理由和依 据,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有异议的,火灾调查人员 应当解释。当事人提出与火灾调查有关的新的事 实、证据或者线索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 织调查。(体现在告知记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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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按照一般程序调查的火灾原 因认定,包括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或 者起火点、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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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的先决条件(第四条)
(一)常见问题: 1.火灾现场勘验不到位。只做静态勘验不做
动态勘验; 2.重要证人没有询问。未询问第一发现人、
第一报警人; 3、未提取重要物证,未进行相关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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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取火灾物证的要求(第五条)
(一)常见问题 1.不按照首先认定起火部位或起火点再提取物证的 程序提取火灾物证,没有提取到有力的物证; 2.疑似电气线路火灾的,只在起火部位或起火点处 提取物证,不在以外的同一回路上提取; 3.提取物证不封装,不签名; 4.未对提取过程进行照相或录像记录,或照片、录 像未体现当事人在场。 1、2容易导致提取的物证不能作为证据。 3、4容易导致当事人不认可提取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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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认定书的内容(第十条)
(二)《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的火灾原因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1.起火原因部分包括起火部位、起火点、有证据证 明引起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引火源和起火物。对 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写明有证据能够排除 的起火原因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的 起火原因不应多于两个,不得作出起火原因不明 的认定。 2.灾害成因部分主要是查找、分析造成火灾蔓延、 失控的主观和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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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嫌疑案件移交及认定(第七条)
(一)常见问题 1.向刑侦部门移交放火嫌疑案件不履行移交 手续; 2.不给火灾当事人送达案件移交通知书复印 件,导致调查超期; 3.刑侦部门线索排查后,给出的结论模棱两 可或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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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嫌疑案件移交及认定(第七条)
(二)刑侦部门排除放火嫌疑后做出新的认 定。认定为放火嫌疑的火灾,按照有关规 定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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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命名(第十一条)
(一)常见问题 1.不论火灾事实如何,一律命名为“火灾事 故”; 2.错误认定火灾发生单位或者火灾发生单位 名称不准确,如“**酒店5.1火灾”、发生 火灾汽车所有人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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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火灾名灾称命应当名体(现下第列十内容一:条)
1.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或地址。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用单位公章或者工商登记的名称,城镇 居民、农村村民住宅用住宅住址; 2.发生火灾的日期。具体到月、日,用阿拉伯数字 表示,中间用圆点分隔,加双引号; 3.火灾等级。其中,“一般火灾”表示为“火灾”。 4.经调查认定为放火嫌疑的火灾,名称中应当体现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内容且加上“放火嫌疑案件”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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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的先决条件(第四条)
(二)必须完成以下调查工作
认定火灾原因应当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现场
勘验、调查询问和必要的检验、鉴定后进行。
1.火灾现场已经过动态勘验,拟认定的起火点已经 过彻底扒掘和处理,已完成拍摄现场照片、绘制 现场图、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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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原因认定的先决条件(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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